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城区防洪应急预案的通知_福清市安监局处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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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城区防洪应急预案的通知

融政综【2007】155号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福清市城区防洪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国营农林场、水库、垦区,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福清市城区防洪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抄 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融侨管委会、江阴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元洪投资区管委会

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6月26日印发

福清市城区防洪应急预案总则 1.1 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涝灾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防洪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防洪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而制定的抢险救灾对策和措施的防御方案,尽力做到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是市人民政府实施防汛指挥决策和防洪排涝调度以及抢险救灾的基本依据。

1.3原则要求

一是防洪排涝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二是以防为主,防抢结合;三是全面部署,保证重点;四是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五是服从大局,团结协作投入抗洪;六是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七是政府组织,全民参与;八是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积极因素,自觉投入到防洪排涝抢险工作之中。

各部门各单位既要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防汛工作,又要按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预案中规定的准备和实施工作。

2、城市概况 2.1自然地理 福清市位于福建省东南沿海,介于北纬25°18'25〃~25°51'45〃,东经11°93'41〃~11°94'41〃之间,属半岛地形,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龙江是福清的最大河流,流域面积为538平方公里,长35.51公里,流经东张、宏路、玉屏、龙江、龙山、音西及海口等镇街,最后注入福清湾。城区位于龙江中下游,高程多在7.0~25.0M,城区纳入了太城溪、虎溪、大北溪三条支流。城区防洪规划范围定为玉屏街道全部,龙山街道、龙江街道、宏路街道、石竹街道、音西街道、阳下街道部分区域。

2.2社会经济:福清是福建省重点侨乡之一,是以发展外向型轻型工业为主的小型城市。城区面积244.5平方公里,人口45.8万人,是福清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人口集居,经济发达,是全市最繁华地段和新工业区,城区内有国家级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洪宽工业村,其中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2006年工业总产值470亿元,占全市2006年工农业生产总值691.6亿元的68%。

2.3洪涝风险分析(气象、降水与洪水特性、历史洪水)福清临近海洋,属南中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受季风影响大,降水有明显的季节性,年降水量在809.7~2346.7mm之间,降水的时空分布不均匀,自东南向西北递增。3~10月份降水可占全年降水量的84%以上。

福清水灾多出现在沿海平原地区,因多数溪流至西北向东南流入海港河流,上、中游陡,下游平缓,易受涨潮顶托,洪水流速缓慢,水闸排泄不及,则大水泛滥,下游两岸受淹。地势较低的田地也屡受洪涝灾害。

严重的水灾多因梅雨和台风所造成,特别是雨季强盛的年份,洪水淹没农田毁坏作物,威胁水库及堤防安全。在7~10月台风活动期,由于台风影响带来暴雨酿成灾害,再遇上海潮顶托,灾情尤为严重。

2.4洪涝防御体系

城区上游的水利工程有:龙江干流上的东张水库,支流上的乌仔底、占贝、梨庄、西溪、墓亭五座小

(一)型水库,五座小

(一)型水库总控制面积19.9KM2,总库容1122万M3,对龙江调洪作用甚微;东张水库坝高38M,坝长210 M,集雨面积200KM2,库容1.9亿方,有效库容1.55亿方,为多年调节的大型水库,原设计为50年一遇标准,经加固后提高为200年一遇洪水设计,对城区洪水有一定的调节能力。

城区防洪堤建设按三十年一遇标准建设,保护范围为:西起宏路桥,东至猪母湾的龙江干流及区间纳入的三条支流,现已建成的防洪堤总长13,38KM,在配套的泵站建设完成后,将使城区防洪标准提高到三十年一遇,大大缓解城区防洪特别是内涝压力,把洪水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5重点防护对象

