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采购实施方案(精选6篇)_医院药品采购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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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2020年4月19日

浙江省

年药品集中采购(第二批)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 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

〔 〕142 号)、原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人民政府纠正行 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等 11 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印发浙江省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浙卫发[ ]151 号)等文件的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医改工作 部署,探索药品集中采购新模式,在认真落实

年药品 集中采购(第一批)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做好第二批药品集 中采购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及原则

(一)目标 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制,在保障药品质量和

供应的基础上,严格控制药品价格,规范购销行为,为人民 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性价比适宜的药品。

(二)工作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性价比适宜;

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左右联动;满足需求、保障供应。

二、实施范围和组织形式

(一)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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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举办的二级及

以上医疗机构、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其它部门、事业单位、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须全部 参加本次药品集中采购。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 生室)、经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其它形式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 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必须全部参加本次药品集中 采购,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使用中标结果。

鼓励其它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二)组织形式 本次药品集中采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规则、统一平台。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是全省唯一的采购经办机构,代表我省所有医疗机构开展药 品集中采购工作。

浙江省 三、采购范围和方式(一)采购范围

1.当前在省采购平台集中采购在线交易的产品,但不包 括药械

采《浙江省

年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采购目录》中 同通用名药购平台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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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及备案采购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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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上范围内原为我省廉价药系统的在线交易产品,暂 按原采购方式采购。

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不纳入 本次集中采购范围,继续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规定采购使 用。

(二)采购方式 在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性价比适宜的基础上,采取交

易价格确认的方式,公开招标。

(三)其它

1.采购周期:暂定 1 年,必要时经省药品集中采购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可延期。本次中标结果执行至下一轮中标结果执行时废止。

2.中标企业必须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中标产品及时足 量供应。

四、集中采购产品目录

本次集中采购的药品为采购平台上 年 1 月 1 日至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有配送记录的产品(含低价药品),不 包括第一批集中采购中相同通用名的产品。具体采购目录详 见采购公告。上述期间无配送记录的产品将暂停交易。

五、投标企业及其产品的确认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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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中心依据本实施方案,发布采购公告。

(二)参与本次集中采购投标的主体(即投标企业)为 原中标的生产企业。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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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公司、进口及港、澳、台地区产品国内总代理(无国内总

代理商的,应为从境外取得浙江省代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等代理商可视同生产企业。

代理商为证照齐全的药品经营企业,进口及港、澳、台 地区产品国内总代理商作为投标企业的,还需出具生产企业 的授权代理协议。

(三)在线交易产品视同为经过资质审查,中标后将结 合我省药品基础库信息进行相关资料的审查工作,不符合要 求的将予以取消中标资格。

七、产品价格确认

本次集中采购采用价格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产品确认价格为投标企业该产品的实际供货价 格,其中包含配送企业的配送费用。价格货币为人民币(单 位: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投标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价格确认工作,不同意按参考价供货的产品,企业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情况,采购中心将视情排查梳理。未提交书面申请的,视为同意按 参考价供货。同意以参考价供货企业的产品列入拟中标范围, 不同意的产品暂停在线交易资格。

八、参考价的计算 以省采购平台中在线交易的价格下降 10%为6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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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属于中药注射剂或抗菌药物的,在参考价Ⅰ2020年4月19日参考价Ⅰ。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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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降 5%为参考价;属于我省公布的年配送金额前 200

位的品种,在参考价Ⅰ的基础上,前 50 位的降 5%,51-100 位的降 4%,101-150 位的降 3%,151-200 位的降 2%。同时符 合上述 2 种情形的降幅累加计算。

中药注射剂:指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 Z 的产品,同通用 名同剂型批准文号既有国药准字 Z 又有其它分类的,参照医 保目录分类认定。

九、中标结果的公布

(一)拟中标目录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核后,在省 卫生计生委网站、采购平台公示,公示期为 7 天。

