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不正之风自查报告(精选6篇)_纠正不正之风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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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刹住用人不正之风情况报告

中共邦东乡党委关于学习《关于转发的通知》的报告

区纪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的通知》(临组字〔2011〕2号)文件要求,我乡结合实际,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认真学习通报内容,并结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开展深入讨论,现就我乡学习讨论情况作如下汇报:

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今年乃至今后3-5年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坚持把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着力营造选人用人的良好氛围。引导全体机关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规定,坚决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各党总支(支部)要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特别是用人上不正之风问题进行一次自纠自查,将中央组织部《关于转发的通知》作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警示教育材料,对其中指出的拉票、贿选、突击提干等用人上不正之风问题对照自身进行深入反思,做到警钟长鸣,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健全科学规范完善的选人用人监督体系,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阳光下操作,要切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了解,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拓宽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认真受理、深入查核群众反映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通过对《河南省石家庄市团市委原副书记王亚丽造价骗官案》等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件的学习和讨论,我乡将结合实际,严肃组织人事纪律,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建立和落实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责任制,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中共邦东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1年1月18日

第2篇: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自查报告(推荐)

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的通知要求,华政组织部逐一对照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专项检查(自查)要点,对我校今年开展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上半年,我校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际,于6月3日正式启动了新一轮处级干部选拔聘任工作。下半年,由于工作需要,又对个别处级岗位进行了干部公开选拔任用。本着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学校教育事业内涵发展和党的建设,着力造就和培养一支堪当重任、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开拓进取的处级干部队伍,着力提高我校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政能力,为实现学校新时期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这样一个指导思想,党委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监督检查办法》),严格落实《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坚持群众路线等六个原则,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我校处级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可以说在干部任用过程当中没有出现任何不正之风的情况。

一、认真组织学习《意见》精神,充分认识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极端重要性

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干部任用条例》、《监督检查办法》和去年中纪委、中组部印发的《意见》是干部

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我校分管领导带头学习,组织部干部认真学习,在部务会上开展交流讨论,把学习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学用结合,以此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第一,把握精神,以身作则。组织部把《意见》以及《干部任用条例》、《监督检查办法》定为组织部干部的必学材料,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体讨论相结合,通过认真学习,大家对文件的内容有了深入的了解和掌握,业务能力得到提高,并把文件精神的落实作为组工干部公道正派的体现。

第二,按程序规则办事不走样。一是严格坚持原则。《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六条原则和《监督检查办法》规定的四条原则是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集中体现。校党委以及组织部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在工作中始终切实遵循这些原则,保证了干部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严格执行标准。我校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把它作为衡量干部的基本尺度,以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三是严格履行程序规则,做到程序不缺,规则不错。四是严格遵守纪律。组织部干部牢固树立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公道正派,严于律己。

第三,全程监督,不留盲点。在组织部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干部任用条例》严格执行的基础上,我校纪委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和落实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责任制,全过程参与干部选拔聘任工作,先后三次召开全委会,研究讨论个别干部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是否适岗。今年,我校制定了《华东政法大学选拔任用领导干部书面征求纪委意见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学校拟提拔任用的处级以上干部,组织部在提请校党委常委会讨论之前,应书面征求纪委意见,没有征求纪委意见的,不得提请校党委讨论。该《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加大了纪委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在校党委、纪委以及组织部门负责同志与干部进行任职谈话时,对学习贯彻党的干部工作法规和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均提出明确的要求。

二、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监督,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我校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各项规定、纪律选拔任用干部,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有健全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议事规则和程序,并实行任用干部票决制。我校处级干部选拔聘任均经过公布岗位职数、报名填写志愿、汇总报名人员相关情况和资格审查、民主推荐或党委面试、组织考察(包括群众访谈和群众测评)、征求纪委意见、校党委讨论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全校公示、校党委决定最终人选等程序,各个环节操作规范,过程透明,相关文书和档案齐全、规范。

