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应急预案(精选8篇)_超市安全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 时间:2021-09-17 07:21:03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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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治超应急预案

三坪治超检查站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规范治超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在治超工作中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预案的顺利实施,成立领导小组,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

组长:孟勇、田荣玺

成员:李艳、阿斯木古丽、薄海、潘家鹏、杨永斌、阿克木江、左洪卫、地里穆拉提、吴立斌、穆拉地里 联系电话:0991--5284920

二、应急范围

凡超限运输检查站发生堵车事件达到1小时以上、受堵车辆达到50台以上或发生集体围攻、暴力冲突、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或其他严重影响治超正常秩序的均应按本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三、处置程序

(一)控制

1、超限检查站突发交通堵塞、冲卡等群体性事件时,应及

时通报当地公安、交警等部门和路政大队,做好疏导、疏散工作。

2、路政人员在治超工作中要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工作方法,采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手段,果断、理智、准确地处理超限车辆,避免与驾驶员发生不必要的纠缠,提高执法效率;要及时清理检测点的超限车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二)报告

1、路政人员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电话报告路政大队领导;

2、超限运输检查站发生突发事件报告的主要内容:超限运输检查站的名称、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的类型;超限车辆车型、车牌号、载货情况;事件经过、初步判定原因及造成损失程度;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事件报告单位、报告人及联系电话。

(三)处置

1、迅速开展现场处置等紧急措施,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可有序地暂时放行部分车辆。

2、采取切实措施保护现场执法人员、执法车辆的安全,禁止强行拦车、追车等行为,必要时做好撤离现场的准备,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3、发生冲卡等群体性事件应配合公安、交警,提供必要的记录和资料,做好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联系120急救中心抢救伤员。

5、事态有恶化、扩大的趋势时,在采取紧急措施解决问题的同时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

四、善后措施

1、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有功人员,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及时组织事件调查,写出调查报告,报路政大队。

3、为汲取教训,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应提出具体防范措施。

五、附则

1、本预案和配套方案、计划,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遇有重大情况变化,即时修订。

2、本预案由三坪治超检查站负责解释。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坪治超检查站二00九年一月

第2篇:瓦斯超限应急预案

遵义县纸房煤矿

瓦斯超限应急预案

2016年4月

瓦斯超限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矿井处理瓦斯超限事故的效率,最大可能地减少因瓦斯超限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及由此带来的各种事故隐患,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集团公司关于瓦斯管理的若干规定,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思想意识,在各种作业活动中,严格遵照各种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从根本上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在作业活动中,一旦发生瓦斯超限事故,对事故的处理即成为现场的第一要务,其他任何生产活动必须以服务于事故的处理为目的。瓦斯超限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先停电、后撤人、再汇报”的原则,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绝对统一,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减少瓦斯波及范围,确保井下安全。

二、为了确保预案顺利实施,特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赵 昌

副组长:蒲剑龙、范龙平、何文、范科平

成 员:李建矿、孙静峰、耿 胜、古云祥、孔凡春、范龙强、王克亮、刘国举、袁远华

三、瓦斯超限应急汇报程序及组织措施 1、汇报程序:

瓦斯超限(监测分站停电、停测,停风)→通防科长、调度中心、安监科、生产科、机电科(监测分站停电、停测,停风)→值班矿领导、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监测分站停电、停测,停风)、矿长。

2、瓦斯超限应急组织措施:

(1)瓦斯超限时,瓦斯监测中心值班人员负责及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瓦检工、施工队)采取措施进行处理。(2)监测中心值班员及时通知各值班业务人员(科队长),值班业务人员5分必须到达调度中心,听从指挥。

(3)调度室负责配合瓦斯监测中心值班人员安排组织人员采取瓦斯超限措施,并组织落实、撤人、警戒工作。

(4)通防科负责分析查找瓦斯超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5)机电科负责瓦斯超限区域监测分站停送电工作,杜绝线路出现故障。

(6)瓦斯超限地点经采取措施后,瓦斯仍然偏高,经讨论研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通防部、安监部、生产部组织人员分析进行处理。

四、瓦斯超限应急处理措施

1、采煤工作面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1)当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0%时,工作面必须停止生产,切断工作面及上下顺槽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撤出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员,向调度室、通防科等有关部门汇报,由应急小组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由微机监测员做好记录备查。

(3)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0.8%时,或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工作面必须停止生产,切断工作面及上下顺槽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撤出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员,向调度室、通防科等有关部门汇报,由应急小组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由微机监测员做好记录备查。

