上半年枝江市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自评自考情况的报告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自考自评情况报告”。
2007年上半年枝江市编制政务公开工作
自评自考情况的报告
根据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鄂财编发[2007]1号)和《湖北省2007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验收办法》(鄂财编发[2007]2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宜昌市关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2007年上半年,我市进一步完善了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深入开展了查缺补漏工作,强化了编制政务公开质量,确保了公开的机构、人员、编制和政务信息及时、准确,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充分维护了人民群众对机构编制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经组织专班人员认真对照《机构编制政务公开评分表》的各项评分标准进行自评自考,自评分为27分(详见附表)。现将2007年上半年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自评自考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事业机构人员编制基本情况
(一)市级党政群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1、机构设置。
市直共设置党政群机构50个(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和政法部门下设机构共28个未计入机构个数)。其中:党委机构10个;人大常委会机关1个;政府机构28个;政协委员会机关1个;群团机构7个;检察院机关1个;法院机关1个;市物价局管理的行政机构1个。
2、人员编制。
共核定市直党政群机构和政法机构人员编制总数1259名,实有人员1136人。
核定市直党政群机构编制705名,其中市直党政群机构行政编制549名,工勤编制97名,其他编制59名。市直党政群机构实有在编在职人员635人,其中行政编制在编在职人员517人,工勤编制在编在职人员80人,其他编制在编在职人员38人。
核定政法机构人员编制总数554名,其中政法专项行政编制414名,其他编制136名,工勤编制4名。政法机关实有人员501人,其中专政行政编制在编在职人员362人,其他编制在编在职人员135人,工勤编制在编在职人员4人。
(二)镇、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现有镇、街道办事处机关9个,核定镇、街道办事处机关行政编制398名,实有在编在职人员328人。分流人员3人。
(三)市级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市直共设置直属事业单位机构6个,核定事业编制169名,实有在编在职人员157人。非在职人员1人。
(四)其他系统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1、合作经济组织1个,核定事业编制13名,实有在编在职人员13人。非在职人员2人。
2、人民武装部管理的事业机构2个,其机构、人员、编制情况在部门所属事业机构中统计。
(五)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市直现有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260个,其中全额拨款162个、差额补贴54个、自收自支44个。核定事业编制7533名,其中全额拨款4525名、差额补贴2142名、自收自支866名。实有在编在职人员6551人,其中全额拨款4274人、差额补贴1568人、自收自支709人。非在职人员185人。
(六)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现有镇、街道办事处管理事业单位9个,核定事业编制153名,实有人员140人。
二、行政事业机构人员编制及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省、市《实施方案》规定的机构范围及编制信息项目要求,应上网公开行政机构59个、行政机关人员编制1650名、实有人员1461人。已
上网公开行政机构59个、行政机关人员编制1650名、实有人员1461人。除1个涉密机构作信息统计,未上网公开外,行政机构编制及其实有人员公开面均为100%。
全市应上网公开事业机构276个、事业编制7868名,实有人员7049人。已上网公开事业机构276个、事业编制7868名,实有人员7049人。事业机构编制及其实有人员公开面也达到100%。
全市应上网公开的各类行政事业机构实有人员全部以实名制方式公开。目前,全市共建机构编制管理簿335册,人员编制卡片8325张(含涉密机构在编人员卡片,不含非在职人员卡片)。全市党政群机关国家下达的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100%均实行了“实名制”管理;编委会核定并批准启用的工勤编制和事业编制人员100%实行了定编定岗到人、实名管理。
根据编制政务公开的要求,坚持对机构人员编制信息和政务信息进行更新,及时反映机构编制工作的最新动态。上半年更新机构人员编制信息551条,更新机构编制政务信息32条。
应上网的各类行政事业机构、人员、编制和相关政务信息,按规定要求,均做到了全面、及时、准确,符合各项保密规定。
三、2007年深化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的主要作法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07]2号)和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6号)规定,按照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鄂财编发[2007]1号)和《湖北省2007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验收办法 》(鄂财编发[2007]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了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做法有:
(一)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运行机制。
制定了《枝江市编制政务公开信息更新制度》和《关于做好2007年全市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枝编办发[2007]4号),安排部署了
