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自查报告(精选4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法院执行局自查报告”。
第1篇:法院,自查报告
正风肃纪整改自查报告 一、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自上次岗位轮值以来,我一面适应法庭工作,而且庭室工作也在4月份进入了业务忙碌期。作为庭室负责人,尽管对《廉政准则》有较为深刻的认识,但是自己的言行、工作态度还不能真正起到表率带头作用。随着业务工作的不断深入,需要处理的事务日趋繁重,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降低了搞好理论学习的主动性。
二是创新意识有待加强。基层法庭工作具有其独特性,在思想解放、开拓创新方面有着极为强烈的渴望,但由于轮岗之前工作的习惯性,思维趋于定式,未能大胆吸收借鉴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案方式。在推动工作方面,尽管始终努力寻求更多调解案件的经验,但往往未能及时应用到实践中,还没有完全树立创新的理念。
三是工作形式急需改善。由于需要时间熟悉庭室工作,还要及时处理旧存案件,导致工作压力很大,工作中难免出现满足于尽心尽责、不出差错,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能用全新的思维方式创造性地去开展工作。尽管工作热情持续高涨,但效果始终不尽人意,求稳心态时而浮现,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还不时存在。二、整改措施
强化理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进一步提高自身政治敏锐力和政策水平,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筑牢反腐拒变防线,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优良传统,正确对待名利、权威,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思想上与贪污腐败划清界限,行动上与廉洁自律融为一体,真正做到公公正正办案,坦坦荡荡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坚持工作创新,努力推动业务发展。敢于打破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主动迎接新形势、新问题的挑战,不断创新思想观念、工作思路和表达方式,不断探索能够体现司法公信力的新方法、新模式。篇2:法院干警个人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 ***
在院领导的安排部署下,我庭开展了“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院形象”的大讨论活动。通过学习,我清醒地认识到,这次活动对我们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司法能力,维护法院形象,树立法律公信力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自己查、领导点等途径,我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各种规章制度和法官行为规范,认真查摆自己在理想信念、执法理念、为民意识、廉洁高效、遵守纪律、严于律己和荣辱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扎实有效的开展了自查剖析活动,现将所查问题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1、学习上还存在应付思想。主要表现在学习不主动、缺乏自觉性,并且理论学习联系实际工作不够。由于学习的目的不够明确,导致学习归学习,理论和实际相脱节。2、遵守工作纪律不够严格。工作中偶有迟到、早退现象。
3、工作作风不够严谨,工作不深入,工作统筹性不够高,有时给整体工作造成被动。工作有畏难情绪,甚至得过且过,按要求做规定动作,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分析自身存在的以上几个问题,我认为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学习之所以重视不够、缺乏自觉性、主动性。主要是认为自己已经在以前的整顿中多次系统地学习过相关的知识,认为学和不学一个样,再加上自己存在懒惰思想,不想过多的动脑子想事情,下力气记东西。
2、面对许多新问题、新矛盾,自己缺乏整体意识、大局意识,有等靠思想,造成这种情形,最根本的还是宗旨意识不强、党性锻炼不够。三、今后的整改措施 1、一定要坚决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个人私欲不膨胀,思想道德不滑坡,从思想深处真正解决“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抓紧抓好对业务的学习,与时俱进,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真正不断提高自己。
2、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合理安排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工作,开拓创新。
3、牢记党的宗旨,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务必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服务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的最高行为准则,正确对待个人前途和个人得失,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篇3:法院法庭个人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
xxxx庭长—xxx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安排下,我院开展了法官队伍集中视频教育整顿活动。通过前一阶段的学习,我的思想觉悟,及对这次的整顿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深知某些干警司法腐败。基于如此刻骨铭心的领悟,我一定要做好本次自查自纠,不留死角,严于解剖自已,做一个党放心,让人民放心的好法官。
1、狠抓案件质量,力求公正司法。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是人民法院能否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司法权威的关键所在,因此,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审判公正,始终是我孜孜以求的一项重要工作目标。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确保依法审判。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当事人举证、法庭质证、认证以及法院调查取证等证据制度,不断完善庭前证据交换、举证期限、证据失权的认定和处理等制度,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
2、规范执行工作,确保执行公正。完善和落实执行权“三权分立”、《执行工作管理规则实施细则》、《执行款、物、扣押物管理的规定》、《关于委托拍卖、变卖的规定》以及执行过程公开、执行款物分配公开、执行听证等制度和规定,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规范执行。严格拘传、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的逐级审批制度,慎重使用强制措施,防止错拘、错罚、以罚代执等事件的发生。加强“三类”案件(中止、债权凭证、申请执行权登记)的管理和恢复执行工作
