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局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总结(精选5篇)_地震局工作总结4篇

党建工作总结 时间:2022-01-28 07:25:54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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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

关于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整合在新形势下,党建工作如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构筑和谐中心,促进生产发展,是当前中心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重大课题。

随着‚两学一做‛活动的不断深入,我们中心组织了一次‚如何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整合‛的调研,现将有关心得与大家分享:

一,要把党建与业务工作整合,要把握业务工作中的难点 影响业务发展的因素很多,如当地经济环境,政策受众等,但归根结底还是人的因素。同样一个政策,有的单位做的好,有的就相差很多,其决定因素还是人。要以党建促进业务工作,就要认准党建工作的意义,找准业务工作中的难点,将二者有机结合,促进业务发展。

党建工作的本质是‚政治思想工作‛。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就是要突出‚以人为本‛。要始终把关心人、帮助人放在首位,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凝聚人心、鼓舞斗志、促进发展的作用。

在业务工作中,要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做好‚人‛的工作,我中心在‚人‛的工作中的难点有哪些呢?

目前中心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队伍不稳。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一是基层党组织弱化。随着价值取向多元化、两极分化、社会结构矛盾凸显,一些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法纪意识淡化、腐化堕落,一些党的基层组织存在队伍老化、能力弱化;一些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错误的认为‚党建就是务‘虚’、不产生绩效、不易出政绩‛,从而忽视抓党建、放弃抓党建等,党员在员工中不能发挥带头作用,党的先进性也体现不出来。

二是个别员工心理波动大,积极性不高。由于各种原因很多同志手头事情多但收入却比其他员工要低得多,造成员工心理波动,积极性受到影响。

三是职务晋升途经较窄。一些刚参加工作不久的优秀大学生由于看不到上升空间,不能安心本职,于是通过考试等方法,已经或正想办法离开中心。

为此,通过强化党建工作,维护队伍稳定,才能有效的促进业务发展。

二、要把党建与业务工作整合,要找到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

如何激发人的活力,我认为,要找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主要从下面三个方面进行强化:

一是发挥支部作用。支部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支部重要指示、文件、领导讲话和会议精神,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领导本中心的发展、改革、稳定、经营管理等重大方针性事项。支部的作用是方向性的、决定性的,我们要注意真正发挥支部的作用,这也是我们以前忽略了的地方。以前经常以中心会议代替支部会,班子成员也认为,支部会成员都是中心会议成员,中心会议还有其他中层干部参加,讨论的又是业务方面的问题,面更广,针对性更强。因此,对支部会的重视不够,甚至班子成员中也有人认为,除了人事方面,其他支部会都是形式。很显然,这是有严重问题的,其中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中心会议成员各管一摊,分管领导基本上不会管不是自己条线的工作,因为这样即越了权,又对分管领导不尊重。但支部每个成员是平等的,一人一票,也不存在在支部会上管了其他成员分管的工作,这样,对中心里的重大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更容易集思广益,使中心里的决策与业务结合的更紧,从而在业务的发展中,少走弯路。

二是加强班子建设。任何没有共同信仰的团队,都是一盘散沙。业务发展的好坏,一个班子的战斗力,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在党建工作中,要着力加强班子建设,特别是班子成员的思想建设。中纪委通报的案例中,一名落马官员痛哭流涕地说了一句话:‚我如果早一点认真学习党章,绝对不会落到今天的地步‛。一个党的领导干部,几十年的老党员,说这句话,令人唏嘘。作为中心支部书记,下阶段要组织、安排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严格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切实抓好自身日常学习,增强驾驭全局的能力。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带领支部党员和全体员工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三是稳定员工队伍。如何才能通过党建稳定队伍,我认为要抓好这样几个方面:一是通过‚三亮三比三评‛等活动,主动接受监督,激发内在动力,发挥党员的‚旗帜‛作用,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增强党员的参入意识;三是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让其明党性,懂党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总之,在队伍建设中,让党员起表率作用,面对困难,勇挑重担,带动全体员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聚精会神抓业务,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要把党建与业务工作整合,要有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一是着力强化‚一把手‛抓党建责任制。落实‚一把手‛抓党建责任制是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效结合的关键。要求各单位 ‚一把手‛必须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带头抓好党建工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统筹安排部署本单位党建与业务工作,开展好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着力查找、解决本单位党员干部在工作激情、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服务意识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整改,切实树立大局意识,提高执行力。

二是提高认识,着力处理好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坚持把党建工作纳入整体工作中通盘考虑,统筹安排,与业务工作运行融会贯通,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总结,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三结合‛。即把党建工作与工作职责相结合,针对本单位不同时期工作任务,发动党员干部结合工作职责,确保各项业务工作顺利进行;把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与实施本单位业务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人‛、‚凝聚人‛和‚激励人‛的功能;把党建目标任务与本单位目标任务相结合,始终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管理工作列入全年目标任务,与各项业务工作一起安排、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一起总结,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搞好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广泛开辟学习培训和锻炼的渠道,采取集中培训、跟班学习等形式,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提升党建工作创新能力和工作水平。

所以党建与业务工作要实现深入整合,首先要弄清从哪里入手,怎样整合,立足点找不准,实现整合就只是一种口号。因此,必须要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切入点,把党建工作的立足点放在服务业务工作上,根据业务工作的目标任务,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围绕业务工作,落实保障措施;把业务工作的难点,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为此,机关党组织必须集中主要精力组织党员和职工围绕中心工作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一是要协助主要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政府的指示、决策;二是要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和人员状况,了解和掌握思想动态,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三是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创先争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中心工作的顺利完成。四是要善于协调行政领导,强化“两手抓,两手硬”的合力,促进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督促,一起检查,一起总结,一起奖惩,共同提高,使党建工作在机关有声音、有活力、有作用。

第2篇:党建工作业务知识

党建工作业务培训

一、党员管理工作

党员的日常管理具体一些包括: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党日活动、党员交纳党费、民主评议党员、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党员党籍管理、流动党员管理等。同大家主要讲几个日常工作经常碰到的工作:关爱党员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动党员管理、党员信息库建设维护。

(一)关爱党员

浦发“2008”15号关于印发†浦北县建立‚关爱扶持党员基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我县关爱扶持党员基金的筹集渠道、关爱对象、基金用途、基金审批发放程序。

目前我们工作中经常碰到的是七

一、春节困难党员慰问、受灾党员慰问、75岁以上生活困难党员定额补助、去世党员家属慰籍金的发放。

1、定额补助金审批发放程序。目前我县享受困难生活补助的党员人数为159人,每人每月25元。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底党员统计时,由各乡镇党委按照分配的补助党员人数,并附名单报县委组织部,由县委组织部审核并返回所在乡镇,由所在乡镇村(社区)党支部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浦北县关爱扶持党员基金申请表‡,报县委关爱扶持党员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统一发给†浦北县农村特困老党员生活补助证‡,再由乡镇党委按季度领取定额补助金,凭证发放补助。

