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达区社区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_社区工作调研报告

工作报告 时间:2020-02-27 15:16:06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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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达区社区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字体大小:

乌达区政协主席刘绥峰

目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而社区作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基础环节,作为居民群众的生活家园,作为各种社会矛盾的交汇点和聚集点,大力加强社区建设,对于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推动作用。为此,区政协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专题调研,分别深入到各镇、街道办、民政局、城建等相关部门听取社区建设情况的汇报并进行座谈,现将有关情况综合如下:

一、社区基本情况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目前城市社区一般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委会辖区。负责社区日常事务的管理,包括社区内居民群众的宣传教育、社会治安、计划生育、民事纠纷调解、拥军优属、扶贫帮困、老龄工作、关工和部分环境卫生等工作。

我区社区居委会整合、组建工作从2003年开始,经过 “试点、普及、深化”三个阶段,到目前全区共有一镇七个办事处,40个社区居委会和6个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滨海6个、巴音赛6个、五虎山6个、梁家沟7个、苏海图7个、三道坎3个、新达4个、乌兰淖尔镇1个;村委会:乌兰淖尔镇6个)。现任社区(村)居委会主任总共有165人(其中:书记、主任 58人、副主任107人)。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初步搭建起社区建设工作平台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于2003年12月成立了乌达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相应出台了《乌达区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活动内容、工作任务,初步形成了“党政领导、部门配合、社区主办、群众参与”的社区建设工作机制。相继成立了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治保调解委员会、社区低保评议委员会等机构,制定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居民公约和考评等制度,做到了“一社区一支部”,基本形成了社区成员评议居委会、居委会与镇办互评机制。2005年区委、区政府与相关单位签定了《社区建设工作职能职责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按照《乌达区示范社区居委会标准》,建成民达东路、幸福街、滨海等示范社区居委会。各镇办及相关部门也分别制定了社区建设规划、目标、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形成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使社区建设工作逐步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不断加强社区投入力度,努力提高社区软硬件办公条件

近年来,我区在新建设规划的住宅小区中,严格按照规定建设不少于200平方米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1处,绿化面积不少于35%的标准,并及时引进物业服务公司。每年镇、办事处为各社区居委会拨款3000元的办公经费(个别镇办5000元)。目前,全区46个社区(村)居委会全部解决了办公用房和活动设施,基本完成了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室、卫生服务室、老年活动室、治安警务室、文化活动室等。2006年新建了巴音赛办事处幸福街示范社区、乌兰淖尔镇泽园新村农区示范村委会和三道坎办事处胡

杨社区、新达办事处胜利街社区2个标准社区;2007年新建了滨海办事处滨海示范社区;同时改扩建了五虎山街道办事处育红北路社区和沙河社区、滨海街道办事处光明路社区、苏海图街道办事处振华南路社区、梁家沟街道办事处兴华东路社区、三道坎街道办事处富强社区等6个社区,并改扩建的6个社区全部配备了室外健身器材。2008年新建新达办事处团结北路社区和温馨家园小区、巴音赛办事处公园北路社区、滨海办事处滨海小区C区等4个办公用房均在400平米以上社区。投资建设了乌达区民政社区综合信息网络平台,预计年底前全部投入使用。

(三)深入开展“八进社区”活动,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以深入开展“八进社区”活动为契机,把新达办事处民达东路社区作为“八进社区”试点,积极向全区社区进行推广。各有关成员部门分别组织开展了“无毒社区”、“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和科技、法律、卫生、计划生育进社区活动等,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考核标准和评价标准,目前已完成“无毒社区”32个,占社区总数的71.1%,民达东路社区达到了“绿色社区”标准。仅2008年全区举办了广场艺术节(参加人5000余人)、歌咏比赛、秧歌比赛等各类社区文化艺术活动20余场次,极大丰富了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娱乐活动。另一方面,为适应社区建设的需要,针对社区居委会委干部文化水平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不断加强社区居委会委干部文化和业务水平的培训。先后组织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10多次、人数达到1200多人、培训覆盖率100%)。2006年社区换届选举时通过组织下派、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了新一届社区班子及干部队伍。进一步提高社区居委会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为民服务的思想认识和业务素质。

二、社区建设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开展不平衡。新建立的社区尤其是基础设施较好的社区各项工作开展得较为全面,而一些社区办公活动服务用房属于较早建立的住宅小区,在建设时就缺少规划,达不到用房标准,导致相应的管理与服务项目没有跟上,还有一些新建的小区由于社区用房设施规划建设不到位或挪作他用,社区的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不能达标,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严重影响了社区建设的推进。

(二)服务功能不健全。目前社区工作人员普遍短缺,一般只配备3—5名社区干部,需履行社区党建、教育、服务、文化、卫生、治安、环境等七方面工作职能,要完成计划生育、低保、生产统计、消防、城建、外来人口管理等近30类100余项工作任务,并且突击性事务较多,社区活动相当频繁。镇、办事处设定的社区工作职能与社区实际联系不紧密,除完成日常工作外,其余均是镇、办事处的临时性工作,工作没有抓手。社区没有具体的工作协调机构,社区对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反映的一些问题,没有能力解决,缺乏统筹安排。由于社区干部忙于应付面上行政性事务,大多数社区干部的工作均在超负荷运作,因此没有更多的精力投身到社区最基本的公共秩序、环境卫生、安全保障等方面急需服务的正常性工作之中去。

