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隆石煤矿瓦斯治理隐患自查及整改报告.doc2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煤矿隐患整改情况报告”。
古蔺县石宝镇隆石煤矿
瓦斯防治隐患自查情况及整改报告
古蔺县安监局:
我矿按上级要求,根据泸市安办„2014‟42号文件: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煤矿瓦斯防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按照文件精神,于2014年5月5日中班,我矿由矿长王从飞,总工黄仁全组织相关人员对井下进行瓦斯防治专项工作的隐患排查。并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隐患排查整改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王从飞(矿长)
副组长:黄仁全(总工)
成员:余吉生(安全矿长),陈德均(地测副总工),秋天达(生产矿长),黄相华(机电矿长),邱天发、荣南江(安全员),韩德金、王兴化、王从尧(瓦检员),王江、伍宝彬(电工),王从碧(后勤保障员)。
二、井下排查隐患情况
1、主平硐部分地段巷道有掉渣、垮落现象。
2、轨道上山与行人上山之间的主控风门关闭不严,有漏风现象。
3、1111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受矿上压力影响,部分地段巷道底鼓,支架变形、跷腿。
4、1112回风掘进巷有部分支架变形,需更换。
三、落实隐患整改情况
第1条隐患:计划投入整改资金2000元,安排陈利矿长负责分三班,每班3人作业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一天。现场管理朱建洪负责监督施工,整改合格后由安全矿长余吉生负责验收。
第2条隐患:计划投入整改资金600元,安排通风队长刘思迪带两个人一个班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一天。现场管理韩德金负责监督,整改合格后由总工程师黄仁全负责验收。
第3条隐患:计划投入整改资金10000元,安排邱天达矿长负责分三班,每班3人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5天。现场管理王从尧负责监督,整改合格后由矿长王从飞负责验收。
第4条隐患:计划投入整改资金3000元,安排黄相华矿长分三班,每班3人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3天。现场管理邱天发负责监督,整改合格后由生产矿长秋天达负责验收。
四、隐患整改措施
1、由王从飞矿长负责安全隐患、安全技术改造的全面工作,及时解决整改中所需的材料、设备等投入,保证整个工作的安全实施。
2、由安全矿长余吉生负责隐患排查整改的具体安排、指挥、落实人员,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及时解决隐患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隐患整改顺利安全完成。
3、由总工黄仁全、地测副总陈德均负责隐患排查整改、安全隐
患改造中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4、每一个参加隐患整改的人员,必须学习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当面答考,并在隐患整改的措施上签字,并做好记录方可上岗作业。
5、进入井口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鞋、帽、工具及自救器和各种防护用品。
6、在进入工作地点,首先必须对所经过的线路、巷道、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壁、支护进行安全检查,采用由轻至重,由外向里的方法进行敲邦问顶、传呼审岩,发现有不安全隐患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开机备用,当主机发生故障时,备用主机应及时代替主机运行,能有效的反映井下个地点的各种传感器,传到监控机上的显示数据准确到位,并与县监控中心联网,24小时运行。
8、监控人员每天必须分班次专职准时监控井下各种传感器显示的数据,当发生数据显示不准确时,及时反映矿长,技术负责人,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监控人员按照规定的作业地点名称及时调整,监控系统显示必须按照矿井监测监控图纸的名称一致,各种记录报表准确无误。
10、及时更换破口风筒,杜绝漏风,严格执行每班专人负责管理,并记录完善,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矿主管人员。
11、机车运输要把车速控制在80m/min,过岔道和硐室等应减速行驶,遇到障碍物、行人,必须停车,待清理完善再行驶,做到行车
不行人,行人不行车。
12、矿井各种风门必须专人负责,对风门用棉制软布扎边扎紧,做到不漏风,通风可靠。准时每班专人负责检查、维修。
13、工作中应坚持连环传呼审岩,不定时检查各种危岩,随时注意自己和别人地点的顶板、煤壁、支护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应采取措施及时进行处理。
14、维修巷道时,其支护必须采取由外向里、拆一架一的方式依次维修,决不准多拆,防止巷道垮塌,更不能提前进入老巷内分开口子修复。
15、维修巷道时,其支护必须坚持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同时做好10米以内临时支护,以确保安全。除维修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在维修地点作业。
16、传感器的安设必须离顶板300mm,距帮200mm,吊挂整齐,数据准确可靠,能有效的传输中心站,地面监控室,保证运行可靠。
17、各种传感器必须经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检验、校验合格后,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表3规定:报警、断电、复电及断电范围规定内执行。
18、井下整改隐患时,必须有临时支护、防护,并安全可靠,才能施工,做到先安全后作业不安全不作业。
19、必须专人负责整改,按照规定质量要求,专人负责验收。验收标准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20、在整改期间,严格矿长值班制度,通风必须满足作业地点的新鲜风流,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
21、在维修、安装过程中,瓦检员、安全员、带班矿长必须跟班作业,随时检查瓦斯、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确保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前提下作业,每次检查的结果必须告知作业人员,并记录在瓦斯记录牌上,做到“三对口”,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22、每班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矿井值班制度,坚持矿长下井带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跟班作业,随时检查通风、瓦斯、顶板、支护、片邦等,发现不安全隐患严禁作业。
2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不安全不作业,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和防范措施,整改时必须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材料落实,质量合格,验收合格。
24、在整改过程中,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确保整改安全顺利进行。
25、维修支护时,对作业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支架进行检查、加固,防止跨棚,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终止工作,每项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邦,确保工作地点的安全。当接顶封邦后,下班不是原班人员作业时,必须将接顶封邦情况向下一班人员当面交待清楚,防止失误影响安全作业。
26、修复巷道及安装时,要随时敲邦问顶,打掉顶板及两邦松动活矸,防止活矸掉落伤人。
27、撤换支护作业地点时,如有机电设备、通风设施和各种线路,要加强保护。工作中如发现有危及作业人员的安全时,应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报告矿长,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28、未尽事项,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目前,本次整改所需资金(总共15600元)、材料、人员已全部落实完善,并安排落实了专人负责整改、监督、验收等工作。为此,特报告前来请求贵局批准予以整改为谢!
特此报告
古蔺县石宝镇隆石煤矿二O一四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