2、去世党员家属慰藉金审批发放程序。一次性补助为100元。由党员所在村(社区)党支部(总支)报所在乡镇党委审核同意后,由所在乡镇党委从返还党费中开支慰藉金,并报县委关爱扶持党员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关系转移

1、党组织关系转接流程(1)本党委内组织关系转接

所在单位、村(社区)党组织开出党员证明信→镇党委(工委)开出介绍信→接收单位村(社区)党组织。

(2)本党委外、县内组织关系转接

所在单位、村(社区)党组织开出党员证明信→所在镇党委(工委)→浦北县委组织部→接收镇党委(工委)→接收单位、村(社区)党组织。

(3)转出县外或县外转入组织关系转接

转入:所在单位、村(社区)党组织开出党员证明信→所在镇党委(工委)→所在县(区)一级及以上各级党委或党委的组织部→浦北县委组织部→接收镇党委(工委)→接收单位、村(社区)党组织。

转出:所在单位、村(社区)党组织开出党员证明信→所在镇党委(工委)→浦北县委组织部→所在县(区)一级及以上各级党委或党委的组织部→接收镇党委(工委)→接收单位、村(社区)党组织。

2、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①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②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③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④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⑥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⑦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3、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要求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修订式样的通知‡(组通字[2006]45号)要求,从2007年1月1日起,使用新式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新式样介绍信”)。新式样介绍信的使用,对于加强和改进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目前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工作中,有的地方和单位党组织使用新式样介绍信时存在填写内容不规范、回执制度不落实等问题。目前使用介绍信中应注意的问题:一是要严格执行组织关系接转回执制度。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该党员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组织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一般应于一个月内将回执联邮寄或传真给转出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坚持简便易行的原则,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基层党委负责邮寄或传真给党员原组织关系所在的基层党委,不搞层层回执。邮寄或传真回执联的费用可从本级党组织留存的党费中开支。二是新式样介绍信的填写要规范。新式样介绍信要求填写的栏目内容应当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党员去向须明确由何单位党组织去何单位党组织,不能用“贵处”两字代替。党员年龄应填实足年龄。党员的性别、民族及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都应予以明确。党费已交纳时间和介绍信有效期应使用中文大写数字填写。(特别注意的是不能提前交党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一人一份介绍信。属于多名党员集体从一个单位党组织同时转移到另一个单位党组织的,可在介绍信姓名栏中填写“×××等×名”,并另附党员名单,名单应包括党员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是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党费交纳情况等内容。

(1)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用钢笔或水性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县级以下党委开具的一般不超过7天)。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党员组织关系介 4 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由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如果确系本人不慎,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3)党员应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对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部门要调查了解。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要予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单位另行补转。(4)党委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要及时做好党员档案的转接工作,转出单位要及时把转出党员的档案及时寄往转入单位;转入单位要主动和转出单位联系。

(三)流动党员管理

目前我县各镇党委在广东、北海等地成立流动党支部10多个,特别是北通镇驻广东中山小榄镇流动党支部、龙门镇驻广东小榄、清溪流动党支部等,为解决外出党员遇到的困难、为家乡招商引资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1、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台账。要通过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台账,掌握流动党员的去向。

2、建立流动党支部。在流动党员较集中的地方,依托党员的办公场所等设立流动党支部。要求至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

3、发放†流动党员证‡。对外出的流动党员,根据党员外出工作实际的需要,为他们办理流动党员证,方便他们在外地参加党组织生活。

4、加强联系沟通。要加强对流动党支部的业务指导,为流动党支部开展党的活动提供便利。

(四)党员信息库建设维护

根据市委组织部的通知要求,要在半年党内统计的基础上,抓好党员信息库的建设维护,完善相关信息,为年终党内统计工作实行直统工作打下良好基础。相关的材料要在7月5日前上报。6月7日,已就党员信息库建设维护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党员信息库的建设维护要坚持定期、专人维护建设的原则。要安排好熟悉电脑、熟悉组织工作业务的人员去做。否则,很难准确理解、把握相关的工作要求。特别是各镇党委,管理的党员较多,更要重视抓好信息库的建设和维护。为专职人员提供便利的条件,在时间上给予保证,确保他们高质量地完成党员信息库维护完善工作。

二、党员发展工作

全县今年党员发展的指导性计划为739名。各党委的具体指标详见浦组通“2011”7号关于印发†浦北县2011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发展党员工作的主要依据为†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一)发展党员的程序、要求

1、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

(1)申请入党。申请入党必须自愿。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申请入应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的内容主要有:对党的认识、动机和态度;自己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今后努力方向。

(2)同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人谈话,进行鼓励和教育。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后,申请人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3)撰写自传。支部为了对申请人进一步了解,可以要求申请人撰写自传。自传主要包括: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等,重点要写清楚自己思想演变过程。

2、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4)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细则‡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是:经党小组(或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的申请入党人,都称作‚入党积极分子‛。

(5)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入党申请人的现实表现,经共青团或党小组推荐,结合公示结果,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6)公示。党支部将经过研究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一般为五到七天。

(7)指定培养教育人。支部把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报上级党委备案,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经常性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向党支部汇报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根据积极分子成熟情况提出是否把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8)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收存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9)经常性的培养、教育。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经常培养教育。培养教育的主要方法是:①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入党宣誓仪式和优秀党员事迹报告会等党内有关活动。②分配给他们一定社会工作,并检查完成情况,为他们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③要求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8(10)定期考察。党支部要对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定期考察,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努力方向,将结果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对考察后发现不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要及时调整出去。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学习态度、工作表现、组织观念、道德品质等方面。

(11)支部制定年度发展计划。支部要根据积极分子成熟情况,拟定年度发展计划,并上报党委。

(12)党委制定年度发展计划。

(13)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定年度发展计划。党委审查后,把计划报上级党委组织部审批。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审定的发展计划,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发展对象的确定和培养考察

(14)听取培养联系人的建议。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对党有正确的认识,入党动机端正,能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培养人可以向党小组或支部提议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15)党小组讨论。党小组进行讨论,并准备提交支委会研究。

(16)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在列为发展对象前,党支部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听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征求意见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9 最后形成文字材料。同时将意见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17)支委会讨论。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人意见后,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同时将意见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18)政治审查。在发展入党前要对积极分子进行政审,政审主要内容是: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没有经过政审,不能发展入党。

(19)集中培训。发展入党前,党组织要对积极分子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以党校为阵地进行,主要内容是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5-7天或40个学时。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试和个人总结,考试成绩和培训证明作为审批党员的必备材料。

(20)公示。基层党组织把通过支委会确定的发展对象公示五到七天,并向通过公示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

(21)预报预审。党支部把发展对象的全部考察材料,上报基层党委,基层党委初审后,报上级组织部门预审。对符合要求的,方可确定为发展对象。预审的考察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申请书、自传、团组织推荐材料、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证明、本人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旁证材料、定期思想汇报、政审综合报告、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等。