(二)公示无异议的,拟中标目录即为中标目录。

(三)由省人社厅等经过竞争性谈判,纳入浙江省大病 医保保险范围内的产品,符合资质要求的视同为本次药品集 中采购中标结果,直接纳入中标目录。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专家对中标结果进行 评估,确保临床用药需求。

十、配送的管理

中标药品暂以原配送关系在线交易,设两个月的过渡 期。过渡期结束后,需经过采购平台重新确立配送关系。

(一)配送企业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药品集中采购的配送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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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资质审查合格的,经公示确认后公布。鼓励生产企业 自行配送。年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已报名企业无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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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二)以市为单位划分配送区域。每个中标产品,不设 定配送企业数量。配送企业报名时需申报本企业的配送区 域。

(三)中标企业要对每个中标产品制定配送方案。中标 的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下,通 过采购平台确定中标产品的配送关系。

(四)中标企业及其委托配送的配送企业,必须按照购 销合同保证药品供应,及时满足医疗机构的采购需要。急救 药品配送不超过 4 小时,一般药品 24 小时内送到(特殊情 况时不超过 48 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配送药品的剩余有 效期应在 6 个月以上。

(五)药品配送费用由中标企业和其委托的配送企业自 行协商、结算。中标价格已包含配送费。山区、海岛的药品 配送费可高于一般区域 2%—3%。

十一、签订购销合同

(一)采购中心代表全省所有参加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 机构(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中标企业直接签订的中标 药品购销合同,视为总合同。医疗机构在采购平台上,分批交 易的订单是中标药品购销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视为分合同。

(二)采购中心向所有中标企业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 所有中标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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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

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与医药生产经营企 业签订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

(四)中标药品购销合同应载明采购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价格、供货时间和地点、付款时间、履 约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十二、中标药品的采购

(一)本次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供全省县及县以上 医疗机构使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 据有关规定采购使用集中采购中标结果。

(二)参加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必须经过采购平 台采购中标产品。

(三)自本次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开始执行之日起,原中标结果自行废止,各医疗机构执行新的中标结果。

十三、付款方式

按照合同要求,医疗机构收到药品后进行到货验收确 认,出具签收单。从到货确认签收之日起,在 60 天之内按 合同的规定支付药品款。

十四、其它

(一)建立价格联动机制。根据外省市(广东、福建和 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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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药品集中采购的中标价格,对我省中标产品的交 易价格每半年进行梳理,实行价格联动。具体价格梳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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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已在采购平台交易的产品,当外省(市、区)有更低的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中标价格公布时,生产企业应主动向 采购中心申报,以新的中标价格作为实际交易价格,及时足 量供应我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生产企业未主动申报,而被其它企业举报或被采购中心梳理查实的,取消该产品交 易资格。

(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必须按规定的比例配备使用 基本药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按规定的比例配备使用非 基本药物。具体管理办法由省卫生计生委另行制定。

(三)投标企业在集中采购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串标、围标、蓄意抬高价格或以低于药品成本价格恶意竞争,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供应假劣药品,未按合同规定及时配 送供货等,按有关规定纳入不良记录,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 在全省的中标资格。自取消之日起两年内不接受其任何产品 参加我省药品集中采购,各医疗机构两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 采购其产品,并中止原签订的购销合同。

(四)中标产品合同履行、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等和药品 集中采购有关的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 行。

(五)本方案由省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采购中心负责 具体实施。

2020年4月19日

第2篇: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规范我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降低不合理的药品费用,减轻群众的用药费用负担,根据卫生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7号)、《关于印发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59号)、卫生部《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卫规财发〔2001〕30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若干规定》(卫规财发〔2004〕320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最高准则,保证药品质量,确保用药安全。

(二)降低药品价格,节约采购成本,促进合理用药,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三)建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长效机制,健全全省医疗机构统一的药品采购目录、药品采购规范、药品价格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四)建立政府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为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安全可靠、功能完善、数据齐全、监管严密的网上服务,保证药品集中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二、工作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省市联动、部门协调、规范运作、质量优先、科学评价、阳光操作的总体思路,积极稳妥地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一)政府主导,上下联动,部门间协调配合。省级负责集中采购的组织和实施,市(州)县负责本级集中采购的监管。

