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自查报告(精选8篇)_社会保险基金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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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篇1:社会保障基金自查情况汇报

乾安县人民政府关于

社会保障基金自查情况的报告

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

自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通知》下发以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责成由县监察局牵头,组织财政局、劳动、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对全县医保、低保、医疗救助资金及信息网络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社会保障基金运行情况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对其实行高位操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监管体制与机制的建立,全力确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几年来,我县未发生一起挤占、挪用社会保障资金现象。2009年,我县被民政厅评为“全省社会救助先进单位”、“全省低保工作先进单位” 我县低保工作经验做法在全省做经验交流,被省劳动厅评为“医疗保险先进单位”。

(一)医保基金运行情况:截止6月末,我县城镇职工参保人数为35350人,基金收入为2240万元,支出 472万元,累计结余

结1520万元;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为60023人,基金收入9.2万元,支出11.9万元,累计结余708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为2377人,基金收入 44万元,支出10.8万元,累计结余81万元;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 12672人,基金收入39万元,支出3.3万元,累计结余67万元。

(二)低保资金运行情况:截止6月末,我县共有城乡低保户11535户24875人,共发低保金1921.6万元,其中城镇低保户6822户15111人,保障标准为城镇每人每月平均170.5元,月发低保金257.6万元;农村低保户4713户9764人,保障标准农村每人每年平均764.8元,季发低保金186.963万元。2010年上半年,省里共拨城乡低保金和各项补助资金共2729万元,支出1921.6万元,其中,城市低保拨入2254万元,支出1538.9万元;农村低保拨入475万元,支出382.7万元。

(三)医疗救助资金运行情况:我县于2009年全部启动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分别以住院救助、门诊救助、日常救助和临时救助四种形式进行救助,2009年度城乡医疗救助1088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81.7421万元。其中:住院救助311人,支出救助资金51.7021万元;日常救助742人,支出救助资金21.98万元;临时救助35人,支出救助资金8.06万元。结余347.2579万元。2010年上半年医疗救助135人,支出救助资金24.011万元。其中:住院救助115人,支出救助资金19.723万元;临时救助20人,支出救助资金4.288万元。结余102.989万元。

(四)医保基金、低保基金信息网络建设情况:一是低保网络全面建成。共投入20 万元,为全县12个乡镇和8个社区配备 了20台电脑,并配备了专职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实现了省民政厅要求的城市低保“五级”联网,农村低保“四级”联网的要求;二是医保网络全部建成。为了使医疗保险管理更规范化、程序化,从2003年至2010年先后由政府投资60多万元进行网络建设与完善,与县内5家定点医疗机构,19家定点零售药店建立了网络管理系统,极大方便了参保人员就医购药。

通过自查,我县医保、低保和社会救助资金按照各项基金管理要求,全部实现了专款专用、专户专储,在资金拨付环节,基本做到了及时足额,没有挤占、挪用和滞留等现象发生;在发放环节,基本做到了按照程序和政策规范发放,没有虚报、冒领、套取以及贪污、侵占等违法违纪现象;在政策执行上,基本做到了规范严格,没有发现违反规定执行政策情况;在监管环节上,基本做到了职责明确,监督检查到位,确保了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二、主要做法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我县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基本形成了“政府监管、部门操作、群众监督”的职责明确而又相互协作、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保证了基金的安全规范运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基金监管工作体系。近几年,县政府始终把加强各项基金监督管理工作作为事关社会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都召开县委常委会和

政府常务会就各项基金监管、经费保障等各方面进行专题研究,在基金管理上做到了要人给、要钱给钱、要政策给

政策。为实现基金监督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在明确提出资金管理零违规目标的同时,下大力气加强基金监管体系建设,建立起了一套完善的组织机构,在县级形成了四个层面的监督体系:一是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县监察、民政、财政、劳动保障、审计等部门组成的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履行决策、协调和监督职能,为更好的开展各项基金监管提供了工作平台。二是在机构编制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想方设法充实劳动保障、民政和财政部门基金监督人员,形成了横向相关部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监管体系。三是适应基金监督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各部门均设立了内部稽查部门,积极履行内部控制职责。四是各部门均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监督员,定期对本部门资金监管进行检查。各监督机构通过定期沟通联系,及时分析基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研究管好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办法和措施,形成了社保机构内部监管制约机制,从而为保障社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健全制度,强化措施,确保基金监管工作不留死角。在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各项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我县就低保资金、医保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乾安县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乾安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乾安

