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的含义 供水安全工作计划

工作报告 时间:2023-09-04 06:07:35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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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写好计划才不会让我们努力的时候迷失方向哦。计划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计划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工作报告的含义 供水安全工作计划篇一

一是坚持科技创新,推广使用智能化水表xx块。

六是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二次供水管理。建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完善二次供水监管和验收备案、定期检查维护、水质化验等制度,全面贯彻落实《xx县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根据县城商住小区开发建设的需要,聘请专业公司进一步完善优化xx县二次供水运行管理平台;与各开发商、物业公司主动对接,科学制定各高层商住小区供水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各商住小区特别是高层楼房的xx小时不间断供水工作。

七是进一步完善xxx镇供水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xx镇水厂供水能力,确保xxx镇赵家、金魏、旧寨、后游子庄等xx个村xx多户居民用上自来水,使农民实现由自采水到安全水再到优质水的两次提升;积极做好xx镇新建商住小区、车站的通水工作,用自来水公司优质的服务、专业化的技术支撑,为xx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供水保障。

八是高起点规划,筹建日供水7万吨地表水厂。主动对接xx市南水北调水库建设,在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编制的供水规划基础上,聘请xx大学专家对xx供水进行再谋划、再提升。xxxx年,完成项目的选址,环评,可研的编制、报批和立项工作,为xx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强供水保障。

九是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扎实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公司年度目标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学习计划并组织教育活动,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工作台账;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公司工作总体规划,做到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一起研究和部署;主要领导履行反腐倡廉第一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工作情况。

十是持续开展“一创双优”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问责问效,凝心聚力谋发展。以作风建设为先导,以“三好、两满意、一放心”为标杆,大力弘扬淡泊名利、吃亏奉献、爱岗敬业精神。

新春伊始,万物复苏,征程再启。我们要马上投入到新年的各项攻坚战中,人员到岗,工作到位,聚精会神,全力以赴,确保各项工作快节奏启动、高强度推进、高效率落实,确保首季各项工作实现开门红,确保xxxx年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工作报告的含义 供水安全工作计划篇二

为确保实现公司20xx年安全目标,向公司承诺:保证严格履行公司赋予的安全职责,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各项目标。xxx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特与总工程师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1、因安全技术不到位造成的人身重伤、死亡事故为零;

3、因安全技术不到位造成的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4、因安全技术不到位造成的重大爆炸事故为零;

5、因安全技术不到位造成的结构垮(坍)塌事故为零;

6、因安全技术不到位造成的.职业病为零;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司的安全技术负主要责任。

2、敦促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审查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并监督组织实施的情况。

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所管辖部门的安全技术职责履行情况。

4、组织或监督组织公司技术力量对公司内发生的事故进行安全、工艺、设备的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安全技术上的改进措施或工艺、设备技术的安全要求,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5、参加定期召开的安全技术工作会议,为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行使建议或指导及审核、审定或批准的职责。

6、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7、在组织新建、扩建、改建基本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8、组织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开展设备及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识别工作。

9、组织安全技术人员对公司应急救援与处置预案及应急演练方案进行编写和修订,并对预案及方案进行审核。

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执行。

公司总经理签字:

总工程师签字:

日期:

工作报告的含义 供水安全工作计划篇三

大家上午好!

一、加强学习,注重修养,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系统地学习了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加强思想政治修养,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按照廉政建设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没有对基层卡、要、报的情况,不参与影响工作公正性的宴请。三是加强业务学习。不断适应组织工作的新要求,认真学习党建和组织工作业务知识,参加了省委组织部举办的竞争上岗工作培训班。

三、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科室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开展的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加强组织纪律教育,在干部考察、提拔调整工作中没有出现失实和跑风漏气等情况。

四、不足及努力方向

1、进一步加强自己的政治修养。时刻用党员标准和组工干部的角色意识要求自己,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创新意识。

以上是我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汇报和明年工作打算,恳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提出批评和建议,谢谢大家!

