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个人行风监督员工作总结(精选3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医院行风督查工作总结”。
第1篇:医院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制度
**医院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密切医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医院行风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会监督员的组成社会监督员一般由社区群众代表担任,由6~8人组成,由医院颁发《社会监督员聘书》和《**医院行风监督证》。社会监督员的聘请以本人自愿为前提,聘期两年,期满后可以调整或续聘。
二、社会监督员的条件
(一)具有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经验,热心医疗卫生事业。
(二)坚持原则,能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监督工作需要。
三、社会监督员的职责
(一)了解宣传医院行风建设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及医疗卫生行业的相关政策。
(二)收集并向医院反馈病人及其家属、社会各界人士对我院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医德医风、医疗收费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深入病房、门诊等窗口科室(岗位)调查了解医院的行风状况,将病人反映的意见或投诉,及时向医院反馈,由医院调查核实,亦可在向医院反馈后自行进行必要的查访核实。
(四)根据医院的安排要求,参加行风评议、问卷调查、明查暗访等有关工作。每月至少开展四次明查暗访、社会调查等工作,并及时向医院作出书面反馈,积极为医院行风建设建言献策。
(五)承办医院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
四、社会监督员的权利
(一)有权了解医院开展行风建设工作情况。
(二)接到群众对医务人员及其他职工违反规章制度情况的反映,有权向有关科室和个人咨询、核实情况,医务人员及其他职工不得推诿拒绝。
(三)对在行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有权向医院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可随时通过电话、信函、邮件或上门的方式向医院纪检监察室、纠风办反映。
(四)对所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有知情权。
(五)有权对全院干部职工履行职责和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打击报复。
五、社会监督员的义务
(一)遵守医院有关规章制度,不以权谋私,不接受任何医院个人的吃请或收受好处。
(二)关心医院行风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经常主动了解社会各界对我院医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医院反映。
(三)监督检查中,未经医院同意,不向社会发表表态性处理意见、接受新闻媒体相关采访,不直接处理具体问题,不传播、不发布负面言论。
六、日常管理
(一)社会监督员在聘期内因健康、迁居外地等原因不能胜任监督员工作的,医院予以解聘,公示作废其聘书,并择期补聘。
(二)社会监督员到医院开展行风建设明察暗访活动的,应事先与医院纠风办取得联系。
(三)建立医院与社会监督员沟通、联系机制,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就医院近阶段行风建设情况与社会监督员进行交流,听取社会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四)建立社会监督员反映问题的落实、反馈机制。院纪检监察室、纠风办及时调查、核实监督员反映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五)医院为社会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方便,监督员可凭行风监督证出入医院的有关部门进行了解调查,被访问的科室或个人应积极配合。
(六)社会监督员所做的工作属义务性社会活动,查访所需费用由医院提供,实行补助制度,每人每月补助260元(其中交通费为60元),每季度发放一次;每年享受免费体检一次。
(七)若发现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损害医院形象等不良行为的,医院予以解聘。
第2篇:行风监督员工作职责
土右旗规划局
政风行风评议特约监督员工作职责为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特约监督员的监督评议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扎实开展,制定政风行风特约监督员工作职责:
1、坚持“实事求是”和公道正派的原则,对我局的行业作风建设、民主评议行风政风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2、深入一线,采取听、看、问、访、议等方法开展有组织的查访活动,写出专题报告。
3、协助被监督单位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群众企盼解决的问题,收集和反馈群众意见,并及时向所监督单位反馈。
4、督导我局抓好社会服务承诺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5、经常深入一线,了解政风行风建设情况、“三乱”(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情况、执法人员有法不依、违法乱纪的情况,并及时反馈。
6、反映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重点问题,针对纠风工作形势、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对纠风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7、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反馈监督意见和建议。
8、对工作尽职尽责、表现突出,能定期反映有价值信息的监督员给予奖励,并向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9、对于长期不发挥作用、不参加活动或不履行工作职责的监督员,进行调整或解聘。
土右旗规划局二○一一年八月
第3篇: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
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
河南中心小学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校民主建设和行风建设的深入开展,推进我校依法治校、以德治校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进程,更好地为社会、家长和经济发展服务,特制定本职责。
1、校行风监督员应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行使行风监督职责。
2、联系学校实际情况,对学校领导及教职工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
3、对学校管理、收费及师德师风建设、校务公开等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理解社会普遍关心和设计教职工、学生家长切身利益的有关情况,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随时向学校反馈并监督学校相关整改的措施和效果。
5、办理校委托(如问卷调查等)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