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是一种常见的书面形式,用于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它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包括学术研究、商业管理、政府机构等。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政府工作报告总结部分标题篇一
(一)做好宣传工作,提升供水企业形象
自来水公司在水务局直接领导的下,用心做好春节前夕市长赵风楼对公司春节前夕的供水状况检查,并接待了卫生局、安监局等相关督导部门对公司的卫生监测和安全检查,通过一系列的接待工作中,向各级领导介绍公司的各项状况,使供水公司的形象得到了较好的提高。
水日”、第二十五届“中国水周”纪念宣传活动,并在活动中表演了精彩的节目;上述宣传工作的圆满成功,在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的大力协助下,不断提高了公司在广大用户心中的企业形象,使广大百姓更了解了我公司的服务水平,让全体市民了解到供水工作中的艰辛与困难,为提高自来水公司的企业形象创造了优异的条件,促进形象的不断提高。
(二)以规章制度,促进企业管理
随着公司对“15518”工作方案的进一步实施,全面树立了“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市场意识、创新意识、效率意识”;按照《企业文化手册》相关规程,确保各项工作的开展实现了规范化、流程化、精细化;通过整合经济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步伐;健全经营承包和全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和考核机制,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推行管理制度,努力激发了全体职工的干劲,调动了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营造了良好的企业发展氛围。
(一)深化教育,引导行风
20xx年,在公司将在水务局机关党委的带领下,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公司的工作实际,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为主线,全面推动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公司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完善机制,进一步深化廉政教育资料,增强廉政教育效果,经常性的组织廉政教育活动,开展“廉洁自律从我做起”签约承诺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个性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贯彻落实^v^中央和^v^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为契机,强化领导,明确职责,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职责;继续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各级党政班子及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要求,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做到与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严格实行职责追究制度,对管辖范围内党风廉政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职责追究。认真贯彻落实教各项服务制度、监督机制努力构建与企业改革发展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以及各种警示教育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用心推进廉政文化活动。通过紧紧围绕贯彻上级政策精神和公司党委20xx年工作思路,坚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在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求突破。一是加强对重点供水工程项目实施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将“民生工程”落到实处,好事办好;二是重点对各个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监管;三是加强对有关制度执行状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企业文化手册》执行状况的监督检查;四是认真执行公司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坚持工作餐接待制度;五是严格车辆管理制度,杜绝公车私驾、公车私用;六是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企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使各项决策更加科学,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各项工作置于干部职工的有效监督之下。
(二)树企业形象,加大作风建设。
政府工作报告总结部分标题篇二
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镇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xxx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编制依据
依据《xxx水法》、《xxx防洪法》、《xxx防汛条例》、《xxx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大雨洪水、干旱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衍生灾害。
工作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组织机构
工作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拟订全镇防汛抗旱预案和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镇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预防预警信息
汛情信息
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县防汛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镇防汛指挥部应提早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发生洪水时,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县防指,为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洪涝灾害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镇防汛指挥部应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将初步情况报到县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镇防汛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加强旱情监测,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
预防预警行动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政府工作报告总结部分标题篇三
(一)编制目的
为防止和减少农村供水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保障农村供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村供水安全事故,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和生命健康,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v^水法》、《^v^传染病防治法》、《^v^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浙江省水利旱情预警管理办法》、《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浙江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6、其它原因导致饮水困难的。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举报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事故隐患。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提高停水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能力。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一领导,分级建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县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一)指挥体系
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水利工作分管领导担任,县府办联系水利工作副主任、县水利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县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兼任。