(一)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较为完善的干部选拔聘任工作实施办法

建立完善、透明、得到普遍认可的制度是做好选拔聘任工作的基础。为此,从去年开始,分管组织工作的领导就带领组织部进行深入调研,多次召开总支书记会议,就聘任工作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按照中共中央相关文件的精神和上级党委的有关要求,汲取2006年干部聘任工作的经验和不足,结合学校近年来的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形成了《华东政法大学2009年处级干部选拔聘任实施办法》的初稿和征求意见稿。之后,又分别召开了总支书记、行政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院长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与会同志积极建言献策,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合理化建议。经过充分讨论和酝酿,大家

统一了思想认识,廓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任务。干部选拔聘任工作办公室梳理归纳了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经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形成了正式文件。所以这次干部选拔聘任的办法是汇聚了各方智慧、经反复推敲斟酌而成的。

(二)周密筹划,精心组织,有条不紊地开展选拔聘任工作 选拔聘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校专门成立了由校领导组成的干部选拔聘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亲自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组织部、纪委、党办、人事处、工会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各二级学院(部)均成立了民主推荐工作小组。6月2日,领导小组召开二级党组织的书记会议,部署处级干部选拔聘任相关工作。6月3日,全校召开科级、讲师以上教职工动员大会,号召全校教职员工中符合任职资格、有热情、有能力的同志积极报名参与竞聘。这次选拔聘任的各项工作都是严格按照事先制定的日程安排、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逐一进行、有序开展的。

(三)我校处级干部选拔聘任工作的特点

处级干部选拔聘任延续了2006年选拔聘任工作中的一些好的做法,体现了以下特点:

1、信息公开,形成平等选拔、良性竞争的氛围

自选拔聘任工作正式启动,实施办法、岗位需求、工作日程、面试名单、公示名单、正式聘任名单等相关的信息都及时在学校数字化校园公布。上半年集中进行的选拔聘任工作共公布岗位职数100个,共有130名同志报名,每人可填写三个志愿。这些信息公开的措施扩大了选人视野,拓宽了选人渠道,给更多的人平等竞争的机会,并同时把政策、标准交给群众,把职位、条件公布给群众,能充分发扬民主,让群众广泛参与,接受群众监督。

2、程序规则透明,采取民主推荐、有效监督的方式

各二级学院(部)行政负责人都通过无记名投票公开推荐产生,并当场唱票,公布推荐结果。同时,广大教职员工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监督电话、意见箱等多种渠道反映意见。这些严格的程序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增加了干部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完善了干部选任过程中的民主程序。

3、充分体现民意,达到群众公认的效果

在选拔过程中,竞聘岗位所在部门的所有同志都参与了面试的全过程,在亲自考量竞聘者的面试表现后填写群众测评表,群众测评的结果将成为考察竞聘者的重要指标。在二级学院(部)行政负责人推选过程中,除了采取无记名投票、现场公开唱票等透明方式,还规定不过半数认同率的不予聘任,提高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体现了民主认同的原则。另外,对拟新提拔的处级干部也广泛听取了相关群众的意见,进行全面的考察之后才最后确定。这样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的积极性、主动性,也更为全面、准确地衡量和反映出竞聘者的德才素质和能级水平。今年,我校新提任正处级干部7人,新提任副处级干部18人,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基础上,校党委最终听取群众意见,对3名同志的安排作了适当调整。

三、我校干部选拔任用中未出现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我校处级干部选拔聘任严格执行《意见》规定的用人纪律,始终按照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学校文件规定和规范程序选拔人才。在《2009年处级干部选拔聘任实施办法》中,校党委特别强调“要严格党的组织纪律,加强纪委和教代会对干部聘任工作的监督”,明确要求“参加竞聘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聘,不得在民主推荐中搞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等非组织活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已列为考察对象的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初步人选的取消初步人选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或者免职、降职。对跑官要官的,不仅不能提拔,而且要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学校党委、纪委、组织部共收到与聘任工作有关的信访件7件,来访2人,短信1个,并对来信来访逐一核查,分别予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采取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查核的情况。今年,我校未接到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转的关于用人上违规违纪的信访件。

根据要求,下一步我校还将进一步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

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校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当中,坚决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努力打造一支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执政能力强的干部队伍,为我校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华东政法大学党委组织部2009年12月22日