工作报告的含义 供水安全工作计划篇四

由于我校位于山区,学校所用水资源是利用水窖储存,因此需要定期从其他地方将水拉到学校,为保证学校用水质量,先与供水人员签订条款如下的责任书。

1.供水人员必须持有卫生许可部门发放的健康证。

2.供水人员须保证水质安全。

3.供水人员在无特殊情况下须按时将水送到学校,以保证学校用水正常。

4.供水人员在供水时必须对供水设备消毒。

5.学校有权对供水设备的消毒状况抽检。

6.供水人员要按章操作,注意卫生,安全第一,如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伤害,一切责任自负。

学校负责人(签字):

供水人员 (签字):

九彩中心小学

年 月 日

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安全责任书。后勤主任是用水安全的主要负责人,对饮水的安全负管理责任。伙房管理人员是用水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饮水的安全负全部责任。班主任是班级饮水安全责任人,对班级饮水机、学生在校饮水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学生在教室饮水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一、学校建立健全饮水卫生管理制度,后勤部门从事饮水卫生管理。

二、学校饮用水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允许师生饮用。管理人员对学校水定期检查,确保水质良好。

三、严把饮用水卫生关,禁止下列饮用一下劣质水: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 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水。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饮水。

四、班级饮水机定人、定时间更换优质水,确保师生安全饮用,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并负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六、发生学生饮用水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不得隐瞒,并保护好现 场。送水人员全部责任,承担一切费用,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进行处罚。

职责追究:

由于疏于管理或措施不力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要追究相关责任 人的'工作责任、经济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各部门、各岗位安全工作责任人、班主任的职责是与其本身职务、工作任务相对应的不得推卸的责任。职责完成状况将作为考核其业绩或评聘职务的重要依据。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岗位责任人、部门责任人、班主任和学校各持一份。

岗位责任人(部门责任人、班主任)签字:

学校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水是生命之源。但是随着社会发展,这句话应该改为“安全的水是生命之源”。特别是饮用水安全,已成为政府、社会、公众日益关注的焦点。没有安全的饮用水,就没有健康的生命,更没有和-谐的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由于饮水造成的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结合我校饮用水卫生管理现状,特制订饮用水安全责任状。

一、学校建立健全饮水卫生管理制度,保卫科从事饮水卫生管理。

二、管水人员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和有效健康证后方可经营,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和有效健康证的,不得在学校担任此工作。

三、严把饮用水卫生关,禁止下列饮用水进入校园: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水。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饮水。3、超过保质期的饮水。

4、无生产厂商、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的饮用水(只要一项无都为三无产品)。

四、要热情服务、要坚持原则,服从学校管理。

五、自觉接受学校校长、保卫科以及上级行政执法机关检查监督。凡学校检查或学生举报出的违反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立即要求停止送水,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并负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六、发生学生饮用水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不得隐瞒,并保护好现场。

校长: 责任人:

2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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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的含义 供水安全工作计划篇五

运河上的水库及八座枢纽拦河闸,是xx运河流域内具有防洪和兴利供水功能的重要水利工程。工程自建成以来,为促进流域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由于该流域地处温带半干旱、半湿润季风气候区,多年平均降水量毫米,全流域人均和每公倾平均水资源量分别为440立方米和4500立方米,均为全国平均水资源量的1/6,水资源短缺状况十分严重。同时流域内水资源年际变化大、年内分配不均、地区差异大,加之随着流域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水污染日趋严重,使得有限的水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据调查,河系下游的沧州市多年平均可供水量亿立方米,而实际需水量为亿立方米,缺水量为亿立方米,供需比为。上游的xx、两市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也仅为全国平均值的1/4和1/7。其中,沧州市由于地下水过量开采,已形成严重的地下漏斗。市地下水的开发利用程度也达到了117%,已属明显过度开发状态。

(一)水库供水

水库位于漳河中上游,地处的交界处,总库容13亿立方米,兴利库容亿立方米,控制流域面积18100平方公里。承担着市的工、农业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任务。供给两市的工、农业水是通过渠道输送的,城市生活是通过有压和无压管道输送的,其供水管理是由局所属的水库管理局负责。据统计:水库平均每年供给两市的总水量为2亿立方米左右。

(二)拦河闸供水

运河上具有供水功能的7座拦河闸,均在流域中下游的卫运河和漳卫新河上。这些工程每年拦蓄上游来水,给山东、两省沿河地区的工农业和生活用水提供水源,其供水管理单位为xx局所属的水闸管理局。由于两岸引水口均由地方水利部门管理,给供水管理带来很大困难,水费收取率不足30%。近几年,上游来水较少,还经常出现河道干枯的状况,年均供水量也仅在亿立方米左右。