(二)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行药品采购信息公开,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集中采购平台”)进行药品购销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选择价格合理的药品,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四)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通过分期分批公布集中采购目录,逐步扩大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范围,实现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全部纳入网上集中采购。

(五)采购周期原则上定为一年。三、组织领导和机构职责(一)组织领导体系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卫生厅、省监察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政府纠风办、省工商局、省食药局、省检察院、省物价局和兰州市检察院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委员会和办公室。分别由省监察厅和省卫生厅牵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为办公室成员。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中心”)是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具体执行机构,受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监督委员会的双重领导。

(二)各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制定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重大政策,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2.领导小组监督委员会职责:

(1)对集中采购的全过程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监督;

(2)受理、处置当事人的举报和申(投)诉,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3)组织实施仲裁工作。

3.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其职责:(1)制定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审核招标文件,审定评审办法;

(2)建立和管理药品集中采购专家库,组建集中采购评标委员会;

(3)确认药品竞价、议价中标品种和直接挂网药品品种;(4)负责发布药品招标公告;

(5)对药品集中采购的全过程进行管理。4.集中采购中心职责:(1)草拟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编制药品集中采购招标目录和招标文件,草拟评价规则等集中采购工作文件并负责具体实施;

(2)受理、处置申(投)诉申请,负责集中采购政策、规定的宣传和培训并发布相关信息;

(3)协同有关部门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交的各种资质、证明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

(4)拟定评标委员会组成办法,在监督委员会监督下抽取评标专家;

(5)编制招标文件,负责招标文件澄清;(6)审核确认拟挂网药品价格。

(7)负责管理维护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为医疗机构、挂网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或其委托的配送企业提供免费交易服务;

(8)监督药品购销合同的签订及履行;

(9)动态监控全省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采购、价格执行情况;

(10)负责网上药品采购用量、重点监控品种的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分析等;

(11)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监督委员会赋予的其他职责。5.药品集中采购评标委员会职责:(1)论证药品集中采购招标目录;(2)依据《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评标实施细则》(暂行)评标,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3)拟定中标的竞价、议价品种和重点监控品种及直接挂网的品种;

(4)负责其他需要评审的事项。

四、采购主体范围、采购模式 医疗机构是药品集中采购中的采购主体。采购主体范围为全省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全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采购活动。

全省药品集中采购活动采取直接挂网与网上竞价、议价相结合的采购方式。实行由政府组织推动,医疗机构和药品供应商、配送企业通过网上采购系统直接交易的药品购销模式。

五、药品集中采购范围和目录(一)药品集中采购范围

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定执行。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少数品种以及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等不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未获得国药准字号批件的药品(包括国药试字、国药准字B),不纳入集中采购目录。除上述药品外,医疗机构使用的其他药品包括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原则上全部纳入集中采购范围。

(二)药品集中采购招标目录 药品集中采购招标目录是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所公布的拟采购药品品种信息,包括通用名、剂型、规格。目录来源于我省上一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数据和兄弟省(市、区)药品采购目录。药品集中采购招标目录实行动态管理,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在规定的增补期可申报新增集中采购招标药品目录品种。

(三)药品集中采购目录

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兼顾不同地区、不同医疗机构用药需求,引导医疗机构调整用药结构,鼓励医疗机构使用常用药、廉价药,控制贵重药品使用,减轻患者负担。目录分为以下三类:

1.直接挂网药品目录

对临床用量小、价格低廉、急救必需以及采购困难的药品,经专家论证,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列入直接挂网药品目录。

2.网上竞价、议价药品目录

凡未列入直接挂网药品目录的药品全部列入网上竞价、议价药品目录。

3.重点监控限额采购药品目录

经网上竞价、议价未中标的品种,但临床必需,且报价未超过价格控制限相关要求的品种,经专家论证,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可列入重点监控限额采购目录。