2、掘进工作面正常作业时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1)当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及以上时,必须停止掘进,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撤出工作面人员,设置栅栏,并向调度室、通防科等有关部门汇报,由瓦检工负责核准瓦斯浓度(以监测探头和人工检查的最高值为准),符合就地排放瓦斯条件时,由当天值班矿领导或总工程师在矿调度室坐阵指挥,由当班瓦检工和施工队当班负责人负责按措施就地排放,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由微机监测员做好记录备查。

(2)当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3.0%及以上,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自动闭锁风机开关,待采取相关措施,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降到1.5%以下后自动解锁,并经总工程师批准,方可由机电科电工在采区变电所恢复局部通风机电源,维护电工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3、局部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1)当局部区域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该区域20米及受其影响范围内一切作业活动,由通风队瓦检工负责采用风筒、风障等导风方法排除瓦斯,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2)当局部区域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该区域20米及受其影响范围内一切作业活动,切断该区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由通风队瓦检工负责采用风筒、风障等导风方法排除瓦斯,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3)当局部区域瓦斯浓度超过3%时,矿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处理正常时,必须上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通防部、安监部组织人员分析,制定排放瓦斯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瓦斯排放。

4、井下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必须执行以下措施:(1)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巷道内瓦斯浓度可在监测分站上查看),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在采取回风流停电撤人等措施后,由瓦检工或维护电工负责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2)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巷道内瓦斯浓度可在监测分站上查看),在采取回风流停电撤人等措施后,由瓦检工或维护电工采取点送局部通风机开关按钮等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3)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放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4)停风区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稳定30分钟后瓦斯浓度无变化,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的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的供电。

5、当井下发生多处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1)各地点瓦检工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调度室、通防科等有关部门汇报。

(2)监测中心及矿调度应立即向值班领导及矿总工程师汇报,瓦斯防治及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全部成员应及时集合,分析原因,通知受影响地区人员迅速撤离,同时提出具体停电范围、停电方法、人员撤退路线及进入灾区侦查方法并立即实施。

(3)由瓦斯超限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从中央变电所或平地将井下电源全部切断。

6、瓦斯事故的假设及避灾路线 1、瓦斯地点及原因:

1072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巷瓦斯超限。2、影响范围: 1072运输顺槽、工作面、回风顺槽。3、侦察路线:

副平硐→轨道下山→1072运输顺槽→1072工作面→事故地点。4、避灾路线:

1072工作面→1072运输顺槽→轨道下山→副平硐→地面。2、瓦斯地点及原因:

1073运输顺槽、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超限。2、影响范围:

1073运输顺槽、回风顺槽。3、侦察路线:

副平硐→轨道下山→1073运输(回风)顺槽→事故地点。4、避灾路线:

1073运输(回风)顺槽→轨道下山→副平硐→地面。

第3篇:治超工作应急预案

郭店超限检测站治超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防控因治超检测引发的突发事件和交通堵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证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确保经济正常运行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郭店超限检测站治超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发生抗拒检测,强行冲卡、闯关,暴力抗法,围攻执法人员等恶性事件造成交通堵塞;

(二)影响群众生活必需品和国家重要物资正常通行;

(三)在治超工作中,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超限超载车辆发生爆炸、泄漏、火灾等突发性事件。

二、工作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积极动员,全力应对”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专业处置与动员相结合”和“团结协作与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由治超领导组负责,统一指挥。

三、组织体系

组 长:张志强 马 勇

副组长:赵广明 刘智勇 李文胜 马 博 李玉叶 成 员:王

陈新平

陈红卫

宋志强

英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指挥部,陈新平任指挥部主任,指挥部设在郭店超限检测站办公室,应急值班电话:0371-85012215。

应急机构职责:

1、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改。

2、组织好各治超成员单位做好应急车辆运力储备。

3、负责对我站管辖区域非法超限超载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掌握道路车辆动态。一旦出现异常波动等情况,立即根据所制定的应急措施展开工作。

4、对突发事件处置实施统一领导;

5、组织、指挥、处置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四、启动标准

突发事件应急启动级别分为:Ⅰ级、Ⅱ级。

(一)Ⅰ级启动标准

1、因治超检测造成交通堵塞,影响生活必需品和国家重要物资正常通行;

2、治超工作中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超限超载车辆发生爆炸、泄漏、火灾等突发性事件;

3、治超工作中发生恶性事件导致人员伤亡。

(二)Ⅱ级启动标准

1、因治超检测国省道干线公路堵塞12小时;

