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综合利用自查报告(精选7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办公室资源自查报告”。
第1篇: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自查报告
XXXXXX公司
2013年度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自查报告
XXXXXX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报告编制:谢华
报告审核:成方中
企业法人(签字):
一、企业概况
XXXXXX公司的前身为“四川省球溪河糖厂”,于50年代建成投产,隶属四川省轻工厅管辖。该厂于1997年8月改制,更名为“四川省泉江糖业有限公司”,五年后宣布破产,其生产性资产向社会集体拍卖,“资中县地方电力公司”购买后,于2002年12月更名为“四川省资中三江工业有限公司”。两年后资中县委和县政府出于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发展地方经济的考虑,通过多方协调,“四川省资中三江工业有限公司”又于2004年11月9日将其名下全部生产性资产转让给“四川XX食品有限公司”,后更名为“XXXXXX公司”。XXXX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是一家生产经营食用酒精、DDGS饲料、热力、电力为主的民营企业。公司地址位于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球溪镇,占地面积200余亩,注册资金8100万元,拥有员工300多人。
XX公司总装机容量为1×3MW+1×6MW共9MW,两台均为冷凝式汽轮机组,供气锅炉为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公司实行内部联产制,热电分厂利用煤矸石等低热值煤为酒精分厂、DDGS饲料车间、CO2车间的日常生产供热和供电。
XX公司历来重视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强调企业要节约资源,削减污染,提高效益。公司自成立以来,积极采用较先进的设备和工艺技术进行生产,大力开展技术改造,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降低产品消耗,提高产品质量,努力促使产品升级换代。
第2篇:资源综合利用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
山西晋投夏工水泥有限公司,位于灵石县夏门村牛槽沟,成立于2005年1月14日,法人代表:姜厚文,登记注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7500万元,经营范围:水泥制造、水泥制品、石料开采、石膏加工。
2011年12月29日,该企业生产的32.5级复合硅酸盐水泥取得山西省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产品)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核发的《山西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有效期限为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晋经信资字[2011]931号文件对该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出具了结论性认定文件,认定该项目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第三条,以及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9]163号)文件第二条的规定。
2012年2月17日,企业向我局提出该项综合利用产品享受即征即退100%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申请。根据山西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管理办法》及《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我们与2012年2月20日,对该企业申请的减免税事项进行了实地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调查,该企业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吻合。申请材料中的企业名称为山西晋投夏工水泥有限公司、产品名称为32.5级复合硅酸盐水泥、利废原料为粉煤灰,经调查与实际相吻合。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晋经信资字[2011]931号文件中的企业名称与企业实际名称一致。
(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能够按照要求,单独核算生产成本、销售额、应纳税项。
(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利废原料及掺兑比例符合政策规定。
经调查,该企业生产的32.5级复合硅酸盐水泥,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第三条及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9]163号)文件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同意该企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调查人:
第3篇:资源综合利用总结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总结
