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自查报告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食品安全法自查报告”。
灵武市质监局关于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自查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我市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是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食品安全法》的公布施行,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现将我局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食品安全法》的顺利实施 自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以来,我市共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58家,63个产品单元,涉及大米31家、面粉3家、饮用水3家,食用植物油3家,黄酒3家,食糖分装3家,速冻食品3家,全脂奶粉2家,其他产品单元(糕点、方便食品、酿造食醋、水果制品、其他酒、蔬菜制品、调味料、软体罐头)各一家。《食品安全法》颁发后,我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从源头把关,将行政管理与执法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了《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我局党组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将其摆在全局工作的重点。主要领导多次在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上部署《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和食品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分管副局长经常与稽查队工作人员深入现场一线检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制订工作方案。根据《食品安全法》及上级有关要求,我局及时制订了本辖区内食品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
年度共有18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期满换证,截止目前18家企业均已换证,对2家未按规定时限申请换证的企业进行了处罚。做好获证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已评定获证企业54家,在评定过程中依照《银川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对企业持续保持生产条件中所有相关记录进行评定,与许可证年审、证后监管、定期监督检验工作有机结合,提高监管有效性。并及时将年审和评定结果录入动态监管记录中。二是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抽检计划。严格执行自治区、银川市质监局下达的食品抽检计划。2010年度共对95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督抽样,共抽取样品105份,合格98份,不合格5份,合格率93%。地产食品抽检合格率100%。三是加大巡查、回访频次,认真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的规定》。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分类、分品种、分规模进行检查。通过巡查、回访了解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的现状,掌握了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的生产状况和存在问题;采取抽查企业的方式,对获证企业持续保证生产条件进行综合评定。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59家。根据检查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工作的通知》,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33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6份,限期整改问题85件,现已整改落实82件,对存在问题较多的8家生产企业和5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不限期,整改落实完成后,通知我局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的检查力度,并及时将检查情况记录到监管档案中,共对5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查处。确保企业持续保证发证条件。全年共对59家企业进行172次巡查和回访。
巡查频次,进一步规范了食品加工企业的生产行为,确保了我市食品生产安全。
总之,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今后,我们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委、市政府、银川市质监局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宣传贯彻好《食品安全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解决好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加强食品安全的长效管理,使人民群众能吃上放心的食品。
灵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