4、预备党员的接收和教育考察

(22)确定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介绍人一般由培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确定。介绍人主要任务是:①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②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③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帮助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23)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严肃认真、实事求是、规范地填写†入党志愿书‡,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填写要用钢笔,字迹要清楚。(24)支委会审查。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25)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必须有2/3以上的应到正式党员参加才能召开。支部大会的程序是:①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等方面情况。②介绍人介绍培养过程中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并表明态度。③支委会报告对培养对象审议的意见。④到会党员对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发表意见。⑤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⑥宣读支部大会决议。⑦发展对象表明自己的态度。(发展党员大会的记录、支部大会讨论两名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逐个表决。)

(26)党总支审议。党总支及时对党支部上报的决议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并上报党委审批。

(27)指派专人谈话。党委在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谈话前,谈话人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将谈话情况和自己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表明是否同意其入党。

(28)党委审批。党委要贯彻集体审批的原则,通过审阅发展材料,判断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把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29)编入党小组。党支部接到党委的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并将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告诉其交纳党费有关规定,并教育他们自觉参加党的活动。(30)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是对党员的一种教育形式,一般由基层党组织安排。宣誓仪式的应尽可能在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也可以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31)教育考察。支部要继续通过上党课、分配工作、严格组织生活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也要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至少要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支部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对于确实不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支部应及时讨论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5、预备党员的转正

(32)申请转正。预备党员在一年考察期满前,应主动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转正申请的内容是:入党简明情况、表明要求转正的态度、预备期间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表现、今后的努力方向。

(33)党小组提出意见。党小组根据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34)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采取个别谈话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5)支委会审议。支委会要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转正申请、党小组意见、群众反映,结合考察情况,对照党员标准,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意见。

13(36)公示。支部要对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为期五到七天的公示。

(37)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本人必须到会。大会程序是:①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内的主要表现。②支委会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③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④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对于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一定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对在预备期内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延长预备期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并把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并上报。

(38)党总支审查。党总支及时对支部上报的转正材料审议,签署意见,并上报党委审批。

(39)党委审批。党委要在三个月内召开会议审批支部上报的转正材料,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及时通知支部。

(40)通知本人。接到党委审批通知后,党支部应通知本人时,并进行一次认真的谈话。谈话内容包括:①通知党委批复意见,并告诉其党龄起算日期。②提出新的要求,鼓励转正的党员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做优秀党员。③对延长预备期和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党支部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使他们不背包袱。

(41)材料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组织发展的相关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

(二)发展党员应请注意的问题

1、入党条件

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既是申请入党的条件,也是做一名共产党员的起码要求。其中年满十八岁是必备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这句话有三层含义:第一,加入党组织必须年满十八岁。强调这一点,是因为一个人到了十八周岁才算成年,才能有比较确定的政治判断力,以确立自己的政治信仰和终身志向。第二,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没有中国国籍的人不能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三,加入党组织必须是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因为作为以消灭一切剥削和压迫、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的工人阶级政党,是不允许剥削分子进入党内的。

2、进行政审、函调或外调手续办理的要求

县委、中央直辖市和省辖市的区委,或相当于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军队团或相当于团级以上的政治部门均可直接互相发函索取调查证明材料。

地方县级以下党组织,军队团以下的党组织,需要调查证明材料或接待调查证明材料时,不论是函调还是派人调查,均必须通过县(团)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发函和开写介绍信,并加盖公章。日常工作中时常碰到要为一些学校发展党员办理函调。这时要注意。

▲党组织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外单位来人、来函进行政审调查 ?

凡符合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函调、外调材料的有关规定的,接待单位均应积极配合,主动、及时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或拒不受理。受理政审调查中,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实事求是。证明材料提供前,应经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审阅。由个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党组织应在材料上注明证明人的政治状况和对证明材料的看法。调查过程中,证明人提供了新的调查线索,或遇证明人工作已经调动时,接待单位党组织要负责办理转接介绍信手续。

(三)入党志愿书的填写

1、†入党志愿书‡的填写要求

†入党志愿书‡是一个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主要依据,也是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因此,申请入党的同志,必须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党志愿书‡。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负责人和入党介绍人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对党忠诚老实的教育,将填写†入党志愿书‡的目的和意义、填写内容和要求作详细说明,指导其填好†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书‡中由发展对象填写的内容要事先写草稿,尤其是“入党志愿”这一部分必须写草稿,交给支部书记或负责发展党员工作的 同志审查同意后,才能正式填写。

入党申请人要依照†入党志愿书‡的项目用钢笔或毛笔逐项认真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不得有任何隐瞒或伪造。如个别人党申请人不能写字,可由党支部指定党员按照本人口述的内容填写。请人代笔填写的†入党志愿书‡,除入党申请人签名盖章外,代笔的党员也要签名盖章,并注明入党申请人不能亲笔填写的原因。

按照栏目要求逐一填写,如果没有的,要写上“无”字,不能空白。

2、†入党志愿书‡填写的要点及方法

(1)‚姓名‛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姓名‛中的‚曾用名‛应按使用顺序填写。

(2)‚民族‛填写全称。

(3)‚出生年月‛应填写公历时间。

(4)‚贴照片处‛要贴本人近期一寸或小二寸半身照片。

17(5)‚籍贯‛是指本人祖居的地方,按现在的行政区划详细填写。‚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县(市、区)。

(6)‚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在读高中生填写初中,在读本科生填写高中,在读研究生填写本科)。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得填写‚相当XX学历‛。‚学位‛按实际已获得的最高学位填写。

(7)‚单位、职务或职业‛,填写实际担任的主要单位及职务。无单位、职务的,填写职业。

(8)‚现居住地、居民身份证号码‛等须如实填写。(9)填写‚入党志愿‛这一项时,首先要将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及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党员等内容写清楚。在填写时要联系自己的思想认识实际,不要单纯照抄†党章‡或其他材料。

(10)‚本人经历‛包括个人的学习经历、参加劳动和工作的经历。一般应从7周岁或上小学一年级开始算起,根据本人不同时期所从事的职业,分段填写。前后时间要互相衔接。同时,要填上对你这段经历最熟悉的证明人。

(11)‚奖励或处分‛。一般是经过一个单位或上级领导机关批准表彰和奖励的,均可填入,并写明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处分是指有批准权限的领导机关,根据所犯错误的事实和性质,按照党纪、团纪、政纪和国法所依的组织处理或刑事判决。

(12)‚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其中‚家庭主要成员‛是指和自己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直系亲属。

