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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应急预案篇一
为更好的服务客户、更好的开拓市场、更好的赢得市场。根据我公司货物、车辆、线路运行特点,特做如下紧急预案工作处理。金辉物流有限公司所有员工均应遵照执行:
一:公司应根据客户的货物特征、至货时间、特殊要求做出运输方案。并邀请客户方参与该方案的实施,成立相对应的项目运输小组,以便处理该运输项目的一切相关事宜。
项目运输小组成立后应根据该项目的所有特性组织该项目部所有人员进行培训,并将运输方案细化,做好分工。项目启动后根据实际情况对运输方案进行调整。
1:掌握交通线路信息、天气状况。
a:小事故处理(6小时内可以处理完毕)。
在没有货物、车辆损坏的情况下驾驶人员可以按照保险规定直接处理该事故,但必须立即向项目部备案。b:较大事故处理(24小时内可以处理完毕)。
车辆损坏不大、货物也没受大损坏的情况下:司机及时通知公司项目组,并在第一时间向当地警方、保险公司报警等待警察和保险人员的到来。并注意保护好货物的安全。
项目组立即组织就近的分公司或协作点尽快赶到处理事故。对货物损坏做详细的登记,如车辆可以正常运行,检测完毕可以继续送达目的地。
项目组及时和客户方取得联系,并通报所有真实情况。等待客户的进一步指令。
c:重大事故处理(24小时以上才可能处理)。
车辆有损坏较大、货物严重受损的情况:司机第一时间报警、报当地保险公司、报当地120、向公司项目组汇报具体情况并等待救援的到来。
项目组马上向客户通报情况并立即动用出事地点的分公司、协作公司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并果断处理现场事宜。将损失减到最低限度。并将货损情况向客户详细汇报,并向收货方告之情况。
货物受损严重、不可能再发往目的地,操作应该尽快组织车辆将受损货物装配回发货地。并协助保险公司做好准确定损。没有受损的货物在取得客户的同意的情况下尽快发到目的地。
项目部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写出事故报告,详细分析原因和整改意见,以公司文本形式向客户通报、致歉,等待客户处理意见承担所有应该我方承担的责任,并将事故报告向全公司以文件形式发放。
物流应急预案篇二
以建设“平安运营”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妥善处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环节中的事故及险情,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道路运输事故,要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最大程度的减少人民群众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和道路运输事故险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重大道路运输事故。
(一)以人为本,减少损失。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四)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五)依法办理,合理处置。
公司在交通局应急救援体系统一指挥下建立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公司营运专管员为成员的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分类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明确职责与任务,开展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对工作。
2、领导小组职责。统一领导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有关工作。
本公司车辆发生道路运输事故后,立即上报公司领导,经公司领导确认后启动应急预案。
(一)驾驶员、乘务人员现场处置方法:
1、立即停车。凡发生道路运输事故,都要立即停车。
如伤员身体某部位被压或卡住,应立即设法将伤员救出,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
3、现场保护。保护主要内容:肇事车的停位、伤亡人员的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痕、血迹及其他散落物。
4、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报案,然后向企业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如下:肇事地点、时间、报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伤和损失情况。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查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分级响应机制。
突发道路事故应急响应,按本地安全管理原则,有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突发道路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三)指挥与协调。
1、启动预案。本公司车辆发生道路运输事故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立即核实和确认,将情况报告公司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提出启动本预案,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或视情联络相关部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赶赴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其他人员,立即亲自带领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参与现场指挥和处置工作。
3、保障措施。根据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落实抢救人员、抢救设备、设施,确保抢救工作有效进行。
4、协调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组成指挥部时,公司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派出的救援人员积极配合,相互协调,服从指挥部统一领导。
(一)总结评估。
公司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应急行动的结果、职责履行、组织、行动、平时准备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有关统计、汇总工作。检查应急预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补充的项目,应急行动评估报告与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室。总公司总经理室负责进行总体评估、汇总,并通报应急救援情况,开展应急救援。
(二)表彰奖励。
对在实施道路运输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映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责任追究。
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物流应急预案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年度春运安全工作的精神要求,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管理局和州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部署,确保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xx年春运安全工作方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xx年春运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和会议精神要求,按照“以人为本,安全有序”的原则,着力保障辖区内管养公路、桥梁的安全通畅,确保xx年度春运工作安全、和谐、便捷、有序。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州公路局成立xx年春运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彭继德;副组长:向目良、黄勇、杨国良、程方国、毛生华、毕新安、张贤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春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关波、曾文西、洪xx、彭华、龙剑英任副主任,其他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县市要相应成立春运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本单位本辖区春运安全保障工作。
(一)加强日常管养,确保设施完好。各县市要加强春运期间养护管理工作,对辖区公路交通事故易发路段和重要节点,加大日常养护和巡查力度,认真做好公路日常养护,确保路基边坡稳定、路面整洁,营造良好的路域环境;对桥梁防撞护栏及安保设施,及时进行养护维修,确保设施齐全、功能完好;完善标志标线设置,确保统一、规范、齐全、清晰醒目;认真落实桥梁管理制度,对每座桥梁、每道涵洞,特别是大中型桥梁和三四类以上桥梁,加强动态监管,针对可能影响桥涵安全运营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确保公路及桥涵安全运营。
