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精选7篇)_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指南

应急预案 时间:2022-04-20 07:47:19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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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甘肃省企事业单位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甘肃省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编制程序、内容及基本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甘肃省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环保部或省环保厅有行业指南的可参照执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可编辑范文

.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环境保护目标:企事业单位周边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区。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重大危险源:长期或短期生产、加工、运输、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功能单元。

环境危险源:在企事业单位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污染源,包括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的危险物质以及产生、收集、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备和装置等。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或健康)的危险程度。危险物质:指能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等危险的一种物质或者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环境污染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环境受到污染,生态系统受到干扰,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财富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和环境安全构成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分类:指根据环境污染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划分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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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指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及危害程度,划分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

应急准备: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应急响应:指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应急救援:指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件危害和防止事件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件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恢复:指在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4.1 成立预案编制工作组

成立以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预案编制工作组,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类别和应急职责,结合企事业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抽调预案编制人员。预案编制人员应来自企事业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部门,包括应急指挥、环境风险评估、生产过程控制、安全环保、组织管理、监测、消防、工程抢险、医疗急救、防化等各方面的专业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外部专家。预案编制工作组应进行职责分工,制定预案编制任务和工作计划。

企事业单位可以委托经省环保厅认定的咨询机构编制预案。4.2 基本情况调查

应对企事业单位基本概况、环境危险源、企事业单位周边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等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说明。

4.2.1 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 4.2.1.1 企事业单位名称、详细地址。

4.2.1.2 企事业单位经济性质、隶属关系、从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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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3 企事业单位的地理位置(经纬度)。4.2.1.4 其他情况说明。

4.2.2 企事业单位环境危险源基本情况调查

4.2.2.1 企事业单位的主、副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体的名称及日产量,原材料、燃料名称及日消耗量、物料最大贮存量和加工量,列出涉及的危险物质名称及数量等。

4.2.2.2 调查企事业单位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装置,危险物质储存方式(槽、罐、池、坑、堆放等),收集企事业单位平面布置图,雨水、清净下水和污水收集、排放管网图、应急设施(备)平面布置图、企事业单位消防设施配置图。

4.2.2.3 调查企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的名称及排放量,污染治理设施处理量及处理后废物产生量,污染治理工艺流程、设备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等。

4.2.2.4 调查企事业单位危险废物的产生,储存、转移、处置情况,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资质、处理场所的位置,危险废物处理的设计规范和防范环境风险情况。

4.2.2.5 调查企事业单位危险物质及危险废物的运输(输送)单位、运输方式、日运量、运地、运输路线、“跑、冒、滴、漏”的防护措施等。

4.2.3 企事业单位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调查

4.2.3.1 企事业单位所在地的气候(气象)特征,如风向、风速、降雨量、暴雨期、地质灾害等。

4.2.3.2 企事业单位所在区域地形地貌及厂址的特殊状况(如上坡地、河流的岸边)。

4.2.3.3 企事业单位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图,图中包括以下内容:(1)年风向玫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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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物料运输(进厂和出厂)依托的公路、铁路、水域,以及管道;

(3)受纳本企事业单位废水(包括污水处理厂出水、直排清净下水和雨水)的水域,废水排放路径及排污口位置,企事业单位厂区外固体废物处置场;

(4)周边区域道路交通、疏散路线、周边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分布、社区重要基础设施等;

(5)区域内环境保护目标(调查范围按HJ/T169确定)。4.2.3.4 企事业单位废水(包括污水处理厂出水、直排清净下水和雨水)排放去向(水域名称),废水输送方式,排污口位置,水域功能类别。企事业单位排污口下游的环境保护目标(地表水及地下水取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或特殊生态系统、红树林、珊瑚礁、鱼虾产卵场、重要湿地和天然渔场等)名称,保护级别,与企事业单位排污口的距离。

4.2.3.5 区域内各环境保护目标名称及与企事业单位边界的方位和距离,人口集中居住区人口数量、学校的相对位置和学生人数、医院的相对位置及联系方式。

4.2.3.6 企事业单位相关地表水、地下水、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受纳水体(包括支流和干流)情况及执行的环境标准,区域地表水、地下水及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的环境标准。

4.2.3.7 企事业单位下游供水设施服务区设计规模及日供水量、联系方式;取水口名称、地点及距离、地理位置(经纬度)等,服务范围内灌溉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情况。

4.2.3.8 企事业单位下游地下水打井取水情况。4.2.3.9 周边企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

4.2.3.10 企事业单位周边区域道路情况及交通干线流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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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11 企事业单位危险物质和危险废物运输(输送)路线中的环境保护目标说明。

4.2.3.12 同一流域或区域产生同类污染物的其他企事业单位名录及排污状况。

4.3 环境风险与应急能力评估

4.3.1 明确企事业单位存在的危险源、环境风险评价结果,以及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后果和波及范围。

4.3.2 对企事业单位存在的环境污染事件风险进行全面、系统、重点的识别。

4.3.3 对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危险源,应分析其要害部位以及重大环境危险源等的风险影响范围及程度,作为事件分级的主要依据。

4.3.4 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程度,对企事业单位的应急资源、处置能力以及员工的综合应急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估,找出不足,提出整改建议,并在应急保障中采取适当的强化保障措施。

4.4 预案编制

在以上调查分析结果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类型和影响范围编制预案。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做出具体安排。预案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周边部门单位的预案相衔接。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需要编写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的企事业单位,预案内容根据《办法》要求有所侧重。企事业单位编制的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之间应当相互协调一致。

4.5 预案的评估、发布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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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由企事业单位组织评估小组对预案进行评估。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相关行业协会、相邻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周边社区(乡、镇)代表等。预案经评估、修改完善后,由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发布。

企事业单位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人员和装置发生重大变动、或在执行和演练中发现重大缺陷时,由本单位及时组织修订。

4.6 预案的实施

预案签署发布后,企事业单位应落实预案中的各项工作及设施的建设,明确各项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实现预案持续改进。

4.7 预案的备案

企事业单位编制的预案应当在签署实施后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审批的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石油加工炼焦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企业预案报省环保厅备案,其余根据市(州)保护局规定的权限备案。预案的主要内容 5.1 总 则 5.1.1 编制目的明确预案编制的目的,要达到的目标和作用等。5.1.2 编制依据

明确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5.1.3 工作原则

明确应急工作应遵循的原则。5.1.4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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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预案的适用对象和范围。5.1.5 事件分级

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分级,要紧密结合企事业单位的类型、规模、环境危险源、组织机构等实际情况,并注明与国家分级标准之间的对应关系。

5.1.6 应急预案体系

明确预案与企事业单位内部其他预案(如安全、消防、防化、卫生、地质灾害等)和相关联企事业单位预案之间的关系(附关系图)。需要编写综合预案的企事业单位,应说明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之间的关系。

5.2 基本情况 5.2.1 单位概况

明确企事业单位名称、隶属关系、法人、代码、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正常上班人数、往来人数等。

5.2.2 工艺简介

明确企事业单位生产工艺流程,原料、燃料、主副产品及中间产品产生量、消耗量、最大贮存量和加工量等(属于国家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要注明)。

明确物料运输情况(进厂和出厂),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要明确运输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并附资质和协议(注明事故责任主体)等资料。

5.2.3 污染物排放

明确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类型、位置、浓度、数量、排放路径、排污口及污染物治理措施的效果等。

污染治理设施依托外单位的,要明确治理单位的名称、地址、处置能力、联系方式,并附资质和协议等资料。

5.2.4 环境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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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与企事业单位紧密相关的周围环境概况,包括地理位置、厂址特殊状况(如坡地、江河沟渠、高压输电线路、输油输气管道、隧道涵洞等)、道路、疏散路线、避难场所、重要基础设施、废水受纳水域等,并附图说明。

明确企事业单位所在地气候(气象)特征,如主导风向、风频、风速、暴雨期、降雨量、地质灾害等。

5.2.5 环境保护目标

明确企事业单位周边区域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名称、保护级别、规模、人数、联系方式、与企事业单位的距离、方位等相关资料(保护目标在卫生防护距离、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以内的要注明),并在地理位置图上标出。

明确企事业单位排污口下游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水环境保护目标名称、保护级别、与排污口的距离等资料,明确供水单位设计规模及日供水量、联系方式,取水口(地表水及地下水取水口)名称、地点及距离、地理位置等资料,并在地理位置图上标出。

明确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运输(输送)路线,及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5.2.6 环境质量标准

明确区域执行的大气、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5.3 环境风险评估 5.3.1 环境危险源识别

明确企事业单位存在的所有环境危险源,并逐一进行分析识别(属于重大危险源的要注明),预测可能产生的影响范围和后果。

5.3.2 危险物质识别

明确所有的危险物质,要与环境危险源对应。明确来源、去向、贮存和运输方式、基本性质、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应急处置措施、可编辑范文

.相关标准等内容。涉及多种成分的物质(如污水、固废、尾矿等),要对成分进行分析说明。

5.3.3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

明确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处置等情况。依托外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要明确危险废物运输和处置单位名称、地址、与本单位的关系、联系方式、运输方式、处置能力、处置场所的位置,并附资质和协议(注明事故责任主体)等资料。

5.3.4 环境应急能力评估

明确不同环境危险源的应急能力评估结论,对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要求,要与识别到的环境危险源逐一对应。评估内容主要包括风险防范设施及运行状态、物资、制度、技术、队伍等。

5.4 组织机构和职责 5.4.1 应急组织机构

明确应急组织机构的构成,以结构图的形式表述组织机构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并明确各部分的负责人、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应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全过程为主线,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报警、响应、救援、结束、善后处置等各环节的主管部门与协作部门,要体现应急联动机制要求。

5.4.2 职责

明确组织机构中各组成部分、各部门的应急工作职责。5.5 预防与预警 5.5.1 预防措施

明确对环境危险源的预防措施,包括危险源的监控和监测、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记录(设计隐患排查登记表)、发现问题的整改等内容,要有具体的实施主体。

5.5.2 预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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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各类预警信息的获取途径(包括报警、监测、信息收集等)。

针对不同级别的事件,分别明确预警信息的发布程序,进入预警状态后各部门应该采取的具体措施,预警级别的调整和解除程序等内容(注明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信息的内容)。

5.6 应急响应 5.6.1 分级响应

明确不同级别事件的启动条件、启动部门、启动程序、启动后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并附应急响应流程图。明确哪些状态下应该报告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并请求救援,明确请求救援的部门与方式。

5.6.2 信息报告

明确企事业单位内部信息报告的方式和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明确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信息的方式和时限。附信息报告流程图。

5.6.3 信息通报

明确不同类型事件发生后的通报范围和方式等。5.6.4 应急准备

明确应急行动开展之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下达启动预案命令、应急人员集结、应急物资调运、召开应急会议等内容,要有具体的操作步骤。

5.6.5 应急监测

明确不同环境危险源发生事故后的应急监测方案,包括监测机构、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方法和标准等内容。

5.6.6 现场处置

明确不同环境危险源发生事故后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要与识别到的环境危险源逐一对应,且职责明确、可操作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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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 受伤人员救治

明确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伤亡人员的救治措施,包括附近疾病控制与医疗救治机构的设置和处理能力、联系方式、伤员急救常识等内容。

5.6.8 安全防护

明确应急人员、受灾群众在事故发生和处置过程中应采取的具体防护措施。

5.6.9 信息发布

明确企事业单位内部信息发布的程序。明确企事业单位如何配合政府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5.6.10 应急终止

明确应急终止的条件和程序。5.7 后期处置 5.7.1 调查与评估

明确事件发生后原因调查、经济损失评估、处置过程评估、当前与长期环境影响评估等工作的实施主体和步骤。

5.7.2 善后处置

明确受灾人员的安置及损失赔偿方案。5.7.3 恢复重建

明确开展环保装置恢复优化与环境恢复、重建等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5.7.4 保险

明确对环境应急人员和可能引发的环境污染办理的险种。5.8 应急保障

明确企事业单位或协议联动单位现有的应急保障能力,要真实反映现状,并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下一步需要加强的内容。应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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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主要包括:队伍、经费、物资和装备、通信与信息、制度、技术、交通运输、治安、医疗卫生、后勤、外部救援等。

5.9 监督管理 5.9.1 宣传和培训

明确企事业单位内部环境应急培训的计划、方式和要求。如果预案涉及相关方,应明确宣传、告知等工作。

5.9.2 预案演练

明确应急演练的计划、方式、范围、目的、频次等内容。5.9.3 预案修订

明确预案变更、修订的基本要求、时限和方式等内容。5.9.4 预案备案

明确预案备案的方式、审核要求、备案时间、报备部门等内容。5.9.5 责任与奖惩

明确应急救援工作中奖励和处罚的条件和内容。5.10 附 则

5.10.1 预案签署与解释 明确预案签署人和解释部门。5.10.2 修订情况

明确预案的修订情况(若为第一次制定预案可不写)。5.10.3 实施日期 明确预案的实施时间。5.11 附 件

1.环境风险评估、环评批复或环保竣工验收批复文件;

2.经验总结(企事业单位内部或全国同类型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和处置经验);

3.总平面布置、环境危险源分布、应急设施分布图;

4.地理位置图,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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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危险物质运输(输送)路线及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6.所在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分布或规划图;

7.雨水、清净下水和污水收集、排放管网图(注明排污口),水环境应急设施切换系统图;

8.本单位及周边区域人员疏散撤离路线;

9.生产工艺流程图;

10.应急物资储备与分布清单;

11.危险废物名录及危险废物登记文件;

12.环境应急监测网络、应急监测点位分布图;

13.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初报表;

14.外部联系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救援单位、专家、环境保护目标等)通讯录;

15.内部应急人员通讯录;

16.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登记表;

17.危险化学品安全数据表;

18.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图;

19.信息报告流程图(有联系电话);

20.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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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甘肃省企事业单位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甘肃省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编制程序、内容及基本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甘肃省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环保部或省环保厅有行业指南的可参照执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环境保护目标:企事业单位周边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区。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重大危险源:长期或短期生产、加工、运输、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功能单元。

环境危险源:在企事业单位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污染源,包括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的危险物质以及产生、收集、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备和装置等。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或健康)的危险程度。危险物质:指能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等危险的一种物质或者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环境污染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环境受到污染,生态系统受到干扰,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财富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和环境安全构成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分类:指根据环境污染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划分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别。

分级:指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及危害程度,划分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

应急准备: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应急响应:指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应急救援:指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件危害和防止事件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件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恢复:指在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4.1 成立预案编制工作组

成立以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预案编制工作组,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类别和应急职责,结合企事业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抽调预案编制人员。预案编制人员应来自企事业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部门,包括应急指挥、环境风险评估、生产过程控制、安全环保、组织管理、监测、消防、工程抢险、医疗急救、防化等各方面的专业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外部专家。预案编制工作组应进行职责分工,制定预案编制任务和工作计划。

企事业单位可以委托经省环保厅认定的咨询机构编制预案。4.2 基本情况调查

应对企事业单位基本概况、环境危险源、企事业单位周边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等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说明。

4.2.1 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 4.2.1.1 企事业单位名称、详细地址。

