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还应该注意信息的准确性和客观性,避免主观色彩和不可靠的数据。报告应该注重结构和逻辑,使读者容易理解和接受。[报告标题6]
纪委工作自查报告篇一
督执纪问责是纪委职责的准确定位,是党章规定纪委“三大任务”的实现路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为此,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提出要以“监督责任聚焦年”为路径,坚守主责,持续加压。监督执纪问责是做好纪律检查工作的“纲”,纲举则目张。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这个“纲”举起来,聚焦中心任务,更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全面履行职责。
更新监督执纪理念坚决挺纪在前。
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指出,要从查办大案要案向全面监督执纪问责转变,切实从思想认识、方法措施上跟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从根本来说,就是要进一步突出执纪特色,坚持挺纪在前。回顾刚刚过去的一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实践,查办案件改为纪律审查,案件检查室规范为纪检监察室,案件线索改称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这些转变不仅仅是名称的变化,更是内涵的深化,体现了职能的转变。
随着《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两部党内法规正式实施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务必进一步转变观念克服以法代纪的思维定式紧紧围绕“六大纪律”和五类标准科学处置问题线索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用纪律之尺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用纪律语言描述违纪行为用党章党规党纪唤醒审查对象处处体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工作要求。唯有此才能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才能达到惩处“极少数”、管住“大多数”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实践“四种形态”落实从严治党。
如果说,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行纪法分开,是管党治党思想认识的一次飞跃,是从严治党的理念创新,那么“四种形态”的提出和运用,则为落实从严治党提供了有效路径。,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履行严管严察责任,保持对违纪问题“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做到了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早纠正。在全市受到党政纪处分的0党员干部中,轻处分,占.,重处分,占.,移送司法机关人,占,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严重违纪的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使得大多数违纪党员止于纪律“底线”,不越法律“红线”,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面对落实从严治党、坚决遏制腐败的目标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应把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方面,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清理暂存线索,坚决把腐败“存量”减下来;另一方面,要切实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经常使用组织处理、党纪处分,坚决把腐败“增量”遏制住,通过推进标本兼治,努力形成良好的政治环境。
从严执纪永远在路上坚持“零容忍”
实践“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绝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反腐的力度绝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试想连细微的违纪,都要处理,都要问责,对严重违纪甚至违法问题怎会放过?抓早抓小,绝不意味着抓小放大,相反只会是更严,而且是越往后执纪越严。新年伊始,市纪委便查实广陵区政协原副**陈荣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问题,并将其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要进一步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着力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开弓没有回头箭”的精神,形成持续威慑,努力实现不敢腐的目标。
纪委工作自查报告篇二
关于建办20**年安全检查通知要求,我公司对安全员、质量员及各施工组长自检自查符合要求,欢迎各级领导莅临工地指导工作。鉴于施工项目的质量与安全问题,质量与安全涉及面广,实践性大,影响因素多,技术要求高。工程质量安全是工程建设的核心,是决定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抓住质量安全这两个环节,工程施工就能顺利进行,就能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我公司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以“预防为主”的方针,进行动态管理,强调质量安全控制以“人为核心”,保工程质量,保施工安全,坚持质量标准、操作规范,严格检查及验收,使最终产品达到社会佳晶。我公司进入施工阶段采取以下方法保证质量安全控制措施:
1、质量方针: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完善的领导班子。
2、质量管理:制定和实施质量方针的全部管理职能。
为达到规定的质量目标,组织班组、职工参加有关学习活动,并为之承担相应的责任。
3、质量体系:实施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严格控制检验原材料及半成品的进场验收。
4、质量控制:采取作业技术和活动,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质监部门排除质量环节上各阶段产生问题的原因,严把“工序质量控制”关。
5、保证质量:对产品或服务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实现有现的质量保证。对生产、安装、检验工作进行验证和审核。为取得建设单位的信任,向有关部门提供需要的资料及证据。
6、质量目标:在保证实现企业质量目标的前提下,质量体系使企业经营机制处于质量与成本的最佳组合,只有切实按照适应环境的原则,实现企业目标的原则,适应建筑工程特点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公司的质量体系,使之适应各种不同的环境,适应各种工程类型和施工特点,获得最佳成本,全面实现企业目标,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获得最大的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的管理目的。
1、落实安全责任制,实施责任管理。
(1)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开展安全管理活动。
(2)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3)建立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
(4)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与施工项目部签定安全协议,向项目部做出安全保证合同。
2、安全教育与训练。
项目部定时定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有效地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
(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具备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持证上岗。
(2)所有施工及操作人员具备合法的劳动手续,临时性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3)新工人入场前完成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偏重一般安全知识、生产组织原则、生产环境、生产纪律。强调操作的非独立性。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操作标准为主。
(4)发动全员开展自检、自检与制度检查结合,形成自检自改、边检边改的局面。使全员在发现危险因素方面得到提高,在消除因素中受到教育,从安全检查中受到锻炼。
(1)文明施工的意义:文明施工,是现代化施工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施工企业一项基础性的管理工作,是企业的窗口。坚持文明施工有重要意义。
(2)文明施工的措施: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健全管理个人岗位责任制,按专业、岗位、区片、栋号分片包干,实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做到自产自清、日产日清,工完场清,标准管理。
(3)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粉尘、噪声的监控工作,消除粉尘和污水的污染,同当地环保部门加强联系,为企业做出良好的环境效益作贡献。
纪委工作自查报告篇三
区纪工委:为贯彻落实区纪工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关于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不断强化纪律审查调查安全意识,提升纪我镇纪检干部的履职尽责能力,丛林镇纪委迅速安排部署,以“提高安全意识,规范审查程序,增强办案能力”为工作目标,紧绷审查调查安全生命线,着力消除纪律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隐患,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一是“走读式”谈话安全方案制定方面。镇纪委能够在确定“走读式”谈话对象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确定“走读式”谈话对象范围,谈话前针对谈话对象身体、心理、性格、家庭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了解,遇重大案件时制定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谈话过程中能够明确安全陪护责任,核实问题等候处理时,对谈话对象进行严密的管控措施。
存在问题:镇纪委在开展审查调查谈话时虽然制定了安全预案,但预案方案针对性不强,没有针对谈话人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预案。
二是落实“六必知”工作要求方面。认真落实谈话“六必知”要求,即谈话前全面了解、综合评估谈话对象个人履历、身体状况、性格特点、家庭关系、工作表现、为人处事六个方面情况,对重点人员或立案阶段谈话对象做到“一人一方案”。
存在问题:对谈话对象身体健康状况、心理状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关键环节管控方面。在医疗保障方面,确立xx镇卫生院为xx镇“走读式”谈话室的驻点医疗保障机构,为xx镇纪委审查调查工作建立医疗急救绿色通道,确定xx为驻点医务人员,负责审查调查突发医疗事件全程诊疗;在安全陪护方面,我镇纪委在审查工作中,根据谈话对象安排陪护人员,陪护人员主要为纪委委员、党政办工作人员或派出所民警。
存在问题:学习不够深入,审查人员安全意识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审查组虽指定专人担任安全陪护员,但在实际工作中落实还不够好。
四是谈话后“手递手”交接和跟踪回访方面。谈话后严格履行“手递手”交接程序,安排专人将谈话对象安全送回家中或所在单位,认真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及时完整填写《谈话对象交接表》。在谈话过程中和谈话结束后,密切注意谈话对象情绪及言行保证谈话态度冷静文明,及时进行思想疏导。
存在问题:谈话结束后,对谈话对象的跟踪回访不够,缺少管理材料。
五是谈话行为规范方面。在审查谈话和重要调查谈话时,能够严格落实2名以上本机关执纪人员共同进行,一次谈话不超过6小时,从未专门安排下半夜谈话,不存在对被审查人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
存在问题:由于我镇“走读式”谈话室正在建设中,目前重要的谈话和审查谈话都还在相对普通的谈话办公室进行;有时仍存在未在底楼或平层开展谈话的情况;没有对谈话人随身物品进行登记、保管。
六是谈话录音录像方面。镇纪委专门配备了录音笔、音视频记录仪等设备,保证在实际办案中能做到全程录音录像,审查组对形成的录音录像资料有专人保管,设立专人专管的文件储存柜,闲杂人等或者与本工作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允许接触该音像资料,确保案件所涉及的相关音像资料既安全又在规定范围内可查。
存在问题:受临时谈话场所条件限制,未能实现谈话过程中谈话室内外同步录音录像,做到高清、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全程实时监控。
以上是xx镇纪委按照区纪工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关于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开展的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问题,我们直面立改,对不存在问题的项目也要做到警钟长鸣,对纪检工作始终做到如履薄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从长远出发,认真在区纪工委的领导下做好监督执纪工作。
纪委工作自查报告篇四
随着纪检监察机构改革逐步走向深入,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经验,本人在如何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方面,总结了一些浅显的认识和体会。
建立审查调查工作组组长安全负责制、工作组成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对审查调查谈话措施的使用条件、审批程序、组织实施、安全要求、责任分工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谈话场所、审查调查场所、留置场所使用以及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审理等环节的安全措施全面落实,形成分级管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审查调查工作的安全性。
