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扶贫贷款整改措施(精选8篇)_扶贫贷款防范风险措施

整改措施 时间:2022-05-09 07:25:11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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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金融扶贫贷款实施程序

郾城区金融扶贫贷款实施程序

(一)贷款申请。贷款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借款申请,由村“两委”先期调查,驻村第一支部书记、联户干部把关。贷款企业向所在地乡镇(街道)、区扶贫办和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供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协议及相关证明。

(二)乡镇(街道)推荐和部门审核。农户贷款申请由村支书、驻村第一支部书记推荐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需在5个工作日内,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审核签字,将扶贫贷款推荐以及申请材料报送贷款银行。企业贷款申请由所在地乡镇(街道)、区扶贫部门进行初步审核,然后将扶贫贷款推荐以及申请材料报送贷款银行。

(三)实地调查。对于贷款申请,本着缩短时间,提高效率原则,可在村“两委”、驻村第一支部书记协助收集贷款材料后,由乡镇、街道统一提前预约,银行与扶贫部门等共同进行实地调查。

(四)银行放贷。银行根据审核的贷款对象,按照正常贷款程序,提出贷款调查评定意见,及时发放贷款。放款情况报送乡镇(街道)和区金融办、区扶贫部门备案。

(五)贷后管理。

第2篇:联社金融扶贫贷款情况汇报

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精准扶贫

工作汇报

县督查中心:

2017年,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部署,秉承“立足农村、服务农民、支持农业”的经营定位,充分发挥点多面广,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积极探索金融扶贫模式,超额完成金融扶贫任务,现将一年来的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XX联社基本情况

XX联社共有营业网点39个,其中1个营业部和21个信用社,4个分社,13家储蓄所。截至2017年底,各项存款余额108.22亿元,较年初增加11.82亿元,增幅12.27%,市场份额43.13%;各项贷款余额28.82亿元,较年初净增6.17亿元,增幅27.22%,市场份额44.78%,新增额占全县金融机构贷款增加额的96.09%。

二、工作开展情况及采取的措施(一)金融扶贫模式

第一种模式(户贷户用):由政府扶贫办牵头,中原农业保险公司提供担保、XX联社对贫困户发放扶贫贷款,按照6:3:1的比例共同承担风险,对有一定劳动能力、贷款意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国家的扶贫贷款基准利率4.35%执行,由县扶贫办全额贴息,本模式主要发放小额扶贫贷款。

第二种模式(企贷企用):政府担保、贴息和支持下的2质押物能力不足,导致申请审批扶贫贷款额度受限,无法满足部分小微企业和产业项目的用款需求。

(三)中原农险业务暂停。目前中原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县子公司因公司自身问题,暂停了金融扶贫担保工作,因此金融扶贫工作开展进程受阻。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XX联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将一如既往地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政策导向,倾力推动县域地方经济的稳步健康发展。针对因中原农险自身原因导致的原扶贫协议不能继续执行的问题,我联社已找到“河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协商,加快推进金融扶贫工作的开展,助力全县金融扶贫工作。

2018年3月1日

第3篇:个人扶贫工作整改措施

个人扶贫工作整改措施

为深入学习习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活动讲话精神,结合本人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现将个人对扶贫工作的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加强对扶贫攻坚工作的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思考此项工作,按照“坚持攻坚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坚持精准方略、确保脱贫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的原则,在思想上高度认识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扶贫攻坚工作作为本年的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以完不成任务誓不罢休的精神状态和坚强意志投入到繁重的工作中去。

二、加强对扶贫工作精力的投入。深入基层了解帮助扶贫对象,对自己所包村的贫因人员,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致贫原因,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并积极帮助解决,特别是对老弱病残人员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去帮扶。对每个贫困户都要制定了相应的脱贫措施和有实际举措,并建立详细的信息档案,每周定时去关心跟进进度。同时也要激发贫困户的内生产力,加强扶贫政策的宣传,努力转变贫困户“等、靠、要”的懒惰思想,帮助他们分析贫困原因、找准脱贫切入点,帮助其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扶贫项目。通过座谈会,入户宣传等形式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帮助他们打消落后保守思想维,消除他们习惯贫困的思想,实现精神上的脱贫,行动上积极主动的脱贫。

