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分级(精选3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应急预案的分级”。
第1篇:应急预案的分级
我国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将事故应急预案分成6个级别。一、Ⅰ级(企业级)
事故的有害影响局限在一个单位(如某个工厂、火车站、仓库、农场、煤气或石油管道加压站终端站等)的界区之内,并且可被现场的操作者遏制和控制在该地区域内。这类事故可能需要投入整个单位的力量来控制,但其影响预期不会扩大到社区(公共区)。二、Ⅱ级(县、市社区级)
所涉及的事故其影响可扩大到公共区(社区),但可被该县(市、区)或社区的力量,加上所涉及的工厂或工业部门的力量所控制。
三、Ⅲ级(地区市级)
事故影响范围大,后果严重,或是发生在两个县或县级市管辖区边界上的事故。应急救援需动用地区的力量。
四、Ⅳ级(省级)
对可能发生的特大火灾、爆炸、毒物泄漏事故,特大危险品运输事故以及属省级特大事故隐患、省级重大危险源应建立省级事故应急预案。它可能是一种规模极大的灾难事故,或可能是一种需要用事故发生地的城市或地区所没有的特殊技术和设备进行处理的特殊事故。这类意外事故需用全省范围内的力量来控制。
五、Ⅴ(区域级)
事故后果极其严重,其影响范围可能跨越省、直辖市、自治区,控制事故需邻近省、市力量援助的,应建立区域级应急救援预案。
六、Ⅵ级(国家级)
对事故后果超过省、直辖市、自治区边界以及列为国家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设施或场所,应制定国家级应急预案。1.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2.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煤矿瓦斯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3.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第2篇:应急预案的分级
我国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将事故应急预案分成6个级别。
一、Ⅰ级(企业级)
事故的有害影响局限在一个单位(如某个工厂、火车站、仓库、农场、煤气或石油管道加压站终端站等)的界区之内,并且可被现场的操作者遏制和控制在该地区域内。这类事故可能需要投入整个单位的力量来控制,但其影响预期不会扩大到社区(公共区)。二、Ⅱ级(县、市社区级)
所涉及的事故其影响可扩大到公共区(社区),但可被该县(市、区)或社区的力量,加上所涉及的工厂或工业部门的力量所控制。
三、Ⅲ级(地区市级)
事故影响范围大,后果严重,或是发生在两个县或县级市管辖区边界上的事故。应急救援需动用地区的力量。
四、Ⅳ级(省级)
对可能发生的特大火灾、爆炸、毒物泄漏事故,特大危险品运输事故以及属省级特大事故隐患、省级重大危险源应建立省级事故应急预案。它可能是一种规模极大的灾难事故,或可能是一种需要用事故发生地的城市或地区所没有的特殊技术和设备进行处理的特殊事故。这类意外事故需用全省范围内的力量来控制。
五、Ⅴ(区域级)
事故后果极其严重,其影响范围可能跨越省、直辖市、自治区,控制事故需邻近省、市力量援助的,应建立区域级应急救援预案。
六、Ⅵ级(国家级)
对事故后果超过省、直辖市、自治区边界以及列为国家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设施或场所,应制定国家级应急预案。1.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2.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煤矿瓦斯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3.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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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分级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分级
要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就要求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分级编写。所谓分级,指系统总目的预案包含各子系统分目标的预案,而子系统分目标的预案包含单元目标的预案。各层目标预案编写提纲一致,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完整性,又与上下层目标相互衔接,是大环套小环的结构。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由企业(现场)应急预案和现场外政府的应急预案组成。现场应急预案由企事业负责,场外应急预案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现场应急预案和场外应急预案应分别制定,但应协调一致。根据可能的事故后果的影响范围、地点及应急方式,我国事故应急救援体系通常将事故应急预案分为如下5种级别。
(1)Ⅰ级(企业级)应急预案
这类事故的有害影响范围局限在一个单位(如某个工厂、火车站、仓库、农场、煤气或石油管道加压站等)的界区之内,并且能够被现场的操作者遏制和控制在该区域内。这类事故可能需要投入整个单位的力量来控制,其影响范围不会扩大到社区(公共区)。
(2)Ⅱ级(县、市/社区级)应急预案
这类事故所涉及的影响范围可扩大到公共区(社区),但能够被该县(市、区)或社区的救援力量,加上发生事故的工厂或工业部门的救援力量所控制。
(3)Ⅲ级(地区/市级)应急预案
这类事故影响范围大,后果严重,或是发生在两个县或县级市管辖区边界上的事故。应急救援需动用地区的力量。
(4)Ⅳ级(省级)应急预案
对可能发生的特大火灾、爆炸、毒物泄漏事故,特大危险品运输事故以及属省级特大事故隐患、省级重大危险源应建立省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它可能是一种规模极大的灾难性事故,或可能是一种需要用事故发生的城市或地区所没有的特殊技术和设备进行处理的特殊事故。这类事故需用全省范围内的救援力量来控制。
(5)Ⅴ级(国家级)应急预案
对事故后果超过省、直辖市、自治区边界以及列为国家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设施或场所,应制定国家级应急预案。
企业一旦发生事故,就应立即实施应急程序,如需上级援助,要同时报告当地县(市)或社区政府事故应急主管
部门,根据预测的事故影响程度和范围,需投人的应急人力、物力和财力逐级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对事故的发展和控制进行连续不断的监测,并将信息传送到社区级指挥中心。社区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将核实后的信息逐级报送上级应急管理机构。社区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可以向科研单位、地(市)或全国专家、数据库和实验室等就事故所涉及的危险物质的性能、事故控制措施等方面征求专家意见。
企业或社区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应不断向上级机构报告事故控制的进展情况、所做出的决定和采取的行动。后者对此进行审查、批准或提出替代对策。将事故应急处理移交上一级指挥中心的决定,应由社区级指挥中心和上级政府机构共同决定。做出这种决定(升级)的依据是事故的规模、社区及企业能够提供的应急资源及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使社区范围外的地方处于风险之中。
政府主管部门应建立适合的报警系统,且有一个标准程序,将事故发生、发展信息传递给相应级别的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对事故状况的评价,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