加强办案场所使用管理,制定《办案区使用管理办法》《谈话室使用管理规定》等制度,加强对办案区、谈话室的使用、管理等工作,明确使用范围、责任落实。案管室对办案区、谈话室的基础设施做好维护和保障工作,确保配套设备安装到位,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安全防范意识和紧急情况下的应变处置能力,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办案人员、安全设施管理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及技能培训方面的实操培训,学习谈话对象突然出现身体不适时医疗急救理论知识并现场模拟实操等技能,切实做到审查调查谈话场所使用程序化、管理规范化、人员专业化。
纪委工作自查报告篇五
党的xx届四中***作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着眼于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着眼于增强全党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着眼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四个着眼于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方向。同时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三保落实,加强对***各项惠农政策贯彻执行的监督检查,更大程度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农村社会政治稳定作出了政治保证。按照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要按照四个着眼于要求,切实履行好协助党委抓党风的职责,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下大气力解决突出问题,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形成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力量。乡镇纪委在新形势下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如何准确把握和充分运用好党章所赋予纪委的组织协调职能,将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推进,更是新形势下摆在县、乡(镇)纪委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能,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为各地经济、文化、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较强的政治纪律保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又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领导力度不够。
乡镇领导班子对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统一,组织领导抓责任制落实不力,走形势的多,效果不好。
(二)专职不专现象突出。
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表面看政治地位提高了,但实际参与党委政府的很多分工,主要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经济工作以及其他事务工作中,真正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较少。
(三)有名无实问题明显。
按照机构编制乡镇纪委名义上是一套班子,有五人组成,有纪委书记,有纪检干事,有纪委委员,但事实上所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和纪委委员是兼职,大多由党政办公室、共青团、综治等单位负责人兼任纪委委员,在工作上有其名无其实,不能按要求担负起纪委委员的职责,少数委员还能参与部分工作,而多数却从来不参与纪检工作,只是挂名。
(四)顾虑较多,存在四怕现象。
(五)抓深入和创新不够。
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环境下,乡镇纪委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不够,抓手很少,创新不多,应对措施不力,对强化基层作风建设、民主建设、制度执行、案件查处等方面工作主动思考的少、严格执行的少、深入抓落实的少、创新抓突破的少。这些问题,客观上形成了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干得好的上不去,上得去的干不好的怪圈,严重制约了乡镇纪委职能职责的正常发挥。为此,乡镇纪委作为党在农村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如何正确认识自身肩负着的重要责任,充分发挥好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也就显得尤为重要和十分迫切。
二、对策及建议。
(一)准确定位,发挥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
这些年来,反腐倡廉工作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更应坚持和运用好这一体制和机制。因此纪委作为党委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门机关,定位好组织协调的位置是确保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这就要求一要强化乡镇党委的领导,乡镇纪委要服从乡镇党委的领导,坚决执行党委的各项决定,紧紧围绕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的各项决议决定得到贯彻落实;要从全局的高度去谋划和开展工作,努力协助党委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立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部署,积极当好参谋和助手,正确分析形势,对全局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提出建议,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二要正确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政府工作的职责所在,是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许多反腐败制度的制定、监督措施的落实等具体工作必须依靠政府各部门抓落实。乡镇纪委更应该主动接受政府的管理,配合政府工作的全面开展,从而取得政府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一方面能及时健全管理制度,做到管理规范、有序,确保政府权力得到正确运行;另一方面能得到政府在资金上的保障。三要认真承担起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任务,不推诿。要按照惩防体系《工作规划》的要求,切实履行教育、监督、保护、惩处四项职能。纪委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首要工作任务,全面担负起直接抓落实的责任。要积极履行职责,敢抓敢管,保证党委政府各项工作决策、部署以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同时要善于调查研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解决办法加以实施,确保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二)找准目标,服从服务于发展第一要务。
反腐倡廉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自觉服从和服务于第一要务,这是党的xx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根本要求,党的xx届四中***对此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乡镇纪委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组织协调中,更应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目标,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寓于农村各项改革和经济建设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加以落实。乡镇纪委要围绕进一步优化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组织协调,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围绕进一步优化农村基层政务环境加强组织协调,从而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落实党务、政务、村务及组务公开,促进基层党员干部真心为农民群众服务;要围绕进一步优化人文环境加强组织协调,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要协同相关部门坚决打击各种腐朽、落后思想,倡导新风正气。要通过新农村建设四在农家和县委六个一活动的全面开展,努力为农村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创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三)创新措施,确保组织协调到位。
一是建立健全纪委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会议制度。乡镇纪委联系会议应由纪委牵头,组织、宣传、财政、综治、扶贫、民政、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教育、卫生、工商、税务、国土等单位共同组成。要明确各成员单位所应肩负的职责,定期不定期地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要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纳入各成员单位的整体工作之中,纳入责任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要针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制定解决的可行办法,明确各单位的任务,切实加以解决。
二是充分调动各部门履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积极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广量大,许多工作都涉及相关职能部门和村,而各部门和村的地位与职能决定了他们发挥作用的局限性。纪委必须承担起组织协调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调动各部门和村的积极性,形成反腐败整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体合力。纪委要进一步加强与其他部门特别是掌管审批权、管理资金的部门的联系,一方面要了解权力运行和资金监管使用的情况,另一方面帮助各部门和村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注重源头治腐的积极作用,从而督促各部门及村制定有效措施,规范权力的正常运行,保证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害。要立足于宏观的联系和协调,不能干预部门的业务,更不能代行职能部门的职责。要正确处理纪委组织协调与各有关部门正确履行职责的关系,既要通过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体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又要根据各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相关责任,做到既不失职,也不越权,应由部门负责的工作,就放手让部门干,纪委只协助党委政府抓好监督检查工作。惟此,才能既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又能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三是将组织协调充分溶入到四项职能的履行中。一要在宣传教育工作中加强组织协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村务公开栏、广播、标语、廉政电影、廉政戏曲等形式,认真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进农家等活动,不断拓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的形式、内容和阵地,要积极协调组织、宣传、司法、教育、共青团等部门齐抓共管,变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你唱你的调,我吹我的号为集体战斗,形成大宣教的格局,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家喻户晓,覆盖到每一个角落。要防止一阵风、面上光等不良倾向,注重长期抓,抓长期。二要在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以党内监督为核心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建章立制实现关口前移,注重事前监督和过程监督;扩大监督范围,加强对干部工作、生活以及社交的全面监督;畅通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群众监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法律监督以及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三要加强对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制度和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设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安全生产、征地拆迁、涉农资金、项目建设、涉法涉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定位到哪里;资金发放到哪里,纪检监察机关的督促检查就跟随到哪里。四要在案件查办中加强协调多汇报。应注重上下协调,及时、经常地向党委、政府和县纪检监察机关请示汇报,争取上级组织的支持。尽量避免单打独斗。五要在保护党员干部积极性上加强组织协调。对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坚持原则、开拓创新、成绩突出的党员干部,应该提请党委政府加以保护。要保护好廉政干部的积极性,树立好廉政典型;要强化教育和保护,防止举报和办案人员受到打击报复;要积极向党委政府和组织人事部门推荐,使廉政典型、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得到提拔重用。
(四)真抓实干,以优良的作风树形象。