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近20个文件,规范了业务流程,强化了权力制

约和责任追究,提高了数据信息质量,使基金管理使用做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把这些制度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在具体工作中突出抓好了两个方面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是加强对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从基金管理的源头抓起,大力加强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规范各项业务流程,有效防范和杜绝经办机构内部管理漏洞。县监察、审计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到各经办机构,查看制度建设和实际操作情况,从规范基金运作行为入手,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及时制止和纠正基金管理、运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保证各项社会保险工作的健康运行;二是加强专项监督检查。近年来,审计、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相继展开审计和专项检查工作。同时,还利用专项检查的机会,大力宣传基金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管理者自觉遵纪守法的法律意识。通过督促整改,使问题、隐患在规定时限内得到纠正。

(三)严格管理,防范流失,努力确保基金安全。重点解决好两个方面问题:一是明确了各项基金管理程序。各业务经办机构内部均建立了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制度及管理措施,明确各项基金管理的程序,包括基金预、决算制度,基金收入会计核算制度,个人帐户记录制度,与财政、地税部门定期对帐制度,基金支出审核程序等,做到了基金收支规范化、程序化。同时,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使 篇2: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自查

我县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自查自纠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我县积极落实,明确文件要求,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自查自纠。

一是明确检查对象和内容。对2013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财务、审批评审和经办服务管理以及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是明确责任科室。社保涉及的养老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科、基金管理科等科室,要求各科室仔细对照检查内容逐条自查。

三是形成自查自纠报告。要求各科室对相关的内容形成自查报告,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说明。

篇3:社保局养老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精选范文:社保局养老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共2篇)**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渝人社保基治办发〔2009〕2号文件的精神,按照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紧急召开基金专项治理会议的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基金专项治理自查工作,安排落实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现将养老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养老保险业务内部控制情况

2009

年3月,我局制定了养老保险业务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对内部控制过程中的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的管理与监督内容分别做出了具体规定,共七章四十五条。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待遇审核、基金财务管理、数据信息管理与维护、稽核监督等部门的重点业务岗位不得使用非在编聘用人员。对缴费核定、待遇审核、稽核监督等工作岗位应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二)建立了工作考核制度、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三)业务部门严格审查参保申请人的进入资格,应按规定的标准核定参保单位或个人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制定并向有关部门提交征收计划,并对参保单位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台帐管理。

(四)对参保单位或个人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缴费月数、参保时间、参工时间等涉及退休待遇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维护业务,应由业务部门会同稽核部门(或岗位)对相关维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并由社保局分管领导审核,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按规定程序进行修改。

(五)各财务人员应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基金财务制度、基金会计制度和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财务科建立基金支付审核权限和程序办理。对于大额异常资金的支付和涉及基金管理的重要事项,必须有相关部门或岗位人员会签和明确的文字记录或报告,主要负责人应有明确的审批意见。

(七)业务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登录密码的保管和使用,对因保管不当遗失、泄露登陆密码的,应对造成的使用后果

承担直接责任。

(八)加强对信息数据的管理和维护。制定并实施数据库备份方案,建立异地备份制度,硬件备源应急系统,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数据安全。

(九)建立健全档案资料保管和借阅制度,档案资料指定专职人员保管,并制定查、借阅办法。

二、基本养老保险稽核工作情况

三、我县退休人员及退休审批情况

截止2008年末,我县企业退休人数**人,当期新增x人(其中正常退休x人,特殊工种退休x人,病退休x人,军退x人),月增加基本养老金金额xx元;当期减少**人,全年共支付基本养老金金额xx万元。参保人员办理退休应由本人填写书面申请、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明、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同时由相关单位或个人填写《xx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申报表》,将职工个人档案及其有关资料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报送社会保险局,再由社会保险局退管科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抽审后,上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审批合格后,由社会保险局负责通知相关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四、退休人员资格核查情况

五、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划转、代发情况

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近两年来,我局加强了与财政、地税、银行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使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与代发工作更为方便和准确。在征收方面,由我们协助地税部门征收以及邮局代收,邮局代收个人养老保险费每月定时划转到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专户(xx分户)。在支付方面,每月待养老金从财政专户拨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户后,再由我局向邮政局提供相应的资金和发放数据盘,邮局于每月26日前将退休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的存折里。