六、专家库和评标委员会

根据我省药品集中采购的实际需要,按照《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专家库和评标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专家库和抽取组建评标委员会。专家库由医学、药学和管理等专业的专家组成。在监督委员会监督下,随机抽取,按时到位,封闭式评标。

评标委员会由9-25人组成,并抽取一定数量的专家作为候补委员。

与投标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进入的应当更换。

七、药品质量层次划分

药品集中采购招标目录所列药品分为四个质量层次,同时满足两个以上质量层次的药品,按最高一级质量层次划分。

(一)第一质量层次 1.专利药品;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药品; 3.国家一类新药。(二)第二质量层次 1.原研制药品; 2.单独定价药品; 3.优质优价中成药。(三)第三质量层次

1.全国医药工业独立核算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排序前50家企业: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编制的《2008年中国医药统计年报》医药企业排序名单为准。

2.进、出口药品;港、澳、台地区药品; 3.中药保护品种。(四)第四质量层次 上述以外的合格药品。八、投标人报名及材料申报(一)生产(经营)企业报名条件

1.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GMP认证证书;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GSP认证证书。

2.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3.近两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记录。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二)报名程序

投标人须持药品生产企业法人授权书,GMP、GSP认证证书复印件,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按照集中采购招标公告公布的时间、地点现场报名。集中采购中心对通过资质审查的报名企业分配网上操作用户名和密码。获得用户名和密码的投标人,通过用户名、密码登陆集中采购平台,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密码修改、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维护与确认等。

(三)申报材料要求 1.使用语言

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往来函电均使用中文。外文原件资料需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文本并经公证部门公证。

2.申报材料构成(1)企业资料: 1)国内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GMP认证证书(复印件);进口总代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GSP认证证书(复印件)。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代理协议书(复印件)或由国外厂家出具的总代理证明。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投标品种一览表》、《投标承诺函》;

4)在生产活动中是否有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记录的说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其它相关文件材料。(2)产品资料

1)《药品注册批件》及药品质量标准(复印件); 2)药品说明书(原件);

3)进口药品需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或一次性进口药品批件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的口岸药品检验所出具的近期进口药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港、澳、台地区药品需提供《医药产品注册证》及口岸药品检验所出具的近期药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5)出口药品需提供相关批件、近期出口药品海关报关单及药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复印件);

6)药品质量层次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政府定价药品需提供国家发改委或我省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有效证明文件。企业自主定价药品需提供相应价格证明(原件);

8)药品最新批次省检、市检或厂检全检报告书。9)其它相关文件材料。3.申报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1)申报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以集中采购中心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

(2)因不可抗力原因,可酌情延长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各方当事人相关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3)集中采购中心在公布的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材料申报。

4.申报材料修改和撤回

生产(经营)企业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对其申报材料做任何修改,也不得撤销申报。

5.申报材料审核和澄清

(1)集中采购中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澄清。对申报材料中不明确的内容有权要求生产(经营)企业作必要的澄清。生产(经营)企业有义务对有关内容作出书面解答。

(2)生产(经营)企业及产品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均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以政府相关网站发布信息作为参考,若信息存在差异,企业需提供有关原件进行核对。

6.申报材料其它要求

(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合法。

(2)所有申报材料均须由持有药品生产企业(进口药品的国内总代理)法人代表授权书的被授权人递交。

(3)同一生产企业的所有品种只允许委托一个被授权人参与申报。

(4)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资格,并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5)申报资料统一使用A4纸张。

(6)申报材料应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应清晰、完整。九、报价与解密

(一)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集中采购平台报价系统,对投标品种进行网上报价。

(二)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供应给医疗机构的到货价。(三)报价价格控制限

对于竞价、议价、直接挂网品种报价要求为:

1.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政府最新定价或经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企业最高零售价。