(二)加强公路巡查,保障行车顺畅。路政部门要加大上路巡查力度,严禁春运期间破路和损坏公路的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路安全畅通;要加强与公安、交警、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对公路超限超载、乱摆摊、乱堆放、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以及公路上“滴、撒、漏”的整治,及时清理路障,确保辖区公路安全畅通。
(三)加强提前预防,抓好应急处置。针对春运期间突发事故或因暴雨、浓雾、大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路面塌方、沉陷、桥涵损坏变形等紧急情况,各县市局要完善应急预案及措施;对辖区公路以及通往高速路的`连接线、重要交叉路口等易发生交通阻塞路段,要制定绕行路线,安排车辆、人员重点值守,一旦出现严重拥堵事件,要提前实施车辆分流,并及时向州局值班室报告;各单位要组织、落实好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设备,各类车辆机械设备要保养完好,24小时待命,随时准备应急调用。
(四)加强规范管理,抓好内部安保。节日期间,加强各单位机关、班站及职工宿舍的安全保卫、消防器材、电力线路、疫情卫生的检查、整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并督促落实;加强对机关、班站车辆的监管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避免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新闻宣传,向社会广泛宣传公路春运工作措施,让广大公众理解、支持公路工作,展现我局良好社会形象。
(五)加强施工监管,确保安全畅通。加强对在建工程、危桥改造、生命保障等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基层各单位加强公路养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所有在建工程春运期间原则上暂停施工,并及时清理修补施工路段,严格按照施工作业标准设置相关安全标志和设施,并配备安全值班人员,做好路面保洁,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六)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和谐稳定。春运和节日期间,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控制工作,坚持开展对各种不稳定因素的调查,对涉及到不稳定的重点问题认真分析,及早做好预防并迅速处理,重点防止因拖欠工程款而引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一)加强安全检查。各县市局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局领要深入生产一线,检查春运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局要严格落实好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狠抓公路各领域安全工作,保障春运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同时,各单位各部门检查发现且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当地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州局春运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内容包括检查人员、隐患描述、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经费等。
(二)加强值班值守。坚持单位领导带班和干部职工24小时值班制度(各单位春运值班表应于x月23日之前将上报州局安全科),各单位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坚守岗位,遵守值班制度和纪律,保持通信畅通,随时掌握春运动态,及时答复、处理咨询电话和春运中反映的问题,要执行事故零报告制度,对发生各类案件或突发事件,要迅速妥善处理并第一时间向主管单位、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并根据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确保全州整个公路网的安全畅通。
(三)加强危桥管理。各县市局要加强病危桥梁动态监管,对三、四类以上桥梁,要建立健全管理档案,要明确建立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告牌,要设置限载、限速标志和设施,要完善导向、警示等安全标志,必要时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并保持通讯畅通;对五类危桥实行封闭通行;同时,要根据实际需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和措施,制定明确的绕行路线,确保病险桥梁安全运营。
(四)加强信息沟通。各县市局要保持通信畅通,及时向各级春运办报送有关数据和信息,加强信息反馈,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随时报送。春运结束后,各县市局要对本职责管理范围内进行总结,包括本部门的春运工作总体情况、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作书面总结,于x月8日前报州局春运办。
春运和节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好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因工作履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要落实责任追究,要加强春运期间的效能督察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物流应急预案篇四
项目部是防火安全管理的重点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从思想上、组织上、装备上做好火灾的预防工作。建立火责任制,将防火安全的责任落实到每个施工班组,每个施工人员,明确分工,划分区域,不留防火死角,真正防火责任: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配置,消防设置和器材,设置防火标志。
(3)实行定期或不定期防火安全检查,必须实行每月放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巡查记录。
(4)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5)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消防安全措施方案。
(1)领导措施:应当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将防火纳入安全生产一项重要工作,项目经理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人。安全防火预警机制,防止避免火灾发生。
(2)组织措施: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建立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建立义务消防队伍。
(3)技术措施:结合防火重点部门,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开展防火培训,提高管理及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新的防火安全技术,从施工工艺,技术上提高预防防火事故的防范能力。
(4)物品保障:做到消施设施的建立,定期更换过期的消防器材,淘汰易燃可燃的材料,从新阻燃材料和物质上解决火灾危险电源。
(5)火灾险情的处置:同意外情况发生火灾事故,千万不要惊慌,应一方面迅速电话报警,一方面组织人员积极扑救。
(三)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
(1)施工现场有畅通的消防通道和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工具齐全、设置点位合理、有效、符合防火规定要求,不擅自挪动。
(2)施工人员严格执行明火作业规定,有明点防火标志,定期对放火安全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对难以消除隐患,要限期整改。
(3)在施工现场贵重、易燃、易暴、剧毒等物品,设专人、专库、不乱放,异建立严格领用、回收制度。
(4)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正确周围使用消防器材,发现火情应积极参加扑救,防止自身伤亡。
物流应急预案篇五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铁路法》《反恐怖主义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国家铁路局制订并公布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未列入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者标准确定为危险货物的,按本规定办理运输。