六、两次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纠正情况。

七、今后工作打算

我们全局工作人员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做好这次迎检工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广泛宣传养老保险知识,加大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清欠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要使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并渗透到日常的每一项工作当中;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专户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专帐核算,专人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总之,我局将会在市社保局的指导和县劳动保障局的领导下,在财政、地税等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和配合下,振奋精神 [社保局养老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共2篇)]篇1: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自检自查工作总结

镇康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自检自查工作总结

根据临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财政局、临沧市监察局、临沧市政府纠风办、临沧市审计局等八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临沧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劳社发?2008?17号)要求,我县认真组织开展了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自检自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及自检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和取得成效,我县及时成立了由

县人民政府办分管联系工作的副主任任组长,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人行、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县卫生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由社保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业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具体负责全县的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了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提供了保障,确保了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切实开展自检自查。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镇康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镇政劳社字[2008]108号),先后两次召开了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和要求。同时按照实施意见,认真对各阶段的工作进行了细化,保证了此项专项治理工作有序的进行。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各部门的工作状况,建立健全了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制度、定期召开工作组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制度,切实加强了对工作的督促和落实。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均依法核定缴费基数,没有违反政策规定少核或漏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时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严格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没有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情况发生。也

没有自行制定优惠政策。更没有发生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的情况。

2、五险基金均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没有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经自查,没有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情况发生。也没有采取欺诈手段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现象。

3、五险基金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传递票据、划拨基金和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的行为和会计核算标准严格按会计法执行。2007年以前的检查、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个人账户按规定记录,-1-基金也严格按 规定管理。

4、五险基金按规定存储结余,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

(二)地方税务部门

1、对当期社会保险费征收数的征收情况进行检查。以社保经办部门提供的应征及欠费清册为依据,对征收分局的票款结报、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征收分局在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工作过程中,能及时准确的把社会保险费纳入专户,并且在自查过程中没有发现“过渡户”、违规减征、缓征、免征等社会保险费的征收问题。

2、工作小组对管理分局进行检查,首先是检查税收管理员对社会保险费缴费户的管理情况、管户的基础资料按要求建立“一户

二档式”管理。其次是检查分局对《云南省社会保险费缴条例》的执行情况,管理分局能认真落实好滞纳金加收制度,按月对欠费进行催缴,及时把相关信息传递至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缴费人的纳费意识,使缴费人按时向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3、对2008年度填开的所有社会保险费的完费征、缴款书进行申报金额、申报费率的复核,征收人员按规定做好上解销号以及费款的结报工作,没有发现违法犯罪行为。

4、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社会保险费年终清算报表中反映的历年欠费不一至的问题进行整改,并积极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沟通,以社保经办单位提供的欠费数为依据,做好欠费的对帐工作,力争欠费数据准确无误,使社会保险费历年欠费在年终清算报表中能正确反映。

(三)县财政部门

1、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核算的社会保险缴费及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都及时入账,不出现不按规定入账和隐瞒、转移收入问题。

2、社会保险基金专户的开设是通过镇康县人民银行批准开设的,账户结余资金不出现调动。

3、财政专户存款结余只有经经办机构认可后转入定期存单定存,没有违规投资情况。

4、专户资金严格按指定账户划拨资金。

5、财政专户以《财务管理制度》、《基金管理办法》管理,账务

规范。

6、“在2007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我县2006年在年底有部份收入未纳入当年基金收入,审计检查后作了相应的处罚,并已整改。

(四)银行部门-2-

1、辖内各金融机构能按规定传递票据,及时划转资金,未发现违反支付结算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行为。

2、辖内各金融机构能认真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对养老保险基金活期存款实行优惠利率的通知》(银发[1997]567号)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文件中规

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计付利息。2008年以后,未发现少计、漏计、漏付基金利息的情况。

3、辖内承担受托发放离退休费用及失业保险金的金融机构能及时将应支付款项分配计入个人帐户,未发现截留、隐瞒、转移、贪污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况。

由于县政府领导重视,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推进了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经办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方便群众领取,防止欺诈骗保;规范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投资运营安全,实现保值增值;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有力,切实维护了群众根本利益。