(13)‚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和政治情况‛。其中‚主要社会关系‛是指本人的旁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较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友、同学等。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和政治情况‛填写时还应注意以下问题:①不能把‚家庭主要成员‛理解为户口簿内的人,即不能把分居立户的父母等直系亲属填在‚主要社会关系‛栏内,也不能把户口簿内的公、婆等非直系亲属填在‚家庭主要成员‛栏内。②对‚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称谓要规范,不能使用地方习惯称呼,如:老婆、丈母娘等,也不要使用含义不清的称呼,如兄弟、阿姨等。③参加党派组织的,应注明是哪个党派的党员(成员)。如参加中国共产党,应写明‚中共党员‛,不能只写‚党员‛二字。未参加任何党派的,不必填写‚群众‛二字。④已离退休的,不能只填写‚离休‛或‚退休‛二字,而应写明离退休前所在单位、职业和政治情况。⑤父母及主要社会关系中的主要成员已去世的,也应填写,并注明生前的单位、职业和政治情况及去世的年月等。

19(14)‚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这一项没有特别要求。凡是申请人党者认为表格中各项没有包括进去或没有完全表达清楚的问题,又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都可以填写。如没有定无,其他各项如是。

(15)‚入党介绍人的意见‛。介绍人必须是本支部内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不可以做介绍人,‚介绍人职务‛既要填写填写党内职务,也要填写党外职务。如职务较多,可填写主要职务。没有职务的可以不填。入党介绍人应本着对党、对被介绍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把培养和考察中了解到的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他方面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作出全面评价,具体地填写出来,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以便组织进行审查。对被介绍人的缺点和不足,也应如实填写,不要以‚希望‛、‚赠言‛的方式来代替。两个介绍人在填写意见时,必须各写个人的意见,第二介绍人意见不能只写‚同上‛或‚同意第一介绍人的意见‛。填写意见后,要签名盖章,注明日期。

(16)‚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决议主要内容:①说明申请人党者的基本情况和支部大会对他的基本评价。②记载支部党员大会表决的情况。③写上支部名称,通过决议的年月日,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17)‚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多数总支没有审批发展党员的权力,但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要经过总支审查后才能报党委审批;经县团级以上党委授权发展党员的总支,要注明这一情况并在此栏填写审批意见,没有总支的,支部将†入党志愿书‡等材料直接报党委审批,总支一栏可空着。

(18)‚党委审批意见‛。党委审批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都必须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代替党委审批。填写审批意见时,应当写清批准或未批准的理由,写清党委表决的情况。如批准为预备党员,则应注明预备期从哪年哪日算起;如批准为正式党员的,则应注明从哪年哪日转为正式党员。

▲支部大会同意预备党员转正后,上级党组织应在3个月内审批,超过3个月未审批的如何处理?

党委审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应在3个月内讨论审批。对超过了规定审批期的,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因党委工作上的原因拖延了审批时间的,如果超过规定期限不是太长,应抓紧审批;如果超过期限较长应经支部大会复议后再报批。其预备党员转正时间应从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因预备党员存在某些问题需要查清而拖延了审批时间的,要抓紧查清问题,再办理审批手续。一般情况下,支部可不再重新讨论;问题比较严重或超过期限较长的,由支部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同意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按支部复议后形成支部大会决议的时间算起。

如因特殊情况超过6个月未予审批的,由原报批党支部对发展对象重新履行入党手续,包括支部大会重新进行讨论。否则党委不能审批。

(19)‚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应根据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情况,扼要说明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并写清楚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必须写明是同意按期转正,还是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或是延长预备期,延长预备期的应写清延长的时间。

(20)‚支部大会通过延长预备期的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凡是被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延长期满支部大会应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问题。支部大会通过决议后,将延长期的表现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填入该栏内。表决结果,要么转为正式党员、要么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而不能再次延长其预备期。

(21)‚备考‛。这一栏由党组织填写,主要填写表中其他项目中没有包括而又应该说明的问题。例如,自动退党、脱党、劝退等组织上除名的,需要补办入党手续、签注说明的问题、结论意见等。

(四)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的填写要求 此表作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过程的写实纪录,由党支部组织委员督促有关人员如实填写,并负责归档。入党积极分子在考察期间调动时,应将此表寄往新单位,以便于继续考察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为正式党员后,此表应作为考查材料存入党员档案。

1、何时列为‚推优‛对象:从共青团员中发展的都要填写推优时间。

2、培训天数或学时: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5-7天或40个学时以上的培训。

3、由两名培养联系人分上、下半年两次填写,可以是每半年每人分别写1次,每人在各自写的意见处签名,一共有4次意见;也可以是每半年两人合写1次,两人都同时签名,一共写2次意见。如果填表后一年,该生还没有发展,则培养联系人把第二年、第三年的上下半年意见写在工作信笺,粘在考察登记表上。要填写的内容为该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主要优缺点,以及培养联系人的意见。

(五)入党志愿材料的保管、遗失处理

在党员转正前,除办理吸收预备党员及转正手续时交上级党组织填写审批意见外,由所在党支部保管。在转为正式党员后,应将其组织发展的相关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党委负责保管。党员工作调动时,应将其入党材料随同人事档案一起转往新工作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单位。

(六)其它

1、临时工、合同工、轮换工要求入党,应向哪里的党组织提出申请?

临时工、合同工、轮换工要求入党,一般根据务工的时间长短来确定;到一个企业等单位工作的临时工、合同工、轮换工应聘、应招时间不满一年的,可向其原工作单位党组织国户口所在地党组织提出;应聘时间超过一年的可向招聘单位党组织提出。

2、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三者有何区别? 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人(一般应书面申请),均称作‚申请入党人‛。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支委会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确认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称为‚发展对象‛。

3、入党积极分子可以参加的党内活动?

为了使入党积极分子了解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加强对他们的教育,促其成长,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一些党内活动,如听党课,列席参加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入党宣誓大会,党内有关的政治学习,义务劳动等。

4、党的临时支部有无发展党员的权力?

党的临时支部无权发展党员,但可以接收申请人的入党申请,可以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考察工作。

三、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

(一)党费收缴的标准

根据2008年4月开始实施的由中组部下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从新启用了新的收缴标准。其中: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第四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二)党费的使用范围 规定中:

第十七条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八条 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十九条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二十条 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二十一条 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我县党费收缴管理的具体要求

1、各单位上交县委组织部的党费时间为每季度一次。全年的党费应在当年的12月30日前上交。上交的党费都要在年终时进行结算通报,各单位不得随意截留。按党费管理使用的规定,我县除县直属工委、国有东方农场有党费留存外,其他党委均不符合党费留存的条件。

2、各党委(工委)上交县委组织部的党费,仍采取到县工商银行存缴的办法上交,县委组织部党费帐户开户银行是:中国工商银行浦北县支行,帐号:***7552。各单位凭银行的现金交款单到县委组织部开具党费收据。交款时应请注明是哪个党委收缴的党费。