第3篇:不正之风自查报告

不正之风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中共***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展开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黔国土资党组〔20xx〕50号)文件精神,***国土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增强领导,认真对我州干部选拔任用等情况实行自检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情况

《干部任用条例》是总结我们党的干部工作几十年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形成的,对于防范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所以,我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全面提升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我局采取集中学习、分发资料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中组发(2008)12号)、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组发(2009)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局领导班子带头学、干部职工广泛学、人事干部深入学,取得了明显成效,做到了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人事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干部职工了解《干部任用条例》。

二、贯彻落实情况

我局在整治工作中采取的具体措施,防止用人不正之风:一是对2008年以来全州国土资源系统干部提拔任用情况和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实行一次自查,对违反规定选人用人的行为即时实行纠正。二是召开学习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实行专题学习,单位领导、人事科及全局干部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例法规,促使他们带头执行、模范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标准、程序和纪律。三是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相关制度,构建科学的干部选任机制,防止干部选任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四是增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深入贯彻落实《**省省管干部任前公示暂行办法》《**省省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办法(试行)》等政策法规,认真受理反映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实行责任追究倒查制度,坚决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树立准确的用人导向。

三、资格条件把关情况

经自查,20xx年以来提拔任职的干部都具备《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在下一级岗位的任职时间、文化水准、接受培训等情况都符合规定;没有破格提拔、超过任职年龄需要留任的干部;没有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提拔干部的情况;没有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的干部。

四、民主推荐情况

始终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环节和依据,并持续完善民主推荐制度,民主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和程序实行。经自查,20xx年以来提拔的领导干部没有个人推荐领导干部人选情况;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符合相关规定;考察人选是在民主推荐基础上由党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不存有不尊重民意或简单以票取人现象。

五、组织考察情况

干部考察上,积极推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等制度。考察前,认真实行考察预告,公布考察对象、拟任职务、考察组成员、联系方式等内容,让群众知情;考察中,扩大考察面,使干部能水准地参与,自主选择。坚持干部考察责任制,按照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干部考察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认真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适时适度地公开,进一步扩大了干部考察工作的公开性。

经自查,20xx年以来干部考察工作坚持按规定程序实行,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范围符合要求;考察中认真调查核实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做到事实清楚;在考察前征求当地党委考察意见。

六、讨论决定任职情况

在讨论决定任职上,严格遵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酝酿,认真研究,集体讨论,投票表决。在提交局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职前,事先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任免事项守则》的各项要求;选拔任用的之外符合“三定”方案相关职务层次、职数、职务名称的规定;需要省厅备案的按程序报批备案;严格按程序实行任前公示;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实行认真调查,没有“带病提拔”现象;严格执行了任职试用期制度。

七、执行纪律规定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记录;认真落实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和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现象的各项措施;认真执行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事项报告制度;没有出现违规用人行为。

八、自身建设情况

建立了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责任制、协调会议制度和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从而推动整治工作的深入扎实展开。坚持干部任用六项原则: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原则,努力推动干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严格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要求,积极做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政务公开等制度,切实增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利的监督。对2008年以来干部任用情况认真实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即时纠正,并即时总结,避免在今后工作中出现同样问题。干部考察文书档案完善。

第4篇:不正之风自查报告

不正之风自查报告范文3篇

不正之风不可助长,必须及早发现及早矫正。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不正之风自查报告范文3篇,希望大家喜欢!