3、强化廉政监督。建立了法庭内部廉政赏金制度,通过廉政赏金,约束法官不廉洁行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狠抓落实,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纪检工作,严格执行最高法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审判纪律处分办法,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廉政法官的作用,通过召开座谈会,经常性听取干警们的意见和建议。注重加强与乡镇的联系,建立了法官八小时外监督制度,邀请法官所在乡镇的干部协助监督法官八小时外廉政情况。
4、审判工作方面。加强干警的大局意识,在对个别案件的处理中,对于如何把握好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上加强,防止出现案件合法不合理的现象;有些案件在具体审理中,因为鉴定、公告、取证等原因的存在,需要较长的办案时间,不能及时结案,对此干警更要向相关的当事人作耐心细致的解释,不能导致群众误认为法院的办案效率不高甚至不公正。5、司法作风方面。注重法官的慎言慎行,特别是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表态偶显草率,有时虽是法律之规定但只考虑自己方便却未能从方便当事人的角度给予指导,落实司法为民上还有欠缺。在办案工作中作风尚要深入细致,要尽心尽力做过细的教育说服工作,尤其是在裁判作出后更要做认真的解释工作。我们法官在庭审中一定遵守审判纪律,驾驭庭审的能力要强,在庭审中不能有小动作和随意走动的现象。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保持法官队伍的适度中立是维护公正形象的必然要求,但是如何准确地把握好这其中的“度”还缺乏深入地研究探讨,也缺乏必要的宣传解释,容易也经常引起有关行政部门、乡镇政府及基层组织的误解。当然,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仍然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之一,比如我基层人民法庭调解工作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
第2篇:法院,自查报告
篇一:法院个人自查报告 正风肃纪整改自查报告
一、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自上次岗位轮值以来,我一面适应法庭工作,而且庭室工作也在4月份进入了业务忙碌期。作为庭室负责人,尽管对《廉政准则》有较为深刻的认识,但是自己的言行、工作态度还不能真正起到表率带头作用。随着业务工作的不断深入,需要处理的事务日趋繁重,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降低了搞好理论学习的主动性。
二是创新意识有待加强。基层法庭工作具有其独特性,在思想解放、开拓创新方面有着极为强烈的渴望,但由于轮岗之前工作的习惯性,思维趋于定式,未能大胆吸收借鉴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案方式。在推动工作方面,尽管始终努力寻求更多调解案件的经验,但往往未能及时应用到实践中,还没有完全树立创新的理念。
三是工作形式急需改善。由于需要时间熟悉庭室工作,还要及时处理旧存案件,导致工作压力很大,工作中难免出现满足于尽心尽责、不出差错,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能用全新的思维方式创造性地去开展工作。尽管工作热情持续高涨,但效果始终不尽人意,求稳心态时而浮现,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还不时存在。
二、整改措施
强化理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进一步提高自身政治敏锐力和政策水平,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筑牢反腐拒变防线,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优良传统,正确对待名利、权威,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思想上与贪污腐败划清界限,行动上与廉洁自律融为一体,真正做到公公正正办案,坦坦荡荡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坚持工作创新,努力推动业务发展。敢于打破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主动迎接新形势、新问题的挑战,不断创新思想观念、工作思路和表达方式,不断探索能够体现司法公信力的新方法、新模式。篇二:法院干警个人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 *** 在院领导的安排部署下,我庭开展了“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院形象”的大讨论活动。通过学习,我清醒地认识到,这次活动对我们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司法能力,维护法院形象,树立法律公信力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自己查、领导点等途径,我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各种规章制度和法官行为规范,认真查摆自己在理想信念、执法理念、为民意识、廉洁高效、遵守纪律、严于律己和荣辱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扎实有效的开展了自查剖析活动,现将所查问题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1、学习上还存在应付思想。主要表现在学习不主动、缺乏自觉性,并且理论学习联系实际工作不够。由于学习的目的不够明确,导致学习归学习,理论和实际相脱节。
2、遵守工作纪律不够严格。工作中偶有迟到、早退现象。
3、工作作风不够严谨,工作不深入,工作统筹性不够高,有时给整体工作造成被动。工作有畏难情绪,甚至得过且过,按要求做规定动作,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分析自身存在的以上几个问题,我认为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学习之所以重视不够、缺乏自觉性、主动性。主要是认为自己已经在以前的整顿中多次系统地学习过相关的知识,认为学和不学一个样,再加上自己存在懒惰思想,不想过多的动脑子想事情,下力气记东西。
2、面对许多新问题、新矛盾,自己缺乏整体意识、大局意识,有等靠思想,造成这种情形,最根本的还是宗旨意识不强、党性锻炼不够。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
1、一定要坚决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个人私欲不膨胀,思想道德不滑坡,从思想深处真正解决“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抓紧抓好对业务的学习,与时俱进,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真正不断提高自己。
2、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合理安排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工作,开拓创新。
3、牢记党的宗旨,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务必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服务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的最高行为准则,正确对待个人前途和个人得失,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篇三:法院法庭个人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