各乡镇(街道)、县国控集团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
(二)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农村供水安全重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全县农村供水安全重大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农村供水安全重大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水利、应急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4)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助专家组开展有关工作;及时传达和执行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协助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
3、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发改局:负责农村供水工程应急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项目建设与管理的监管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工作经费、恢复重建费用及时安排和下拨;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应急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县应急管理局:指导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抢险救援工作;会同相关业务部门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援方案。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暴雨、干旱、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警报信息,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并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对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县公安局:负责维持水事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供水工程设施安全。
县民政局:负责统计核实遭受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灾情;负责协助县政府做好遭受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水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制止对农村饮用水源的污染,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负责林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制止对农村饮用水源的污染,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负责恢复农村供水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农村饮用水源水质卫生监测,负责农村遭受供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及饮用水源的卫生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按职责对饮用水源进行应急监测及水源地环境管理工作,制止向河流、水库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的行为,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4、专家组职责
领导小组专家组由应急、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城乡建设、气象、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领导小组的技术支持工作。其职责是: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突发事件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对突发事件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领导小组的指派,对各乡镇(街道)给予技术支持。
5、各乡镇(街道)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负责本乡镇(街道)范围内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本乡镇(街道)供水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掌握本乡镇(街道)供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突发事件情况;指挥协调本乡镇(街道)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国控集团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县级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建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组织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根据乡镇(街道)供水安全应急机构指示做好应急工作。
(一)预防
1、信息监测和收集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设立并公开农村供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全县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信息主要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灾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指挥机构应掌握供水范围、供水人数、水源状况、雨情变化、水库蓄水情况、水源储备情况,加强信息监测,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如实上报受灾情况。遇险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上报。
由气象局提供雨情,并向领导小组提供今后雨情变化,突发事件出现时,缩短上报时间。
当水源水质遭受突发事件而发生污染时,由生态环境部门提供水源受污染指标及级别,险情出现时,每天一次。
当因洪涝灾害等突发性事件引起工程毁坏,由水利部门提供影响级别,险情出现时,每天一次。
政府工作报告总结部分标题篇四
编制目的。
孝感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按照上级部门的具体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现状而制订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保障我镇乡镇集中式饮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饮用水困难而产生的损害,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的事故隐患。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建立镇、村(居)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镇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指挥小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编制依据
依据《^v^水法》、《^v^传染病防治法》、《^v^水污染防治法》、《^v^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件》、《地质灾害防治条件》、《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件》等国家法律、法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意见》等部门规章、地方性相关法规等,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政府工作报告总结部分标题篇五
1、提高公司整体的供水管理和专业技能水平,积极响应省供水协会组织的各项给水专业技术培训,继续派送员工参加培训学习,学习供水管理,供水新技术等内容,使我公司的管理和发展跟上新形势。
2、做好水表管理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水表,对各片区的水表安装时间要掌握,如发现水表损坏或运转不正常的就立即更换,减少公司的经济损失,提高供水效益。
1.在xx片区xx路路段,铺设一条给水管,连通十八米街供水主管,全面提高我县供水压力和用户用水保证。
2.在xx桥铺设一条xx给水管至向xx镇至xx。
3.加快xx给水工程的完善速度,抓好工程质量和工期,在明年解决全面正常通水。
4.继续加大力度改造城区老化的给水支管,提前达到我县正常供水的目标。我公司计划准备更换xx、xx等片区老化的给水管道。
