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森林公安工作调研报告范文(17篇)

工作报告 时间:2023-10-28 15:29:49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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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工作调研报告篇一

大力强化公安队伍和执法规范化建设

全面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是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更好地掌握维稳工作主动权,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工作的首要任务。我们必须紧紧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工作。特别是公正廉洁执法,作为三项重点工作重要内容之一,公安机关必须大力强化,稳步推进,才能全面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一、当前公安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制约公正廉洁执法的不利因素

警力不足是制约公正廉洁执法的一个不利因素。就我局而言,全局编制218人,实有218人,警力明显不足,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求。为了弥补警力紧张的情况,我局招收了一批协管员和协勤人员,这些人虽然对警力紧张的局面有所缓释,但因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再加上有“临时工”的思想,对公正廉洁执法认识不高,思想不到位,有时会出现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问题,严重影响了警察形象,是制约公正廉洁执法的一个不利因素。

民警年龄老化不利于公正廉洁执法建设。公安机关长期进人制度的不完善,造成现有警察老年化严重。特别是多年来,新的警力补充不明显,队伍出现断层,并且专业人才匮乏,整体素质不高,创新意识不够,管理服务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跟不上当前公安工作的要求。民警由于年龄老化,无意中淡化了学习,有的不思进取,放松自律,凭老经验执法办案,容易在执法中出现偏差,严重影响公安机关公正廉洁执法建设工作。

学习培训机制不健全,起不到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作用。现在各种培训种类繁多,但真正能起到提高民警素质、增强执法意识、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的培训少之又少,各单位的培训由于日常工作繁忙,往往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考核而进行的。对于这类培训,举办者没信心,参加培训的民警没动力,反而增加了民警的厌倦抵制心理,效果不好。学习培训起不到提高民警素质和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作用。

执法思想认识与时代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多年来,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广大民警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明显增强。但是,仍有一些民警没有摆正执法理念,办案不公、执法不严、执勤不文明、失职渎职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时有发生。

执法执勤任务与现有警力状况和经费保障不相适应。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所面临的形势尖锐而复杂,确保社会治安平稳的任务艰巨而繁重,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期望越来越强烈。而现有警力畸缺,基层警力不足,基层民警的工作压力和强度日趋加大,长期的超负荷工作不可避免会造成工作效率的下降和执法质量的降低。尽管公安经费保障逐年改善,但仍有缺口,办案经费困难,办案成本加大,因而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了以罚代“法”,以罚代拘等问题,导致公安执法发生扭曲和执法理念、手段、目的的偏差。

日趋复杂的社会治安秩序,要求民警在履行社会治安管理过程中更体现法治化、人性化,但由于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对社会、经济、生活等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时难以用法律来调整。这就给公安机关实际工作造成困难和被动。

司法职能方面存在的不作为。一是执法意识不强,不主动。该立案不立案,该撤案而不撤案。该采取侦查措施不采取,不该采取的又采取;该搜集的证据不搜集或不及时搜集,证据取舍随意性大,使案件难以作出处理。二是履行职责不到位、不充分。有的民警受理案件后,不是积极的开展侦查工作,而是能拖则拖,当事人来找一次就出去调查一下,当事人不找就给拖着,一起简单的案件要拖几个月才作处理。三是缺乏责任意识,不思为。有的民警不仅缺乏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而且缺乏敬业精神和勤政意识,工作上不求有功,但求无错,在执法中有的民警不是积极执法,而是消极应付,办理案件怕投诉,怕得罪人,怕扣分,畏难情绪大,凡事以为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无所事事。四是法律素质不高,乱作为。一些民警学习主动性不强,对应知应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执法活动的方法、步骤、时限等一知半解,法律业务知识贫乏,导致在执法活动中不知悉自己应当履行的职责,在执法工作中出现乱作为的情形。

二、强化公安队伍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强化思想教育,坚决打牢执法根基。坚持“公正廉洁执法”,要广泛开展“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针对公安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执法为民的宗旨不牢,个别民警法制意识淡薄,执法素质不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等问题,从端正队伍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入手,全面提高民警对规范执法重要性的认识,下大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要定期组织民警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并共同探讨规范执法工作,力争通过广泛的讨论,从思想作风、纪律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对民警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真正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执法、怎样执法、如何执好法”等问题,从而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使公安执法工作实现新飞跃,迈上新台阶。

强化道德观念,推动文明执法进程。一切管理措施都要适应以文明管理、文明服务的方式为目标,要通过人性化管理,体现整个社会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关注和重视,把思想立场调整到保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坚持文明执法,更好地树立公安队伍在群众中的形象。这就要求必须教育广大民警以正确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文明执法理念。充分认识文明执法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现实性,切实增强文明执法工作在广大群众中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努力实现文明执法在社会活动中的有效化和优质化,不断推动文明执法进程。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在打牢民警思想建设的同时,要狠抓队伍的细节管理和便捷服务,出台一系列工作措施,从源头上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一是建立大要案、疑难案件集体研讨制。每逢大要案和疑难案件,都要召开局务会,通报有关案情,展开集体讨论,通过集思广益,形成共识,明确攻坚方向,保证执法工作的正确性,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二是规范民警执法档案管理制。根据不同民警的岗位职责分工,为民警建立执法档案,把民警执法活动的基本情况和评议结果记入档案。通过规范管理,落实各项执法工作的监督职责,促使民警对执法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三是落实执法质量考评考核制度。根据每位民警的执法情况,对执法质量认真进行逐项考核,分出等级层次,同时进行奖优罚劣,与奖优评先、晋升职务、奖惩兑现等政治、经济待遇相挂钩,从而保障执法工作向良好的态势发展。

强化检查力度,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始终把抓“个案质量评判”作为检查执法质量的“关键点”,将静态执法责任制转化为动态的执法检查活动。一是积极推行“以案析理”活动。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各办案单位每月开展一次“以案析理”活动,实行一案一

总结

,一案一提高,对一些典型案例实行个案评议,充分利用“身边人,手边案”,通过弘扬正面典型、剖析办案不足,在民警中开展广泛深入的讨论,总结经验,推进执法。二是定期开展执法大检查。实行“案卷季度检查制”,即每季度由法制部门组织对当季度案卷进行检查。每次检查都要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采取一案一登记、一项一评比的检查方式,对查出的问题逐案登记,并反馈办案单位进行整改。三是认真纠正民警执法错误。在案件审核、个案评比、执法检查等活动中,要始终坚持“三个不放过”:即存在问题不纠正的不放过,问题原因、责任未查明的不放过,执法过错责任没追究的不放过,以此加大对民警执法行为的纠错力度,促使民警规范执法。

案过程中的各项细节进行管理。在内部监督上,成立专门的监督小组,采取日常督促、实地检查、不定时抽查等方法,监督民警执法办案的全过程,重点检查民警是否出现同案同责不同罚、违规管理涉案财物、审讯过程中违规操作、对待来访群众冷横硬等现象。在外部监督上,进一步完善案件公开裁决、警民联系、执法办案告知、案件回访等警务公开制度,实施“阳光作业”,公开办事程序、项目、标准及时限等,增强工作透明度,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公安执法工作。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对执法不规范的行为,要敢于曝光、敢于揭短,并追根寻源。积极通过正反面的对比,在民警心目中形成规范执法的光荣感、不规范执法的耻辱感。

强化培训学习,努力提升民警素质。没有良好的法律素养,就没有规范执法的理论基础、熟练的操作技能和规范执法的实践基础。要大力通过岗位培训、岗位练兵、业务骨干培训等方式,促进队伍素质的持续、稳步提升,实现队伍建设的协调、持续、稳定发展,奠定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素质基础。一是走出去,学习先进典型。本着“学习经验,提高自我”的原则,选派业务骨干赴规范执法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取经学习,并做到学用结合,拓宽民警的执法工作思路。二是请进来,传送宝贵经验。要聘请有关专家、领导等行家里手,深入基层讲授《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常用法律法规及有关知识,提高民警办案水平。三是抓培训,夯实素质基础。执法培训力求全员普及,并做到学法对象的普遍性、学习内容的针对性、学习时间的经常性和学习目的的实效性“四统一”,使民警的执法素质明显提高。四是抓练兵,促岗位成才。通过不断强化民警岗位成才意识,培养一批技术能手、业务骨干,精心组织不同形式岗位练兵活动,使广大民警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从而真正做到公正廉洁执法。

森林公安工作调研报告篇二

新的一年即将开始,对过去一年的回顾总结,使我深刻体会到,个人团结同志,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努力学习,牢记职责,勤恳认真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与此同时是我对前一段工作不足的反思,对今后工作的有了新的认识和提高。

在局所领导下,在日常的工作学习中,使我端正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平时积极参加,局所组织的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并结合自己的自学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观念,加深了理论业务水平。同时,虚心向领导及同志们求教,在工作实践中摸索、反思、总结,并做好了相应的笔记。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不断加强自身学习观念逐步提高个人思想认识和执法能力。

过去一年里,在局,所领导下积极认真完成好各项任务。在面山绿化和管护工作中以老同志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为榜样,尽快熟悉片区和管护人员,进行多方面的思想了解与交流,加大面山周边的防火宣传与巡护力度。认真的做好每一项事情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完成好各项工作,对上级安排的外派处突维稳任务要按时完成。同时把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融入日常的工作中去,全面提高了个人的业务职能和思想水平。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主要体现在对学习森林公安业务生疏,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掌握方法,等知识了解不够深入。尤其是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的能力还比较欠缺,开展的工作经验不足,工作力不从心,工作经验尚浅,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不利于尽快成长。在思想认识上与领导及同事们的协作、交流欠缺主动性,在纪律上有时候比较散漫,没有更好的按规章制度来约束自己,自律性有待提高,拼搏精神有待发扬。

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加强森林公安业务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业务素质。努力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端正自己的心态,全心全意投入到森林公安工作。主动出击,严于律己,自觉加深党性锻炼,提高自身政治思想觉悟,不断加强与领导及同事们的交流与协作,互尊互助,增进友谊,共同进步。

总之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发奋工作、积极进取、尽快成长,把工作做的更好。

森林公安工作调研报告篇三

基本情况调研报告

一、基本现状 (一)队伍建设现状

1 落实。

从90年代后期以来,xxx就十分重视林业工作,特别是实施退耕还林政策后,林木管护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因兼顾防火办工作,一年80%的时间放在防火上。工作压力大,基本没有休假日,即使在重要节假日期间,也要坚守工作岗位或在外办案,而且节假日工作期和防火值班期,因财政困难,也没有补助,同时,由于长期深入农村办案,生活没有规律,积劳成疾,大多数老干警均有肠胃方面的疾病,身体状况不良。

森林公安分局现有人员中,家庭单职工有x人,占全体人员的20%;家庭双职工与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相比基本接近,但家庭单职工生活水平与本地平均生活水平差距较大,属困难职工。

xx辖xx乡镇,总户数xx万户,xx万人,全县总土地面积为xx万亩,截止xx年底共有森林面积xx万亩,占总面积的xx,林草覆盖率大。干警人均管辖面积xx万亩。

(二)基础装备情况

基础设施建设:分局(防火办)共有办公室x间xx平方米,人均xx平方米。值班室x间,局长办公室x间半,微机室半间,其余两间为干警办公室,办公桌椅x套,文件柜x个,附属设施及办公室用具短缺。