3、各单位要严格党费的收缴、管理制度,建立党费专帐,指定专人负责。党费不准与其他经费混在一起,严禁个人长期保存现金。党费经管人员调动时,应认真做好交接工作。

4、关于党费返还的管理使用。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文件的规定,县委组织部出台了浦组通字“2005”30号文件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党费收缴和管理使用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从2006年开始每年从各镇党委上缴到县的党费中按30%的比例返还各镇用于开展培训党员、表彰党员、补助困难党员等,具体的使用范围前面已经讲过。具体的操作实行报账制,即由县委组织部代为管理党费返还,由所在党委根据使用的需要支出后,提出申请划拨党费返还报告、填写党费返还划拨申请单,连同支出的报销册、票据原件上报县委组织部组织股,由相关股室和有关领导审核批准报销。然后到秘书股领取返还资金。

5、关于党费票据的使用管理问题。自2008年开始使用了新式的党费票据。要求由收缴党费的党支部每半年开一次发票给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上交党费到党委后,由所在党员开据党费收据给党支部。各党委都有一本党费收据、登记册的记录簿,党费的票据的发放实行签字领取的登记手续,还要不定期进行核销。我县从2008年启动新式票据以来还没有进行过核销。所以,我们计划在今年底进行一次核销。请各镇提前做好已党费票据的核查工作,查清楚票据的去向、核准确收缴党费的数据,为下一步进行核销做好准备。

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党志愿书、党费收缴票据等用完后,可到县委组织部组织股按需领取。使用后的介绍信及存根等应作为长期的档案进行保管。

四、村干部管理

(一)村干部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发放

浦办发“2010”67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办公经费使用管理和村干部绩效工资发放的意见‡的通知。明确每年底要对干部进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根据考核档次发放绩效工资。

(二)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审批

浦办发“2010”67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办公经费使用管理和村干部绩效工资发放的意见‡的通知。由各镇党委、政府每年对离任村干部享受生活补贴情况进行核查一次,及时办理增加和核消手续,进行核减或增加享受补助人员。

(三)村干部档案管理

浦办发“2010”68号关于印发†浦北县村干部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对村干部、村级后备干部、离职享受生活补贴的村干部等相关人员的档案的收集、整理有了明确的规定。

(四)村级办公经费

浦办发“2010”67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办公经费使用管理和村干部绩效工资发放的意见‡的通知。明确了村级办公经费的补助标准、管理原则、使用范围、拨付程序、监管等作了具体的规定。

存在问题:(1)没有分村核算,分村建帐。而是和镇政府经费混在一起使用,结余留在镇政府。根据†浦办发[2010]67号‡文件‚对经费进行分村核算、分村建帐‛的要求,建议各镇设立‚村财镇管‛办公室后,具体负责财务人员要分村核算、分村建帐。导致各村的收支结存情况不清楚。(2)支出不到位。拨款多采用年终一次性或年中几次拨款,没有按月拨款或按需拨款。(3)支出范围不够规范。与†浦办发[2010]67号‡文件‚村级办公经费使用范围限于村级组织办公用品购臵、文件资料邮寄、报刊征订、办公电话、水电费、村委‘两委’会议误工补助等公务支出,不能挪作他用,特别是不得用于发放村干部奖金、补助及其他福利‛的要求有些不符。亦有从一个村挪用到另一个村的现象。

五、创先争优

根据中央的安排部署,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时间已经过半。下面讲一下近期的工作任务:

一要继续抓好新一轮公开承诺活动。虽然很多单位已经在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始了新一轮公开承诺,但是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还有不少单位和党员的承诺流于形式,脱离岗位实际,缺乏约束力,有必要继续来一次‚回头看‛,对已经公开的承诺进行一次梳理整改,让承诺更加贴近单位和个人实际;还有相当一部分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还没有很好地组织开展新的一轮公开承诺。会后一定要把这项工作认真做好。二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主题活动。在全面推进结对共建、承诺联评、典型示范、党群共建、绩效考评‚五大行动‛的同时,今年突出以‚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好干部、善执行‛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三要加强示范点和联系点建设。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带动作用的创先争优榜样。通过抓典型,建示范,做到‚点上突破、面上开花、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四要要进一步加强宣传。

六、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责任追究的问题

浦办发“2010”68号关于印发†浦北县基层组织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对发展党员手续的办理、党费收缴管理、抓村级党组织建设、村干部值班等出现问题的,对不同的责任人明确了所要追究的责任。

第3篇:地震工作总结

2011年地震工作总结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防震减灾事业跨越式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以市委调整我局主要领导为契机,紧紧依托省地震局的业务指导,紧紧围绕“一城两带”战略部署,认真贯彻《防震减灾法》、《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1]4号),扎实推进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体系建设,全力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破解防震减灾工作难题,奋力拓展防震减灾工作的广度、深度、力度,强力推进“五个一”(即出台了一个文件,成立了一个机构,召开了一个会议,谋划了一个项目,明晰了一套思路)建设,开创了防震减灾事业的新局面,呈现出勃勃生机和强劲的发展态势。

一、协助出台防震减灾纲领性文件,着力解决了工作总纲问题,促进防震减灾步入法制化新阶段

为深入贯彻《防震减灾法》和国家、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举措,着力解决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我们一是代拟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请求市政府研究出台防震减灾规范性文件。二是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陈天会多次听取防震减灾工作汇报,市长周霁于5月3日深入市地震局调研防震减灾工作,并对新时期我市防震减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5月9日,周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5月10日,市政府以十政发[2011]20号文件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确立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工作举措、方法步骤和创新方向,对当前和未来防震减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文件明确了三网一员经费渠道、农居地震安全经费渠道、防震减灾指挥办事机构经费渠道,明确了地震部门参加图纸审查和竣工验收,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明确了抗震设防激励政策,严格了工程建设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落实。文件要求“十二五”期间完成十堰城区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危险性评价,完成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小区划和震害预测,要求编制城市抗震减灾专项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十堰城区每年规划建设2处以上应急避难场所等等。, 为破解我市防震减灾工作难点提供了重要保证,为防震减灾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创造新的辉煌提供了强劲动力。在市政府20号文件出台后,时逢省人大修订《湖北省实施办法》。我局积极参加省人大、省法制办、省地震局组织调研和听取意见活动,详细阐述十堰地区抗震设防的经验、程序、效果和关键环节,积极将20号文件的主要精神融入《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积极争取将抗震设防要求的确认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积极争取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项目审批、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的必备内容,积极争取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既为市政府20号文件精神找到了上位法依据,又催生出一部质量高、操作性强的良法,为彻底改变我省长期存在的防震减灾法制软弱问题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成立防震减灾技术中心,着力解决了工作支撑问题,干部队伍建设凸显一池活水