xxxx庭长—xxx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安排下,我院开展了法官队伍集中视频教育整顿活动。通过前一阶段的学习,我的思想觉悟,及对这次的整顿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深知某些干警司法腐败。基于如此刻骨铭心的领悟,我一定要做好本次自查自纠,不留死角,严于解剖自已,做一个党放心,让人民放心的好法官。
1、狠抓案件质量,力求公正司法。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是人民法院能否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司法权威的关键所在,因此,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审判公正,始终是我孜孜以求的一项重要工作目标。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确保依法审判。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当事人举证、法庭质证、认证以及法院调查取证等证据制度,不断完善庭前证据交换、举证期限、证据失权的认定和处理等制度,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
2、规范执行工作,确保执行公正。完善和落实执行权“三权分立”、《执行工作管理规则实施细则》、《执行款、物、扣押物管理的规定》、《关于委托拍卖、变卖的规定》以及执行过程公开、执行款物分配公开、执行听证等制度和规定,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规范执行。严格拘传、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的逐级审批制度,慎重使用强制措施,防止错拘、错罚、以罚代执等事件的发生。加强“三类”案件(中止、债权凭证、申请执行权登记)的管理和恢复执行工作
3、强化廉政监督。建立了法庭内部廉政赏金制度,通过廉政赏金,约束法官不廉洁行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狠抓落实,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纪检工作,严格执行最高法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审判纪律处分办法,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廉政法官的作用,通过召开座谈会,经常性听取干警们的意见和建议。注重加强与乡镇的联系,建立了法官八小时外监督制度,邀请法官所在乡镇的干部协助监督法官八小时外廉政情况。
4、审判工作方面。加强干警的大局意识,在对个别案件的处理中,对于如何把握好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上加强,防止出现案件合法不合理的现象;有些案件在具体审理中,因为鉴定、公告、取证等原因的存在,需要较长的办案时间,不能及时结案,对此干警更要向相关的当事人作耐心细致的解释,不能导致群众误认为法院的办案效率不高甚至不公正。
5、司法作风方面。注重法官的慎言慎行,特别是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表态偶显草率,有时虽是法律之规定但只考虑自己方便却未能从方便当事人的角度给予指导,落实司法为民上还有欠缺。在办案工作中作风尚要深入细致,要尽心尽力做过细的教育说服工作,尤其是在裁判作出后更要做认真的解释工作。我们法官在庭审中一定遵守审判纪律,驾驭庭审的能力要强,在庭审中不能有小动作和随意走动的现象。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保持法官队伍的适度中立是维护公正形象的必然要求,但是如何准确地把握好这其中的“度”还缺乏深入地研究探讨,也缺乏必要的宣传解释,容易也经常引起有关行政部门、乡镇政府及基层组织的误解。当然,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仍然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之一,比如我基层人民法庭调解工作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
第3篇:自查报告(法院)
“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自查报告
按照法院要求,通过学习,对照自己的工作实际,认真进行自我剖析和查摆,现将在工作、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自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习方面。执行工作比较繁忙,实际用在学习上的时间比较少,由于自己的理论水平不高,所以学起新鲜事物来就比较吃力,有点思路不清。所以在学习上不认真,就会缺少灵气,工作起来就会缺少朝气,就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缺少了这些东西,素质就提高不上去,有时候认为自己有文化,有经验,不用学习也可以把工作干好,自我感觉良好,但在实际工作中还真的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就像古人说的那样“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不学习、不读书就会言之无物,个人的修养就不会得到提高,人就会变的粗俗,风度、气质就不会得到提高,工作起来就会没有思路。
2、工作方面。由于从事执行工作,缺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没有创新性的思路。所以在工作中安排布置的多,实际检查落实的少,导致工作起来抓不住重点,致使工作被动落后。在工作中只能完成上级交给的规定动作,缺乏创新意识,没能更好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作风方面。在日常的工作中,由于原来的工作养成了按照规定程序办事的习惯,对待工作有时和原来一样默守陈规,创新意识不强,争先创优的意识还不够强烈。缺乏拓展思路和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意识,工作中特点不突出,成效不明显。在工作中还存在有自满现象,总认为自己的工作做的不错,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可,于是有时会沾沾自喜,满足于现况,不思进取,由于自己的思想意识不强,有时自己做的工作会不尽人意,对自己要求不高、标准太低,所以在工作的效果上离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根源
通过“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的学习,经过认真查摆和深刻反思,对照自己工作中存在的,我认为个人之所以有以上方面的问题,主要的原因和根源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的不够深入。由于自己工作中缺乏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同时也放松了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作为一名合格的干部,需要学习的地方很多,即要学习业务知识,又要学习工作以外的知识,即要向老同志学习,又要向身边有工作经验的年青同志学习。只有认真学习,掌握多方面的知识,才能使学到的知识融汇贯通,应用自如,才能不会导致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和工作上的失误。
二是自己主观上的宗旨意识不强。由于自己在思想改造上有所放松,认为自己在工作上和作风上好于他人,所以放