1、龙江流域南门桥水位5.3米时,茶亭、寺边的低洼地段为重点防护对象。

2、龙江流域南门桥水位6.3米,除5.3米水位的重点防护对象外,奎岭片区,融西地区,瑞云桥至猪母湾,松潭、玉峰、东刘、里美洋低洼地段为重点防护对象。

3、龙江流域南门桥水位6.7米,除6.3米水位的重点防护对象外,东门片区、水南片区、溪南片区低洼地段,松潭、玉峰、东刘、里美洋堤内低洼地段为重点防护对象。

4、龙江流域南门桥水位8.0米,除6.7米水位的重点防护对象外,龙江真武殿至瑞云桥两岸各1000米、北溪圣帝桥至立交桥两岸各500米、虎溪黄塘至清荣大道两岸各500米、太城溪西环路至石门村两岸各500米、龙江大埔至观音埔右岸500米、龙江瑞云桥至龙江出海口两岸的堤内侧低洼地段为重点防护对象。

5、东张水库垮坝时,所有下游镇街皆为防护对象。在以上洪水淹没区域中,可划分为三个灾害淹没区。一区:东张水库至宏路延伸至太城溪汇流口,洪灾主要受东张水库泄洪影响。由于东张水库为多年调节水库、有较大防洪库容,只要进行科学调度,将使本区洪涝灾害程度大为减轻。二区:太城溪汇流口至福清城关延伸至猪母湾,这一地区不仅为福清市最繁华地段和新工业区,同时也是福清市党政机关所在地。洪灾除受东张水库泄洪影响外,还有三大支流洪水汇入,由于该段地势较低,特别是西园小学、新亚乐园附近河障多,行洪不畅,使本区的洪涝灾害程度更加严重,该区也是每年防洪的重点区域。三区:猪母湾至海口,这一地区土提较多,防汛标准低,同时受上游洪水和下游海潮顶托共同影响,是防洪的重点。

3、组织体系与职责 3.1指挥机构

1、成立福清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市长、分管副市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在省、福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指挥我市的防汛抗洪工作。

2、下设办公室,为综合协调办事机构,在抗洪抢险期间与市委办、市府办(以下简称“三办”)联合办公。防汛办主要职责为:

(1)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传递上级防洪救灾工作指令。(2)制定和审批福清市区范围内江河防御洪水方案和防汛工作计划。

(3)督促检查防汛准备和防洪工程的修复,会同有关部门安排防洪经费,储备和管理防汛物资。

(4)掌握福清的水情、汛情、灾情,及时向上级提出报告和建议,发布洪水预报、警报。

(5)组织开展防汛工作的信息报送、宣传教育和培训上作。3.2成员单位职责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分立职责,服从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完成各自职责。在严重防洪期间应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按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1)市水利局督促城区范围内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做好水利工程的安全渡汛工作,收集相关水利工程的工情、水情、雨情,组织水利技术人员,配合市四套班子包镇(街)领导,当好防汛抗灾抢险的参谋。

(2)市气象局负责天气预报测报工作,及时向“三办”提供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和有关信息,供领导作出指挥决策。

(3)市人武部、市支前办负责与当地驻军联系,搞好军民联防,纽织当地官兵和基层民兵参与抢险救灾。

(4)市国土局负责对城区山体易滑地段进行监控,制定山洪、滑坡、泥石流防治和撤离预案,及时通知危险地段群众进行转移,将撤退和转移人员情况及时通报“三办”。

(5)市公安局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洪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贵纽织防汛抢险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并在市政府的指挥下,适时实行交通管制,维持交通秩序,优先保证抢险车辆通行。

(6)市建设局要加强城市在建商品房工地、广告牌的安全检查,保障城区地下管网排涝工作。

(7)市卫生局应根据汛情适时派出医疗救治人员,做好伤病员的救治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瘟疫的发生。必要时,紧急动员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救护所。

(8)市粮食局、供销社、物资总公司应做好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保证防汛抢险物资的供应。(9)市教育局要根据台风、暴雨信息,及时通知有关学校撤离危房,适时发布停课令,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10)市民政局要及时掌握灾情,负责灾情、伤亡人员的统计上报工作。