一要抓好乡镇整体素质提高。人是决定因素,抓好队伍建设是关键,各乡镇要以班子建设为重点,力求乡镇班子达到为政理念正确、职能有效转变、作风明显好转、执政能力明显增强的目标,着力打造出一支廉洁高效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这也是乡镇纪委能否正常行使职责,保证党员干部队伍纯洁的根本保证。二要抓好乡镇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首先要加强乡镇纪委建设。从领导上重视、从机制上健全、从投入上保证,使乡镇纪委有能力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通过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把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对乡镇专职纪委副书记人选要严格考察,要真正把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不专的问题解决好,以便更好地使其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责。其次要正确行使纪检监察职责。要把当前***提出的抓三保体现和落实到具体行动中,要以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工作首位,真正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扑下身子抓落实,集中精力解难题。再次要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按照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切实开展好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活动,把四个对作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标尺;要以清正廉洁、甘于奉献的优良作风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考验,正确看待个人得失,不为名利地位所累,树立起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同时要强化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最后是要解决好乡镇纪委专职干部的后顾之忧。加强乡镇纪委之间纪检监察干部交流任用的力度,从政治上落实好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待遇,对长期在基层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成绩突出的同志要破格提拔使用,真正将高看一眼、厚爱一分体现在对干部的选拔任用中。要细化乡镇纪委委员的工作职责,强化激励措施,做到名副其实,保障他们能大胆地、积极的参与纪检监察工作。总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好乡镇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是确保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的重要因素,这也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和中纪委四次***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尤其是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根本体现。乡镇纪委要通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要本着四个着眼于的要求,自觉维护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认真当好组织协调者,真抓实干,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才能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推向新阶段。
纪委工作自查报告篇六
同志们:。
这次召开的区纪委全委(扩大)会议,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刚才,卫东同志传达了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并对20-年全区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总结。会上,大家还对《20-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进行了讨论,效果很好。我们将充分吸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对《意见》进行补充和修改,定稿之后以文件形式印发。
过去一年来,全区各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年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十一五”规划顺利完成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反腐倡廉工作必须有新的作为、新的成效。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统领反腐倡廉工作全局,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狠抓任务落实,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下面,我就做好今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谈一谈要重点抓好的几个方面:
一、以服务发展大局为首要任务,提高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
纪检监察工作要做出成效、体现价值、有为有位,就必须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来谋划和把握,不断提高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具体来说,就是要积极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督促工作推进,确保政令畅通。一要围绕重点项目加强监督检查。今年,是我区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区委提出的“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五年展辉煌”阶段性目标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加快东大门建设步伐,努力实现招商引资、城乡环境、服务业发展三大突破,区委已经研究提出,要在今年实施“1158”工程,即十大重点工业项目、十大重点服务业项目、东大门建设第三轮“五个一”工程和八大重点社会事业项目。“1158工程”是全区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全面惠民利民的重要工程,对加快我区产业转型升级、改善城市面貌、提升社会事业水平,特别是加快提升东大门整体形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确保“1158工程”的圆满完成,是全区的核心工作,自然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牢牢把握的重中之重。我们要立足于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这些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加快跟进速度,加深关注程度,加大督查力度,保证每个项目得到有力推进,确保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坚决贯彻执行。二要围绕机关作风建设加强监督检查。今年,我们将连续第三年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并将20-年确定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年”。应该说,通过前两年开展的“机关作风建设年”和“机关作风建设推进年”活动,全区机关的服务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浓厚,服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干部形象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今年的机关作风建设要着重在“提高”二字上下功夫。要更加突出、更加科学地将机关作风考核和推进工作考核挂钩,真正做到用推进工作成效检验机关作风,用优良机关作风保障工作推进。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坚持将开展明查暗访作为督查机关作风的最有力抓手之一来用好,以多种形式进行责任追究,发挥好教育引导和促改促进的作用。
要做好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效能建设工作,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要高度重视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行网上审批,尽快实现电子监察系统与省、市的三级联网,切实将“提高年”的提高之处重点体现和落实到行政效能的提升上来。要力推科学考评,按照“务实、简便、管用”的要求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考核,发挥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机关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水平。三要围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重点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治理各种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整治奢靡之风,进一步加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排查20-年以来的重点工程项目,对土地使用中以租代建、未批先用、拖欠出让金、随意变更规划、擅自变更容积率等突出问题严肃进行处理。
二、以构建惩防体系为紧要工作,提高制度建设的整体水平。
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讲话中,重点强调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出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央重点强调加强制度建设,这既是落实十七大提出的“三个更加注重”要求的具体体现,又是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有力措施,更是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迫切需要。面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面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只有不断推进制度创新,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漏洞和缺陷,从制度上构建遏制腐败蔓延的堤防,才能有效防止腐败,才能管长远治根本,才能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近几年来,我区按照省委、市委的要求,以“制度建设年”、“制度建设推进年”、“制度建设提高年”、“制度规范执行年”和“制度体系框架构建年”为载体,不断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为规范权力运行、推进源头治腐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去年,我区以市纪委的制度建设成效评估为契机,大力推进制度体系的框架构建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我们对照常州市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目录,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梳理、修订、新建各类制度共计85项,初步形成了我区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框架。在年底开展的评估工作中,形成了戚墅堰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目录和成效评估自评报告,接受了市纪委的工作台帐检查和制度质量抽查,同时还配合城调队抽样调查了社会各界的综合评价。这次评估检查,是对我区制度建设成效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对我们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的一次有力促进,虽然最终的评估得分还没有出来,但撇开分数不说,单从推动工作的角度来讲,我认为也是很有成效的。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即使顺利通过成效评估也绝不是制度建设的终点。一方面,改革发展进程很快,社会变化深刻,有些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有的方面存在制度空白,有的制度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还存在着重制定轻执行现象,不少制度还没有得到很好执行。2010年,是省委确定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形成年。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仍然要一手抓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手抓制度执行,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努力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确保反腐倡廉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具体要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部署,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
第一,以提高拒腐防变自觉性和能力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制度,考试成绩提供给干部管理部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之一。巩固和扩大廉政志愿者工作成果,按照“一室一品”的要求加强廉政宣传工作室建设,走“特长专一化、类型多样化、队伍精干化、活动常年化”的路子,指导志愿者队伍有计划地开展廉政宣传活动,力争在更大范围内打响廉政志愿者这块“戚区品牌”。
第二,以推进权力阳光运行为重点,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完善民主决策机制,认真执行去年最新出台的戚墅堰区《关于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以及民主评议、信访监督等制度,真正把干部的用权行为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促廉政。继续认真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坚持同机关作风建设特邀监督员、纪检监察信访联络员的定期联系制度,依靠各方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第三,以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为重点,加强预防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区级机关部门内控机制建设,促进部门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我们设想,在区级机关部门中分两步开展,先选择检察院、建设、卫生、经贸、农林五家单位进行试点,然后在全区机关部门推开,形成机关部门个个参与、机关干部人人有责的工作格局,有效提高部门惩防体系建设的整体水平。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是今年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之一,市纪委高度重视,年前已经专门召开会议向各辖市区进行了部署。春节过后,我区也将召开专门会议尽快启动这项工作。刚才提到的五家试点单位有四家单位的分管领导在座,希望各位务必引起重视,因为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以前大家都没做过;因为你们是试点单位,你们的模式将是全区的蓝本。