松了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做为一名干部,由于自己存在着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加之受当今经济社会的影响,自己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淡化,没有能够真正树立起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公仆意识,经过认真分析,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从思想上真正理解党的宗旨,没有正确处理好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关系问题。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
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不足,经过分析对自己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根源,我认为要想做一名合格的执行干部,更好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学习。通过对理论知识的学习,掌握他们的精髓让它成为我今后工作的指南。同时更要学习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把上面的文件精神吃透,领会其中的内涵,才能把工作做到细处,通过学习使自己成为政法系统的行家里手,争做一名合格的执行干部。
二、工作上要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一方面通过学习相关的理论和业务知识,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组合工作的实际敢于在作中提出自己新的工作思路,并付之于行动。二是克服满于现状的自满思想,增强自己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思路和敢于创新的精神来开展工作,努力争取新的更大的进步。三是克服畏难情绪,面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敢于迎难而上,做
到不等、不靠。
三、讲党性修养,做一个政治坚定的人,一个人的高贵在于灵魂,一定要时刻牢记我党的性质、宗旨和指导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人民的利益作为自己人生的最大追求,用党的理论不断端正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尖任何时候都要坚定党的理想信念,让理想信念照亮我们的人生之路。
四、树良好作风,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在工作生活中不仅要弘扬新风正气,还要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作风建设,自觉执行党的纪律规定,在党纪国法面前做到严于律已,做到令行禁止,做到心怀坦荡。在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中,在生活中的每一个小节中,都要善于明辨是非,原则问题上凛然正气,态度问题上平心静气,工作上高标准生活上低追求。
结合我个人实际,为了更好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活动,我将首先加强学习,提高思想理念和业务技能;其次严以律己,以身作则;最后努力提升自身修养,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
第4篇:执行案例,法院案件执行情况报告
关于重庆A轻钢结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重庆B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C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情况的报告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重庆A轻钢结构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南路32号。
法定代表人张××,总经理。
被执行人重庆B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969号。
法定代表人梁××,董事长。
被执行人重庆C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潼南县太安镇××村7社。
法定代表人刘××,董事长。
二、案件由来
申请人重庆A轻钢结构有限公司(下称A公司)与被执行人重庆B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B公司)、重庆C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下称C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9年8月10日以(2009)潼法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令:
一、B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支付A公司工程款1528476元(不含C公司已支付的10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09年1月19日计算至该工程款本金付清之日止);
二、C公司在欠付B公司工程款范围内对A公司应获得上列款项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后C公司不服将该案上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2月22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2009)渝一中法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对本院的上述两项判决予以维持。2010年3月31日,A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
三、执行情况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分别查询了被执行人B公司分布在全国各地各银行的53个存款帐户,未发现余额较大的存款。然后对被执行人C公司在重庆农商行××支行的帐户进行了查询和冻结。2010年5月6日,被执行人C公司董事长刘C及经理赵××在接受本院询问时称,C公司欠B公司的工程款属实,但是至今尚未结算,据估计,大约只欠50万元或60万元工程款,愿意先付50万元到法院案款专户,待与B公司结算后多退少补。当日,C公司便将50万元人民币转入本院案款帐户。同时,本院解除了对C公司帐户的冻结,并将执行情况向A公司进行了告知。A公司得知这一情况后,连续不断地到县委、县府和本院进行信访和人访。
为保护施工方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本院于5月12日成立专案组,并再次对B公司的53个存款帐户依次进行查询,除发现少数账户被万州区人民法院和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冻结外,依然未发现余额较大的存款。5月17日,专案组对C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重庆高新区支行的帐户进行了查询
和冻结。是日下午,C公司董事长刘××带领3名员工冲击我院办公楼,威胁、辱骂办案人员及分管领导,并当着办案人员及分管领导的面给县上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打电话,称法院的执行严重影响了C公司的生产,威胁说要将他的农业龙头企业作为一个烂摊子摔在潼南。5月20日,专案组解除了对C公司帐户的冻结。此后,A公司便多次到县委、县府和本院进行信访和人访。
5月25日,专案组召集A公司、B公司、C公司进行座谈,并向各方当事人拟定了以下两个争议焦点:
一、法院解除对C公司帐户的冻结,各方是否接受?是否合法?