公司始建于**年,公司被陕西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于**年12月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年12月进行了第一次重新认证换证。根据陕资认[2010]1号文件 《关于对2008年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进行重新认定的通知》精神和相关规定,我公司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现将2010年以来的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总结如下:
一、企业概况
公司现拥有员工***多人,拥有资产总额*亿元。以**为主,**等为辅的综合性集团公司。公司先后荣获**等殊誉。
*厂是公司的支柱产业,始建于*年,*现总装机容量*MW。2010年**集团全公司实现总产值*亿元,上缴税费*万元。其中电厂完成发电量*亿度,上网电量为1.23亿度,实现销售收入*万元,上缴税金341万元,实现利润*万元。
2011年全公司实现总产值*亿元,上缴税费*万元。其中电厂完成发电量*亿度,上网电量为*亿度,实现销售收入*万元,上缴税金570万元,实现利润345万元。
二、利用地域优势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如何使地域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一直是公司努力和探索的方向。公司所在的**工业园区地处**,周围有乡镇煤矿38个,焦化厂22个。随着煤炭资源的开发和初加工的深化,伴生的煤末,焦炉煤气、焦末增多,这些废弃物的露天堆积和向空排放不仅是资源的浪费,而且造成对大气和环境的严重污染。公司积极利用地理优势 1
和资源优势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两年来电厂累计利用煤末、焦末
5.25万吨;利用焦炉煤气81129.3万立方米。另外电厂排出的(废)污水经过(废)污水处理站回收处理后,合格的水送到电厂锅炉循环利用,不合格的水一部分送到公司苗圃灌溉苗木,另一部分洒在煤厂,保证煤末水份,公司(废)污水实现了零排放。电厂原废弃的粉煤灰、炉渣,送在公司免烧砖厂,全部消化,实现固体废物的零排放。
三、投资兴建资源综合利用环保项目
公司决策层清楚的认识到:必须在资源综合利用的技术进步领域
保持清醒的头脑,敢于增加投入,争取在21世纪发展的激烈搏杀中、在技术进步领域上占领尽可能多的至高点。
公司始终把综合利用资源、节能降耗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积极创建节能型、清洁型示范工厂,提高企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增强企业竞争能力。近年来投巨资兴建了3项资源综合利用环保型项目。
1、焦炉煤气回收利用项目:
2008年**集团响应国家环境保护政策,为了实现“综合利用资源、循环发展经济”的目的,启动了焦炉煤气回收利用项目改造工程。决定回收周边 11 家兰炭厂外排焦炉煤气,建立焦炉煤气回收系统,将回收后的焦炉煤气送入电厂锅炉燃烧后发电。该项目一期预算投资 435.58 万元,由陕西方圆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完成了图纸和初步设计,现全部工程基本完工,正在进行调试,预计2010年11月全面投入运行。
从此被采集焦炉煤气的兰炭企业消除了“点天灯”现象和焦炉煤气
不完全燃烧排空后污染大气的现象。项目建成后,年可回收焦炉煤气
标准立方米,折合标煤吨。经过合理采集利用,焦炉煤气这种污染环境的废物能够转换为直接经济效益 90万元/年。
2、废(污)水处理项目。
公司以创建节水型工业企业为目标,积极开展水资源综合利用活动。针对水资源短缺、用水紧张状况加剧,以及用水效率低、浪费大等现状,公司于2005年4月委托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编写了电厂的《水平衡测试报告》。同该院签订了委托设计合同,在神木县环保局的参与下通过了项目初步设计。项目累计投资356.05万元,于2005年11月15日顺利完成调试,投入运行。通过对全公司废(污)水进行治理后循环再利用,全公司用水量每小时减少了232吨,降低34.2%,排水量每小时减少了247吨,降低69.9%。该项目通过把电厂生产后排出的废水和生活污水统一回收处理后,将合格的水继续送往锅炉作为工业用水,不合格的水处理后灌溉厂区苗木。不能利用的废水,用来调节煤末的湿度,避免了废水排放和煤末粉尘飞扬造成的污染。
3、废气治理项目。
就电厂4台35T/H锅炉除尘器进行电除尘器安装改造(该项目投资559.7万元)。我公司于2004年10月11日同宣化冶金环保设备制造公司签订了电除尘器订货合同书。4台静电除尘器于2005年10月28日完成调试,投入运行。现各项设备运转正常,除尘效率达99%。
四、注重学习、宣传,扩大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影响面
公司积极组织学习《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工作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政策法规,促进企业合理用能,推进节能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公司积极参加环保联合行动。2004年初加入《中