4.2.1.2 企事业单位经济性质、隶属关系、从业人数。4.2.1.3 企事业单位的地理位置(经纬度)。4.2.1.4 其他情况说明。

4.2.2 企事业单位环境危险源基本情况调查

4.2.2.1 企事业单位的主、副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体的名称及日产量,原材料、燃料名称及日消耗量、物料最大贮存量和加工量,列出涉及的危险物质名称及数量等。

4.2.2.2 调查企事业单位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装置,危险物质储存方式(槽、罐、池、坑、堆放等),收集企事业单位平面布置图,雨水、清净下水和污水收集、排放管网图、应急设施(备)平面布置图、企事业单位消防设施配置图。

4.2.2.3 调查企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的名称及排放量,污染治理设施处理量及处理后废物产生量,污染治理工艺流程、设备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等。

4.2.2.4 调查企事业单位危险废物的产生,储存、转移、处置情况,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资质、处理场所的位置,危险废物处理的设计规范和防范环境风险情况。

4.2.2.5 调查企事业单位危险物质及危险废物的运输(输送)单位、运输方式、日运量、运地、运输路线、“跑、冒、滴、漏”的防护措施等。

4.2.3 企事业单位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调查 4.2.3.1 企事业单位所在地的气候(气象)特征,如风向、风速、降雨量、暴雨期、地质灾害等。

4.2.3.2 企事业单位所在区域地形地貌及厂址的特殊状况(如上坡地、河流的岸边)。

4.2.3.3 企事业单位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图,图中包括以下内容:(1)年风向玫瑰图;

(2)物料运输(进厂和出厂)依托的公路、铁路、水域,以及管道;

(3)受纳本企事业单位废水(包括污水处理厂出水、直排清净下水和雨水)的水域,废水排放路径及排污口位置,企事业单位厂区外固体废物处置场;

(4)周边区域道路交通、疏散路线、周边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分布、社区重要基础设施等;

(5)区域内环境保护目标(调查范围按HJ/T169确定)。4.2.3.4 企事业单位废水(包括污水处理厂出水、直排清净下水和雨水)排放去向(水域名称),废水输送方式,排污口位置,水域功能类别。企事业单位排污口下游的环境保护目标(地表水及地下水取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或特殊生态系统、红树林、珊瑚礁、鱼虾产卵场、重要湿地和天然渔场等)名称,保护级别,与企事业单位排污口的距离。

4.2.3.5 区域内各环境保护目标名称及与企事业单位边界的方位和距离,人口集中居住区人口数量、学校的相对位置和学生人数、医院的相对位置及联系方式。

4.2.3.6 企事业单位相关地表水、地下水、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受纳水体(包括支流和干流)情况及执行的环境标准,区域地表水、地下水及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的环境标准。

4.2.3.7 企事业单位下游供水设施服务区设计规模及日供水量、联系方式;取水口名称、地点及距离、地理位置(经纬度)等,服务范围内灌溉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情况。

4.2.3.8 企事业单位下游地下水打井取水情况。4.2.3.9 周边企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

4.2.3.10 企事业单位周边区域道路情况及交通干线流量等。4.2.3.11 企事业单位危险物质和危险废物运输(输送)路线中的环境保护目标说明。

4.2.3.12 同一流域或区域产生同类污染物的其他企事业单位名录及排污状况。

4.3 环境风险与应急能力评估

4.3.1 明确企事业单位存在的危险源、环境风险评价结果,以及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后果和波及范围。

4.3.2 对企事业单位存在的环境污染事件风险进行全面、系统、重点的识别。

4.3.3 对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危险源,应分析其要害部位以及重大环境危险源等的风险影响范围及程度,作为事件分级的主要依据。

4.3.4 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程度,对企事业单位的应急资源、处置能力以及员工的综合应急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估,找出不足,提出整改建议,并在应急保障中采取适当的强化保障措施。

4.4 预案编制

在以上调查分析结果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类型和影响范围编制预案。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做出具体安排。预案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周边部门单位的预案相衔接。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需要编写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的企事业单位,预案内容根据《办法》要求有所侧重。企事业单位编制的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之间应当相互协调一致。

4.5 预案的评估、发布与更新 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由企事业单位组织评估小组对预案进行评估。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相关行业协会、相邻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周边社区(乡、镇)代表等。预案经评估、修改完善后,由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发布。

企事业单位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人员和装置发生重大变动、或在执行和演练中发现重大缺陷时,由本单位及时组织修订。

4.6 预案的实施

预案签署发布后,企事业单位应落实预案中的各项工作及设施的建设,明确各项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实现预案持续改进。

4.7 预案的备案

企事业单位编制的预案应当在签署实施后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审批的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石油加工炼焦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企业预案报省环保厅备案,其余根据市(州)保护局规定的权限备案。预案的主要内容 5.1 总 则 5.1.1 编制目的明确预案编制的目的,要达到的目标和作用等。5.1.2编制依据

明确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5.1.3工作原则

明确应急工作应遵循的原则。5.1.4适用范围 明确预案的适用对象和范围。5.1.5事件分级

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分级,要紧密结合企事业单位的类型、规模、环境危险源、组织机构等实际情况,并注明与国家分级标准之间的对应关系。

5.1.6

应急预案体系

明确预案与企事业单位内部其他预案(如安全、消防、防化、卫生、地质灾害等)和相关联企事业单位预案之间的关系(附关系图)。需要编写综合预案的企事业单位,应说明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之间的关系。

5.2 基本情况 5.2.1 单位概况

明确企事业单位名称、隶属关系、法人、代码、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正常上班人数、往来人数等。

5.2.2 工艺简介

明确企事业单位生产工艺流程,原料、燃料、主副产品及中间产品产生量、消耗量、最大贮存量和加工量等(属于国家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要注明)。

明确物料运输情况(进厂和出厂),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要明确运输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并附资质和协议(注明事故责任主体)等资料。

5.2.3 污染物排放

明确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类型、位置、浓度、数量、排放路径、排污口及污染物治理措施的效果等。

污染治理设施依托外单位的,要明确治理单位的名称、地址、处置能力、联系方式,并附资质和协议等资料。

5.2.4 环境概况 明确与企事业单位紧密相关的周围环境概况,包括地理位置、厂址特殊状况(如坡地、江河沟渠、高压输电线路、输油输气管道、隧道涵洞等)、道路、疏散路线、避难场所、重要基础设施、废水受纳水域等,并附图说明。

明确企事业单位所在地气候(气象)特征,如主导风向、风频、风速、暴雨期、降雨量、地质灾害等。

5.2.5 环境保护目标

明确企事业单位周边区域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名称、保护级别、规模、人数、联系方式、与企事业单位的距离、方位等相关资料(保护目标在卫生防护距离、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以内的要注明),并在地理位置图上标出。

明确企事业单位排污口下游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水环境保护目标名称、保护级别、与排污口的距离等资料,明确供水单位设计规模及日供水量、联系方式,取水口(地表水及地下水取水口)名称、地点及距离、地理位置等资料,并在地理位置图上标出。

明确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运输(输送)路线,及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5.2.6 环境质量标准

明确区域执行的大气、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5.3 环境风险评估 5.3.1 环境危险源识别

明确企事业单位存在的所有环境危险源,并逐一进行分析识别(属于重大危险源的要注明),预测可能产生的影响范围和后果。

5.3.2 危险物质识别

明确所有的危险物质,要与环境危险源对应。明确来源、去向、贮存和运输方式、基本性质、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应急处置措施、相关标准等内容。涉及多种成分的物质(如污水、固废、尾矿等),要对成分进行分析说明。

5.3.3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

明确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处置等情况。依托外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要明确危险废物运输和处置单位名称、地址、与本单位的关系、联系方式、运输方式、处置能力、处置场所的位置,并附资质和协议(注明事故责任主体)等资料。

5.3.4 环境应急能力评估

明确不同环境危险源的应急能力评估结论,对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要求,要与识别到的环境危险源逐一对应。评估内容主要包括风险防范设施及运行状态、物资、制度、技术、队伍等。

5.4 组织机构和职责 5.4.1 应急组织机构

明确应急组织机构的构成,以结构图的形式表述组织机构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并明确各部分的负责人、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应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全过程为主线,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报警、响应、救援、结束、善后处置等各环节的主管部门与协作部门,要体现应急联动机制要求。

5.4.2 职责

明确组织机构中各组成部分、各部门的应急工作职责。5.5 预防与预警 5.5.1 预防措施

明确对环境危险源的预防措施,包括危险源的监控和监测、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记录(设计隐患排查登记表)、发现问题的整改等内容,要有具体的实施主体。

5.5.2 预警措施 明确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各类预警信息的获取途径(包括报警、监测、信息收集等)。

针对不同级别的事件,分别明确预警信息的发布程序,进入预警状态后各部门应该采取的具体措施,预警级别的调整和解除程序等内容(注明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信息的内容)。

5.6 应急响应 5.6.1 分级响应

明确不同级别事件的启动条件、启动部门、启动程序、启动后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并附应急响应流程图。明确哪些状态下应该报告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并请求救援,明确请求救援的部门与方式。

5.6.2 信息报告

明确企事业单位内部信息报告的方式和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明确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信息的方式和时限。附信息报告流程图。

5.6.3 信息通报

明确不同类型事件发生后的通报范围和方式等。5.6.4 应急准备

明确应急行动开展之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下达启动预案命令、应急人员集结、应急物资调运、召开应急会议等内容,要有具体的操作步骤。

5.6.5 应急监测

明确不同环境危险源发生事故后的应急监测方案,包括监测机构、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方法和标准等内容。

5.6.6 现场处置

明确不同环境危险源发生事故后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要与识别到的环境危险源逐一对应,且职责明确、可操作性强。5.6.7 受伤人员救治

明确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伤亡人员的救治措施,包括附近疾病控制与医疗救治机构的设置和处理能力、联系方式、伤员急救常识等内容。

5.6.8 安全防护

明确应急人员、受灾群众在事故发生和处置过程中应采取的具体防护措施。

5.6.9 信息发布

明确企事业单位内部信息发布的程序。明确企事业单位如何配合政府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5.6.10 应急终止

明确应急终止的条件和程序。5.7 后期处置 5.7.1 调查与评估

明确事件发生后原因调查、经济损失评估、处置过程评估、当前与长期环境影响评估等工作的实施主体和步骤。

5.7.2 善后处置

明确受灾人员的安置及损失赔偿方案。5.7.3 恢复重建

明确开展环保装置恢复优化与环境恢复、重建等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5.7.4 保险

明确对环境应急人员和可能引发的环境污染办理的险种。5.8 应急保障

明确企事业单位或协议联动单位现有的应急保障能力,要真实反映现状,并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下一步需要加强的内容。应急保障内容主要包括:队伍、经费、物资和装备、通信与信息、制度、技术、交通运输、治安、医疗卫生、后勤、外部救援等。

5.9 监督管理 5.9.1 宣传和培训

明确企事业单位内部环境应急培训的计划、方式和要求。如果预案涉及相关方,应明确宣传、告知等工作。

5.9.2 预案演练

明确应急演练的计划、方式、范围、目的、频次等内容。5.9.3 预案修订

明确预案变更、修订的基本要求、时限和方式等内容。5.9.4 预案备案

明确预案备案的方式、审核要求、备案时间、报备部门等内容。5.9.5 责任与奖惩

明确应急救援工作中奖励和处罚的条件和内容。5.10 附 则

5.10.1 预案签署与解释 明确预案签署人和解释部门。5.10.2 修订情况

明确预案的修订情况(若为第一次制定预案可不写)。5.10.3 实施日期 明确预案的实施时间。5.11 附 件

1.环境风险评估、环评批复或环保竣工验收批复文件;

2.经验总结(企事业单位内部或全国同类型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和处置经验);

3.总平面布置、环境危险源分布、应急设施分布图;

4.地理位置图,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5.危险物质运输(输送)路线及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6.所在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分布或规划图;

7.雨水、清净下水和污水收集、排放管网图(注明排污口),水环境应急设施切换系统图;

8.本单位及周边区域人员疏散撤离路线;

9.生产工艺流程图;

10.应急物资储备与分布清单;

11.危险废物名录及危险废物登记文件;

12.环境应急监测网络、应急监测点位分布图;

13.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初报表;

14.外部联系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救援单位、专家、环境保护目标等)通讯录;

15.内部应急人员通讯录;

16.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登记表;

17.危险化学品安全数据表;

18.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图;

19.信息报告流程图(有联系电话);

20.其它。

第3篇:应急预案的编制指南

应急预案的编制

一、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

(1)综合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2)专项应急预案(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现场处置方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注意:1: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2: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应急预案的评审

一、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意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应急预案修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即时修订:

(1)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5)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6)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第4篇:中国石油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本指南就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预案的主要内容及要求作出说明。岗位应急处置程序由各企业结合岗位操作规程自行规定。

本指南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制定,主要适用于指导生产安全、环保等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可参照执行。

一、总体预案主要内容(一)总则 1.编制目的明确预案编制的目的、要达到的目标和作用等。2.编制依据

明确预案编制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部门文件,有关行业技术规范标准,以及集团公司关于应急工作的有关制度和管理办法等。

3.适用范围

规定预案适用的对象、范围以及突发事件类型、级别等。4.工作原则

明确应急工作应遵循的主要原则,内容应简明扼要,满足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要求。

5.预案体系

明确预案文本构成,并辅以预案体系构成图,表述预案之间的横向关联及上下衔接关系。(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

明确应急组织体系的构成。一般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中心、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应急工作主要部门、应急工作支持部门、信息组、专家组、现场应急指挥部等构成。

2.机构及职责

规定应急组织体系中各部门的应急工作职责、协调管理范畴、负责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具体操作步骤等。

(三)风险分析与应急能力评估 1.企业概况

简述企业地址、性质、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原材料、主要产品、产量、生产装置、工艺流程、生产设施等内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放射源、“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排放点等危险源分布等情况,生产作业现场、公众聚集场所及其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场所、设施、建(构)筑物布局等情况,以及周边区域的公众、社区、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环境(气候、河流、地质)以及医疗、消防、公安、交通、环保、安全监管、通讯、新闻媒体等情况。

2.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

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四种突发事件类别,对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

对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危险目标,应分析其关键装置、要害部位以及安全环保重大危险源等突发事件的类型及风险程度,作为事件分级的主要依据。

针对各种类型突发事件的风险程度,对本企业的应急资源、处置能力以及员工的综合应急能力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列出不足。在应急保障中针对这些不足项,采取适当的强化保障措施。

3.事件分类与分级

事件分类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四种突发事件类别划分。事件分级应与集团公司应急预案相对应,参照突发事件风险分析结果,依据事件可能的后果划定。

(四)预防与预警 1.预防与应急准备

按照突发事件的四种类型,结合本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现状,分别描述防止事件发生采取的措施。

从完善预案体系、健全规章制度、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应急硬件设施建设、新技术开发、强化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准备。

2.监测与预警

根据企业应急能力情况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型及事件特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监测工作。

通过新闻媒体、上级预警、下级报送、风险评估、应急监测等途径获取突发事件的预报信息,对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判断,当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较大时,发出预警通知,按既有预警程序采取行动,并按程序进行应急响应准备。

3.信息报告与处置

明确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内部信息报告的形式和要求,以及事故信息的通报流程;明确事故信息上报的部门、方式、内容和时限等内容;明确事故发生后向可能遭受事故影响的单位,以及向请求援助单位发出有关信息的方式、方法。