已分类为危险货物的物质或物品,根据有关规定,作为铁路车辆或者集装箱的组成部分,以及用于货物监测或应急处置的装置和器材,不受本规定限制。
第三条禁止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生产和运输的危险物品、危险性质不明以及未采取安全措施的过度敏感或者能自发反应而产生危险的物品。高速铁路、城际铁路等客运专线及旅客列车禁止运输危险货物,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铁路运输企业、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等危险货物运输相关单位(以下统称运输单位)的主体责任。运输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等规定,落实运输条件,加强运输管理,确保运输安全。
第五条国家铁路局负责全国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家铁路局和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统称铁路监管部门。
第六条国家鼓励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鼓励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发展专用车辆、专用集装箱运输危险货物。支持发挥铁路运输在危险货物运输方面的优势,开展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以及对安全、环保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研究。
第七条运输危险货物应当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规定,具备相应品名办理条件的车站、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间发到。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将办理危险货物的车站名称、作业地点(货场、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名称)、办理品名及铁危编号、装运方式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同时报送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公布并报送。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规定不作为危险货物运输的物质或物品,办理运输可不受前款公布信息的限制,但其包装、标志等须符合本规定。
第八条运输危险货物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使用专用的设施设备。依法应当进行产品认证、检验检测的,经认证、检验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第九条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四)法律、行政法规、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运输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危险货物装卸、储存作业场所和设施等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安全评价的,运输单位应当委托符合国家规定的机构进行。
新建、改建危险货物装卸、储存作业场所和设施,在既有作业场所增加办理危险货物品类,以及危险货物新品名、新包装和首次使用铁路罐车、集装箱、专用车辆装载危险货物的,应当进行安全评价。
第十一条装载和运输危险货物的铁路车辆、集装箱和其他容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制造、维修、检测、检验和使用、管理符合标准和有关规定;
(二)牢固、清晰地标明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和警示标志;
(五)法律、行政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运输危险货物包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五)包装外表面应当牢固、清晰地标明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六)法律、行政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运输新品名、新包装或改变包装的危险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尚未明确安全运输条件的危险货物运输时,发送货物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组织托运人、收货人和货物运输全程涉及的其他铁路运输企业共同商定安全运输条件,签订安全协议并组织试运,试运方案报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备案并抄送相关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危险货物试运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试运结束后,需要制定或者修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由组织试运的铁路运输企业将试运结论及相关资料报送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国家铁路局根据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意见,按职责分工组织或协调相关部门制修订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托运人应当按照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确定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品名、铁危编号、包装等,遵守相关特殊规定要求。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规范需采取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等特殊措施的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稳定,并将有关情况告知铁路运输企业。
第十五条托运人应当在铁路运输企业公布办理相应品名的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托运手续。托运时,应当向铁路运输企业如实说明所托运危险货物的品名、数量(重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措施等。对国家规定实行许可管理、需凭证运输或者采取特殊措施的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向铁路运输企业如实提交相关证明。不得将危险货物匿报或者谎报品名进行托运;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
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提交与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货物运输包装上粘贴(涂打)安全标签。
托运人托运危险废物的,应当主动向铁路运输企业告知托运的货物属于危险废物。运输时,还应当提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放的电子或者纸质形式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第十六条危险货物的运单应当载明危险货物的托运人、收货人,发送运输企业及发送站、装车场所,到达运输企业及到达站、卸车场所,货物名称、铁危编号、包装、装载数量(重量)、车种车号、箱型箱号,应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运输单位应当妥善保存危险货物运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
第十七条托运人应当在危险货物运输期间保持应急联系电话畅通。
第十八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托运人身份进行查验,对承运的货物进行安全检查。不得在非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承运手续,不得承运未接受安全检查的货物,不得承运不符合安全规定、可能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货物。
下列情形,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查验托运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留存不少于24个月:
(一)国家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实行许可管理的危险货物;
(二)国家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危险货物;
(三)需要添加抑制剂、稳定剂和采取其他特殊措施方可运输的危险货物;