(一)地下水无序开采,地表水得不到合理利用。

水库承担着、两城市的工农业及城市生活供水任务。据调查两市而均属资源型缺水地区,年每总的用水量分别为17亿立方米、20亿立方米,而xx水库作为这两市最大的水源地平均年供水量不足2亿立方米。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地下水资源管理不到位,水资源费征收执行标准低,如:xx、xx两省制定的地下水资源费标准均为30分/立方米,而xx市实际执行的标准为:工业用水15分/立方米,自来水公司用水6分/立方米;xx市实际执行的标准为:工业用水20分/立方米,蜂蜂煤矿、自来水公司等企业采取承包用水的方式折合标准不足10分/立方米。致使地下水资源费超采现象严重,深水层水位每年以米的速度下降。据统计两市地下水的开采量约占两市总用水量的80%和50%。

(二)水价落实难、水费收取难。

水价落实难、水费收取难,是水利工程供水管理单位普遍存在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流域机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调整与地方水利、城市供水价格的调整不同步,良性互动机制尚未建立,形成利益挤占致使水价政策落实难。二是用水户水商品的意识不强,水费收取过程中人为协调、所在地方政府部门干预因素过大,致使水费收取难。三是供水管理单位依法供水意识不强。合同供水制度执行不严、合同不规范、缺乏约束力,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不强,无法支持所拖欠款的追缴。四是河道引水口不属供水部门管理,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加上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计量设施不完善,致使供水工作无法实现按量供水、按价收费。

(三)单一水价制度,不利于水资源的合理调配。

我局所辖水利工程供水实行的水价制度均为单一水加制度。这种水价制度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没有将调整水价水平与改革水价计价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也未能体现水利工程供水特点和水资源的稀缺程度,这样不仅不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甚至有些年份供水单位连基本的运行管理费都得不到保障。二是不利于建立“优先利用地表水、积极引用过境水、限制开采地下水、鼓励利用再生水”的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的用水次序;不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水资源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三是不利于从根本上改变“大计划,小用水”或“小计划,大用水”的局面。供水单位为了满足用水户需求计划,供水工程必须蓄存足够的水量,若在汛前不能按计划供出,为保安全只有弃水。使水资源无法得到合理调配和使用。四是不利于促进节约用水。虽然水价是刺激用水效率、克服浪费的最有效和最敏感的措施,但是,由于单一水价缺乏“活性”,在水价偏低时,势必造成水源地周遍地区浪费现象严重,下游缺水又无水可供的局面。五是缺少制约手段,不利于水费的收取,供水单位的基本运行费无法保障。同时也不利于用水户节水意识的提高。

(一)深刻理解做好供水管理工作,对壮大xx局经济实力,保障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

水是生命之源、是经济动脉,是关系到整个社会经济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做好供水管理工作,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发展的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做好供水管理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部、委新时期水利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人和自然的和谐,把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把节约保护水资源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统筹兼顾,把推进水利协调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与时俱进,把水利改革创新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现代化方向,把推进水利现代化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优化水资源配置,构建安全高效的城乡供水保障体系。把保护和修复xx运河生态作为第一要务,努力使水利工程供水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二)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供水管理的新模式。

要使xx运河流域有限的水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就要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供水管理的新模式。建立以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为目的,兼顾上下游、左右岸的用水需求,提高xx水库蓄供水能力和调节作用,供水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计量设施完备,市场信息畅通、高效统一供水管理模式,形成xx运河流域“大供水”格局。

(三)深入开展科学水价制度的研究,建立有利于合理配置的供水价格体系。

加快水价改革的步伐,深入开展科学水价制度的研究,在流域逐步推行包括水利工程供水实行两部制水价,城镇居民生活供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生产用水实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再作用,促进节约用水和流域水资源合理配置内的科学的水价制度。

运河流域水资源十分贫乏,要使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全面保护、优化配置、注重节约、高效利用,就必须加快水价改革的步伐,尽快建立有利于合理配置的科学供水价格体系,充分利用价格杠杆的作用和计价方式的“活性”来调节水资源分配,使有限的水资源得到合理的开发利用。