5.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搞好xx区的规划建设拆迁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在xx、xx及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继续以人为本,狠抓队伍建设;牢记“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宗旨,突出重点,狠抓服务;树立科学发展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做好供水服务工作,为供水文明行业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xx县城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政府工作报告总结部分标题篇六
望海学校师生用水、用电安全制度
为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在校师生的安全,合理用水、用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应配备兼职的'水电工(朱秀瑜、王振波)并落实责任,对校园内出现的水电隐患要及时维修、处理。
二、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正确用水、用电,节约水电,及时开关教室内电灯、饮水机,放学后,及时切断教室电源。
三、除电灯、饮水机开关外,教室、办公室及其它校园内一切公共场所有电器设备的地方,绝对禁止学生开启。
四、学校电器设备必须设有安全保护措施,万一发生漏电事故时,必须确保师生生命的安全不受威胁。
五、学生饮用水应通过正规的厂家渠道供应,确保学生饮用水的安全,应与供水厂家签订责任书。
六、严禁住校学生在寝室使用“热得快”、蜡烛,安装床上灯,安装使用交流电的录音机等自备的电器。遇到电路故障,发生断电情况,学生要报告老师请电工修理,不要自作主张进行线路维修。
七、打扫卫生要注意安全和保护电器,切忌用湿布去抹电线和日光灯管、电扇上的灰尘,如果有必要进行彻底清扫,也要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进行。
九、空中架有电缆、电线,不要在下面放风筝和进行球类活动,不要高抛物体。
1、配电、水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管理好二房。
2、严格实行值班、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水、供电正常,预防停电、停水事故的发生。
3、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该两房内,不准他人随便摆弄供电、供水设备,注意保养、爱护公物。
4、房内保持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5、配电房按规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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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总结部分标题篇七
为确保实现公司20xx年安全目标,向公司承诺:保证严格履行公司赋予的安全职责,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各项目标。xxx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特与总工程师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1、因安全技术不到位造成的人身重伤、死亡事故为零;
2、因安全技术不到位造成的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3、因安全技术不到位造成的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4、因安全技术不到位造成的重大爆炸事故为零;
5、因安全技术不到位造成的结构垮(坍)塌事故为零;
6、因安全技术不到位造成的.职业病为零;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司的安全技术负主要责任。
2、敦促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审查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并监督组织实施的情况。
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所管辖部门的安全技术职责履行情况。
4、组织或监督组织公司技术力量对公司内发生的事故进行安全、工艺、设备的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安全技术上的改进措施或工艺、设备技术的安全要求,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5、参加定期召开的安全技术工作会议,为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行使建议或指导及审核、审定或批准的职责。
6、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7、在组织新建、扩建、改建基本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8、组织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开展设备及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识别工作。
9、组织安全技术人员对公司应急救援与处置预案及应急演练方案进行编写和修订,并对预案及方案进行审核。
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执行。
公司总经理签字:
总工程师签字:
日期:
政府工作报告总结部分标题篇八
为了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和生产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是指列入国家和省农村饮水安全规划, 以解决农村居民和农村中小学师生饮水安全为主要目标的供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包括取水设施、水厂、泵站、公共输配水管网以及相关附属设施。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公益性基础设施,其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因地制宜、统筹城乡、分类指导、多措并举的原则。
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投资建设、经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向农村延伸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编制专项规划,健全管理体制,落实扶持措施,实行规范运行,保障饮水安全。
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对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负总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卫生、环境保护、价格、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的相关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义务,有权制止、举报污染农村饮用水水源、损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违法行为。
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表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应当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优先建设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提高供水工程规模效益。
经批准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需要修改的,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
以国家投资为主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单位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
日供水 1000 立方米以上或者供水人口1 万人以上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其他工程参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入户部分,由农村居民自行筹资,建设单位或者供水单位统一组织施工建设。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在主体工程所在地公示工程规模、国家投资计划或者财政补助份额、受益农村居民承担费用、工程建设概况、建设工期等内容。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和设施设备等,应当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国家投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合格后,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清产核资,明晰工程所有权、管理权与经营权,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所有权:
(一)国家投资建设的集中供水工程,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三)国家补助、社会资助、农村居民建设的分散供水工程,其所有权归农村居民所有。
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以依法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转让工程经营权, 转让经营权所得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以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由所有权人确定经营模式和经营者(以下称供水单位)。所有权人与供水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投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由县级人民政府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 镇) 人民政府行使国家所有权。
鼓励组建区域性、专业化供水单位,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统一经营管理。
供水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 符合规范的制水工艺;
( 二) 依法取得取水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 三) 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六)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日供水1000 立方米以上或者供水人口1 万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单位应当设立水质检验室,配备仪器设备和专业检验人员,负责供水水质的日常检验工作。
供水单位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并指导供水单位限期整改,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技术指导。供水单位在整改期间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的水压标准,保持不间断供水或者按照供水合同分时段供水。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确需暂停供水的,应当提前24 小时告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供水设施维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暂停供水时间超过24 小时的,供水单位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供水单位应当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定期进行检测、养护和维修,保障供水设施安全运行。
供水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供水档案管理制度。水源变化记录、水质监测记录、设备检修记录、生产运行报表和运行日志等资料应当真实完整,并有专人管理。
供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接受有关部门对供水水费收入、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供水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公告国家和省有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政策措施,并定期公布水价、水量、水质、水费收支情况。
鼓励供水单位使用自动化控制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和节水的技术、产品和设备,降低工程运行成本,提高供水的安全保障程度。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按照补偿成本、保本微利、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供水单位应当与用水单位和个人签订供水用水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供水单位应当在供水管道入户处安装质量合格的计量设施,并按照规定的时间抄表收费。
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保证入户计量设施的正常使用,并按时交纳水费。
用水单位和个人需要安装、改造用水设施的,应当征得供水单位同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输配水管网上接水,不得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用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国土资源、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划定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水源保护区,应当由有关人民政府共同商定, 并报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 一) 以地表水为水源的,在取水点周围500 米水域内,从事捕捞、养殖、停靠船只等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在取水点上游500 米至下游200 米水域及其两侧纵深各200 米的陆域,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或者在沿岸倾倒废渣、生活垃圾。
( 二) 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在水源点周围50 米范围内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场( 站) 等污染源。
( 三) 以泉水为供水水源的,在保护区范围内开矿、采石、取土。
( 四) 其他可能破坏水源或者影响水源水质的活动。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保护范围,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供水单位应当在保护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
( 一) 挖坑、取土、挖砂、爆破、打桩、顶进作业;
( 二)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 三) 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 四) 堆放垃圾、废弃物、污染物等;
( 五) 从事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其他活动。
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主管道两侧各1.5 米范围内,禁止从事挖坑取土、堆填、碾压和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危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活动。
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沉淀池、蓄水池、泵站外围30 米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污水沟道以及其他生活生产设施,不得堆放垃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迁移、拆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不得从事影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运行安全的活动。确需改装、迁移、拆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的,应当在施工前15日与供水单位协商一致,落实相应措施,涉及供水主体工程的,应当征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造成供水设施损坏的,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赔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卫生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水源、供水水质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有关监测机构对水源地、出厂水质、管网末梢水质进行化验、检测,并公布结果。
前款规定的水质化验、检测所需费用由本级财政承担,不得向供水单位收取。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供水单位应当制定供水安全运行应急预案,报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因环境污染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造成供水水源水质污染的,供水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供水,启动供水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并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卫生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专项经费。