2.不得高于目前我省医疗机构实际供货价。3.不得高于临近省份的最新挂网采购价。4.议价品种,以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最高零售价为基准,所投品种:政府定价药品降幅要达到25%以上、企业自主定价药品降幅要达到30%以上、进口药品降幅要达到17%以上。

(四)报价使用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元。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即0.001)。

(五)投标人在《2009年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开标报价确认清单》上均应标明药品最小计量单位的价格(即每片、每粒、每支、每瓶、每包、每盒、每贴等)。

(六)投标人不得将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包装规格的同一药品(品种、剂型、规格相同)同时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七)报价时间:以集中采购中心公布的时间为准。(八)报价解密与公示

1.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报价数据进行解密,逾期不解密的按弃标处理。

2.报价解密后,对解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十、评标

(一)评标原则

评标突出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各级医疗机构的用药差异,满足不同人群的用药需求。评标要素包括药品质量、价格与临床综合评价。

1.质量层次分为三个竞价组。第一和第二质量层次、第三质量层次、第四质量层次的同一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的药品分别为同一竞价组。

2.产品质量分值:(1)第一质量层次药品得50分;(2)第二质量层次药品得47分;(3)第三质量层次药品得44分;(4)第四质量层次药品得41分; 3.临床综合评价分值为10分。4.产品价格分值为40分。

政府定价药品以国家发改委和我省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最高零售价为基准,企业自主定价的药品取该品种企业最高零售价的平均值为基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计0.5分,依次类推,40分封顶。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的,价格分计零。

(二)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按照《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评标实施细则》(暂行)评标。

2.评标委员会通过计算机评标系统评审竞价、议价品种。3.每一品种规格依照相关规则产生拟中标品种。4.对于已确定的拟中标品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5〕605号)的规定和有关规则,集中采购中心进行价格整理,报我省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网上公布。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整理后的价格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弃标。

(三)竞价评标 1.同一竞价组中的生产企业多于3家(含3家),采取竞价的方式进行评标。

2.竞价品种采用打分的方式,由计算机评标系统自动生成,按由高到低的分值排序。

3.竞价品种中标限额:3家取2家,4-5家取3家,6-10家取4家,11-15家取6家,16-19家取8家,20家以上取10家。

4.依据中标限额确定各竞价组的拟中标品种。得分相同的药品可并列。

(四)议价评标

同一竞价组的生产企业少于3家(不含3家)时,采取议价方式进行。议价采取二次报价方式进行,二次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

(五)重点监控限额采购品种确定

经网上竞价、议价,未中标的品种,但临床必需且报价未超过价格控制限第一、二、三条要求的品种,经专家论证、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列为重点监控限额采购品种。

(六)直接挂网品种确定

拟直接挂网品种目录公告后,响应人应做出实质性响应,并提交企业和药品资质及药品价格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论证同意,由集中采购中心协同有关部门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药品供应商和价格,列入直接挂网品种。

(七)拟挂网品种公示 确定的竞价议价中标品种、重点监控限额采购品种和经确认的直接挂网品种通过集中采购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各方澄清及申诉。公示期满后,全部挂网品种即形成集中采购目录,供医疗机构选择采购。

十一、采购和配送(一)药品采购

为了满足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不同人群的用药需求,合理用药,减轻患者用药负担,医疗机构应采购不同质量层次的药品。省级医疗机构采购第三、四质量层次药品的金额原则上应不少于采购总金额的60%,市州级医疗机构应不少于采购总金额的70%,县级医疗机构应不少于采购总金额的80%。医疗机构采购重点监控限额采购品种的金额不能超过本单位采购总金额的3%。

(二)临时采购

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故和临床抢救时,若必须使用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药品,医疗机构可先行采购,但必须在采购后5个工作日内将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采购价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同时用电子版)报所在地市、州卫生局备案,省直医疗机构报集中采购中心备案。各市、州卫生局应在每月末将辖区内医疗机构临时采购情况汇总报送集中采购中心。

