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三资中心建设自查报告[材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农村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天增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建设
自检自查报告
我镇辖9个行政村,96个自然屯。一个时期以来,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不到位,是群众农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导致农村村屯干部得不到群众认可的一个重要原因。去年以来,我镇按照全县统一部署,针对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坚持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服务经济的目的,扎实有序推进‚三资‛ 委托代理工作,现在‚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已经建成并正常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三资‛委托代理工作开民展情况
1、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我们从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入手,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代理服务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和指导各村‚三资‛的清理、登记、公示、整改等工作。
2、积极宣传,发动群众。采取召开村屯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及时把‚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方法步骤和政策宣传到村屯,重点加强对村屯两级干部教育引导。
3、规范程序,严格操作。我们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6个程序进行,一个环节不缺,一个步骤不少,对村三资进行调查摸底。针对各村清理移交的帐务实行互审机制。做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资产与实物相符、资源与面积相符;债权、债务、固定资产与总帐相互印证。
二、‚三资‛委托中心建设情况
1、镇政府成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兴隆镇纪工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王树峰担任,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建立了资金监管、资产资源监管‚两套‛工作流程;建立了资金委托代管、资产统一监管、资源联合协管‚三种‛管理方式,并上墙公开。
3、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为服务中心解决了办公地点,并配齐了主任、副主任、专职总会计、总出纳员、资产管理员、资源协管员、记帐员各1名。
4、档案建设规范。统一签订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委托协议书;统一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文件档案和‚三资‛数据库档案(‚三资‛台帐);统一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处置呈报表、农村集体‚三资‛业务代理情况季报表和纠正违规处理农村集体‚三资‛情况统计表;统一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业务受理情况登记簿、农村集体‚三资‛查询情况登记簿、政策咨询情况登记簿和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登记簿。
5、制定了天增镇《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农村集体‚三资‛审计办法》、《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征用耕地补偿费使用监督办法》等制度。各种制度上墙公开,并设有群众意见簿和意见箱,确定了热线电话57580369。
6、制定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和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各岗位职责上墙公开,并有考勤管理和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7、建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网络监管平台,统一安装了谐农‚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软件管理系统,清查摸底和‚三资‛数据录入工作全部完成;‚三资‛管理工作经费列入了年度财政预算;统一开立了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银行账户。
8、为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配备了液晶电视。
9、办公地点设在镇政府,有中心主任办公室、中心综合办公室和专门的档案室,配置了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照像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等设备设施。
10、镇代理中心制做并悬挂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标牌。
三、‚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收到的成效
1、摸清了底数。截止目前,我镇已完成了9 个村、96个自然屯的‚三资‛清理工作。对入帐现金,固定资产,债权,债务,资源进行了清理登记。清查的情况在村里显著的位置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已确认的资产、资源进行锁定,作为基数依据,严防资产资源流失,保持资产资源增值。
2、完善了工作机制。
按照边清理边完善的要求,我镇及时对村务公开、民主理财、资金审批、财务管理等制度进行了完善,不断健全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为确保农村‚三资‛安全,我镇规定所有的项目资金(包括农业项目资金、水利项目资金、减灾救灾资金等不在财政所帐户上的资金)、一事一议资金、经营性承包收入,必须先入三资监管中心帐户,再行分配使用。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必须有民主理财小组的人员到位认可盖章。在票据使用上,严禁私自购买使用规定以外的票据。违反者,一经发现,将作违纪处理。我镇还对所有村级经济合同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特别是对口头合同重新履行了文本手续。规范了各类合同75份,标的额5.6万元,真正做到了村级资金来源清楚,依据清晰。
3、发挥了监管作用。
为切实搞好农村‚三资‛监管服务,在规范村级代管资金收支的同时,我镇加大对村级‚三资‛的监管力度。变被动为主动,将‚三资‛监管工作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事中监督为事前监管和预防,制定了《天增镇农村集体‚三资‛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对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转让、拍卖,房屋及道路等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招投标管理。以此来规范农村资产资源处置、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和大宗产权的交易行为。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凡是村里购买在1000 元以上的大宗物品,必须履行规定程序后进行申请,由‚三资‛监管中心进行审核评估后实行统一采购。招投标制度的‚阳光作业‛,堵塞了管理漏洞,消除了干部之间的隔阂和群众对村干部的猜疑,密切了干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