国环境报》理事会,成为会员单位。同时我们公司把学习、宣传、贯彻《节能法》作为节能工作的基础来重点开展。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贯彻《节能法》。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节能法》的基本精神、立法原意。二是积极做好公众宣传为提高全民的节能意识和资源意识,以宣传环保节能政策法规为重点,采取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并在燕家塔工业区内张贴各种横幅及标语,普及节能知识,提高全员的节能意识、资源意识和环境意识,使依法节能、保护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深入人心。公司在环保节能方面也在园区内发挥了积极的带头作用。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进行更深层次的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风险大、投资高。企业缺乏这方面的资金支持,建议设立资源综合利用和技术开发基金,从真正意义上鼓励企业大胆地进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尝试和实践。
2、在《节能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这两个主要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再制定一些配套法规、规章和地方性的法规。研究制定促进企业节能降耗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如加速折旧政策,减免税政策等。另外抓好现有优惠政策的落实。
3、推广、宣传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新知识,发挥管理部门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培育一支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技术服务队伍,为中小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
第4篇:资源综合利用目录
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 年修订)
一、在矿产资源开采加工过程中综合利用共生,伴生资源生产的产品
1、煤系伴生的高岭岩(土)、铝钒土、耐火粘土、膨润土、硅藻土、玄武岩、辉绿岩、大理石,花岗石、硫铁矿、硫精矿、瓦斯气、褐煤蜡、腐植酸及腐质酸盐类、石膏、石墨、天然焦及其加工利用的产品; 2、黑色金属矿山和黄金矿山回收的硫铁矿、铜、钴、硫、萤石、磷、钒、锰、氟精矿、稀土精矿、钛精矿;
3、有色金属矿山回收的主要金属以外的硫精矿、硫铁矿、铁精矿、萤石精矿及各种精矿和金属,以及利用回收的残矿、难选矿及低品位矿生产的精矿和金属; 4、利用黑色、有色金属和非金属及其尾矿回收的铁精矿、铜精矿、铅精矿、锌精矿、钨精矿、铋精矿、锡精矿、锑精矿、砷精矿、钴精矿、绿柱石、长石粉、萤石、硫精矿、稀土精矿、锂云母;
5、黑色金属冶炼(企业)回收的铜、钴、铅、锌、钒、钛、铌、稀土,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回收的主要金属以外的各种金属及硫酸;
6、磷、钾、硫等化学矿开采过程中回收的钠、镁、锂等副产品;
7、利用采矿和选矿废渣(包括废石、尾矿、碎屑、粉末、粉尘、污泥)生产的金属、非金属产品和建材产品(*1);
8、原油、天然气生产过程中回收提取的轻烃、氦气、硫磺及利用伴生卤水生产的精制盐、固盐、液碱、盐酸、氯化石腊和稀有金属。
二、综合利用 “ 三废 ” 生产的产品
(一)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生产的产品
9、利用煤矸石、铝钒石、石煤、粉煤灰(渣)、硼尾矿粉、锅炉炉渣、冶炼废渣、化工废渣及其他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江河(渠)道淤泥、淤沙生产的建材产品、电瓷产品、肥料、土壤改良剂、净水剂、作物栽培剂;以及利用粉煤灰生产的漂珠、微珠、氧化铝;
10、利用煤矸石、石煤、煤泥、共伴生油母页岩、高硫石油焦、煤层气、生活垃圾、工业炉渣、造气炉渣、糠醛废渣生产的电力、热力及肥料,利用煤泥生产的水煤浆,以及利用共伴生油母页岩生产的页岩油; 11、利用冶炼废渣(*2)回收的废钢铁、铁合金料、精矿粉、稀土、废电极、废有色金属以及利用冶炼废渣生产的烧结料、炼铁料、铁合金冶炼溶剂、建材产品;
12、利用化工废渣(*3)生产的建材产品、肥料、纯碱、烧碱、硫酸、磷酸、硫磺、复合硫酸铁、铬铁; 13、利用制糖废渣、滤泥、废糖蜜生产的电力、造纸原料、建材产品、酒精、饲料、肥料、赖氨酸、柠檬酸、核甘酸、木糖,以及利用造纸污泥生产的肥料及建材产品;
14、利用食品、粮油、酿酒、酒精、淀汾废渣生产的饲料、碳化硅、饲料酵母、糠醛、石膏、木糖醇、油酸、脂肪酸、菲丁、肌醇、烷基化糖苷;
15、利用炼油、合成氨、合成润滑油、有机合成及其他化工生产过程的废渣、废催化剂回收的贵重金属、絮凝剂及各类载体生产的再生制品及其他加工产品。
(二)综合利用废水(液)生产产品
16、利用化工、纺织、造纸工业废水(液)生产的银、盐、锌、纤维、碱、羊毛脂、PVA(聚乙烯醇)、硫化钠、亚硫酸钠、硫氰酸钠、硝酸、铁盐、铬盐、木素磺酸盐、乙酸、乙二酸、乙酸钠、盐酸、粘合剂、酒精、香兰素、饲料酵母、肥料、甘油、乙氰;
17、利用制盐液(苦卤)及硼酸废液生产的氯化钾、溴素、氯化镁、无水硝、石膏、硫酸镁、硫酸钾、制冷剂、阻燃剂、燃料、肥料;
18、利用酿酒、酒精、制糖、制药、味精、柠檬酸、酵母废液生产的饲料、食用醋、酶制剂、肥料、沼气,以及利用糠醛废液生产的醋酸钠;
19、利用石油加工、化工生产中生产的废硫酸、废碱液、废氨水以及蒸馏或精馏釜残液生产的硫磺、硫酸、硫铵、氟化铵、氯化钙、芒硝、硫化钠、环烷酸、杂酚、肥料,以及酸、碱、盐等无机化工产品和烃、醇、酚有机酸等有机化工产品;
20、从含有色金属的线路板蚀刻废液、废电镀液、废感光乳剂、废定影液、废矿物油、含砷含锑废渣提取各种金属和盐,以及达到工业纯度的有机溶剂; 21、利用工业酸洗废液生产的硫酸、硫酸业铁、聚合硫酸铁、铁红、铁黄、磁性材料、再生盐酸、三氯化铁、三氯化二铁、铁盐、有色金属等;
22、利用工矿废水、城市污水及处理产生的污泥和畜禽养殖污水生产的肥料、建材产品、沼气、电力、热力及燃料;