三、专项治理成效。(一)2008年劳动保障部门对全县101户参保单位前一年的社会保险的申报缴费基数进行了实地核查,发现部分参保单位存在着少报、漏报缴费基数情况,查处外贸公司等4个单位少缴基本医疗保险费3342.14元,失业保险费1169.94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下发《整改补缴通知书》责令整改,并在2008年12月25日前已全部完成清收。同时为了规范征缴行为,行文下发了《镇康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09年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工作的通知》(镇政劳社字

[2008]109号)进一步明确各险种申报缴费的工资基数。

(二)2006审计部门通过对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进行审计,发现2005年度的社会保险金收入存在跨年度入帐,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财政部门及时做了整改,并于2006年一季度中的记帐凭证2006年1月1日1、2、3、4号和2006年3月29日5号入帐进行处理。对所作的罚金已按规定上缴市级。

(三)检查发现,1999年至2007年,社保基金专户开户行县农业支行未能认真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对养老保险基金活期存款实行优惠利率的通知》(银发[1997]567号)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文件中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计付利息,少计基金利息492021.22元,于2007年8月10日督促中国农业银行镇康县支行将少计的全部基金利率计入镇康县社保基金专户。

(四)2007年审计部门查出镇康县烟草公司因少报养老保险申

报基数。少缴养老保险费267802.08元,少缴工伤保险费9564.36元,-3-

少缴生育保险费9564.36元,少缴失业保险费8852.04元,少缴医疗保险费17261.80元。查出镇康县人寿保险公司因少报养老保险申报基数。少缴养老保险费24189.96元,少缴工伤保险费673.44元,少缴生育保险费673.44元,少缴失业保险费432.00元。少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已于2008年7月补缴到位。

(五)采取细查严处和边查边改相结合,各参保单位执行政策法规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在严肃查处相关问题的同时,有效地促进了政策法规执行的规范,从而达到了标本兼治的良好效果。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意见。

(一)失业保险欠费

依然严重。截止2008年底累计欠费4844015.30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县财政困难,事业单位应缴部分未能足额安排,目前专项治理检查小组已向县人民政府作专题书面报告,请求将历年欠费纳入年度预算逐年消化。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偏低。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05年市政府批复为

4.5%以来,依据我县医疗保险运行和财力状况,在基本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前提下,单位缴费比例一直没有上调。

(三)无主体企业的欠费无法清欠。我县已按要求完成了对破厂、倒闭、关停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情况的清理检查,共清理出18户

企业。经过清理核实,欠缴各种保险2535591.13元。其中养老保险欠2446398.02元;失业保险欠费17160.20元;工伤保险欠费43212.01元;生育保险欠费28820.90元。由于这些欠费单位主体已不存在,清欠无法落实。

在今后的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中,我们将正视存在问题,增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社保局养老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共2篇)]切实分析和研究破解具体问题的办法措施,强化监督,加强管理,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及专项资金的监督制约机制,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4-篇2: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安全专项检查的自查报告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安全专项检查的自查报告

xx市社会保险局: 根据《xxx社会保险局关于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渝社险发?2011?51)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进行了严格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基金管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今年是“资金监管强化年”,人社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专门针对基金专项管理印发了《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四项资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xxx?2011?97号)和《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基金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x发?2011?32号)文件,对基金安全问题作了专门部署。此外,我局也成立了“基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xxx任组长,副局长xxx、xxx分别任副组长,社保局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在全局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为落实资金监管强化年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注重基金收支安全,取消现金收支方式

在养老保险征收方面,参保单位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通

第2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自查

我县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自查自纠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我县积极落实,明确文件要求,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自查自纠。

一是明确检查对象和内容。对2013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财务、审批评审和经办服务管理以及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是明确责任科室。社保涉及的养老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科、基金管理科等科室,要求各科室仔细对照检查内容逐条自查。

三是形成自查自纠报告。要求各科室对相关的内容形成自查报告,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说明。