2、治超工作中出现恶性事件但未构成人员伤亡事故的。

五、应急响应程序

当达到Ⅱ级事件启动标准时,应急指挥部带班领导和公安局、交警队负责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在带班领导指挥下下进行应急处置,并迅速组织疏导堵塞,尽快恢复交通。

当达到Ⅰ级事件启动标准时,应急指挥部主要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并迅速组织疏导堵塞,尽快恢复交通,同时上报省政府应急办和市级治超领导组应急机构领导。

六、具体处置办法

车辆因治超检测发生道路交通堵塞达到Ⅱ级、Ⅰ级时,应由县应急指挥部宣布启动紧急预案,公安部门疏导交通,治超检测站点记录没有检测的货运车辆号牌,统计车辆数量并通过市治超领导组应急机构,通知下一个治超检测站点对其进行处理。

在治超工作中,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超限超载车辆发生爆炸、泄漏、火灾等突发性事件,县应急机构主要领导负责指挥公安、消防、安监、环保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妥善处理。

因治超检测引发交通堵塞,影响生活必需品和国家重要物资正常通行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疏导交通、分流车辆,交通部门要开通应急通道尽快放行,治超检测点要记录没有检测的货运车辆号牌,统计车辆数量,并通过市治超领导组应急机构,通知下一个治超检测站点对其进行检测处理。

七、保障措施

各治超成员单位储备必要的人力准备和物质储备等,做到随时应急支援。应急保障队伍应由驾驶员、装卸员以及带队人员组成。驾驶员基本要求:政治合格、身体健康、驾驶技术过硬、证件齐全、熟悉有关政策法规。

交通、公路、公安、运管部门负责应急快速反应队伍的车辆及装备的配置,如机动清障车辆等。

八、责任与奖罚

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1、应急处置解决不当引发事件升级的治超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

2、对处置突发事件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工作中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郭店超限检测站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第4篇:瓦斯超限应急预案1

瓦斯超限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矿处理瓦斯超限事故的效率,最大可能地减少因瓦斯超限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及由此带来的各种事故隐患,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集团公司关于瓦斯管理的若干规定,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思想意识,在各种作业活动中,严格遵照各种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从根本上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在作业活动中,一旦发生瓦斯超限事故,对事故的处理即成为现场的第一要务,其他任何生产活动必须以服务于事故的处理为目的。瓦斯超限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先停电、后撤人、再汇报”的原则,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绝对统一,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减少瓦斯波及范围,确保井下安全。

二、为了确保预案顺利实施,特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朱文举

副组长:梁跃敏 吴松立 赵道 秦国军

王卫平 郭银录 赵云龙

成 员:秦同伟 王有辰 李宗敏 秦铁军 王营超

王水平 王朝峰 王怀朋 李国仁 乔红欣

陈宇飞

三、瓦斯超限应急汇报程序及组织措施 1、汇报程序:

瓦斯超限(监测分站停电、停测,停风)→通风科长、调度室、安全科、生产科、机电科(监测分站停电、停测,停风)→值班矿领导、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监测分站停电、停测,停风)、矿长。

2、瓦斯超限应急组织措施:(1)瓦斯超限时,瓦斯监测中心值班人员负责及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瓦检工、施工队)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监测中心值班员及时通知各值班业务人员(科队长),值班业务人员5分必须到达调度中心,听从指挥。

(3)调度室负责配合瓦斯监测中心值班人员安排组织人员采取瓦斯超限措施,并组织落实、撤人、警戒工作。

(4)通风科负责分析查找瓦斯超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5)机电科负责瓦斯超限区域监测分站停送电工作,杜绝线路出现故障。

(6)瓦斯超限地点经采取措施后,瓦斯仍然偏高,经讨论研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通风处、安监局组织人员分析进行处理。

四、瓦斯超限应急处理措施

1、采煤工作面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1)当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达到1.0%时,由当班瓦检工负责向调度室、通风科等有关部门汇报后,同时采取措施(挂风障、风筒导风、充填消除积聚空间、抽放等方法)处理上隅角瓦斯,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由微机监测员做好记录备查。

(2)当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5%时,工作面必须停止生产,切断工作面及上付巷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撤出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员,向调度室、通风科等有关部门汇报,由应急小组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由微机监测员做好记录备查。