(四)运输包装、容器列入国家生产许可证制度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货物;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告知托运人有关注意事项,并在网上受理页面、营业场所或者运输有关单据上明示违规托运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运输单位应当建立托运人身份和运输货物登记制度,如实记录托运经办人身份信息和运输的危险货物品名及编号、装载数量(重量)、发到站、作业地点、装运方式、车(箱)号、托运人、收货人、押运人等信息,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丢失或者被盗;发现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条运输放射性物品时,托运人应当持有生产、销售、使用或者处置放射性物品的有效证明,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运输的放射性物品及其运输容器、运输车辆、辐射监测、安全保卫、应急预案及演练、装卸作业、押运、职业卫生、人员培训、安全审查等应当符合《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托运时,托运人应当向铁路运输企业提交运输说明书、辐射监测报告、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指南、装卸作业方法、安全防护指南,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查验、收存。托运人提交文件不齐全的,铁路运输企业不得承运。托运人应当在运输中采取有效的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措施,对运输中的核安全负责。
第二十一条铁路运输危险货物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隔离等应当符合规定。仓库、雨棚等专用设施,应当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货物,应当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第二十二条危险货物运输装载加固以及使用的铁路车辆、集装箱、其他容器、集装化用具、装载加固材料或者装置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不得使用技术状态不良、未按规定检修(验)或者达到报废年限的设施设备,禁止超设计范围装运危险货物。
货物装车(箱)不得超载、偏载、偏重、集重。货物性质相抵触、消防方法不同、易造成污染的货物不得同车(箱)装载。禁止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混装运输。
第二十三条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应当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
第二十四条运输危险货物时,托运人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和应急处理器材、设备和防护用品,并使危险货物始终处于押运人员监管之下。托运人应负责对押运人员培训教育。押运员应了解所押运货物的特性,熟悉应急处置措施,携带所需安全防护、消防、通讯、检测、维护等工具。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告知铁路运输安全规定,检查押运人员、备品、设施及押运工作情况,并为押运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押运人员应当遵守铁路运输安全规定,检查押运的货物及其装载加固状态,按操作规程使用押运备品和设施。在途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可靠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向铁路运输企业报告。
第二十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与办理危险货物运输的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产权单位、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签订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协议,明确各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作业内容及其安全保证措施等。
运输单位间应当按照约定的交接地点、方式、内容、条件和安全责任等办理危险货物交接。
第二十六条危险货物车辆编组、调车等技术作业应当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途中停留时,应当远离客运列车及停留期间有乘降作业的客运站台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设施,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装运剧毒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和气体等危险货物的车辆途中停留时,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派人看守,押运人员应加强看守。
第二十七条装运过危险货物的车辆、集装箱,卸后应当清扫洗刷干净,确保不会对其他货物和作业人员造成污染、损害。洗刷废水、废物处理应当符合环保要求。
第二十八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定位系统对运营中的危险货物运输工具实行监控,建立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可对危险货物运输全程跟踪和实时查询,按要求与铁路监管部门共享数据。
第二十九条运输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有关规定配备符合国家防护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职业防护等设施设备,开展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预防人身伤害。
第三十条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岗位安全责任、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投入保障、劳动保护、责任追究、安全例会、应急管理等制度,完善危险货物包装、装卸、押运、运输等操作规程和标准化作业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运输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环保、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开展危险货物运输技术培训应当制定培训大纲,设置培训课程,明确培训具体内容、学时和考试要求并及时修订和更新。危险货物运输培训课程及教材、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培训记录应当保存36个月以上。
第三十二条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知悉自身在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所运输危险货物的危险特性及其运输工具、包装物、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出现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方法。
第三十三条运输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重大隐患治理情况要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第三十四条运输单位在法定假日和传统节日等运输高峰期或者恶劣气象条件下,以及国家重大活动期间,应当采取安全应急管理措施,加强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检查,确保运输安全。必要时可采取停运、限运、绕行等措施。
国家铁路局根据需要,在特定区域、特定时间,可以决定对属于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实施管制。
第三十五条运输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危险货物运输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和危害,制定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并与相应层级、相关部门预案衔接。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评审或论证、公布,并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应急演练。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情况应当报送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运输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