第3篇:社会保险基金自查情况总结

按照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黑劳社发〔2008〕50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根据黑龙江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部署以及上级社保局的指示,现将**农场社会保险基金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农场位于小兴安岭南麓,现有耕地24万亩,总数人口7000人,职工总数2116人,参保职工1922人,离退休人员476人。社保分局共有工作人员5人,负责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大额医疗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总局、分局社保局当年下达社会保险基金收缴计划及操作规程中的工作目标,为实现“两个确保”,以抓收缴、保发放、强内控、重服务为重点。几年来,**社保分局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和农场的支持下,经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每年都能全额完成总局、分局下达的企业及个人社会保险基金收缴计划;超额完成扩面任务;真正实现了医药费支付、离退休费等发放不欠一天,不差一人,不欠一分的工作目标。

二、自查自纠情况

**社保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大额医疗保险基金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通过自查没有发现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等违规问题。

(一)、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时征缴,缴费基数完全按照农垦总局的规定执行;每天做到收入及时入账,业务收缴与财务收缴必须一致;认真执行程序中规定的征缴政策,在各种审批、发放和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足额收缴。

(二)、认真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离退休费发放、医药费报销等严格按规定的标准执行;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加强管理,保障职工群众利益不受损失;及时结算医疗费用;没有截留、挤占、欺诈、套取、骗取等社保基金问题。

(三)、按照规定开设银行账户、认真进行资金和会计核算,经常与银行开户的各项基金进行核对,核对结果社保与银行数据一致,这样即起到了相互监督又相互制约的作用,认真进行个人账户的分配,个人账户记录准确、及时、完整,做到不差一分。

(四)、每天收到的社保基金都能按规定送存银行,保障基金安全,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按照程序进行操作,没有用社保基金进行违规及投资等现象,没有历史遗留的挤占、挪用基金,按照上级社保对基金管理的要求,各项基金实行专户管理,没有相互之间进行串户、挪用现象,并对各项社保基金、基金收入、支出和专户进行详细的检查,各项基金统计报表和财务决算完全一致,增强社保基金安全意识。

三、下部工作打算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社会保险基金是关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民心工程,是减轻家庭及子女的负担、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更好的维护基金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完善基金管理监督政策,规范基础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二)、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总局、分局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操作规程,促进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更好的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规范内部管理,防止欺诈骗保,严禁挤占挪用,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要常抓不懈。

(三)、严格管理职能,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要在上级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和社区党委的领导下,全面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缴计划和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足额收缴和各项待遇的支付。严格操作规程,内部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建立健全基金安全长效机制,提高职工参保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社保局

2009年4月28日

第4篇:市社会保险基金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督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号)要求,连日来,由我局牵头,联合财政局、审计局和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等部门,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

本情况我局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支付的单位共有×个,即市就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和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目前,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工伤保险参保×人,生育保险参保×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人,参加失业保险×人,参加生育保险×人,参加工伤保险×人。医疗保险参保×人(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参保率为×%)。今年上半年,共征缴社会保险费×万元(其中,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万元、工伤保险费×万元、生育保险费×万元、失业保险费×万元,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万元、工伤保险费×万元、生育保险费×万元、失业保险费×万元,征缴医疗保险费×万元),支付各项社会保险金×万元(其中,支付企业养老保险金×万元、工伤保险金×万元、生育保险金×万元、失业保险金×万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万元、失业保险金×万元、生育保险金×万元、工伤保险金×万元,支付医疗保险金×万元)。2011年,有×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含低保、五保×人),参合率为农村常住人口的×.×%。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万元,已有×人次住院就医,支付住院医疗费补助×万元,人均补助×元。

二、自查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基金安全关乎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也事关党和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我局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基金自查整改工作,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会上,主要领导向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科长会议传达了《通知》精神,并将任务逐一分解,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同时,成立社会保险基金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经办机构负责人和相关科室科长为成员。根据《通知》要求,各经办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自查计划和整改方案,重点围绕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支付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一是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为规范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各经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进一步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对征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均单独核算,分开管理,专款专用,没有社会保险基金之间相互串用问题。在银行建立社会保险资金财政专户,各经办机构征缴的社会保险基金全部存入财政专户,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挪用问题。设立财务管理机构,配备具有专业技术水平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加强财务管理,做到日清月结。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做到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报表编报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手续齐备。努力做好社保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二是建立内部监督制度。各经办机构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防止出现纰漏。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建立层层报批制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在基金征缴和支付方面建立了部门间相互监督机制,征缴科与基金科每天核对应收款项与开出的票据,保证了票款账相符,并建立了领取、收回签章负责制。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制定了计算机收缴管理制度、基金上缴制度、审核认定发放制度,银行进账单全部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三是建立基金及时上解制度。各经办机构社保基金收入及