(3)当工作面上付巷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工作面必须停止生产,切断工作面及上下付巷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撤出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员,向调度室、通风科等有关部门汇报,由应急小组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由微机监测员做好记录备查。2、掘进工作面正常作业时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1)当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及以上时,必须停止掘进,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撤出工作面人员,设置栅栏,并向调度室、通风科等有关部门汇报,由瓦检工负责核准瓦斯浓度(以监测探头和人工检查的最高值为准),符合就地排放瓦斯条件时,由当天值班矿领导或总工程师在矿调度室坐阵指挥,由当班瓦检工和施工队当班负责人负责按措施就地排放,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由微机监测员做好记录备查。

(2)当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3.0%及以上,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自动闭锁风机开关,待采取相关措施,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降到1.5%以下后自动解锁,并经总工程师批准,方可由机电科电工在采区变电所恢复局部通风机电源,维护电工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3、局部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1)当局部区域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该区域20米及受其影响范围内一切作业活动,由通风队瓦检工负责采用风袖、风障等导风方法排除瓦斯,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2)当局部区域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该区域20米及受其影响范围内一切作业活动,切断该区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由通风队瓦检工负责采用风袖、风障等导风方法排除瓦斯,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3)当局部区域瓦斯浓度超过3%时,矿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处理正常时,必须上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通风处、安监局组织人员分析,制定排放瓦斯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瓦斯排放。

4、井下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必须执行以下措施:(1)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巷道内瓦斯浓度可在监测分站上查看),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在采取回风流停电撤人等措施后,由瓦检工或维护电工负责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2)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巷道内瓦斯浓度可在监测分站上查看),在采取回风流停电撤人等措施后,由瓦检工或维护电工采取点送局部通风机开关按钮等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3)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放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4)停风区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稳定30分钟后瓦斯浓度无变化,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的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的供电。

5、当井下发生多处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1)各地点瓦检工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调度室、通风科等有关部门汇报。

(2)监测中心及矿调度应立即向值班领导及矿总工程师汇报,瓦斯防治及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全部成员应及时集合,分析原因,通知受影响地区人员迅速撤离,同时提出具体停电范围、停电方法、人员撤退路线及进入灾区侦查方法并立即实施。

(3)由瓦斯超限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从中央变电所或平地将井下电源全部切断。

6、瓦斯事故的假设及避灾路线 1、瓦斯地点及原因: 21工作面瓦斯超限。2、影响范围:

21上、下风道、总回风巷、风井底。3、侦察路线:

副井→ → → →事故地点。4、避灾路线:

工作面→ → → →副井底升井。

郑州登电阳城煤业有限公司

2012年 月 日

第5篇:临县治超工作应急预案

临县治超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防控因治超检测引发的突发事件和交通堵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证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确保经济正常运行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临县境内在道路治超或站点治超过程中出现的道路堵塞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发生抗拒检测,强行冲卡、闯关,暴力抗法,围攻执法人员等恶性事件造成交通堵塞;

(二)影响群众生活必需品和国家重要物资正常通行;

(三)在治超工作中,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超限超载车辆发生爆炸、泄漏、火灾等突发性事件。

二、工作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积极动员,全力应对”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专业处置与动员相结合”和“团结协作与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由治超领导组负责,统一指挥。

三、组织体系

组 长:李德龙(县纪委常委、治超办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刘建树(县政府办主任、治超办副主任)

沈小斌(县运管所所长、治超办副主任)

白小峰(县治超办副主任)

成 员:张小卫(县运管所副所长)

王秀全(县交通局副局长)

李瑞琪(县交警队指导员)

王文琦(县公安局政委)

刘永亮(安监局副局长)

段润平(县工商局副局长)

吕海波(县煤炭服务中心主任)

樊爱国(县公路段路政大队队长)

杜爱平(县经济局副局长)

赵 平(县质监局副局长)

李俊海(县煤运公司副经理)

曹明明(县建设局局长)

王小勤(县电力公司副经理)

县流动稽查队全体人员

岐道治超站全体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指挥部,李德龙兼任指挥部主任,指挥部设在治超办公室,应急值班电话:0358—4470048。

应急机构职责:

1、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改。

2、组织好各治超成员单位做好应急车辆运力储备。

3、负责对全县道路运输市场非法超限超载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掌握运输市场动态。一旦出现市场异常波动等情况,立即根据所制定的应急措施展开工作。

4、对突发事件处置实施统一领导;

5、组织、指挥、处置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四、启动标准

突发事件应急启动级别分为:Ⅰ级、Ⅱ级。

(一)Ⅰ级启动标准

1、因治超检测造成交通堵塞,影响生活必需品和国家重要物资正常通行;

2、治超工作中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超限超载车辆发生爆炸、泄漏、火灾等突发性事件;

