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应急预案(精选3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环境监测站应急预案”。
第1篇:监测应急预案
环境监测的要点:
为保证工程安全和周边建筑物及地下管线的安全,施工严格按照“信息法”施工,加强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修改设计并采取防范措施。
监测内容
按基坑重要性等级布设相应的监测点。监测要求
土方开挖工作开始之前,应埋设监测点和基准点,并观测一次。土方开挖初期观测时间间隔不宜超过5天,开挖中期不宜超过2天。开挖后期应每天观测。基坑开挖间歇期、变形趋向稳定时,观测间隔时间可为5~7天。基坑运行维护阶段观测时间间隔可为10~15天。当暴雨阶段或出现异常情况时(边坡位移速率达到3m/天)应加密监测频率,监测结果(包括图表)及时反馈给基坑支护单位、支护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及监理人员。监测精度应符合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监测警报值为边坡水平位移累积至30mm,水平位移和沉降连续3天达到3mm/天或变形速率连续变大。
基坑监测工作应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监测前应提供专门的监测方案。
基坑开挖后,支护施工人员必须每天对现场情况进行目测检查,当出现险情及时报告给有关各方,以便采取加固措施。
应急抢险措施
由于基坑工程土层的非均匀性,基坑维护设计与施工是门综合性的岩土工程工作,基坑开挖后土体和地下水自然平衡状态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对环境存在或多或少的影响,因而加强基坑开挖的环境监测,做好应急抢险准备以防患于未然是很有必要的。在基坑开挖支护和基础施工过程中,对万一出现的险情做好充分准备。
组织措施
成立以建设单位为首,各相关单位现场负责人为主的基坑工程应急工作组,确保基坑出现险情时,各项措施能及时实施。并要求全体成员在基坑开挖期间,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应急工作组成员构成应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基坑设计施工单位和土方开挖单位的现场第一负责人。
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一些险情,制定各种抢险方案,备足抢险设备和物质,如钢管、编织袋、反铲等。
技术措施
周边地面沉降过大的应急处理
一般由杂填土层含水流失、降水过量或坑壁滑塌引起。若由杂填土层含水流失引起的局部地面沉降,则宜加强侧壁止水措施。
若由坑壁渗水引起的局部地面沉降,则宜加强侧壁止水措施。影响周边建筑物安全时还应进行加固处理。处理方式视具体情况,可采用注浆、高压旋喷桩和锚杆静压桩等方式。
基坑侧壁流水流土的应急处理
基坑侧壁局部出现析水、涌砂或渗水,迅速采用止水材料缩小范围,埋管引流,注浆封堵,必要时迅速在次区域内采取反压回填的补救措施,并查明水源,采取相应措施止水,设置引水管或盲管将集水集中排出,在基坑内集中抽排。
基底局部出现流水流土时,应根据情况,设置中粗砂混碎石反压过滤层,或用土袋砌筑围堰、盲管疏排等。必要时应及时反压回填,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注浆(双液注浆)封堵、疏导与封堵相结合。
支护结构位移过大的应急处理 支护结构位移过大的应急处理
基坑局部出现位移变形、沉降过大,迅速在此区域打入木桩,或采用型钢进行斜向支撑,或采取加设锚杆并注浆;坡顶采取卸载、坡顶采取反压回填(坡底部可采用袋装土叠包)的补救措施。
桩身挠曲变形过大
由于桩身刚度不足。处理方式为立即反压回填,并视具体情况,采用局部角撑、斜撑加强,或采用锚杆加强。
冠梁侧向位移过大
由于坡顶超载影响。处理方式为清除坡顶超载
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出现桩身变形过大,着采用反压回填,并增设局部角撑、斜撑加强,或采用锚杆加强。;
在基坑维护阶段出现桩身变形过大,则采用尽快实施砖模、增设局部角撑、斜撑加强,或采用锚杆加强。
边坡塌滑的应急处理
若挂网喷射砼出现位移过大,出现塌滑险情。
增加锚杆控制位移 清除并禁止坑边堆放杂物 做好坡顶排水措施 其他应急预案
监测单位应在基坑开挖前进行周边环境现状调查,主要查明周边建筑裂缝、地面裂缝发展情况,设置监测标志并拍照记录。此项工作由业主组织,监理单位参加、监测单位负责,土方开挖前完成此项工作。拍照记录存放业主和监理各1份。
监测单位应于当天将监测信息反馈给有关各方。当基坑出现险情后,监测单位应根据需要加密加强监测,随时为信息化施工提供有力支持。
严禁土方开挖过程中碰撞支护体系。若土方开挖对支护体系有较严重的损坏,应认真评估损坏程度,采取加撑,加锚杆等方式处理。土方开挖过程中,应由工长现场指挥反铲,按土方开挖方案中确定的线路和方法开挖,监理公司旁站监督,不得野蛮作业。
土方开挖基坑下部土方期间,要求反铲24小时停留在基坑现场,反铲司机能随叫随到,随时准备进行反压回填抢险工作。
基坑开挖期间,花管注浆设备、材料和人员留在现场,随时准备进行侧壁止水处理。
要求土方开挖单位多备潜水泵,派专人及时将坑内积水抽排,严禁积水泡坑。
第2篇:监测应急预案
锡林浩特市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
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提高我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现场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加强对市内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及时掌握事故现场污染状况,及时测定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为政府和有关部门有效控制及消除事故污染提供及时、科学依据,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6)《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
(7)《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9)《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