整治不正之风自查报告1: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于学习贯彻省、市严肃换届纪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关组通〔2012〕17号)文件精神,普利乡对开展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学习,广泛宣传。乡党委积极组织和动员领导班子成员、乡干部职工、村干部学习《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中纪委、中组部“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等政策知识,了解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原则和具体要求,号召大家参与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监督工作中。进一步深入学习“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纪律要求,并将纪律要求汇编成册发放到乡干部职工、村干部、群众中进行宣传,同时广泛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用人环境活动的目的和深刻意义,营造“人人监督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人人参与营造风清气正用人环境”的优良氛围,不断提高领导和干部的思想认识,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在群众当中的公信度。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乡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乡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

三、坚持选拔任用程序,强化程序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乡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选拔任用程序,一丝不苟的执行民主推荐、民主评测、民主评议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做到了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

四、根据干部的能力合理调整岗位。干部长期工作在一个部门或一个岗位上,因为工作单一、视野狭窄、经历不足等原因,很大程度限制和影响了他们的成长进步,从而容易导致其产生惰性、疲沓等消极思想,对工作缺乏干劲和激情。因此,乡党委领导对部分干部的岗位进行合理调整,让干部在不同的环境中和岗位上得到锻炼,丰富工作经验,提高能力素质。

五、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我们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要 2 求,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决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努力打造一支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执政能力强的干部队伍,为我乡的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自查报告2:

根据《中共***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黔国土资党组〔20xx〕50号)文件精神,***国土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对我州干部选拔任用等情况进行自检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情况

《干部任用条例》是总结我们党的干部工作几十年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形成的,对于防范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全面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我局采取集中学习、分发资料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中组发(2008)12号)、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组发(2009)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局领导班子带头学、干部职工广泛学、人事干部深入学,取得了明显成效,做到了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人事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干部职工了解《干部任用条例》。

二、贯彻落实情况

我局在整治工作中采取的具体措施,防止用人不正之风:一是对2008年以来全州国土资源系统干部提拔任用情况和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对违反规定选人用人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二是召开学习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进行专题学习,单位领导、人事科及全局干部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例法规,促使他们带头执行、模范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标准、程序和纪律。三是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有关制度,构建科学的干部选任机制,防止干部选任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四是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深入贯彻落实《**省省管干部任前公示暂行办法》《**省省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办法(试行)》等政策法规,认真受理反映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实行责任追究倒查制度,坚决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三、资格条件把关情况

经自查,20xx年以来提拔任职的干部都具备《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在下一级岗位的任职时间、文化程度、接受培训等情况都符合规定;没有破格提拔、超过任职年龄需要留任的干部;没有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提拔干部的情况;没有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的干部。

四、民主推荐情况

始终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环节和依据,并不断完善民主推荐制度,民主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和程序进行。经自查,20xx年以来提拔的领导干部没有个人推荐领导干部人选情况;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符合相关规定;考察人选是在民主推荐基础上由党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不存在不尊重民意或简单以票取人现象。

五、组织考察情况

干部考察上,积极推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等制度。考察前,认真进行考察预告,公布考察对象、拟任职务、考察组成员、联系方式等内容,让群众知情;考察中,扩大考察面,使干部能最大程度地参与,自主选择。坚持干部考察责任制,按照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干部考察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认真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适时适度地公开,进一步扩大了干部考察工作的公开性。

经自查,20xx年以来干部考察工作坚持按规定程序进行,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范围符合要求;考察中认真调查核实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做到事实清楚;在考察前征求当地党委考察意见。

六、讨论决定任职情况

在讨论决定任职上,严格遵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酝酿,认真研究,集体讨论,投票表决。在提交局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职前,事先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任免事项守则》的各项要求;选拔任用的之外符合“三定”方案有关职务层次、职数、职务名称的规定;需要省厅备案的按程序报批备案;严格按程序进行任前公示;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没有“带病提拔”现象;严格执行了任职试用期制度。

七、执行纪律规定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记录;认真落实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和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现象的各项措施;认真执行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没有出现违规用人行为。

八、自身建设情况

建立了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责任制、协调会议制度和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从而推动整治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坚持干部任用六项原则: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原则,努力推进干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严格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要求,积极做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政务公开等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利的监督。对2008年以来干部任用情况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及时总结,避免在今后工作中出现同样问题。干部考察文书档案完善。

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自查报告3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整顿和净化医疗市场秩序,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南委群组发?2014?6号)的有关要求及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治理的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卫生工作实际,在我院开展了树立医疗卫生行业新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院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1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全体人员召开动员会,层层进行动员。

