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情况自查报告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水利项目维修养护要求”。
崇义县2011年度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
项目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管理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水利部水建管[2012]328号)及省水利厅、市水利局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县水利局于8月7-8日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自查组,对我县的2011年度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县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充分发挥其效益。
一、项目申报与审批
1、项目实施技术方案
我县根据文件要求,在要求的时间范围内上报了项目实施计划,并由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1年度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赣财农[2012]12号)文件批复我县补助资金18万元,批复项目为崇义县长河坝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同时根据省水利厅《关于上报2011年度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赣水建管便字[2012] 号)文于2012年3月23日向市局上报了崇义县长河坝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实施计划。实施计划落实了维修养护内容、工程量和经费预算,内容完整。
2、维修养护经费落实情况
根据文件精神,中内补助资金下达1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0万元,均已拨付到账。
二、项目实施
1、组织实施
2012年3月30日开始实施,于2012年6月20日完成实施计划的全部内容。对主体水工建筑物、渠道、机电设务、附属设施、观测设施及防汛设施、物资进行了维护。进度符合要求。
2、资金使用管理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1年度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赣财农[2012]12号文)的通知,中央下达资金18万元,县财政10万元,均到位落实。
工程总投资230562.1元,其中中央投资18万元,县级投资5万元。主要完成主体工程维修养护84467.1元,渠道工程46100元,机电设备维修养护4500元,附属设施维修养护27300元,物料动力消耗4270元,资料整编20000元,观测设施维修更换20000元,防汛设施、物资23925元。工程完工后,共支出230562.1元。
项目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按照规定专项用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及认定的其他项目,无用于严禁开支的内容。无截留、滞留、转移、挪用资金和平衡预算的现象。
三、项目验收
1、验收组织
对本资维修养护项目的验收,我县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县水利局和财政局的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组成,小组成员为五人。验收小组实地察看实施计划安排的维修养护工作内容,审查项目的有关文件,讨论并通过了项目的验收鉴定书,并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验收结论为合格工程。
2、验收成果
验收后我县及时形成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并将验收成果装订成册,及时报送至市水利局建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