第5篇:某市社会保险基金自查报告

2011年某市社会保险基金自查报告

审计组:

根据迪庆州民政局转发的《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审计迪庆州社会保障资金的通知》(云审经通[2012]11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落实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情况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我县自2000年开始,全面启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经长期的努力和实践,城市居民低保工作有了较大发展,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形成了较完备的管理工作机制,保障标准逐年提高,月保障标准从180元提高到了279元。保障对象由原来的主要保障城市“三无”对象,扩展到符合条件的的所有非农业户口居民,覆盖下岗、失业等所有低收入家庭。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007年起,我县全面启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将原来的农村特困救助整体过渡到新的农村低保救助,按照低标准、广覆盖的原则,保障人数从2007年的42805人增加到2011年的50005人,基本建立起一张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网络。

(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城乡医疗救助是社会救助工作的一项重要的辅助政策,是有效降低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措施。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我县逐步修订和完善了《维西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按照“扶贫帮困、分类施救”的指导思想,将城乡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作为救助的重点,逐步实现了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保”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对接,三种对象负担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金全部由民政支付。

(三)农村五保供养。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相关规定,我县五保供养主要采取以集体供养为主,国家给予适当补助的方式,使他们的生活基本上得到保障。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目前标准为287元/月;散居五保供养标准提升至现在的1440元/年,全部实行银行打卡社会化发放,所有五保对象都纳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额补助。

(四)自然灾害救助。

我县救灾救济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和临时生活救助;

把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与低保制度、五保制度衔接起来,把受灾困难群众的冬春生活安排与元旦、春节期间的走访慰问结合起来。恢复重建工作,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采取自建为主,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区分受灾群众的具体情况,给予分类救助并逐步与防灾减灾工作相衔接。

1、广泛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我县地处高寒贫困山区,干旱、洪涝、冰雹、霜冻雪灾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连年不断,民房火灾时有发生。每逢灾害发生后,民政部门及时深入灾区第一线开展抢险救灾、查灾核报,并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的大力配合下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及时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社会力量募捐救助活动,多渠道、多形式解决灾民的吃、穿、住、医困难,确保了灾民的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

2、完善住房救助制度,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有效开展。

(1)实施住房救助制度。减免农业税以来,我局累计对全县农户住房实行统保,每户保额为:一类区5000元;二类区4000元;三类区3000元。在保障险期限内,民房因灾造成毁损或局部毁损的,保险公司均按约定给予了赔偿。

(2)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十一五”期间,我县因雪灾、火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倒房的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任务繁重。其中较为严重的有叶枝镇瓦口村民小组山休滑坡、白济汛乡永安村洛佐洛民房火灾、叶枝新化特大民房火灾和攀天阁乡工农村泥石流等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我局在灾后及时下达了民房恢复重建资金,帮助灾民重建家园,社会反响良好。

二、社会保障资金收支情况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收支情况分别为:2005年收入116万元,支出125.6788万元;2006年收入151万元,支出160.1002万元;2007年收入2397920元,支出2665696元;2008年收入4177000元,支出3784406元;2009年收入6207850元,支出5215267元;2010年收入5914000元,支出5919926元;2011年收入7455800元,支出1256788元。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收支情况分别为:

2008年收入21194700元,支出20438960元;2009年收入40916642元,支出32505720元;2010年收入39085550元,支出39849150元;2011年收入58503000元,支出50069470元;

(三)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收支情况分别为:2005年收入2878000元,支出1656113元;2006年收入2073000元,支出1678252.91元;2007年收入1370000元,支出3290905.49元;2008年收入8290000元,支出5473309.67元;2009年收入4700000元,支出4888928.60元;2010年收入10181184.20元,支出8905387.89元;2011年收入4200000元,支出5120100元。

(四)农村医疗救助资金收支情况分别为:2005年收入35万元,支出

8.33万元;2006年支出24100元;2007年收入100万元,支出372872.34元;2008年收入1540000元,支出489893.90元;2009年收入743万元,支出1554593.63元;2010年收入4794500元,支出9779446.22元;2011年收入6729900元,支出4624231.7元。