(五)应急响应 1.响应流程

根据所编制预案的类型和特点,明确应急响应的流程和步骤,并以流程图表示。

2.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紧急和危害程度,对应急响应进行分级,明确事故状态下的决策方法、应急行动程序和保障措施。应急响应分级要清晰,Ⅰ级为最高响应级别。

3.应急响应启动

明确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启动方式。4.应急响应程序

按照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和过程顺序,结合事件特点,根据需要明确接警报告和记录、应急机构启动、资源调配、媒体沟通和信息告知、后勤保障、应急状态解除和现场恢复等应急响应程序。

5.恢复与重建

明确开展恢复重建工作的内容和程序。6.应急联动 明确应急联动程序。(六)应急保障 1.应急保障计划

制定应急资源建设及储备目标,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专项经费来源,确定外部依托机构,针对应急能力评估中发现的不足制定措施。

2.应急资源

应急保障责任主体依据既有应急保障计划,落实应急专家、应急队伍、应急资金、应急物资配备及调用标准及措施。3.应急通讯

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人员联系方式及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建立健全应急通讯系统与配套设施,确保应急状态下信息通畅。

4.应急技术

阐述应急处置技术手段、技术机构等内容。5.其他保障

根据应急工作需求,确定其他相关保障措施(交通运输、治安、医疗、后勤、体制机制、对外信息发布保障等)。

(七)预案管理 1.预案培训

说明对本单位人员开展的应急培训计划、方式和要求。如果预案涉及相关方,应明确宣传、告知等工作。

2.预案演练

说明应急演练的方式、频次等内容。3.预案修订

说明应急预案修订、变更、改进的基本要求及时限,以及采取的方式等,以实现可持续改进。

4.预案备案

说明预案备案的方式、审核要求、报备部门等内容。(八)附则 1.名词与定义

对应急预案涉及的一些术语进行定义。2.预案的签署和解释

明确预案签署人,预案解释部门。3.预案的实施 明确预案实施时间。(九)附件

明确预案支持性附件,可根据预案的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一般应包括下述附件:

1.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分配及工作流程图;

2.应急联络及通讯方式(办公电话、传真、手机号码等)3.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

4.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队伍清单;

5.重大危险源、环境敏感点及应急设施分布图。二、专项预案主要内容(一)风险分析与事件分级 1.事故类型与危害分析

分析存在的危险源及其风险性、引发事故的诱因、事故影响范围及危害后果,提出相应的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

2.适用范围与事件分级

规定应急预案适用的对象、范围,明确突发事件类型和分级标准等。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应与总体预案的分级标准统一。(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每个环节中负责应急指挥、处置、提供主要支持的机构、部门或人员,并确定其职责,清晰界定职责界面。

(三)应急响应 1.预警 明确信息报告和接警、预警条件、预警程序、预警职责、预警解除条件。

预警条件以突发事件发展趋势的预警信息为依据,把预警工作向前延伸,逐级提前预警,提高预警时效。

2.信息报告

明确现场报警程序、方式和内容,相关部门24小时应急通讯联络方式,信息报送以及向外求援方式等。

3.应急响应

明确应急响应条件、程序、职责,及响应解除条件等内容。根据应急响应的程序和环节,明确现场工作组的派驻方式、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应急专家的选派方式,应急救援队伍的协调和调度方式,以及与外部专家和救援队伍的联络与协调等。

明确预案中各响应部门的应急响应工作流程,绘制流程图,编制应急职能分解表。

(四)应急保障 1.通讯与信息

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联系方式,并提供备用方案。建立健全应急通讯系统与配套设施,确保应急状态下信息通畅。

2.物资与装备

明确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配备情况,包括种类、数量、功能、存放地点等。明确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生产、供应和储备单位的情况。

3.应急队伍

明确应急队伍的专业、规模、能力、分布、联系方式等情况。4.应急资金 明确应急资金的设立依据、额度标准和计划、审批等内容。5.应急技术

阐述应急救援技术方案、措施等内容。(五)附则

主要阐述名词与定义、预案的签署和解释、预案实施等内容。(六)附件

专项预案的附件应和总体预案附件对应,在内容上比总体预案的附件更加详细和具体。除总体预案要求的附件以外,一般还应包括下述附件:

1.专项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工作流程图; 2.应急值班联系及通讯方式;

3.应急组织有关人员、专家联系电话及通讯方式; 4.上级、外部救援单位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5.政府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6.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

7.现场平面布置图和(或)工艺流程图;

8.消防设施配置图和气象、互救信息等相关资料; 9.供水供电单位的联系方式; 10.医疗资源平面布置图及联系电话;

11.周边区域道路交通、疏散路线、交通管制示意图; 12.周边区域的单位、住宅、重要基础设施分布图及有关联系方式;

13.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图(含响应程序和应急职能分解表)。三、现场处置预案主要内容(一)事故特征 1.危险性分析

根据现场及作业环境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类型,对现场进行风险识别。重点分析关键装置、要害部位、重大危险源等突发事件可能性及后果的严重程度,对现场及可以依托的资源的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分析和评估。

2.事件及事态描述

简述现场可能发生的事件,分析事态发展、判断事故的危害性。对已发生的事件,组织现场有关人员和专家进行研究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和判断,对事态、可能后果及潜在危害等进行描述。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处置流程图

绘制应急处置流程图,并按照流程中的处置环节对组织机构及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能进行分配。

2.应急处置工作职责

参照专项应急预案中组织机构职责及要求,明确现场应急领导小组及具体的人员组成,并按照现场应急工作分工,组成负责综合、抢险、通信、专家、善后、后勤、信息报送及对外信息发布等应急工作的若干工作小组,确定人员的岗位工作职责。

(三)应急处置 1.应急处置程序

应急处置应坚持“早发现、早处置、早控制、早报告”工作方针,始终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关爱生命、保护环境”的工作原则,力争达到在第一时间控制现场事态、防止事故扩大的目的。

组织开展现场危害及风险分析,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应急信息报送、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援人员引导、事故扩大及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的程序。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等,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人员救护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

2.应急处置要点

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件,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置、监测、监控,以及事态控制、紧急疏散与警戒、人员防护与救护、环境保护等方面制定应急处置措施,细化应急处置步骤。

(四)注意事项

根据现场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及特点,对防护、警戒措施,个人防护器具、抢险救援器材,现场自救和互救,特别警示,环境污染控制等注意事项进行描述。

第5篇:应急预案编制管理指南2

.应急预案编制管理指南(2)

发布时间:2011-12-19 作者:张文佳 文章来源:省环境监察总队 投稿:张文佳 浏览次数:145

应急预案编制管理指南(2)

第二章 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应急预案体系分为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专项应急预案、国家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6个层次,其中地方应急预案又具体包括省级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基层政权组织的应急预案。

第一节 总体应急预案 一、总体应急预案的内容

总体应急预案是各级人民政府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总体应急预案明确了各类突发事件分级分类和应急预案框架体系。总体应急预案规定各级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体系、工作机制等内容,是指导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规范性文件。编制总体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根据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4类。各类突发事件按照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4级,即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国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国务院是国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和部署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国务院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国务院办'..公厅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设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地方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同时,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对于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强调,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相关情况。在报告的同时,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必须做到“双管齐下”,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对于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行政负责人,要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或者事件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可能升级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情况,事发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接到信息后,应当在30分钟内报告上级政府。对可能属于Ⅰ级、Ⅱ级预警信息的,应当及时(最迟不超过1小时)报告上级政府。特殊情况下,事发地'..基层单位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值班人员可越级向上级政府报告。

突发事件特别是特别重大(Ⅰ级)或重大(Ⅱ级)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发布要积极主动,准确把握,避免猜测性、歪曲性报道。保证在整个事件处置过程中,始终以权威、准确、正面的舆论引导公众。信息发布遵循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在第一时间发布后,随后还要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强调,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突发事件,控制事态发展。如果事态有扩大趋势,事发地人民政府不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或依靠自身资源、能力不能及时予以处置,要及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请求上级人民政府处置,并同时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在应急结束后,各级政府还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并同时做好恢复重建工作。

对于省级及省级以下政府来说,做好善后处置和恢复重建,就是要妥善安置人员,做好污染物收集处理和现场清理,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恢复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组织专家科学评估重建能力和可利用资源以及所造成损失情况,制定恢复重建计划,落实资金、物资和技术保障,做好后期重建工作。

应当强调的是,在处置突发事件期间,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要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造成损毁的财产,应当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行政机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也应当及时予以补偿。

在处置突发事件的时候,应当确定政府的核心地位。因为政府有组织优势、信息优势、强制权力的优势,更重要的是,政府的管理是普遍性的,对所有人都是有效的,所以在处置突发事件的时候,如果没有政府,在危机面前公众就会处于混乱的无政府状态。在各级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公众应该如何去做,但在应急处置中公众也要积极地采取行动,临危不乱,灵活运用自救互救知识配合政府处置突发事件。

'..二、总体应急预案简明操作手册

现以《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简明操作手册》为例。

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简明操作手册

本手册主要适用于省政府处置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Ⅰ级、Ⅱ级响应行动。

(一)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1.涉及跨市(州)行政区划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2.超出事发市(州)政府处置能力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3.需要由省政府负责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标准详见国家总体应急预案。(二)信息报告 1.预警信息。

(1)接到严重、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后,省应急办按照领导分工和值班信息处理办法,立即报送有关省政府领导和有关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抄送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同时,做好事态跟踪、舆情汇总、信息综合分析等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省领导。

(2)接到省政府及办公厅领导批示后,省应急办立即向有关方面传达,并跟踪、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落'..实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综合分析有关情况,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应对措施、准备的建议。

(3)在“两会”、节假日、汛期、雨雪冰冻期、异常气候期(高温、低温、台风等)、森林火险期、重大活动等前夕,省应急办通知有关部门(单位)认真部署,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4)涉及跨市(州)行政区划严重、特别严重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解除,报省政府或者省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

(5)预警信息主要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2.突发事件信息。

(1)接到市(州)政府、省有关部门(单位)报送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后,省应急办应主动询问,认真研判,及时汇总上报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并立即报送省政府及办公厅有关领导,抄送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同时将领导同志作出的处置突发事件的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并迅速反馈落实情况。

(2)接到事发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值班人员信息报告后,做好电话记录,并请事发地市(州)政府、省有关部门(单位)核报。

'..(3)接到新闻机构信息报告或群众举报后,根据事情紧急程度,请事发地市(州)政府、省有关部门(单位)核报。

(4)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先期处置

事发地市(州)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

事发地市(州)政府或者省有关部门(单位)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四)应急响应

1.省政府是本省行政区域Ⅱ级、Ⅰ级应急响应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

2.省政府领导按照分工和在省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中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协助省政府领导处理有关工作。

4.省政府办公厅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

'..5.省应急办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省政府及办公厅有关领导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协调处置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6.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省应急办提出处置建议向省政府及办公厅有关领导报告,经省政府领导批准后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1)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2)需要省政府协调处置的。

(3)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或者实际需要提出的。(4)应事发地市(州)政府的请求或省有关部门(单位)的建议。

7.省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和协助市(州)政府做好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8.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五)指挥与协调

1.根据事态严重程度、紧急程度和可控程度,按照有关应急预案规定或类似案例做法,省政府有以下主要处理方式:

(1)由省政府领导批示省有关部门(单位)或市(州)政府处置的,省有关部门(单位)或市(州)政府要全力做'..好控制事态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救援人员安全、善后和重建、加强舆论引导等方面工作。

(2)涉及区域广、部门多或处置时间长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派出省政府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当地政府工作。事发地市(州)政府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省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省政府工作组的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3)事态难于控制、处置时间较长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成立或启动省相关应急指挥机构,负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统一指挥全省应对工作。

2.需要省政府处置的,由省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省政府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地区、部门(单位)开展以下处置工作:

(1)组织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3)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事发地中央单位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和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4)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5)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3.需要多个省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件,由该类突发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六)信息发布

1.由省政府负责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由省政府新闻办牵头处置的省主管部门负责。

2.由省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处置的突发事件和跨市(州)行政区划的突发事件,由省主管部门(单位)发布有关信息。

3.其他突发事件信息由事发地政府组织发布。

4.信息发布方式按照《湖南省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5.省政府新闻办和有关单位负责国内外舆情收集、汇总、分析,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应急办。

(七)应急结束

1.主要条件。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2.由省有关部门(单位)或省政府负责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状态解除,经省应急办审核后,报省政府或省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

(八)恢复与重建

'..1.事发地市(州)政府负责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恢复重建工作。

2.需要省里援助的,由事发地市(州)政府提出请求,省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九)附件

应对指挥机构、主管部门和主要协作部门(单位)

种类 指挥机构 主管部门

主要协作部门、单位

自然灾害救助

省减灾委员会(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主任,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民政厅厅长、省发改委副主任、省财政厅副厅长任副主任)

省民政厅

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广电局、省统计局、省安监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军区司令部、省武警总队、省红十字会、广铁集团长沙办事处、广铁集团怀化办事处、石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雨雪冰冻灾害

雨雪冰冻灾害

省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任指挥长,各分管副省长、省军区副司令员、武警湖南总队总队长、省政府秘书长任副指挥长)

省政府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省军区司令部、武警湖南总队、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卫生厅、省商务厅、省安监局、省气象局、省政府新闻办、省广电局、省旅游局、省物价局、省工商局、省粮食局、省金融办、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监局、湖南证监局、湖南保监局、省红十字会、省电力公司、省通信管理局、广铁长沙办事处、省机场管理集团、中石化湖南分公司、中石油湖南分公司防汛

防汛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指挥长,省军区副司令员、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农办主任、省水利厅厅长任副指挥长)省水利厅(省防办)

省水利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气象局、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军区司令部、省武警总队、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农办、省委宣传部、省劳动人事厅、省教育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安监局、省广电局、省供销社、省电力公司、广铁集团长沙办事处、广铁集团怀化办事处、石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 …… ……

第二节 专项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种类多样、复杂,应对处置需要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而总体应急预案是对应急响应、应对措施和保障条件等作出的原则性、概括性规定。单靠总体应急预案,无法保证事件能够得到快速有效处置。根据“横向到边”和“纵向到底”的要求,专项应急预案是总体应急预案的横向展开,是总体应急预案的专门化和具体化,以更好地应对各种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

一、专项应急预案的内涵和框架

'..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政府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目的是规范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总体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的分类,专项应急预案也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4类。专项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审核批准后,由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印发实施。

一般而言,专项应急预案的基本框架结构如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删或修改。

(一)总则

1.工作原则。体现专项应急预案特点,体现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依法规范、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平战结合、协同应对、依靠科技、处置高效等。

2.编制目的与依据。对应总体应急预案,同时也要对应上级业务指导部门的要求。

3.事件分级。突发事件的等级标准。

4.适用范围。总体应急预案的专门化和具体化,应对单一的突发事件。

(二)组织体系

'..1.组织机构。明确应急领导机构、日常工作机构及联席会议制度的组成。

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明确指挥机构及各组成小组的职责,如调查处理组、应急监测组、医疗救治组、专家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信息组等。

3.成员单位职责。联席会议成员的具体职责。

4.地方应急指挥机构。主要指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

(三)运行机制 1.预测与预警。

(1)预防工作。明确日常对危险源的调查、评估、措施及分工等。

(2)信息采集。收集发生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等制度。并明确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的分工。