两部制水价制度是一个较为科学的水价制度,该制度适用于不同地区、不同水资源条件,不同工程,实施的对象可以是工农业供水,也可是城镇居民供水,适应范围极广。其主要特点是:将水价分成了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两部分,基本水价主要是用于补偿供水直接工资、管理费用和50%折旧费、修理费。计量水价主要是用于补偿基本水价以外的水资源费、材料费等其他成本、费用以及计入规定利润和税金。该制度规定用水户是否用水,都要交纳基本水费,用以弥补供水单位的基本运行费。此外,其价格水平可以维持原有的单一制相当的水平,也可根据条件和需要合理提高。

1、基本水费与计量水量定的较高,计量价低于基本价。其优点是基本水费定的较高,能保证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所需的经费;计量水价定的较低,可利用杠杆作用,引导城市用水户多用地表水,减少城市用水挤占农业用水和超采地下水,对优化配置水资源,改善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起到较大的作用。

2、基本水费与计量水量定的适中,计量水价高于基本水价。其优点是可以促进水量调度更科学、更合理,即为用水户提供了一定的水量保证,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的利用率;又使供水单位增加了收入,有利于维持水利工程的简单运行。

二是基本水费与计量水量不挂钩,即供水单位不向用水户提供基本保证水量,不论用水户是否用水,都要向供水单位缴纳规定的基本水费,再依据实际用水量的多少,按计量水价缴纳计量水费。其优点是即可使水价随着供水成本增加而调整,又可促进节约用水。

目前,两部制水价制度,以被国内外广泛采用,我国20xx年《水价办法》中也要求推行此项制度。我局所辖水利工程供水,以具备了实施两部制水价的基本条件,建议实施两部制水价制度。

工作报告的含义 供水安全工作计划篇六

为了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和生产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是指列入国家和省农村饮水安全规划, 以解决农村居民和农村中小学师生饮水安全为主要目标的供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包括取水设施、水厂、泵站、公共输配水管网以及相关附属设施。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公益性基础设施,其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因地制宜、统筹城乡、分类指导、多措并举的原则。

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投资建设、经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向农村延伸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编制专项规划,健全管理体制,落实扶持措施,实行规范运行,保障饮水安全。

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对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负总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卫生、环境保护、价格、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的相关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义务,有权制止、举报污染农村饮用水水源、损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违法行为。

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表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应当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优先建设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提高供水工程规模效益。

经批准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需要修改的,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

以国家投资为主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单位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

日供水 1000 立方米以上或者供水人口1 万人以上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其他工程参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入户部分,由农村居民自行筹资,建设单位或者供水单位统一组织施工建设。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在主体工程所在地公示工程规模、国家投资计划或者财政补助份额、受益农村居民承担费用、工程建设概况、建设工期等内容。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和设施设备等,应当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国家投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合格后,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清产核资,明晰工程所有权、管理权与经营权,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所有权:

(一)国家投资建设的集中供水工程,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三)国家补助、社会资助、农村居民建设的分散供水工程,其所有权归农村居民所有。

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以依法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转让工程经营权, 转让经营权所得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以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由所有权人确定经营模式和经营者(以下称供水单位)。所有权人与供水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投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由县级人民政府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 镇) 人民政府行使国家所有权。

鼓励组建区域性、专业化供水单位,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统一经营管理。

供水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 符合规范的制水工艺;

( 二) 依法取得取水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 三) 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六)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日供水1000 立方米以上或者供水人口1 万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单位应当设立水质检验室,配备仪器设备和专业检验人员,负责供水水质的日常检验工作。

供水单位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并指导供水单位限期整改,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技术指导。供水单位在整改期间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的水压标准,保持不间断供水或者按照供水合同分时段供水。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确需暂停供水的,应当提前24 小时告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供水设施维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暂停供水时间超过24 小时的,供水单位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供水单位应当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定期进行检测、养护和维修,保障供水设施安全运行。

供水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供水档案管理制度。水源变化记录、水质监测记录、设备检修记录、生产运行报表和运行日志等资料应当真实完整,并有专人管理。

供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接受有关部门对供水水费收入、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供水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公告国家和省有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政策措施,并定期公布水价、水量、水质、水费收支情况。

鼓励供水单位使用自动化控制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和节水的技术、产品和设备,降低工程运行成本,提高供水的安全保障程度。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按照补偿成本、保本微利、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供水单位应当与用水单位和个人签订供水用水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供水单位应当在供水管道入户处安装质量合格的计量设施,并按照规定的时间抄表收费。