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提高各类建筑物抗御地震袭击的能力,是地震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长期以来,我市没有专门从事抗震设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市场主体,抗震设防技术服务只能依靠省局和武汉地震工程研究院。为深入贯彻《十堰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十政发[2000]42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十政发[2011]20号),储备和培养自己的专业人才,提高我市防震减灾专业化、科学化、市场化水平,切实优化抗震设防市场环境,我们加大力度,主动向省地震局和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市编办的支持,申请成立十堰市防震减灾技术中心。在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市编办反复调研、认真研究,同意成立十堰市防震减灾技术中心,明确为市局正科级二级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独立核算,定编5人。机构的批准和人员的落实,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抗震设防技术服务主体缺位的问题,提高了十堰防震减灾事业自主发展的能力。

为进一步强化地震机构和队伍建设,我们一是向未设立地震机构的张湾区、茅箭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十堰经济开发区致函,建议依据《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尽快建立健全地震机构,消除防震减灾工作空白。张湾区政府已在区科技局增挂区地震局牌子,茅箭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十堰经济开发区正在酝酿增设专门地震机构。二是积极引进后备人才。在市编办、市人社局的大力支持下,调入7名28岁以下的年轻同志。其中,防震减灾技术中心选调5名,市地震台公开招录2名。全局干部职工人员一年内增加1/3强,及时补充了防震减灾新鲜血液,缓解了我局长期存在的责任大、任务重与干部老龄化和人员不足的矛盾。三是积极培养年轻干部。为了重点培养业务骨干,用好人才,我们积极向市编办、人社局沟通,申请新增加了科级干部职数4个,2名业务尖子通过全局公开竞争,提拔到副科级岗位,另有1名年轻同志顺利转干。增设机构,增加职数,引进后备人才,公开竞争上岗,激活了干部管理的一池春水,进一步提升了地震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召开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着力解决了工作落实问题,促进了全市防震减灾事业新飞跃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20号文件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防震减灾工作,我们多次汇报,精心谋划,认真筹备,积极争取并承办了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这是继2008年4月后,市政府关于防震减灾工作召开的又一次重要会议。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地震局长,以及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地震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负责人,市政府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代表近100人参加了会议。省地震局姚运生局长、市政府成佳刚副市长出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科技局局长严炳洲宣读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2010年度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局长、党组书记张清甫作工作报告。成佳刚副市长作了重要讲话,成佳刚副市长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求全面贯彻市政府20号文件,扎实做好防震减灾三大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强化保障措施,落实防震减灾责任主体,加大防震减灾事业投入,加强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宣传。

各县市政府先后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地震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防震减灾工作,出台了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促进了防震减灾事业新飞跃。竹溪县新增5所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示范学校,解决了1台地震应急车辆;竹山县投入20余万元,完成了双台乡地面卫星连续观测系统GNSS观测站和竹山地震信息节点建设;房县出台文件,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年度考核目标;郧西县强化抗震设防工作,把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郧县在各乡镇配臵防震减灾助理员,结合移民安臵工作,完成了柳陂镇亮子湾村、舒家沟村、茶店镇蔡家岭村二组安臵小区等农居地震安全工程示范点建设;丹江口市进一步强化了中小学校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组织中小学师生开展了地震应急紧急疏散演练。为落实全市会议精神,提升地震监测服务水平,我局加大了《湖北地震安全工程》十堰项目的建设力度,完成了牛头山地震台值班室内环境改造、柳林沟形变观测台数据采集设备房和重力观测房的建设,完成了十堰地震社会化服务和视频会议室改造。至此,我局全部完成了《湖北地震安全工程》十堰项目任务。

四、策划《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地震安全系统项目》,着力解决了工作抓手问题,储备了强劲的发展后劲

为积极应对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蓄水,对库区及周边地区地震安全带来的新挑战,夯实地震系统服务“一城两带”建设的工作基础,我们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为总抓手,抢抓机遇,积极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和开工一批地震项目,筹划了经费概算为8000万元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地震安全系统项目》,内容涵盖防震减灾指挥中心建设、地震应急装备能力建设、强震台网和地震烈度速报网建设、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活断层探测工程等五项内容。为了加大项目争取力度,我们一是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请示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市委书记陈天会对地震项目很重视,要求地震部门编制项目“立意要高,逻辑要朴实简单”。市长周霁批示要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常务副市长张维国批示解决5万元项目申报启动经费。分管市长成佳刚对项目的拟定、编制和谋划非常关注,运筹项目争取工作。二是学习取经。3月30日至31日,我们与市发改委赴河南南阳,学习考察南阳市向国家申报地震项目的经验。深入分析重庆市在三峡地震台网建成后,新争取国家发改委专列2940万元的情况。三是赴京争取国家地震局的支持。4月21日至25日,局领导带领有关人员赴北京向国家地震局汇报。国家地震局领导和专家认为,十堰申报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地震安全系统项目》意义重大,他们将大力支持、积极协调项目的立项和实施。国家地震局副局长修济刚致信湖北省领导期盼给予重点支持。四是积极争取省领导的指导。局长、党组书记张清甫两次拜谒省政府张通副省长。张省长表示,十堰地震项目事关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的安全,是一项惠及当地人民,确保“一江清水送北京”的基础性项目,省政府将积极支持,希望我局认真做好项目的前期可行性论证工作。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议书》的编制,正在组织有关权威专家进行论证,确保项目申报成功。项目的编制和申报,为防震减灾事业储备了强劲的发展后劲。体系基础,业务工作彰显蓬勃生机

明晰的工作思路,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强的保障措施,严谨的工作态度是夯实防震减灾三大业务基础的重要着力点。局新领导班子根据震情形势和地震队伍的现状,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确定了“五抓四讲”工作思路。“五抓”即抓学习、抓制度、抓基础、抓项目、抓落实。坚持周四学习日制度,建立每周抗震设防业务例会制度、每月局办公会议制度,规范机关运转制度,促进抗震设防向农居延伸,把落实的重点放在基层工作和基础工作上。“四讲”即讲学习、讲贡献、讲正气、讲规矩,要求全局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高尚的品德、积极的进取精神、满腔热情投身到防震减灾实践中。

(一)强化业务基础,提升地震监测预报水平。为了切实转变09年以来地震台监测质量严重滑坡,全省评比名次落后的问题,局党组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升地震观测质量。5月30日,局党组在地震台召开了地震监测专题会议,听取市地震台自查情况报告,全面查找问题根源,认真分析地震台工作的每一道环节、每一个细节,有的放矢进行整改。要求地震监测人员要强化工作责任心、保持严谨作风、加强能力建设、抓好工作细节。补充2名干部到地震台工作,安排2名年轻同志参加国家、省地震监测工作培训班。为将地震台观测质量责任到人,局党组组织力量,认真起草、反复斟酌修改,制定出台了《关于提高地震台监测预报工作质量的实施办法》(十震发[2011] 14号),确定了奖惩制度、交接班制度、台站业务例会制度、事故责任主体和报告制度等,创新了地震监测业务管理的新模式,实现了地震监测业务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和人性化。7月26-30日、8月8-25日,牛头山地震台断电和设备故障,10月1-13日,柳林形变观测台设备故障,局党组及时协调排查,疏通外部环境,地震台采取多方措施,确保了资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目前,地震监测工作值班严谨,仪器运转情况良好,监测网络线路正常,观测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全年共分析记录地震1500次,其中Ms≥6.0级地震151次,速报ML≥2.5级地震34次,为全省及我市地震监测提供了大量宝贵的第一手资料。