2组织全院人员自查,对照工作自查表,突出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乱收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开单提成,开大处方、滥检查、乱用药和医德医风差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题,进行排查梳理,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记录,及时整改,个人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并签订承诺书,科室做出廉洁从业承诺,医院向社会公开廉洁承诺。

3开展廉政谈话,院长与职工一对一谈,对存在的思想

误区,及时进行教育引导,放下思想包袱,认清问题,纠正错误。

二 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未建立收费问题投诉机制,未公示收费物价管理人员名单。

整改措施:立即建立收费问题投诉机制,成立收费物价管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工作中存在急躁情绪,对病人的咨询回答不够详细,态度不够好。

整改措施:戒骄戒躁,破除骄傲自满情绪,强化忧患意识,近几年来,我院的快速成长是有目共睹的,内部风气很正,外部形象很好,但也有个别同志因此滋长了自满情绪。我们必须看到,我们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因此,我们一定要耐心细致的开展工作,对待群众要热情诚恳。工作不够主动,满足于完成当前的任务,固步自封。整改措施: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克服固步自封、小成即满的思想,积极主动,树立争创一流的精神,提高工作标准。

三 下一步工作

加强学习。开展树立医疗卫生行业新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是提升卫生行业形象,推进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维护人民

群众切身复兴的重要举措,更是体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提高认识,不断学习,全面推动工作开展。

健全完善制度,抓好制度建设,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学习各项制度,经常开展自查自纠,以制度化保证工作规范化。

牢记宗旨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和名利,在工作和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努力做到勤政廉政。注重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工作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增强对群众的感情,始终坚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诚心诚意为群众解难题、做好事、办实事、办成事。对群众投诉咨询的问题,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增强对工作的激情,对承担的工作和上级交办的任务,要时不我待,不折不扣地去完成。

积极进取,不断创新,创优争先,强化服务。增强服务本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争创一流业绩;不断增强创优争先意识,努力提升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水平。

总之,通过这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整顿和净化医疗市场秩序的专项工作,加强了医德医风建设,树立了良好的医德风尚,行业风气明显好转,强化了依法执业意识,规范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做到了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切实减轻了群众医药费用的负担,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使我院服务人民群众的工作态度、工作水平明显提高,下一步我们将会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形成工作的长效机制。

第5篇:不正之风自查报告

不正之风自查报告【推荐】

以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为重点,确保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取得新成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的不正之风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不正之风自查报告范文(一)20xx年卫生院纠风工作在乡党委、乡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乡政府纠风办的具体指导下,按照纠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齐抓共管,狠刹了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大对全院使我乡医疗市场逐步进入规范化轨道。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纠风工作任务,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年工作总结

今年卫生院政治学习内容,始终围绕着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学习,增强了院的全院意识和创新意识。通过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不断改善医疗卫生单位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推进卫生体制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根据卫生行业特点,制定了卫生院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广大卫生医务人员以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卫生系统的主要职责是向患者提供满意的卫生保健服务,高尚的医德医风是每个医务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情操,近几年来,我局通过狠抓医德医风教育,使本系统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卫生系统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把改善服务态度,整顿行业作风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目标。要求系统各单位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工作。

我院始终把纠风工作做为所有工作的基础工作来抓,年初都及时召开纠风工作会议,签定责任书,安排、布置全年的纠风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目标明确、责任到位。认真制定纠风工作计划,及时转发并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始终把纠风工作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去,全面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

召开了“开展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和纠风工作动员会,在全卫生院开展了一场深入持久的求真务实、创新环境、加快发展、致富百姓的学习讨论。并召开了医德医风教育座谈会,使职工交流了思想,进一步提高了认识。通过以上的教育学习,提高了职工的思想认识,改变了职工的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积极性,改变了服务上出现的生、冷、硬等现象。

在开展“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中,针对性地完成了建章立制工作,根据卫生管理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有计划的分期分批修定医院各部门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制定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规范物品采购、使用、折旧、报废等制度,制定和完善了相应的管理规定。沟通医患关系,各临床科室对院病人进行了回访关注,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院科管理、病人满意测评中,进一步加强与病人的沟通与交流。开展护理操作大练兵活动。