三、加强脱贫政策的宣传与讲解,将《XX县精准扶贫政策到户口袋书》发放到每户贫困户并进行宣讲,做到有针对性有重点性的宣传。增强贫困户的内生动力,推动村里农产品的销售,增加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创新农村集体经济机制,调动贫困户脱贫的信心与积极性。同时让群众知晓政策,知晓政府帮助他们脱贫的决心,确保扶贫政策进村入户、深入人心。加强身边先进典型人物宣传,传播正能量,激发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强化贫困群众主体意识,建立贫困户参与机制和受益机制,组织技能培训,让贫困户“想干、敢干、能干、会干”,四、在帮扶政策上出实招,下功夫,为贫困户搭建就业平台,积极争取就业岗位,鼓励返乡人员创办“贫困车间”增加就业岗位,让贫困群众有事可做。进而改善生活状况。确保贫困群众“稳定脱贫,收入持续增长”。做到真正的为贫困户排忧解难,从情感,就业,培训等多方面给予帮助和关心。五、建立建全帮扶对象的档案资料卡片。对已不符合脱贫对象家庭不再纳入扶贫对象。对已经脱贫的对象要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对返贫的对象要继续纳入帮扶范围。

第4篇:个人扶贫工作整改措施

个人扶贫工作整改措施

个人扶贫工作整改措施篇1

一、指导思想

按照“坚持攻坚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坚持精准方略、确保脱贫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的原则,举一反三,全面查摆脱贫攻坚中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扎实推进整改。通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治,严格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做深做实帮扶工作,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全面提升“两率一度”(识别精准率、退出精准率、因村因户帮扶群众满意度),真正使脱贫攻坚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迎接省市县督查和年终考核评估。

二、整改内容

根据中央和省、市督查巡查、考核验收和第三方评估的情况,结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督查发现的问题,经综合分析汇总,要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排查整改。

(一)脱贫标准不高。主要表现在:脱贫户收入核算统计不规范、不准确、不真实,存在错填、漏填情况;没有真正落实“一达到、两不愁、三保障”的扶贫对象就确定脱贫;部分脱贫户未经过“评议、核实、签字、公示”等程序就认定脱贫;部分脱贫户家中有严重负债问题就认定脱贫。

(二)精准识别不准。主要表现在:“四类对象”[贫困户家庭在建档立卡前就有财政供养人员(含村、社区干部)、个体工商户或经营企业的户、有商品房、有小汽车]清理不彻底;新识别贫困户程序不到位,优亲厚友致使富裕对象成为贫困户,少数符合条件真正贫困的对象未纳入;有拆户、分户现象;数据信息更新不及时,动态调整不到位。

(三)帮扶工作不实。主要表现在:结对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不精准,以资金和物资慰问代替帮扶;贫困户脱贫措施单一,针对性不强;帮扶手册填写不规范,帮扶责任人未落实每年帮扶四次以上。

(四)脱贫后劲不足。主要表现在:宣传发动不到位,群众知晓扶贫政策不多;组织引导不到位,群众对脱贫攻坚的参与度不高;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强,带领群众自主脱贫动力不足,“等靠要”思想严重。

(五)工作落实不力。主要表现在:产业扶贫龙头带动作用不强、与贫困农户利益联结不够紧密,教育扶贫政策措施不够落实,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障配套措施不够健全,金融扶贫小额信贷完成不理想。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对照上述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摆,深入剖析问题原因,要多从主观上找差距,少从客观上找理由,着力查找问题根源。一查重视程度高不高,看是否真正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第一民生工程和重大政治任务;二查工作作风实不实,看是否真正扑下身子真抓实干,是否坚持以“三严三实”的标准推进工作落实;三查工作力量强不强,看机构队伍是否与脱贫攻坚相适应;四查业务素质精不精,看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是否适应脱贫攻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动态管理,提高识别标准。开展全覆盖摸排甄别,重点将不符合条件的“四类人员”清理出去,对符合条件的低保户、残疾人户、重灾户、移民户、大病重病户等“五类人群”按照国家扶贫标准和“户主申请,村(居)民小组提名,村(居)民代表会议评议、票决、公示,街道办事处初审、公示,县扶贫主管部门复审,县人民政府公告、批复”等程序应纳尽纳,并及时进行信息录入和数据更新,做实建档立卡数据系统。在清理过程中,各村(社区)要认真组织,严格程序,同时发动老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强监督,防止优亲厚友。

(二)严格脱贫标准,提高脱贫水平。严格退出标准,对“年人均纯收入未达到4000元的脱贫标准、没有实现吃穿不愁的,没有安全饮水的,没有义务教育保障的,没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没有安全住房保障的,虽然享受了扶贫政策、但当年扶贫成效不明显的,建档立卡‘回头看’后当年新纳入的贫困户,低保标准未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低保兜底一批’的贫困户”等九种情形,一律不得退出;严格退出程序,按照“民主评议,入户核实、农户确认、公示公告”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好落实;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对已经脱贫的对象,要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对返贫的对象要继续纳入帮扶范围。