在加强地震监测的同时,我们按照“内紧外松”的原则,密切跟踪地震活动,开展地震趋势研究。一年来共开展地震季度会商4次,年度会商2次,核实震情2次,印发《震情》和《震情趋势与会商》6期。完成的《鄂西北及邻区地震趋势研究报告》被评为鄂豫陕地震联防协作区第一名。我市地震趋势分析工作,在全省2012年地震趋势会商会上,受到与会专家的好评。

(二)严格执法,强化抗震设防工作。抗震设防是提高建筑物抗御地震灾害能力,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关键措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由于地震部门管理力度不足,加上少数建设单位追求利润最大化,对抗震设防不积极、不主动,甚至是逃避地震部门的监管,为建设工程留下了地震安全隐患。局新领导班子在局长、党组书记张清甫带领下,反复调研,制定了《十堰市地震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例会制度》、《十堰市地震局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将行政审批程序由灾防科报批,分管领导审批,调整为行政审批科报批,局长审批。每周召开一次由局党组、科室负责人等参加的工程抗震设防审批业务例会。加大了项目报批、图纸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协调把关力度,实现了城区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全覆盖”。对湖北天麟房地产公司商住楼等6家工程项目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对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处罚6万元罚款。督促竹山县潘口水电站建设地震强震动设施,向竹山龙背湾水电站下发了地震安全性评价通知书。全年共召开抗震设防业务例会20余次,为67项建设工程确定了抗震设防要求,办结率达100%。

地震应急紧急救援是减少地震危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最关键的防线。完备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体现一个城市的自救能力和再生水平。为不断推进地震应急体系建设,我们一是完善地震应急预案。组织专班拟定《十堰市地震应急预案》(修正稿),经8月15日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新 《预案》的实施,强化了预案的可操作性,进一步明晰各部门的应急工作职责,增强了地震应急的高效处臵能力。二是拟定了《十堰市“十二五”时期地震应急体系规划》,上报市政府待审议。该规划的拟定,为“十二五”期间加强地震应急项目建设,健全地震应急体系夯实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开展地震避难场所建设。为了规划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升十堰城区防灾、避灾、容灾能力,我们多次向市政府请示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成佳刚副市长批示,由市建委牵头,联合市地震局等单位,开展避难场所建设。11月底,市建委、市地震局等单位联合召开避难场所建设会议,研究了避难场所建设的落实问题,启动了相关建设程序。

设。为了增强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普及防震减灾常识,我们一是充分利用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开展了防震减灾知识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下农村活动。全年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6次,累计制作展出展板72块,悬挂宣传挂图100余幅,印发防震减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在十堰日报刊登署名文章1篇,全文刊登了市政府20号文件,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读本3000余份,宣传民众约15000多人次。二是开展紧急避险疏散演练。5月11日,我们与市公安消防支队在市实验小学共同举行了应对地震灾害紧急疏散演练活动。全校2500多师生,在4分15秒内紧急疏散到安全地带。演练结束后,全体师生观看了地震知识展板,收看了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片。通过演练活动,提升了全校师生的紧急避险能力,增强了学科学、用科学、防风险、保平安的意识。三是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为了落实周霁市长深入地震局调研防震减灾工作时指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精神,我局与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等单位于11月29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十堰城区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活动的通知》(十震文[2011]18号),计划用四年时间实现十堰城区中小学校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全覆盖,对每一所新命名的学校,我局从自有业务经费和省业务补助经费中奖励5000元。通知下发后,各有关学校积极行动,已有10余所学校向我局递交了创建活动申请表。

六、全力参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一)扎实开展“创卫”工作。为了确保创卫成功,我局一把手高度重视,局党组全面部署,全体干部职工人人担当,对“创卫”工作严阵以待、严防死守,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加大了对柳林沟出租房屋的检查,全面清理环境卫生,美化亮化老住宅楼环境,聘请专职门前“三包”员和卫生保洁员。在人员和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抽调一名科长脱岗参加卫生工作专班,扶持张湾红卫燕沟社区“创卫”工作经费5000元,投入创卫经费20余万多元,调用车辆20余次。

(二)强力实施“三万”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与市气象局组成联合工作组,派遣专人进驻丹江口市石鼓镇,集中3个多月时间开展了以送政策、访民情、办实事、谋发展为主题的“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走访了驻点村石鼓村474户共1767人,同时了解九龙桥、黄川和盘道三个村的村情、社情。今年3月28日和5月25日,局长、党组书记张清甫带领机关干部职工两赴石鼓村督促“三万”活动,帮助指导抗旱救灾工作,为村办企业提供扶持资金1.5万元,将局干部职工捐赠的1740元善款送到贫困户和特困党员手中。

12月,在市委、市政府召开“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会议后,我局迅速行动,局领导带头参加,并派一名专人随工作组进驻丹江口石鼓镇村组,向广大农民朋友宣传党的惠农政策,帮助开挖塘堰,为困难老党员、特困户开展“一对一”、“多对一”送温暖活动。

(三)全力服务“一城两带”移民内安和校安工程建设。为了服务“一城两带”移民内安工程,提高新农村房屋抗震能力,我们主动向市领导争取进入了市政府南水北调移民指挥部、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多次深入竹溪、竹山、房县,指导竹房城镇带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多次深入郧县、郧西、丹江口市等地移民内安工程建设点,为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提供咨询服务、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我们还与市教育局等部门联合行动,积极为位于地震烈度VII度区的房县、竹山、竹溪争取到校舍安全工程款2.08亿元,占全省校舍安全工程款2.38亿元的87%。同时,我们积极向国家地震局、省地震局汇报,正在争取将郧西、郧县、丹江口市纳入到国家校舍安全工程资金补助范围。

七、加强机关规范化管理,着力提升行政执行力

(一)加强机关建设。一是完善机关管理制度。今年先后出台了《十堰市地震局机关管理制度》、《十堰市地震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例会制度》、《十堰市地震局网站管理制度》、《关于提高地震台监测预报工作质量的实施办法》、《十堰市地震局行政审批管理办法》等十多项管理制度,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运转流畅的管理机制。二是开展强化督办检查推进治庸问责工作。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召开治庸问责工作动员大会,组织思想大讨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广泛开展问卷调查,发放问卷45份,收回43份,深入查找干部职工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软”方面的突出问题,各方面好评率达到99%。三是开展党建先进单位创建。密切围绕防震减灾工作这个主题,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为构建和谐机关提供了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认真做好综治、保密、计生和精神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大力推进和谐机关建设,全面深化平安创建活动,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改进和创新社会管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实现了平安单位建设活动全覆盖。全年无一起违反综治的事件发生,无一起失密、泄密事件发生。同时,扎实推进了计生、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市、区两级综治、保密、计生和精神文明单位考核组检查,获得了高度肯定。