第四,以及时揭露、发现和查处腐败案件为重点,加强惩治制度建设。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建立信息反馈、督查快办、协调疏导和目标管理制度,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认真执行戚墅堰区《关于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健全查处案件协调机制,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审计等部门案件线索通报移送机制。完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纪律要求,更有效地查处案件,坚决惩处腐败行为。
在抓好制度制定的同时,仍然要将制度执行摆上突出位置。关于当前存在的制度执行力问题,省委书记梁保华在省纪委六次全会上有一段分析,我觉得很精辟。他说,一些反腐倡廉制度没有得到很好执行,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制度意识不强,一些领导干部不能自觉遵守和维护制度;二是管理不力,有的单位好人主义盛行,有的领导干部自身不正不敢管,有的是缺乏责任意识不愿管,还有的是管理能力不适应管不住;三是监督检查不到位,查办惩处不严,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不健全,一些违反制度行为不能得到坚决查处、及时纠正。梁保华书记指出的这些问题,在很多地方包括我区,都是不同程度存在的。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我区将按照市纪委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制度执行情况评估办法,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特别要按照总书记的要求,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同时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
三、以坚决惩治腐败为重要职责,提高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作了深刻分析。他指出,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繁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突出的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腐败活动向一些关键领域渗透、向一些社会领域扩散;二是高中级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严重;三是涉案金额巨大,一些腐败分子同时具有多种违纪违法行为,往往集政治蜕变、经济腐败、生活腐化于一身;四是腐败案件类型、性质和作案手段等出现新变化,违纪违法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五是腐败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上升;六是一些领导干部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奢靡享乐之风滋长。总书记指出,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和紧迫。坚持警钟长鸣,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那么,反对腐败的最有效手段是什么?就是查办案件。因为查办案件是我们党同腐败分子最直接最激烈的较量,最能体现我们党的坚定决心,也最能坚定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来说,查办案件是《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重要职责,也是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只有把办案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常抓不懈,才能树立起党纪国法的权威,才能树立起纪检监察机关有为有威的良好形象。
四、以加强自身建设为必要途径,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素质。
俗话说事在人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也是如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保证。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性,以自身建设的新成效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一要认认真真学习。要按照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学习型政党的新要求,创新学习方法,完善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切实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作为一种神圣职责、一种精神境界、一种终身追求;既要向书本学习,把握规律方向,又要向实践学习,提高实战技能;要坚持学习与工作紧密结合,提倡学习就是工作,工作就是学习,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
二要堂堂正正做人。要严格按照“四个对”的要求,努力把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成为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的表率机关。坚持从严管干部、从严带队伍,突出政治纪律、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以身正垂范,以公正服人,自觉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三要扎扎实实工作。从目前已经明确的任务来看,今年纪检监察工作要做的事情依然很多,面临的压力依然不小。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积极有力的措施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基层纪委尤其要落实责任,狠抓推进,以本地区、本单位的良好工作成效来支持和保证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基层纪委书记要重视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纪检工作特点和规律的思考,着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具体工作中,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区纪委的各项部署,自觉接受业务处室的工作指导,已经决定的事情就要加紧实施,已经下达的任务就要落实到位,已经着手的工作就要抓出实效,坚决杜绝推诿现象和拖拉现象,做执行力的维护者。
同志们,反腐倡廉任重道远,职责使命催人奋进。我们一定要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创新发展,锐意进取,加倍努力,勤奋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小区做强区、小区变靓区、小区建‘特’区、建设东大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新春佳节即将到来,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纪委工作自查报告篇七
根据法[]221号、皖高法[2016]209号和阜中法纪监[2016]28号文件精神,我院自7月底在全院开展了违规收费和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今年10月底,根据法[]272号、皖高法[2015]364号和阜中法纪监[2015]30号文件要求,对去年的违规收费和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认真开展了“回头看”活动,进一步规范了诉讼费和涉案款物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为确保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我院在接到《关于开展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后,院党组十分重视,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窦灿辉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庭、处、室、队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检查活动的日常工作。及时召开了由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提高对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检查活动中来,准确把握专项检查活动的范围、内容、方法及步骤,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统一部署,提出要求,明确责任,为做好此次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认真自查,落实责任。
按照文件和会议要求,我院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自查,院长和各部门负责人均签署了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责任状。各部门及时将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自查表和自查报告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认真自查,我院不存在专项检查内容中任何一项违规现象:
(一)不存在违规设臵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
(二)不存在以“保证金”、“考察费”、“教育费”、“手续费”、“办案费”等名义,违规收取当事人或涉案单位费用的情况。
(三)不存在以“赞助费”的名义违规收取当事人、涉案单位、律师事务所、评估拍卖中介机构费用的情况。
(四)不存在与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暗中分成、收取佣金等情况。
(五)不存在挪用坐支诉讼费、执行款物、罚没款物、案件暂存款、赃款赃物及孳息等涉案款物的情况。
(六)不存在截留私分诉讼费、执行款物、罚没款物、案件暂存款、赃款赃物及孳息等涉案款物的情况。
三、全面复查,巩固成效。
根据法[2015]272号、皖高法[2015]364号和阜中法纪监[2015]3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诉讼费和涉案款物的管理,巩固检查成效,促进廉洁司法,我院对去年的违规收费和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认真开展了“回头看”活动。全院各部门本着全面细致,实事求是的原则,重点围绕去年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对六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认真撰写了自查报告。从检查情况看,我院不存在专项检查范围和内容中的任何一种违规现象,自去年专项检查活动结束后,未出现新的违纪违规问题。
在去年专项检查活动中,我院结合实际建立了防止发生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的长效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持续加强对干警的有效监管。财务部门定期对诉讼费的相关会计资料进行彻底地检查核对,做到证账相符、款帐相符、账账相符;二是加大对审执权和后勤管理权的监督,确保审理的案子不出问题、收取的费用不出问题、办案的干警不出问题;三是将案件在立案、审理、执行过程中需交纳的款项、计算标准及缴款程序在诉讼和执行服务中心予以公示说明,明确收费标准,增强收费透明度;四是严格按照“严管、严查、严处理”的“三严”原则,建立涉案款物管理台账,不定期对涉案款物进行核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严肃处理。
纪委工作自查报告篇八
根据法[]221号、皖高法[2010]209号和阜中法纪监[2010]28号文件精神,我院自7月底在全院开展了违规收费和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今年10月底,根据法[]272号、皖高法[2011]364号和阜中法纪监[2011]30号文件要求,对去年的违规收费和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认真开展了“回头看”活动,进一步规范了诉讼费和涉案款物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为确保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我院在接到《关于开展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后,院党组十分重视,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窦灿辉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庭、处、室、队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检查活动的日常工作。及时召开了由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提高对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检查活动中来,准确把握专项检查活动的范围、内容、方法及步骤,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统一部署,提出要求,明确责任,为做好此次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认真自查,落实责任。
按照文件和会议要求,我院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自查,院长和各部门负责人均签署了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责任状。各部门及时将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自查表和自查报告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认真自查,我院不存在专项检查内容中任何一项违规现象:
(一)不存在违规设臵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
(二)不存在以“保证金”、“考察费”、“教育费”、“手续费”、“办案费”等名义,违规收取当事人或涉案单位费用的情况。
(三)不存在以“赞助费”的名义违规收取当事人、涉案单位、律师事务所、评估拍卖中介机构费用的情况。
(四)不存在与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暗中分成、收取佣金等情况。
(五)不存在挪用坐支诉讼费、执行款物、罚没款物、案件暂存款、赃款赃物及孳息等涉案款物的情况。
(六)不存在截留私分诉讼费、执行款物、罚没款物、案件暂存款、赃款赃物及孳息等涉案款物的情况。
