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节能自查报告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xx镇节能自查报告”。
重庆市沙坪坝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市建筑节能施工质量专项检查的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市建筑节能施工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渝建质监【2011】028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在建住宅、公建工程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的控制,同时加强我区建筑节能工程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我委于5月24日—5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在建住宅、公建工程建筑节能施工质量专项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思路明确
(一)成立领导小组
根据区城乡建委统一安排部署,成立了检查领导小组,组成情况如下:
组 长:张继雄 副组长:朱本利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于我委质监站,办公室主任:余辉
(二)明确检查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是针对全区范围内具备施工许可证并办理质量监督的处于节能工程施工阶段的住宅、公建工程。
(三)确定检查内容按照市质量监督总站的要求,我站对全区范围内工程现场执行建筑节能相关政策法规、节能工程原材料进场验收及复验、节能工程施工实体质量及质量控制资料、节能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等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对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禁止使用可燃建筑墙体保温材料的通知》(渝建发【2011】22号)的情况实施检查。
二、加强宣贯工作,强化自查意识
我站于2011年5月17日,在区建委一楼会议室举行了 “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全市建筑节能施工质量专项检查动员大会”,50余家参与我区工程建设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共计120余人参会。通过此次会议,向各单位转发了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市建筑节能施工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并制发了节能自查表。要求施工单位强化自查意识,严格按照自查表的内容,于5月20日-5月22日进行全面自查,并于5月23日前将检查报告上交我站。
三、严格复查,突出重点
针对施工单位的自查情况,我站于5月24日—5月31日,对我区范围内具备施工许可证并办理质量监督的处于节能工程施工阶段的18个工程进行了复查。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禁止使用可燃建筑墙体保温材料的通知》,对渝建质监【2011】028号明确的检查内容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此次检查发现,各工程在参建各方资质、承发包合同、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的审图、备案等方面符合建筑节能相关政策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要求。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销售及施工现场节能信息公示牌的规格和填写不规范。一是信息公示牌规格尺寸和制作材质不统一,显得较为杂乱;二是部分项目填写内容不准确,参数填写有误。
二、建设单位擅自变更、降低节能标准,未重新申请设计文件审查。
三、原材料见证送检的数量和检测参数不足,且时效性较差,存在先施工后检测的现象,相关材料的形式检验报告或证明文件收集不齐,节能分部的资料填写不规范等。
针对以上问题,我站采取了强制拆除、责令整改并要求节能材料不合格的厂家退场的措施,共责令4家节能材料不合格的厂家退场,拆除不合格门窗约1200樘、不合格的网格布约3000m、可燃墙体保温材料约4500 m、外墙饰面砖约2万m。
四、发现不足、明确方向
通过本次自查,对我区在建项目贯彻落实建筑节能政策法规、执行建筑节能有关标准以及建筑节能现场施工质量等情况进行了摸底。各受检项目参建各方对建筑节能的重视程2
22度及现场施工质量较以往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仍有很多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站将严格按照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进一步加强对在建住宅、公建工程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我区在建项目建筑节能的施工质量。
重庆市沙坪坝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O一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