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合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典型事迹材料_调解委员会先进事迹

先进事迹材料 时间:2020-02-27 11:48:14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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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县合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典型事迹材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调解委员会先进事迹”。

宜宾县合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典型事迹材料

合什镇地处宜宾县北大门,紧邻自贡市荣县河口镇、古文镇、雷音镇、古佳乡,交通便利,面积93平方公里,辖22个行政村,2个社区,人口33000人。几年来,合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用真情、亲情化解了无数个矛盾纠纷,为维护全镇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做好保障工作,完成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

合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严格按照人民调解组织“四落实”、“六规范”的要求做好规范化工作。合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有100平方米,其中包括30个平方的调解室。调解室外悬挂合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拥有合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一枚。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悬挂于调解室,并且在实际工作的中统一文书格式,建立统计台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纠纷登记、案件研讨、工作例会、统计分析、学习培训、考核奖惩、回访督促等各项工作制度。

二、战斗在第一线,人民调解保障一方平安

作为处于第一线的人民调解工作,最重要的就是及时化解矛盾,避免矛盾升级为刑事案件、非正常死亡、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合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11年就

曾经调解了这样一个案件,由于积极的调解终于使当事人双方达成谅解,阻止了事情的继续发酵。

此次事件还要从2010年说起。

2010年5月24日15时许,谢正伦老人在回家的路上被道路施工方挖掘机压断左腿。谢正伦在宜宾市江北骨科医院治疗后截肢三分之一远端,后到成都安装假肢。2010年8月16日,谢正伦左腿伤情经四川临港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六级伤残。自从发生事故后,谢正伦一家的经济发生了困难。谢正伦曾多次与施工方杨志勇商讨赔偿问题,但因双方数额差距太大,始终没达成协议。

在了解到情况后,合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请示领导,联合司法所、法律工作者、综治办、安办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都因为分歧太大不欢而散。

大年二十七,虽然天空飘着毛毛细雨,司法助理员胡纯静、派出所长赖刚等人来到了谢正伦家做思想工作。通过拉家常、算明细账、得失账的方式终于取得谢正伦的信任。谢家同意将赔偿金额由20W降低到15W,并且商定在过完年后在镇调解中心进一步调解。

2011年3月15日,杨志勇与谢正伦在镇大调解中心再一次参加调解。调解人员耐心的从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双方进行调解,并用相关法律法规算明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最终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杨志勇一次性赔偿谢正伦伤残赔偿金、后续假肢安装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人民币140800

元。

随着双方在协议上签字,这场持续将近一年的矛盾纠纷终于画上一圆满的句号。谢正伦一家人的生活已有了着落,老人表示对此很满意。

在2011年——2013年度中,合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计调解纠纷600余件,纠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9%,连续三年实现无调解民间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非正常死亡、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事件。

三、发放个案补贴,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 虽然乡镇的财政比较紧张,但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还是积极向政府汇报,出台了《合什镇人民政府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的方案》(合政府发【2010】70号)文件。文件规定合什镇人民调解个案补贴为30元每件。截止2013年,合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合什镇人民政府财政共补贴人民调解员7000余元。连续3年的发放,已经让处于第一线的人民调解员尝到了“甜头”。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的特别有干劲。

四、强化培训普法,夯实民调基础

俗话说“孵鸡蛋出小鸡,孵石头永远都是石头”。矛盾调解也是一样,如果当事人知法明理,矛盾很容易解决;如果当事人胡搅蛮缠、拿着明白装糊涂,矛盾就很难解决。为了打好矛盾调解的基础,合什镇调解委员会主要做了两项工

作,即普法宣传和调解员培训,也就是“把石头换成鸡蛋并教会如何去孵鸡蛋”。一是抓好村(社区居)民的普法学习,利用集中培训、板报、标语、网络等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同时,在合什镇社区成立了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定期不定期地邀请法律顾问和民警现身说法,为社区不同群众提供咨询服务,讲解典型案例,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做到“月月有内容,时时有教育”,有效地提高了居民法律意识,不仅在源头上预防了矛盾,也在纠纷发生后利于解决问题。二是抓好调解人员培训,让他们首先成为法律“明白人”。定期组织调解人员参加合什镇的民事调解集训班,集中学习有关调解知识和理论,积极交流各自在矛盾调解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使人民调解员熟知政策、掌握技巧,能够胜任民事调解工作。

五、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为当地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每个镇的发展过程中,因为利益的冲突和各人素质的区别,群众之间肯定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如果放任这些矛盾自生自灭,就像一个炸弹不断膨胀一样,最终肯定会打断当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2012年合什镇河街的开发正式启动。但是马上就引起了一起矛盾。而这件矛盾的起因是这样的。罗天华与徐淑华系表兄妹。在1991年双方的父母通过家庭会议的形式达成了协议:罗天华父亲罗立国以1000元的价格购得位于合什镇

河街的房屋三分之一的产权,同时罗立国的姐姐放弃了剩余的三分之一的产权。但是在其后罗立国付款1000元给徐淑华父亲的时候,并没有要求开具收据。双方在之后的时间里也没有把房屋的产权过户。

2000年,罗天华把房屋拆倒后重建,徐淑华对此并没有提出异议,直到2012年合什镇河街的开发,双方的矛盾就此爆发。罗家认为自己在1991年已经付清了房款,虽然没过户,但是徐家20多年都没有提出异议,现在提出房屋是自己的纯粹是敲诈;徐家认为房产证在自己的手里,房屋理应是自己的所有。

双方多次自己协商无果后,甚至产生了肢体冲突。在得知了此事之后,合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介入调查,多次组织双方座谈,但是都已吵架结尾。经过商讨,人民调解员重新制定了调解方案,通过对双方在此次事件中存在的失误来使双方相向而行。

对罗家指出其没有要求对方开具收据,也没有要求办理过户手续,现在产生了这样的纠纷,就一定要对此承担不利的后果;对徐家则指出其二十多年没有对自己的房屋进行妥善的管理,在公布开发公告的时间内也没有提出异议,对此也应承担一部分不利的后果。最后也劝解双方冷静下来好好想一想,择时再继续进行调解活动。

过后几日,合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再次召开双方在场的调解,经过一番劝导后,双方达成协议:罗天华赔偿徐淑华

现金2万元;徐淑华与罗天华择日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

本次案件中,正是发挥了我人民调解贴近群众,辛勤口快的特点,才能把这个可能引发刑事案件的矛盾解决在了基层。也为合什镇的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合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镇党委、政府、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我人民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并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多种手段,协调作战的方针。运用经济、法律、政策和说服教育等手段,积极防范和调解民间纠纷,缓解社会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使人民调解在大调解格局中真正起到“战斗堡垒”的作用,为合什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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