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了对狠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的领导;二是结合卫生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意见》;另外,我院还建立了单位对社会、科室对单位、个人对科室“三级”内部承诺体制,层层签订责任目标,人人立下军令状,自上而下形成一个廉政络,营造出一种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氛围;四是在群众用药安全方面,我院提出了“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工作方针。今年我院还开展了文明科室创建活动,效果较好。

二、取得的成效

以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为重点,确保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取得新成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叁家乐县卫生局安排的医疗机构药品联中招标采购,并于XX年6月1日起执行药品中标价格。在此过程中,采购药品占全年销售量的100%,药品价格平均下降了5%。同时,加大了整顿医疗市场秩序和规范医疗服务的力度。对全乡的个体医疗市场进行了规范和整顿。

三、今后的工作计划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有关部门的各项方针、政策,保证政令畅通。进一步加大纠风工作力度,为促进我院经济发展服好务。

二是继续做好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三是抓督办协调,努力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力争取得纠风工作新成效。四十家大努力,发挥党员干部及领导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做到我院今后的工作跟好的局面。

四、存在的不足

一是规章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党性党风党纪的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公仆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意识和为民的意识和自觉性。

不正之风自查报告范文(二)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于学习贯彻省、市严肃换届纪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关组通〔20**〕17号)文件精神,普利乡对开展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学习,广泛宣传。乡党委积极组织和动员领导班子成员、乡干部职工、村干部学习《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中纪委、中组部“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等政策知识,了解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原则和具体要求,号召大家参与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监督工作中。进一步深入学习“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纪律要求,并将纪律要求汇编成册发放到乡干部职工、村干部、群众中进行宣传,同时广泛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用人环境活动的目的和深刻意义,营造“人人监督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人人参与营造风清气正用人环境”的优良氛围,不断提高领导和干部的思想认识,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在群众当中的公信度。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乡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乡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

三、坚持选拔任用程序,强化程序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乡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选拔任用程序,一丝不苟的执行民主推荐、民主评测、民主评议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做到了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

四、根据干部的能力合理调整岗位。干部长期工作在一个部门或一个岗位上,因为工作单一、视野狭窄、经历不足等原因,很大程度限制和影响了他们的成长进步,从而容易导致其产生惰性、疲沓等消极思想,对工作缺乏干劲和激情。因此,乡党委领导对部分干部的岗位进行合理调整,让干部在不同的环境中和岗位上得到锻炼,丰富工作经验,提高能力素质。

五、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我们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决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努力打造一支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执政能力强的干部队伍,为我乡的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不正之风自查报告范文(三)根据《中共***国土厅党组关于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黔国土资党组〔20xx〕50号)文件精神,***国土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对我州干部选拔任用等情况进行自检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情况

《干部任用条例》是总结我们党的干部工作几十年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形成的,对于防范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全面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我局采取集中学习、分发资料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中组发(XX)12号)、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组发(XX)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局领导班子带头学、干部职工广泛学、人事干部深入学,取得了明显成效,做到了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人事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干部职工了解《干部任用条例》。

二、贯彻落实情况

我局在整治工作中采取的具体措施,防止用人不正之风:一是对XX年以来全州国土系统干部提拔任用情况和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对违反规定选人用人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二是召开学习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进行专题学习,单位领导、人事科及全局干部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例法规,促使他们带头执行、模范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标准、程序和纪律。三是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有关制度,构建科学的干部选任机制,防止干部选任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四是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深入贯彻落实《**省省管干部任前公示暂行办法》《**省省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办法(试行)》等政策法规,认真受理反映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实行责任追究倒查制度,坚决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三、资格条件把关情况

经自查,20xx年以来提拔任职的干部都具备《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在下一级岗位的任职时间、文化程度、接受培训等情况都符合规定;没有破格提拔、超过任职年龄需要留任的干部;没有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提拔干部的情况;没有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的干部。

四、民主推荐情况

始终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环节和依据,并不断完善民主推荐制度,民主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和程序进行。经自查,20xx年以来提拔的领导干部没有个人推荐领导干部人选情况;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符合相关规定;考察人选是在民主推荐基础上由党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不存在不尊重民意或简单以票取人现象。