(三)配送

1.中标品种的生产企业或进口药品总代理商具备配送能力的可直接提供中标品种的配送服务。

2.生产企业或进口药品总代理商的中标品种,如企业不具备配送能力的,本着减少流通环节、节约成本的原则,生产企业或进口药品代理商可在我省各市、州(包括所辖县、市、区)一次委托不超过2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药品批发经营企业进行配送。所有中标品种不允许转配送。

3.药品配送企业均要在集中采购中心备案。在采购周期内不允许变更配送企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经集中采购中心审核批准。

4.生产企业或进口药品总代理商的中标品种,凡自行配送或委托药品批发经营企业配送的,都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同医疗机构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并报集中采购中心备案。

5.生产企业应对药品质量负责。配送企业须按药品储存条件储存和运输药品,配送企业向医疗机构供应药品时,应同时出具该药品同批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医疗机构在接受药品时要进行质量验收,对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质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受。配送企业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以保证临床用药。如出现质量问题时,经省级以上食药局认定(以质量公报和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为准),立即取消相关药品挂网资格;有违纪、违规或违法行为的由相关部门查处。

十二、监督管理

对药品集中采购的全程监督,按照《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一)医疗机构的责任

1.必须通过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严格对药品采购发票进行审核,防止标外采购、违规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2.根据临床需要,必须在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中选择采购品种。及时与生产或经营企业签订采购数量合同,可分期分批采购。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验收、储存、使用采购目录的药品。

4.采购完成后,60天与生产或经营企业结清药品款。逾期可采取挂网警告、通报批评、诫勉谈话、限期还款等措施。

(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

1.必须具有满足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的供应能力。对参加药品集中采购的任何一个医疗机构的每一个网上采购订单,供货商均应按规定保质保量及时供货。

2.中标品种必须按集中采购目录注明的产品信息和质量标准供货,所供药品必须是合格药品。

3.急救药品4小时内送到,一般药品48小时内送到,节假日照常配送。

4.按实际情况,及时做网上采购订单确认、发货、退换货处理及到款确认操作。

5.企业提交的各种资质文件有效期届满前,应及时做好变更,并将变更后的最新有效证明文件报送到集中采购中心。超过有效期未报送的,停止该品种的网上采购。

6.企业名称、药品价格等信息变更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到 集中采购中心办理备案手续。逾期未办理备案的,停止该品种的网上采购。7.对进入集中采购目录的品种,按照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时缴纳有关费用。

8.对进入集中采购目录的品种,如遇国家价格调整,集中采购中心据此对中标价或最高临时零售价做相应调整。供应商在采购周期内原则上不得要求撤销或调整价格。特殊情况下如须撤销或调整,应由领导小组监督委员会和办公室审核批准。

9.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责任与义务。(三)监督委员会对药品集中采购的全程监督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严格履行《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在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的监督作用。卫生部门负责医疗机构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监管,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情况统计分析,建立药品采购超常预警工作机制。监察部门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受理有关检举和投诉。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药品价格资料的审核确认,定期公布价格政策,监督和查处中标药品中标价和中标零售价的执行情况。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资质审核,对中标药品质量和配送进行监管,对药品企业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工商管理部门负责对生产(经营)企业的工商登记资质进行审核,对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当事人的不正当行为,合同欺诈,利用合同危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查处。

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集中采购中心在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发生违规行为的,由领导小组监督委员会依照《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申(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等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有关药品集中采购的申(投)诉,按照《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申(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执行。

附件1

药品集中采购名词定义

一、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是指为甘肃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的综合性网络系统,包括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招标系统、集中采购系统、政府监督管理系统和信息库系统。网址:http://61.178.83.52。

二、药品网上采购:指采购人通过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并由挂网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委托的配送公司)进行配送的活动。

三、药品生产企业:是药品集中采购中限定允许的投标人或响应人。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和进口药品的国内总代理(国内未设总代理的,所代理区域覆盖甘肃省全省的唯一一家一级代理商)视同生产企业。

四、投标人和响应人:指参加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药品生产企业、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或一级代理。

