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考试_《经济法》中数量关系总结_中级会计经济法总结

会计个人工作总结 时间:2020-02-27 09:52:33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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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中级会计师考试_《经济法》中数量关系总结

一、比例与百分数

>>>>>1%

A 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间接诉讼

B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3%

单独或合计持有 3%以上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 10 日,将临时提案提交董事会 A >>>>>5%

A报送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 生较大变化;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或被依法限制表决权。B 【短线交易】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益归上市公司所有,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C【限制交易行为】

(1)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 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 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2)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 5%后,其所持该上 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 5%,应当依照上述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 2 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D【上市公司收购的权益披露】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

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E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 F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G商业银行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5%以上的股东,应当经银监会批准。

H单笔金额超过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I保险公司变更出资额占有限公司资本总额5%以上的股东,变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应当经保监会批准。>>>>>5%--20%

-A 【上市公司收购的权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编制】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达到20%的,①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②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6%

A 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条件: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6%,>>>>>8% 商业银行法规定,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对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不超过商业银行余额比例10%

>>>>>10%

a持有 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提议召开股东会 bD 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 10%提取

Cc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 10%以上的股东,有下列事由之一,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 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①公司持续 2 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 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②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 2 年以上不 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③公司董事长期冲突,并且无法通过股东会 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④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 重大损失的情形。A 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B 连续 90 天以上并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股东,可在董事和监事不能或不召集董事会时,自行召集、主持 C 代表 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提议召开董事会

D 股份公司股票上市条件: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

>>>>>20%-30%

-【上市公司收购的权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编制】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的20%,但未超过30%的,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外国投资者认购境内公司增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以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在外商投资企业成立时缴付不低于20%的新增注册资本

>>>>>25%

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10%提取,累计达到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部分不低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B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权转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 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5%)。

C股份公司股票上市条件: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

D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不低于25% >>>>>30%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B上市公司公开发行配股条件: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 30%; C【内幕信息】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 30%;

D【协议收购】采取协议收购方式,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 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但是,经中国证监会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

E 【股权收购-股东权利限制责任】收购人未按照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报送上市公司

收购报告书等义务或者擅自变更收购要约的,在改正前,其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被收购上市 公司股份超过 30%的部分不得行使表决权(=只能有 30%的表决权)。F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投资者可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G一致行动人: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1/3

a 1/3 以上的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bA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 1/

3B 1/3 以上的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C 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1/3,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 报送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公司的董事、1/3 以上监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 >>>>>35%

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35%,发起人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召开创立大会 >>>>>40% aA 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40%; A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0%

aA 当董事长和副董都不能或不召集股东(大)会时,半数以上董事可推举一名董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 bB当董事长和副董都不能或不召集董事会时,半数以上董事可推举一名董事,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cC当监事会主席不能或不召集董事会时,半数以上监事可推举一名监事,召集、主持监事会会议 d外部股权转让,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通过 e监事会决议应当由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fD 主席(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gI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H 【股东大会审批担保行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E

FG

H股东大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主席、副主席由所有董事过半数选举通过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I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投资者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60% 外方并购境内企业出资期限:股权和资产并购对价部分的出资期限,取得营业执照后,一次性3个月支付,6个月内支付60%,分期支付最长1年

商业银行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总额的60%。>>>>>70%

A上市公司公开发行配股,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 到拟配售数量 70%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B【证券发行承销】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 数量“70%”,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C 【股东大会审批担保行为】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D产品出口销售额占产品销售总额70%以上的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经批准,视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2/3

a特别决议(a 修改公司章程b 增减注册资本c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d 变更公司形式)的通过,须经代表2/3 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A董事人数不足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B特别决议(同有限),需经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C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有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的2/3以上通过。>>>>>80%

A基金上市条件: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封闭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达到核准规模的 80%以上。>>>>>90%

A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二、日期

>>>>>3 日

A【协议收购】采取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的,收购协议达成后,收购人必须在 3 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B【上市公司收购的权益披露】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

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5 日

A 【限制交易行为】为“上市公司”(不包括上市公司增发股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 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 5 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10 日

aA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减资)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 bB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

A 单独或合计持有 3%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前 10 天,将临时提案提交于董事会 B 董事会召开前 1 天,通知董事和监事