(三)强化整改责任,切实体现成效。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向10个村(社区)指派驻村工作队,负责精准扶贫集中整改工作,由联村领导任驻村(社区)工作队队长,联村干部和线办成员为队员,进行全面走访,清查问题,整改到位。加强对驻村(社区)工作队的管理,驻村(社区)工作队每月驻村(社区)时间不得少于25天,实行“钉钉”软件签到管理。建立队员召回机制,对召回人员视其情况,该处理的处理,该问责的问责,切实解决“走读”、挂虚名、帮扶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

(四)加强政策宣传,增强内生动力。将《宁乡县精准扶贫政策到户口袋书》发放到每户贫困户并进行宣讲,让群众知晓政策,确保扶贫政策进村入户、深入人心;加强身边先进典型人物宣传,传导正能量,激发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强化贫困群众主体意识,建立贫困户参与机制和受益机制,组织技能培训,让贫困户“想干、敢干、能干、会干”,避免大包大揽。

(五)强化责任担当,推进作风转变。坚持“县负总责、街道抓落实、村(社区)实施”的管理体制,强化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责任担当意识,要把脱贫攻坚当做自己分内之事来抓。强化检查督查,传导工作压力,倒逼工作落实。

个人扶贫工作整改措施篇2

要着力解决思想问题,做到上下一致,高度统一。全市上下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脱贫攻坚的紧迫感;

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摒弃侥幸和盲目乐观心理,聚焦短板、靶向治疗,真抓实干,砥砺前行,夯实脱贫根基,积极迎接黄冈市上半年精准扶贫目标责任考核;

要静下心来,下一番“绣花”功夫解决具体问题。各乡镇办区园要逐家逐户采集核对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动态管理及时,要统筹推进“五个一批”和“十有”建设,要深入研究政策、精准聚焦问题、务实解决问题;

要经常深入一线指导工作,认真研究突出问题。要结合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规范扶贫档案管理,为扶贫档案“瘦身”;

要统筹各方资源,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实效。集中财力、物力和人力决战脱贫攻坚,要加强督办、密切合作,携手夺取脱贫攻坚第二战的胜利!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认识高度不够。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去年以来,中央已经把“脱贫攻坚”提升到了“务必打赢的攻坚战”的新高度。有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乡镇和市直单位领导对此没有足够的认识,没有把脱贫攻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依然沿用过去的办法抓扶贫,满足于会议开了、要求提了、材料报了。二是宣传广度不够。最近,中央、省市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指导脱贫攻坚的深入开展。但是,承担具体任务的乡村和市直单位在扶贫开发工作学习和宣传上力度不够,导致相当一部分帮扶单位和基层干部对现行精准扶贫政策理解不深,对上级要求和政策领悟不透。三是思考深度不够。有的部门和干部对精准扶贫到底怎么扶等问题缺乏有效思考和实际举措,有的单位和干部思想和工作不在状态,把扶贫任务当“负担”,没有把心思用在扶贫工作上。

(二)主观脱贫意识差。由于贫困村所处自然条件和教育发展滞后等因素影响,重点贫困村贫困人口年龄段相对集中,年龄偏大的多,文化素质偏低的多。受国家诸多惠农政策的实施和兑现、社会各界捐资捐物,导致部分贫困户“等、靠、要”思想严重,没有发展动力,不愿积极就业,一心想吃低保,享受国家救助。加之受自然条件限制和农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大等因素影响,部分贫困户脱贫信心不足,主动发展产业的积极性不高。

(三)扶贫成效不理想。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艰巨。目前重新核定的贫困村,普遍存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滞后,减贫成本高,脱贫难度大。虽然近年中央、省、市财政每年拿出专项资金对贫困村实施重点扶持,但是由于以往多采取广覆盖、大范围、宽领域的“漫灌式”扶贫,再加上贫困村分布广,以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层次低,至今仍有部分村民组未通硬化路,部分贫困人口尚未解决饮水安全问题。产业扶贫效果差。由于缺乏对产业扶贫的系统谋划,再加上农业产业规模小、链条短,与精准扶贫因户制宜难以有效衔接。即使是产业项目,也往往侧重于实施效果相对明显的“大户”,所带社员涉及贫困户少,导致扶贫项目精准度不够,成效不明显。资金投入总量不够。扶贫开发资金投入总量不足(按照有关部门测算,解决一个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平均要投入2万元左右),用于项目发展的资金不多,缺少能够支撑长效增收、脱贫致富的特色效益产业,而贫困村基础设施薄弱,特别是山丘区农业生产条件恶劣,仅凭有限的资金,根本带动不起一个主导产业。项目扶贫周期长。一是产业扶贫项目往往投入周期长、见效慢、风险大, 比如经济作物种植,往往不是一年两年能够见到效果,实际工作中不少项目半年、一年时间就要验收,往往导致在后续及效果上关注不够,实际增收效果不明显。二是项目前期运作周期长,从立项到招投标再到具体实施,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一般都要经过三个月以上的时间,此后才能到村到户。比如,实施养殖扶贫,前期购买仔猪等都需要进入招投标程序,完成程序之后往往也错过了最佳时机。贫困群众收入构成单一。我市贫困群众收入主要依靠种植和外出务工,在当前经济新常态下,农民外出打工难、收入少的问题逐步凸现,不仅脱贫致富更加困难,而且一旦遭遇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意外,就极易加深贫困程度或再度返贫,脱贫成果巩固难度更大。