23、利用工矿废水、城市污水处理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用于工业、农业、市政杂用、景观环境和水源补充的再生水。
(三)综合利用废气生产的产品
24、利用炼铁高炉煤气、炼钢转炉煤气、铁合金电炉煤气、火炬气以及炭黑尾气、工业余热、余压生产电力、热力;
25、从煤气制品中净化回收的焦油、焦油渣产品和硫磺及其加工产品;
26、利用化工、石油化工废气、冶炼废气生产的化工产品和有色金属;
27、利用烟气回收生产的硫酸、磷铵、硫铵、硫酸亚铁、石膏、二氧化硅、建材产品和化学产品; 28、利用酿酒、酒精等发酵工业废气生产的二氧化碳、二冰、氢气;
29、从炼油及石油化工尾气中回收提取的火炬气、可燃气、轻烃、硫磺。
三、回收、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生产的产品 30、回收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金属、废旧轮胎、废旧塑料、废纸、废玻璃、废油、废旧家用电器、废旧电脑及其他废电子产品和办公设备; 31、利用废家用电器、废电脑及其他废电子产品、废旧电子元器件提取的金属(包括稀贵金属)非金属和生产的产品; 32、利用废电池提取的有色(稀贵)金属和生产的产品;
33、利用废旧有色金属、废马口铁、废感光材料、废灯泡(管)加工或提炼的有色(稀贵)金属和生产的产品;
34、利用废棉、废棉布、废棉纱、废毛、废丝、废麻、废化纤、废旧聚酯瓶和纺织厂、服装厂边角料生产的造纸原料、纤微纱及织物、无纺布、毡、粘合剂、再生聚酯产品;
35、利用废轮胎等废橡胶生产的胶粉、再生胶、改性沥青、轮胎、炭黑、钢丝、防水材料、橡胶密封圈,以及代木产品;
36、利用废塑料生产的塑料制品、建材产品、装饰材料、保温隔热材料;
37、利用废玻璃纤维生产的玻璃和玻璃制品以及复合材料;
38、利用废纸、废包装物、废木制品生产的各种纸及纸制品、包装箱、建材产品; 39、利用杂骨、皮边角料、毛发、人尿等生产的骨粉、骨油、骨胶、明胶、胶囊、磷酸钙及蛋白饲料、氨基酸、再生革、生物化学制品; 40、旧轮胎翻新和综合利用产品;
四、综合利用农林水产废弃物及其他废弃资源生产的产品
41、利用林区三剩物、次小薪材、竹类剩余物、农作物秸秆及壳皮(包括粮食作物秸秆、农业经济作物秸秆、粮食壳皮、玉米芯)生产的木材纤维板(包括中高密度纤维板)、活性碳、刨花板、胶合板、细木工板、环保餐具、饲料、酵母、肥料、木糖、木糖醇、糠醛、糠醇、呋喃、四氢呋喃、呋喃树脂、聚四氢呋喃、建材产品;
42、利用地热、农林废弃物生产的电力、热力; 43、利用海洋与水产产品加工废弃物生产的饲料、甲壳质、甲壳素、甲壳胺、保健品、海藻精、海藻酸钠、农药、肥料及其副产品;
44、利用刨花、锯末、农作物剩余物、制糖废渣、粉煤灰、冶炼废矿渣、盐化工废液(氯化镁)等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
45、利用海水、苦咸水制备的生产和生活用水; 46、利用废动、植物油,生产生物柴油及特种油料。
附:《目录》名词解释
为减少重复,特将《目录》中多次出现的名词解释如下:
*1 建材产品:包括水泥、水泥添加剂、水泥速凝剂、砖、加气混凝土、砌块、陶粒、墙板、管材、混凝土、砂浆、道路井盖、路面砖、道路护栏、马路砖及护坡砖、防火材料、保温和耐火材料、轻质新型建材、复合材料、装饰材料、矿(岩)棉以及混凝土外加剂等化学建材产品。
*2 冶炼废渣:包括转炉渣、电炉渣、铁合金炉渣、氧化铝赤泥、有色金属灰渣,不包括高炉水渣。*3 化工废渣:包括硫铁矿渣、硫铁矿煅烧渣、硫酸渣、硫石膏、磷石膏、磷矿煅烧渣、含氰废渣、电石渣、磷肥渣、硫磺渣、碱渣、含钡废渣、铬渣、盐泥、总溶剂渣、黄磷渣、柠檬酸渣、制糖废渣、脱硫石膏、氟石膏、废石膏模。
第5篇: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免税申请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免税申请报告
******国税局:
******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是************有限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2008年政府要求搬迁技改重建,新厂区位于**********************占地面积218亩,现有员工32人,2010年新公司建成投产,年设计生产能力160万吨,主要生产PC32.5级复合硅酸盐水泥。产品主要销售到*******地区,年销售量150万吨左右。主要生产设备是10台3.2M×13M球磨机。我公司利用***********有限公司的粉煤灰为原料生产,并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各项指标均符合国标要求,经陕西省建材产品质量检验所鉴定检验,符合要求,产品中废渣含量达30%以上,且质量均匀稳定。
按照原经贸委(山经资环字[2090]4387号)文件发布《陕西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实施方案》执行,依据《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其他产品的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98]156号)文件精神,陕西省经信委已发“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我公司申请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增值税认定。
特此申请!
**************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第6篇:资源综合利用有关情况的报告
资源综合利用有关情况的报告