装备建设:全局装备用车x辆(捷达警车一辆、桑塔

2 纳一辆、防火指挥车一辆),电话x部,电视机x台,电脑x台,传真机x台。

(三)经费情况

森林公安机关职工工资待遇由县财政预算,办案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也没有专项资金。“天保工程”启动后,森林公安机关经费由县林业局按x人拨付x万元。办案经费来源主要依靠罚没款收入的返还,在无其它来源。日常经费严重不足,导致办公条件、交通、通讯等装备极为落后,给正常工作带来不便。

二、森林公安的性质、地位、任务和主要职责 (一)性质: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公安机关派驻林区和林业部门的专门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值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二)地位: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关的组成部门;是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同各种破坏森林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的国家机器之一;是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的武装性质的治安力量。是森林资源保护体系中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一支重要骨干力量。

3 犯罪活动。

(四)主要职责:森林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在其辖区内发生的刑法规定的22类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对违反林业法律法规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森林公安机关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森林法》第39条,第42条、第43条、第44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案件,也可以以其归属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并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其他内部执法单位,按照“谁发现,谁办理”的原则,查处委托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

三、

防火办的主要职责

1、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全面提高基础设施装备水平。 2、进一步改革完善森林公安机关机构的设置。分局内设刑侦、法制、综合三个科室,下设两个森林警察中队。

1、加强防火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2、加大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3、培训专业,半专业消防队队员。

森林公安工作调研报告篇四

半年以来,我在**县林业局、林业派出所领导及同事们的关心帮助下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实习期间我坚持认真学习,特别加强了对新工种、新业务的学习。以此同时,我做努力做到了团结同志,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牢记职责,勤恳认真工作,因此我不仅得到了上级领导及同事们的肯定,自己在各方面也得到了新的发展。

一、思想政治方面

这半年里,我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有关精神,注重思想政治修养,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并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思想意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觉悟,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努力争做一名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的新时期亲民爱民的森林公安民警。

二、组织纪律方面

众,我都做到严格规范,热情大方得体,坚持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确保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三、在学习方面

刚进入林业派出所,面对新的业务,我深感力不从心,为近早适应工作,我刻苦学习,不断进取;从书本上学习,从工作实践中学习,向领导、同事们学习。半年来,我翻阅了大量法律法规文书,如:《刑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安徽省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程序法》等;翻阅分局以往的案件卷宗从中学习;多次上网查阅政法网、林业网、森林公安网等网站学习取经。同时,虚心向领导及同志们求教,在工作实践中摸索、反思、

总结

,并做好了相应的笔记,截止今日所做笔记字数不下万字,受益非浅。另外,积极参加培训学习,通过这一系列的刻苦学习,我的收获很大,特别是森林公安业务技能有了很大的提高,目前已基本具备了一名合格森林公安民警所必须的综合素质。

四、工作方面

这半年来,我主要工作可归为两个方面;一是森林公安刑侦工作。二是森林公安秘书工作。

声怨一句,态度得到了领导的好评。所里近80%我都参与办案,付出了汗水,取得了一定成绩,收获也不小。

秘书工作。森林公安系统的报告、案件剖析材料,专题材料以及相关电子数据报表等材料比较多,同时在电脑操作技能上,大部分民警不熟悉,因此所里领导安排我兼任打字及撰稿工作。我按质按量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送材料,工作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同时自身的写作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通过这些工作实践,我积累了不少宝贵经验,特别在制度建设健全,队伍正规化建设方面学获很多。

通过半年来的工作实习,我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了出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森林公安业务生疏,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方法,等知识匮乏,开展农村相关工作经验不足,工作力不从心。

二、适应能力偏弱。进所里工作后,面对新的环境有点困惑之感,进而影响工作的积极性。

三、与领导及同事们的协作、交流欠缺主动性。半年来与所里领导、同事们的协作、交流不少,相处融洽,但与林业局的部分领导及同事们的协作、交流甚少,特别是乡镇林业站的领导、同事,有时相逢却叫不出对方的姓名,由此也给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深入学习,增强分析问题、理解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二是增强大局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克服自己的消极情绪,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领导同事们把工作做得更好。三是打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脚踏实地的工作。时刻牢记,深入群众,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不断丰富警民关系,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落实到行动中去。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真正成为一名合格森林公安。

森 林 公 安

姓名:

区队:

实习日期:

实习报 告梁丽七区队 2013年2月5日——2013年8月5日

森林公安工作调研报告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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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调研报告范文

xx县是全省重点林业县之一,森林防火工作是我县整个林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是林业局党委的重要职责。近几年来局党委把森林防火工作放到了重要位置,确立了“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重于救,宣传到位,分级管理,职责明确”的森林防火指导思想,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由于我县森林覆盖率的提高,林区内可燃物增厚,林区群众的生产性用火增多,以及近几年宗教、迷信用火的增加等因素,我县的森林防火形势仍然相当严俊,应该引起我们各级政府和林业等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以确保我县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我县每年发生森林火灾火警几十起,损失森林面积100公顷左右,烧毁林木1000余立方米,幼树近万株。使全县林农的生命和财产遭受严重的损失,桃源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值得我们高度重视。从全县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看,有几点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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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从森林火灾发生的天气气候看,具有干旱多发性。在森林防火期内,天干少雨天气是森林火灾的多发期,一般在连续干旱20天以上,极易发生森林火灾。

四是从森林火灾发生的地域看,具有集中性。全县森林火灾是南路少,北路多;西路少,中路多;林区少,丘陵多。特别是桃源的三大重镇(漳江镇、漆河镇、陬市镇)森林火灾发生的数量最多,面积最大,损失也最大。

根据我县当前森林防火的实际情况,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避免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降低森林火灾的损失,我认为要加强以下四个“力度”:

一、加强各级政府的责任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森林防火工作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县、乡(镇)两级政府要制定好本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规划、加强森林防火设施建设、明确森林防火工作职责、搞好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考核、抓好森林火灾的扑救,等等。县、乡(镇)两级政府要象重视防洪抢险一样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要象抓计划生育一样抓森林防火工作,要象追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样追究森林火灾的行政长官的责任。要建立全县森林防火工作问责制,在全县各级政府中真正形成一种不抓森林防火工作不行,不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更不行的共识。要使我们的政府官员感到森林火灾不只烧掉了老百姓的林子,也会烧掉政府官员的“帽子”的紧迫感。

二、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宣传力度

我县近几年的森林火灾都是人为造成的,加强对群众的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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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森林防火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尤为重要。广大人民群众是森林防火工作的主体。一是在宣传力度上,要舍得花人力、物力、财力;二是在宣传群体上,既要注重抓好成年人的宣传教育,更要重视抓好未成年人的学校教育;三是在宣传形式上,既要有静态的固定宣传形式(如固定型、永久型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又要有动态的宣传形式(如森林防火录相片、电视宣传片、森林防火宣传车等等);四是在宣传内容上,既要有政策、法规内容以及失火案例教育,也要有森林防火的业务、科技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既懂得森林防火的政策、法规,又明白森林防火的各项要求,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又具备正确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

三、加强森林防火机构建设力度

(1)乡(镇)要建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并要有一支100至200人的森林防火兼职队伍,每年要进行1—2次集中培训和演练,以备应急扑救之用。

(2)村要建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并要有一支50人左右的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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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防火兼职队伍。

(3)组要配备1—2名森林防火联络员。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有备无患,有备而战,才能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四、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防火工作要舍得一定的资金投入,才能确保取得实效。如森林防火宣传、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森林防火工作奖励等等都要大量的经费。在资金筹集上建议采取多渠道的办法:一是国家、盛市、县、乡五级政府的财政每年要有一定经费预算计划;二是国家、盛市、县四级林业主管部门每年要有一定经费用于森林防火工作;三是建立森林防火基金专门用于森林防火工作。在资金使用上要切实做到建立专款专用。

森林公安工作调研报告篇六

xx市xx区位于安徽省境西南,东连,南界,西邻东至,北濒。全区总面积376.9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09.3亩,占全区总面积55.5%,森林蓄积量554.4立方米,是我省十九个重点山区县之一。我区森林公安队伍布局为一个分局、四个派出所,共有民警18人。自从1980年成立第一派出所以来,我区森林公安队伍在保护林业生产,维护林区秩序和保护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方面作出了特出贡献,先后有几个单位和个人被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省森林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记功和嘉奖。特别是近年来,我区森林公安队伍在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林业、公安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狠抓队伍正规化建设,持续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在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大力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近年来,按照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我区森林公安机关适时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xx年至今,我区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森林案件591起,其中刑事案件24起,共处罚636人次,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6人,收缴木材1155立方米,收缴野生动物1003只(头),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90万元。

通过重拳出击,严打整治和群防群治,我区林区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林区人民生产生活秩序稳定。

基层基础工作是公安工作的基石,林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对林区治安局势的控制能力。我区“三情”档案资料日臻完善,“四大网络”逐渐发挥作用,在案件发现和对社会面的控制方面发挥着特殊作用。许多案件都来源于治安耳目和治安信息员,给我们的案件查处提供第一手资料,争取了第一时间。

我们在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下发的《森林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实施办法》、《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细则》、《森林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和《森林公安机关执法为民30项规范措施》等规范性文件的同时,区分局还制定下发了《森林公安派出所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和《民警工作考评细则》,有效地提高派出所工作效率和提高了民警的执法水平,规范了执法行为。近两来,我区在市分局的执法质量考评中都取得了好成绩。

森林公安工作调研报告篇七

一、基本现状

(一)队伍建设现状

xxx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原为xxx公安局林业公安股,股级建制,隶属县林业局,业务受县公安局指导。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封山禁牧政策以来,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任务更为艰巨,县政府于xx年x月将原林业公安股改为森林公安分局(正科级),编制xx人,隶属关系不变。xxxx年xx月份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防火办与森林公安分局合署办公,两套班子一套人马,主任由森林公安分局局长兼任。xxx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现有人员xx人,入警x人,干部身份xx人。党员x人。从年龄结构上讲,40周岁以上有x人,30—40周岁有x人,30周岁以下有x人。从文化层次上讲,大专以上有x人,中专有x人,高中x人,已达到公安部xxx年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民警达到60%的目标。xxx公安局森林公安局是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工资按公务员系列套改,警衔工资和岗位津贴按有关规定财政预算,按时兑现。干警每年一次休检和人身保险没有落实。

1 从90年代后期以来,xxx就十分重视林业工作,特别是实施退耕还林政策后,林木管护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因兼顾防火办工作,一年80%的时间放在防火上。工作压力大,基本没有休假日,即使在重要节假日期间,也要坚守工作岗位或在外办案,而且节假日工作期和防火值班期,因财政困难,也没有补助,同时,由于长期深入农村办案,生活没有规律,积劳成疾,大多数老干警均有肠胃方面的疾病,身体状况不良。