(3)预警及措施。明确预警的级别和预警期的措施。(4)预警支持系统。预警服务系统要明确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信息传递及反馈要高效、快捷,应急指挥信息系统要做到资源共享、运转正常、指挥有力。

2.应急处置。

'..(1)分级响应机制。明确突发事件等级标准、应急预案启动的级别及条件、相应级别指挥机构的工作职责和权限。

(2)应急响应程序。明确各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处理程序。

(3)信息报告与处理。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部门、程序、时限、方式、内容等。

(4)指挥与协调。明确指挥与协调机制和内容等。(5)应急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及有关保障。

(6)信息发布与管理。对突发事件发生后信息的管理规范,明确新闻发布的机构、原则、内容、程序和规范性格式等。

(7)应急结束。明确应急结束的条件及程序等。3.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明确受灾人员安置、补偿,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现场清理与处理等程序和要求。

(2)调查与评估。明确突发事件调查承办机构和审核程序。

(四)应急保障

'..根据各类突发事件的特点,建立保障机制,如指挥系统与通信保障、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基本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装备保障、技术保障,等等。

(五)监督管理

1.应急预案演练。明确演练的队伍、内容、范围、场所、频次、组织、评估和总结等。

2.宣传和培训。公布有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警电话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明确各级领导、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培训等要求。

3.责任与奖惩。明确监督主体和奖惩方案,对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六)附则

二、专项应急预案的内容

(一)专项应急预案适用范围的确定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总体应急预案编制的各级各类专项应急预案,都有各自的适用范围和启动条件。例如,《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是:在我国发生的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启动条件是: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因灾死亡30人以上;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0万人以上;因灾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

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造成20人以上人员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0万人以上或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1万间以上。

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5.国务院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专项应急预案的级别与分级响应

在适用范围明确后,各专项应急预案对应急响应都有规定,国家专项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一般都是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分级响应。例如,《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对分级响应的规定是: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该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7.0级地震。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在国务院领导下,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地震。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区、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市(地、州)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6.0级地震,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市(地、州)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如果地震灾害使灾区丧失自我恢复能力、需要上级政府支援,或者地震灾害发生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其他特殊地区,应根据需要相应提高响应级别。

(三)专项应急预案的预防预警机制

对于预防预警机制,不同的专项应急预案也有不同的要求和规定。例如,《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是:

1.监测。国家建立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网络体系。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出入境检疫机构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统一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动监测。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2.预警。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3.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突发卫生事件监测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教育机构等有关单位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任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处置情况。

(四)专项应急预案的响应措施

对于响应措施,不同的专项应急预案也有不同的要求和规定。例如,《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规定是:

1.分级响应。Ⅰ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当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Ⅱ级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Ⅰ级响应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并实施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类别,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的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地方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上报国务院,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织协调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2.指挥和协调。进入Ⅰ级响应后,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按照应急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难链。

中央企业发生事故灾难时,其总部全力调动相关资源,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紧急处置。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事发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医疗卫生救助。事发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卫生部或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地方人民政府请求,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事发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6.群众的安全防护。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6)负责治安管理。

7.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国务院办公厅协调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8.现场检测与评估。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9.信息发布。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发布工作。

10.应急结束。当遇险人员全部获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五)专项应急预案的后期处置

对于后期处置,不同的专项应急预案有不同的要求和规定。

例如,《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是:

1.善后处理。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工作。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民航运输企业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对受害旅客、货主进行赔偿,对地面受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赔偿;通知有关保险机构及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按有关航空保险规定办理事故理赔工作。

2.事故调查。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应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有机结合,事故调查的内容包括对应急救援情况的调查。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工作按照《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规定》和《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要求进行。事故调查工作包括:调查组的组成,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实验验证,事故原因分析,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建议。

事故调查组应当掌握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并对现场应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应听取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介绍,与现场应急指挥部协调,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相结合,需要完成的主要调查任务有现场监管保护,初始证据接收,证人和目击者询问,危险源的探测、排除、监护,现场人员防护等。

3.应急救援调查报告及评估。在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向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提交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六)专项应急预案的保障措施

对于保障措施,不同的专项应急预案有不同的要求和规定。

例如,《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是: 1.资金保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需要,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财政部审批后执行。具体情况按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2.装备保障。各级环境应急相关专业部门及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积极发挥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量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增加应急装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的能力,保证在发生环境事件时能有效防范对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3.通信保障。各级环境应急相关专业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置全国联动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应急预案启动时环境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各专业应急分队间的联络畅通。

'..4.人力资源保障。有关类别环境应急专业主管部门要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各省(区、市)加强各级环境应急队伍的建设,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在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对各地所属大中型化工等企业的消防、防化等应急分队进行组织和培训,形成由国家、省、市和相关企业组成的环境应急网络。保证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5.技术保障。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组建专家组,确保在启动预警前、事件发生后相关环境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建立环境应急数据库,建立健全各专业环境应急队伍,地区核安全监督站和地区专业技术机构随时投入应急的后续发展和提供技术支援。

6.宣传、培训与演练。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编印、发放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公众防护“明白卡”,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各级环保部门以及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应加强环境事件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监测等专门人才。

'..各级环保部门以及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按照环境应急预案及相关单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7.应急能力评价。为保障环境应急体系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并实现持续改进,对各级环境应急机构的设置情况、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队伍的建设和人员培训与考核情况、应急装备和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等,在环境应急能力评价体系中实行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机制。

有一些专项应急预案将有关内容在“应急准备”中体现,如《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国家核应急预案》,其基本要求和规定是相同的。

对于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如评估、奖惩、宣传、培训和演练等相关内容,不同类型的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也不尽相同,有的放在“后期处理”中,有的放在“应急保障”中,还有的放在“附则”中进行明确和规定。不管是何种表述结构,但有关内容的论述是必须的。

第三节 部门应急预案

一、部门应急预案的内涵和特点

部门应急预案是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自身职责,为应对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一样,包括总则、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善后工作、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件等内容。由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印发,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由制定部门负责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区别主要有3点。(一)主体不同

专项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的综合部门牵头制定,政府办公厅(室)印发,涉及多个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而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制定,只涉及本单位的工作职责。

(二)效力不同

专项应急预案由多个政府部门共同承担应急职责,由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印发实施,体现一级政府的意志;而部门应急预案由政府某个部门编制并负责印发实施,只体现了该部门的意志,其法定效力相对较低。

(三)适用范围不同

有的专项应急预案对于编制部门来说,相当于某类突发事件的“总体应急预案”,如由卫生部编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公布的《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其适用范围为:“……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涵盖了所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此类专项应急预案的指向性和针对性仍不够具体,需要编制一些部门应急预案,以明确更加专业的应对措施和明确规定,应对某种具体类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卫生部编制并负责实施的《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置方案》等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对组织机构的规定是“部门性”的,一般不涉及政府其他部门,如国家安监总局《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中规定:安全监管总局成立尾矿库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负责统一指导、协调特别重大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具体承办有关工作。安全监管总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安全生产协调司、调度统计司、监督管理一司、应急指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通信信息中心为成员单位,并明确了相关职责。

当然,有一些部门应急预案也会涉及政府其他部门相关职责,但应急预案中所规定的职责即是这些部门所应承担的法定职责,并事先征求意见。如湖南省机场管理集团《湖南'..省民用航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有关部门工作职责的规定是:

省公安厅(含省消防总队)组织对民用航空安全事故现场实施警戒、维护治安秩序及对有关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组织、协助、参与火灾扑救,参与民用航空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省安监局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对民航运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监管,组织协助开展事故调查。

省卫生厅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省交通厅组织协调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和航空器水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省民政厅指导、协调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省通信管理局保障民用航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地区的通信联络畅通。

省气象局协助提供气象监测、气象预报信息和技术支持。

省军区司令部组织协调军队、民兵预备役人员等参与应急救援;协助当地公安部门做好社会治安和群众转移工作。

部门应急预案涉及其他部门职责,可以按照具有更高法定效力的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的职责规定进行明确,如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对有关部门(机构)职责规定为:根据相关事故情况,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按照《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和提供支持。事故灾难造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统一组织协调指挥。

二、部门应急预案的内容框架

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框架指南,部门应急预案一般由以下内容组成。

(一)总则

1.编制目的。即编制预案的出发点。

2.工作原则。要求明确具体。如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和公众参与等原则。

3.编制依据。即编制预案的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等。

4.适用范围。级别限定要明确、针对性要强,可以预见的突发事件均应制定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明确各组织机构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2.组织体系框架描述。以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全过程为主线,明确突发事件发生、报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置等环'..节的主管部门与协作部门;以应急准备及保障机构为支线,明确各参与部门的职责。要体现应急联动机制要求,最好附图表说明。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1.信息监测与报告。确定信息监测方法与程序,建立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影响范围、信息渠道、时限要求、审批程序、监督管理、责任制等,还应包括发生在境外、有可能对国家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的信息收集与传报。

2.预警预防行动。明确预警预防方式方法、渠道以及监督检查措施,信息交流与通报,新闻和公众信息发布程序。

3.预警支持系统。预警服务系统要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做到信息传递及反馈高效、快捷,应急指挥信息系统要保证资源共享、运转正常、指挥有力。

4.预警级别及发布。明确预警级别的确定原则、信息的确认与发布程序等。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建议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4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程序。制定科学的事件等级标准,明确预案启动级别和条件,以及相应级别指挥机构的工作职责和权'..限。按突发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原则上按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4级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突发事件的实际级别与预警级别密切相关,但可能有所不同,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阐明突发事件发生后通报的组织、顺序、时间要求、主要联络人及备用联络人、应急响应及处置过程等。对于跨国(境)、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可针对实际情况列举不同措施。要避免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2.信息公示和处理。建立突发事件快速应急信息系统。明确常规信息、现场信息采集的范围、内容、方式、传输渠道和要求,以及信息分析和共享的方式、方法、报送及反馈程序。要求符合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如果突发事件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或者突发事件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港、澳、台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明确通报的程序和部门。突发事件如果需要国际社会的援助时,需要说明援助形式、内容、时机等,明确向国际社会发出呼吁的程序和部门。

3.通信。明确参与应急活动所有部门的通信方式,分级联系方式及备用方案。提供确保应急期间党政军领导机关及事件现场指挥的通信畅通的方案。

4.指挥和协调。现场指挥遵循属地化为主的原则,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以突发事件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协调机制。要明确指挥机构的职能和任务,建立决策机制,报告、请示制度及信息分析、专家咨询、损失评估等程序。

5.紧急处置。制定详细、科学的应对突发事件处置技术方案。明确各级指挥机构调派处置队伍的权限和数量,处置措施,队伍集中、部署的方式,专用设备、器械、物资、药品的调用程序,不同处置队伍间的分工协作程序。如果是国际行动,必须符合国际机构行动要求。

6.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提供不同类型突发事件救援人员的装备及发放与使用要求。说明进入和离开事件现场的程序,包括人员安全、预防措施以及医学监测、人员和设备去污程序等。

7.群众的安全防护。根据突发事件特点,明确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和基本生活保障措施,应急情况下的群众医疗救助、疾病控制、生活救助,以及疏散撤离方式、程序、组织、指挥,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紧急避难场所。

8.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明确动员的范围、组织程序、决策程序等。

9.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明确机构、职责与程序等。

10.新闻报道。明确新闻发布原则、内容、规范性格式和机构,以及审查、发布等程序。

'..11.应急结束。明确应急状态解除的程序、机构或人员,并注意区别于现场抢救活动的结束。明确应急结束信息发布机构。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明确人员安置、补偿,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程序等。

2.社会救助。明确社会、个人或国外机构的组织协调、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与监督等事项。

3.保险。明确保险机构的工作程序和内容,包括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和受灾人员保险。

4.突发事件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明确主办机构、审议机构和程序。

(六)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建立通信系统维护以及信息采集等制度,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明确参与应急活动的所有部门通信方式,分级联系方式,并提供备用方案和通讯录。要求制定确保应急期间党政军领导机关及现场指挥的通信畅通方案。

2.应急救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包括突发事件现场可供应急响应单位使用的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备用措施,相应的制度等内容。

'..(2)应急队伍保障。要求列出各类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政府、军队、武警、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要求列出先期处置队伍、第二处置队伍、增援队伍的组织与保障方案,以及应急能力保持方案等。

(3)交通运输保障。包括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等信息,驾驶员的应急准备措施,征用单位的启用方案,交通管制方案和线路规划。

(4)医疗卫生保障。包括医疗救治资源分布,救治能力与专长,卫生疾控机构能力与分布,以及各单位的应急准备保障措施,被调用方案等。

(5)治安保障。包括应急状态下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培训、布局、调度和工作方案等。

(6)物资保障。包括物资调拨和组织生产方案。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明确具体的物资储备、生产及加工能力储备、生产流程的技术方案储备。

(7)经费保障。明确应急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管理监督措施,提供应急状态时政府经费的保障措施。

(8)社会动员保障。明确社会动员条件、范围、程序和必要的保障制度。

(9)紧急避难场所保障。规划和建立基本满足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人员避难场所。可以与公园、广场等空旷场所的建设或改造相结合。

'..3.技术储备与保障。成立相应的专家组,提供多种联系方式,并依托相应的科研机构,建立相应的技术信息系统。组织有关机构和单位开展突发事件预警、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加强技术储备。

4.宣传、培训和演练。

(1)公众信息交流。最大限度地公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信息,接警电话和部门,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等。

(2)培训。包括各级领导、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常规性培训。可以将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课程列为行政干部培训内容。

(3)演练。包括演练的场所、频次、范围、内容要求、组织等。

5.监督检查。明确监督主体和罚则,对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七)附则

1.名词术语、缩写语和编码的定义与说明。突发事件类别、等级以及对应的指标定义,统一信息技术、行动方案和相关术语等编码标准。

2.应急预案管理与更新。明确定期评审与更新制度、备案制度、评审与更新方式方法和主办机构等。

'..3.国际沟通与协作。国际机构的联系方式、协作内容与协议,参加国际活动的程序等。

4.奖励与责任。应当参照相关规定,提出明确规定,如追认烈士,表彰奖励及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等。

5.制定与解释部门。注明联系人和电话。6.应急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八)附录

1.与本部门突发事件相关的应急预案。包括可能导致本类突发事件发生的次生、衍生和耦合突发事件预案。

2.应急预案总体目录、分应急预案目录。

3.各种规范化格式文本。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启动、应急结束及各种通报的格式等。

4.相关机构和人员通讯录。要求及时更新并通报相关机构、人员。

第四节 地方应急预案

一、地方应急预案的内涵和层次

地方应急预案是省级以下人民政府根据上级人民政府的应急预案而制定的相应应急预案,具体包括省级政府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及其基层政权组织的应急预案。

地方应急预案的基本构成层次是:

'..1.省总体应急预案。是省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也是省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省专项应急预案。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种或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

3.省部门应急预案。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省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事件制定的应急预案。

4.市(州)、县(市、区)应急预案。在上级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州)、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的应急预案。

5.基层政权组织应急预案。在上级政府的领导下,根据辖区特点和实际需要,由乡(镇)、街道制定的应急预案。部分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制定有关应急预案。

这些地方应急预案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其中总体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完成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省总体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备案。