运行维护专项经费主要来源:市、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转让工程经营权的所得收益等。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作为公益性项目纳入当地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优先安排,保障土地供应。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企业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经营所得,依法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行的其他税收优惠,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违反本办法规定,供水单位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以及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组织抢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上5000 元以下的罚款;发生水质污染未立即停止供水、及时报告的,责令改正,可以处5000 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擅自改装、迁移、拆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的;
(二)擅自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输配水管网上接水或者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用水的。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 元以上2 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10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沉淀池、蓄水池、泵站外围30 米范围内修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污水沟道以及其他生活生产设施,或者堆放垃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 元以上2 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有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情形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集中供水工程,是指以乡(镇)或者村为单位,从水源地集中取水,经净化和消毒,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利用输配水管网统一输送到用户或者集中供水点的供水工程。
(二)分散供水工程,是指以户为单位或者联户建设的供水工程。
本办法自2012 年5 月1 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改善农民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条件,国家决定在中央建设投资中安排部分资金,专项用于补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为加强计划管理,保证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范围,主要指解决农村(包括牧区、渔区和农村学校)人口的生活用水。凡因开矿、建厂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水源变化、水质污染引起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负责解决。
第三条 中央补助资金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东部地区以自筹资金为主解决。
第四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商有关部门,落实好规划的编制和报批、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建设与管理的监管工作。水利部门商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和指导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卫生部门负责提出急需解决的地氟病、地砷病、血吸虫病病区需改水的范围和项目建成后的水质检测、监测。
第二章 农村饮水不安全标准和解决标准
第五条 农村饮水不安全标准: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达不到《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安全规定的为饮水不安全。
第六条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人均日生活供水量正常年份为40-60升,干旱年份或季节为20-40升;居民从公共给水点取水往返不超过20分钟;水源供水保证率为90-95%。
第三章 项目申报和审批
第七条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管理。
第八条 原则上以地市为单元,由具有一定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现行建设程序的有关要求,由省级发展改革(计划)部门商水利部门审批。
第九条 地市级发展改革委(计委)和水利(水务)局根据年度计划控制规模,联合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计委)和水利(水务)厅(局)申报年度项目建议计划,由省级发展改革委(计委)和水利(水务)厅(局)联合编制省级年度项目建议计划,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
第十条 报送的文件材料包括:
1、农村饮水安全年度项目建议计划;
2、所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
3、省级有关部门对配套资金的承诺文件;
4、上一年度项目建设情况总结,包括工程进度、效益、配套投资到位和中央补助投资的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 水利部汇总审核各省上报的年度项目建议计划后,提出全国年度项目建议计划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各省和水利部的建议计划对年度任务进行综合平衡后,商水利部下达项目建设投资计划。
第四章 资金筹措与管理
第十二条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所需资金,由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
第十三条 地方对中央补助的水利基建投资、以工代赈等各种资金要统筹研究,合理安排;地方配套资金由省、地、县、乡各级在地方年度计划中落实。各渠道筹集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要在县级以上主管部门专户立账,有条件的地方应按工程建设进度实行报账制,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四条 中央补助资金的项目建成后,如出现反复或新增的饮水安全问题,由地方自行解决。
第五章 项目实施
第十五条 根据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中央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以地市为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省级水利部门审查后报省级发展改革(计划)部门审批,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备案。
第十六条 要求实施方案将项目计划落实到村和户,包括工程措施、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解决户数、人数及完成时间等内容,并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示。
第十七条 村级计划要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决定细化的程度。集中供水工程要细化到自然村,家庭水窖水池等工程要细化到户。
第十八条 实施方案的执行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并签订责任书。
第十九条 对设计、施工队伍和人员,制订严格的选择、使用和管理办法。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有条件的地区,工程材料和设备实行政府采购。
第二十条 根据项目特点,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程质量责任制和监管机制。包括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人责任制以及工程质量检查监督管理办法等。
第二十一条 省级发展改革委(计委)、水利(水务)厅(局)全面负责对本省项目的监督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和办法的制定、项目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使用、合同执行情况等。
第六章 项目验收
第二十二条 项目完成后,有关地市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省级发展改革委(计委)、水利(水务)厅(局)提出验收申请。由省级水利部门商发展改革委(计划)部门等有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备案。