(四)部门帮扶实效差。职能部门各自为战,缺乏统筹管理。相互之间缺少沟通协调,缺乏主动意识和责任担当,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行业扶贫力量整合效应难以显现,扶贫效果不能实现最大化。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工作队缺乏“钉钉子”的精神,制定的帮扶措施长期停在纸上难以落实,没有能够在立足村情和贫困户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基层组织建设、项目扶持、技术援助、人员培训等开发式扶贫活动。还有少数驻村干部不熟悉基层工作,制定发展思路、推动发展方面办法不多、措施针对性不强,在协助村“两委”班子理清发展思路等方面作用发挥不够。社会扶贫参与度较低。部分民营企业、个体工商老板的社会责任感不强,对扶持贫困户发展经济、发展产业兴趣不浓,有的把参与公益事业当做扶贫行动,缺乏对贫困户发展经济的针对性扶持。

(五)扶贫工作力量弱。扶贫工作队伍与完成脱贫攻坚的艰巨任务还很难适应。从县市层面看,尽管扶贫办也充实了力量,看着人数也不算太少,可常常一个人要分管多项工作,很多时候只能在办公室做“资料扶贫”“数据扶贫”,疲于应付上级检查和各种会议,难以抽身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从乡镇层面看,由于前几年机构改革,乡镇一级普遍未设置专门的扶贫开发工作机构,缺少专职扶贫人员,分管人员身兼多职,对扶贫工作投入精力不够。从村一级来看,贫困村“两委”班子带领群众致富的意识不强、能力有限、本领不足,集体经济薄弱,脱贫致富方面作用发挥不明显。此外,各级关于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内容分类很细,政策性强,临时抽调的一些基层工作人员业务不熟,对政策的理解力和工作的执行力与精准扶贫工作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亟待提高业务水平。

第5篇:开发性金融扶贫政策措施研究

开发性金融扶贫政策措施研究

摘要: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我国人口与资源发展不均衡等问题日益突显。特别是在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性领域,“两基一支”领域的建设资金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国务院在2015 年3 月20 日正式批准《国家开发银行深化改革方案》,明确了我国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地位。开发性金融作为金融扶贫的一种,为了弥补体制落后和市场失灵,运用金融机制和市场化的运营模式,以中长期投融资为手段,发挥政府与市场间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十三五”是国开行大步迈进国际一流开发性金融机构的重要时段,作为中国特色开发性金融实践的开拓者,国家开发银行将开发性金融的融资优势充分利用起来,将重视金融发展目标与社会发展目标更好地结合起来,为社会的进步发展提供强大的内生动力。

关键词:开发性金融;扶贫政策;措施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13-47-2概述

作为国务院明确批复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河北分行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将集中、大额、长期、保本微利的优势与河北省产业脱贫、基础设施脱贫、生态环保脱贫、教育脱贫等精准脱贫政策紧密对接。形成了以下一系列措施:①《规划》加《意见》。②直接扶贫总体情况。③基础项目扶贫。④教育扶贫加助学贷款。⑤精准扶贫重点领域。⑥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棚户区改造

国开行河北分行发挥好开发性金融在投资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河北省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关键时期的支持力度。继续发挥棚改主力银行的作用,2015年发放棚改专项贷款220亿元,实现改善民生、提升城市面貌、拉动经济增长等多重目标共赢;在2013-2017年五年间河北省会石家庄规划改造各类棚户区6.3万户以上,棚改项目的施行将大规模改善石家庄市各区、县等棚户区居民的安居环境,提高被拆迁安置群众的生活标准,进一步促进省会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城市的和谐发展。在2014年5月中旬,石家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石家庄市政府指定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统贷平台助力计划实施。国开行河北省分行迅速启动棚户区改造项目“快通道”开发评审机制,在仅仅2个月时间里就实现棚改项目授信203.05亿元,发放52.62亿元。首批授信棚改项目受益棚户区居民35566户、129000多人、拟拆迁总建筑面积540.49万平方米,拟新建安置房住宅总建筑面积776.66万平方米、涉及到本市5个市辖区、高新区、正定新区、空港工业园、循环化工园区及下辖13个县(市)区域内54个棚户区地的改造,对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起到积极作用。基础设施建设