地方应急预案与国家应急预案在基本构成、编制依据、工作原则、组织机构、应急响应、善后处置等方面的规定基'..本相同。如在组织机构方面,许多省级应急预案的规定基本上是相同的,以省总体应急预案为例,一般规定为:

1.领导机构。省人民政府是全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在省长的领导下,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和部署本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办事机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设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3.工作机构。省有关部门(单位)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各自的职责,承担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市(州)、县(市、区)机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5.专家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各类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地方应急预案的内容框架

'..前文中对县级以上政府应急预案论述较多,这里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应急预案的基本框架和内容为例,制定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删或修改。

(一)指导思想(自定)(二)编制依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应急预案,制定本应急预案。(三)工作原则

1.建立应急长效机制。2.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3.完善应急保障工作。(四)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镇长(街道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乡镇长(街道办副主任)担任,乡镇政府(街道办)所属的村(居)委会及人武部、派出所和相关站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2.日常工作机构。依托乡镇政府(街道办)办公室,指定一名副镇长(副主任)具体负责,乡镇政府(街道办)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3.设立应急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附应急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传真号码)。

(五)信息报告与报送员网络

'..1.信息报告范围。根据各地易发、多发的事件不同有所侧重。具体范围可参阅各县(市、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

2.建立村(居)委会信息报送员网络。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并附村委会、居委会应急电话、信息报送员名单及应急联络方式)。

3.信息报告程序。村(居)委会信息报送员(第一时间)→上报乡镇政府(街道办)应急值班室(在15分钟内)→上报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或值班领导和上级政府值班室。情况紧急时,值班人员可直接向“110”报警或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信息报告内容。事发时间、地点、现场伤亡情况,请求紧急增援事项,或需通报的周边地区情况等。

5.信息收集。主要来源于基层公安派出所、村(居)治保主任、所属站(点)工作人员工作时发现的动态和收集到的信息。

(六)先期应急处置工作步骤

1.乡镇(街道)领导接报后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指挥,公安派出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也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2.指定现场联络员,向上级政府值班室报告现场信息,并负责续报现场处置情况等。

'..3.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紧急研定临时处置措施。

4.快速组织当地先期处置队伍,限时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排除险情等。

5.设立若干工作组,分头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抢救伤员和物资财产,安全疏散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布置警戒,划定保护范围等。

6.当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到达现场后,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协助开展应急处置至应急结束。

(七)乡镇(街道)领导和各站(所)的处置职责 应明确乡镇(街道)领导和各站(所)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置职责,或按突发事件分类明确分工。

1.自然灾害。指定一名领导负责。相关站(所)具体负责。处置工作要求:自定。

2.事故灾难。指定一名领导和相关站(所)具体负责。处置工作要求:自定。

3.公共卫生事件。指定一名领导和相关站(所)具体负责。处置工作要求:自定。

4.社会安全事件。指定一名领导和相关站(所)具体负责。处置工作要求:自定。

此部分应包括预防、预警、预报、现场处置等工作职责。(八)应急保障工作

'..1.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包括应急通信、应急车辆等)。

2.组建当地先期处置队伍(可依托公安派出所、民兵联防队、城管队伍等)。

3.组建村(居)委会志愿者队伍。

4.紧急避难所(农村可选择在当地中小学校、敬老院、乡镇机关办公地点等;城区可选择公园、广场、人防工程等)。

(九)善后处理工作

1.迅速恢复当地生产生活秩序。2.做好死伤者善后处理及家属抚恤。3.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救灾赈灾工作。(十)培训与演练

明确对有关人员开展应急培训与演练的计划、方式和要求。

(十一)责任与奖惩

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应急处置中表现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在应急工作中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或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事件信息等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二)附件

1.乡镇(街道)党政领导通讯录。2.村(居)委会信息报送员通讯录。

'..3.应急设备、装备储备及紧急避难所分布图。4.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第五节 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

一、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内涵和作用

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参照政府应急预案,结合各自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了企事业单位是其内部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是各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操作指南。省、市、县属重点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本级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备案,重点单位由有关应急管理部门确定并实施动态管理。

企事业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十分必要,矿山、危化、民爆等行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危险性,发生事故灾难的概率较大;学校等事业单位人员活动密集,食物中毒和传染性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从应急管理实际情况来看,企事业单位也一直都是突发事件的高发点,如能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编制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就能将应急管理关口前移,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迅速启动、及时反应,将突发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有效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可采用与政府应急预案相同的应急预案体系,也可以采用其他类型的应急预案体系,将本单位各种具体应急预案有机结合起来。

二、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重点和原则

'..企业应急预案编制的重点是:①明确组织机构及其职责。②搞好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③确定通告程序和报警系统。④明确应急设备与可用设施。⑤评估评价能力与可用资源。⑥明确保护措施程序。⑦信息发布与公众教育。⑧明确事故后的恢复程序。⑨搞好培训与演练。⑩做好应急预案的维护。

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目的与企业基本相同,都是为了更好地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构成与政府应急预案的构成基本一致,主要包括:①编制目的。②编制依据。③适用范围。④组织机构与职责权限。⑤防范重点、防范设施及防范措施。⑥应急响应。⑦善后处置。⑧保障措施。⑨宣传、培训与学习。⑩附则。

事业单位特别是学校应急预案编制的原则是:①学校应急预案要囊括学校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②原则上参照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参考样本进行编制。③应急预案编制要体现简洁性和实用性特点,按照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的要求进行编写。④语言表达要求通俗易懂,开门见山。

三、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内容框架

现以企业应急预案基本框架和要素为例,制定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删或修改。

(一)总则

'..明确编制目的、依据以及工作原则,简明扼要,明确具体。

(二)企业危险性分析

阐述本单位危险源分布及风险分析情况,包括主要危险物种类、数量及特性,危险源的数量及分布,重要保护目标的划分与分布情况等。必要时,可附登记表或分布图进行说明。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应急组织组成单位和人员,公开通信联络方式。

2.指挥机构及职责。确定企业法人代表为应急救援第一责任人。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设置相应应急救援小组,并明确各小组工作任务及职责。

(四)预防预警与信息报告

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及采取的预防措施;明确事故预警的条件与方式;设立24小时值守应急电话,明确事故信息接报程序;明确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报告信息的流程与时限。报告内容应包括事发时间、地点、类别以及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

(五)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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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指南——编制方法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指南——编制方法

一、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目的性原则。为正确、科学、快速、有效处置突发性重特大伤亡事故,防止伤亡事故扩大,减少损失而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二)科学性原则。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制定预案也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在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开展科学分析和论证,制定出严密、统一、完整的应急救援方案,使预案真正具有科学性。

(三)实用性原则。要讲究实效。应急救援预案应符合企业现场和当地的客观情况,具有适用性和实用性,便于操作。

(四)权威性原则。应急救援工作是一项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工作,所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救援工作的管理体系,救援行动的组织指挥权限和各级救援组织的职责和任务等一系列的行政性管理规定,保证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保证预案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法律保障。

(五)从重、从大的原则。以本单位可能发生最高级别的事故考虑。

(六)分级的原则。分级制定,分组管理和实施。

二、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要素

应急救援预案通常应该包括以下要素:

(一)对紧急情况和事故灾害的辨识、评价;

(二)对人力、物资和工具等资源的确认与准备;

(三)指导建立现场内外合理有效的应急组织;

(四)设计应急救援行动战术;

(五)制定事故后的现场清除、整理及恢复措施等。

应急预案除上述要素外,还应该实现下列要求:明确应急系统中各机构的权利和职责、建立培训及演习等准备程序、对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的论述、对特殊危险建立专项应急预案等等。

三、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基本步骤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成立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组,并进行分工,明确职责;

(二)收集有关资料:含收集水文、地质、基本情况,本辖区的地理、气象、环境、人口、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社会公用设施和应急救援力量现状。

(三)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对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来说,企业应系统地确定和评估危险因素、重大危险源,它们可能导致什么事故和紧急事件发生,即对危险源进行潜在事故分析。并且不仅要分析那些容易发生的事故,还应分析虽不易发生却会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

企业所作的潜在事故分析应包括以下问题:

l、可能发生重大事故;

2、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过程:

3、非重大事故可能导致发生重大事故需经历的时间;

4、如果非重大事故被消除后,它的破坏程度如何;

5、事故之间的联系;

6、每一个事故可能导致的后果。

要分析重大危险源所存在的危险物质的危险性,以便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贮存管理和处置方面完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可从生产厂家附带的危险物质说明书中获得危险物质的特性。

(四)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在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的基础上,就可着手进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编制。根据各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具体情况不同,应急救援预案也应有所区别。编写的内容要具体细致,落实到人:每一项任务要注明执行单位、负责人、配备器材、通讯方式、行动路线、实施步骤等。编制时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都应编制一个现场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2、企业必须进行重大事故潜在后果的评估;

3、对于一个只有简单装置的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可安排工人在一旁观察并要求其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报告应急机构,由应急机构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对于具有复杂设施的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更具体,应充分考虑每一个可能发生的重大危险,以及它们之间可能的相互作用,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1)对潜在事故危险的性质和规模及紧急情况发生时的可能关系进行预测和评估:

(2)制订与场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实施机构进行联系的计划,包括与紧急救援服务机构的联系;

(3)在存在重大危险设施的危险源内外,报警和通讯联络的步骤;

(4)任命现场事故的管理者和现场主要管理者,并确定他们的义务和责任;

(5)确定应急控制中心的地点和组成;

(6)在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人的行动步骤、撤离程序等;

(7)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外工人和其他人的行为规定。

5、在存在危险设施的危险源内外,应制订事故现场的工人应采取的紧急补救措施。特别应包括在突发事故发生初期能采取的紧急措施,如紧急停车等:

6、预案应包含召集在危险源其它部位或非现场的主要人员到达事故现场的规定;

7、企业应确保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所需的人员和应急物资等能及时、迅速到达或供应;

8、企业应与事故应急服务机构评估可能发生的事故,并保证一旦事故发生以后有足够的人员和应急物资以执行应急处理预案:

9、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需要社会应急服务机构帮助的情况下,企业应弄清这些服务机构到现场开始进行抢救所需的时间,然后考虑在这个时间内工人能否抑制事故的进一步发展;

10、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应充分考虑一些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如由工人生病、节日和危险设施停止运行期间工人不在岗位时,应配备足够的人员以预防和处理事故发生。

(五)形成应急救援预案的文件体系

应急救援预案要形成完整的文件体系,以使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成为应急行动的有效工具。一个完整的应急救援预案是包括总预案、程序、说明书、记录的一个四级文件体系。

l、一级文件——总预案。它包含了对紧急情况的管理政策、预案的目标,应急组织和责任等内容。

2、二级文件——程序。它说明某个行动的目的和范围。程序内容十分具体,例如该做什么、由谁去做、什么时间和什么地点等等。它的目的是为应急行动提供指南,但同时要求程序和格式简洁明了,以确保应急队员在执行应急步骤时不会产生误解,格式可以是文字叙述、流程图表或是两者的组合等,应根据每个应急组织的具体情况选用最适合本组织的程序格式。

3、三级文件——说明书。对程序中的特定任务及某些行动细节进行说明,供应急组织内部人员或其他个人使用,例如应急队员职责说明书、应急监测设备使用说明书等。

4、四级文件——对应急行动的记录。包括在应急行动期间所做的通讯记录、每一步应急行动的记录等。

从记录到预案,层层递进,组成了一个完善的预案文件体系,从管理角度而言,可以根据这四类预案文件等级分别进行归类管理,即保持了预案文件的完整性,又因其清晰的条理性便于查阅和调用,保证应急预案能得到有效运用。

(六)对预案进行评估:

预案编制出来后,要通过演练、收集同类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救援中的经验教训,检验预案每一方面的实效性,便于预案的进一步修改、补充和更新。

(七)预案的修订和完善:

要定期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维护,根据演练、检测结果完善应急计划。

(八)将应急救援预案分送有关政府部门备案,下发相关执行单位。

四、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基本格式和内容

应急救援预案编写的基本格式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写基本内容应该包括:

(一)企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含企业的概况,主要包括企业的地址、经济性质、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产品、产量等内容以及企业的平面图。

(二)周边环境、社区的基本情况。

(三)预先危险性分析(评价):

1、危险源的事故特征

分析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导致事故发生的过程,事故可能导致的后果。

2、危险源的地理特征。

企业所处的具体位置和气象条件,发生事故的扩散范围,扩散路线和模式,周边人口分布情况,重要目标及设施。

3、危险源的数量及分布图。

(四)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含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建立、人员配置、职责任务、人员安排、指挥权限、预案的启动、报告报警方法、通讯联络方式、对外信息报告和发布规定等。

(五)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建立、任务和训练:含应急救援人员配置,任务职责,抢救程序,抢救目标定位,个人防护设施,训练及管理措施等。

(六)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含与事故类型相适应的救援设备设施的配置数量、品种、分布及存放位置,平时的保养和维护。

(七)事故现场应急抢险的方案和处理程序:含与事故类型相适应的处置方法、技术措施、工程抢修、处置程序等。注意:每一个危险源要有一套现场处理方案和处理程序。

(八)紧急安全疏散方案:依据对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场所、设施及周围情况的分析结果,确定以下内容:.1、事故现场人员清点,撤离的方式、方法:

2、非事故现场人员紧急疏散的方式、方法。

主要包括现场指挥,撤离路线与方案,撤离中的防护方法及设施;周边人员的疏散组织及方案,事故外围的工作组织和人员行动准则。

(九)现场医疗救护方案:含事故应急救援的医疗救护方案,医疗服务机构的联系,简单救护设施配备,伤亡者抢救方案和分工,抢险专业队伍的救助技能、自救和个人防护技术知识。

(十)专家咨询系统:由与事故有关的各个领域的专家直接组成,包括专家名单和联系方式。

(十一)社会救援预案的联系协调:含了解当地救援机构及救援力量,救援设施能力,当地政府救援预案,与当地救援机构的联系方法。

(十二)事故后的恢复程序:明确事故后检测、检查受影响地区的办法,应急状态的取消程序和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

(十三)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含预案的培训范围、时间和演练要求。

(十四)应急救援预案的维护和修订:

l、明确每项计划更新、维护的负责人。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与修订方法、程序。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

(1)地理、气候情况;

(2)危险源情况;

(3)本地域或企业灾情预测;

(4)救援力量分布等。

2、组织机构的构成及职责

(1)组织机构的组成,包括各种队伍的编制;

(2)各类人员的职责。

3、各种应急程序及其他文件

(1)应急程序;

(2)各种说明书;

(3)记录表格;

(4)有关图表。

4、各种制度

(1)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制度。

(2)对预案演练、修改的一些制度规定。

五、危险源辨识和评价

重大危险源评价是编制预案的重要依据,所以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价是预案编制的基础工作。通过搜集整理初步的信息,确定了本地域或企业的危险因素后,必须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价。危险源辨识的目的就是通过对系统的分析,界定出系统中的哪些部分、区域是危险源,其危险的性质、危害程度、存在状况、危险源能量与物质转化为事故的转化过程规律、转化的条件和触发因素等。最后确定重大危险源以及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后果的严重程度等。