二、下一步针对两被执行人的执行措施是先B后C?还是选择C?或者只针对B?在座谈过程中,A公司和B公司都认为法院解除对C公司帐户的冻结不能接受,并且损害了A公司的合法权益,但并未就本院的这一执行行为提出书面异议,而C公司则认为,自己已履行相应义务,法院不应该对C公司再采取任何执行措施。关于下一步应针对谁采取执行措施的问题,在座谈过程中,A公司和B公司都认为应针对C公司,而C公司却认为应针对B公司。在当天座谈过程中,C公司再次提出工程未结算,愿意在与B公司结算后多退少补,但A公司和B公司都不同意该意见,认为法院已在(2009)潼法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事实和说理部分对C公司应付的工程款进行了认定,没有再次核算的必要。5月31日,在征得C公司电话同意后,本院向A公司发放了案款50万元。
此后,合议庭对下一步的执行B公司或C公司产生了分
歧,一种意见认为应该执行B公司,第二种意见认为可以直接执行C公司,2010年6月17日经我院审委会讨论报市一中法院研究室研究,同年9月16日答复:可以直接执行C公司(在其应支付的工程款范围内)。
得到市一中法院答复后,专案组再次对B公司和C公司的财产进行了查找。截止11月14日,仅查找到C公司的银行存款200余元。最近,我院正在查找B公司和C公司的新开户情况。
11月16日,我院将本案的执行情况告之A公司,A公司表示,执行局正在尽力执行,A公司不会信访,愿意息访。于是,我院根据《高院信访剔除标准》第四项的规定,请求市高院剔除了因该案产生的信访案。
此后,我院积极寻找被执行人B公司和C公司的财产。2011年1月31日,我院对被执行人C公司在重庆农商行潼南支行的账户进行了冻结。2月28日,我院对C公司在重庆农商行潼南支行的10万元银行存款进行了划拨,15日后,我院将该款向申请人A公司进行了支付。
2011年3月8日,我院以被执行人B公司未履行给付义务和申报财产的义务作出了对其法定代表人梁××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3月10日,我院拟对梁××执行司法拘留决定时,被执行人B公司和案外人陈××向我院提供案外人陈×
×所有的车牌号为渝AGV2××的梅赛德斯-奔驰S350车一辆为被执行人B公司应承担的债务进行担保。3月18日,因担保人未向我院实际交付该担保财产,为防止车辆所有人转移财产,影响案件执行,我院对担保财产的所有权进行了冻结。
同时,我院专门于2011年3月16日召集本案申请人A公司、被执行人B公司和C公司进行座谈,通报前期执行情况,了解各方当事人意见,告知我院的下一步骤。座谈会上,A公司表示,法院应继续加大执行力度;而B公司表示,本案系案外人罗×私刻公章、冒用B公司名义与被执行人C公司、申请人A公司签订的合同,自己是“冤大头”,即使法院判定B公司承担给付责任,也应由被执行人C公司直接给付工程款;被执行人C公司表示,B公司未同C公司进行工程结算,不能确定自己应支付工程款的具体数额,通过C公司自己的专业人员估算,已经支付的款项基本接近其应付的工程款。
在听取意见后,我院向各方当事人表明了如下态度:
1、作为申请人,A公司要积极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2、B公司提出自己是“冤大头”,法院给B公司1个月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若公安机关逾期未立案,法院将加大对B公司的执行力度;
3、C公司要积极想办法给付工程款,否则,法院将用对待B公司的方法执行该案。
潼南县人民法院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