3.1 建设市场,完善金融扶贫的服务支持体系

3.1.1 创新金融扶贫服务支持体系建设

国开行为了能够让开发性金融起到引导带动作用,实行扶贫开发计划采用“集中化经营、批量化操作、集群化扶贫”的方式,探索设立扶贫专项贷款、专项基金,来对扶贫的金融产品实行创新,加大对融资途径的扩张。并根据统一的评级、授信和统借统还的三大原则。对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项目进行系统的全面建设。

国开行河北省分行通过设立专项奖励资金等方式,大力支持区域性金融机构建设,充分调动商业性金融机构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推动贫困地区金融机构多元化。省国开行采用政府组织平台协调管理,统贷平台和担保平台分别进行统一承贷和担保,还要对信息进行全面的公开,由信用协会进行全过程的一个监督和参与评议。该模式从实质上保证支持体系的协调和统一,推动了地方投融资体系的建设。

针对贫困地区的市场空白和制度缺失的劣势,坚持支持全方位扶贫开发,系统设计、科学发展,形成的融资机构要以政府为主导,统一的借贷和扶贫贴息,由社会建设农民受益。这种模式与市场良性运转的制度、规则和体系,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把贫困地区问题变输血为造血,吸纳一部分的社会闲散资金,从而解决扶贫工作中资金的问题。再者,对每个地方信用结构的构建都必须要结合当地的特点,要将风险控制的制度逐步完善,提供多种创新且有特色的金融产品,使得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得到实处且有针对性。要大力的对金融扶持给予扶持。

3.1.2 加强巩固银政合作新模式

政府是扶贫工作的主体,金融是强大的推动力量。扶贫开发公益性强、经济效益不明显,需要借助政府力量扩展融资来源。作为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开行可以将自身的融资融智融商优势与政府的组织管理优势相结合,不断增进互信,携手并肩发展,建立了良好的银政合作关系。截至2015年5月,该行累计投放300亿元贷款支持保定市经济建设,贷款余额282.2亿元。与石家庄市发挥各自优势,围绕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节点城市的战略目标,融资额度人民币不低于800亿元,实现开发性金融与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共赢。总体来说,加强银政合作的新模式,建立建立“政府主导,金融支持、各方参与”的扶贫开发长效机制,开展扶贫规划合作和研究,共同探索完善“扶贫资金+信贷资金”的扶贫开发新模式。

3.2 引领资金,提高省国开行开发性金融服务水平

积极引导和吸收社会各方力量及资源促进市场建设和信用建设,不断完善国开行资金支持,提升国开行开发性金融服务的深度、广度、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做实金融扶贫工作的基础。

3.2.1 整合资源,提高财政扶贫资金支持

省国开行结合自身中长期主力银行的特征,为扶贫开发提供大额、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为更好地吸纳引领社会各方资源推进市场建设,一是对各条线财政扶贫资金进行整合,积极探索扶贫资金与信贷资金配套使用方法,集中力量形成规模效益。二是加大对各类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在税收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更好地发挥贴息资金杠杆撬动作用。三是增加对贫困地区信用体系建设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通过财政资金支持政策性担保公司、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等机构建设,探索创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或担保基金等,在贫困地区建立多层次、多主体、多形式的完整信用担保体系,为金融资金的持续进入奠定前提。

3.2.2 深化合作,创建体系化金融服务

目前,我国科技创新创业企业整体体系的金融服务较为欠缺,总体特征呈现碎片化,整合现有资源、拓展融资渠道的需求极为迫切。作为政府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开行河北分行以坚定的战略眼光,积极发挥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桥梁作用,深化与政府部门、企业和相关各方的合作,紧贴企业需求,持续增加信贷规模、致力打造“服务有创新,模式能推广,风险可控制”的系统性、常态化金融服务模式。