森林公安分局现有人员中,家庭单职工有x人,占全体人员的20%;家庭双职工与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相比基本接近,但家庭单职工生活水平与本地平均生活水平差距较大,属困难职工。

xx辖xx乡镇,总户数xx万户,xx万人,全县总土地面积为xx万亩,截止xx年底共有森林面积xx万亩,占总面积的xx,林草覆盖率大。干警人均管辖面积xx万亩。

(二)基础装备情况

基础设施建设:分局(防火办)共有办公室x间xx平方米,人均xx平方米。值班室x间,局长办公室x间半,微机室半间,其余两间为干警办公室,办公桌椅x套,文件柜x个,附属设施及办公室用具短缺。

2 x台,传真机x台。

(三)经费情况

森林公安机关职工工资待遇由县财政预算,办案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也没有专项资金。“天保工程”启动后,森林公安机关经费由县林业局按x人拨付x万元。办案经费来源主要依靠罚没款收入的返还,在无其它来源。日常经费严重不足,导致办公条件、交通、通讯等装备极为落后,给正常工作带来不便。

二、森林公安的性质、地位、任务和主要职责

(一)性质: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公安机关派驻林区和林业部门的专门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值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二)地位: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关的组成部门;是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同各种破坏森林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的国家机器之一;是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的武装性质的治安力量。是森林资源保护体系中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一支重要骨干力量。

(三)任务:森林公安机关的任务是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四)主要职责:森林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在其辖区内发生的刑法规定的22类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对违反林业法律法规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森林公安机关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森林法》第39条,第42条、第43条、第44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案件,也可以以其归属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并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其他内部执法单位,按照“谁发现,谁办理”的原则,查处委托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

三、防火办的主要职责

5、开展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组织森林防火专业人员培训;

6、拟定和实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的规划,检查基层单

4 位设施设备建设以及维护管理情况;

7、负责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度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

8、负责森林防火专业、半专业消防队伍建设工作;

9、坚持森林防火值班,及时掌握火情动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等工作;

10、负责森林火灾统计,管理森林火灾档案;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四、工作思路

(一)森林公安

1、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全面提高基础设施装备水平。

2、进一步改革完善森林公安机关机构的设置。分局内设刑侦、法制、综合三个科室,下设两个森林警察中队。

3、尽快解决警衔问题,4、加大对民警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

5、严格依法查处各类案件。

(二)森林防火

1、加强防火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2、加大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3、培训专业,半专业消防队队员。

森林公安工作调研报告篇八

一、调研背景

独坡乡境内群山巍峨,沟壑纵横,境内气候温和多雨,林木生长的环境得天独厚。近年来,独坡乡林业工作在紧紧围绕县里“生态立县,旅游兴县”的发展战略的同时,又进一步提出“文化活乡,产业富乡”的战略目标,目的就是大力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

独坡乡经济以农、林、牧、副业为主,全乡森林总面积186686亩,森林覆盖率达85%,活木蓄积量217585立方米,每年产商品材6000余立方米,直接经济价值约500万,带动周边经济增长上千万。可见独坡经济对于林业的依赖程度较大。这也说明,要全面发展独坡经济,林业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产业。

宽广的林地以及丰富的林业资源给独坡带来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大大增加了森林失火的概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全乡林农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将遭受严重的损害,独坡的生态环境也会遭受严重的破坏。根据数据显示,独坡乡近年来森林火灾发生的概率逐年降低,火警的次数也逐年减少,2010年更是获得全乡森林防火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可见独坡乡森林防火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但也不能因为有一点成绩就放松警惕,始终应该把森林防火工作放在全局战略的高度上,为此,独坡乡政协组织十余位政协委员对全乡的森林防火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专题调研当前乡、村两级级森林防火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二、基本情况

本次视察调研的区域主要集中在森林火灾多发区的湖南、广西交界处以及湖南贵州交界地段,沿线村寨有新丰村、骆团村、上岩村、坪寨村、金坑村、孟冲村。每到一处,调研小组先对村寨森林防火设施设备进行实地察看,访问群众了解情况,然后座谈,听取村支书和村主任以及驻村消防员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情况介绍,再相互交换意见,指出问题,提出建议。

据了解,六个村范围内的森林面积约有12万亩,占了全乡三分之二,且多集中在省与省交界处,而这些地段发生的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往往比其他地方要大。各村每年都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行成了森林防火预案,制定了森林防火制度,配备了村级消防员,购臵粉尘灭火器、抽水泵以及各类用于防火的工具。

三、当前我乡森防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整个视察调研中,发现很多经验与方法对于独坡乡的森林防火起到了重要作用,应该借鉴与发扬,但与此同时,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老、弱、旧、慢、空”五个方面,我们要予以重视。

(一)“年龄老”

员队伍年龄结构偏大,还出现有个别消防员不作为、慢作为、应付了事的情况。

每个村的应急小分队主要作用是应对突发事件。由于农村经济落后,大多年轻人选择外出务工,造成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村里只剩下“老、弱、病、残”,部分登记在册的应急小分队成员不在本地,也缺乏必要的培训与演练,一旦发生险情,其功能作用也将大打折扣。

(二)“力度弱”

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弱,防范意识相对薄弱。近年来,随着森林火灾的发生日趋减少,村民防火意识也开始逐渐淡薄,偏远的村寨以及自然组宣传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屡见不鲜。引起森林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具有人为性,全乡所发生的森林火灾都是因为人们的不当用火行为造成的,例如烧田坎、清明祭祖、炼山、孩童玩火、野炊等等。而本次调研的地段多为两省交界,野外用火随意情况日渐增多。

(三)“设备旧”

森林防火投入力度不够大,消防设施设备陈旧、损坏。据了解,独坡乡各村消防设备大多年代较为久远,装备缺少养护,很多已经损坏无法使用。因为经费不足,无法更新换代,一旦发生火灾,在缺乏人力、物力的情况下,其损害程度将不堪设想。

(四)“反应慢”

由于独坡乡多山,林区广,森林消防人员少,巡防周期长,移动通讯基站少,尤其是在偏远自然组的林区,森林防火反应慢,信息不畅通,以致火灾发生后无法及时与外界取得联系,耽误了灭火时机。另外,独坡乡通村公路路面窄,通达度低,县、乡森防应急车辆进入慢,且无法深入,这些是遏制森林防火工作的颈瓶。

(五)“管理空”

边界森防管通空白,权力执行不到位。独坡乡位于通道乡西南部,南与广西三江乡独峒乡接壤,西与贵州省黎平乡洪洲镇交界,为湘、桂、黔三省(区)交界之处。特殊的地理位臵导致森防管通方面出现部分空白地带。这些地带通常缺乏监管,发生险情又容易导致互相推诿,长此以往,必然导致“森防不防”。

四、对我乡下一步森防建设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森林防火的领导

我乡整个区域都属于林区,是通道县的林业大乡,全乡交通不便,且点多、面广,线长,森林防火管护难度大。近年,我乡每年都发生数的森林火灾数目逐年减少,造成部分村干部思想松懈,忘记了过去因为火灾而造成数大量林木被毁的那种触目惊心,忘记了火灾是我乡的森林资源安全的杀手,忘记了它依然威胁着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约着我乡经济经社会可持续发展,影响着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因此,不论是哪一级领导,都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出发,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

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是我们各地区、各级别领导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此,各级领导应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转变观念,深刻认识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整体性、长期性的工作,而不是区域性、时段性的工作,要切实加强边与周边省份乡镇的联系,定期举行平安边界座谈会,就森林防火等各项工作交流思想,共同探讨,从而找出好的解决方法,明确责任,避免边界管通空白区;相互监督,避免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推诿;相互支持,保障各乡镇共同利益的同时也能使自身利益最大化。

(二)强化宣传,提高群众防火意识。

针对我乡森林防火工作目前的情况,群众防火意识日渐薄弱,乡森林防火办公室要认真研究森林防火的宣传方案,借鉴其他乡镇,甚至其他省市的成功经验,制定长期宣传计划。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宣传,例如通过卜宽文化艺术团在重要时期进行巡回演出,宣传森林防火。在每年的春末夏初、秋末冬初组织宣传车,组成宣传队,每天深入村寨巡回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对群众的森林防火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森林防火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尤为重要。广大人民群众是森林防火工作的主体。在宣传力度上,要舍得花人力、物力、财力;在宣传群体上,既要注重抓好成年人的宣传教育,更要重视抓好未成年人的学校教育,形成宣传声势,进一步强化林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森林防火经费投入

有开通村道。目前全乡只有四个移动通讯基站,两个正在建设中,还有部分地区没有通讯信号或者信号微弱。因此,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必然趋势,修建道路经费需求高,必须要积极争取县里、市里甚至省里的项目支持,与森防项目相结合,尽早改善交通状况。同时争取更多移动基站的建设,尽早消除通讯空白区,实现通讯畅通,从而大大提高森防反应灵敏度。

森林防火工作要舍得一定的资金投入,才能确保取得实效。如森林防火宣传、消防设施设备养护与更新、森林防火工作奖励等等都要大量的经费。在资金筹集上建议采取多渠道的办法:一是各级政府财政每年要有一定经费预算计划;二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每年要有一定经费用于森林防火工作;三是建立森林防火基金专门用于森林防火工作,在资金使用上要切实做到建立专款专用;另外对受益于林业的本乡水电站、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可是适当收取一定的森林防火经费,以确保我乡森林防火经费的投入。

(四)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提高森林火灾应急扑救能力

森防办手中掌握了数支机动性好,战斗力强,善于攻坚的队伍,能够及时发现火情,真正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五)强化野外火源管理,确保防范措施落实

森林防火要以预防为主,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确保防范措施做到“严、细、实”。严,就是要依法严管入山火源,截断火种与森林可燃物的接触,严格规范林区用火行为,科学合理地安排疏导生产用火,对农事生产用火集中管理;细,就是要把各种火源管理措施安排周全,对林区小孩和智障人员要落实专人监护,对进山作业人员要登记造册,力求细致入微,百密无疏。实,就是要实实在在地安排和投入火源管理人力,把每一块林地的防范措施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头上,并组织力量进行监控和督查,对违章用火的,要坚持查处,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决不留情,决不手软。

森林公安工作调研报告篇九

xx县是全省重点林业县之一,森林防火工作是我县整个林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是林业局党委的重要职责。近几年来局党委把森林防火工作放到了重要位置,确立了“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重于救,宣传到位,分级管理,职责明确”的森林防火指导思想,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由于我县森林覆盖率的提高,林区内可燃物增厚,林区群众的生产性用火增多,以及近几年宗教、迷信用火的增加等因素,我县的森林防火形势仍然相当严俊,应该引起我们各级政府和林业等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以确保我县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我县每年发生森林火灾火警几十起,损失森林面积100公顷左右,烧毁林木1000余立方米,幼树近万株。使全县林农的生命和财产遭受严重的损失,桃源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值得我们高度重视。从全县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看,有几点值得我们深思:

三是从森林火灾发生的天气气候看,具有干旱多发性。在森林防火期内,天干少雨天气是森林火灾的多发期,一般在连续干旱20天以上,极易发生森林火灾。

四是从森林火灾发生的地域看,具有集中性。全县森林火灾是南路少,北路多;西路少,中路多;林区少,丘陵多。特别是桃源的三大重镇(漳江镇、漆河镇、陬市镇)森林火灾发生的数量最多,面积最大,损失也最大。

根据我县当前森林防火的实际情况,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避免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降低森林火灾的损失,我认为要加强以下四个“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森林防火工作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县、乡(镇)两级政府要制定好本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规划、加强森林防火设施建设、明确森林防火工作职责、搞好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考核、抓好森林火灾的`扑救,等等。县、乡(镇)两级政府要象重视防洪抢险一样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要象抓计划生育一样抓森林防火工作,要象追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样追究森林火灾的行政长官的责任。要建立全县森林防火工作问责制,在全县各级政府中真正形成一种不抓森林防火工作不行,不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更不行的共识。要使我们的政府官员感到森林火灾不只烧掉了老百姓的林子,也会烧掉政府官员的“帽子”的紧迫感。

我县近几年的森林火灾都是人为造成的,加强对群众的森林防火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森林防火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尤为重要。广大人民群众是森林防火工作的主体。一是在宣传力度上,要舍得花人力、物力、财力;二是在宣传群体上,既要注重抓好成年人的宣传教育,更要重视抓好未成年人的学校教育;三是在宣传形式上,既要有静态的固定宣传形式(如固定型、永久型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又要有动态的宣传形式(如森林防火录相片、电视宣传片、森林防火宣传车等等);四是在宣传内容上,既要有政策、法规内容以及失火案例教育,也要有森林防火的业务、科技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既懂得森林防火的政策、法规,又明白森林防火的各项要求,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又具备正确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

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工作复杂,建立强有力的森林防火机构是极其必要的。从现状看,虽已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办公机构,但是,乡、村、组三级森林防火机构还相当薄弱。尤其是村、组二级根本没有森林防火机构,处在一盘散沙的状态。乡、村、组三级又是森林防火工作最基层、最重要、最不可缺少的机构。必须要切实加强乡、村、组三级森林防组织机构建设,形成自上而下、完善协调的森林防火组织体系,建立好森林防火的工作基础。

(1)乡(镇)要建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并要有一支100至200人的森林防火兼职队伍,每年要进行1—2次集中培训和演练,以备应急扑救之用。

(2)村要建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并要有一支50人左右的森林防火兼职队伍。

(3)组要配备1—2名森林防火联络员。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有备无患,有备而战,才能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森林防火工作要舍得一定的资金投入,才能确保取得实效。如森林防火宣传、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森林防火工作奖励等等都要大量的经费。在资金筹集上建议采取多渠道的办法:一是国家、省、市、县、乡五级政*财政每年要有一定经费预算计划;二是国家、省、市、县四级林业主管部门每年要有一定经费用于森林防火工作;三是建立森林防火基金专门用于森林防火工作。在资金使用上要切实做到建立专款专用。

森林公安工作调研报告篇十

近年来,随着城乡经济的迅猛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农民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改善的同时,用火、用油、用电、用气量也随之明显增加,导致农村火灾的严峻形势,农村消防工作实属不容乐观。一些农村火灾的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触目惊心。农村消防工作是社会消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直接关系着广大农村社会治安稳定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由此,做好农村消防工作已刻不容缓,有着现实和长远的积极意义。本文仅就农村火灾发生的原因、农村火灾发生的特点和预防农村火灾的对策,谈谈个人一些粗浅的见解。

目前,农村火灾的发生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也是农村经济发展长期落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缓慢的必然产物,众多的火灾隐患直接威胁着人们生活和财产安全,也为农村消防工作的开展带来了诸多的问题,这不仅仅是消防问题,更是沉重的农村社会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和探讨。

(一)消防安全责任缺乏落实。现阶段,个别乡镇党委、政府没有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消防工作重视力度不够,对本辖区内存在的较多火灾隐患不闻不问,基层消防组织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职责没有建立健全,责任没有明确,部署落实没有到位。同时由于多种原因,农村消防工作一直处于停滞不前,部分村干部由于受经济和文化水平的限制,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淡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缺乏,造成农村防火工作基本无人抓,仅靠村民的自我意识进行防护,安全工作形同虚设。特别是一些边远山区农村,消防工作几乎被人遗忘,有的地方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和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一片空白。

(二)农民缺乏消防安全意识。尽管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了消防宣传工作,人民群众的消防意识得到了一定的增强,但是,由于广大农村地处偏远,居住分散,群众受教育程度不高,外加基层消防管理滞后,宣传工作无人管,无人抓等原因,致使消防宣传活动难以落到实处,一些边远山区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往往成了被遗忘的角落,缺乏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固守旧的风俗习惯,柴草乱堆乱放,诱发火灾因素多。一是农民违规用电。由于一些农村家用电线乱拉乱接、老化、破损,家用电器长时间通电等原因而引发房屋火灾。二是农民违规用油。现在一些富裕的农民已购买了拖拉机、摩托车等,由于农村交通不便等各种因素,有些农民就将日常使用的汽油、柴油和煤油,买回后存放在自家以便日常使用,也极易引发火灾。三是农民违规用气。一些农民家庭做饭用上了液化石油气灶,但因未按正常的安全程序去操作使用,往往由于忘关阀门漏气等原因,遇明火容易发生爆炸、燃烧。四是农民违规用火。农民生活常常因用火管理不慎,如儿童玩火、燃放鞭炮、放火、乱扔烟头等原因引起火灾。

(三)乡镇严重缺乏消防规划。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步伐,农村集镇的改造工作仍迟缓,大部分乡镇消防规划实施不到位,房屋以木板房和土房为主,前后间相连,毗邻成网状,在消防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电器线路敷设等多方面均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发生火灾时极易蔓延扩大,易导致成片房屋毁于一旦。

(四)农村严重缺乏消防组织。处于山区的一些乡镇经济条件较弱,农民群众外出务工较多,尚未有任何形式的消防组织。同时随着农村企业大量的改制转轨,绝大部分企业已转为私营性质,导致许多企业的消防管理组织被撤销,即使少数单位保留的消防人员也基本是兼职人员。有的地方甚至尚未有任何形式的消防组织。

(五)农村缺乏消防监督力量。农村消防工作点多面广,村庄较为分散,户数辖区范围大,派出所警力不足,加之各种治安管理防范任务繁重,警力严重不足,在日常监督管理中无暇顾及到每个村庄,一家一户,仅靠现有警力难于及时发现和消除全部火灾隐患。

随着农村经济的迅猛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显着提高,村镇产业结构已呈多元化发展趋势,农村建筑形式和规模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纵观全国农村火灾尤其是时有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所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惨不忍睹。

一)建筑耐火等级低,易造成火势蔓延快。一些农村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受自然条件、地理环境、经济条件的限制,房屋建设总体无规划,无防火设计,建房随意性大,住宅砖瓦结构较少,大多房屋建筑耐火等级低,多系土木、砖木、石木结构,门窗多由木质材料制成,屋顶大部分由木材、板皮、油毡等可燃材料搭建而成,屋内多用纸张抹灰吊顶,并且房前屋后大多堆有柴草,造成室内外可燃物相连,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小,有的连接在一起,一旦发生火灾,容易蔓延扩大,火借风势,即燃即塌,易造成火烧连营的局面。

(二)建筑主体破坏快,易造成火灾危险多。由于农村居民房的之间的建筑间距小,发生火灾后,火势容易蔓延到其他房屋,形成火烧连营的局势,一旦建筑燃烧时间长,房屋的主体结构易发生破坏,易出现倒塌、落顶危险,人员进入火场抢救财物和进行灭火危险性多。

(三)村民报警意识差,易造成火灾损失大。由于郊区通信条件相对较差、电话少,在家里的多为老人,发现火情比较晚,一些村民遇有火灾时,不及时报警,先自己扑救,等到火灾无法控制时才想到报警,报警时心情过度紧张,由于方言等原因情况对起火地点、火灾性质、消防车行进路线说不清楚,这样延误了消防部队出动时间,造成火势一时无法控制,导致火灾损失大。

(四)农村消防组织少,易造成灭火力量弱。部分乡村无义务消防组织,且大部分青壮年外出打工,家中只留老人和小孩,虽有人却无力及时扑灭初起火灾。等消防部队赶到一般要一个小时左右,已经错过了最佳扑救时间,大部分都是到场清理余火。

(五)村民消防常识少,易造成灭火速度慢。发生火灾后,当地居民普遍缺乏消防知识,无救火经验,手忙脚乱,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初起火灾,采用截然不同的方法灭火,往往不能将火灾在初期阶段扑灭。而等消防车到场后,由于居民不懂灭火的相关知识,又想尽快的配合消防队开展灭火工作,会发生抢水带和水枪的情况,造成灭火工作开展缓慢。

(六)农村消防水源少,易造成火场供水难。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农民普遍用上了自来水,水池、水塘和水沟等由于年久失修,蓄水量日益减少,有的干脆被填平为农田。虽然部分村镇在安装自来水时考虑了消防问题,安装了消火栓,可供灭火用水很少,往往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只能望火兴叹。

(七)农村道路状态差,易造成灭火救援迟。现在通往各乡镇的公路基本上都是水泥路,农村火灾现场大多路途远,道路狭窄,潜在危险多,民房一旦发生火灾,消防部队无法在短时间、近距离赶赴现场扑救,错过了扑救初起火灾的最佳时机,到达火灾现场时往往火灾已蔓延开来或者已发展至猛烈燃烧或熄灭阶段。甚至个别村庄根本就没有路,消防车都进不去,导致消防员无法顺畅到达火场进行灭火。

当前,全国各地农村滞后的消防工作有着长期的历史背景,要想一时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的现状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事情,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任重而道远。因此,我们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根据目前农村的实际生活小平和经济发展条件,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大力预防农村火灾发生,逐步推进农村消防工作。

(一)以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为核心,不断构建农村群防群治网络。

农村消防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从农村现行管理体制、生产生活现状和发展要求出发,将农村消防建设纳入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督促、统筹、指导农村消防建设发展,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新机制,完善农村消防工作措施,积极构建新型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农村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实行火灾事故倒查责任制,对于出现的火灾责任事故,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从而构建农村群防群治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网络。

(二)以大张旗鼓开展宣传教育为载体,不断增强农民消防安全意识。

农村防火工作,宣传教育系于一半。各乡镇要根据农村火灾特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从普及消防常识、提高农村群众的消防素质入手,要始终把加强农村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村民消防安全素质纳入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的重要位置,结合送消防知识下乡、农村消防知识大讲堂、村官进红门等活动,在各类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版,进行长期、广泛、深入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和村委会两个消防宣传阵地,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有宣传栏、宣传标语、宣传漫画、消防知识教育课等活动,确保消防宣传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形成铺天盖地之势,从而真正把消防宣传的触角延伸到农村每个角落,形成乡乡讲防火、村村抓消防、户户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以因地制宜发展消防组织为依托,不断完善农村灭火救援体系。