(五)城市医疗救助资金收支情况分别为: 2007年收入8.5万元,支出11300元;2008年收入59.9万元,支出44300元;2009年收入54万元,支出88900元;2010年收入495600元,支出949110元;2011年收入650300元,支出47900元。

(六)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收支情况分别为:2005年收入467280元;2006年支出470503.56元;2007年收入元,支出元;2008年收入元,支出元;2009年收入1952640元,支出

1952640元;2010年收入2047830元,支出2047830元;2011年收入2359880元,支出1982720元。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第6篇:医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

医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

首先我代表人民医院全体员工,热烈欢迎市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来我院调研指导工作,下面我就我院基本情况及社保基金管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院基本情况

人民医院地处城关镇南关路,占地面积23272平方米,建筑面积16833平方米。始建于1941年,重建于1950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康复、保健为一体的二级甲等医院,担负着全县及毗邻县13万人的医疗保健服务。编制床位280张,实际开放床位411张。开设临床科室14个,医技科室7个,行政管理科室9个。拥有ct、dr、holter、腹腔镜、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彩超等各种设备200多台。全院共有职工35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56名,占72%,高级职称人员35名,中级职称人员62名,初级人员159名。年门诊量20多万人次,住院病人1.2万余人。2014年业务收入5453万元,较上年度增长17.5%,药品收入2060万余元,药占比37.8%。各项管理指标和经营指标均稳步提升。

二、2014年度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我院为职工全部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同时根据《县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减轻职工患病住院或遭遇意外伤害后导致的过重经济负担,我院为工会会员参加了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住院+意外),按照95元/人/年标准,共缴纳保险费1.976万元。

-1-三、2014年医保合疗工作开展情况

(一)报账情况

1.2014年合疗报账8197人次,报销金额1200万元。次均费用2627元,报销比例57%,人均住院天数9.6天。

2.2014年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报账770人次,住院总费用253万元,医保基金支付161万元;城镇居民住院医保报账539人次,住院总费用144万元,医保基金支付74万元。

3.农免项目报账831人次,报账金额63万元。其中阴式产575人次,报账金额31万元;剖宫产256人次,报账金额32万元。

4.民政救助2301人次,救助金额117万元。

(二)主要措施

1.医院专门成立了医保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医保协议制订了“医保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定期考核并与业务人员绩效工资挂勾兑现。

2.医保合疗实现了信息化结算,并进行了系统升级,缩短了住院患者报账等候时间,工作效率大幅提升。

3.加强政策培训,规范医疗行为。组织相关人员经常进行医保合疗政策规定及业务培训;制定了“医保病人就诊流程示意图”和“医保患者就诊须知”;将合疗医保科与出入院办理处合署办公,极大地方便了住院患者就医报销。

4.公示服务项目,提高患者知晓率。在门诊楼悬挂定点医疗机构标志牌;在门诊大厅公示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药品价格;开通了住院费用查询系统,方便病人随时查询;每天为住院病人打印一日清单,做到明明白白看病,放放心心用药;设置了医保患者投诉箱;增加了导医服务,对有关医保规定、政策给予宣传和耐心解答;利用专栏对医保、合疗政策进行宣传,对住-2-院患者合疗报销情况进行公示。

5.以病人为中心,做好医保合疗诊疗服务。我院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坚持把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放在第一位。不断优化各种服务流程,为患者提供清洁、温馨、舒适、良好的就诊环境和人性化服务。对医保和合疗病人实行一站式报销服务。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做到不拒收危重病人和放宽标准收治轻病人及故意拖延住院时间。对患者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因病施治,按标准收费,绝不增加患者和医保资金负担。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1.医保市级统筹,实行市县二甲医院相同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且三甲医院与二甲医院住院起付线与报销比例相差很小,造成县内医保病人大量流向县外、市及以上医院,致使医保基金支出增大,浪费严重。建议实行市县二甲医院住院不同的起付线标准,并提高三甲医院起付线标准,降低报销比例,控制病人外留,减少医保基金支出。

2.医保市级统筹,政策制定上县级二甲医院与市级二甲医院住院治疗定额标准过于悬殊,不利于县级医院发展。建议提高县级医院定额标准。

3.慢性病、大病医疗救助等业务,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报销程序复杂,审核严格,政策制定报销比例偏低,群众意见较大。建议应由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承办。