我市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十多年来取得了较好成效,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尤其是近年来,我市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改善,城市垃圾、工业废弃物也随之趋增,因此我市更注重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管理水平,加大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力度,扩大资源综合利用品种范围及数量,进一步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日常监督和基础管理,使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为我市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资源综合利用成效显著
1、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逐年增加
2008年:全市共有资源综合利用企业59家,其中新认定企业16家,重新认定企业20家,年检企业27家(因企业多个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时间不同,分类统计企业有重复),企业数比上年增加2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108个,比上年增加17个,其中新认定产品32个,重新认定产品35个,年检产品41个。
2009年:2009年全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67家,其中有新认定产品企业21家,重新认定产品企业23家,年检产品企业24家(1家企业兼有重新认定和年检产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127个,其中新认定产品36个,重新认定产品38个,年检产品53个。
2010年:我市有33个企业共64个产品上报省经信委审核,第一批有13家企业的产品现已获得认定,第二批产品目前已公示。
2、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产量较快增长
2008年:水泥产量1401万吨,同比增长35.31%;粉煤灰(非粘土砖)27070万块,同比减少8.12%;混凝土砌块39.38万立方米,同比减少3.57%;新型墙板14.5万立方米,同比增长2.11%;矿渣棉2.1吨;同比增长4.7%;砂浆31107吨,同比增长25.2%;纸面石膏板186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42.23%;中密度纤维板7.34万立方米,同比增长0.55%;聚脂捆扎带2053吨,同比增长12.74%;PE热收缩膜101.45吨,同比增长12.74%,化工医药类产品产量也比去年有所增长。
2009年:水泥产量1756万吨,同比增长15.91%;混凝土砖17340万块,同比增长12.14%;混凝土砌块57.95万立方米,同比增长4.81%;砂浆6.25万吨,同比增长176.66%;新型墙板45.3万立方米,同比增长92.63%;纸面石膏板193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03%;中密度纤维板7.15万立方米,同比下降2.65%;矿(岩)棉2.4万吨,同比增长5.94%;耐火材料3.92万吨,同比下降8.43%;生物柴油1866吨,同比下降15.37%;钴制品204吨,同比下降13.33%;翻新轮胎44558只。
3、利用废弃资源品种和数量俱增
2008年:利用粉煤灰、煤矸石、炉底渣、冶金废渣、化工废渣、电石渣、脱硫石膏等主要为建材行业所用的大类废弃物数量达564万吨,同比增长12.94%。此外,利用废塑料2455吨,同比增长28.73%;次小薪材12.92万吨,同比增长4.55%。
2009年:利用煤矸石181万吨,铁矿碎屑1126吨,废石64.46万吨,冶炼废渣6.35万吨,铁合金废渣15万吨,转炉渣237万吨,电炉渣2.41万吨,脱硫石膏26.77万吨,磷石膏116吨,硫酸渣30.93万吨,柠檬酸渣3.85万吨,粉煤灰(渣)269万吨,生活垃圾焚烧余渣1.84万吨,建筑垃圾2.47万吨,河道淤泥10.14万吨,污水处理后污泥6.73万吨,枝丫材12.4万吨,废旧电池25.43吨,废轮胎44558条,废弃油脂2521吨,烟气中二氧化硫脱除量3.24万吨。
4、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效益曲折波动
2008年:全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完成工业产值393313万元,同比增长51.97%;销售收入404659万元,同比增长54.85%;实现利润10564万元,同比增长2.32%;应交增值税24892万元,同比增长50.16%,减免增值税19641万元,同比增长33.79%。从12家享受所得税优惠企业情况看,当年完成产值10亿元,应交所得税2232万元,同比下降50.31%,减免所得税164万元,同比下降96.15%。
2009年:全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完成产值458657万元,同比增长6.23%;销售收入475602万元,同比增长13.65%;利润-10767万元,上年盈利754万元;应交增值税32891万元,同比增长20.37%,减免增值税29764万元,同比增长56.34%。与上年相比,虽仍有12家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但享受企业有所调整,当年完成产值3.98亿元,减免所得税16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原因分析:由于2008年三季度金融危机暴发,从全年来看,对工业产品生产量影响较小,但产品价格急剧回落,企业盈利减少,导致应交所得税缩小;另一个因素是国家资源综合利用政策调整后,对享受所得税要求明显提高,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难度明显加大,部分企业放弃此项优惠政策,因此从2008年起我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减免所得税大幅减少。
