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应急预案(精选3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超限车辆应急预案”。
第1篇:瓦斯超限应急预案
遵义县纸房煤矿
瓦斯超限应急预案
2016年4月
瓦斯超限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矿井处理瓦斯超限事故的效率,最大可能地减少因瓦斯超限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及由此带来的各种事故隐患,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集团公司关于瓦斯管理的若干规定,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思想意识,在各种作业活动中,严格遵照各种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从根本上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在作业活动中,一旦发生瓦斯超限事故,对事故的处理即成为现场的第一要务,其他任何生产活动必须以服务于事故的处理为目的。瓦斯超限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先停电、后撤人、再汇报”的原则,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绝对统一,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减少瓦斯波及范围,确保井下安全。
二、为了确保预案顺利实施,特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赵 昌
副组长:蒲剑龙、范龙平、何文、范科平
成 员:李建矿、孙静峰、耿 胜、古云祥、孔凡春、范龙强、王克亮、刘国举、袁远华
三、瓦斯超限应急汇报程序及组织措施 1、汇报程序:
瓦斯超限(监测分站停电、停测,停风)→通防科长、调度中心、安监科、生产科、机电科(监测分站停电、停测,停风)→值班矿领导、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监测分站停电、停测,停风)、矿长。
2、瓦斯超限应急组织措施:
(1)瓦斯超限时,瓦斯监测中心值班人员负责及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瓦检工、施工队)采取措施进行处理。(2)监测中心值班员及时通知各值班业务人员(科队长),值班业务人员5分必须到达调度中心,听从指挥。
(3)调度室负责配合瓦斯监测中心值班人员安排组织人员采取瓦斯超限措施,并组织落实、撤人、警戒工作。
(4)通防科负责分析查找瓦斯超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5)机电科负责瓦斯超限区域监测分站停送电工作,杜绝线路出现故障。
(6)瓦斯超限地点经采取措施后,瓦斯仍然偏高,经讨论研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通防部、安监部、生产部组织人员分析进行处理。
四、瓦斯超限应急处理措施
1、采煤工作面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1)当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0%时,工作面必须停止生产,切断工作面及上下顺槽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撤出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员,向调度室、通防科等有关部门汇报,由应急小组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由微机监测员做好记录备查。
(3)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0.8%时,或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工作面必须停止生产,切断工作面及上下顺槽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撤出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员,向调度室、通防科等有关部门汇报,由应急小组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由微机监测员做好记录备查。
2、掘进工作面正常作业时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1)当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及以上时,必须停止掘进,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撤出工作面人员,设置栅栏,并向调度室、通防科等有关部门汇报,由瓦检工负责核准瓦斯浓度(以监测探头和人工检查的最高值为准),符合就地排放瓦斯条件时,由当天值班矿领导或总工程师在矿调度室坐阵指挥,由当班瓦检工和施工队当班负责人负责按措施就地排放,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由微机监测员做好记录备查。
(2)当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3.0%及以上,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自动闭锁风机开关,待采取相关措施,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降到1.5%以下后自动解锁,并经总工程师批准,方可由机电科电工在采区变电所恢复局部通风机电源,维护电工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3、局部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1)当局部区域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该区域20米及受其影响范围内一切作业活动,由通风队瓦检工负责采用风筒、风障等导风方法排除瓦斯,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2)当局部区域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该区域20米及受其影响范围内一切作业活动,切断该区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由通风队瓦检工负责采用风筒、风障等导风方法排除瓦斯,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3)当局部区域瓦斯浓度超过3%时,矿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处理正常时,必须上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通防部、安监部组织人员分析,制定排放瓦斯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瓦斯排放。
4、井下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必须执行以下措施:(1)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巷道内瓦斯浓度可在监测分站上查看),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在采取回风流停电撤人等措施后,由瓦检工或维护电工负责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2)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巷道内瓦斯浓度可在监测分站上查看),在采取回风流停电撤人等措施后,由瓦检工或维护电工采取点送局部通风机开关按钮等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3)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放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4)停风区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稳定30分钟后瓦斯浓度无变化,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的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的供电。