(一)危险源普查

在危险源辨识和评价之前,应对危险源进行普查。

(二)危险源辨识概述

根据国家标准GBl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重大危险源定义为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也就是说,危险源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核心,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危险源存在于确定的系统中,不同的系统范围,危险源的区域也不同。例如:从全国范围来说,对于危险行业(如石油、火工、化工等),具体的一个企业就是一个危险源。而从一个企业的角度来看,某个车间仓库可能是危险源;从一个车间来说,某工序的一部分可能是危险源。因此,分析危险源应按系统的不同层次来进行。

危险源的危险程度决定于三个要素: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

潜在危险性是指一旦触发事故,可能带来的危害程度或损失大小,或者说危险源可能释放的能量强度或者危险物质的大小,危险源能量强度越大,潜在危险性越大。因此,潜在的危险性是危险源的固有属性,决定着事故的规模和程度。

一定数量的危险物质或一定强度的能量,由于存在条件不同,其现实的危险性不同,被触发转换为事故的可能性大小也不相同。危险源的存在条件是指危险源所处的物理、化学状态和约束条件状态。存在条件分析包括:存储条件(如堆放方式、盛装容器的坚固性、周围环境的障碍物、通风及其他物品情况),物理状态参数(如温度、压力),化学稳定性,设备状况(设备完好程度、设备缺陷、维修保养情况等),防护条件(如防护措施、故障处理措施、安全标志等)。

触发因素可分为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人为因素包括个人因素(如操作失误、不正确操作、粗心大意、漫不经心、心理因素等)和管理因素(如不正确管理、不正确的训练、指挥失误、判断决策失误、设计差错、错误安排等)。自然因素是指引起危险源转化的各种自然条件及其变化。如气候条件参数(气温、气压、湿度、风速)变化、雷电、雨雪、地震等。

触发因素虽然不属于危险源的固有属性,但它是危险源转化为事故的外因,而且每一类型的危险源都有相应的敏感触发因素。如易燃易爆物质,热能是其敏感的触发因素;又如压力容器,压力升高是其敏感的触发因素。因此,一定的危险源总是与相应的触发因素相关联。在触发因素的作用下,危险源转化为危险状态,继而转化为事故。

因此,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是危险源辨识的重要环节,在进行危险源评价时,应全面考虑这三项因素。

危险辨识是辨识出危险因素,即潜在和固有的危险性、触发条件、存在条件,危险性评价是对辨识的结果做出科学的分析,以确定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及程度。

(三)辨识的原则

危险源的辨识原则: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前期的搜集信息工作已经为危险源的辨识提供了丰富的原始资料,经过整理后的资料基本确定了危险源的范围,哪些是重大危险源,即哪些可定为预案编写的依据,要经过辨识和评价。在评价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以上的原则,因为细小的遗漏也可能对导致重大事故因素的忽略,酿成灾难性的后果,使“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四)危险辨识的内容

在危险源调查之前,首先确定所要分析的系统。例如,是对整个地域、企业,还是某个车间,或某个车间的其中一个工艺过程。然后要从危险因素(强调突发性和瞬间性)和危害因素(强调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的积累作用)两个方面着手对所分析的系统进行调查。

危险源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区域平面图:总图,包括功能分区(生产、管理、辅助生产、生活区)布置;有毒、有害、危险物品(或物质)分布;建筑物、构筑物分布;风向、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运输路线等。

?区域的环境条件:周围环境;气象条件;抢险救灾的支持条件等。

?区域的危险源分布,包括: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危险程度、危险源的所属者或管理者等。

?生产工艺过程:物料的毒性、腐蚀性、燃爆性、温度、压力、速度、作业及控制条件、事故及失控状态。

?生产工艺设备及材料情况:工艺布置;设备名称、容积、温度、压力;设备性能;设备本质安全化水平;工艺设备的固有缺陷;所使用的材料种类、性质、危害;使用的能量类型及强度;特殊单体设备、装置(锅炉房、乙炔站、氧气站、油库、危险品库)等。

?作业环境情况:安全通道情况;生产系统的结构、布局;作业空间布置等。

?操作情况:操作过程中的危险;工人接触危险的频度等。

?事故情况:过去曾经发生的事故及危害状况;事故处理应急方法;故障处理措施。

?安全防护:危险场所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燃气、物料使用安全措施等劳动组织、管理措施。

(五)危险辨识方法

危险辨识就是找出可能引发事故导致不良后果的材料、系统、生产过程或工厂的特征。因此危险辨识有两个任务:第一是辨识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第二为识别可能引发事故的材料、系统、生产过程或工厂特征的过程。

事故后果可分为对人的伤害、对环境的破坏及财产损失三大类。在此基础上可细分成各种具体的伤害或破坏类型。可能的事故后果确定后,可进一步辨识可能产生这些后果的材料、系统、过程或工厂的特征。

在危险辨识的基础上,可确定需要进一步评价的危险因素。危险辨识的方法主要有:

?分析材料性质的方法;

?分析生产工艺和条件的方法:

?相互作用矩阵分析法;

?利用安全评价和分析方法;

?利用经验。

下面对以上方法进行简单介绍。

1、分析材料性质

了解生产或使用的材料性质是危险辨识的基础。危险辨识中常用的材料性质应分析:急毒性、慢毒性、致癌性、诱变性、致畸性、反应性、暴露极限、生物退化性、水毒性、环境中的持续性、气味阈值、物理性质、自燃材料、稳定性、燃烧、爆炸性。

初始的危险辨识可通过简单比较材料性质来进行。如对火灾,只要辨识出易燃和可燃材料,将它们分类为各种火灾危险源。然后进行危险评价工作。

有关材料性质的数据可来源于供应商、制造商或行业协会、专业组织及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生产中的火灾危险性按照GB一16—87《建筑设计防水规范》(97修订版)进行分类。毒性物质可参考国家标准GB5044—85《职业性接触毒性危害程度分级》。

2、生产工艺和条件分析

生产工艺和条件也会产生危险或使生产过程中材料的危险性加剧。例如,水仅就其性质来说没有爆炸危险,然而如果生产工艺的温度和压力超过了水的沸点,那么水的存在就具有蒸汽爆炸的危险。因此,在危险辨识时,仅考虑参考材料性质是不够的,还必须同时考虑生产条件。分析生产条件和工艺可使有些危险材料免于进一步分析和评价。例如,某材料的闪点高于400℃,而生产是在室温和常压下进行的,那就可排除这种材料引发重大火灾的可能性。当然,在危险辨识时,尤其要注意下述石化、化工工艺或设备的危险性:

(1)生产或加工有机或无机化学品,特别是用于此目的的设备,如:

a、烷基化;b、氨解产生的胺化、氨基化;c、羰基化;d、冷凝、缩合、凝聚;e、脱氢;f、脂化;g、卤化和卤素制造;

h、氢化、加氢;i、水解; j、氧化;k、聚合;l、磺化;m、脱硫和含硫复合物的制造;n、硝化和氮复合物的制造;

o、磷的化合物的制造;p、农药的制药等。

(2)有机和无机化学物质加工或用于特别目的的设备,如:

a、蒸馏;b、萃取;c、溶剂化,媒合;d、混合;e、干燥等。

(3)石油或石油产品的蒸馏、精练或加工的设备。

(4)焚化或化学分解全部或部分处理固体或液体物质的设备。

(5)生产或加工能源气体的设备。

(6)煤或煤的干馏设备。

(7)金属或非金属生产设备(用湿法过程或用电能)。

(8)危险物质的储存设备。

此外,还可参考原劳动部于1995年颁布的《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规定》,对有关危险品的工艺条件和场所进行辨识。

3、相互作用矩阵分析法

相互作用矩阵是一种结构性的危险辨识方法,是辨识各种因素(包括材料、生产条件、能量源等)之间相互影响或反应的简便工具。实际使用时,这种方法通常限制为两个因素,做成二维矩阵,分析时也可加入第三个因素,做成三维矩阵,如果多种因素作用很重要,且有能力详细分析,则可建立n维矩阵来分析。

相互作用矩阵是对称性的,所以只需完成一半(图中无阴影部分)。因为化合物A与B的作用和B与A的作用是相同的。

相互作用矩阵分析的因素不仅包括危险物质本身,还包括以下因素:

(1)生产条件,如温度、压力、静电等;

(2)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粉尘等;

(3)结构材料,如碳钢、不锈钢、石棉填料等;

(4)常用污染物,如空气、水、锈盐、润滑剂等;

(5)生产设备或区域中处理其他材料产生的污染;

(6)长期和短期作业对健康的影响;

(7)库存、排放或废物处理的规定限值。

在构造相互作用矩阵时需分析生产条件。为了分析正常和非正常的生产情况,需要构造几个相互作用矩阵。构造相互矩阵后,就应检查矩阵中每个相互作用的潜在事故后果,如不了解某个相互作用的事故后果,则需进一步实验研究。已知的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可在矩阵中适当的位置注明(有时一个相互作用可能产生几种类型事故)。将相互作用矩阵分析结果与需要辨识的潜在事故进行比较,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评价。

4、利用安全分析和评价方法

许多安全评价和分析方法既可评价风险,也可以识别风险。如:安全检查表、如果——怎么办/检查表分析、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预先危险性分析、故障树分析、事件树分析等。

安全检查表分析法提供一个需要回答问题的清单,对于特定的企业或公司,检查表可通用,并保证分析的一致性。只要分析人员充分使用,安全检查表可成为危险辨识非常有用的工具。

如果——怎么办和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方法允许分析人员更具创造性地利用其经验。每一种方法探索问题的方式不同,但都要求分析小组提出和回答一系列问题,从而揭示可能产生的、不期望的后果。因此,更有可能发现生产中的危险因素。

5、利用经验

除了以上的方法以外,还可以利用企业自己的经验来完善危险辨识工作。如果企业的经验已文件化,也可以像其他资料一样用于危险辨识。但是危险辨识不能仅仅基于企业的经验,因为企业的经验来源于已经发生的事故。事实上确实存在着某方面没有发生事故,而有危险的情况。因此企业的经验只能作为其他方法的补充。

6、危险辨识的结果

危险辨识活动的结果,通常是可能引起危险情况的材料或生产条件。

(六)危险评价及评价方法的选用

危险评价也称安全评价或风险评价,是对系统发生事故的危险性进行定量或定性分析,评价系统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以此作为预案编制的依据。

危险程度不仅与固有的危险因素有关,发生事故的概率还与事故防范能力、事故抵消因子等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因此在危险性评价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这些影响因素。如:同样两个危险源,其中一个具备严密的防护措施,而另一个只有一般的防护措施。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危险源发生事故的概率相对较大,所以,危险源辨识后还应对危险性进行评价,用以确定真正能够发生事故的概率及后果的严重度,而不仅仅考虑危险源的固有危险性。各种评价方法正是针对以上因素,有不同侧重,适用于不同场所的危险源评价。

目前,用于生产过程或设施的危险评价方法有十几种,常用的评价方法可分为定性评价方法、指数评价方法、概率风险评价方法和半定量评价方法等几大类。不同的评价方法适用不同的评价对象,应根据评价对象的规模、复杂程度、工艺类型(行业类别)、工艺过程、原材料和产品、作业条件等情况,选择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的选择应注意以下事项:

1、根据系统的规模、复杂程度选择评价方法

随着评价对象规模、复杂程度的增大,有些评价方法的工作量、工作时间和费用相应地增加,甚至超过容许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应先选用简捷的方法进行筛选,然后确定需要评价的详细程度,再选择适当的评价方法。对规模小或复杂程度低的对象,如机械工厂的清洗间、喷漆室、小型油库虽然属于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但可采用日本劳动省劳动基准局定量评价法(日本六阶段法的一部分)、单元危险性快速排序法等较简捷的评价方法。

2、根据评价对象的工艺类型和工艺特征选择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大多适用于某些工艺过程和评价对象,如道化学、蒙德、国内化工部的评价方法等适用于化工类工艺过程的安全评价。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适用于机械、电气系统的安全评价。

3、根据评价对象的危险性选择

根据过去的统计资料,对危险性较高的对象往往采用系统的较严格的评价方法(如事件树、事故树、火灾爆炸危险指数等);反之,倾向采用经验的、不太详尽的评价方法(如直观经验分析、检查表法)。

评价对象若同时存在几类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往往需要用几种评价方法分别对评价对象进行评价。规模大的、复杂、危险性高的评价对象往往先用简单的、定性的评价方法(如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等)进行评价,然后再对重点部位(单元)用较严格的定量法(如事件树、事故树、火灾爆炸指数等)进行评价。

4、根据评价目标选择

虽然对系统评价的最终目的是评价系统的危险性(危害性),但在具体评价中可根据需要(或用户提出要求)对系统提出不同的评价目标,例如,危险(危害)等级、事故(故障)概率、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危险区域(半径)等;故需要根据评价目标选择适用的评价方法。

5、根据现有资料情况选择

如果评价对象技术资料、数据齐全,则可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并选择相应的定性、定量评价方法;若对象属于新开发性质,资料、数据不充分,又缺乏可类比的技术资料和数据,则只能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等方法进行概略性评价。

一些评价方法特别是定量评价方法应用时需要有必要的统计数据,如各因素、事件、故障发生概率、评价标准目标值等作依据,若缺少这些数据,就限制了定量评价方法的应用。

6、其他因素

包括评价人员的知识和经验、完成评价工作的时限、经费支持状况、评价单位设施(软、硬件)配备和评价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习惯、爱好等。

(七)评价方法简介

1、定性评价方法

定性评价方法主要是根据经验和判断能力对生产系统的工艺、设备、环境、人员、管理等方面的状况进行定性评价。属于这类评价的方法有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及危险可操作性研究等方法。这类方法的特点是简单、便于操作,评价过程及结果直观,目前在国内外企业的管理工作中被广泛应用。但是这类方法含有相当高的经验成分,带有一定的局限性,对系统危险性的描述缺乏深度。不同类型评价对象的评价结果没有可比性。

2、指数评价方法

指数评价方法同时含有事故频率和事故后果两个方面因素,指数评价法的采用,避免了事故概率及其后果难以确定的困难,使得系统结构复杂、用概率难以表述其危险性单元的评价有了一个可行的方法。这类方法操作简单,是目前应用较多的评价方法之一。但其也有缺点:评价模型对系统安全保障体系的功能重视不够,特别是危险物质和安全保障体系的功能重视不够,特别是危险物质和安全保障体系间的相互作用关系未予考虑。各因素之间均以乘积或相加的方式处理,忽视了各因素之间重要性的差别。

3、概率风险评价方法

概率风险评价方法是根据零部件或子系统的事故发生概率,求取整个系统的事故发生概率。

即按危险源点的范围进行划分。首先应对系统进行划分,可按设备、生产装置及设施划分子系统,也可按作业单元划分子系统。然后分析每个子系统中所存在的危险源点,一般将产生能量或具有能量、物质、操作人员作业空间、产生聚集危险物质的设备、容器作为危险源点。然后以源点为核心加上防护范围即为危险区域,即危险源的区域。确定危险源的区域可用下述方法界定:

(1)按危险源是固定还是移动界定。如:运输车辆运载的危险源属于移动危险源,危险源地点随机变化;储油罐、锅炉等属于固定危险源,其区域范围也固定。

(2)按危险源是点源还是线源来界定。一般线源的危害较大。

(3)按危险作业场所来划分危险源的区域。如有发生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有触电危险的场所,有腐蚀、放射、辐射、中毒和窒息的场所。

