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遗留重大重要案件处理工作方案 定稿0613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重大事故工作方案”。
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
历史遗留重大、重要诉讼案件处理工作方案
根据国资委以及《中国联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实施方案》(中国联通集团[2009]32号)具体要求,为妥善处理企业历史遗留重大、重要诉讼案件,全面依法维护和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截止至2010年底,全省历史遗留的重大、重要诉讼案件基本解决;
2、因违法违规经营发生的新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杜绝。
二、案件范围
历史遗留重大、重要诉讼方位包括:
1、涉案金额在100万以上,尚未审理完毕或执行完毕案件;
2、涉案金额在100万以下,但可能导致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尚未审理完毕或执行完毕的案件。
具体见附件《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历史遗留重大、重要诉讼案件清单》
三、工作组织
(一)省公司层面
为加强案件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及专业指导,确保全省案件处理工作有序推进和全面完成,省公司成立案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办案小组。
1、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全省案件处理工作方案;听取案件处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案件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组长:刘杰 副总经理
成员:法律与风险管理部
总经理
案件涉及相关专业部门
总经理
2、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全省案件处理工作方案;建立案件处理工作日常机制,协调解决案件处理工作中的一般问题;提供全省重大疑难案件的法律支撑和专业指导;组织、推进和督办全省案件处理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案件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工作小组设立省公司法律与风险管理部。
3、办案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每个案件的具体处理方案和明确具体工作事项,承担案件的事实调查、证据收集、法律分析、应对措施和应诉执行等具体处理工作。
办案小组工作成员由法律与风险管理部以及案件涉及相关专业部门的人员组成,每一案件均应单独设立办案小组。
(二)地市公司层面、省公司中心层面
参照省公司工作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成立案件处理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各办案小组。
历史遗留案件较少单位仅需成立工作小组,但工作小组中应包括案件具体承办人员。
未单独成立法律与风险管理部门的单位,案件处理工作小组设立在法律职能归口部门。
四、工作安排
(一)建立工作组织
各单位按照省公司统一部署和要求,分别成立案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各办案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工作分工和工作任务,确保案件清查处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制定工作方案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历史遗留重大、重要诉讼案件基本情况,制定本单位的案件处理工作具体方案,工作方案应当包括本单位工作组织的具体成员名单、案件整体情况、整体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以及每个具体案件的基本情况、解决方案、工作事项、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间、办结时限、费用预算等内容,做到任务清晰、分工明确、措施到位、责任落实,有效推进历史遗留案件处理工作。
各单位案件处理工作方案经本单位案件处理领导小组批准,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书面形式于6月15日前上报省公司案件处理工作小组,并将电子版同时发送至E-mail:。
(三)有效组织推进
根据工作方案确定的每个案件的具体解决方案、工作事项和时间进度,由各单位案件处理工作小组组织和推进本单位的案件处理工作,并由各单位办案小组应及时开展案件事实调查、证据收集、法律分析、应诉抗辩和案件执行等案件处理工作,确保案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完毕。
各单位应于2010年9月底前完成至少50%的历史遗留重大、重要案件处理工作,于2010年12底前基本完成所有历史遗留重大、重要案件处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领导和相关部门责任制度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案件处理工作,案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各办案小组应各负其责、周密安排,法律部门和涉及专业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执行,严格按照省公司工作部署和时限要求,认真做好案件处理的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国资委和集团公司要求年底前解决历史遗留案件的工作任务。
(二)建立工作例会和定期报告制度
省公司及各单位应建立案件处理的工作报告和例会制度。各单位案件处理工作小组应每两周定期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各办案小组案件处理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汇报,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提出可操作的解决建议,并形成书面工作报告后,于每月15日和30日前上报本单位案件处理领导小组和省公司案件处理工作小组。同时,各单位案件处理领导小组应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案件处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案件处理工作中的跨专业、跨单位问题,并对案件处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
(三)建立月度通报和包保督办制度
省公司每月月底以文件形式通报各单位案件处理情况,明确整体工作进度、存在主要问题以及重点工作安排。同时,对各单位案件处理工作,省公司实行包保督办制度,省公司法律与风险管理部指派专人负责对各单位案件处理工作的日常跟踪、专业指导和督办检查,每月参加一次包保单位案件处理工作小组例会,确保各单位案件处理有序推进,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
(四)建议费用预算和人员保障制度
为确保案件处理工作质量和效率,有效发挥社会中介作用和协调企业外部关系,最大化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各单位对案件处理涉及的涉及的起诉费用、执行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其他中介费用等应在预算上给予及时保障。同时,各单位应当抽调专业精干人员组成办案小组,对于法律关系复杂、案件调查取证困难,以及对外沟通、协调工作难度较大的案件,各单位应当聘请法律中介机构和社会调查机构提供专业服务,按照既定的工作计划,有效推进案件处理工作。
(五)建立工作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各单位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应当坚持处理和预防并重的原则,针对案件放映的企业管理问题和漏洞,及时提出具体解决方法和措施,不断强化各专业部门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企业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确保在源头上有效控制和减少法律风险。为确保全省案件处理工作稳步推进和取得实际效果,省公司将于四季度开始对各单位案件处理工作以及管理制度流程完善优化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另行通知。同时,对各单位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导致国家和企业利益损失的,将按照《中国联通诉讼问责管理办法》的规定,启动诉讼问责程序,实施责任追究工作,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做出相应的惩戒和处理。
附件:《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历史遗留重大、重要诉讼案件清单和包保人员名单》
2010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