3、治超工作中发生恶性事件导致人员伤亡。

(二)Ⅱ级启动标准

1、因治超检测国省道干线公路堵塞12小时;

2、治超工作中出现恶性事件但未构成人员伤亡事故的。

五、应急响应程序

当达到Ⅱ级事件启动标准时,应急指挥部带班领导和公安局、交警队当地负责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应急处置,并迅速组织疏导堵塞,尽快恢复交通。

当达到Ⅰ级事件启动标准时,应急指挥部主要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并迅速组织疏导堵塞,尽快恢复交通,同时上报省政府应急办和省级治超领导组应急机构领导。

六、具体处置办法

车辆因治超检测发生道路交通堵塞达到Ⅱ级、Ⅰ级时,应由县应急指挥部宣布启动紧急预案,公安部门疏导交通,治超检测站点记录没有检测的货运车辆号牌,统计车辆数量并通过市治超领导组应急机构,通知下一个治超检测站点对其进行处理。

在治超工作中,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超限超载车辆发生爆炸、泄漏、火灾等突发性事件,县应急机构主要领导负责指挥公安、消防、安监、环保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妥善处理。

因治超检测引发交通堵塞,影响生活必需品和国家重要物资正常通行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疏导交通、分流车辆,交通部门要开通应急通道尽快放行,治超检测点要记录没有检测的货运车辆号牌,统计车辆数量,并通过市治超领导组应急机构,通知下一个治超检测站点对其进行检测处理。

七、保障措施

各治超成员单位储备必要的人力准备和物质储备等,做到随时应急支援。应急保障队伍应由驾驶员、装卸员以及带队人员组成。驾驶员基本要求:政治合格、身体健康、驾驶技术过硬、证件齐全、熟悉有关政策法规。

交通、公路、公安、运管部门负责应急快速反应队伍的车辆及装备的配置,如机动清障车辆等。

八、责任与奖罚

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1、应急处置解决不当引发事件升级的治超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

2、对处置突发事件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工作中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临县治超办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一日

第6篇:防“鲇鱼”超强台风应急预案

景观标防“鲇鱼”超强台风应急预案

今年全球最强台风“鲇鱼”预计会扑向广东中东部沿海地区,受“鲇鱼”超强台风影响,大风和暴雨、大暴雨将面临广州。生物岛地处临海珠江口,地势比较低洼,而且此次超强台风恰好与天文大潮相遇形成最不利的组合,为加强本项目的台风防御工作,预防大风、暴雨、大潮灾害和减少大风暴雨大潮成灾危害,保护人、财、物的安全,本着“预防为主,防御结合”的宗旨,切实做好防风、防涝工作,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防超强台风安全应急预案:

一、防御、抢险领导小组 组长:翟少敏

副组长:王存良、李柱波

抢险队伍:翟少强、魏仲伟、陆汉藩、李浩明、蔡桂华、张培勇、谢耀球、骆永泉

二、防御措施

预计台风将在本月22日夜间至23日登陆,生物岛将遭遇200-500年一遇狂风暴潮及增水过程,全项目部紧急行动起来,提高警惕,全员参与,从人力、财力、物力增加投入。

(1)、临舍加固、预防到位。

1.投入全力加固临舍,在临舍顶施压钢管、沙袋防风。2.检查门窗、玻璃,松动的进行加固。3.疏通排水渠沟,准备抽水机械。

4.切断不必要的电源,增加发电机临时照明,加强防雷设施。5.排除临舍周边不安全因素,对容易出危险的地方进行加固与排除。

(2)、加强防犯,设施保护

1.员工宿舍所有行李打包,门卫后半夜根据情况随时叫醒项目部人员。

2.所有办公设备、资料全部打包转移或放置高处,切实保护设备与资料。

3.23日放假,能不在岛上住的尽量不在工地。

4.准备充足食物应付隧道和便桥断路。

5.预备饮用水和日常用水。(3)、加强工地成品保护与安全防护

1.切断所有工地电源。

2.检查所有建筑物门窗。

3.加固绿化树木绑扎,加强危险地段警戒。

4.加强排水,防塌方、冲刷。

三、应急抢险、救护

全体在场工作人员、抢险成员必须全员警惕。一旦发生险情,在指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疏散救护工作要有条不紊,责任到人,由各安全员负责进行引导护送,向安全区疏散,同时要查清现场是否有遗漏人员,疏散次序按抢险救灾组长现场通知办。(1)、人员救护