C 董事长接到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后,10 日内召开董事会

D【股权回购】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15 日

a召开股东会,提前 15 天通知全体股东 bB 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 15 日内成立清算组。

A 召开创立大会前 15 天通知各认股人,并公告 B 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与召开前 15 天通知各股东

C 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 15 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20 日

a 法院强制转让股权,应通知其他股东,接到通知后应与 20 日内作答 A 股东大会应于召开前 20 日,通知各股东

>>>>>30 日

a外部转让股权,应通知其他股东,接到通知后应与 30 日内作答 bB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减资)决议之日起 3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cC 公司合并、减资、清算,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A A B C D 上市公司应当在第一季度、第三季度结束后的 1 个月内编制季度报告 股款缴足后,应与 30 日内召开创立大会

创立大会后 30 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若公司发行不记名股票,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 30 日内公告会议事项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 30 日,并不得超过 60 日。>>>>>45 日

aA 公司合并、减资,债权人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bB公司清算,债权人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2 个月

A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报送中期报告 >>>>>60 日

a 【股权回购】股权会决议通过后,60 日内应与股东签订回购协议 bB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6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90 日

a 【股权回购】接上题,若未达成协议,股东于协议通过 90 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A 【股票发行承销】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90 日。

>>>>>4 个月

A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报送年度报告

>>>>>6 个月

A【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权转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B【股权回购】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C【股权回购】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收购》 本公司股份后,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D【短线交易】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E【限制交易行为】为“股票发行”(首发、增发)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 证 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 6 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1 年

aA 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最近 3 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 1 年的利息。

A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B【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权转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C【股权回购】回购后,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D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除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外,其余股东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E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F公司债券上市条件: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1 年以上

G 【限制交易行为】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 不得转让。H【股权收购】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 个月”内 不得转让。

>>>>>2 年

aA 注册资本分期出资,其余部分应于 2 年内缴足 bB 当①公司持续 2 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或②股东表决时无法

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 2 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 困难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 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C 连续 2 年亏损,公司债券暂停上市

>>>>>3 年

aA 董事的最高任期 aA 监事的任期为 3 年

B股票上市一般条件:上市公司最近“36 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C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 个月内不得转让。D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E股份公司股票上市条件:公司最近 3 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F连续 3 年亏损,暂停上市

G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收购人 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 年

A 连续 4 年亏损,终止上市

>>>>>5 年

a 投资公司应于 5 年内缴足注册资本

b 公司连续 5 年盈利,且不分配股利,股东可请求股权回购

A 基金上市条件:基金合同期限为 5 年以上;

三、金额

>>>>>10 万

A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 >>>>>500 万

a 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

>>>>>3000 万

A 股份公司股票上市条件: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B 发行公司债券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 3000 万元

>>>>>5000 万

a 设立经纪类证券公司最低注册资本

A 公司债券上市条件: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B 证券公司设立条件: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财务顾问”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5000 万元。C 【保荐机构的资格】净资本不低于 5000 万元

D 【股票发行承销】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6000 万

a 发行公司债券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 6000 万元

>>>>>1 亿

A 证券公司设立条件: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 亿元。

B【保荐机构的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 1 亿元,;

>>>>>2 亿

A 基金上市条件: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 2 亿元人民币;

B 【证券公司设立条件】法人股东条件:最近 3 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

>>>>>4 亿

A 【股份公司股票上市条件】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

B 【股票发行承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 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 额配售选择权

>>>>>5 亿

a设立综合类证券公司最低注册资本

A 【证券公司设立条件】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 限额为 5 亿元。

四、人数

1-50有限责任公司(Y)的股东数

2-200股份有限公司(G)发起人数量,且过半数发起人需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13(Y)董事会人数(除了小公司)5-19(G)董事会人事

3(Y/G)监事的人数(除了小公司)不少于 3 人 5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的人数不少于 5 人

10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发行对象不得超过 10 名。1000基金上市条件:基金持有人不少于 1000 人;

4【保荐机构的资格】符合保荐代表人资格条件的从业人员不少于 4 人

20/35【保荐机构的资格】具有良好的保荐业务团队且专业结构合理,从业人员不少于 35 人,其中最近 3 年从 事保荐相关业务的人员不少于 20 人;

A 股东会 B 董事会

C 监事会-每年至少一次

A 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B 董事会-每年至少两次 C 监事会-没六个月至少一次

五、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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