各乡要针对农村分布面积广、区域跨度大、消防警力严重不足,发生火灾很难扑救的实际,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挖掘社会力量,进一步充实农村消防队伍,以现役消防部队为主,坚持走多种力量、多策并举、综合治理的路线,依托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及公安派出所、民兵应急分队、治安联防组织等力量,建立健全以乡镇专职消防队为中心,以乡镇、村群众义务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为补充的农村消防队伍网络,逐步配备战斗服、手抬机动泵、消防水带、水枪、灭火器以及经改装的三轮车等消防装备,在广大农村普遍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志愿(义务)消防队,不断加强农村乡级、村级消防力量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灭火救援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协同作战演练、技能比武、检查考评等工作,切实增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整体作战能力,做到日常防火工作有人抓,初起火灾扑救不出村,一般火灾扑救不出镇。

(四)以千方百计完善消防规划为根本,不断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格局。

各乡镇要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将农村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同步推进,把消防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消防规划纳入当地小城镇建设总规划和村庄规划,完成消防专业规划编制工作,大力加强镇、村消防规划和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以及消防装备建设,特别是要将村民住宅及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全面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有效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农村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五)以想方设法解决基础设施为途径,不断增强农村抗御火灾能力。

各乡镇要紧紧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在充分结合各地实情,本着不补旧帐,不欠新帐的原则,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地加大对农村消防资金的投入力度,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地加快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村庄,村民住宅及驻村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纳入村庄建设规划,并与村容村貌的治理改造和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积极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确保新农村消防设施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稳步提升农村抗御火灾综合实力。

(六)以深入开展火灾隐忠排查为抓手,不断减少农村火灾事故发生。

结合农村火灾发生的规律,针对农村老、弱、病、残等自我防护能力较弱的群体火灾多发、死亡率高的情况,由政府牵头、各部门联动,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明确乡镇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职权和范围,建立分管所长牵头抓、专(兼)职民警具体抓、社区民警包片抓的农村消防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了派出所点多面广、深入群众、熟悉环境的优势,做到一警多能,合理调配人力资源,推动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向村、组、户延伸,加大对农村防火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加大执法力度,充分乡镇派出所、村治安巡逻队和农村自愿消防队的作用,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同时,针对农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把责任分解落实到村、到户、到人,真正形成了群防群治网络体系,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努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损失。

农村消防工作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全,关系到整个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思想指导防火灭火工作,继续坚持以发展的眼光和统筹的思路看待农村消防工作,切实加强农村防火灭火工作,切实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坚定信心和决心,把农村消防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来,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森林公安工作调研报告篇十一

一、林业行政案件

(一)法律授权案件 依据:根据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林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39条、第42条、第43条、第44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具体案件:

1、盗伐林木案件 《森林法》第39条第1款;

2、滥发林木案件 《森林法》第39条第2款;

4、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 《森林法》第43条;

6、在幼林或特种用途林地砍柴、放牧毁坏林木 《森林法》第44条第2款;

(二)行政委托案件

依据:依据《行政处罚法》第18条,只有受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委托,森林公安机关才能且应当以林业主管部门的名义,依法查处上述案件。没有林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委托,森林公安机关不得查处上述案件。具体案件:

7、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森林法》第45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2条;

8、超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林木《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9条第3款;

9、非法经营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0条;

10、非法采种等毁坏林木《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1条第1款;

11、非法开垦林地《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1条第2款;

12、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第1款;

13、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还《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第2款;

14、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1款;

15、不按照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2款;

16、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3款;

17、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4款;

18、非法移动或毁坏林业服务标志《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5条;

21、非法狩猎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2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4条;

22、乱捕滥猎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3条第1款、《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5条;

23、破坏陆生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4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6条;(注:20-23属于违反陆生野生动物猎捕管理制度)

28、擅自放生或管理不当使引进动物逃至野外《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23条第2款、第42条;

29、取得驯养繁殖资格却未从事驯养繁殖活动

30、不履行森林防火责任 《森林防火条例》第48条;

31、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 《森林防火条例》第49条;

32、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 《森林防火条例》第49条;

33、非法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条例》第50条;

34、非法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 《森林防火条例》第51条;

35、不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识 《森林防火条例》第52条第1款;

36、机动车辆不安装森林防火装置 《森林防火条例》第52条第2款;

37、非法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 《森林防火条例》第52条第3款;

二、森林治安案件

依据:根据省林业厅、公安厅、省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林公〔2011〕21号)文件,森林公安机关可以管辖在本辖区内发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下列森林治安案件: 具体案件:

1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规定由森林公安机关管辖的其他治安案件。

三、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

依据: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通知》(林安发〔2001〕156号)、《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及相关规定,森林公安机关可以管辖在本辖区内发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下列刑事案件:

具体案件:

1、盗伐林木案 《刑法》第345条第1款;

2、滥伐林木案 《刑法》第345条第2款;

3、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案 《刑法》第345条第3款,《刑法修正案

(四)》第7条;

4、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刑法》第344条,《刑法修正案

(四)》第6条;

(四)》第6条 ;

6、走私案件中,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案 《刑法修正案

7、放火案件中,故意放火烧毁森林、林木及造成林地过火等案件 《刑法》第114条;

8、失火案件中,造成森林、林木及林地过火等案件 《刑法》第115条第2款;

11、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案 《刑法》第341条第1款;

13、非法狩猎案 《刑法》第341条第2款;

(二)》;

22、诈骗案件中,利用森林、林木实施诈骗的案件 《刑法》第266条;

2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件中,故意毁坏森林、林木案 《刑法》第275条;

25、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中,向林地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向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 《刑法》第338条。

森林公安工作调研报告篇十二

2008年12月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541号令,公布了修订后的《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自1988年3月15日施行20年来的首次修订。此次修订,对于我国森林防火事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条例》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基本法规,具有很强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全国森林防火工作的创新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贯彻实施好新《条例》,对我们在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中,如何把握新形势、完成新任务、解决新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近期我们针对新《条例》在各地学习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现汇报如下:

一、新变化

修订后的《条例》,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在火灾预防、扑救等方面的职责,明确了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的防火义务,规范了森林火灾的报告程序,明确了扑救森林火灾的指导原则,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归纳如下:

1、明确了第一责任人

从行政领导负责制到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明明白白地落实到了具体人。“领导”可以有很多,但“首长”只有一个。修订后的《条例》第一章第五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了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就是省长、市长、县长等行政一把手,进一步强调了森林防火不仅仅是部门行为更是政府行为。该处修订也是对《森林法》的进一步落实。《森林法》第21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常言道,“老大难,老大重视就不难”,落实从省长、市长、区长到乡(镇)长,各级行政首长的重视,各级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首长负责制,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保证。

2、增加了森林防火的预置程序。

修订后的《条例》第18条不但承袭原条例关于新造林从规划设计环节就把森林防火纳入考虑范畴,并作为整体工程的一部分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的规定,最显著的变化是“在林区依法开办工矿企业、设立旅游区或者新建开发区的,其森林防火设施应当与该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进一步明确了无论在林区内依法开展何种可能与森林防火有关的活动都要将森林防火作为前置程序一并纳入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并赋予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诸如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等形式的监督检查权。

3、森林防火责任主体明晰宽泛。

修订后的《条例》一改过去仅对组织主体规定了森林防火的责任的弊端,顺应了林权制度改革后个体成为林权所有者和承包、租赁等已经成为森林经营的主要模式之一的新形势,规定了“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 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基础上,明确了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的防火责任,尤其是针对南方集体林区以个体经营为主的特点,新增了对经营个人的防火责任和义务并设立了强制措施。

4、确保森林防火经费的落实。

森林防火经费从何而来,一直是困扰地方森林防火部门的难题。虽然《森林法》规定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承担森林防火责任,但经费落实问题却常常被避重就轻,经济欠发达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由此造成我国很多地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落后陈旧、森林防火队伍不稳定等一系列沉疴,使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深深陷于窘境。修订后的《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5、以人为本,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

古语云:“天地之间,莫贵于人”。森林资源固然是国家的宝贵财产,但生命的价值更加不可估量。修订后的《条例》第34条、第35条从森林火灾的预防到扑救,从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到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具体地落实和实践了科学发展观;从“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投入扑救”,到“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从资源为重到安全第一,考量角度的变化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理念。甚至以法条的形式明文规定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在森林火灾等级分类上,改变了原《条例》仅按受害森林面积进行分类的单一分类方法,把受害森林面积与伤亡人数视为等同,并按相应标准并列衡量,把森林火灾与人的因素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高度重视,践行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

6、更加重视火灾预防。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多年的森林防火实践证明了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在处置森林火灾时,才能做到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修订后的《条例》不但规定了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而且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规定,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更加有利于指导基层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时有条不紊,更具可操作性。

7、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

(一)》,对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即可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此规定对无立木林地、宜林地和林业辅助生产林地等火灾从《消防法》等相关规定。一改过去在判断森林火灾损失时重经济指标忽略生态指标的观念,把森林火灾的损失由单一的经济指标转变为经济、人、生态三大指标并重。

与此同时,对于违反《条例》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采取更新造林措施,恢复火烧迹地森林植被。将森林防火工作上升到维护生态安全的高度,强调森林防火与更新造林的统一,生态建设的思想鲜明。

8、火源管理责任明晰。

新《条例》一改过去对于违反野外用火规定过于笼统的问题,对于在高森林火险期和高森林火险区的野外用火如何管理,违反后如何处罚都作了详细而赋有可操作性的规定,使火源管理法制化,违反规定将面临处罚,用法律的形式从源头消除森林火灾的隐患。

除此之外,新《条例》还进一步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修改了森林火灾等级标准,规范了森林防火用语和行政标志等。

二、新问题 新《条例》的实施,是践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是森林防火建设与管理的一件大事、一件喜事,是我国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法制化、正规化的重要标志,基层林业工作者在确保《条例》在本地区得以正确实施的过程中做出了巨大努力,积累了不少先进经验,创造出很多行之有效新举措,诸如在预防方面的宣传教育“九个一”(一个会、一份状、一张布告、一封信、一堂课、一个专栏、一首歌、一台戏、一条短信)、“小手拉大手”、“森林防火承诺书”和站、卡、哨和电子探头、定员跟踪相结合以及“四火”(游客的流火[烟火、炊火]、田地的燎火、祭祀的香火、稚痴的玩火)管理、“坟头警示”等,在森林火灾扑救方面的“群防专治”、扑火大队、中队和应急分队以及基干民兵应急机动队伍建设等,在森林防火案件的查处方面林业主管部门内部各部门之间和公安、检察机关紧密配合等依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森林防火工作步入了一个新的里程。但在实际工作中也遇到一些新问题和新困惑,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火灾瞒报现象依然存在。受原条例的影响,许多基层政府把发生森林火灾作为林业把总关和一票否决的关键依据,因此,有的基层政府忽视了森林火灾的突发性和等级的区别,在森林防火责任状中规定只要发生森林火灾就实行一票否决,导致一些基层政府不报或者不允许上报森林火灾信息,甚至连森林火灾案件都不允许上报,更有甚者把森林防火案件(包括森林防火宣传、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和防火队伍建设等预防、扑救的责任追究,其中也包括了森林火灾案件)与森林火灾案件混为一谈,个别地方凡是涉及森林防火方面的案件一律不允许上报,甚至干扰、阻碍森林防火案件的查处,使森林防火案件查处不力,不能正确开展以案释法,造成典型的瞒报现象,扭曲了《条例》关于行政责任的立法本意。