(4)按危险设备所处位置作为危险源的区域。如化学危险源、电气危险源、油库、氧气站、变配电站等。

(5)按能量形式界定危险源。如化学危险源、电气危险源、机械危险源、辐射危险源和其他危险源等。

(八)活动潜在危险性的辨识

除了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场所可以发生重大事故外,一些没有危险源的场所因为举办某些活动,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导致灾难性的事故。如新疆克拉玛依友谊馆的火灾、洛阳东都商厦的火灾,死伤数百人,但正常情况下桌、椅、日用品并不属于危险品。英国希斯伯莱足球比赛因拥挤造成96人死亡。除一道铁丝网外,甚至没有任何可以算作危险源的物质,但因众多球迷的涌入,使靠近铁丝网的很多观众因挤压窒息死亡。这些都属于同一类由活动引起的事故。因此,经常举办大型活动的场所也因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具有类似潜在事故危险性的活动的特点

(1)人数众多:

(2)场所狭小,或人员高度集中:

(3)人员盲目疏散时,易堵塞出口。

2、容易发生这类事故的场所或活动

(1)影剧院、歌舞厅、游戏厅:

(2)宾馆、学校:

(3)汽车、火车站:

(4)其他场所的礼堂:

(5)焰火、篝火晚会。

3、这类场所或活动容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1)火灾:

(2)爆炸:

(3)由于拥挤引起的窒息、脏器损伤、外伤等伤害:

(4)拥挤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垮塌。

通过上面的过程可以分别从两个方面确定所研究的系统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事故的严重度,由此可确定是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7篇:新版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最新整理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的重大事故(件)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它是在辨识和评估潜在的重大危险、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发生过程、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与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它明确了在突发事故发生之前、发生过程中以及刚刚结束之后,谁负责做什么,何时做,以及相应的策略和资源准备等。编制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在《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均有明确规定。本指南可供城市或地方政府在策划、编制和更新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时使用,其目的是促进城市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科学化、合理化和规范化,增强城市对突发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预案的基本结构与内容

一、预案的分类

通常一个城市或地区会存在多种潜在事故类型,例如,地震、火灾、水灾、飓风、泥石流、地表塌陷、海啸、火山爆发、暴风雪、空难、危险物质泄漏、长时间停电、放射性物质泄漏等。此外,城市举行的各种大型活动也可能会出现重大紧急情况。因此,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必须进行合理策划,做到重点突出,反映出本地区的主要重大事故风险,并合理地组织各类预案,避免预案之间相互孤立、交叉和矛盾。

预案的分类有多种方法,如按行政区域,可划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和企业预案,按时间特征,可划分为常备预案和临时预案(如偶尔组织的大型集会等),按事故灾害或紧急情况的类型,可划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预案。而最适合城市组织预案文件体系的分类方法,是按预案的适用对象范围进行分类,可将城市的应急预案划分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预案(见图1),以保证预案文件体系的层次清晰和开放性。

1.综合预案

综合预案是城市的整体预案,从总体上阐述城市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等。通过综合预案可以很清晰地了解城市的应急体系及预案的文件体系,更重要的是可以作为城市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和“底线”,即使对那些没有预料的紧急情况,也能起到一般的应急指导作用。

2.专项预案

专项预案是针对某种具体的、特定类型的紧急情况,例如危险物质泄漏、火灾、某一自然灾害等的应急而制定的。

专项预案是在综合预案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某特定危险的特点,对应急的形势、组织机构、应急活动等进行更具体的阐述,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3.现场预案

现场预案是在专项预案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需要而编制的。它是针对特定的具体场所(即以现场为目标),通常是该类型事故风险较大的场所或重要防护区域等所制定的预案。例如,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预案下编制的某重大危险源的场外应急预案,防洪专项预案下的某洪区的防洪预案等。现场应急预案的特点是针对某一具体现场的特殊危险及周边环境情况,在详细分析的基础上,对应急救援中的各个方面做出具体、周密而细致的安排,因而现场预案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对现场具体救援活动的指导性。

二、预案的基本结构

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预案 于各自所处的层次和适用的范围不同,其内容在详略程度和侧重点上会有所不同,但都可以采用相似的基本结构。本指南采用基于应急任务或功能的“1+4”预案编制结构(见图2),即一个基本预案加上应急功能设置、特殊风险预案、标准操作程序和支持附件构成,以保证各种类型预案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1.基本预案

基本预案是对应急预案的总体描述。主要阐述应急预案所要解决的紧急情况,应急的组织体系、方针,应急资源,应急的总体思路,并明确各应急组织在应急准备和应急行动中的职责,以及应急预案的演练和管理等规定。

2.应急功能设置

应急功能是对在各类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中通常都要采取的一系列基本的应急行动和任务而编写的计划,如指挥和控制、警报、通讯、人群疏散、人群安置、医疗等。它着眼于城市对突发事故响应时所要实施的紧急任务。于应急功能是围绕应急行动的,因此它们的主要对象是那些任务执行机构。针对每一应急功能,应明确其针对的形势、目标、负责机构和支持机构、任务要求、应急准备和操作程序等。应急预案中包含的功能设置的数量和类型因地方差异会有所不同,主要取决于所针对的潜在重大事故危险类型,以及城市的应急组织方式和运行机制等具体情况。

尽管各类重大事故的起因各异,但其后果和影响却是大同小异。例如,地震、洪灾和飓风等都可能迫使人群离开家园,都需要实施“人群安置与救济”,而围绕这一任务或功能,可以基于城市共同的资源在综合预案上制定共性的计划,而在专项预案中针对每种具体的不同类型灾害,可根据其爆发速度、持续时间、袭击范围和强度等特点,只需对该项计划作一些小的调整。同样,对其他的应急任务也是相似的情况。而关键是要找出和明确应急救援过程中所要完成的各种应急任务或功能,并明确其有关的应急组织,确保都能完成所承担的应急任务。为直观地描述应急功能与相关应急机构的关系,可采用应急功能矩阵表(见表1)。

表1

应急机构

应急功能

消防部门

公安部门

医疗部门

应急中心

新闻办

广播电视

......;......;.警报

S

S

R

S

疏散

S

R

S S

S

消防与抢险

R

S

S

......;......;......;.R——负责机构 S——支持机构 3.特殊风险预案

特殊风险预案是基于城市潜在重大事故风险辨识、评价和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每一种类型的可能重大事故风险,明确其相应的主要负责部门、有关支持部门及其相应的职责,并为该类专项预案的制定提出特殊要求和指导。

4.标准操作程序

于在应急预案中没有给出每个任务的实施细节,各个应急部门必须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为组织或个人提供履行应急预案中规定的职责和任务时所需的详细指导。标准操作程序应保证与应急预案的协调和一致性,其中重要的标准操作程序可附在应急预案之后或以适当的方式引用。

5.支持附件

主要包括应急救援的有关支持保障系统的描述及有关的附图表。

三、预案的基本内容

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所需的应急准备和应急行动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其核心内容应包括:

对紧急情况或事故灾害及其后果的预测、辩识、评价;

应急各方的职责分配;

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与协调;

应急救援中可用的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经费保障和其他资源,包括社会和外部援助资源等;

在紧急情况或事故灾害发生时保护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的措施;

现场恢复; 其他,如应急培训和演练规定,法律法规要求,预案的管理等。

按照“1+4”的预案基本结构,预案各部分的基本内容如下: 1.基本预案(1)预案发布令

城市最高行政官员应为预案签署发布令,援引国家、省和城市相应法律和规章的授权规定,宣布应急预案生效。其目的是要明确实施应急预案的合法授权,保证应急预案的权威性。

在预案发布令中,城市最高行政官员应表明其对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支持,并督促各应急机构完善内部应急响应机制,制定标准操作程序,积极参与培训、演习和预案的编制与更新等。

(2)应急机构署名页

在应急预案中,也可以包括各有关应急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署名页,表明各应急机构对城市应急预案编制的参与和认同,以及对履行所承担职责的承诺。

(3)术语与定义

对应急预案中需要明确的术语和定义进行解释和说明。(4)相关法律法规

列出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5)方针与原则

列出应急预案所针对的事故(或紧急情况)类型、适用的范围和救援的任务,以及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的方针和指导原则。

方针与原则应体现应急救援的优先原则,如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环境优先。此外,方针与原则还应体现事故损失控制、预防为主、常备不懈,高效协调以及持续改进的思想。

(6)危险分析与环境综述

列出城市所面临的潜在重大危险及后果预测,给出当地的地理、气象、人文等有关环境信息,具体包括;

1)主要危险物质的种类、数量及特性,包括数量大或使用范围广的危险物质;

2)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及分布; 3)危险物质运输路线分布;

4)潜在的重大事故、灾害类型、影响区域及后果;

5)城市区域分布、人口、地形地貌、河流、交通干道等;

6)常年季节性的风向、风速、气温、雨量及其他可能对事故造成影响的气象条件;

7)重要保护目标的划分与分布情况; 8)可能影响应急救援工作的不利条件。(7)应急资源

8)公众疏散组织(公安、交通、民政部门和街道居委会等); 9)警戒与治安组织(公安部门、武警,军队、联防等);

10)洗消去污组织(公安消防队伍、环卫队伍、军队防化部队等); 11)后勤保障组织(物资供应、交通,通讯、民政、公共基础设施等); 12)其他,如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学校、重大危险源单位等。(9)教育、培训与演练

为全面提高应急能力,应对公众教育、应急训练和演习作出相应的规定,包括其内容、计划、组织与准备、效果评估等。

公众教育的基本内容包括:潜在的重大危险、事故的性质与应急特点,事故警报与通知的规定,基本防护知识,撤离的组织、方法和程序,在污染区行动时必须遵守的规则,自救与互救的基本常识,简易消毒方法等。应急训练包括基础培训和训练、专业训练、战术训练及其他训练等。应急演习的具体形式既可以是桌面演习,也可以是实战模拟演习。按演习的规模可以分为单项演习、组合演习和全面演习。

(10)与其他应急预案的关系

明确本预案与其他应急预案的关系,列出本预案可能用到的其他应急预案(包括企业预案)。

(11)互助协议

列出与相邻城市签署的正式互助协议,明确可提供的互助力量(消防、医疗、检测)、物资、设备、技术等。

(12)预案管理 应急预案的管理应明确:

1)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制定、修改及更新的部门: 2)预案的审查、批准程序;

3)建立预案的修改记录,包括修改日期、已修改的页码、签名等; 4)建立预案的发放登记记录,及时对已发放的预案进行更新; 5)对应急预案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评审,保证持续改进的规定。2.应急功能设置(1)接警与通知

该部分应明确24小时报警(应急响应)电话,建立接警和事故通报程序,列出所有通知对象的电话清单或无线频率,将事故信息及时通报给当地及上级有关应急部门、政府机构、相邻地区等。为能做到迅速准确地问清事故的有关信息,应预先设计事故基本信息表,以快速获取所需的事故信息。

(2)指挥与控制

指挥与控制是保证高效和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一个关键,在该功能中应明确:

1)现场指挥部的设立程帛 2)现场指挥官的职责和权利;

3)指挥系统(谁指挥谁、谁与谁配合、谁向谁报告); 4)启动应急中心的标准;

5)现场指挥部与各应急队伍之间通讯wang络的建立; 6)启用现场外应急队伍的方法; 7)事态评估与应急决策的程帛 8)现场指挥与应急中心指挥的衔接; 9)针对事故不同的严重程度而定的响应级别。

预案编制人员应考虑针对紧急情况的严重程度,确定不同的应急行动级别。典型的响应级别通常可划分为三级,如:

①一级紧急情况

能被一个部门正常可利用的资源处理的紧急情况。正常可利用的资源指在该部门权力范围内通常可以利用的应急资源,包括人力和物力等。必要时,该部门可以建立一个现场指挥部,所需的后勤支持、人员或其他资源增援 本部门负责解决。

②二级紧急情况

需要两个或更多的政府部门响应的紧急情况。该事故的救援需要有关部门的协作,并且提供人员、设备或其他资源。该级响应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来统一指挥现场的应急救援行动。

③三级紧急情况

必须利用城市所有有关部门及一切资源的紧急情况,或者需要城市的各个部门同城市以外的机构联合起来处理的各种紧急情况,通常政府要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在该级别中,做出主要决定的通常是紧急事务管理部门。现场指挥部可在现场做出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及控制事态所必需的各种决定。应该 紧急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解决整个紧急事件。

对于不同的响应级别,城市应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相应地明确事故的通知范围,应急中心的启动程度,应急力量的出动,设备、物资的调集规模,疏散的范围,应急总指挥的职衔等。

(3)警报和紧急公告

该部分包括在发生紧急事故时,如何向公众发出警报,包括什么时候、谁有权决定启动警报系统,各种警报信号的不同含义,警报系统的协调使用,可使用的警报装置的类型和位置,以及警报装置覆盖的地理区域。如果可能,应指定备用措施。在警报器发出警报的同时,应进行应急广播,向公众发出紧急公告,传递紧急事故的有关重要信息(例如,对健康存在的危险、自我保护措施、如何实施疏散、使用的疏散路线和蔽护所等)。

在建立和实施警报和紧急公告功能时,还应考虑下列情况: 1)警报盲区:

2)有特殊需要的团体,例如听力障碍、语言不通的外籍人员或特殊场所(例如学校、医院、疗养院、精神病院,监狱或拘禁场所等);

3)可能遭受事故影响的城市相邻地区;

4)除了利用警报器和紧急广播系统外,还应考虑组织消防、公安部门和志愿组织使用机动方式(如广播车)来辅助发出警报和紧急公告。(4)通讯

应急通讯是有效开展应急响应的基本保证。指挥现场的应急行动,及时地把现场的应急状况向外部通报,接受外部的应急指示以及向外部应急组织求援等,都离不开通讯保障。该部分应当说明应急中心、事故现场指挥及应急队伍、各应急部门的控制中心、人员安置场所、广播电台或电视台、医院和救护车派遣点、城市相邻的地区和军事设施、省及国家有关政府部门和应急机构之间的通讯方法,说明主要通讯系统的来源、使用、维护以及应急通讯需求的详细情况等。充分考虑紧急状态的通讯能力和保障,建立备用的通讯系统,保证全天候持续工作的通讯能力。

在应急行动中,所有直接参与或者支持应急行动的组织(消防部门、公安部门、公共建设工程、应急中心、应急管理机构、公共信息以及医疗卫生部门等)都应当:

1)维护自己的通讯设备和尽量维持应急通讯系统,按照已建立的程序与在现场行动的组织成员之间通讯,并保持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

2)准备和必要时启动备用的通讯系统,使用移动电话或者便携式无线通讯设备,提供与应急中心和人员安置场所之间的备用通讯联接;

3)恢复正常运转时或者保管前对所有通讯设备进行清洁、维修和维护。

不同的应急组织有可能使用不同的无线频率,为保证所有组织之间在应急过程中准确和有效的通讯,应当做出特别规定。可以考虑建立统一的“现场”指挥无线频率,至少应该在执行类似功能的组织之间建立一个无线通讯wang络。在易燃易爆危险物质事故中,所有的通讯设备都必须保证本质安全。