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保证入户计量设施的正常使用,并按时交纳水费。

用水单位和个人需要安装、改造用水设施的,应当征得供水单位同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输配水管网上接水,不得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用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国土资源、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划定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水源保护区,应当由有关人民政府共同商定, 并报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 一) 以地表水为水源的,在取水点周围500 米水域内,从事捕捞、养殖、停靠船只等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在取水点上游500 米至下游200 米水域及其两侧纵深各200 米的陆域,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或者在沿岸倾倒废渣、生活垃圾。

( 二) 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在水源点周围50 米范围内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场( 站) 等污染源。

( 三) 以泉水为供水水源的,在保护区范围内开矿、采石、取土。

( 四) 其他可能破坏水源或者影响水源水质的活动。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保护范围,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供水单位应当在保护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

( 一) 挖坑、取土、挖砂、爆破、打桩、顶进作业;

( 二)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 三) 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 四) 堆放垃圾、废弃物、污染物等;

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主管道两侧各1.5 米范围内,禁止从事挖坑取土、堆填、碾压和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危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活动。

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沉淀池、蓄水池、泵站外围30 米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污水沟道以及其他生活生产设施,不得堆放垃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迁移、拆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不得从事影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运行安全的活动。确需改装、迁移、拆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的,应当在施工前15日与供水单位协商一致,落实相应措施,涉及供水主体工程的,应当征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造成供水设施损坏的,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赔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卫生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水源、供水水质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有关监测机构对水源地、出厂水质、管网末梢水质进行化验、检测,并公布结果。

前款规定的水质化验、检测所需费用由本级财政承担,不得向供水单位收取。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供水单位应当制定供水安全运行应急预案,报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因环境污染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造成供水水源水质污染的,供水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供水,启动供水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并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卫生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专项经费。

运行维护专项经费主要来源:市、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转让工程经营权的所得收益等。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作为公益性项目纳入当地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优先安排,保障土地供应。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企业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经营所得,依法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行的其他税收优惠,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违反本办法规定,供水单位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以及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组织抢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上5000 元以下的罚款;发生水质污染未立即停止供水、及时报告的,责令改正,可以处5000 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擅自改装、迁移、拆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的;

(二)擅自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输配水管网上接水或者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用水的。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 元以上2 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10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沉淀池、蓄水池、泵站外围30 米范围内修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污水沟道以及其他生活生产设施,或者堆放垃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 元以上2 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有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情形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集中供水工程,是指以乡(镇)或者村为单位,从水源地集中取水,经净化和消毒,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利用输配水管网统一输送到用户或者集中供水点的供水工程。

(二)分散供水工程,是指以户为单位或者联户建设的供水工程。

本办法自2012 年5 月1 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改善农民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条件,国家决定在中央建设投资中安排部分资金,专项用于补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为加强计划管理,保证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范围,主要指解决农村(包括牧区、渔区和农村学校)人口的生活用水。凡因开矿、建厂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水源变化、水质污染引起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负责解决。

第三条 中央补助资金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东部地区以自筹资金为主解决。

第四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商有关部门,落实好规划的编制和报批、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建设与管理的监管工作。水利部门商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和指导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卫生部门负责提出急需解决的地氟病、地砷病、血吸虫病病区需改水的范围和项目建成后的水质检测、监测。

第五条 农村饮水不安全标准: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达不到《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安全规定的为饮水不安全。

第六条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人均日生活供水量正常年份为40-60升,干旱年份或季节为20-40升;居民从公共给水点取水往返不超过20分钟;水源供水保证率为90-95%。

第三章 项目申报和审批

第七条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管理。

第八条 原则上以地市为单元,由具有一定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现行建设程序的有关要求,由省级发展改革(计划)部门商水利部门审批。

第九条 地市级发展改革委(计委)和水利(水务)局根据年度计划控制规模,联合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计委)和水利(水务)厅(局)申报年度项目建议计划,由省级发展改革委(计委)和水利(水务)厅(局)联合编制省级年度项目建议计划,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

第十条 报送的文件材料包括:

1、农村饮水安全年度项目建议计划;

2、所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

3、省级有关部门对配套资金的承诺文件;

4、上一年度项目建设情况总结,包括工程进度、效益、配套投资到位和中央补助投资的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 水利部汇总审核各省上报的年度项目建议计划后,提出全国年度项目建议计划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各省和水利部的建议计划对年度任务进行综合平衡后,商水利部下达项目建设投资计划。