三、全面复查,巩固成效。
根据法[2011]272号、皖高法[2011]364号和阜中法纪监[2011]3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诉讼费和涉案款物的管理,巩固检查成效,促进廉洁司法,我院对去年的违规收费和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认真开展了“回头看”活动。全院各部门本着全面细致,实事求是的原则,重点围绕去年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对六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认真撰写了自查报告。从检查情况看,我院不存在专项检查范围和内容中的任何一种违规现象,自去年专项检查活动结束后,未出现新的违纪违规问题。
序在诉讼和执行服务中心予以公示说明,明确收费标准,增强收费透明度;。
四是严格按照“严管、严查、严处理”的“三严”原则,建立涉案款物管理台账,不定期对涉案款物进行核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严肃处理。
通过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我院充分认识到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它事关群众利益、事关法院形象、事关司法公信力。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完善预防机制,坚决杜绝违规收费和违规管理涉案款物现象的发生。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纪委工作自查报告篇九
为加强对涉案款物的管理,我们从完善制度、程序监管、纳入考核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完善涉案款物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对涉案款物管理的全程监管。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涉案款物要填写《丰县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交由原款物持有人或保管人留存,一份随案移送,一份送交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涉案款物管理过程中的文书使用和手续办理情况,不定期对6个工作室以及委局机关办案职能室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分管领导书面报告有关情况,进行总结整改。
二是严格涉案款物暂扣、管理和处置程序。为确保涉案款物的管理依纪依法、准确及时、保管妥善、手续完备,我委规定不得在初核阶段采取暂扣款物措施;在调查阶段收缴涉案款物后于3日内上交财务部门,重新规范补充暂予扣留、封存款物的'正式财政票据;明确了涉案款物保管场所及保管人员,对暂扣款物的处置,案件承办室须在案件调查报告提出明确建议,经审理室审理,并在处分决定载明,确保涉案款物的暂扣、管理、处置程序规范进行。
三是加强涉案款物的绩效考核。对每一起涉及涉案款物的案件,纳入“一案一评一通报”进行点评,每月考核的累计成绩,作为办案部门年底案件工作质量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为了更好地加强涉案款物的规范化管理,建议案管部门对涉案物品建立电子台账管理制度。承办室对涉案物品逐案逐物进行编码、拍照,并按规范要求将有关信息录入电子台账管理平台,确保涉案款物的收缴统一管理;建议信访部门加强对初核后认为不需要立案信访结案案件,初核对象主动上交的涉案款物的监管,对收缴涉案款物情况及时移交案管部门,录入电子台账管理平台,确保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处理涉案款物。
纪委工作自查报告篇十
明确收费标准,增强收费透明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纪委涉案款物自查报告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根据法[2010]221号、皖高法[2010]209号和阜中法纪监[2010]28号文件精神,我院自2010年7月底在全院开展了违规收费和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今年10月底,根据法[2011]272号、皖高法[2011]364号和阜中法纪监[2011]30号文件要求,对去年的违规收费和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认真开展了“回头看”活动,进一步规范了诉讼费和涉案款物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为确保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我院在接到《关于开展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后,院党组十分重视,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窦灿辉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庭、处、室、队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检查活动的日常工作。及时召开了由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提高对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检查活动中来,准确把握专项检查活动的范围、内容、方法及步骤,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统一部署,提出要求,明确责任,为做好此次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认真自查,落实责任。
按照文件和会议要求,我院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自查,院长和各部门负责人均签署了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责任状。各部门及时将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自查表和自查报告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认真自查,我院不存在专项检查内容中任何一项违规现象:
(一)不存在违规设臵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
(二)不存在以“保证金”、“考察费”、“教育费”、“手续费”、“办案费”等名义,违规收取当事人或涉案单位费用的情况。
(三)不存在以“赞助费”的名义违规收取当事人、涉案单位、律师事务所、评估拍卖中介机构费用的情况。
(四)不存在与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暗中分成、收取佣金等情况。
(五)不存在挪用坐支诉讼费、执行款物、罚没款物、案件暂存款、赃款赃物及孳息等涉案款物的情况。
(六)不存在截留私分诉讼费、执行款物、罚没款物、案件暂存款、赃款赃物及孳息等涉案款物的情况。
三、全面复查,巩固成效。
根据法[2011]272号、皖高法[2011]364号和阜中法纪监[2011]3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诉讼费和涉案款物的管理,巩固检查成效,促进廉洁司法,我院对去年的违规收费和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认真开展了“回头看”活动。全院各部门本着全面细致,实事求是的原则,重点围绕去年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对六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认真撰写了自查报告。从检查情况看,我院不存在专项检查范围和内容中的任何一种违规现象,自去年专项检查活动结束后,未出现新的违纪违规问题。
序在诉讼和执行服务中心予以公示说明,明确收费标准,增强收费透明度;。
四是严格按照“严管、严查、严处理”的“三严”原则,建立涉案款物管理台账,不定期对涉案款物进行核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严肃处理。
通过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我院充分认识到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它事关群众利益、事关法院形象、事关司法公信力。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完善预防机制,坚决杜绝违规收费和违规管理涉案款物现象的发生。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自从“队伍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我按照省、市、县纪委统一部署,积极参与了学习实践活动,并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衡量,根据本人自查,使我找出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了认识,找出了差距,挖出了存在问题的根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学习不够深入,平时,自己虽然也重视政治理论的学习,能够及时、认真的学习有关政策,但不够系统,缺乏全面的、系统的钻研精神,对一些理论学习只局限于就文章学习文章,缺乏深刻的理解,理论学习与具体工作实际结合得少,对一些问题缺乏理性思考,由于缺乏深度学习、思考,导致看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另外,在学习的自觉性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在以后的工作,我还需认真加以克服和改进。
2、思想解放不够,俗话说,解放思想,黄金万两。本人在思想作风上还不够艰苦,特别是适应农村基层新形势、新情况的主动性有时不够强。虽然始终坚持加强思想修养,不断解放思想,树立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但是在具体实践中,想问题、做工作、办事件还是沿袭老方法、老套路多,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少;部署落实具体工作多,站位全乡统筹发展长远发展思考的少;面对新时期农村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存有一定的畏难情绪,在运用现有农村政策处理有关问题方面不够灵活,有时总感到老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工作中,有时思想顾虑比较多,突破思维定势少,敢想敢干、敢闯敢冒、大胆创新意识不够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自身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
3、能力提升不够,日常工作中虽然能够自觉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能够从坚持群众观念,自觉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但是在立足本职,如何更好地做好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等方面探索得不够多,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还不能很好地满足形势的变化;在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问题和接待群众来访上,自觉维护党委政府整体形象和利益方面考虑的多,为基层群众、特别是一些特殊群体考虑的相对较少,做的也不够。
4、作风过硬不够,作风事关形象,作风事关发展。日常工作中,本人在完成乡党委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方面投入的精力较大,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了解民意,主动开展调查研究较少。个人认为,作风上存有三多三少的现象,即一是听取部门汇报情况多,实地考察少;二是等着基层找上门来的多,深入到村到户少;三是工作一般布置多,动真碰硬较真格少;由于上述原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一些问题的及时解决和工作的有效开展。
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发现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在以下几方面做出努力:
一是进一步树立发展的理念,争做解放思想的表率。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己要做到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立足乡情,谋化发展,努力增强加快经济发展的紧迫意识和危机意识;开动脑筋,着力研究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方法、新举措;挖掘资源,瞄准市场,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切实引领农民增收致富;要不断转变观念,积极开拓创新,克服求稳怕乱,因循守旧的思想,看准的事就大胆试、大胆闯。
二是进一步树立奉献的理念,争做勤奋工作的表率。作为乡纪委委员,自己要时刻意识到肩上沉甸甸的责任,牢记宗旨,克难求进。要继续保持旺盛的工作斗志和饱满的革命热情,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心系基层,心系群众,服从大局,团结同志,共同肩负起富民强乡的神圣使命。在工作中不求名利、不计得失,摆正位置、当好角色,用自己实实在在的行动尽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三是进一步树立廉政的理念,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坚持严以律己,认真带头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要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追求享受;在思想上自觉抵制腐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在工作上吃苦耐劳,不畏艰苦,始终保持一股勇气,一股锐气,勇往直前;在用权上克已奉公,不以权谋私,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纪委工作自查报告篇十一
第一条为规范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以下简称委部机关)自办案件涉案款物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结合委部机关自办案件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涉案款物,是指委部机关自办案件中与案件有关的涉嫌违纪违法的钱款和物品,如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房产、金银珠宝、文物古玩、名贵字画、家具、电器、交通和通信工具等。
第三条委部机关自办案件中暂予扣留、封存,责令不得变卖、转移,没收、追缴、责令退赔等涉案款物的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涉案款物的管理必须合法、公正、准确、及时,案件承办人与保管人相分离、办案部门与保管部门各司其职。严禁暂予扣留、封存与案件无关的合法财产。
第五条在案件调查中,需要采取暂予扣留或封存措施的,由案件承办人填写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呈批表,经办案部门或调查组负责人审核并报分管委部领导批准后执行。紧急或其他特殊情况下,经办案部门或调查组负责人审核批准,可先予执行,但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补办报批手续。