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回顾
1、强化制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并及时准确落实国家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减免税新政策(财税[2008]156号、117号文件),我委联合市财税部门、各辖市(区)经贸部门和综合利用检测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的通知》(常经贸资源[2009]98号),作为国家和省有关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规范性文件在我市贯彻的补充和细化要求,为我市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准确落实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发挥保障作用。
2、严格程序保证认定质量。严格按照《江苏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实施细则》各项规定,在认定程序各个环节上规范操作。一是规范流程。市经信(贸)委下发当年度有关认定工作的通知,辖市、区经信(贸)部门组织企业提出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申请,并与同级财税部门沟通。二是强化废物利用率检测。指定常州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和武进区节能监测站作为资质单位,对建材企业的产品掺和废渣量进行抽样检测,对非建材企业产品掺和废渣量提出符合资源综合利用条件的证明。三是严格认定初审。市经信(贸)委会同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及行业专家组成初审组,对全市申请认定的企业进行台帐、原始记录进行审核,并赴现场检查,最终形成初审意见,上报省省经信(贸)委。四是坚持原则不放松。资源综合利用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在认定过程中我市严把准入关,对不具备认定条件的企业取消认定资格,2008年有1家企业,虽然其产品和利用废弃物符合国家目录,掺废比例也达到标准,但因企业管理松懈,市级初审未予通过。2009年和2010年,各有5家企业(已进入初审程序)未能通过初审。
3、强化年检严防违规行为。除严格新产品认定外,年检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我市年检工作在下半年进行,参照了认定工作的做法,市和辖市、区二级相关部门对各认定产品进行年度检查、审核,并提出年检意见,加强了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在认定有效期内的监督管理,对未申请年检的企业逐个了解情况,摸清具体原因。2008年以来我市年检的企业未发现重大违反资源综合利用有关规定的现象发生。
4、强化服务促进企业发展。在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过程中,我市为企业做好服务,深入企业调研,答复企业咨询,帮助企业完善申报资料。对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无法落实的企业,经信委会同税务部门赴企业解答有关问题,并根据现行法规和政策为企业提供参考建议,促进企业扩大综合利用废弃物品种,提升利用数量,增强“服务企业,关爱有加”的服务意识。
5、强化跟踪实现长效管理。我市认真抓好资源综合利用统计报告工作。每年初,市和辖市、区经贸部门督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做好资源综合利用年报工作,每季度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上报资源综合利用季报,其中,水泥生产企业还需按月上报综合利用产品月报表。
三、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1、综合利用废物定义欠准,落实政策操作难度较大。财税[2008]156号和117号文件公布后,原2003版本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失效,新目录和原目录相比,部分废渣定义不够精确,未明确具体操作细则。以“在矿产资源开采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石”为例,企业提出认定申请,实际审核中难以界定。我市对此项工作十分慎重,市有关部门和行业专家多次研究和探讨,确定审核原则:一是必须直接从矿产资源开采加工企业购进废弃物,并提供供货单位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二是现场堆放物是否属废品必须通过原地矿部系统的资质机构检测,其依据是原地矿部门制定的有关国家标准,其样品必须由市资源综合利用检测单位在现场堆放处随机抽取。尽管今年省审核时明确了石灰石矿开采物不考虑作为废石的规定,但我市对废石的审核是严肃和慎重的。另外,117号文件中“工业废渣”名称也未准确定义,给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工作带来较大难度。
2、所得税优惠政策要求较高,享受企业大幅减少。《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出台后,我市落实这一政策的企业数量大幅减少。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等化工医药企业原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因符合调整后的新目录而中止。2008年我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减免所得税164万元,2009年减免所得税160万元。究其原因:一是现行政策规定符合资源综合利用条件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按90%核计销售收入总额,影响企业开展综合利用的积极性;二是掺废比例设定标准值较高,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较少。