第三十六条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环境污染、中毒或者被盗、丢失、泄漏等情况,押运人员和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处置。运输相关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报告当地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公安、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以及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三十七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实时掌握本单位危险货物运输状况,并按要求向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报告危险货物运量、办理站、设施设备、安全等信息。
第三十八条铁路监管部门依法对运输单位执行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内容:
(一)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完善情况;
(二)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环保培训及考核情况;
(三)保证本单位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四)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危险货物运输设施设备配置、使用、管理及检测、鉴定和安全评价情况;
(六)危险货物办理站信息公布情况;
(七)承运危险货物安全检查情况;
(八)危险货物运输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情况;
(九)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十)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配置、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十一)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告情况;
(十二)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九条铁路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作业场所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四)责令立即停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设施、设备、装置、器材、运输工具等;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四十条铁路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遵守执法规范;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被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对铁路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资料,不得拒绝、阻挠。
第四十一条铁路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知识培训,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装备,应用信息化手段和先进技术,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铁路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时,可聘请熟悉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化学化工、安全技术管理、应急救援等的专家和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支撑,可依法委托安全技术机构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铁路监管部门举报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铁路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十三条铁路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运输单位的违法行为信息,并将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归集至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故意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受到行政处罚等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公告。
第四十四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运输危险货物的,按照《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处罚;依法应当由其他部门实施处罚的,应当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运输危险货物,造成铁路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五条铁路运输企业违反本规定运输危险货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规定在高速铁路、城际铁路等客运专线及旅客列车运输危险货物的;
(六)未按规定向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报告危险货物运量、办理站、设施设备、安全等信息的。
第四十六条托运人违反本规定运输危险货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按相关标准确定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品名、铁危编号等的;
(四)未按规定提供应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或者应急联系电话不畅通的;
(五)押运人员未落实押运职责或未遵守铁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的。
第四十七条运输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危险货物的运单未按规定载明相关信息,或者未按规定期限保存的;
(六)货物装车(箱)违反本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七)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集装箱,卸后未按规定清扫洗刷干净的;
(八)未按规定对本单位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的。
(九)未按规定建立危险货物运输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十)未按规定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或者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未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的。
第四十八条铁路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在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在紧急情况下,为保障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铁路局公布应急运输的危险货物,不受本规定限制。需在未公布危险货物办理信息的办理站办理时,发送货物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会同托运人、收货人和到达货物的铁路运输企业制定运输方案,采取保证安全的措施,并报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
第五十条军事运输危险货物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一条本规定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物流应急预案篇六
在物流运输过程中,为在突发道路运输应急事件来临时,做到临危不乱,对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做到处置工作的科学有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中心特制定以下程序。
第1条.报告程序。
为保证在突发事件来临时,能有组织地应对。安全管理组由中心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以便在第一时间有序进行指挥。
电话:22054或22049第3条.应急车辆。
中心应急车辆一台,应急车辆随时保证车况良好,能第一时间到达指定位置。
第4条.设施储备。
中心储备的有应急车一辆,千斤顶一个,灭火器随车配备每车3个,医用急救箱一个,防滑链二条。防雨篷布一块绑绳100米。
第5条.预防措施。
1.货物装载时要严格标准,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过程安全。