首先,政府和市场的作用是相辅相成的,要结合两者的作用,找到一条可以多方发展,和长期应用的扶贫开发手段。

将政府功能与市场作用相结合,探索出一种多元化、可持续的扶贫开发机制。政府在扶贫的工作中,扶贫资金应该是结合贫困地区的实际需求的,要将资金和当地的扶贫工作相结合,进行科学的引导。将金融产品和服务和社会资金良性的应用到贫困地区的金融扶贫工作中。国开行河北分行作为政府和市场之间的“粘合剂”,结合政府职能功能和市场的良性加上科学的商业模式三者之间的相互切合和协调,使得金融扶贫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可以不断吸纳社会资金支持、弥补市场空白和制度缺损,实现市场、信用、规则和制度的良性循环;同时,引导社会资金通过“投贷债租证”综合金融服务渗透到金融扶贫领域的各个环节。要建立科学的带有市场特色的运作流程金额针对风险所制定的防范措施。

其次,与政府设立的专项扶贫资金相配合,形成政府资金与社会资本共建共享的良性机制。不断探索多种类型的PPP模式实现路径,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采购。通过国开发展基金、国开金融等投资平台,利用开行投贷协调发展优势,配合财政引导资金等投资基金模式,要设定专门的专项资金来支持。

最后,充分利用到资本市场的独特优势,通过上市或者发行企业债、集合债和公司债等融资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进行融资。同时,通过与地方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合作提高对创新型小微企业服务能力。并利用并购贷款等产品服务国际技术并购项目、加大专项产品的研发。

3.2.3 加强监督管理,做到实效金融扶贫

要做到实效金融扶贫,首先建立包括项目初期评估审查、中期跟踪检查、后期审计督查的全程监督、动态管理的工作一体化机制,完善财政扶贫资金与信贷扶贫资金结合使用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金融扶贫的效率。此外,对扶贫财政资金及信贷资金的实效性进行评估,设立金融扶贫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公示制度,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确保迈进小康社会的目标早日实现。

3.3 开拓创新,超常规举措推进金融扶贫

胡怀邦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指出,扶贫工作非常艰巨,必须要有很强的力度和决心去解决扶贫问题。针对国开行河北分行来说,要通过结合本身的优势和资源整合,来积极进行创新和金融脱贫机制改革,要有足够的信心和决心去将金融扶贫工作纳入工作的首要核心位置。

3.3.1 量身定制,创新融资规划与当地资源优势相结合国开行河北省分行发挥专家、行业优势,集中有限贷款资源支持重点领域,集中力量支持首钢二期、曹妃甸千万吨炼油、石钢搬迁等产业升级改造重大项目,发挥集成电路产业基金设立和托管的优势,着力培育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发银行联合了当地政府及其客户来展开深度的合作,对融资所相关的各个领域和方面都做出了行之有效的规划,同时将创新的理念融入到融资的工作中,对融资模式和金融产品等都积极地进行探究和改革,对风险控制进一步的加强,信用设计结构也进一步的完善。发挥综合金融服务功能和优势。通过编制扶贫区域、产业、社会、市场发展规划为地方政府和客户提供综合融资方案,将贫困地区的资源优势与企业投资需求有效对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这种开发性金融扶贫的新路径采取融资与融智结合的方式,在政府与市场之间架起了一道桥梁。

3.3.2 完善方法,推进信用结构创新

开行将根据不同阶段企业的特点,当其处在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等不同阶段时,研究完善信用评级和评审办法,尽力解决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对政府的政策积极配合,完善多层次贷款风险的分担机制和补偿机制。当前对很多科技中小企业都具备以下特点:资产比重轻,资产的无形化,注重知识的产权等。对这样的企业我们要建立起对无形资产的系统评估制度,要对他们的知识产权要有自己的一套质押模式和方法。

3.3.3 科学区别,建立差异化的信贷政策

省国开行立足于具体项目助推地区产业发展,依照区别对待,全面扶贫这一思路,着重筛选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产业开发水平、改善基础条件、有远大发展潜力的项目。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一直是开发性金融支持的重点领域。加强河北分行的关于对新科技创新项目的支持和开发力度,建立相对完善的相关金融制度,并建立起切合创新高科技企业需求的专业化经营与考核机制。在具体项目的基础上,不断加大项目上下游的信贷扶持力度,进一步支持地方打造整合产业链,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此外,要科学设定科技贷款警戒线,建立因不可预测原因和项目本身未知性特点而出现的不良资产尽职免责机制。

3.3.4 贫困地区特色产业的建设

对于贫困地区特色产业的建设,就是要结合现代农业的特点,将农业的产和城镇地方发展建设相结合起来,要改变农村基础设施的落后面貌和支持农村的区域性的生态工程建设和城镇化建设。