2007年全市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编制政务公开的内容,即2007年继续公开2006年已经明确的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的编制政务信息。要求编制政务公开做到全面、准确、及时。要求建立主动更新制度。
(二)进一步查缺补漏,规范信息更新。
5月26日,市委编办专门发出《关于做好2007年上半年机构编制政务公开上网信息自查和更新工作的说明》,对做好市、镇(街道办事处)编制政务公开网上信息更新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说明》强调:各部门机构编制网上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10日内主动向市委编办申请更新,填报有关更新呈报表,市委编办要严格坚持审核程序和政策标准,在认真落实“实名制”的基础上,规范更新,实名公开。目前,市、镇(街道办事处)两级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网上信息已全部按要求更新到位。今年以来,共更新信息583条,其中更新政务信息32条,更新人员信息551条。
(三)认真办理群众网上咨询、建议与投诉。
今年上半年,市委编办共受理群众网上咨询、建议与投诉3件,按照机构编制网上答复与处理制度的规定,已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部答复处理完毕,回复率为100%。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
5月26日,全市组织召开了专门会议,由各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各部门编制政务公开信息员参加。要求各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党政主要领导继续为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当地党委、政府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目标考核范围。对于不及时、不准确呈报编制政务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实行编制刚性管理,巩固机构改革成果
近几年,枝江市在大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农村税费改革、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实行“硬性减员”的同时,加强人员编制刚性管理,严防机构人员反弹,财政供养人员逐年大幅减少,巩固了改革成果。截止2006年底,全市财政供养人数为7717人,比2003年初的10029人减
少了2312人,减幅达23.05%;财政供养系数由2003年的1.98%下降为
1.52%。全市现有财政供养人员7554名,财政供养系数为1.49%。其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领导责任制,坚持“三个纳入”的管理办法。
2003年枝江市委下发了《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各地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执行机构编制纪律的第一责任人,并在具体工作中实行“三个纳入”的管理措施。一是纳入党政领导纪律规定范畴。市编委、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的通知》,建立健全了违纪责任追究制度。凡不按“三个一”制度办事,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实行责任追究,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问题突出的,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是纳入目标管理综合考核范畴。把遵守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控制减人目标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目标之一,一并进行考核。三是纳入领导干部审计范畴。在对领导干部进行年终审计、离任审计、绩效审计时,一并对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和纪律情况进行审计。2005年在对市直某部门进行审计时,发现该部门擅自从所属二级事业单位借调10多名人员到局机关工作,存在人员混编混岗的问题,及时责令该部门进行了整改。
(二)建立编制实名制,坚持台帐管理规范化。
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建立人员编制卡和编制台帐管理制度。一是用“簿”管机构。结合政府机构改革、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和市直事业单位改革,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编制管理的新要求,全部重新建立了新的机构管理簿,每个单位建立一本机构编制管理簿,载明单位性质、级别、财政供养形式、核定编制数、实有在编人员名册等基本内容。二是用“卡”管人。在编人员每人制定一个《人员编制卡片》,注明人员的基本情况、编制性质、财政供养形式及工作调动记载等。对在编在岗人员定编定岗到人。各单位在编人员都按统一要求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编办对镇(街道办事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上岗人员以文件形式进行了明确,印发了统一公示文件。在人员异动(退休、调出、调入等)时,及时办理编制调整手
续。
(三)建立相互约束制,坚持“三先三后”制度化。
建立健全了《财政预算与机构编制管理相互约束制度》,实行以编制为龙头,编制、财政、人事同步管理相互制约的“三先三后”管理方法。一是先核编后核资。实行了“三核一代”工资发放制度,即“编办核编、人事核标、财政核资、银行代发”,建立了编制与财政、人事等部门相互配套协调约束机制。二是先核编后核经费。每年初,各部门各单位向财政局申报经费预算时,必须经市编办审核、盖章,财政局再以编办审核的人员为依据编制各单位的经费预算。三是先核编后调人。在干部人事变动时,先由编制部门确定进人单位是否空编,在编制没有落实的情况下,组织部、人事局一律不准办理调动手续,财政部门不予拨付经费,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不予办理调配和社会保障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