第7篇:关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
关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抓好节能降耗工作的情况汇报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在大力发展工业经济的同时,注意做好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5月份全县规模以上企业万元产值能耗为0.886吨标煤,同比下降6.2%,;全县回收生产废旧金属6000吨、废纸1.8万吨、废旧塑料1.1万吨,实现销售收入3.1亿元。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利用废旧金属、废纸、废旧塑料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8亿元。利用锯末5000立方米,生产活性炭220吨,利用木材边角废料、刨花等6000吨、生产刨花板2000多立方米。全县造纸行业利用谷壳替代燃煤锅炉节约能源0.9万吨标煤。
一、主要工作与措施
一是组织开展每年一次的“节能宣传周”活动,大力营造节能社会舆论氛围。2008年6月15日,根据抚节能[2008]1号文件贯彻国家发改委等14单位《关于200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我委会同其他13单位开展了以主题是“依法节能,全民行动”的节能宣传周活动,共悬挂横幅宣传标语30多条。二是召开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部门会议,部署节能减排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三是起草制定了《宜黄县加强节能工作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实施方案》(宜府办发[2007]2号)、(宜府办发[2007]20号)《宜黄县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四是分解目标,落实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全县节能降耗目标5%以上,规模以上企业节能降耗6%以上。五是定期调度,及时了解掌握重点能耗企业节能情况和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废旧物质回收情况。六是开展执法活动,推动企业节能降耗。七是组织申报项目,调动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积极性,先后帮助诚鑫木业有限公司等2家工业生产企业和新联达废旧塑料回收有限公司、亿通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等16家废旧物质企业申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并通过了认定,下发认证书。八是抓好节能降耗,我县造纸行业普遍利用谷壳代替燃煤,节约煤碳。九是大力推进新型墙材和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社会节能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干部、职工、学生存在节能与我无关的认识。二是宣传力度还不够到位。如:国家限用塑袋政策在我县公民意识中认识淡薄。三是节能机制和基础不够牢固,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压力大。四是市城区根本上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规定执行还不够好。五是企业粗话经营,能源使用效率低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六是少数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措施、环保设施还不到位,企业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等,导致安全环境事故发生。
三、今后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节能宣传,提高全民节能意识。要以每年一次“节能宣传周”活动为载体,组织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把节能宣传推进到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及社会每一角落。二是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督查,加强与统计部门的沟通、掌握GDP能耗动态变化情况,把节能目标落实到各企业、各行业。三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四是开展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五是加强执法,依法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六是大力推进城区“禁实”工作,发展推广新型墙材和散装水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