2.驾驶人员在货物运送中须遵守道路交通运输规定,确保交通运输安全,防止因违规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而影响接取送达任务完成。
3.定期组织驾驶人员学习《^v^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辆管理安全行车管理》等法律、法规。
4.遇货物发生破损时,要及时向车站货运人员反馈,妥善处理。
5.遇大暴雨(雪)、泥石流、地质灾害等恶劣天气严禁出车。
大同货运营销中心物流管理部。
物流应急预案篇七
(一)事故类型:交通事故、搬运装卸安全事故。
(二)事故原因:
(1)司机安全意识淡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2)车辆制动、转向系统失灵、车辆爆胎等造成车辆失控。
(3)环境因素:雨雾雪冰雹等恶劣天气。
(4)其他因素:行人、非机动车及其他车辆的违法行为导致。
(5)搬运装卸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设备操作不当或者操作失误等。
(三)可能出现的后果:人员伤亡、车辆损毁和社会影响。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事故应急小组。
组长:营运总经理。
副组长:车队队长。
成员:公司办公成员。
组长:现场指挥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副组长:协助组长进行应急救援指挥行动,当组长不能亲自赶赴现场时代替组长进行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
(1)成员职责:积极响应应急小组的指令,参加事故的应急行动。
(2)配合地方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现场处理事故。
(3)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四应急保障系统。
(一)应急分级与启动。
(2)发生重大以下事故以及本公司现有资源可以处理的险情属于二级事件,启动本预案。
五交通事故的应急预防。
(1)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及专业新闻单位发布的地震灾害、洪涝灾害、恶劣气象信息、公共卫生和流行疫情信息的通报、通知等。
(2)灾害现场的动态信息。
(二)定期召开司机、搬运装卸人员参加的安全例会、组织安全活动,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交通法规和驾驶技能的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
(三)认真落实车辆临检、二级维护、年审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带病车辆上路行驶。
(四)认真排查检修吊装设备,排除隐患,杜绝搬运装卸人员危险操作。
(五)利用gps监控系统对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杜绝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六应急响应程序。
1、司机搬运装卸现场负责人的应急行动。
(1)报警。
(2)报警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或车辆类型及车牌号、人员伤亡情况、主要危险特点等。
物流应急预案篇八
贾川乡中心幼儿园防汛减灾应急预案。
为规范防汛抗洪程序,及时、有序、科学、高效地开展防洪防汛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灾危害,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结合我学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人民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遵循“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早部署、争主动”,以保障师生安全和减轻财产损失为目标,按照统一指挥、高效应对的原则,组织开展防汛救灾工作,确保学校安全度汛。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长:周彦平。
成员:全体教职工。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负责防汛抗洪的组织、筹划工作;加强对防汛抗洪工作的研究与部署,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各项措施。
2、指导健全各级防汛抗洪组织机构,分层级建立防汛抗洪管理体系;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制定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3、负责汛前检查,组织各校做好预防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4、全面掌握汛情、灾情和各学校防汛抗洪工作基本情况,重要信息要在第一时间上传下达,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5、积极筹集防汛抗洪物资,强化管理,始终保持良好备战状态。
6、部署和指挥实施防汛救灾行动。
7、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学校的防汛和抢险工作。
8、检查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信息上报、后勤保障以及灾后恢复教育教学秩序等工作,严防灾后发生疫情。
三、防汛措施。
(一)准备期间。
1、各校要立即修订完善本校防洪防汛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备足物资,密切注意汛情通告,并广泛开展防汛抗洪中的自救和互救演练,切实提高广大师生防汛逃生的基本技能。
2、做好思想准备工作,接到上级指示或通知后,领导小组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启动防洪防汛应急预案,随时准备部署、执行防汛抗洪任务。
3、加强检查和防范工作,对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以及围墙等进行定期安全检查,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坚决封闭学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管理,加强对食堂、门卫、财会、电教室、仪器设备等重要场所的防护,保证防汛抗洪的顺利进行。
该注意的安全事项,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
6、要加强各类值班值勤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全力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
7、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防汛救灾物资。
(二)预警期间。
1、当降雨量较大或气象等有关部门发布暴雨预警后,领导小组及负责人必须临阵待命,及时通知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各学校要坚持24小时值班,做好防汛值班记录,必要时,集结好抢险队伍,随时准备应对各种突发灾情,及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3、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洪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低洼易涝、紧靠山体学校更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4、预警期间,有建设项目的学校要通知校内建筑工地立即停工,并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加固在建工地的脚手架、升降机及建筑物上的模板,确保施工工地安全。
(三)救灾期间。
1、发生洪涝灾害后,防汛领导小组要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部署,形成指挥体系,各部门和有关人员要按各自的职责进入指挥岗位。
2、当遇到暴风雨袭击时,学校防汛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人员检查,疏通排水;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易倒塌、易滑坡、易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线路(除应急照明系统外)和各种明火,防止洪水后滋生其他危害。
3、当遇到暴风雨袭击时,要迅速查明是否有人员被困,如发现人员被困,要火速组织营救,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并组织师生有序撤退到安全地带。要把校舍倒塌、师生受伤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4、灾后,各校要根据校内的特点,立即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凡有安全隐患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必要时要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5、暴雨和洪水过后,要及时组织相关力量对校舍进行清扫和消毒处理,预防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对汛期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意识。灾情发生时,各学校教职员工必须立即到位,听候命令。对忽视预防、疏于管理、擅离职守、不听指挥影响抢险救灾的直接责任人,要从严处理。
