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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14日在崇信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崇信县人民法院院长 李克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崇信县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主要工作
2010年,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自觉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按照“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总体要求,狠抓“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落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发挥审判职能,化解社会矛盾,服务发展稳定大局 立足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打击与保护、规范与调节等各项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和促进全县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健康、和谐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77件,同比上升7.4%,审、执结各类案件375件,结案率为99.5%,同比上升1.5%。
1.刑事审判。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按照规范化量刑的要求,把握好宽严的重点和幅度,依法惩治故意伤害、抢劫、盗窃、寻衅滋事和贪污贿赂等各类刑事犯罪,推动“平安崇信”建设顺利进行;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积极探索刑事被害人救助、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机制,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受理并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7件30人(全部为公诉案件),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21人,免于刑事处罚4人,单处罚金1人,宣告无罪1人。
2.民事审判。把握经济发展形势,发挥司法政策的指导作用,依法妥善审理在调结构、扩内需中发生的各类合同纠纷案件,为实现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认真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民间借贷、住房、劳动争议等涉及民生的案件,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审理涉及农村承包、农副产品购销、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及农业和农村发展、涉及农民利益的案件,服务农村改革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88件,审结287件,结案率为99.7%。
3.行政审判。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推动和完善社会管理创新。受理并审结行政案件4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件,结案率为100%。
4.执行工作。建立健全执行工作综合治理机制,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工作力度,提高案件执结率,确保执行收、结案良性循环。受理执行案件65件,执结64件,执行率为98.5%。
二、完善为民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增强管理创新能力 立足于人民法院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最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和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司法公正问题,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提高服务水平,优化诉讼环境。在“三项承诺”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服务领域,能动扩大承诺范围,在审判目的上为民、在诉讼程序上便民、在审判作风上亲民,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
1.确保了涉诉群众打得起官司。通过诉前法律咨询、发送指导资料、诉讼风险提示、诉中法律释明、判后答疑解惑等多种方式,帮助当事人尽可能多地掌握诉讼常识,确保了当事人在能力上打得起官司。通过简化手续、巡回审理、预约开庭、网上开庭、流动法庭等便民措施,尽可能地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确保了当事人在精力上打得起官司。在全面规范诉讼收费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减、缓、免收诉讼费用占应收总额的45%以上,确保了困难群众在经济上打得起官司。
2.确保了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强化责任意识,实施“质量工程”,在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裁判文书制作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强化公开意识,实施“阳光工程”,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增强诉讼透明度,最大限度地赋予了人民群众的司法知情权,以公开促进了公正。强化效率意识,实施“提速工程”,加强案件流程管理,扩大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案件的范围,探索完善速裁程序,缩短了案件审理时间。强化监督意识,实施“监督工程”,通过审判监督常规检查、重点抽查、定期讲评,强化案件评查监督力度和瑕疵案件纠错、处罚力度,靠实了案件质量责任。通过案件评查,优良率达99%,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82.3%,各类案件平均办案天数35天左右,同比均有新的提高。
3.确保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实现。努力化解“执行难”问题,建立立案、审判、执行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提高审判质量,依法运用诉讼保全措施,强化立案前的风险提示,加大诉讼调解力度,为化解执行难打好基础。探索建立执行快速反应、财产调查与管理、执行规避处置、暴力抗法应对、执行差错分析与责任追究等制度,坚持“穷尽执行程序、穷尽执行财产、穷尽执行措施、穷尽执行线索”的“四穷尽”原则,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为重点,完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排除执行工作障碍。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继续巩固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动员并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通过坚持不懈的健全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执行难”问题得到较大程度的缓解,案件执结率同比提高了6%。
4.确保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得到全面化解。立足于服务大局,通过审判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了审判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拓展调解领域,注重调解质量,提高调解效率,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民商事案件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的占76.6%,从根本上化解了矛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创建活动,探索建立诉讼与非诉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办理了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案件108件,促进完善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形成合力化解了社会矛盾。