过去的一年,我们虽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认真学习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提高医疗水平,降低收费标准,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温馨的服务。

第7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近几年,社保基金违法、违规运用造成巨大损失的事件频发,其中以上海社保弊案和广州社保基金挪用案最为“著名”。一系列社保弊案不仅发生在内地欠发达地区,而且发生在上海这类公认的管理水平较高、社保基金较为充裕的大都市,这折射出社保基金监管之忧。

我国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上还存在着许多隐患:

一是对社会保障基金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许多地方政府将其视作地方性资金,进行基金挪用和违规投资。这是因为部分领导认为社保基金作用不大,就拿养老保险基金来说吧,许多领导都认为这是很多年之后的事情,现在挪用到以后填补就可以了,这种观点就是大错特错了,由于资本市场的不完善,投资必会有风险,到时候挪用社保基金就回不来了。上海社保基金案就是血淋淋的例子。

二是社保法律不够完善。虽然《社会保险法》已经出台实施,但仔细研读就会发现,这部法律多少有点模棱两可,许多概念、责任不够明确,许多需要地方政府地方处理。

三是监管体系不健全。我国的社保监管体系有点自己监管自己的味道。缺乏公正、透明。并且专业人员缺乏。全国专职从事社保监管工作的有100人左右,全国只有11个省市设有专门的监督处,多数都是与其他处室合设。

我国的社保基金监管还有许多其他问题。为了避免再发生重大案件,我国需要对社保基金进行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监督。

首先是要提高全民对社会保险基金的重视程度。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生命线,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维护职工合法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要充分认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搞好社保资金监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们民众要发挥自己的权利,加强对基金应用的监督,毕竟这是一笔相当重要的资金。其次是国家要设立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监管机构。这个机构拥有较大权力,对基金管理部门进行不定期的监督,确保基金增值与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基金日常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同时,其他部门也要发挥作用。对社保基金运营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财政部门的监督主要通过对财政专户的管理来进行,对社保基金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计监督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争取做到全方位的监督。

还有就是社保基金进入市场要更加认真管理。中国的资本市场不够完善,投资运营存在较大风险。在基金保值增值的前提下,首先要确保基金的安全。

第8篇: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工作自查报告

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工作

实行目标管理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工作,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的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依据省社保局《关于对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通知》精神及市社保中心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区财务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我处基金财务工作由一把手分管,所有保险基金收支实行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工作,切实加强基金管理。在近年的审计中,没有明显的问题出现。

二、配备专门人员做好财务基础工作

我处按照业务需要设置财务人员四人,配备的财务人员具有从业资格证。财务部门职责明确,参与单位重大经济活动的研究和决策,建立有基金财务工作的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每年定期培训财务人员,同时保持会计人员相对稳定,各基金会计工作有序进行。

我处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社会保险基金分别按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等设置会计账薄,单独核算。基金的收支管理采用专门的财务软件,没有手工记账情况,基金报表的编制和汇总全部采用计算机操作,及时按要求上报各类报表。各年度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报告、财务计划、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定期整理、立卷、归档、销毁,并有专门人员管理。各险种基金财务印鉴由经办人员和财务负责人分开管理,财务专用章由专人管理,个人名章交由授权人员管理。财务专用票据、业务征缴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缴回等建立严格的管理、登记、核对制度。

三、严格基金管理及使用

在基金管理方面,我们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实行预算管理,强化收支观念,对预算调整有完整的报批手续及必要的说明,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和基金运营管理等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防止了基金收支管理中的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开设有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财政专户、收入户和支出户在同一国有商业银行开设,且只开设一个账户。所有收入及时纳入收入户存储,按月上缴财政专户,收入户月末一般无余额。

在基金的收、支使用过程中,我们坚决杜绝减、免、让、缓等行为,严格按规定办事,在制度面前没有人情关,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支付到位。严格落实“一支笔”制度,层层把关。严格审查领取、退保、继承、一次性领取人员资格,随时掌握享受待遇人员的变化情况,没有自行提高待遇水平和扩大待遇领取范围的现象发生。基金支出做到了合理合法,没有挤占、挪用基金现象发生。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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