二是火源管理鞭长莫及。《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而集体林区,山林与田地紧邻,群众长期的生产习惯火燎田埂地边,其在农业生产较为落后的山区尤为突出;而传统的土葬使上坟、送灯、扫墓、祭祖等民间旧俗中烧香、点蜡、焚纸、燃炮乃至发展到燃放烟花等由此引发森林火灾现象屡禁不止,《条例》中赋予此项监督权的是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受人力、物力和地域等诸多因素限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很难全面适时监控,继而形成了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现象。

三是行政处罚难以兑现。通过对近些年全市森林火灾案件的调查统计我们发现其中四成以上为群众在防火期内烧荒、燎地、熰火粪所至,而从事这方面劳作的人要么为“留守老人”,要么是家境穷困的“老实”“本分”的“庄稼人”,他们中绝大多数没有能力担负罚款的法律责任,导致行政处罚不能到位,而新《条例》又取消了行政拘留等相应条款,基层普遍反映其行政处罚效果差,起不到警示作用。调查中还发现在历次森林火灾中有近二成为弱智、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玩火所为,而对此类人员所至火灾责任主体《条例》未做明确规定,处罚对象不明确。诸如此类森林防火行政案件很难结案。

四是执法难以执行到位。在基层走访时我们发现许多地方在处理森林防火案件时仍然停留在原《条例》的本本上,突出表现在无论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仍然存在:在处理对象上重森林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而忽略了森林经营者的责任;在量刑上重经济指标忽略了生态指标;在刑事案件中多缓刑而几乎无实刑。受原《条例》的影响,基层在处理森林防火案件中忽视了新《条例》森林防火责任主体的变化,被处理的对象几乎都是森林防火案件的肇事者,而很少有同时处理了森林所有者或经营者,这种现象不但是林业行政部门普遍存在,而且在司法部门也同样存在。一个案件往往只处理了一半就了结了,办案不彻底使得森林防火责任主体意识没有得到应有的增强。

(一)》第一条(从《刑法》)第十五条(从《消防法》)关于森林失火和消防责任事故等相关规定,也忽视了新《条例》关于森林火灾等级和责任的相关规定,甚至出现了个别地方检察机关对森林火灾案件追诉的依据是损失得不到10万元不予立案的唯经济指标现象。 另一种现象是森林防火刑事案件均判缓刑。我们对近三年全市森林防火刑事案件判决情况进行调查时发现,全市所有森林防火刑事案件全部被判了缓刑并处罚金,甚至连屡犯者数次被判缓刑,其它森林刑事案件也遭同样的结果。这样给社会造成了森林防火案件只要交钱就能“消灾”的不良影响,对违法者没有发挥法律应有的震慑作用,对社会的普法教育效果甚微。有许多森林公安民警感叹地说,“法律虽然越来越严,可处理的结果给社会的映象却越来越松。”“判有期徒刑还不如刑拘”甚至有人埋怨说“判刑不如原来的行政拘留”有效。

五是防火经费有待进一步落实。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虽然大多数县级人民政府都能把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但预算过紧是不争的事实。据了解,全市近三年各县区累计财政预算内防火经费为120万元,而实际支出为1146.5万元,防火经费杯水车薪,多数靠扑火专业队本身开展资源林政管理收费或挤占其它林业事业费支出,导致扑火专业队伍不稳定,扑火装备落后,防火宣传攻势不强,影响防火人力、物力到位,林区森林防火工作经费压力很大,平原丘陵地区尤显举步维艰。

根据本《条例》第四十五规定“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由火灾肇事单位或者个人支付;起火原因不清的,由起火单位支付;” 这里虽然明确了扑火所发生的费用的承担者,担未明确执行者,由谁去负责兑现?是防火指挥机构还是森林公安机关,是扑火队伍本身还是当地政府?另外,本条规定对起火原因不清的,由起火单位支付,是否排除了森林经营者为个人的支付责任?本条还规定“火灾肇事单位、个人或者起火单位确实无力支付的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支付。”这里的“当地人民政府”是否包括乡镇人民政府?法律未作进一步明确,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出现扑火费用无着落的现象。

六是基层对《条例》的实施办法出台寄予厚望。

在具体实践中基层普遍反映《条例》虽然规定引发森林火灾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但对拒不履行者的缺乏处罚,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使补种树木落空。另外对不履行“森林火灾发生后,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采取更新造林措施,恢复火烧迹地森林植被。”的责任也无处罚条款,使经营单位尤其是经营者为个人的无视更新造林和恢复植被的责任,变成有“任”无“责”。新《条例》对防火期内野外燃放烟花爆竹、森林防火工作表彰和奖励、火灾损失(生态、经济)评估标准、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的管辖等没有具体规定。诸如此类,基层纷纷期盼省能尽快出台新的《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将相关问题具体化。

三、新突破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面对新《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各地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刷新了许多有关森林防火的新纪录。具体体现在:

1、责任状内容更加科学。 突出表现在实行一票否决权的量化指标上。变过去对发生森林火灾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为现在对未实现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把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目标任务细化为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35‰、辖区内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不因森林火灾而发生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事故等三项平行指标。实现了三层指标涵义,即资源损失指标不突破0.35‰“总量”,火灾严重程度不突破“重大”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故不发生“较大”情形,避免了过去只要发生森林火灾即实行一票否决而引发的瞒报现象发生。既体现了生态建设的理念又实现了以人为本。

其次是按照《条例》的规定,改过去“对预防不力而引起的森林火灾,或者发生森林火灾后扑救不力的单位追究领导行政责任”为“对预防不力而引起的重大森林火灾,或者发生森林火灾后扑救不力的单位追究相关行政首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从而既避免了领导“谈火色变”和领导重视不力的问题,克服了森林防火“老大难”问题,实现了“老大重视就不难”良好局面。

2、火源管理依法延伸

新《条例》把火源管理法制化,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森林防火期内实行野外用火许可制度,着实规范了野外用火的管理。但在集体林区,尤其人口聚居稠密地区,千家万户、人员素质又参差不齐、人口结构又纷繁复杂、所人事的活动千变万化,如何管住火源,单靠行政许可是远远不够的。有的地区灵活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把火源管理依法落实到具体的人、山场、坟头。金寨县天堂寨镇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村民自治章程》的形式把火源管理作为村民行为规范之一,约定违者按章缴纳违约金,并由村民委员会负责执行。霍山县国有林场对无法迁移的坟头在关键时段实行“坟头警示”和“定位盯踪”,把火源管理许可制度告知定点送达至坟头,以提倡文明祭祀,杜绝迷信用火。有些地区还结合农村实用技术进万家活动逐村举办森林防火专门培训班,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普及森林防火知识、规范野外用火、倡导文明祭祀、明确林农责任等等。

在旅游景区森林防火期内,把森林防火告知印在门票上或随门票一起发放到人、导游人员把森林防火知识作为导游词的开场白、景区内所有服务行业禁止向游客销售(提供)火种、在所有游人经过的道口和游憩地设置温馨提示等等,有效地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3、森林防火经费财政预算标准化

针对目前森林防火经费财政预算严重不足的严峻形势,各地多路并举,四处筹集也难以为继。基层纷纷要求依照《条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确立森林防火财政预算最低标准和按森林面积确立森林防火经费财政预算最低指标,确保森林防火经费主渠道。

以法制形式确立公益林补偿款中森林防火经费标准和育林基金及森林植被恢复费中用于森林防火经费比重,多渠道保障森林防火之需。省要尽快出台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的相关标准,并以法定形式确立执行人,以确保森林火灾扑救人员的基本利益。

4、灵活运用治安拘留

舒城县在森林防火期内,对不构成刑事追诉,罚款等行政处罚又无法履行,其行为影响又很大的森林防火案件,诸如非法野外用火,拒不执行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所要求的限期整改、消除隐患,非法用火引起一般森林火灾等,会同当地公安机关,灵活运用《治安处罚法》在森林防火期内拒不执行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不但有效地打击了违法者,同时教育周边人群,效果显著。

5、立足于长效机制建设

针对森林防火这个长期的任务,各地在实施《条例》过程中着力于长效机制建设,除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外,立足于机制创新,把防火责任层层落实到乡镇、村、组、户、人。

通过行政手段层层签定责任状,直至村民小组,把森林防火工作任务作为村民委员会四项工作职责(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资源林政管理、经济发展)之一落实到村、组,实行目标管理;通过对中小学生发放“应知书”、与在林区作业的签定“承诺书”、与有痴呆弱智等监护人签定“责任书”、对进入林区人员发放“告知书”等,做到森林防火知识和责任人人皆知。在立足于防方面充分发挥传统的防火经验,把公益林补助款与森林防火捆绑起来,实行森林防火责任“组连带”、森林防火目标一票否决;结合公益林管护,实行护林员的护林与防火、扑火责任一体化,既是护林员又是扑火应急分队队员。

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动机制,在确定联防区域、建立联防制度、实行信息共享、并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约定联动机制,即边界失火实行指挥机构由火场区域担任,实行统一指挥。

在着力于宣传方面,除政府动用行政手段的宣传外,中小学成立义务护林防火宣传队;利用寒假期间组织返乡大学生成立护林防火志愿者宣传队等。

在森林防火长效设施建设方面,做到行政区域界上必开防火道(村民小组之间、村与村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林场与林场之间)、千亩林分之间必建隔离带。

新《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全面贯彻实施发《条例》尚有待于我们更多的努力。我们必须用科学的方法去理解、用发展的眼光去实践、用法律的手段去实施。当前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更要以科学的观点、生态的观点、可持续的观点学好用好《条例》。

森林公安工作调研报告篇十三

仙台坝乡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自查报告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我乡二00九年森林防火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积极主动搞好防范措施,全面完成了县政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取得了无火警火灾的成绩,现将我乡森林防火自查情况

总结

汇报如下:

一、二00九年森林防火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调整充实森林防火机构。领导重视是搞好工作的关键,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将其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按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防火指挥所领导成员。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即乡长、村主任负责制,各村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做到奖惩分明。乡上设森林防火指挥部,设置了民兵应急分队,成立扑火队伍。

2.深入持久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我乡对森林防火工作常抓不懈,警钟常鸣。在全乡各村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开展护林防火宣传活动,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消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森林防火责任制,明确责任人,政府与村,村与组层层签订责任书,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进一步明确了职责、任务,指挥部成员实行分片包村,制定护林防火村规民约,把责任落实到户。