3、编制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和强化我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快速、高效、科学、有序和协调一致地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财产损失和对生态环境破坏,保障我市经济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做到响应迅速、出动快速、监测及时、数据准确、处置有效、减少危害、控制和消除污染。
适用范围
(1)、因自然灾害影响而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
(2)、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环境污染事故。
(3)、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严重污染事故。
(4)、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5)、污水、废弃物的非正常排放导致的污染事故。
(6)、其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锡林浩特市环境监测站成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组,在锡林浩特市环保局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开展应急监测工作。锡林浩特市环境监测站应急监测工作组,下设技术管理小组、现场监测小组、分析实验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
1、应急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应急监测领导小组负责监测站应急监测的指挥、协调工作。
2、技术管理小组:
负责应急监测任务的接收和任务的下达;负责应急监测方案的制定;负责应急监测全程序的质量控制;负责报告的录入、审核的报送。负责应急监测技术规范的收集和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信息库、危险源信息库和专家信息库。
3、现场监测小组:
负责参与应急监测方案的制定和现场监测方案的补充和修改;负责建立现场实验室并负责现场监测和样品采集工作;负责现场监测人员的人身防护工作;负责应急监测仪器、采样器具、人身防护装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4、分析实验小组:
根据需要负责建立现场分析实验室,并进行现场样品分析;并负责实验室样品分析工作。
5、后勤保障小组:
负责应急监测工作的车辆安排;负责将现场样品及时送到实验室;负责应急监测工作仪器设备、人身防护装备、应急通讯设备的维护与补充工作。负责应急监测工作的其它后勤事务。
三、技术要求
应急监测严格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所有参加应急监测活动的人员都必须执证上岗,严格按照监测方案实施监测,监测人员认真填写监测记录、报告、严格执行审核制度;应严格按照站《质量手册》规定的程序进行。污染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应报出第一期环境监测快报,并应在污染事故影响期间内连续编制各期快报。及时报告市环保局、市政府,并提出应急建议。
四、储备
1、监测人员技术储备
监测人员除掌握一般监测技术外,还应熟知应急监测知识,各类潜在环境污染事故风险的特性知识;掌握市监测站应急监测工作程序,并掌握必备的人身防护知识。
技术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应急监测技术培训、宣讲应急监测工作程序和应急监测预案,并组织应急监测实战演练。
2、监测物资储备
监测物资储备包括应急监测仪器、设备、药品、试剂、器皿、防护准备,以及存放应急专用物资的场所。设立专用储备柜保存备用,并贴上应急监测专用封条和定期清洗、更换。
3、资料(信息)储备
建立应急监测资料库、包括文字资料和计算机库,储备应急监测时需要的标准、方法、应急监测预案、作业指导书,以及历年应急监测的资料汇总,供应急监测时备查,同时建立市潜在事故污染源分布数据库。
4、专家库的建立
建立专家库,以备不时之需。对各类污染状况的处理进行咨询,结合专家意见,对污染事故进行及时、科学的处置,以期将危害减少至最小。
五、应急监测工作程序
接市环保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监测任务后,由应急监测领导小组按本预案启动应急监测工作程序。下达应急监测指令,通知各应急监测工作小组做好准备工作。
应急监测工作程序
1、任务接收(分析、质控、后勤等全部要同步上岗)
技术管理小组在接收应急监测任务时应填写《应急监测任务接收单》,并按应急监测程序进行工作。
2、任务下达、人员安排及准备工作
技术管理小组下达《任务通知书》,并加盖“应急监测”章。夜间或时间不允许时,可口头或电话通知各专业组,事后补发,各专业组必须签收。
各专业组根据《任务通知书》或口头通知,立即做好应急监测各项准备工作,分析、后勤、质控、报告有员同步上岗。现场采样监测人员30分钟小时内做好准备,携仪器设备、采样器具、防护设备赶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监测和采样。实验室分析人员作好分析准备、后勤保障人员提供车辆和保障条件、质控人员同步进行质量控制、报告有员作好资料收集。
3、现场采样及监测
现场采样监测人员接到应急监测任务通知后,立即携带所需仪器设备、采样器具、试剂、药剂、防护装备和所需的监测预案、标准、方法、规范等资料,赶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监测和采样。应急监测必须有一位应急监测领导小组成员一同前往现场,污染事态严重时应急监测领导小组领导和技术管理小组成员一同前往现场。
4、现场情况报告制度
现场采样监测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污染状况调查后,立即向应急监测领导小组汇报现场情况,以便及时了解污染状况,决定是否增加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是否增加现场采样监测人员和仪器。对无法监测或不具备监测条件和能力的项目时,应向上一级部门报告,请求技术支援。
现场监测和分析数据需现场报告时,报告审核人员应到达现场审核报告,并应立即电话报告应急监测领导小组,并同时电话报告技术管理小组和局值班室。