接应救护车,指引救护人员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送医院救治。抢险组派调人员查看灾情,掌握灾势发展情况,一旦有人员伤亡随时向110或119指挥中心求救,根据灾情指挥控制灾情蔓延。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划分安全警戒线或人员撤离至高处,安全地带一般为背风高地,为抢险队到场展开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2)、项目部财物抢险

强风、水涝一旦造成财物损失,首先以人为本,能救则救的原则。及时将财物转移,同时避免灾情蔓延。

(3)、工地抢险

建筑物门窗玻璃、大树、古树、枯树是主要危险源,斜坡、低洼地是主要危险地,台风来袭时必须重点巡查,发现有险情及时警戒与抢险,及时紧固、绑扎。

四、灾后恢复(1)、组织工作

积极妥善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及恢复生产工作。项目安全负责人负责对灾害进行统计作书面汇报。

对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项目名称。及发生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作初步估计,对事故的原因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找出责任人,并制定防止类似事件发生的预防措施。

如发生有人员伤亡,应妥善处理好伤者到现场的家属及亲人的关系。并妥善安排好工地里的工作,做到尽量不耽误现场的施工进度。

(2)、恢复工作

1.及时清查办公设施、资料的保护,该维修和补充的及时处理。2.及时检查临舍的安全,该加固的及时加固与维修 3.恢复工地供电,加强安全生产 4.及时加固扶正绿化树木

5.及时检查建筑物设施的损失,并进行维修

6.及时统计因灾害发生对工地造成的损失,依照合同条款向业主索赔。

广州国际生物岛堤岸景观工程项目部

2010.10.21

第7篇:管理所十一治超应急预案

管理所 “十一黄金周” 治超工作应急预案

在高速即将开通之际,管理所各项工作正在紧张筹备当中,我路政中队人员也毫不懈怠,积极筹备各项路政工作,为了更好的在 “十一” 节日期间保障车辆通行的秩序和安全,为广大社会人士提供一个优良的行车环境,特制定 “十一黄金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应急预案。管理所共管辖三个治超站,为了充分保障治超工作顺利开展,对各站治超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治超业务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的学习和培训,以提高维护公共交通秩序和处置治超工作中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治超突发事件造成交通通行不畅等问题的发生。结合各站的实际情况, 特作出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一:树立正确的治超工作指导思想

以“提高治超工作水平,规范执法行为”为指导思想,以保证道路安全,畅通为中心任务,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建立起一套长期,有效,系统化的治超机制。坚持规范人员自身的执法行为,加强源头治理,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现规范化,合理化,系统化,科学化的治超方针。在高速开通之际,十一国庆到来之际,全体治超人员都应以以上指导思想作为此项工作的根基,端正态度,迈出坚实而扎实的第一步,树立一个良好的开端。二:治超工作相关负责人员及部门组成以管理所所领导为治超工作的中心负责人,以路政中队为主要骨干力量,同时协同高速交警,当地公安,运政,工商等部门,组成健全的执法体系。

三:治超初期工作内容及步骤:

在治超人员得到充分学习培训,实践应用,具备上岗能力后,全

线开通之日起便立即着装上岗,在治超组负责人的带领下使此项工作

快速步入正轨,为迎接黄金周的到来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做好治超

宣传工作,使广大司乘人员及业主认识到开展治超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另一面还要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违法性的宣传和教育,消除超限超载的惯性心理。

四:治超工作中几种特殊情况的应急预案

1.当治超设备出现故障无法检测时,治超人员应立即通知路政

中队治超负责人,负责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上报主管领导及路政大队,建议采取以下几种方案:

(一)若短时间内无法进行维修至恢复正常

或更换设备时,为避免造成车辆拥堵,则实行目测及查验货主磅单,符

合条件的予以通行;

(二)目前检测设备为便携式磅称及新式自动检

测地磅,我所所管辖的三个站中,除皇冠站暂使用便携式磅称外,其余

俩站均为地磅检测,若便携式磅称出现故障,则可采取更换备用设备

进行检测,若地磅出现故障,则有请相关人员立即进行维修,短时间内

无法维修正常则实施上述第一条措施。主管领导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处

理意见后则针对问题采取具体应急措施。

2.无理取闹造成堵车应急预案

(一)若短时间占用车道,现场治超人员出具相关文件及质量检测

合格证书耐心予以解释说服;(二)无法说服且长时间占用车道,无理

取闹造成严重堵车的,记录好车牌,称重数据,将司机移交路政,交警

处理。

3.暴力抗法行为处理应急预案

首先要确保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一旦遇到群体性暴力抗法事

件,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及时通知路政,交警,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