同时,密切配合市审计局做好老局长杞居发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力地促进了财务管理的规范化。

(三)全力促进档案工作提档升级。针对我局档案工作长期以来软硬件建设滞后、档案管理不规范、归档资料不齐全等问题,我们克服经费拮据、人员紧张的难题,迎难而上,按照省一级档案的标准进行建设管理。邀请市档案局到我局现场专业指导,委托专业公司对档案室、档案柜进行设计,实行荣誉室、档案室和阅览室独立成室而又相互贯通,专门抽调4位年轻人协助档案管理人员成立档案专班,进行档案整理、归档和电子档案扫描。目前档案室面貌焕然一新,文档排列整齐有序,已经达到档案省一级标准,争取明年达到档案省特级水平。

八、二〇一二年工作打算

2012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市政府20号文件精神,继续推进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地震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不断拓宽防震减灾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广度和深度,为促进经济建设、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平安十堰做出新贡献。

一是努力完善地震监测预报体系。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强震动和烈度速报网络建设,加强地震预警能力建设。加强台站管理和地震趋势预测分析工作,坚持震情会商,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地震预测信息,争创全省地震研究趋势分析工作好成绩。

二是科学编制“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推进十堰城区抗震防灾规划、活断层探测工作和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三是开展项目申报争取工作。全力争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地震安全系统项目》的国家立项,确保项目申报成功。

四是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举办地震“三网一员”培训班暨县市区地震局长会议,落实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经费。

五是加强抗震设防工作。更加突出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抗震设防工作,建立抗震设防专家库、地震监测预报专家库、地震应急专家库。

六是服务全市中心工作。结合“一城两带”建设开展农居地震安全工程示范点建设,深入移民内安安臵点宣传防震减灾知识。积极争取郧西、郧县、丹江口市地震动参数区划的调整,将校舍安全改造资金纳入国家财政预算。七是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在城区建立10所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加强全社会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

八是加大机关建设力度。修订机关管理制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综合治理、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开展“六五”普法,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地震 工作 总结

抄 报:陈天会书记、周霁市长、董卫民副书记、王铁军主任、陈家义主席、张维国常务副市长、成佳刚副市长,省地震局,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

抄 送:局机关各科室、市地震台、市测报中心

十堰市地震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28日印发

第4篇:地震工作总结

2014年学校地震应急演练总结

为了提高全校师生的防震减灾意识,进一步强化全校师生应急避震能力,保证全校师生在地震临震时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我校于2014年10月13日上午进行了地震应急演练,现将演练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校重视,演练活动组织到位

为了确保演练活动落到实处,我校成立了由校长任总指挥,教导主任现场指挥、总务主任和各课任教师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演练工作。会上,学校领导要求全体教师首先从思想上要引起重视,增强安全意识,在学生中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抓住演练机会,提高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学校领导还着重强调,对于这样的活动,一定要注意安全,保障措施一定要到位,以确保演练活动顺利进行。

二、认真规划,演练方案安全可行

在方案中就演练的时间、路线、内容、对象都作了具体的说明。对这次演练的具体操作程序、疏散要求与注意事项作了一一讲解。为了确保演练活动按方案顺利进行,进一步明确疏散集合地点、疏散顺序和注意事项。要求班主任教育学生,听到宣布后,全校师生必须服从指挥,听从命令,立即快速、安全进行疏散,不能再收拾物品;不得拥挤、推搡,不得重返教室,更不得喧哗、开玩笑;如发现有人摔倒,应将其扶起,帮助一起逃离危险地。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责,到达规定的位置,完成各自的任务。

三、师生共同参与,演练效果良好

演练警报响起后,我班教师指导学生有秩序地迅速撤离。到达目的地,我班班主任马上清点人数,向现场指挥汇报,现场指挥对演练活动进行简要总结。这次演练,我班一共15位学生,两位教师,用了3分25秒安全撤离到安全区,到清点人数完毕,一共用了 8 分钟,这个成绩是在安全保障预设之内。但是,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通过演练发现了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部分学生在活动中没能把演练当作一次实战演习,在疏散的过程中紧张程度不够,撤离速度较慢。

此次地震应急演练,增强了我班体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同学们在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反应能力,明确了安全事故发生后的逃生路线。这次演练活动是对我校应对校园突发安全事件的一次检验,而且也提高了我校实际应对和处置实发安全事件的能力,更进一步增强师生防震安全意识,真正掌握在危险中迅速逃生、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提高抵御和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整个演练活动达到了预期目标。

碾张中学 2014年10月

第5篇:地震工作总结

2014年学校地震应急演练总结

为了提高全校师生的防震减灾意识,进一步强化全校师生应急避震能力,保证全校师生在地震临震时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我校于2014年10月13日上午进行了地震应急演练,现将演练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校重视,演练活动组织到位

为了确保演练活动落到实处,我校成立了由校长任总指挥,教导主任现场指挥、总务主任和各课任教师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演练工作。会上,学校领导要求全体教师首先从思想上要引起重视,增强安全意识,在学生中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抓住演练机会,提高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学校领导还着重强调,对于这样的活动,一定要注意安全,保障措施一定要到位,以确保演练活动顺利进行。二、认真规划,演练方案安全可行

在方案中就演练的时间、路线、内容、对象都作了具体的说明。对这次演练的具体操作程序、疏散要求与注意事项作了一一讲解。为了确保演练活动按方案顺利进行,进一步明确疏散集合地点、疏散顺序和注意事项。要求班主任教育学生,听到宣布后,全校师生必须服从指挥,听从命令,立即快速、安全进行疏散,不能再收拾物品;不得拥挤、推搡,不得重返教室,更不得喧哗、开玩笑;如发现有人摔倒,应将其扶起,帮助一起逃离危险地。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责,到达规定的位置,完成各自的任务。三、师生共同参与,演练效果良好

演练警报响起后,我班教师指导学生有秩序地迅速撤离。到达目的地,我班班主任马上清点人数,向现场指挥汇报,现场指挥对演练活动进行简要总结。这次演练,我班一共15位学生,两位教师,用了3分25秒安全撤离到安全区,到清点人数完毕,一共用了 8 分钟,这个成绩是在安全保障预设之内。但是,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通过演练发现了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部分学生在活动中没能把演练当作一次实战演习,在疏散的过程中紧张程度不够,撤离速度较慢。

此次地震应急演练,增强了我班体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同学们在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反应能力,明确了安全事故发生后的逃生路线。这次演练活动是对我校应对校园突发安全事件的一次检验,而且也提高了我校实际应对和处置实发安全事件的能力,更进一步增强师生防震安全意识,真正掌握在危险中迅速逃生、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提高抵御和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整个演练活动达到了预期目标。

碾张中学 201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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