5、样品的保存与运输
(1)在采样前根据样品性质、组成和环境条件,确定和检验所造成保存方法和保存剂的可靠性。
(2)水环境监测样品保存必须按规范水样条件保存。
(3)在现场工作开始前要安排好样品的运输工作以防延误分析时机。
(4)在运输前应检查现场采样记录、核实样品标签是否完整,所有样品是否全部装车。
(5)样品运输必须配有专人押运、防止样品损坏或致污。移交样品时,应进行核对并办妥交接手续。
6、实验室分析
实验室分析人员接到分析样品后,应立即按准备好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样品分析,并接受质量控制组的考核和检查,接受应急监测领导小组和技术管理小组的指导,准确、快捷的完成样品分析,做好原始记录,提交分析报告。
7、报告编制与提交
技术管理小组在接到应急监测任务后,与现场采样监测、分析应同步收集资料为编制报告做准备。待监测、分析数据出来后,认真进行数据处理,按职责认真进行报告审核,以最快的速度提交报告。
报告审校人员收到应急监测报告后,应严格、全面地审核报告,在确认监测报告数据具有监测数据的“五性”后,批准报告并提交市属相关部门,同时按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
六、应急监测终止程序
接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急监测终止的指令后,由应急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监测终止,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安排正常的环境监测或跟踪监测。
七、信息保存、发布
每次应急监测原始记录,报告应按监测站有关规定建档。并按工作程序存入数据库。监测结果统一发布渠道。由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对外宣传口径,并派专人发布污染事故消息。
第3篇: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预案(试行)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预案(试行)
一、总则
1、编制目的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提高我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现场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加强对市内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及时掌握事故现场污染状况,及时测定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为政府和有关部门有效控制及消除事故污染提供及时、准确的科学依据,保障我市环境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6)《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
(7)《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9)《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
(10)《环境应急手册》
(11)《四川省环保局突发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预案》
(12)《关于印发的通知》(川环发[2004]62号)
(13)《四川省应急监测管理办法》
(14)《四川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试行)
(15)《成都市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16)《成都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7)《成都市环保局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救援预案》
3、编制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规范和强化我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快速、1
高效、科学、有序和协调一致地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财产损失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保障我市经济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做到响应迅速、出动快速、监测及时、数据准确、处置有效、减少危害、控制和消除污染。
4、适用范围
我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放射性事故除外)的应急监测,均适用本预案的规定。
(1)因自然灾害影响而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
(2)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露等环境污染事故;
(3)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严重污染事故;
(4)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5)污水、废弃物的非正常排放导致的污染事故;
(6)其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我市环境监测站成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组,在市环保局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开展应急监测工作。我市环境监测站应急监测工作组,下设技术管理小组、现场监测小组、分析实验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我市环境监测站应急监测组织机构框图见附件1。
应急监测工作组
组长:方君
成员:陈忠、王辉、羊梅
应急监测工作组负责监测站应急监测的指挥、协调工作
1、技术管理小组
组长:陈忠
成员:羊梅、王辉、李彬