序,对阻碍执法管理,对执法人员实施人身侵犯,恶意破坏治超站点设

施的,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

其刑事责任。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创造良好的治超执法环境。

五: 对治超工作“黄金周”期间重点工作要求

(一)在治超工作中坚持文明服务,着力建立热情优质的服务保障

机制,要通过开展咨询服务或做好服务向导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活动,加强与司乘人员的沟通力度,通过讲政策,讲标准,讲规范,抓住重点,突破难点,以及大的热情和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以最

优质的服务来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避免矛盾激化。

(二)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成立相应工作专项小组,明确

分工,责任到人,合理调配人力资源,确保各项工作准确到位。

(三)协调路政,交警,公安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应对在实施治超初期可能出现的闯站,逃逸,群体性暴力等事件,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执行到位。

第8篇:甲烷及一氧化碳超限报警应急预案.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高头窑煤矿甲烷及一氧化碳 超限报警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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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制 人:

编制时间:

甲烷及一氧化碳超限报警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井下发生瓦斯超限、局部瓦斯积聚可能造成窒息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严重时还可能引发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发生CO气体超限时,可能会造成中毒或窒息事故,严重时会造成人员伤亡。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发生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时,应急处理及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

(2)听从指挥,统一行动。发生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时,由本预案中设置的指挥中心全权负责事故抢险救护工作的指挥和调度。预案中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单位必须服从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

(3)协调组织、保障供给。相关单位要做好事故救援的协调组织工作,保障救援必须的人、财、物的供给。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成立应急事故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调度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477-3952222、3952666(矿内部电话可拨打8001、8002)

总 指 挥:总工程师

副 总 指 挥:安全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基建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成 员:救护队长 安全副总 生产副总 基建副总

机电副总 安监部长 调度主任 技术部长

机电部长 综合部长 供应部长 通风队长

综采队长 综掘队长 机电队长 机运队长

车队队长 医务室负责人

职责:负责本预案的制定、修改;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组织指挥应急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根据事故发展,决定是否请求上级增援,启动上一级预案;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

3.2指挥部下设5个组

(1)技术处理组:

组 长:户九龙

成 员:杨红科 张长俊 通风队相关人员 调度室相关人员

职 责:立即组织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危害程度等;组织区域内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抢险救灾组:

组 长:魏云清

成 员:救护队成员

职 责:负责指挥现场抢险工作,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现场抢救,处理突发灾变。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景昌 何文学

成 员:综合部、物质部、车队相关人员

职 责:负责调集人员、车辆及救灾物资,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负责与外单位的协调工作。

(4)医疗救护组:

组 长:医务室负责人

成 员:全体医务室人员

职 责:组织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协调各大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5)事故调查组:

组 长:张荷

成 员:户九龙 杨红科 张长俊

职 责: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追查事故责任,负责制定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各施工地点、各系统均配置专兼职瓦检员,实行人工实时监测;利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

4.2预警方式

(1)网络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报警

(2)通防检查人员检测气体异常情况下电话报警

(3)井下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预兆后电话报警

4.3预防措施

(1)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加强通风系统管理,各采区力求实行分区通风,消灭串联风,杜绝角联风,采、掘面合理配风,以保证各工作面供风系统稳定,风量充足。

(2)根据采掘接续变化及时调整优化通风系统,力求通风网络简单。

(3)各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应实现独立通风。消除不符合《规程》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各用风地点风速满足规定。

(4)局部通风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

(5)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工作面,无论工作或交接班都不准停风。因检修或其它原因造成局部通风机停运时,瓦斯检查员或生产队组负责人应立即将人员撤至全风压新鲜风流中,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向矿调度指挥中心(调度室)和通风部门汇报。

(6)临时停工地点不准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指挥中心(调度室)汇报。停风区域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长期停风的独头巷道,必须及时进行封闭。

(7)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和瓦斯排放制度。

4.4预警行动

矿井发生有毒有害气体超限事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由矿调度室调度值班人员将现场情况汇报总指挥,并根据总指挥安排进行下一步工作。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根据有毒有害气体超限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A、B两类。事故发生时,执行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1)瓦斯超限报警但浓度小于3%或CO超限报警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为B类应急响应。

(2)瓦斯超限报警浓度小于3%或CO超限报警造成人员伤亡的或瓦斯浓度大于3%的,为A类应急响应。

5.2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5.2.1A类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1)根据总指挥指示,由调度室通知各救援小组成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