5、当井下发生多处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1)各地点瓦检工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调度室、通防科等有关部门汇报。
(2)监测中心及矿调度应立即向值班领导及矿总工程师汇报,瓦斯防治及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全部成员应及时集合,分析原因,通知受影响地区人员迅速撤离,同时提出具体停电范围、停电方法、人员撤退路线及进入灾区侦查方法并立即实施。
(3)由瓦斯超限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从中央变电所或平地将井下电源全部切断。
6、瓦斯事故的假设及避灾路线 1、瓦斯地点及原因:
1072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巷瓦斯超限。2、影响范围: 1072运输顺槽、工作面、回风顺槽。3、侦察路线:
副平硐→轨道下山→1072运输顺槽→1072工作面→事故地点。4、避灾路线:
1072工作面→1072运输顺槽→轨道下山→副平硐→地面。2、瓦斯地点及原因:
1073运输顺槽、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超限。2、影响范围:
1073运输顺槽、回风顺槽。3、侦察路线:
副平硐→轨道下山→1073运输(回风)顺槽→事故地点。4、避灾路线:
1073运输(回风)顺槽→轨道下山→副平硐→地面。
第2篇:瓦斯超限应急预案1
瓦斯超限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矿处理瓦斯超限事故的效率,最大可能地减少因瓦斯超限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及由此带来的各种事故隐患,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集团公司关于瓦斯管理的若干规定,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思想意识,在各种作业活动中,严格遵照各种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从根本上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在作业活动中,一旦发生瓦斯超限事故,对事故的处理即成为现场的第一要务,其他任何生产活动必须以服务于事故的处理为目的。瓦斯超限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先停电、后撤人、再汇报”的原则,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绝对统一,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减少瓦斯波及范围,确保井下安全。
二、为了确保预案顺利实施,特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朱文举
副组长:梁跃敏 吴松立 赵道 秦国军
王卫平 郭银录 赵云龙
成 员:秦同伟 王有辰 李宗敏 秦铁军 王营超
王水平 王朝峰 王怀朋 李国仁 乔红欣
陈宇飞
三、瓦斯超限应急汇报程序及组织措施 1、汇报程序:
瓦斯超限(监测分站停电、停测,停风)→通风科长、调度室、安全科、生产科、机电科(监测分站停电、停测,停风)→值班矿领导、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监测分站停电、停测,停风)、矿长。
2、瓦斯超限应急组织措施:(1)瓦斯超限时,瓦斯监测中心值班人员负责及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瓦检工、施工队)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监测中心值班员及时通知各值班业务人员(科队长),值班业务人员5分必须到达调度中心,听从指挥。
(3)调度室负责配合瓦斯监测中心值班人员安排组织人员采取瓦斯超限措施,并组织落实、撤人、警戒工作。
(4)通风科负责分析查找瓦斯超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5)机电科负责瓦斯超限区域监测分站停送电工作,杜绝线路出现故障。
(6)瓦斯超限地点经采取措施后,瓦斯仍然偏高,经讨论研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通风处、安监局组织人员分析进行处理。
四、瓦斯超限应急处理措施
1、采煤工作面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1)当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达到1.0%时,由当班瓦检工负责向调度室、通风科等有关部门汇报后,同时采取措施(挂风障、风筒导风、充填消除积聚空间、抽放等方法)处理上隅角瓦斯,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由微机监测员做好记录备查。
(2)当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5%时,工作面必须停止生产,切断工作面及上付巷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撤出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员,向调度室、通风科等有关部门汇报,由应急小组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由微机监测员做好记录备查。
(3)当工作面上付巷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工作面必须停止生产,切断工作面及上下付巷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撤出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员,向调度室、通风科等有关部门汇报,由应急小组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由微机监测员做好记录备查。2、掘进工作面正常作业时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1)当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及以上时,必须停止掘进,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撤出工作面人员,设置栅栏,并向调度室、通风科等有关部门汇报,由瓦检工负责核准瓦斯浓度(以监测探头和人工检查的最高值为准),符合就地排放瓦斯条件时,由当天值班矿领导或总工程师在矿调度室坐阵指挥,由当班瓦检工和施工队当班负责人负责按措施就地排放,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由微机监测员做好记录备查。
(2)当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3.0%及以上,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自动闭锁风机开关,待采取相关措施,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降到1.5%以下后自动解锁,并经总工程师批准,方可由机电科电工在采区变电所恢复局部通风机电源,维护电工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3、局部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1)当局部区域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该区域20米及受其影响范围内一切作业活动,由通风队瓦检工负责采用风袖、风障等导风方法排除瓦斯,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2)当局部区域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该区域20米及受其影响范围内一切作业活动,切断该区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由通风队瓦检工负责采用风袖、风障等导风方法排除瓦斯,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3)当局部区域瓦斯浓度超过3%时,矿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处理正常时,必须上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通风处、安监局组织人员分析,制定排放瓦斯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瓦斯排放。