未经批准,案件承办人不得擅自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
第六条采取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措施的承办人不得少于二人。执行时应当会同原款物持有人或保管人、见证人一起对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当面逐件清点,当场填写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登记表(一式四份),由承办人、原款物持有人或保管人、见证人签名(盖章)后,交办案部门或调查组、原款物持有人或保管人、机关事务管理局各一份,附卷备查一份。
原款物持有人或保管人拒绝在登记表上签名或盖章的,承办人应当注明。
第七条暂予扣留的金银珠宝、文物古玩、名贵字画等贵重物品,除当场摄影、摄像或制作谈话笔录外,办案部门或调查组应当及时委托具有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鉴定,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进行鉴定的,可先封存保管,条件允许时再进行鉴定。
鉴定机构应当出具鉴定书,办案部门或调查组、原款物持有人或保管人、机关事务管理局各执一份。鉴定费用从办案经费中列支。
第八条委部机关受理其他机关移送的涉嫌违纪案件,应当要求其他机关同时移送已暂予扣留、封存的涉案款物或涉案款物清单、已处理凭证等,经审核无误后填写涉案款物移送、处理登记表。
第九条暂予扣留的涉案款物由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统一保管。
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当设立专用账户、专门场所,指定专人对涉案款物进行妥善保管,防止涉案款物的毁损和灭失,严格办理涉案款物交接手续。
第十条办案部门或调查组经批准对涉案款物采取暂予扣留、封存措施后,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与机关事务管理局办理移交手续;在异地采取暂予扣留、封存措施,移交涉案款物确有困难的,办案部门可以委托中央纪委相关部门指定的地方或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保管。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移交的,经办案部门或调查组负责人同意,办案部门或调查组可暂时代为保管涉案款物,但在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移交。
委托地方或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保管涉案款物的,办案部门或调查组应当出具委托书,并与受委托单位办理交接手续。涉案款物保管清单应当交机关事务管理局一份备案。
第十一条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办案部门或调查组移交的暂予扣留款,应当在复核无误后,开具专用收据交案件承办人员。
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当将暂予扣留款设立明细账,及时存入银行专用账户,严格收付手续。
第十二条具有数码特征或其他特征,并能证明案情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应当作为实物进行封存保管,并注明特征、编号、种类、面值、张数、金额等。
第十三条暂予扣留、封存物品移交保管时,承办人员与保管工作人员均不得少于二人,承办人员应当填写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移交清单,经办案部门或调查组负责人签字后与保管工作人员办理移交。保管工作人员应当对移交物品逐项核对,查验无误后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
第十四条保管工作人员对暂予扣留、封存的实物应当建账设卡,做到一案一账,一物一卡。
对小件物品可根据物品种类分袋、分件、分箱设卡。对大件物品,应当集中保管或委托有关专业部门封存保管。贵重小件物品应当装入透明袋封存。对交通工具、通信工具等需要定期保养和维护的物品要做好日常养护工作,防止损坏。
第十五条对大宗物品、特殊物品应当指定有关专业部门进行封存保管。对危险品、违禁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送交有关部门,或根据办案需要严格封存,不得以任何借口使用和扩散。
对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可以与物品持有人协商或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办案部门或调查组负责人同意后,及时委托有关机构变卖或拍卖,所得价款按本规定第十一条办理,并将清单、照片、变卖或拍卖结果附卷。
第十六条办案部门或调查组在移送案件或因案件需要调取暂扣、封存的涉案款物时,应当经分管委部领导批准。加封的涉案款物启封时,承办人员与保管工作人员应当同时在场,当面查验。归还时,应当重新封存,双方在封条上签字。
第十七条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当定期对暂予扣留、封存款物的保管情况进行自查;办公厅案件管理局应当对暂予扣留、封存款物的管理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每年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对经调查认定不是涉案款物的,应当及时解除相关措施。办案部门或调查组应当填写解除暂予扣留、封存款物清单,将暂予扣留、封存的款物发还原款物持有人或保管人。发还时,办案部门或调查组应当按清单与原款物持有人或保管人当面清点,并由其签收。
第十九条案件调查结束后,办案部门向案件审理室移送案件时,应当在调查报告中写明全部涉案款物数量、价值、保管等情况,提出对涉案款物的处理意见,并附涉案款物清单。
案件审理室在审理办案部门移送的案件时,应当对调查报告所列涉案款物与所附涉案款物清单是否相符、手续是否完备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在审理报告中写明对涉案款物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案件审理室对涉案款物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报经中央纪委会(书记办公会)或监察部部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办案部门,由办案部门商机关事务管理局执行。
特殊情况下,可先对违纪人做出处理,再对违纪款物做出处理。
对涉案款物未经审理的,一律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一条没收、追缴的涉案款物,应当区别不同对象按照程序做出书面决定,由办案部门填写没收、追缴款物清单,开具收据和凭证,及时送达原款物持有人或保管人。送达时,应当由被送达人在清单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承办人应当注明。
第二十二条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退赔的涉案款物,应当区别不同对象按照程序做出书面决定,由办案部门填写责令退赔款物清单,及时送达退赔人签收。退赔人拒绝签收的,承办人应当注明。
第二十三条没收的款物一律上缴国库。追缴、责令退赔中依法不应当退回(赔)或由于客观原因无法退回(赔)的款物,应当上缴国库。
第二十四条对应当上缴的违纪违法所得款项,由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处理决定所确认的数额,办理上缴国库手续。
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由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有关部门兑现后按照前款规定办理。
其他应当委托有关机构以拍卖或其他公开方式做变价处理的违纪违法物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分案登记造册,并填写款物移送、处理登记表。处理所得款项应当上缴国库。
第二十五条上缴国库或返还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暂予扣留、封存款物,其孳息也应当一并上缴或退还。
第二十六条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的,办案部门应当加强与司法机关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对司法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违纪的涉案款物,办案部门应当督促司法机关予以退回,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案件审理室审理,报经中央纪委会(书记办公会)或监察部部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予以处理。
第二十七条初核后认为不需要立案的,对被调查人主动上交的或者应当建议有关党组织或单位责令被调查人退赔的违纪违法所得,由办案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分管委部领导批准后办理。
第二十八条以监察部名义采取的暂予扣留,责令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财物等措施,以及对财物进行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处理的,按照行政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委托地方或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保管涉案款物的,案件调查结束后,办案部门应当及时将涉案款物的处理意见书面通知受委托保管单位,对暂予扣留、封存的涉案款物进行相应处理。
第三十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贪污、侵占、挪用、私分、私存、调换、外借、压价收购或擅自使用、处理涉案款物及其孳息。
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任何部门和个人违反本规定及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或因管理不当造成涉案款物毁损和灭失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按本规定要求填写的有关文书和单据,应当存入案卷归档。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中央纪委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纪委工作自查报告篇十二
曲靖市按照深化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改革的要求,保留了成立党委的9个市直部门(单位)纪委,撤销了18个纪检组、1个直属机关工委纪委和3个监察室,集中派出了8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有效整合了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和人员。近两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在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纠风等各项工作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更好地体现了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体制优势。但在保留的市直单位纪委的工作运转中,我们发现由此带来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不容忽视,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纪委工作自查报告篇十三
为进一步规范涉案款物的管理,促进严格规范执法,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近日,大化县检察院开展自侦案件扣押、冻结的赃款(物)专项核查,收到良好效果。
本次自查是该院对以来自侦案件所扣押款物的.收管和处理情况进行的一次全面清理。在清理过程中,既检查是否存在法律手续不全、管理不规范等违反程序规定的问题,又着重检查是否存在该退不退、该交不交、违规乱扣、截留挪用等实体违规问题。通过全面检查无一侵占、挪用、调换、扣押等情况。
严格涉案款物管理,是严肃办案纪律、提升办案能力、防范执法风险、确保案件质量的重要手段。该院通过建立制度,使责任层层落实到人。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明确要求反贪、反渎部门在办案中对于赃款赃物的扣押、冻结必须一律要求承办人或承办部门写出书面请示,说明扣押、冻结的理由及范围,经检察长审查批准后方能执行。并开具《人民检察院扣押财物清单》,承办人、见证人、被扣人在清单上签名。要求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办案中依法扣押的赃款赃物实行分离保管,由专职财务人员依照法律和财务纪律规定进行统一管理。该上缴国库的及时足额上缴,该返还的一律返还,确保案结物清,不留隐患。要求纪检、案管及办公室等部门对涉案款物进行全程监督,并对该项工作开展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随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改正,确保不留死角。
纪委工作自查报告篇十四
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转发中共达州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和涉案款物管理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万纪发〔2016〕50号)要求,现将我乡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和涉案款物管理工作情况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乡党委、纪委高度重视,组织乡纪委工作人员专题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检察机关办案安全工作的意见》(中纪发〔2015〕3号)、《关于部分地区办案安全工作情况的通报》(中纪办通报第2期)、省纪委《办公厅通报》(20第14期)和达州市万源市关于办案安全的相关要求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案款物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号)、《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查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暂行规定》(中纪发〔〕32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各1次,要求大家领会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升法纪意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及涉案款物管理工作。同时,根据督查方案,乡纪委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杜林同志任组长,指导和督促自查工作开展,并召开专题会议2次,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明确任务要求。
二、扎实工作,严格自查。
按照领导小组的总体安排部署,乡纪委针对依纪依法办案和涉案款物管理工作分别开展了严格细致的自查。
(一)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工作。