五、组织考察情况

干部考察上,积极推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等制度。考察前,认真进行考察预告,公布考察对象、拟任职务、考察组成员、联系方式等内容,让群众知情;考察中,扩大考察面,使干部能最大程度地参与,自主选择。坚持干部考察责任制,按照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干部考察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认真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适时适度地公开,进一步扩大了干部考察工作的公开性。

经自查,20xx年以来干部考察工作坚持按规定程序进行,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范围符合要求;考察中认真调查核实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做到事实清楚;在考察前征求当地党委考察意见。

六、讨论决定任职情况

在讨论决定任职上,严格遵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酝酿,认真研究,集体讨论,投票表决。在提交局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职前,事先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任免事项守则》的各项要求;选拔任用的之外符合“三定”方案有关职务层次、职数、职务名称的规定;需要省厅备案的按程序报批备案;严格按程序进行任前公示;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没有“带病提拔”现象;严格执行了任职试用期制度。

七、执行纪律规定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记录;认真落实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和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现象的各项措施;认真执行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没有出现违规用人行为。

八、自身建设情况

建立了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责任制、协调会议制度和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从而推动整治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坚持干部任用六项原则: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原则,努力推进干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严格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要求,积极做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政务公开等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利的监督。对XX年以来干部任用情况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及时总结,避免在今后工作中出现同样问题。干部考察文书档案完善。

第6篇: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建议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历来是我们党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这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是对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目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是干部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必须坚持预防、监督、查处并举的方针,用最有力的措施加以整治。

一、整治用人不正之风,要强化学习教育。《干部任用条例》明确规定了干部选任的基本原则、程序、方法,对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作了严密的规定,对防止和纠正用人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因此各级组织部门,特别是各单位的“一把手”,不仅要深入学习和研究《干部任用条例》科学、全面、准确地理解其精神实质,还要准确全面掌握《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实施细则中的原则性规定,打牢政策理论基础,用《干部任用条例》要求约束选人用人行为,自觉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纪律。要通过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用人主体的政治观念、组织观念和法纪观念,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严谨规范、公道正派,自觉地接受组织、群众的监督,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近日,中央办公厅和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我区为了使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当做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四项监督制度”贯彻落实。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要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是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治本之策。当前,选人用人上存在的许多问题,都与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机制不够健全有关。近年来,党中央先后下发了《干部任用条例》、《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四项监督制度”等,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加大调研力度,切实找准组织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通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结合我区实际,着眼于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创造性地加以贯彻落实。

三、整治用人不正之风,要扩大选任工作中的民主。要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基础和关键环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凡是没有经过民主推荐或在民主推荐中多数群众不拥护的干部一律不列为考察对象、不研究、不上会,不能用民主测评和推荐后备干部等方式代替民主推荐。民主推荐要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等规定合理确定推荐对象范围和任职资格条件,坚持走群众路线,不先定调子、不先划框框,不搞变通,不走形式。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完善干部考核考察评价体系,使考察工作实现常态化、动态化;要将任前集中考察与届中届末考察、平常考察、年度考核和重点工作考核等结合起来,注重考察干部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时的表现,防止考察失真失实。不断扩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选拔干部占同期任用干部的比例,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

四、整治用人不正之风,要拓宽监督渠道。监督是防范问题、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的有效途径。目前,选人用人方面是有监督机制的,但是实际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存在“上级监督下级太远,同级监督同级太软,下级监督上级太难”的现象。应探索建立较有权威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构,并逐步落实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派人参加下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制度,同时,定期对下一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整治用人不正之风,要严格责任追究。严明的组织纪律和严厉的责任追究是确保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保障。出现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既有用人主体上的原因,又与个别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受利益驱动参与跑官要官不无关系。因此,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必须做到双管齐下,一方面要加强用人主体的自身建设,增强法纪意识,提高识人用人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大惩戒力度,对引发用人不正之风行为发生的双方都要实行严厉的责任追究,保证选人用人行为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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