(二)领导小组成员要对所辖学校防汛抗灾情况与能力做到心中有数,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汛抗灾的意见或建议。
(三)在汛期内,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一旦发觉天气突变或接到上级通知,务必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四)严格执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一旦有险情发生,在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不得拖延,更不得隐瞒不报。
物流应急预案篇九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的防范和处置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44号令),在《山西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框架下,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凡在我段所辖209线、岢大线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翻车、泄漏、中毒、污染、人员伤亡事故的,适用于本预案。
具体适用范围如下:
3.其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发生的`社会影响大、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大事故。
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小组:
组长:何福祥全面负责。
副组长:樊武。
组员:李三平、郭计宝、贾希生、王世孝。
杨卫平、赵美平、刘屹、白小林。
赵红兵、马福生、周永泉、李建平。
贾希福。
1、李三平:承接辖区内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区安委会报告,并视事故严重程度,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负责提供事故车辆特别是本地籍车辆的资质、技术状况等概况,积极做好事故现场的施救和处置工作,并配合安监、公安等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后对周边环境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现场及善后处置工作,并尽可能地防止事故的扩大。
3、区公安分局:承接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区安委会报告;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预留救援车辆通过,发布前方事故信息,确定事故安全警戒范围,疏散围观群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并参与事故的现场处置和调查处理。
4、区安监局:负责将安全事故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杭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如遇社会影响大、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剧毒品泄露等事故,提请杭州市安委会派专家到现场帮助处置),协调事故的现场处置工作,并组织或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
5.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中毒、火灾、爆炸后对人员伤亡的救护工作,督促救援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6.区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火灾、爆炸事故的消防救援工作。
7.责任部门: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管辖或管理责任的部门。其职责: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现场救援工作和现场处置,并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当地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是指根据职责应参加事故现场处置和救援的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具体由总指挥部根据事故处置、救援需要确定。其职责:参与事故的现场救援和处置工作,负责做好事故周边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并协调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一)、报告程序及要求: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车辆驾驶员除拨打110、119、120、122电话外,必须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负有管辖和管理责任的部门,由当地政府或责任部门报区安委会办公室(报告电话:、);事故重大时,也可同时报区委办、区政府办。
2.事故发生单位或个人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以快报形式按上述程序上报。
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事故现场控制情况以及事故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4.事故补报:由于事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伤亡人员数量发生变化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进行补报。
5.瞒报、谎报、延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车主等有关人员应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工作,同时要对事故现场的无关人员和车辆及时进行疏散和疏导,实行严格的现场保护,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报在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处置时,也应切实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根据事故类型,由总指挥确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并成立现场指挥部。
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成员,应立即调动专业队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配合现场处置专业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察,对事故作出准确判断,确定抢险救援方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各有关工作小组应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听从现场指挥的统一指挥和调遣。如现场处置需要外界人力、器材和设备支援时,应及时报告总指挥部,由总指挥统一调度。
根据确定的抢险救援方案或现场处置方案,由总指挥确定设立相。
关的工作小组,并开展相应的具体工作。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有关职能部门应及时组织事故调查,并做好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1.适用本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应急处置预案范围的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2.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有关责任部门和职能部门如不履行职责或玩忽职守并造成后果者,将追究其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相应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物流应急预案篇十
副总指挥:保安队长。
下分两个组:前线组和后援组。
1,火警发生在任何时候。
1)一般火情处理(指还没有造成危及人生,财产的小型火灾)。
当班人员:
当班人员第一时间内通知总指挥和119;
监控室值班人员立即呼叫所有上班人员,电话或人力通知不上班人员;
由最近岗位的值班战士立即切断总电源,打开消防栓;
监控室人员立即用广播通知单位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
开启钢铁物流园区广播,警铃,检查自动启动的消防系统工作情况,必要时可启动其他消防设施。