第二十三条 对项目村验收检查要有受益人签字的实际受益人口和补助资金到户统计表(见附件1)。集中供水工程要求以自然村为单位,每村有不少于3名村民代表签字;家庭水窖、水池等工程要以户为单位签字。
第二十四条 复验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抽样县不少于任务县数的50%,每县抽验乡不少于任务乡的40%,每乡抽验村不少于任务村的30%。
第二十五条 验收主要针对组织领导、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资金投入和工程管理等五个方面,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2)进行。
第二十六条 验收评分按百分制计算,分为四个等级,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小于70分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验收结果将作为下年度安排项目的重要依据。对验收不合格的地区和项目,要立即整改,并通报批评。
第七章 建后管理与维护
第二十八条 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明确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工程维修、养护、用水、节水、水费计收、水源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充分发挥效益。
第八章 目标责任管理
第二十九条 地方各级目标责任单位都要同目标管理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双方的任务与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水利部负责解释。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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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总结部分标题篇九
今年,是中国^v^90华诞之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上饶发展提升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经济战略目标和服务于上饶经济建设的工作思路,积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主管局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公司领导班子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全市经济发展大局,紧紧围绕供水服务这个中心工作,以优化供水服务工作为出发点,以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为契机,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环境,狠抓措施落实,对外加强文明服务,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对内细化企业管理,扎实稳定地开展安全生产,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科学发展。20万吨/水厂工程建设按既定目标实现了投产试运行,为加快推进我市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了良好的供用水环境,。
截至11月底,公司共完成售水量1840万吨,销售收入2434万元;新增用户2919户,现用户总量达73500户;敷设管线公里,现供水管线达到263公里;抢修及时率和抄表准确率99%;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
xx市重点民生工程—新建20万吨/日自来水厂工程于2009年7月开工,在省、市政府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公司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前线指挥项目部严格实行“高起点起步,高标准建设”,精心组织施工,众志成城,全力以赴确保工程全面、高效、优质完成。今年7月,省委副书记、省长鹿心社莅临20万吨/日水厂视察,对工程建设坚持高起点规划、高品位建设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今年9月,工程建设主体竣工并试运行至今,现已承担全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近30万居民用水的保障任务,饶城供水压力得到极大提高,供水水质进一步提升,社会反响良好,达到水压满足、水质优良的预期效果。目前,工程建设进入装饰装修扫尾阶段,公司整体搬迁已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1、全力以赴做好保安全、防恐怖、维稳定工作。今年是新中国成立90周年的大庆之年,也是我市召开第三次党大代会、市“两会”和承办“七城会”女子足球赛区等重大活动比较集中的年份,我公司把保安全、防恐怖、维稳定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重点,从讲政治的高度,全面加强安全生产。
一是着力强调在继续做好平时的安保工作以外,要重点加强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防恐工作,落实制度、层层把关,切实保障供水安全。
二是全年实行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轮流带班值班制度,并加强对两个水厂的保卫力量,夜间保卫人员值班实行双人双岗制,严防死守。
三是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不断深入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不断优化和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同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经常性的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死角。正是由于思想重视、制度落实、措施到位,保证了我市各项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供水万无一失。
2、科学安排、周密部署、高峰供水保平安。夏季高峰供水是供水企业一年中任务最艰巨,工作最繁忙的季节。今年我公司对高峰供水工作提前部署,及早准备。
一是今年5月公司就召开高峰供水动员大会,明确提出高峰供水的工作目标是“抓水质、保平安、优服务”九字方针,要求各部门,特别是生产一线部门对高峰供水工作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检查督促和排查治理到位,牢固树立主动主动再主动、上门上门再上门的服务意识,时刻让用户用上放心水,得到满意的服务。
二是为满足边远地段高峰供水季节的用水需求,公司本着早规划、早部署、早施工、早见效的原则,彻底解决这一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在城郊三口一路,安装了一台管道增压设备,从设备购置到日后设备运行、维护,未让用户出一分钱,此举受到用户的一致好评。
三是严格做好一年一度高峰供水前的水厂供水设施、设备的检查保养和供水管道、阀门的巡查、检修工作,确保供水设施完好率保持在100%的水平。四是公司根据高峰供水,用户用水迫切安装、维修及时率要求高,修复时间要求短的特点,公司组织安装、维修等服务岗位的人员开展多个项目的劳动竞赛,借此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增强高峰供水情况下的保障能力。
3、严抓抢修及时率,确保供水安全通畅。公司维修中心累计抢修各种口径管漏296处,其中维修dn100mm以上干管168处,dn100mm以上阀门维修130处,闸门养护320处,维修消火栓25处,更换井盖16处,抢修及时率达到98%以上,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为了确保供水水质达gb5750—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对澄清池、清水池进行定期清洗,水质管理科在认真做好现有的各项化验工作的基础上,每周对fe、mn、cu、pb、zn、ag、cd 七个项目检验,并且定期对砷、氟化物等项目进行分析检测,对出厂水实行全天监测,保证了供水水质。同时,坚持将每天水质检测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一是全年各项经济任务早分解,早明确、早落实。年初,公司对所属各部门工作制定详细的计划,明确任务职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严格按目标责任状逐月进行绩效考核,将主营收入和生产成本作为加强供水工作基础地位的一项硬指标加以落实,促进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二是水厂根据实际情况,努力做好安全供水,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用水计量;科学合理组织生产调度,确保正常供水,节约制水成本;抓好设备管理,年度大修、月度保养工作稳步有续开展,对于消耗和劳损较大的设备进行局部维修和更换部件,对列入技术改造计划的设备,按计划更换,以提高供水质量;抓好业务培训,水厂多次组织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和技能考核,充分调动了员工的学习积极性,同时继续坚持了“以需定压,以压定量”的供水办法,根据各种用户的用水需求,及时合理地调节供水量,并不断探索寻求既能满足用户需求,又不浪费水源的最佳供水压力点;进一步规范了材料申购程序,实行三级审核制度,有效实现了生产资料采购的控管;在实行材料统一采购和财务审批制度的基础上,还加强了办公用品支出管理,有效地降低了办公用品的消耗。同时,在车辆管理、用电管理、机械维修等方面都采取了相应措施,节能降耗取得了显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