(11)福清供电公司负责保障报警电源、抢险排涝、防汛指挥等重点防洪部门的用电需要,并组织危险线路的抢修工作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12)市广电局负责及时播放市委、市政府各项动员和命令,保证预警报信息的滚动播放。

(13)市电信局负责保障防汛指挥部、重点工程、重点防洪单位等通信及宽带网络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14)市交通局负责各种防洪救灾车辆调配和运输工作,保障受灾人员、抢险救灾人员、救灾物资的运输。

(15)各工业区管委会在台风暴雨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实行领导带班制,做好本工业区内低洼地和危房人员的转移,做好低洼地易受淹物资的转移工作,适时停止有危险性的作业区,确保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16)各镇(街)要对居民房屋、工矿企业建设进行检查,并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和东张水库下泄流量情况,及时转移低洼地群众到安全地带。

4、主要防御方案 4.1.1城区内涝防御方案:

在目前排水设施条件下,汛前耍对城区纵横排水管道进行全面彻底疏通;在城区泵站建设完成后,汛前要对泵站进行全面检修,要对泵站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确保在6、7、8月份降雨量大、大暴雨集中期间防涝工作责任到人,排水设施整体正常运转。同时,各镇(街)防汛指挥部要纽织积水严重的地段居民、单位自备草袋、砂土及时自救。

4.1.2分区转移撤退方案:

沿江两岸村庄、镇村、企事业单位向就近高地转移,以村、企事业单位为转移单位,做到有领导、有组织地按预定的撤退路线转移。负责转移的领导要熟悉各自的撤退路线、地点,保证群众有序撤离低洼地。

一、东张水库水位53.5米、龙江流域南门桥水位5.3米,视城区积水情况;适时启动瑞云、园中、东峰排涝站排水,确保老城区、融侨开发区不积水,并且动员茶亭寺边的低洼地段的群众撤离。

二、东张水库水位54米、龙江流域南门桥水位⒍3米,除执行第一款措施外,应动员奎岭片区、融西片区的群众撤离,安置地点高程不得低于20米。

三、东张水库水位54米,龙江流域南门桥水位6.7米,除执行第一、二款措施外,应动员东门片区、水南片区、溪南片区低洼地段的群众撤离,安置地点不得低于20米。瑞云桥至猪母湾现有堤顶高程为6.5米,洪水将漫顶进入松潭、玉峰、东刘、里美洋,动员居住在堤内低洼地段群众撤离,安置地点高程不得低于15米。

四、东张水库水位54米,龙江流域南门桥水位8.0米,“一江三溪”两岸低洼地带将全面进水,应立即动员群众安全转移,转移范围:龙江真武殿至瑞云桥两岸各1000米,大北溪圣帝桥至立交桥两岸各500米,虎溪黄塘至清荣大道两岸各500米,太城溪西环路至石门村两岸各500米,龙江大埔至观音埔右岸500米范围内居住群众;龙江瑞云桥至龙江出海口两岸的堤段将漫顶进水,所有居住在堤内侧低洼地段的群众也应安全转移。安置地点的高程不得低于50米。

五、当东张水库出现溃坝时,强烈的冲击波和洪水将使龙江流域遭受灭顶之灾,龙江流域内的所有人员都必须紧急撤离到流域以外。支流上的乌仔底、占贝、梨应、西溪、墓亭五座小

(一)型水库如出现溃坝则按各自水库的应急预案执行,各水库流域内相关镇街人民政府必须迅速组织流域内所有人员撤离到流域以外。

以上撤离方向详见附图。

4.2山洪灾害防御按《福清市山洪灾害防御方案》执行。4.3台风灾害防御按《福清防台风工作预案》执行。

5、报警信号:

1、除非常情况外报警信息一律采用电话、手机、电视等现代化工具,进行上下之间联络报警。

2、一旦出现非常情况(包括溃坝),各镇(街)村居可用高音喇叭、敲锣等方式作为紧急转移的信号。

6、灾后重建和总结  ̄

由市人民政府纽织人民群众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各部门、各镇(街)、村居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灾情再次发生。附件:《福清市城区防洪转移撤退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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