(三)经费待遇无保障。由于社区居委会无经济依托,经营社区能力弱,多元化投入机制尚未建立,社区普遍存在运转困难的现象。目前我区多数社区居委会除了办事处每年给

予的3000元补助外,再无其他收入。许多社区工作者在节假日不得不去驻区单位拉些赞助。同时社区干部目前承担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社会保障、环境卫生、违法整治、工商税务协管、代收费用等多项工作任务,而社区干部的待遇与其工作量和付出来比,相对偏低。据调研,目前我区社区工作者的财政性生活补贴普遍在560—580元之间。社区工作者交纳完社保,医疗费用后,剩余可支配收入只有两三百元。导致社区干部普遍思想不稳定,严重影响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权利义务不统一。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履行法定任务,社区居委会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可在实际工作中,党政职能部门仍习惯以行政命令向社区居委会下派大量硬性任务,把社区当作一个“筐”,什么都往里装。从而导致了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模糊,功能错位,不得不完成街道下派大量任务。普遍存在有“事”无“费”,有“责”无“权”的现象。近几年来,一些涉及经济利益的收费项目先后由部门收回或由部门主张从街道转入别处。具体包括:婚姻登记改为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统一办理;街道计生站收费由计生局统一管理;街道派出所收费由公安局统一管理等等。许多职能部门都通过街道相关科室把工作推给了社区,相应的职能、权利却没有明确,没有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政策。这些工作都由行业主管部门掌握主动权,社区在工作中只有责任,没有相应的权力。而且还要对社区居委会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依据。

(五)物业管理仍需加强。物业服务公司、居委会、居民、业主委员会是社区建设的最基础力量,随着我区城区规模的扩大,他们相互之间的矛盾也日趋凸显。目前尚未形成有效的统一体,因职责分工不明确,各自为政,导致工作中出现职责交叉,在管理上“撞车”和“真空”并存的现象。遇到矛盾和意见分歧无法及时沟通、协调,形不成合力,影响了社区建设和发展。此外,城市管理要求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相差甚远。小区居民的生活习惯、日常爱好、文化素质均有差异,导致各种矛盾时有发生,使社区的管理任务和难度不断加重、增大。

三、加强社区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广泛宣传指导,努力提高认识。在社区居民中广泛宣传“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主题思想,增强群众的自治意识,形成人人参与、共驻共建的良好氛围。要切实提高对社区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社区建设的领导,定期分析研究社区建设工作,及时协调和解决社区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与公共服务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切实解决社区工作中的人力(编制)、财力(待遇)、物力问题。各镇办和民政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专门管理指导社区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需进一步明确职责,各司其职,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主动抓好建设和谐社区工作,发挥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二)积极协调,形成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要调动方方面面力量共同推进社区建设。形成党政组织负责、社团和中介组织协助、自治组织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社区建设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应进一步转变职能,调整服务重点和方式方法,把本职工作和社区工作结合起来,为建设和谐社区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各街道办和民政部门要加强社区人才队

伍建设,加大镇办和社区干部的培训力度,抓好社区志愿者队伍,切实提高社区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注重投入,努力改善社区的工作条件和人员待遇。区、镇街道二级组织要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实行政策倾斜,加大投入力度,逐步改善社区工作环境。借鉴其他先进地区的社区建设经验,尽快建立单位、个人捐资捐助的多渠道筹资机制。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建设经费可纳入财政预算计划,对已建但未达标的社区可通过购买、置换物业等方式来解决办公用房,按计划、分步骤地改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对开发建设单位不愿提供场所或提供场所过小、社区无法使用的,按照提供的社区配套用房面积折算予以资金补偿,上缴财政,作为建设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实行社区工作量化考核制度,对城市街道、社区、相关部门在工作中的表现要进行考核,考核由镇、办事处统一组织,注意充分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要充分吸收和借鉴外地社区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逐步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充分调动社区干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构建数字化安保城市。切实采取措施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加强和提高社区居民安全文化素质教育,使之具备安全知识、安全思维、安全行为和安全保护的技能常识。各相关部门应相互配合,逐步建立起信息化系统和网络,按照全区统一的规划、技术规范要求实现与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快推动社区管理的信息化、数字化进程、社区安全保障及社区的法制建设的投入,将传统的服务方式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提高社区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对条件成熟的社区,可以安装和更新社区安全监测、预防设备等。强化社区治安队伍管理,提高保安人员的素质,建立科学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实行考核奖惩激励机制。

(五)探索创新,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一是建议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驻辖区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和《驻镇街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各相关单位自觉遵守、积极参与、热情支持所在社区的社区建设管理,主要包括驻区单位的文化、体育、科研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实行无偿(低偿)服务和资源共享。配合社区相关工作,支持社区的公益事业建设,参加社区组织的志愿者队伍和志愿者活动,通过联席会集中解决镇街道和驻街单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二是建议区委、区政府尽快出台《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意见》。任何部门和单位,凡拟将其组织机构、社区挂牌、考核评比、办班培训、专项调查等事项以及社区职能以外工作进社区的,应持上级有关文件和具体实施意见,报区委、政府批准后,按“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委托给社区,否则,社区有权拒绝或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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