负责应急监测任务的接收和任务的下达;负责应急监测方案的制定;负责应急监测全程序的质量控制;负责报告的录入、审核和报送。负责应急监测技术规范的收集和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信息库、危险源信息库和专家信息库。
2、现场监测小组
组长:陈忠
副组长:李彬
成员:李智、李彬、董宏、刘良、胡力
负责参与应急监测方案的制定和现场监测方案的补充和修改;负责建立现场实验室并负责现场监测和样品采集工作;负责现场监测人员的人身防护工作;负责应急监测仪器、采样器具、人身防护装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3、分析实验小组
组长:羊梅
副组长:王辉
成员:分析室所有分析人员
根据需要负责建立现场分析实验室,并进行现场样品分析;并负责实验室样品分析工作。
4、后勤保障小组(局属科、室、站、队相关人员)
组长:石颖
成员:谢文朗、柯浩远、雷加杰
负责应急监测工作的车辆安排;负责将现场样品及时送到实验室;负责应急监测工作仪器设备、人身防护装备、应急通讯设备的维护与补充工作。负责应急监测工作的其他后勤事务。
三、技术要求
应急监测严格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所有参加应急监测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应急监测方案实施监测,监测人员认真填写监测记录、报告,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严格按照站《质量手册》规定的程序进行。
污染事故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报出第一期环境监测快报,并在污染事故影响期间内连续编制各期快报。及时报告市环保局和应急指挥中心,并提出应急建议。
四、储备
1、监测人员技术储备
监测人员除掌握一般监测技术外,还应熟知应急监测知识,各类潜在环境污染事故风险的特性知识,掌握崇州市环境监测站应急监测工作程序和已有的应急监测作业指导书,并掌握必备的人身防护知识。
2、监测物资储备
监测物资储备包括应急监测仪器、设备、药品、试剂、器皿、防护装备,以及存放应急专用物资的场所。对于低质易耗品要设立专用储备柜保存备用,并贴上应急监测专用封条和定期清洗、更换。
3、资料(信息)储备
建立应急监测资料库,包括文字资料和计算机库,储备应急监测时需要的标准、方法、应急监测预案、作业指导书,以及历年应急监测的资料汇总,供应急监测时备查。同时建立市潜在事故污染源分布
数据库。
4、专家库的建立
建立专家库,以备不时之需。对各类污染状况的处理进行咨询,结合专家意见,对污染事故进行及时、科学的处置,以此将危害减至最小。
五、应急监测工作程序
接市环保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监测任务后,由应急监测领导小组按本预案启动应急监测工作程序,下达应急监测指令,通知各应急监测工作小组做好准备工作。
应急监测工作程序图见附件2。
1、任务接收(分析、质控、后勤等全部要同步上岗)
技术管理小组在接收应急监测任务时组织人员按应急监测程序进行工作。
2、任务下达、人员安排及准备工作
技术管理小组可口头或电话通知各专业组立即做好应急监测各项准备工作,分析、后勤、质控、报告人员同步上岗。现场采样监测人员30分钟内做好准备,携仪器设备、采样器具、防护设备赶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监测和采样。实验室分析人员作好分析准备、后勤保障人员提供车辆和保障条件、质控人员同步进行质量控制、报告人员作好资料收集。
3、现场采样及监测
现场监测人员接到应急监测任务通知后立即到单位,由陈忠同志带队,立即携带所需的仪器设备、采样器具、试剂、药剂、防护装备和所需的监测预案、标准、方法、规范等资料,赶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监测和采样。污染事态严重时技术管理小组成员一同前往现场。
4、现场情况报告制度
现场监测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污染状况调查后,立即向应急监测工作组汇报现场情况,以便及时了解污染状况,决定是否增加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是否增加现场监测人员和仪器。对无法监测或不具备监测条件和能力的项目时,应向上一级部门报告,请求技术支援,提请环境监测网络协调解决。
现场监测和分析数据需现场报告时,报告结果可电话报告技术管理小组,经技术小组组长同意方可报出。
5、样品的保存与运输
(1)在采样前根据样品性质、成份和环境条件,根据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加入保存剂。
(2)在现场工作开始前确定好样品的运输方式以防延误分析时机。
(3)在运输前应检查现场采样记录、核实样品标签是否完整,所有样品是否全部装车。
(4)样品运输必须配有专人押运、防止样品损坏或致污。移交样品时,应进行核对并办妥交接手
续。
6、实验室分析
实验室分析人员接到分析样品后,立即进行样品分析,并接受质量控制组的考核和检查,接受应急监测工作组和技术管理小组的指导,准确、快捷地完成样品分析,做好原始记录,提交分析报告。
7、报告编制与提交
技术管理小组在接到应急监测任务后,与现场采样监测、分析应同步收集资料为编制报告做准备。待监测、分析数据出来后,认真进行数据处理,按职责认真进行报告审核,以最快的速度提交报告。
报告审核人员收到应急监测报告后,应严格、全面地审核报告,在确认监测报告数据具有监测数据的“五性”后,批准报告并提交所属相关部门,同时按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
六、应急监测终止程序
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监测终止的指令后,由应急监测工作组宣布应急监测终止,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安排正常的环境监测或跟踪监测。
七、信息保存、发布
每次应急监测原始记录,报告应按监测站有关规定建挡,并按工作程序存入数据库。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人发布污染事故消息、监测结果。
八、附则
1、本应急预案报送市环保局审批、备案,并报上一级环保部门备案。
2、预案修订: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如上级部门监测预案修订,本预案的修订应与同步进行。并按规定报批、备案。
九、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