(2)调度室和应急指挥中心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

(3)指挥中心研究、决策事故处理方案,确定各救援小组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救援方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5.2.2B类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矿调度室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通风队及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赶到矿调度室,由通风队及监控中心人员查明事故原因,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5.3事故处理措施

5.3.1A类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5.3.1.1现场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理措施:

(1)现场作业人员在发现瓦斯或CO超限报警后,必须立即停止工作,由现场管理人员、班组长组织撤到全风压进风巷道新鲜风流中,到最近的通讯点向调度室汇报。

(2)撤离前必须切断工作地点机电设备电源。

(3)因瓦斯异常涌出造成人员窒息、伤亡时,要在保证自身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搞好自救、互救。撤离期间要尽可能通知沿途受灾害影响区域人员一同撤离到安全地点。

5.3.1.2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的处理措施:

(1)立即通知可能受灾害影响范围内作业人员撤到采区进风大巷新鲜风流中。

(2)通知矿长、总工程师、技术部长、通风队长、矿值班领导、事故单位主要领导及各救援工作组成员赶到矿调度室成立救灾指挥小组,研究事故处理方案。

(3)通知矿救护队赶到事故地点组织抢险救灾。

5.3.1.3指挥小组成立后的工作程序:

(1)根据现场有毒有害气体及人员撤离情况判断可能受灾害影响区域人员伤亡情况、撤离情况,明确需要救护地点人员、救护路线等,并安排救护队组织营救。

(2)组织制定合理有效的救援方案,需要调整通风系统时,由通风队负责制定方案,并配合救护队负责落实。

5.1.3.4救护大队接到通知后的措施措施:

(1)救护人员按照规定时间赶到矿调度室,简单了解事故发生地点、范围等现场情况后,根据指挥小组制定的救援方案下井实施救护工作。

(2)到达事故现场后首先在安全地点设立临时救护基地,安排救护人员分组进入灾区,按救灾指挥小组指示,组织营救可能受伤人员,查找遇险、受伤人员并积极组织抢救。

5.1.3.5事故处理注意事项

(1)若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应先救人,后救灾。

(2)若有毒有害事故不能在24h内处理完毕,则必须在24h内对灾区进行封闭。

(3)若因火灾造成一氧化碳超限时,一并执行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4)独头巷道发生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时,由调度总指挥决定是否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

5.3.2B类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1)现场作业人员在发现瓦斯或CO超限报警后,必须立即停止工作,由现场管理人员、班组长组织撤到全风压进风巷道新鲜风流中,到最近的通讯点向调度室汇报。撤离前必须切断工作地点机电设备电源。

(2)调度室值班员立即通知通风队及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下井组织查明原因,同时汇报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通风队及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未到达现场前,由瓦检员和安监员在现场监护瓦斯变化情况及撤人情况,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3)查明事故原因后,将现场情况及时汇报矿调度室。若瓦斯超限报警,由通风队长组织制定专项处理措施,措施要汇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由通风队负责组织实施。

(4)若CO超限报警,应按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a.减少入井车辆以减少井下CO的排放。

b.超限地点附近所有车辆就地熄火。

c.检查车辆水箱水量是否足够,否则应立即加水。

d.待超限地点CO浓度将至0.0024%以下后,方可启动车辆,继续作业。

6.应急结束

6.1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必须核实确认灾区内伤亡和遇险人员全部获救。

(2)保证安全原则。抢险救援结束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并消除或控制可能造成再次事故或诱发其他事故的隐患。

(3)实施监控原则。对事故现场进行人工和安全仪器进行连续监测监控,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消除种类隐患。

6.2恢复正常状态和程序

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各救援工作小组负责人如实向指挥部汇报情况,经指挥部认真核实达到恢复正常状态条件,批准应急救援队

伍撤离现场后,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并向集团公司救援指挥部汇报。

6.3后期处置

(1)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援人数,清点装备、器材;核算救援费用,整理抢险救援记录、图纸,对于A类事故的应急救援,应在3日内制定出救援报告。

(2)安监部组织有关部门勘察事故现场,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3)党群部负责做好伤亡员工家属的安抚工作,做好受伤者的医疗救护工作,协调工伤保险的理赔工作。应急救援过程应保存完整的应急救援记录、方案、文件、图纸等文字和音像资料。

应急响应程序图

瓦斯、CO超限报警超限地点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对超限区域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同时汇报调度室调度室接警信息反馈应急启动指挥部人员到位A类B类通知矿领导、总工应急资源调配领导批准现场指挥到位制定事故处理措施救援行动通风队现场处理通风队、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下井组织查明原因是否事故控制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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