(5)事态监测与评估

事态监测与评估在应急决策中起着重要作用。消防和抢险、应急人员的安全、公众的就地保护措施或疏散、食物和水源的使用、污染物的围堵收容和清消、人群的返回等,都取决于对事故性质、事态发展的准确监测和评估。可能的监测活动包括:事故规模及影响边界,气象条件,对食物、饮用水、卫生以及水体、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可能的二次反应有害物,爆炸危险性和受损建筑垮塌危险性以及污染物质滞留区等。

在该应急功能中应明确: 1)谁来负责监测与评估活动;

2)监测仪器设备及现场监测方法的准备; 3)实验室化验及检验支持;

4)监测点的设置及现场工作的报告程序。(6)警戒与治安

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是十分必要的,其目的是要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该项功能的具体职责包括:

1)实施交通管制,对危害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的人员,避免出现意外的人员伤亡或引起现场的混乱;

2)指挥危害区域内人员的撤离,保障车辆的顺利通行;指引不熟悉地形和道路情况的应急车辆进入现场,及时疏通交通堵塞;

3)维护撤离区和人员安置区场所的社会治安工作,保卫撤离区内和各封锁路口附近的重要目标和财产安全,打击各种犯罪分子;

4)除上述职责以外,警戒人员还应该协助发出警报、现场紧急疏散、人员清点、传达紧急信息以及事故调查等。

在该部分应明确承担上述职责的组织及其指挥系统。该职责一般 公安、交通、武警部门负责,必要时,可启用联防、驻军和志愿人员。对已确认的可能重大事故地点,应标明周围应驻守的控制点。

于警戒和治安人员往往是第一个到达现场,对危险物质事故必须规定有关培训安排,并列出警戒人员有关个体防护的准备。

(7)人群疏散

当事故现场的周围地区人群的生命可能受到威胁时,将受威胁人群及时疏散到安全区域,是减少事故人员伤亡的一个关键。事故的大小、强度、爆发速度、持续时间及其后果严重程度是实施人群疏散应予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它将决定撤退人群的数量、疏散的可用时间以及确保安全的疏散距离。人群疏散可 公安、民政部门和街道居民组织抽调力量负责具体实施,必要时可吸收工厂、学校中的骨干力量或组织志愿者参加。对人群疏散所作的规定和准备应包括:

1)针对不同的疏散规模或现场紧急情况的严重程度,明确谁有权发布疏散命令;

2)明确进行人群疏散时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和通知疏散的方法; 3)对预防性疏散的规定;

4)列举有可能需要疏散的地区(例如位于生产、使用、运输、存储危险物品企业周边地区等);

5)对疏散人群数量、所需的警报时间、疏散时间以及可用的疏散时间的估测;

6)对疏散路线、交通工具、搭乘点、目的地(及其备用方案)所作的安排,以及保证人群疏散路线的道路、桥梁等的结构安全;

7)对疏散人群的交通控制、引导、自身防护措施、治安、避免恐慌情绪所作的安排;

8)对需要特殊援助的群体(如老人、残疾人、学校、幼儿园、医院、疗养院、监管所等)的考虑;

9)对人群疏散进行跟踪、记录(疏散通知、疏散数量、在人员安置场所的疏散人数等)。

(8)人群安置

为妥善照顾已疏散人群,政府应负责为已疏散人群提供安全的临时安置场所,并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该部分应明确:

1)什么条件下需要启用临时安置场所,谁有权启用; 2)可用的临时安置场所;

3)为临时安置场所的食品、水、电和通讯保障所做的安排; 4)对需要安置的人群进行数量估测;

5)对临时安置场所的治安、医疗、消毒和卫生服务安排,考虑需要特殊照顾的人群;

6)保证每个临时安置场所都有清晰、可识别的标志和符号。(9)医疗与卫生

及时有效的现场急救和转送医院治疗,是减少事故现场人员伤亡的关键。在该功能中应明确针对城市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为现场急救、伤员运送、治疗及卫生监测等所做的准备和安排,包括:

1)可用的急救资源列表,如急救中心,救护车和急救人员; 2)医院、职业中毒治疗医院及烧伤等专科医院的列表;

3)抢救药品、医疗器械和消毒、解毒药品等的城市内、外来源和供给; 4)建立与上级及外部医疗机构的联系与协调,包括危险化学品应急抢救中心,毒物控制中心等;

5)为急救人员和医疗人员提供以化学危险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安排和要求,保证他们能掌握正确的消毒和治疗方法,以及个人安全措施;

6)指定医疗指挥官,建立现场急救和医疗服务的统一指挥、协调系统;

7)建立现场急救站,设置明显的标志,并保证现场急救站的位置安全,以及空间、水、电等基本条件保障;

8)建立对受伤人员进行分类急救、运送和转送医院的标准操作程序,建立受伤人员治疗跟踪卡,保证受伤人员都能得到正确及时的救治,并合理转送到相应的医院;

9)记录、汇总伤亡情况,通过公共信息机构向新闻媒体发布受伤、死亡人数等信息,并协助公共信息机构满足公众查询的需要;

10)建立和维护现场通讯,保持与应急中心、现场总指挥的通讯联络,与其他应急队伍(消防、公安、公共工程等)的协调工作;

11)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个人安全的措施;

12)卫生(水、食物污染等)和传染病源监测机构(如卫生防疫站、疾控中心、检疫机构、预防医学中心等)及可用的监测设备和检测方案。

(10)公共关系

该应急功能负责与公众和新闻媒体的沟通,向公众和社会发布准确的事故信息、公布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政府已采取的措施。在该应急功能中,应明确

1)信息发布的审核和批准程序,保证发布信息的统一性,避免出现矛盾信息;

2)指定新闻发言人,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准确发布事故信息,澄清事故传言; 3)为公众了解事故信息、防护措施以及查找亲人下落等有关咨询提供服务安排;

4)接待、安抚死者及受伤人员的家属。(11)应急人员安全

应急响应人员自身的安全是城市重大工业事故应急预案应予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该应急功能中应明确保护应急人员安全所做的准备和规定,包括:

1)应急队伍或应急人员进入和离开现场的程序,包括向现场总指挥报告、有关培训确认等;

2)根据事故的性质,确定个体防护等级,合理配备个人防护设备,并在收集到事故现场更多的信息后,应重新评估所需的个体防护设备,以确保选配和使用的是正确的个体防护设备;

3)应急人员的消毒设施及程序;

4)对应急人员有关保证自身安全的培训安排,包括各种情况下的自救和互救措施,正确使用个体防护设备等。

(12)消防和抢险

消防与抢险在城市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中对控制事态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承担着火灾扑救、救人、破拆、堵漏、重要物资转移与疏散等重要职责。该应急功能应明确:

1)消防、事故责任单位、市政及建设部门、当地驻军(包括防化部队)等的职责与任务;

2)消防与抢险的指挥与协调; 3)消防及抢险的力量情况;

4)可能的重大事故地点的供水及灭火系统情况;

5)针对可能事故的性质,拟采取的扑救和抢险对策和方案; 6)消防车、供水方案或灭火剂的准备; 7)堵漏设备、器材及堵漏程序和方案; 8)破拆、起重(吊)、推土等大型设备的准备。(13)泄漏物控制

在危险物质泄漏事故中,泄漏物的控制对防止环境污染、保障现场安全、防止事故影响扩大都是至关重要的。泄漏物控制包括泄漏物的围堵、收容和洗消去污。该部分应当为城市中数量巨大的每种危险物质准备一个清晰简洁的围堵、收容和洗消措施列表,并应保证应急人员所面临的危险最小。对较可能发生泄漏的特定地区,可充分考虑利用该地区的地形来实施泄漏物的围堵。必要时,采取泡沫覆盖方法以降低泄漏物的蒸发,或采用喷雾方法降低有毒有害空气的浓度,及时开设洗消站,对受污染需要处理的人员、装备、物资器材进行消毒。

此外,该部分应明确可用的收容装备(泵、容器、吸附材料等)、洗消设备(包括喷雾洒水车辆)及洗消物资,应建立洗消物资供应企业的供应情况和通讯名录。

(14)现场恢复

现场恢复是指将事故现场恢复至一相对稳定、安全的基本状态。应避免现场恢复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并为长期恢复提供指导和建议。该部分应包括:

1)撤点、撤离和交接程序; 2)宣布应急结束的程序; 3)重新进入和人群返回的程序; 4)现场清理和公共设施的基本恢复; 5)受影响区域的连续检测; 6)事故调查与后果评价。3.特殊风险预案

针对每一种类型的可能重大事故风险,明确其相应的主要负责部门、有关支持部门及其相应的职责,并对有关的应急功能根据其特殊性提出相应的要求和指导,或增加应急功能。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要做出规定的特殊风险有:

(1)地震;(2)洪水;(3)火灾;(4)暴风雪;(5)台风;(6)长时间停电;(7)空难;(8)重大建筑工程事故;(9)重大交通事故;(10)危险化学品事故;(11)核泄漏事故;(12)中毒事故;(1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4)社会突发事件;(15)极度高温或低温天气;(16)大型社会活动;(17)其他,如敏感日期。4.标准操作程序

标准操作程序是为应急组织或个人履行应急预案中规定的职责和任务时所需的详细指导。标准操作程序的描述应简单明了,一般包括目的与适用范围、职责,具体任务说明或步骤,负责人,有关附件(检查表、附图表)等。标准操作程序本身也应尽量采用检查表的形式,对每一步留有记录区,供逐项检查核对时做标记使用。已做过核对标记的检查表,成为应急过程中所产生的记录的一部分。

5.支持附件

应急预案或标准操作程序中可能列举的支持附件和附图表包括:(1)通讯系统;(2)信息wang络系统;(3)警报系统分布及覆盖范围;

(4)技术参考(手册、后果预测和评估模型及有关支持软件等);(5)专家名录;

(6)重大危险源登记表、分布图;(7)重大事故灾害影响范围预测图;(8)重要防护目标一览表、分布图;(9)应急机构、人员通讯联络一览表;(10)消防队等应急力量一览表、分布图;(11)医院、急救中心一览表;(12)应急装备、设备(施)、物资一览表;(13)应急物资供应企业名录;(14)外部机构通讯联络一览表;(15)战术指挥图;(16)疏散路线图;

(17)蔽护及安置场所一览表、分布图;

(18)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联络一览表。

应急预案的编制过程

应急预案的编制过程可分为下面5个步骤:成立预案编制小组,危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发布,应急预案的实施。

一、成立预案编制小组

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涉及来自不同部门、不同专业领域的应急各方,需要应急各方在相互信任、相互了解的基础上进行密切配合和相互协调。因此,应急预案的成功编制需要城市各个有关职能部门和团体的积极参与,并达成一致意见,尤其是应寻求与危险直接相关的各方进行合作。成立预案编制小组是将城市各有关职能部门、各类专业技术有效结合起来的最佳方式,可有效地保证应急预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而且为城市应急各方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协作与交流机会,有利于统一应急各方的不同观点和意见。

预案编制小组的成员一般应包括:市长或其代表,应急管理部门,下属区或县的行政负责人,消防、公安、环保、卫生、市政、医院、医疗急救、卫生防疫、邮电、交通和运输管理部门,技术专家,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法律顾问,有关企业,以及上级政府或应急机构代表等。预案编制小组的成员确定后,必须确定小组领导,明确编制计划,保证整个预案编制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危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 1.危险分析

危险分析是应急预案编制的基础和关键过程。危险分析的结果不仅有助于确定需要重点考虑的危险,提供划分预案编制优先级别的依据,而且也为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危险分析包括危险识别、脆弱性分析和风险分析。(1)危险识别

要调查所有的危险并进行详细的分析是不可能的。危险识别的目的是要将城市中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因素识别出来,作为下一步危险分析的对象。危险识别应分析本地区的地理、气象等自然条件,工业和运输、商贸、公共设施等的具体情况,总结本地区历史上曾经发生的重大事故,来识别出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危险识别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危险识别应明确下列内容:

1)危险化学品工厂(尤其是重大危险源)的位置和运输路线;

2)伴随危险化学品的泄漏而最有可能发生的危险(如火灾、爆炸和中毒); 3)城市内或经过城市进行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类型和数量; 4)重大火灾隐患的情况,如地铁、大型商场等人口密集场所; 5)其他可能的重大事故隐患,如大坝、桥梁等;

6)可能的自然灾害,以及地理、气象等自然环境的变化和异常情况。(2)脆弱性分析

脆弱性分析要确定的是:一旦发生危险事故,城市的哪些地方容易受到破坏。脆弱性分析结果应提供下列信息:

1)受事故或灾害严重影响的区域,以及该区域的影响因素(如地形、交通、风向等);

2)预计位于脆弱带中的人口数量和类型(如居民、职员,敏感人群——医院、学校、疗养院、托儿所);

3)可能遭受的财产破坏,包括基础设施(如水、食物、电、医疗)和运输线路;

4)可能的环境影响。(5)风险分析

风险分析是根据脆弱性分析的结果,评估事故或灾害发生时,对城市造成破坏(或伤害)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导致的实际破坏(或伤害)程度。通常可能会选择对最坏的情况进行分析。险分析可以提供下列信息:

1)发生事故和环境异常(如洪涝)的可能性,或同时发生多种紧急事故的可能性; 2)对人造成的伤害类型(急性、延时或慢性的)和相关的高危人群: 3)对财产造成的破坏类型(暂时、可修复或永久的); 4)对环境造成的破坏类型(可恢复或永久的)。

要做到准确分析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是不太现实的,一般不必过多地将精力集中到对事故或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进行精确的定量分析上,可以用相对性的词汇(如低、中、高)来描述发生事故或灾害的可能性,但关键是要在充分利用现有数据和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评估。

2.应急能力评估

依据危险分析的结果,对已有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包括城市应急资源的评估和企业应急资源的评估,明确应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应急资源包括应急人员、应急设施(备)、装备和物资等:应急能力包括人员的技术、经验和接受的培训等。应急资源和能力将直接影响应急行动的快速有效性。预案制定时应当在评价与潜在危险相适应的应急资源和能力的基础上,选择最现实、最有效的应急策略。

三、编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基于城市重大事故风险的分析结果,城市应急资源的需求和现状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此外,预案编制时应充分收集和参阅已有的应急预案,以最大可能减少工作量和避免应急预案的重复和交叉,并确保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的协调和一致。

预案编制小组在设计应急预案编制格式时则应考虑:

1.合理组织。应合理地组织预案的章节,以便每个不同的读者能快速地找到各自所需要的信息,避免从一堆不相关的信息中去查找所需要的信息。

2.连续性。保证应急预案各个章节及其组成部分,在内容上的相互衔接,避免内容出现明显的位置不当。

3.一致性。保证应急预案的每个部分都采用相似的逻辑结构来组织内容。4.兼容性。应急预案的格式应尽量采取与上级机构一致的格式,以便各级应急预案能更好地协调和对应。

四、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发布

为保证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与实际情况相符合,城市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必须经过评审,包括组织内部评审和专家评审,必要时请上级应急机构进行评审。应急预案经评审通过和批准后,按有关程序进行正式发布和备案。

五、应急预案的实施

应急预案经批准发布后,应急预案的实施便成了城市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应急预案的实施包括:开展预案的宣传贯彻,进行预案的培训,落实和检查各个有关部门的职责、程序和资源准备,组织预案的演练,并定期评审和更新预案,使应急预案有机地融入到城市的公共安全保障工作之中,真正将应急预案所规定的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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