3.3.5 对整个团队的建设要加强,同时有系统的保障和解决机构的设置问题

融资不是简单的资金的积累,要大力的支持创新文化的基因做好金融服务的创新,提高金融扶贫工作的时效性,对金融服务要有选择有目的地进行,开行对金融体制进行剖析和探究,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资源,对金融和科技人才及一些跨专业跨领域人才进行培养,来推动各个部门和分行、子公司等的一些金融创新项目的开发、管理和评议事宜。此外,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人才队伍的组织凝聚力。

第6篇:金融产业扶贫贷款尽职免责操作指引

关于金融产业扶贫贷款尽职免责操作指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扶贫贷款操作,推动扶贫工作发展,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根据《湖南省农村信用社扶贫贷款尽职免责操作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我行贷款扶贫实际,特制订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扶贫贷款包括我行向符合“四有两好一项目”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产业链带动型扶贫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发放的贷款。

第三条 按照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规定或者根据银监、审计、上级行社等外部检查机构认定应当调入不良的扶贫贷款适用尽职免责认定范围。

第四条 本指引适用于扶贫贷款经营管理人员,及扶贫贷款操作流程所涉及评级授信、代签调查、风险审查、审批、发放支付、贷后管理等岗位相关人员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

第五条 扶贫贷款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合规原则进行。“尽职免责”是扶贫贷款责任认定、追究和处理的核心原则。“尽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诚信合法。指信贷业务经济管理人员在扶贫贷款评级授信、发放、管理、收回全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二)客户特定。扶贫贷款应发放给本指引第二条规定的特定对象。

(三)勤勉合规。指信贷业务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勤勉谨慎,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实施贷前、贷中、贷后管理。

(四)其他依法依规应当履行的信贷经营管理职责。第六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扶贫贷款业务尽职免责工作的管理与统一部署,并对本指引未作规定的尽职免责情形进行认定。

第二章 减免责任的情形

第七条 有充分证据表明扶贫贷款业务经营管理人员依法依规、勤勉尽职地履行了职责的,在无主观恶意和道德风险的前提下,出现本指引所列举可以免除或从轻、减轻责任情形的,可视情况免除或从轻、减轻责任。

第八条 扶贫贷款经营管理过程中可免除责任的情形:

(一)因国家、区域政策等发生重大调整或突发性自然灾害、公共事件等不可抗拒、不可预见因素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下降而形成一定风险的;

(二)贫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客户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还款能力下降而形成一定风险的;

(三)借款人不合符贷款基本条件或贷款手续、流程不合规,信贷业务经营管理人员提出否定意见(有据可查,且否定内容具体、理由充分),未被决策人员采纳,事实证明其意见正确的;

(四)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可以免责的情形;

(五)经风险管理委员会认定可以免责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扶贫贷款经营管理过程中可以从轻、减轻责任的情形:

(一)借款人突发风险事项出现后,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有效避免或减轻损失,使风险损失明显减少或没有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能够认真履行制度规定,但因国家政策法规相关内容不明确或不够细化,导致信贷资产形成风险损失的;

(三)抵制无效、被迫实施违规行为(应有已经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或者反映的证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经风险管理委员会认定可以从轻、减轻责任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不适用减免责的情形

第十条 对于以下情形,不适用前述减免责任的条款:

(一)涉及道德风险、违法违规办理信贷业务的,不论是否造成损失均须追究责任;

(二)对我行声誉造成负面影响或严重声誉风险,或监管部门、上级行社要求从严处理的;

(三)经风险管理委员会定人不可减免责任的其他情形;

(四)以扶贫贷款方式发放,经扶贫办等单位审定不能进行风险补偿的。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扶贫贷款相关岗位责任人问责流程、问责比例、处罚规定、处理权限、复议和申诉等参照《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处理办法》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 本指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辖内各支行应根据本指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7篇:蒙城县金融扶贫精准贷款协议书

蒙城县企业金融扶贫精准贷款到户协议书

甲方:(企业名称

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乙方:(贫困户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发挥金融杠杆作用,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根据蒙城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蒙政办(2015)33号和《蒙城县精准扶贫金融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蒙政办(2016)7号文件精神,按照“四项清单”中贫困户需求,甲乙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遵照“自愿、平等、协调统一”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在充分尊重乙方意愿的基础上,负责选择市场稳定、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的养殖项目,采用技术指导、收购所生产农产品、吸纳贫困户入社、吸纳劳务、优先转贫困户土地等方式进行精准帮扶,实现贫困户稳步脱贫。

2、乙方(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愿、如实申请,并经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初审、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参与企业帮扶贷款额度。

3、乙方以帮扶贷款(元)入企(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参股,甲方确保乙方每年保底分红 元。