第四章 资金筹措与管理

第十二条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所需资金,由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

第十三条 地方对中央补助的水利基建投资、以工代赈等各种资金要统筹研究,合理安排;地方配套资金由省、地、县、乡各级在地方年度计划中落实。各渠道筹集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要在县级以上主管部门专户立账,有条件的地方应按工程建设进度实行报账制,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四条 中央补助资金的项目建成后,如出现反复或新增的饮水安全问题,由地方自行解决。

第五章 项目实施

第十五条 根据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中央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以地市为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省级水利部门审查后报省级发展改革(计划)部门审批,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备案。

第十六条 要求实施方案将项目计划落实到村和户,包括工程措施、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解决户数、人数及完成时间等内容,并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示。

第十七条 村级计划要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决定细化的程度。集中供水工程要细化到自然村,家庭水窖水池等工程要细化到户。

第十八条 实施方案的执行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并签订责任书。

第十九条 对设计、施工队伍和人员,制订严格的选择、使用和管理办法。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有条件的地区,工程材料和设备实行政府采购。

第二十条 根据项目特点,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程质量责任制和监管机制。包括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人责任制以及工程质量检查监督管理办法等。

第二十一条 省级发展改革委(计委)、水利(水务)厅(局)全面负责对本省项目的监督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和办法的制定、项目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使用、合同执行情况等。

第六章 项目验收

第二十二条 项目完成后,有关地市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省级发展改革委(计委)、水利(水务)厅(局)提出验收申请。由省级水利部门商发展改革委(计划)部门等有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备案。

第二十三条 对项目村验收检查要有受益人签字的实际受益人口和补助资金到户统计表(见附件1)。集中供水工程要求以自然村为单位,每村有不少于3名村民代表签字;家庭水窖、水池等工程要以户为单位签字。

第二十四条 复验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抽样县不少于任务县数的50%,每县抽验乡不少于任务乡的40%,每乡抽验村不少于任务村的30%。

第二十五条 验收主要针对组织领导、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资金投入和工程管理等五个方面,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2)进行。

第二十六条 验收评分按百分制计算,分为四个等级,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小于70分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验收结果将作为下年度安排项目的重要依据。对验收不合格的地区和项目,要立即整改,并通报批评。

第七章 建后管理与维护

第二十八条 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明确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工程维修、养护、用水、节水、水费计收、水源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充分发挥效益。

第八章 目标责任管理

第二十九条 地方各级目标责任单位都要同目标管理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双方的任务与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水利部负责解释。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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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的含义 供水安全工作计划篇七

为加强中心城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确保水质安全,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原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和原建设部、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的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业主将城市公共供水的生活饮用水经储存、加压后再供给最终用水户的供水形式。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一般包括:低位蓄水池(或水箱)、高位蓄水池(或水箱、水塔)、加压水泵及其附属设备、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备等。

二、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二次供水管理工作;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工作。

三、鼓励二次供水设施采用符合国家卫生规范的新技术、新设备。

四、二次供水设施应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范》(cjj140-2015)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15),确保二次供水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

五、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实行业主负责制,业主可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二次供水设施业主和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二次供水设施基本档案。

(二)制定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明确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责任人,并持有上岗证、健康证、卫生和知识培训合格证。

(四)定期组织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每年不少于两次。

(五)按要求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二次供水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保证二次供水设施及周边环境符合卫生要求,保证安全供水。

(六)当发现二次供水水质异常或受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水质污染调查和事故处理工作,并及时排除污染,水质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

(七)接受市供水、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七、新建、改建、扩建的二次供水设施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城市供水、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参加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水质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保证安全不间断供水,因设备维修、设施维护清洗等原因确需停水的,管理单位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户,并按时恢复供水;因不可预防故障造成停水的,应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户。

九、管理单位必须委托具备清洗消毒资质的企业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并签订合同。

十、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在每次清洗消毒后一周内委托通过计量认证的水质检测单位进行水质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张榜公布、建档备查,同时接受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每个设施的水质监测,每年抽检二次。

十一、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水质检测、管理等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按照省、市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业主或管理单位承担。

十二、违反本规定,城市供水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十三、取得《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向社会供水的自建供水设施单位,其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十四、本规定由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解释。

十五、本规定适用范围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泉州开发区。各县(市)及泉州台商投资区可参照执行。

1.二次供水管理办公室开展了对全市中心城区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的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通知。