4、井下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必须执行以下措施:(1)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巷道内瓦斯浓度可在监测分站上查看),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在采取回风流停电撤人等措施后,由瓦检工或维护电工负责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2)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巷道内瓦斯浓度可在监测分站上查看),在采取回风流停电撤人等措施后,由瓦检工或维护电工采取点送局部通风机开关按钮等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3)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放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4)停风区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稳定30分钟后瓦斯浓度无变化,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的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的供电。
5、当井下发生多处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1)各地点瓦检工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调度室、通风科等有关部门汇报。
(2)监测中心及矿调度应立即向值班领导及矿总工程师汇报,瓦斯防治及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全部成员应及时集合,分析原因,通知受影响地区人员迅速撤离,同时提出具体停电范围、停电方法、人员撤退路线及进入灾区侦查方法并立即实施。
(3)由瓦斯超限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从中央变电所或平地将井下电源全部切断。
6、瓦斯事故的假设及避灾路线 1、瓦斯地点及原因: 21工作面瓦斯超限。2、影响范围:
21上、下风道、总回风巷、风井底。3、侦察路线:
副井→ → → →事故地点。4、避灾路线:
工作面→ → → →副井底升井。
郑州登电阳城煤业有限公司
2012年 月 日
第3篇:甲烷及一氧化碳超限报警应急预案.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高头窑煤矿甲烷及一氧化碳 超限报警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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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烷及一氧化碳超限报警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井下发生瓦斯超限、局部瓦斯积聚可能造成窒息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严重时还可能引发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发生CO气体超限时,可能会造成中毒或窒息事故,严重时会造成人员伤亡。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发生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时,应急处理及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
(2)听从指挥,统一行动。发生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时,由本预案中设置的指挥中心全权负责事故抢险救护工作的指挥和调度。预案中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单位必须服从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
(3)协调组织、保障供给。相关单位要做好事故救援的协调组织工作,保障救援必须的人、财、物的供给。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成立应急事故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调度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477-3952222、3952666(矿内部电话可拨打8001、8002)
总 指 挥:总工程师
副 总 指 挥:安全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基建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成 员:救护队长 安全副总 生产副总 基建副总
机电副总 安监部长 调度主任 技术部长
机电部长 综合部长 供应部长 通风队长
综采队长 综掘队长 机电队长 机运队长
车队队长 医务室负责人
职责:负责本预案的制定、修改;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组织指挥应急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根据事故发展,决定是否请求上级增援,启动上一级预案;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
3.2指挥部下设5个组
(1)技术处理组:
组 长:户九龙
成 员:杨红科 张长俊 通风队相关人员 调度室相关人员
职 责:立即组织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危害程度等;组织区域内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抢险救灾组:
组 长:魏云清
成 员:救护队成员
职 责:负责指挥现场抢险工作,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现场抢救,处理突发灾变。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景昌 何文学
成 员:综合部、物质部、车队相关人员
职 责:负责调集人员、车辆及救灾物资,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负责与外单位的协调工作。
(4)医疗救护组:
组 长:医务室负责人
成 员:全体医务室人员
职 责:组织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协调各大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5)事故调查组:
组 长:张荷
成 员:户九龙 杨红科 张长俊
职 责: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追查事故责任,负责制定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各施工地点、各系统均配置专兼职瓦检员,实行人工实时监测;利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
4.2预警方式
(1)网络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报警
(2)通防检查人员检测气体异常情况下电话报警
(3)井下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预兆后电话报警
4.3预防措施
(1)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加强通风系统管理,各采区力求实行分区通风,消灭串联风,杜绝角联风,采、掘面合理配风,以保证各工作面供风系统稳定,风量充足。
(2)根据采掘接续变化及时调整优化通风系统,力求通风网络简单。
(3)各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应实现独立通风。消除不符合《规程》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各用风地点风速满足规定。
(4)局部通风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
(5)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工作面,无论工作或交接班都不准停风。因检修或其它原因造成局部通风机停运时,瓦斯检查员或生产队组负责人应立即将人员撤至全风压新鲜风流中,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向矿调度指挥中心(调度室)和通风部门汇报。