在宣传活动中,我乡张贴宣传标语150余条、半永久性标语20条,会议宣传30余场次、开设中小学生防火知识教育课3个课时,墙报宣传10余期,宣传面达98%,真正做到防火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3.制定严格的火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用火管理制度。进入防火期,针对我乡生产性用火多的特点,林区严格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申报审批制度。防火戒严期,林区实行用火戒严管理,对违反用火的坚决追究责任。加强对火源管理:一是加强对学生和小孩的教育管理;二是对“五种人”实行造册登记,统一落实监护人;三是执行严惩第一把火,严禁火种入山。

4.制定了统一森林防火扑救预案。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同时要求各村制定适合本村的扑火预案,健立健全义务扑火队伍,并做到组织、任务、措施三落实,能安全高效快。

5.严格值带班制度,确保政令畅通。进入防火期后,镇护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和各村认真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到随叫随到,坚守岗位,工作尽职尽责,保证政令畅通,发生火情能够得到迅速及时处理。

二、加强森林防火内业管理

森林公安工作调研报告篇十四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库区森林屏障建设调研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为了更好地打造森林工程,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提高城市绿化率,让老百姓多吸氧。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森林”的口号。就是把建设成为统筹城乡现代林业改革发展实验区、上游生态文明示范区。到2012年生态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森林覆盖率达到38%,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绿地率达到32%。绿化两岸非常必要、重要,既能够保护母亲河,又是段库区生态环境长治久安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必须努力争取国家政策,结合如何促进和发展两岸森林工程建设,进一步做好生态屏障、森林绿化工作,从摸清两岸生态现状及危害性出发,进一步争取国家实施专项工程资金和项目,以彻底改善两岸与三峡库区的生态环境。本文拟对段库区森林屏障的建设提出粗浅建议,逐步改善两岸的生态环境。

建设段库区森林屏障,是实施森林工程的一个部分。实施森林工程,一是建设森林城市的必然要求。二是增强森林综合效能的重要措施。三是保障三峡库区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根据市水土流失公报,全市现有水土流失面积40000平方公里,土壤侵蚀模数为3641.95吨/平方公里年,而这些水土流失主要集中在流域,严重影响三峡库区生态安全。通过实施森林工程,可有效控制水土流失,保障库区生态安全。四是致富巴渝新农村的重要途径。通过实施森林工程,可充分发掘山区广阔的山场资源,有效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提高土地生产效益,促进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五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经过直辖十年的发展,已站在一个新的发展起点上。要把加快建成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必须加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力度,加快生态建设步伐,构建和谐。同时,建设森林工程,也是全市人民的迫切愿望。

生态城市已经成为21世纪城市建设模式,森林城市理念从上世纪90年代传入我国并已经成为众多城市的自觉追求。2007年我国启动首批“国家级森林城市”的评选工作,全国绿委、国家林业局授予7个城市这一荣誉称号。是在2006年全面启动建设“国家级森林城市”的。在短短一年内,绿地面积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人居质量,为市民及子孙后代打造一座巨型氧吧”作为近期目标。这一理念也被列入四川省城市建设的长远规划。在“国家级森林城市”中榜上有名,其建设森林城市的实践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借鉴。2008年初,在四个直辖市之中率先提出了建设森林城市的目标。特殊的区位决定了应在生态环境保护上在库区树立标杆。奥运火炬能够在除主城之外来到传递,是作为库区中心赢得的殊荣,是在移民和生态建设上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是经济社会发展良好态势和独特的城市魅力所促成的。作为库区和渝东北“一翼”中心城市的,最近提出建设森林城市的目标,包括建设段库区森林屏障,争取与主城同步,其意义非同寻常。

一是生态建设任重道远,森林资源总量不大,人均森林面积不多,还有较大面积的宜林荒山和坡耕地需要植树造林,与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绿化质量不高,低效林分多,生态功能不完备,生态系统较脆弱;三是生态治理难度大,特别是三峡库区生态形势较为严峻,库区绿色生态屏障尚未建立;四是山区大量的林地资源没有很好利用,林地生产力不高,林业综合效益较差,对山区群众脱贫致富的带动性不强。

建设段库区森林屏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应坚持志存高远,未雨绸缪,,从理念、体制、机制不断创新,依靠和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合力构筑。

(一)形成共识

应广泛宣传,努力形成全区动员、全民参与、全社会搞森林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让森林城市建设成为科学的、自觉的、深刻的全民行动。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审时度势,条分缕析,将复杂的系统工程分解成阶段性目标任务,组织起强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实施,矢志不渝,集腋成裘,成其功业。

(二)科学规划

确定近、中、远期的'目标。要有“富规划”的意识,让一流的思维出一流的产品,确定较高目标,分步实施,“虽不能至,心向往之”。克服短期行为,克服盲动和低效重复建设。“十年树木”,争取前五年扩数量,完成阶段性创建目标,后五年提质量,凸现库区森林屏障完美格局和生动气韵。

(三)突出特色

要立足区情,发挥自身优势,体现地域特色,按照改善库区生态环境与绿化美化库区沿线景观的要求,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生态优先,效益结合,尽快增加森林植被,遏制水土流失,构建库区绿色生态屏障。着重在库岸海拔米水位起水平距离米宽范围,沿岸打造“百米景观林带”,营造生态屏障林万亩,低效林改造万亩,整体形成不断档的绿色长廊。

苗圃基地工程。按照林木种苗生产基地化、造林良种化、质量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种苗产业化的要求,推进种苗基地建设,保障森林工程对种苗需求。新建生态苗圃亩、园林苗圃亩,改建生态苗圃亩;水果苗木繁育依托现代育苗中心,改善繁育基地建设基础设施条件,提高繁育水平。积极探索多种发展模式,将种苗培育和通道绿化等工程结合起来,增强绿化的可视效果。

(四)争取扶持

一要积极争取上级扶持。作为渝东北“一圈两翼”中心城市要争取市里把纳入全市森林城市建设的统一视野,给予充分的重视和支持。二要积极争取移民政策。从后扶和生态重建的角度,恢复城市生态林带,同时建立珍稀物种基因库,保护区域优势树种。三要加大争取对口支援的力度。可学习借鉴广安经验,建立广泛的协调机制,让对口支持的省市、单位、团体友情资助库区森林城市建设,打造示范林基地。同时进一步争取国家环保政策和产业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退耕还林的力度,加强库区生态林、经济林建设,培育林业产业,振兴库区经济。

(五)强化保障

加强财力保障。对重点区域、重点河段的绿化,财政必须予以投入。同时研究实行财政补贴的措施。对于没有纳入退耕还林工程的造林地块、城市拆迁、绿化占用宅基地和集体土地,都应由以地租形式予以补偿。加强组织保障。锁定目标,整合资源,举全区之力,积极推进森林城市建设。通过大思路、大手笔,初步建成以林木为主,乔、灌、草搭配,分布自然、结构合理、功能高效、景观优美、特点鲜明的比较完备的森林体系,实现库区生态景观的大变化、大发展。

屏障建设,百年大计。段库区森林屏障建设既造福当代,又泽被后世,应成为我们现代人的自觉行动。应争当全市宜居宜业森林城市建设的排头兵,把库区的屏障建设与宜居宜业森林城市建设并驾齐驱,在逐步改善两岸的生态环境中坚定信心,找准突破,统筹兼顾,使未来段库区的形象魅力四射。

森林公安工作调研报告篇十五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村城镇化的进程大大加快,无论农村经济还是村容村貌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可是,由于人们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认识不足,使农村消防安全状况与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极不协调,有的只重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忽视消防设施建设;有的只考虑建设楼房、道路等政绩工程,而不考虑消防设施建设;还有的把消防设施建设看成是可有可无的额外负担,根本没有纳入城镇建设规划等等。如何使农村安全防火工作跟上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做到同步跟进、协调发展,是摆在我们各级领导和消防部门面前的一个不容忽视、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对消防安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我们对乡村防火检查中发现,一些乡镇的领导对安全防火工作重视不够,当成软指标,看成额外工作。处于“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一手软、一手硬”状态;有的乡镇一年到头都不开一次消防工作会议,更谈不上部署和检查。相当一些村屯防火领导小组形同虚设。乡村防火组织的不健全,造成了防火工作无人抓、无人管,形成了防火管理、防火宣传、防火检查的“死角”,因为管理出现“死角”、“盲点”村消防宣传和教育无人抓、无人管,造成农村村民群众防火意识淡薄。

二是消防设施严重滞后,欠帐较多。近年来,随着农村小康社会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建设发生了很大变化。路宽了、楼多了、灯亮了。可农村消防设施却严重滞后。有的地方没有消防水源、缺乏必备的消防水泵等消防设施,一旦发生火灾消防部队远水救不了近火,贻误了灭火时机,造成了许多不应有的损失。特别是一些偏远乡镇,问题更为严重。有的消防道路不畅,一旦发生火灾,干着急没办法,致使许多火灾得不到时有效的扑救,使小火酿成大灾,造成火烧连营的恶果。

三是村民防范意识淡薄,隐患较多。一些农民野外随意动火,电线私拉乱扯、柴草垛屯内存放、乱扔烟头等现象同空见贯,潜在的火灾危险十分严重。柴草垛与住宅防火间距不足、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不全、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形成火烧连营的局面。特别是随着农村小康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用电、用油、用汽量猛增,由于一些村民对一些基本的使用常识了解不多,也大大增加了火灾发生的机率。

凡此种种,给农村消防工作带来了相应的难度,这些问题不解决,不但直接关系到农村的和谐稳定,也直接影响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奔小康的步伐。

针对目前农村消防工作相对滞后的现状,怎样做到消防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时俱进呢?我认为,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提高认识、层层建立消防责任制。农村消防工作点多面广,要想改变当前农村消防工作被动、落后的局面,建立建全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是根本。要明确规定地方“一把手”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本级党政领导和村干部的任期目标,作为政绩考核、提拔任用的重要条件。同时,建立了农村消防工作督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全面推行农村消防工作“乡包村、村包屯、屯包人”的消防安全体系,落实了乡镇领导和驻村领导干部分片签定消防工作责任书包干、联系督办、派驻指导责任,从而形成了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良好局面。

二要完善规划,切实加大对消防设施的投入。农村消防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必须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消防工作高度重视和支持,把消防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来抓。各乡镇政府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入研究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彻底改变农村消防安全环境。针对目前农村普遍存在的消防设施欠帐较多、消防装备严重滞后问题,要采取分步实施、逐年完善、补偿旧帐、不欠新帐的办法,逐步改善落后状况。在资金筹措上,可借鉴外地一些好的做法,采取当地政府扶持、受益企业、单位资助、群众募捐等多种办法、多条渠道筹集资金,弥补消防欠帐,切实提高农村抗御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三要加强宣传,提高村民的安全防火意识。针对农村消防安全意识谈薄的实际,各级政府公安、消防、宣传、新闻、文化、教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针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特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板报、标语、宣传单以及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和手段,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消防法律法规宣传,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当地普法教育之中,在中小学校开设消防安全知识课,使农村消防工作从娃娃抓起,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村民进行宣传教育,以达到“一个学生带一户,一班带一组,一校带一村”的全民防火目的。要加大消防站的开放力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使更多的农村群众接受消防知识教育。同时,消防部门和农村基层派出所要不定期深入到农村,利用先进典型引导村民,用火灾案例教育群众,以提高村民的防火安全意识。