4、乙方应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自身及家庭努力,在甲方扶持的项目和技术指导下,逐步实现自我发展、滚动发展,增加收入。乙方不得随意将此项业务中断,如乙方需中断,需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5、金融部门应对甲乙双方的状况进行前期调查,确定金融扶贫贷款规模,监督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6、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的调研指导,明确专人,抽调专业力量,确定培训专业,落实技能培训,全程指导服务到位。

7、县扶贫办、财政局凭金融部门、驻村工作队长审核签字提供的贷款合同、还款证明、利息清单等资料进行核实,按照相关规定,受理报账和拨款,资金实行一卡通直补到户。

8、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9、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0、本协议一式8份,甲乙双方、监督方各一份,鉴证方、镇扶贫办、担保公司、贷款银行、村委会各一份,存档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监督方(镇政府签章):

鉴证方(村委会签章):

年 月 日

第8篇:某精准扶贫督查问题整改措施

XX年精准扶贫督查问题整改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抓整改。自第一季度农村工作督查通报下发以来,各镇、各联村单位高度重视,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政治任务和“一号”工程来抓,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及时查找剖析问题,深入研究整改措施,迅速行动抓好落实,严格按照“853”挂图作业“准、严、清、细、实”的要求,及时组织县、镇两级联户干部深入联系村、联系户开展整改工作。倪家营镇督查时排名倒数第一,通过整改,在全市交叉检查时得到检查组的充分肯定。二是党政领导带头抓整改。各镇、各联村单位党政班子成员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及“853”挂图作业工作,按照时间任务要求,主动到自己联系村驻村蹲点开展工作,所填三本账内容详实、填写规范、信息准确、措施到位,特别是在政策宣讲、联系协调扶贫贴息贷款等方面帮扶力度较大,带动效果明显,联系户对政策的知晓率较高,真正起到以上率下、传导压力作用。三是靠实工作责任抓整改。针对督查提出的问题,各镇、各联村单位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细化整改方案,扎实开展“853”挂图作业和建档立卡工作“回头看”,通过专题会议、以会代训形式强化政策业务培训,逐户开展查漏补缺工作,彻底消除“三本账”填写中存在的盲点和漏项,确保经得起省、市核查和抽查。从全市交叉检查和交叉审计情况来看,各村的精准扶贫工作制度普遍健全完善,贫困户对政策的知晓率普遍提高,贫困户三本账填写更趋规范。平川镇、蓼泉镇精准扶贫民情连心卡制作规范得到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和赞扬。四是落实帮扶措施抓整改。各镇、各联村单位和联户干部位把落实帮扶责任作为整改的最主要手段,进一步完善“两规划一计划”,全面落实县委“十到户、四到村、三倾斜”工作措施,积极组织干部开展送健康、送科技、送温暖“三送”活动。沙河镇、蓼泉镇、平川镇扎实开展“吃一顿饭、打扫一次卫生、干一次农活”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一”活动,为贫困户统一配发“帮扶服务袋”,一对一联系,面对面讲解,提高了贫困户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进一步增进了干群关系。县妇联积极为联系村争取贫困妇女肉羊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为每户贫困户发放3只基础母羊,进一步增强了贫困妇女发家致富的信心。广大联户干部深入贫困户家中捐钱捐物,解决贫困户生产生活方面实际困难。五是及时修改数据抓整改。县扶贫办积极与省市业务部门衔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申请开通大数据平台修改功能,各镇扎实开展大数据平台数据录入和纠错工作,对村级信息和其它12种户级信息与大数据平台进行认真校对修改完善,并对市上审计时查出的61户不符合规定的贫困户进行及时替换。至省上通报第一季度录入进度时,沙河镇、新华镇、蓼泉镇、平川镇进度均为100%,板桥镇99.91%,倪家营镇98.67%,鸭暖镇91.47。至目前,均已完成了修改任务。六是完善工作资料抓整改。各镇均按照“853”挂图作业资料清单进一步完善工作资料,建档立卡贫困户花名册、脱贫人口花名册等资料完善,与动态统计表相一致,做到扶贫对象底数清,各类会议记录完整,脱贫户初选名单与会议记录相符,脱贫户名单公示、送审贫困户脱贫的报告完整,“12345”贫困人口进出识别资料和镇、村、户三级档案资料完整,脱贫对象认定准、家庭情况核实准。各村贫困人口分布、贫困人口致贫原因、贫困人口进出动态、全村脱贫目标任务、贫困户脱贫目标任务“五张图”有42个村已上墙,其它村的小样已全部审核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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