(6)临时停工地点不准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指挥中心(调度室)汇报。停风区域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长期停风的独头巷道,必须及时进行封闭。
(7)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和瓦斯排放制度。
4.4预警行动
矿井发生有毒有害气体超限事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由矿调度室调度值班人员将现场情况汇报总指挥,并根据总指挥安排进行下一步工作。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根据有毒有害气体超限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A、B两类。事故发生时,执行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1)瓦斯超限报警但浓度小于3%或CO超限报警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为B类应急响应。
(2)瓦斯超限报警浓度小于3%或CO超限报警造成人员伤亡的或瓦斯浓度大于3%的,为A类应急响应。
5.2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5.2.1A类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1)根据总指挥指示,由调度室通知各救援小组成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
(2)调度室和应急指挥中心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
(3)指挥中心研究、决策事故处理方案,确定各救援小组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救援方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5.2.2B类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矿调度室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通风队及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赶到矿调度室,由通风队及监控中心人员查明事故原因,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5.3事故处理措施
5.3.1A类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5.3.1.1现场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理措施:
(1)现场作业人员在发现瓦斯或CO超限报警后,必须立即停止工作,由现场管理人员、班组长组织撤到全风压进风巷道新鲜风流中,到最近的通讯点向调度室汇报。
(2)撤离前必须切断工作地点机电设备电源。
(3)因瓦斯异常涌出造成人员窒息、伤亡时,要在保证自身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搞好自救、互救。撤离期间要尽可能通知沿途受灾害影响区域人员一同撤离到安全地点。
5.3.1.2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的处理措施:
(1)立即通知可能受灾害影响范围内作业人员撤到采区进风大巷新鲜风流中。
(2)通知矿长、总工程师、技术部长、通风队长、矿值班领导、事故单位主要领导及各救援工作组成员赶到矿调度室成立救灾指挥小组,研究事故处理方案。
(3)通知矿救护队赶到事故地点组织抢险救灾。
5.3.1.3指挥小组成立后的工作程序:
(1)根据现场有毒有害气体及人员撤离情况判断可能受灾害影响区域人员伤亡情况、撤离情况,明确需要救护地点人员、救护路线等,并安排救护队组织营救。
(2)组织制定合理有效的救援方案,需要调整通风系统时,由通风队负责制定方案,并配合救护队负责落实。
5.1.3.4救护大队接到通知后的措施措施:
(1)救护人员按照规定时间赶到矿调度室,简单了解事故发生地点、范围等现场情况后,根据指挥小组制定的救援方案下井实施救护工作。
(2)到达事故现场后首先在安全地点设立临时救护基地,安排救护人员分组进入灾区,按救灾指挥小组指示,组织营救可能受伤人员,查找遇险、受伤人员并积极组织抢救。
5.1.3.5事故处理注意事项
(1)若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应先救人,后救灾。
(2)若有毒有害事故不能在24h内处理完毕,则必须在24h内对灾区进行封闭。
(3)若因火灾造成一氧化碳超限时,一并执行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4)独头巷道发生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时,由调度总指挥决定是否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
5.3.2B类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1)现场作业人员在发现瓦斯或CO超限报警后,必须立即停止工作,由现场管理人员、班组长组织撤到全风压进风巷道新鲜风流中,到最近的通讯点向调度室汇报。撤离前必须切断工作地点机电设备电源。
(2)调度室值班员立即通知通风队及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下井组织查明原因,同时汇报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通风队及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未到达现场前,由瓦检员和安监员在现场监护瓦斯变化情况及撤人情况,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3)查明事故原因后,将现场情况及时汇报矿调度室。若瓦斯超限报警,由通风队长组织制定专项处理措施,措施要汇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由通风队负责组织实施。
(4)若CO超限报警,应按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a.减少入井车辆以减少井下CO的排放。
b.超限地点附近所有车辆就地熄火。
c.检查车辆水箱水量是否足够,否则应立即加水。
d.待超限地点CO浓度将至0.0024%以下后,方可启动车辆,继续作业。
6.应急结束
6.1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必须核实确认灾区内伤亡和遇险人员全部获救。
(2)保证安全原则。抢险救援结束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并消除或控制可能造成再次事故或诱发其他事故的隐患。
(3)实施监控原则。对事故现场进行人工和安全仪器进行连续监测监控,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消除种类隐患。
6.2恢复正常状态和程序
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各救援工作小组负责人如实向指挥部汇报情况,经指挥部认真核实达到恢复正常状态条件,批准应急救援队
伍撤离现场后,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并向集团公司救援指挥部汇报。
6.3后期处置
(1)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援人数,清点装备、器材;核算救援费用,整理抢险救援记录、图纸,对于A类事故的应急救援,应在3日内制定出救援报告。
(2)安监部组织有关部门勘察事故现场,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3)党群部负责做好伤亡员工家属的安抚工作,做好受伤者的医疗救护工作,协调工伤保险的理赔工作。应急救援过程应保存完整的应急救援记录、方案、文件、图纸等文字和音像资料。
应急响应程序图
瓦斯、CO超限报警超限地点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对超限区域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同时汇报调度室调度室接警信息反馈应急启动指挥部人员到位A类B类通知矿领导、总工应急资源调配领导批准现场指挥到位制定事故处理措施救援行动通风队现场处理通风队、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下井组织查明原因是否事故控制应急恢复应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