2.对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进行走访,下发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被管理单位管理小组及管理制度上墙,并进行复查。

3.督促各被检查单位开展二次供水知识,培训和常识教育,全面开展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水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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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的含义 供水安全工作计划篇八

xx月xx日,公司印发了《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xx月xx日,在kk总经理的主持下,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门会议,会议强调做好春节安全生产工作,事关公司稳定的大局,事关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特别是我们困难企业,又处于调整改革过程中,员工思想复杂,想法各样,人心浮动,面临下岗问题、收入问题、家庭问题等等,可能在工作中会出现心不在焉、工作马虎、麻痹大意、人为破坏等现象,极易出现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从而加大安全生产风险。

希望各级干部及员工正确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警钟长鸣,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保证全司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会议对今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做了布置,要求各单位领导要认真按照xx集团《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公司《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执行春节值班、带班和报告制度。强调春节放假期间,需要加班的单位,必须安排单位领导带班、值班,否则,放假期间不得安排加班,对外来人员要加强监控,对员工要加强教育,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寒工作,确保广大员工过个平安的春节。

春节假期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同时也是生产员工思想不集中,容易产生麻痹大意的危险时期,针对这种特殊时段的情况,公司安委会要求各单位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春节安全教育。在这期间,二级单位都出了一期黑板报,分别召开了专门会议,布置节日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强调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确保全司员工及生产平平安安。

根据xx集团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领导亲自带队,对各单位进行了全面、仔细的节日安全大检查。

xx月xx日,集团副总经理xx、安全办主任xx到公司进行安全检查。xx听取了二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现场检查了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把责任落实到位,加强巡查频率,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研究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安全与稳定工作等。

xx月xx日,我们又组织了工会、保卫、安全、生产等部门的人员对全司进行安全大检查。

针对这次节前检查发现的问题,我们发出了3份整改通知书,要求有关单位限期整改。通过检查和整改,有效地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今年,xx市对春节安全工作抓得很细,还要求我们把值班名单报市委值班室及市政府应急办。xx集团领导也非常关注公司,多次询问公司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我们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总经理带头值班,基层单位的领导班子也轮流值班,公司领导及职能部门每天都到各基层单位检查。各基层单位的值班人员每天也公司汇报一天的值班情况,在节日期间,公司向xx集团安全办进行过两次汇报。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xx集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细,为企业的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工作报告的含义 供水安全工作计划篇九

二、凡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公共场所必须建立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水卫生管理工作。

三、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五、公共场所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二次供水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六、二次供水水池或水箱应封盖加锁,并保持二次供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二次供水各级水池的人孔排气孔溢流管孔应加装砂网,水箱周围2m内不得设有污水管线及污染源。

七、二次供水的管线不得与市政管线直接接通,不得与非饮用水管直接连通,不得与大便器、小便斗直接连接。水池的`排气管和溢流管可是同一管,但不得与其他管相连,不得与排水池相连,应离地面50cm以上。

九、当公共场所二次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经营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一、认真学习国家对二次供水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切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二、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供水,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位置。

三、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四、二次供水设施应加盖加锁,防止饮水安全事件发生。

五、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周围10米内不得有污物等污染源。

六、每半年至少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一次(全年不少于2次),并进行清洗消毒效果检测。

七、专(兼)人负责二次供水管理,管理档案完善,各项资料齐全。

八、当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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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的含义 供水安全工作计划篇十

一、做好财务自身的本职工作,每月按照会计制度准确核算成本支出,严格费用管理,真实反映本厂财务状况,按月发放工资和税费申报缴纳。合理调配安排资金使用,确保各项工程的顺利开展。及时沟通税务,协调税企关系,及时掌握新的税收政策,尽可能的最大限度的合理降低税金支出,使各项税金的支出都有明确的税法依据。

二、随着水厂扩建项目的实施各项材料和设备的招标采购也相继开始,我们和生技科积极配合做好招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招标局的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前期材料和设备的招标工作。并且在招标结束后对中标单位进行了实地考察,对材料和设备做了详细认证。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项资料的准备和修订,最后项目申报顺利通过省*的论证,上报国家*审议。此次项目的顺利通过离不开厂领导的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

四、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统筹安排,保证专款专用,合理调配资金充分保障各个项目的顺利实施。

此次工作虽然结束了,但这种工作状态和精神要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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