不当班人员:
由班长带领本班人员及时赶到火警场地;
接好水带,水枪到火警现场做灭火准备;
打开水阀实施灭火;
拿灭火器,戴防毒面具,拿好消防服赶赴火场进行灭火和急救;
拿消防斧和消防绳赶赴现场。
后援组:
前台人员第一时间到场,现场拍照,发现先或后进人员;
做好护送伤员至医院的措施;
做好火灾后的现场清理工作,登记损失财产数量及方案案例;
协助组织调查,做好安抚工作。
2)重大火情的处理。
当班人员:
第一时间拔打“119”火警求援;
通知总指挥及所有不当班人员;
立即切断总电源,打开消防箱;
开启小区广播,警铃系统,监控室人员利用广播进行疏散人员,检查已自动启动的消防系统工作情况,必要的`可强行启动其他消防设施。
确保各执勤区域工作正常的同时,保持消防过道畅通和路面秩序井然;
门岗人员做好相关人员,火警时间,地点,原因,急救车辆等记录。
不当班人员:
由班长带领本班人员及时赶到火场,控制火情;
着消防服及防毒面具进行人员疏散,其他人员协助火警执勤人员的各项灭火工作。
后援组:
第一时间到场,现场拍照,发现先进或落后人员;
护送伤员至医院;
协助组织调查;
做好火灾后的现场清理工作;
登记损失的财产数量形成文字案例。
事后保安队长作《事件报告》上报管理处主任及总经理。
各组职责:
总指挥:统一协调组织灭火及后援工作。
前线组长:接到报警,统一部署灭火方案。
前线组组员:负责具体灭火的各项工作。
后援组组长:负责后援组的总协调工作。
后援组组员:组织人员疏散及现场清理工作。
纪律要求:
所有被通知到的人员必须到场,不得借故推托。
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分配的任务执行,不得打折扣。
做到言行禁止。
以上规定有违反者,严肃处理。
物流应急预案篇十一
1)有关部门预先通知停电:按照通知停电时间,提前安排办公、饮食时间,停电前关闭电脑,改变集团电话线路,安装临时电话、传真机。2)突然停电:马上联系电力有关部门了解情况,确定停电时间,同时安装临时电话、传真机。
3)公司个别电源出现故障:立即检查各个开关是否有跳闸,并且组织应急电源、插排,确保董事长办公室电脑、电话、传真正常应用,办公电话传真的`使用。同时联系电工维修。
1)有关部门预先通知停水:按照通知停水时间,提前储备生活用水,下班前检查、关闭所有水龙头。
2)突然停水:马上联系自来水有关部门了解情况,确定停水时间,同时检查公司储备水是否够用。
3)公司自来水出现故障:立即检查各个阀门、水表是否有关闭、损坏等现象,联系自来水公司人员进行检查、抢修。
1)被盗:员工发现被盗情况,不要慌张,不要进入现场,马上通知公司有关领导汇报情况,之后根据领导指示拨打110报警,同时保护好现场不要让其他人员进入。
2)抢劫:公司发生抢劫情况,不要惊慌,不要蛮干,要沉着应对,找机会按响公司报警系统,同时拨打110报警,必须以领导的安全和公司的利益为重。
3)无端滋事:任何陌生人不许上楼,发现无理取闹、故意捣乱现象,马上拨打110报警。
物流应急预案篇十二
20__年上半年物流部在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根据公司的总体部署,内抓管理,外拓市场,经过物流部全体职工的一致努力,上半年完成产值__万元,实现利润__万元,目前,到达车皮__辆,外发车皮x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1、稳步发展现营业务。
上半年,__项目完成收入432076。9元,占总收入的35。58%。目前该项业务收入占比较大,在确保该业务稳步发展的同时积极拓展相应市场,目前分公司已和昭通市__公司__物流中心就__至__配送项目达成初步意向性协议。目前已完成线路勘测,__零售点布局,配送线路设计等前期工作。
2、改变营销策略。
上半年,__收入777837。38元,占总收入的64。04%;__营业部收入2896元;__营业部收入1725元。上半年度,物流营运中心认真执行公司领导的指导方针,即:由公司领导带领部门班子开发大客户市场,让驾驶员在运输配送过程中寻找客户;动员公司内部员工利用自己的信息源开发客户,三管齐下的营销策略。目前,由公司领导带领并成功攻克的有__、__、__、__、__等大客户。由公司内部员工发展的有__、__等客户。认真执行公司领导下达的奖励政策,动员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使公司的发展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3、积极发展新型物流业务。
上半年,公司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职员奔赴市场,亲力亲为,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涉及钢材市场、矿产品市场、烟酒类市场等,目前已和__钢材市场积极联系,客户有明确贷款意向,希望得到__公司在业务上指导。
存在的不足:
一、铁路专用线安全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部分员工思想观念转变缓慢。
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结合物流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精细化管理,节约成本扩大效益。
2、维护目前合作客户,提升部门各员工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提倡服务优质化、严惩不良化。
3、继续从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的转变发展,开发相应现代物流项目,发展目标客户。
4、继续贯彻施行公司领导提出的三管齐下的营销策略,开拓市场、勇闯高峰。
物流应急预案篇十三
一、演习目:
为进一步强化提升**物流园区应变突发事故能力,规范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带来危害,20xx年6月2日,**市**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牵头在园区举行消防灭火和应急演练。
二、消防演习程序
1;报警程序
(1)发生火警,任何员工都必须立即报告。首先把火警情况报当班队长,当班队长立即通知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到现场确认、支援。
(2)经确认火警属实,立即通知公司领导,按计划迅速召集保安部义务消防队员尽快到达火灾现场。
(3)公司值班领导到场指挥人员进行灭火和救人工作。
2、疏散抢救(保安部及相关人员)
(1)引导人员向安全区疏散,护送行为不便者撤离险境,在自身安全完全得到保证前提下,检查是否有人留在火区内;安置好从着火区疏散下来人员,并安抚稳定其情绪。
(2)疏散次序:先从着火区开始,再从着火区以外开始,使公司业主不到处乱跑。
(3)疏散过程中如遇有浓烟要用打湿毛巾、手帕或其它衣物、物品堵住口鼻。
3、组织灭火(保安部和义务消防队员)
(1)保安部和义务消防队员负责接好消防栓,铺设水带做好灭火准备。
(2)携带灭火工具到着火区域查明是否有火势蔓延可能,并及时扑灭蔓延过来火焰。
(3)针对不同燃烧采用不同灭火方法。
(4)组织人员仔细复查明火、暗火、余火情况,防止死灰复燃。
4、安全警戒(保安负责)
(1)火灾区域外围警戒任务时清除路障,指导车辆离开现场,劝导过路行人及无关人员离开现场,维护好园区外围秩序。
(2)火灾现场警戒任务是设立安全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着火区域。
(3)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好消防器材,指导疏散人员向安全区域有序地撤离
三、实战操作(园区堆放固体物料火灾)
主要使用消防器材--干粉灭火器
使用方法1)使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时,应手提灭火器提把,迅速赶往着火处。
2)在距离起火点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在室外使用时,应占据上风方向。
3)使用前,应先把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干粉松动。
4)如使用是内装式干粉灭火器,应先拔下保险销,
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用力压下压把,干粉便会从喷嘴喷射出来。
5)用干粉灭火器扑救火灾时,应从火焰侧面,对准火焰根部喷射,并由远而近,左右扫射,快速推进,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
实战演练
(1)由保安使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现场操作。
(2)参加人员四人分成一组,轮换上场进行实际操作,体验正确动作要领。
(3)余火扑灭后,要用沙土全部覆盖。
物流应急预案篇十四
为了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给师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现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1、所有学校保卫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统一指挥,忠于职守,实行每天24小时轮流值班。
2、所有保卫人员上班时间,讲究个人卫生,树立良好形象。
3、对来我校办事或来访的校外人员接待要热情礼貌,问明具体情况。若需告知学校领导或老师的应先通知相关领导或老师,待相关领导或老师同意后方能让来校人员进入,进校时应实行严格登记。
4、校外闲杂人员或进行其它营业的人员不得在校门或校门附近摆摊设点以及叫卖,更不能进入校内。
5、校内人员携带物品出校,值班人员必须进行查询。
6、严格控制非公务机动车辆进校,进入学校的车辆不得在校园内鸣笛。
7、学生上课或两睡期间应严格控制操场上的活动。
8、保卫人员以及其他人员不得在门卫室聚集聊天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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