一是注重学习教育,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狠抓政策法规学习。上半年开展各类学习4次。狠抓办案业务培训。开展集中培训1次、专题辅导2次、以会代训6次。有针对性地对办案工作中容易混淆的疑难问题和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行实例分析讲解和座谈交流,达到了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的目的。二是严格执行中省市关于加强办案安全和有关政策规定,特别是做到不变相“两规”、违规“留置过夜”,确保了规范安全文明办案。三是狠抓问题整改,完善办案硬件设施。结合贯彻落实市纪委办案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对查找的我乡纪委在办案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及时纠正和改进,重点落实了基本符合办案安全要求的谈话场所,并对规范案件调查谈话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
乡纪委高度重视涉案款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中、省、市纪委对涉案款物管理的要求,始终坚持依纪依法、准确及时、保管妥善、处置得当、手续完备的工作要求。经查,我单位涉案款物的管理中无侵占、截留、挪用、私分、私存、调换、外借、压价收购涉案款物及其孳息的问题存在。
三、总结经验,建立制度。
一是狠抓内部管理,切实加强对办案人员的全面监督。严肃办案工作纪律,切实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办案人员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职能。建立案件监督管理制度,落实监督责任。建立案件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制度,规范线索管理。
纪委工作自查报告篇十五
加强纪律教育。把学习贯彻党章和《准则》《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校教学课程、党员教育培训、周四学习日、理论知识测试的重要内容,做到无遗漏、全覆盖。扎实开展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理想信念“高线”,坚守纪律规矩“底线”。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学习、坚决执行党章和《准则》《条例》,对一些在全面从严治党上的模糊认识和错误论调,要主动发声、及时引导,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严明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打头的、管总的,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也是最重要、最根本、最核心的纪律。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第一位,以政治纪律为纲,带动其他纪律的严格执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政治纪律牢记于心,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强化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切实加强对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坚决保障政令畅通;严肃查处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审查,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行为,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强化党内监督。今年,中央将修订党内监督条例,省委也将配套制定相关制度,各地各单位要及时跟进,对表调校,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函询、诫勉等党内监督制度,坚决纠正规避制度、扭曲制度、践踏制度的行为。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制度的监督制约作用,让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每个党员的必修课,促进党内生活的正常化、经常化。
进一步拓展监督的内容,对受到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的党员干部,要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说明情况。各级纪委要把下级“一把手”纳入监督重点,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理;定期将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
平时掌握了对下级“一把手”的问题反映,要及时报告同级党委书记。加大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力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严格追责问责。坚持把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结合起来,使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严肃换届纪律。加强对县乡领导班子换届纪律和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违规用人和干扰换届秩序等行为。严格落实选拔任用干部征求纪委意见制度,切实做好拟任用干部“廉政体检”工作,严把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二)继续保持强大气场,深化两个责任落实。
落实“两个责任”是各级党委、纪委的法定之责、份内之事,必须始终保持高位推进、高压传导的强大气场。
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协调、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组织领导、定规立矩、学习教育、监督管理、撑腰壮胆、以上率下等各项责任,全面兑现责任清单。
综合运用签字背书、公开承诺、定期报告、调研督导、谈心谈话、述职评议、问责追责、点名通报等方式,推动责任和压力向市、县、乡三级党政机关、所属部门、事业单位以及医院学校、村组社区等基层党组织传导,打通压力传导“最后一公里”。党委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按照省委李鸿忠书记提出的“四级递进”“三个担当”要求,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层层压给各级党组织书记,增强工作合力。
进一步实化责任清单。协助市委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市本级“两个责任”清单,使责任更加适应管党治党需要、更加体现本地特色、更加有效促进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制定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责任清单,形成边界清晰、目标明确、任务到人、保障有力的责任体系,确保履责有依、问责有据。加大责任清单公开力度,将其纳入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等重要内容,主动接受党内外监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年初巡查、半年抽查、日常检查和年底考核等制度,坚持党委、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调研督导制度,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探索建立社会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开展民意调查,及时通报结果、反馈问题、曝光典型、督促整改。坚持和完善台账管理、痕迹管理等制度,推行负面清单和问题清单制度,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的日常监管,切实解决好责任虚化、空转的问题。
进一步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落实省委“两个责任”的问责办法,扎实开展“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甩响“牛鞭子”,“较真”“叫板”,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
加大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党纪政纪处分执行不到位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问责追究力度,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让“一案双查”、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及时将否决结果通报到相关单位,增强责任追究震慑力。
(三)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对“四风”问题,必须横下一条心,踩着不变的步伐,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努力把作风建设抓成不可逆转的新常态。
弛而不息整治“四风”问题。紧紧围绕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始终盯住重要时间节点,对“三个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严查快办、动辄则咎,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紧盯“四风”隐身变异新动向,深入开展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和警示提醒、公开曝光等活动,做到露头就打,形成持续震慑。
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查摆出的和省委巡视发现的作风建设方面突出问题发力、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起,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广泛发动群众有序参与,织密“四风”问题监督网,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
继续加强部门履职情况监督。切实履行好“再监督”职能,充分运用明察暗访、第三方监督、民主评议、倒查追责等方式,强化对政府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高度聚焦为官不为以及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强化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再监督”,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顺利实施。
加大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大责任事故的问责追责力度,严肃查处事故中的失职渎职和瞒报、谎报行为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
积极推进作风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对“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的调查研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逐一提出治理对策,加大治本力度,坚决扒下“四风”问题的隐身外衣、铲除“四风”问题滋生的隐蔽土壤。健全通报曝光机制,对那些我行我素、依然故我的人,要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健全完善“四风”问题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实现市、县、乡三级联动,对一些突出问题要重点关注,一竿子插到底,做到快查快结、以点带面。
注重发挥优秀传统文化感召力。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坚持高标准,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主动抵制不良风气,凝聚正能量。充分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真善美、抑制假恶丑。深入挖掘地方文化资源,大力弘扬孝廉文化、红色文化,用地方文化中向上向善的基因,带动社会风气的持续好转。
(四)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强化执纪审查工作。
王岐山书记提出“四种形态”,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提供了科学路径和基本遵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对接,准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水平。
坚定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目标任务不动摇。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中央提出“四种形态”,并不意味着标准降了、要求松了、力度减了,而是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力度更大。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形成持续威慑,坚决把腐败蔓延势头遏制住。
突出惩治重点,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氛围。把握好“四种形态”,严格按“五类标准”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努力实现问题线索“零暂存”。
对函询回复没有问题的按30%左右进行抽查核实,对不如实说明问题、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要严格追究纪律责任,坚决把存量减下去。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加大对苗头性、轻微违纪问题的处置力度,继续深化谈心提醒教育工作,始终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发现、早查处,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要经常使用,坚决把增量遏制住。
突出执纪审查特色和重点。牢固树立纪律理念和纪律思维,把党纪这把尺子用到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立案调查、执纪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切实做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在问题线索处置中,要把是否有违纪问题作为衡量标准,作出恰当处理。
