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
中宁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在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时能够及时、迅速、彻底地控制和扑灭疫情,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和我县畜牧业的稳定发展,促进畜产品的流通和增加农民收入,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县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应按照本预案规定,做好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所需经费、物资、技术等储备工作,并按年度纳入县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重大疫病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大量,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遵循“早、快、严、小”的原则立即采取预防,控制等措施,尽快控制和扑灭疫情。本预案所称重大动物疫病是指我国规定的一类动物疫病,在我区首次发生的二类和三类动物疫病;呈爆发的态势的二类和三类动物疫病,重大动物疫病的病 名录由自治区农牧厅公布。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启动本预案
一、紧急疫情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职责
(一)指挥系统
县人民政府设立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县指挥部由一名指挥长,2名副指挥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县指挥部成员由畜牧、财政、工商、公安、计划、卫生、交通、民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局,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县指挥部负责领导全县重大疫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办公室为指挥部办事机构,负责指挥的日常工作,按照指挥部决策,统一指挥紧急疫情的控制工作,收集分析疫情及发展态 1
势及时提出启动,终止本预案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地区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
(二)部门职责
1、畜牧部门:调集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有关人员开展疫情控制工作,做好疫情的监测、预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作出全面评估,诊断疫病、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参与组织对疫点内病畜及同群畜群的扑杀及病死畜和污染畜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组织对疫区、受威胁易感动物实施紧急免疫接种,监督、指挥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场所实施消毒,按照农业部动物疫情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报告疫情,并按照权限向相邻地区和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通报本地区的疫情情况,本地区的疫情情况,对疫区受威胁区内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评估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按排资金使用计划,调动疫情处理预备队,组织对疫点、疫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2、计划发展部门:负责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计划、安排紧急防疫物资储备、调运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
3、财政部门:负责安排紧急防疫储备金和紧急防疫物资储备所需资金,加强防治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4、民政部门:负责疫区受灾群众的安扶和救济工作。
5、公安、交通部门:做好疫区封锁和发病及同群畜的强制扑杀及协助疫源调查,依法查处阻碍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人员履行公务的行为,做好疫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优先运送控制疫情人员、物资、药品和器械,凭动物检疫部门出据的检疫
合格证明承远动物及动物产品。
6、工商部门:根据对疫区的封锁情况,加强对疫区内的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的管理,打击违法经营、贩运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配合农牧部门做好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的防疫监督工作。
7、卫生部门:发生人畜共患病时,负责疫区的人员的疫情监测和预报工作。
二、重大动物疫病确认和疫情分级
(一)重大动物疫病确认
1、乡(镇)人民政府或乡镇兽医站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指派一名兽医人员到疫情发生地初步核准疫情发生情况,如怀疑为重大疫病疫情应立即向县动物防疫机构报告。
2、县动物防疫机构发现或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2名以上具有中级兽医师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于接到报告后4小时内赴现场,根据流行病和病理剖解变化做出现场诊断结论,同时分别向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对不能做出现场诊断的重大动物疫病,必须采集病料送自治区动物防疫站疫病诊断检测中心进行检验,自治区动物防疫机构根据中心出具的检测结果,综合做出诊断结果。
(二)重大动物疫病疫分级
依据发生的数量,传播速度,流行范围和流行趋势,将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划分为三级。
一级疫情:是指在30日内二个以上地市级发生重大动物疫病一种以上,疫占在10个以上,或一个地级市在30日内重大动物疫病疫占10个以上,或某一地区在30日内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猪羊在1000头只(或牛300头)、禽10万只以上,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一级疫情的。
二级疫情:是指在地级市行政区域内,二个以上县(市、区)发生,或在30日内发生5—10个重大动物疫病疫点,或在30日内发病猪、羊500头只(或牛150头)以上1000头只(或牛300头)以下,禽在5—10万只;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二级疫情的。
三级疫情:是指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域内发生重大动物疫病。
三、重大动物疫病疫情的应急反应
(一)一级、二级疫情的应急反应
一级、二级疫情发生后,指挥部要坚决服从区、市二级指挥的统一指挥,积极采取预防、控制等项措施,尽快控制和扑灭疫情。
(二)三级疫情的应急反应
三级疫情发生后,县畜牧局必须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指挥部报告,并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三级疫情控制措施建议,同时将疫情按照本预案规定迅速上报。
县指挥部要立即召集会议,作出对控制和扑灭疫情的有关决策,根据决策,县人民政府发布封锁令、组织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取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等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扑灭疫情,有关部门要做好疫区内生产、生活安排,保证疫情控制工作顺利进行。对应急过程中不能解决的问题,提请区人民政府帮助解决。
四、保障系统
(一)物资保障
县人民政府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物资储备专库,地点设在县畜牧局,并由畜牧局负责储备专库储备物资的采购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资金保障
县人民政府在畜牧局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资金储备专户,资金来源由县财政安排,具体数额由财政局和畜牧局商定。
(三)技术保障
县兽医站化验室负责在全县重大动物疫病的化验诊断,畜牧局做好对重大动物疫病的学习研究和技术培训工作。
(四)人员保障
畜牧局设立重大商 防治技术小组,负责为指挥部办公室提供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的技术决策建议和现场诊断,其诊断结论做为现场处理的依据,指挥部办公室组建扑灭重大动物疫病防疫预备队。预备队从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包括行政和专业技术人员。任务是按照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具体负责实施有关疫情处理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包括疫区封锁病畜禽及同群畜禽扑杀,、疫区消毒及污物无害化处理,疫情处理结果检查等。
五、其它事项
(一)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必须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责任,对违反本预案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