四要纳入规划,做到消防设施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为使农村消防工作跟上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要紧密结合新一轮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把农村消防规划纳入城镇消防建设的整体规划中,按照消防技术规范和消火栓建设等建设标准,对农村消防水源、消防道路等消防基础设施规划要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消防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协调发展。一是对公共消防设施进行总体规划布局或对原有规划进行修订,并确定三到五年消防规划落实目标。二是各乡镇政府要借农网改造的契机,要求各家各户在农网改造中,全部更换室内老化的电线,从源头上杜绝和整治火灾隐患。三是按照因地制宜、逐步配套的原则制定实施农村旧式建筑消防设施建设规划。

五要检查指导,形成农村消防工作的长效机制。消防部门例行消防检查是消防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可根据不同季节特点,采取自查与抽查、普遍查与重点查、平常查与临时查相结合的方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一定的力量进行防火检查。检查中,应根据不同情况,灵活确定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使防火检查讲求实效,不走过场,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储存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坚持跟踪限期整改制度,制定整改计划,分期整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帮助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在检查过程中要将检查与宣传、检查与指导紧密结合起来,及时了解农村消防工作的新需要,及时解决农村消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农村消防工作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

总之,要充分认识到农村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要通过不断地实践和探索,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农村防火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集思广益,博采众长,努力把农村防火工作做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森林公安工作调研报告篇十六

2011年以来,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各乡(镇)扎实有效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和各项防火措施,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自上而下形成合力,构筑起严密的防控体系,紧紧抓住“预防”这一根本环节,围绕责任制和野外火源管理等措施的进一步落实,扎实开展工作,森林火灾得到有效遏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在林业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保护森林生态安全、维护森林资源安全的任务,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方针、政策和省、州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森林防火工作。据统计,全县今年上半年无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但由于林区周边生产生活和祭祀用火难以杜绝,自1月1日至今,县境内的林地、荒山、退耕林地等共发生林火灾情10起,过火面积53.33公顷,受害面积5.6公顷,森林受害率0.05‰。其中:烧田土坎占30%,上坟烧纸放鞭炮等占40%,小孩玩火占10%,高压线碰线占10%,丢烟头占10%。所以烧田、土坎,上坟烧纸、放鞭炮仍然是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两项合计占全部火因的70%。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发生次数明显减少,全县23个乡镇,有15个没有发生火灾,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七月份以来,我县又遇连续的高温干旱天气,林下草木枯干,森林火险等级增高,县境内时有森林火情发生,预计下半年的森林防火形势将极为严峻,因此,我们打算采取如下措施加强下步工作:一是加强安排部署、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二是强化宣传,增强意识;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排查隐患落到实处;四是做好应急准备,加强战斗力量;五是做好火险预测预报,加强森林防火值守。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薄弱,难以应对较大的森林火灾扑救。

二、森林防火资金投入不足,乡镇扑火设备简陋。

三、群众防火意识薄弱,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大。

瓮安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11年8月18日

森林公安工作调研报告篇十七

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建议,我部于8月21日至27日牵头组织县林业局、防火办等单位组成调研小组深入黄沙、上奉、渣津、马坳、复原、漫江等六个乡镇和星子县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调研,对山林火灾引发原因与如何做好山林防火工作有了较直接的了解。现就此次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客观原因

1、全球性气温升高,高火险天气增多,对山林防火有直接影响作用。

2、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烧煤烧气农户增加,烧茅柴农户相应减少,田边、山边形成了较为丰厚的枯茅,对控制火源非常不利,成为引发山林火灾的隐患。

3、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大部分青壮劳动力外出务工,剩下的大部分是妇女、儿童和老人,出现火警时难以在有效时间内召集扑火队伍,导致山火蔓延。

4、我县部分山区老百姓有着刀耕火种的传统习惯,为山林火灾的发生提供了引发火源。

5、我县山林面积大,边界线长,干部人员相对数量少,在管护工作上存在着一定的难度。

6、山林火警发生后的扑救手段十分原始。我县大部分乡镇都没有现代化的灭火设备,灭火的工具是一根树枝,一把柴刀,只有县扑火队才配备了风力灭火器等现代化灭火工具,发生火警后,由于扑火不力,延误战机的情况屡有发生。

7、有极少数火警、火灾是由于雷击、高压电线短路引发。

(二)、主观原因

1、部份老百姓防火意识差。来源于老百姓对山林感情不深,责、利不明显,认为是否发生山火与其没有太大的关系,导致出现“着火有人看没人打、百姓看火干部打火”的.场面。

2、宣传留有死角。出动宣传车、书写宣传标语、张贴禁火令等宣传工作并未在全县范围内全方位到位,宣传工作没有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目的。

3、对痴呆、傻、癫、懵懂户及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监管和看护责任没有到位,我县还没有建立一种强有力的监管机制,是导致我县火灾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

4、我县在“清明节”、“元宵节”上坟祭祖期间烧火纸、点火烛、放鞭炮、焚香的传统习惯没有改变,使用鞭炮,燃烧香纸,却未待余火灭烬就离去,致使“星星之火”扩大成山林火灾,导致在两节期间火灾频繁发生。

5、山边、路边、田边、坟边、屋边等“五边”清理工作没有到位,生物防护林建设和人工防火带砍伐工作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6、部份老百姓在烧田边、地坎时存在着一种侥幸心理,也是引发山林火灾的原因之一。

7、有些村有地方保护主义,有案不报,给案件查处带来一定的难度,在无形中助长了百姓在野外乱烧茅草的胆量。

8、对失火者处罚打击力度不够,连带责任不显著,在处罚过程中不能起到杀鸡儆猴的效果。

1、黄沙镇茶场:在防火关键时期选派专人到进出道口看守,对外村人员进入茶场的一律要进行签字登记,并对其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和落实责任追究。

2、上奉镇观前村:对全村9000多亩山林全部实行封山,并按每人每年3000元的报酬标准聘请2名护林员,定期对山林进行管护,在防火关键期进行鸣锣巡查。该村还通过村规民约规定:失火者按500―1000元进行罚款;该村目前已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规矩,谁家失火谁就自愿请上山打火的百姓吃一顿饭,以表感谢。

3、马坳镇、渣津镇:在吸取往年发生山火教训的基础上准备采取新的防火模式: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筹集防火基金,并设立专用帐户,由各村管理和支配使用,镇分管领导监管。

4、马坳镇:结合林改工作认真做好责任山内坟墓调查摸底、登记工作,并落实好祭祖期间坟墓区内防火责任。同时,计划在林改期间每村明确一座公墓山场,以便坟墓区的防火管理。

5、复原乡:成立了边界联防机构,并明确了领导分工,认真执行领导值班制度,在火险期实行火警、火灾零报告制度和日鸣锣制度。另外,复原乡老百姓通过长期的传统美德熏陶和党委、政府防火责任意识的灌输,形成了良好的全民防火意识。如:有一次雅洋村黄沙段发生火警,中坪、湖洲等村的老百姓自发参与打火。

6、漫江乡沙溪村:采取砍“三边”和重要时期按20元/天的报酬请人鸣锣警示等措施,对防火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该村在近11年中都未发生山林火灾。

对星子县山林防火通过为期一天的调查,结合本县的山林防火现状进行比较,认为星子县在防火工作上有三方面值得我们借鉴:

(一)、全面动员,努力强化全民防火意识

公开信,层层签订责任状,转发张贴九江“禁火令”等方式,采取“联防、联户、联保”的形式,强化全民防火意识;三是开展“人人是防火对象,森林防火从我做起”的群众性活动,形成全社会性的森林防火合力,并在全县中小学设立森林防火专题宣传教育课,确保防火教育每月不少于一课时。

(二)、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规范农事用火,正确引导农俗用火

在高火险天气,严格执行林区生产用火审批制度;在“元宵节”、“清明节”期间,县委、县政府抽调万人机关干部下乡抓森林防火;提倡文明祭祖,严格执行五不准(即:上坟祭祖不谁烧纸、不准焚香、不准放鞭炮、不准送明火灯、不准点蜡烛);严格执行村规民约,做到重奖严罚山火追究制。

(三)、健全巡山队伍,设立要道关卡,确保重要地段杜绝火警

根据山林防火工作需要,积极健全巡山队伍,在重要地段做到每一千米配置一名巡山员,并给每位巡山员配备手操扩音话筒和轻装灭火工具,要求巡山员对来往人员进行防火宣传;在进入坟山的要道设卡检查(设卡时间为每天上午9点到晚上8点30分),检查进山上坟人员是否带有违规物品,并对进山人员进行详细登记。

1、完善宣传机制

加强宣传,提高意识认识。要把山林防火宣传教育做到进农户、进学校、进机关;到公路边、到要道口、到偏僻屋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宣传;要在重要路口设立永久性宣传牌;要做好痴呆、傻、癫、懵懂户及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监护人的宣传教育。把宣传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杜绝山林防火宣传遗留死角。

2、加强护林队伍建设

一是按规范标准配备足够的有战斗力的护林员队伍;二是通过护林员的工作,使野外火源管理落到实处,把大量工作放在做好超前预防上,放在杜绝引发火源上;三是每年应举办1-2期防火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利全面提高护林员敬业、技能综合素质;四是建议护林员的报酬通过“一事一议”来确定,在村规民约罚没收入中支出。

3、完善联防制度

森林防火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单靠政府自身的力量,是难以做好的。如果没有当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其后果是不难设想的。一是稳定联防组织,创新管理机制,做好全面协作。二是加强联防值班,按联防工作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联防值班制度。三是加强协作交流,及时做好森林火险信息和火情、火灾信息通报工作。

4、落实责任机制

要把防火责任落实到村、组、户,到学校,到机关,对“三边”(山边、路边、田边)和山上坟墓要落实责任;严格实行一处着火两处受罚制度,并进行双重处罚制(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5、建立预防机制

认真砍好重要地段的防火带;不断加大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力度,在山边外围和山脚田边火险等地段,营造以木荷、毛竹为主体的生物防火林带,是森林防火上一项根本性、长远性的“治本”重大措施;启动“一事一议”制订村规民约,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把村规民约真正落到实处,使群众从思想意识上服从村规民约。

6、建立全民监控机制

要在各级党政、村、组、农户,机关,学校建立监控机制,确保痴呆、傻、癫、懵懂户及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监管工作到位;通过启动“一事一议”筹集资金做好巡防工作或全民进行轮流巡防。

7、建立经费保障制度

要转变目前这种“重扑火轻防火”、“重应急支出轻长效支出”的现状,要通过各方筹措筹集资金,认真做好从三个字上下功夫,即:突出一个“防”字(即:做好山林火灾预防工作),落实一个“保”字(即:保障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的支出,当前要解决县森林消防队的“三保”、今春乡镇扑火工资兑现问题和县防火办宣传、通讯等防火工作经费支出),抓好一个“查”字(即:确保山林火灾案件查处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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