5.确保了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按照“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总体目标,为畅通信访渠道提供了更加优良的软硬件环境。依法认真妥善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努力解决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有上访苗头的案件,按照“事要解决”的要求,及时会同基层组织进行跟踪回访,主动解决问题;对于确实存在问题的案件,严格落实依法纠错原则,及时进行再审,做到有错必究。同时积极开展“判前辩法析理、判后释法答疑”活动,促使当事人胜败皆明,息诉息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共接到来信8件次,来访45人次,全部得到妥善解决,没有发生越级上访。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立足于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的总体目标,把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作为加强法院建设的根本任务,坚持锻造过硬本领,锤炼过硬作风,努力提升整体司法水平。
1.把好政治方向。以深入开展 “人民法官为人民”、创先争优、“锻造过硬本领、锤炼过硬作风”、深化干部作风整顿等各项教育活动为契机,引导干警清醒认识司法工作面临的形势,坚定政治方向,促进思想和作风的转变,使全体干警在法院工作服务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弘扬司法为民宗旨等事关科学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上把握更加准确,行动上更加积极主动。
2.提高司法能力。坚持不懈地组织干警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活动,开展庭审观摩、书记员记录竞赛、法警技能训练等一系列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干警服务大局、适用法律、调解案件、驾驭庭审的能力以及化解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和案结事了的能力,队伍综合素质明显增强,审判质量和效率逐步提高。
3.改进工作作风。强化群众意识,建立和完善法官走访基层、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在社会实践中了解社情民意,培养群众意识,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强化务实意识,养成“察实情、说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的良好风气,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强化形象意识,着力解决一些干警群众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滥用司法职权、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改善服务态度,弘扬司法文明。
4.加强审判管理。坚持从严治院,管理强院,以管理促进和提高司法水平, 规范各项工作。强化目标考核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岗位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全院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司法为民措施的落实等各项工作进行细化、量化,以百分制进行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奖惩和干部任用结合起来,完善以业绩能力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强制度建设,从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司法政务管理等方面,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推动了审判工作和司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设。
5.严肃审判纪律。坚持不懈地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和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了“不愿为”的自觉性。坚持从严治院,以查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为重点,严格落实“五个严禁”等各项审判纪律,构建了“不敢为”的惩戒机制。畅通监督渠道,完善对审判、执行及司法政务权的监督制约,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环节进行纪检监督抽查,积极推行廉政监督员制度和举报监督制度,对重点案件和当事人有反映的案件进行回访,健全了“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全年未出现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6.提升文化品位。充分发挥法院文化在改善管理、激发活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启动法院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重心,以培育法院精神、更新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强化职业道德为目标,总结提炼出“尚法、厚德、务实、清廉”的院训,使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迪。通过规范审判法庭、办公场所的功能性设施,张挂展示法言警句等法院文化建设标识,组织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培养先进典型弘扬正气,设立荣誉室增强荣誉感等一系列文化建设活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凝心聚力的法院人文环境。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坚定理想信念,构筑职业道德,增强了全院干警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体干警团结奋进、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艰苦努力的结果,更是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干警的综合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审判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执行难”的问题仍然存在;法官断层现象日益严重,案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两庭”建设的债务负担仍然很重。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逐步有效地予以解决, 也恳切希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继续给予关心和支持。
2011年工作打算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县人民法院站在新起点、做出新业绩的重要一年。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三个至上”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按照县委的总体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机制创新,为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我县社会秩序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更加注重发挥职能,努力服务经济发展。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促进发展为首任,以确保司法公正为主线,全面加强和依法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审慎调处社会各方利益关系,充分发挥司法保障职能作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更加注重和谐司法,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强化和谐司法理念,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的解决机制,形成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更加注重保障民生,努力践行司法为民。重民生、排民忧、解民难,把群众诉求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重点,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和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法院工作更加体现民情、反映民意、服务民生。
四、更加注重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司法能力。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和司法管理等各项工作,更好地把握司法工作规律,破解司法工作难题,努力找准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司法为民的着力点、队伍建设的切入点和法院管理的关键点,确保司法公正与司法高效相统一、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更好地实现法院自身科学发展。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法院的任务繁重而又艰巨。我们决心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新崇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