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让党员干部相信组织、忠诚组织,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初核。坚决摒弃违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惯性思维,将违纪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对于同时涉及违纪和违法的案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快查快结,集中精力查清主要违纪事实,扎紧证据链条,及时将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
执纪审查各环节都要聚焦纪律,主要看违纪问题是否调查清楚,审查和审理报告不仅要列明违纪事实,还要反映被调查对象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和悔过态度,用纪律的语言描述违纪行为,充分体现执纪审查的政治性,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教育人、挽救人作为纪律审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达到既严明纪律、又团结同志的目的。注重区分情形、把握政策,对那些违反党的纪律而知错、悔错、改错的同志,要合理定性量纪,做到宽严相济。充分发挥党内审查“对人性和灵魂的救赎”的政治优势,把纪律审查过程变成教育转化违纪党员干部的过程。
建立健全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综合运用的有效衔接机制,充分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约谈、诫勉谈话,以及降职、免职、停职、调整工作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提前退休等组织处理手段,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综合效应。
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回访教育等制度,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坚持依纪依规开展执纪审查工作,保障被审查人员的合法权益,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
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高效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加快办案人才库建设,注重发挥各职能部门业务骨干的尖兵作用,进一步攒紧拳头、凝聚力量。
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追责问责机制,对推诿责任,不按规定移送案件线索、送达相关文书导致有关人员逃脱法律制裁或纪律处分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进一步发挥追逃协调协作机制作用,紧盯重点个案,继续推进“天网”行动。切实加强乡镇纪律审查协作区建设,建立异地协作办案机制,注重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和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作用,实现内部挖潜、外部拓展,增强整体合力。
(五)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从严惩治基层腐败。
“蝇贪”泛滥,其害如“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侵蚀的是党的执政根基,必须采取强力措施,解决好“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认真落实基层管党治党责任。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县、乡党委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管党治党的作用,督促基层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好党支部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
加强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大力整治基层干部庸懒散软、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等问题。认真研究制定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措施、办法,做到领导推动有力、统筹谋划到位、问题聚焦准确、监督检查严格、跟踪问效及时。
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各级纪委特别是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紧盯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单位、关键岗位、重点领域,严肃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的突出问题;在土地征收流转、集体“三资”管理和惠农等领域与民争利甚至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严重问题。
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加大有关问题的收集、排查、处置力度,切实增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
充分利用省委巡视工作成果。各地党委(工委)、纪委(纪工委)要增强认识,进一步加大整改工作力度,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
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要逐一核实,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该谈话的要谈话、该立案的要立案、该“两规”的要“两规”,确保巡视效果。今年,省委将出台市县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制度,各地可先行先试,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巡察制度,切实将巡视监督向基层延伸。
(六)稳步推进体制改革,充分激活内生动力。
推进纪检体制改革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纪依规治党的治本之策。各级党委、纪委要进一步吃透精神,抓住重点,稳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
持续深化“三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三转”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政治纪律不折不扣地坚决贯彻落实,向着党章赋予的职能回归再回归、聚焦再聚焦、看齐再看齐,不断推动“三转”持续深入。
进一步加强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排序分工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对乡镇纪委书记由副书记担任的,要按照省纪委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到位。开展对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内设机构调整等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问题,督促落实,不断巩固“三转”成果,让已集中的力量不再分散。
加强对县市区“三转”工作的指导,督促县市区进一步整合机构职能,优化人员配置,确保全市“三转”一体推进,同步到位,实现配置更合理、力量更集中、主业更突出。
积极推进“两为主”。认真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规定,严格执行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等三个提名考察办法,进一步规范县市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的提名考察工作。
完善纪检监察干部信息库,建立纪检监察后备干部信息库,做好落实提名权的基础性工作。完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规范处置办法,进一步探索建立“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体制机制制度。认真落实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报告工作、述职述廉、谈心谈话、调研督导等工作制度,促进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加快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派驻机构改革有关精神,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市本级的改革任务。进一步巩固县(市、区)派出机构改革成果,健全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管理机制,推动县(市、区)派出机构规范运行,更好的发挥作用。
各派驻机构要把握职责定位,强化派驻意识,经常与驻在单位党组(党委)交换意见、通报问题;要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都要追究责任;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当好“得罪人的专业户”。
(七)始终坚持严实标准,着力打造铁军队伍。
“正人先正己”“打铁自身硬”。对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打造“四铁”队伍。
建优领导班子。以市县乡三级换届为契机,切实配优配强纪委领导班子。牢固树立党管干部、五湖四海的理念,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按照纪委委员、常委的“特质标准”选好人、用对人,重点把握好纪委书记人选。
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及时将那些公道正派、敢于担当的干部,提拔到纪委领导岗位上来。进一步畅通渠道,让更多优秀人才走进来、更多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走出去。进一步优化纪委常委会结构,明确纪委委员职责,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提升干部能力。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推进“学思践悟”的常态化,促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及时掌握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的权威声音和最新精神。适应大数据时代到来的需要,运用“互联网+”思维加强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建立现代信息收集运用平台,不断提高监督执纪科技化水平。
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举办好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充分运用以案代训、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努力培养一支监督执纪骨干和反腐倡廉尖兵。开展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评选活动,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严实工作作风。进一步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守讲树作”主题教育,强化党性锻炼,促进作风养成。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在调查研究上作表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做到数字准、情况明、底数清。
在求真务实上作表率,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和群众考验的政绩。在勇于担当上作表率,敢于担责、担难、担险,以实际行动践行“四铁”要求。在改革创新上作表率,坚持“三情结合”找科学有效路径,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努力创造出更多孝感特色、孝感品牌。
强化内部监管。“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各级纪委领导干部要自觉严格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纪委内部分工实行线索、审查、审理相对分离,管人、管钱、管案相对分离,严格监督和有效管控线索排查、纪律审查、涉案款物管理、定性量纪、选人用人等权力运行各环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办法,强化日常监督和业务考评。综合运用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叉巡查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作风巡查。严肃查处发生在系统内违规私存、隐瞒线索,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甚至胆大妄为、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行为,对履职不力、责任缺失引发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绝不护短,绝不手软,坚决维护纪检监察铁军形象。
同志们,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孝感大力推进“五个跨越”、加快建设“五个城市”提供坚强保证。
纪委工作自查报告篇十六
按照领导小组的总体安排部署,乡纪委针对依纪依法办案和涉案款物管理工作分别开展了严格细致的自查。
(一)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工作。
一是注重学习教育,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狠抓政策法规学习。上半年开展各类学习4次。狠抓办案业务培训。开展集中培训1次、专题辅导2次、以会代训6次。有针对性地对办案工作中容易混淆的疑难问题和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行实例分析讲解和座谈交流,达到了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的目的。二是严格执行中省市关于加强办案安全和有关政策规定,特别是做到不变相“两规”、违规“留置过夜”,确保了规范安全文明办案。三是狠抓问题整改,完善办案硬件设施。结合贯彻落实市纪委办案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对查找的我乡纪委在办案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及时纠正和改进,重点落实了基本符合办案安全要求的谈话场所,并对规范案件调查谈话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
乡纪委高度重视涉案款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中、省、市纪委对涉案款物管理的要求,始终坚持依纪依法、准确及时、保管妥善、处置得当、手续完备的工作要求。经查,我单位涉案款物的管理中无侵占、截留、挪用、私分、私存、调换、外借、压价收购涉案款物及其孳息的问题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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