五、药品集中采购招标目录:是指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所公布的拟采购药品品种信息,包括通用名、剂型、规格。分为网上竞价议价药品目录和直接挂网药品目录。

六、药品集中采购目录:是供医疗机构选用、可通过网络平台与挂网药品生产企业交易的药品目录。它包括通过统一竞价议价的中标品种、列入重点监控限额采购的品种和经评审确认供货生产企业的直接挂网品种。七、供货商:指集中采购目录中药品的生产企业、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或一级代理。

八、专利药品: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发明专利药品。包括新化合物专利、药物组合物专利、天然物提取物专利、微生物及其代谢物专利。

化合物专利是指新化合物的发明专利,在其专利文件中应当有化合物的名称、结构或分子式等关键表征,保护的对象是化合物本身。

药物组合物专利是指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成分组成的保护专利,在其专利文件中应当有组分或者含量等组成特点的关键表征,并在专利名称、摘要、权利要求等内容中明确表述其为组合物专利。

天然物提取物专利是指首次从自然界分离或提取出来的物质的保护专利,该物质结构、形态或者其它物理化学参数等应在其专利文件中被确切地表征。

微生物及其代谢物专利是指对细菌、放线菌、真菌、病毒、原生动物、藻类等微生物种经过筛选、突变、重组等方法得到并分离的纯培养物和其代谢物质的保护专利。

九、国家一类新药:指保护期或监测期内的国家一类新药。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国家新药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件》为准。

十、国家科学技术奖药品: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或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药品。

十一、原研制药品:指超过发明专利保护期的药品。或国家发改委文件中标示为原研制药品。超过保护期或监测期的国家一类新药按原研制药品对待。

十二、优质优价中成药:指国家发改委和甘肃省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优质优价中成药。

十三、单独定价药品:指国家发改委和甘肃省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单独定价药品。

十四、全国医药工业独立核算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排序前50家企业: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编制的《2008年中国医药统计年报》医药企业排序名单为准。

十五、中药保护品种:指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中药保护品种证书》且在保护期内的药品。

十六、差比价:指同种药品因剂型、规格或包装材料的不同而形成的价格之间的差额或比值。

十七、竞价组:指竞价时,按照药品的通用名、剂型、规格划分的组别。

附件2

竞价分组规则

一、按剂型不同分类(一)片剂

片剂不同竞价组为:片剂;咀嚼片;分散片;泡腾片;控释片;速释片;缓释片;肠溶片;口腔崩解片。

片剂同一竞价组为:含片、口腔贴片、舌下片;素片、多层片、糖衣片、浸膏片、薄膜衣片、异型片。

(二)胶囊剂

胶囊剂不同竞价组为:软胶囊(胶丸);胶囊剂;缓释胶囊;肠溶缓释胶囊;微囊(微丸)胶囊;控释胶囊;双释放肠溶胶囊;肠溶胶囊;肠溶软胶囊(肠溶胶丸)。

(三)颗粒剂

颗粒剂不同竞价组为:缓释颗粒剂;茶剂;干混悬剂;泡腾颗粒剂;肠溶颗粒剂;控释颗粒剂。

颗粒剂同一竞价组为:颗粒剂(冲剂)、细粒剂。(四)散剂

(五)气雾剂与吸入剂

气雾剂与吸入剂不同竞价组为:气雾剂;喷雾剂;粉雾剂;鼻用喷雾剂;吸入剂;吸入溶液剂。

(六)口服溶液剂

口服溶液剂不同竞价组为:合剂(口服液);糖浆剂;酊剂;酒剂;露剂;酏剂;滴剂;流浸膏剂;缓释混悬剂; 口服溶液剂同一竞价组为:口服混悬剂、口服乳液、混悬型凝胶剂。

(七)外用溶液剂

外用溶液剂不同竞价组为:搽剂;涂剂;涂膜剂;外用酒剂;外用酊剂;醑剂;油剂;甘油剂;含漱剂;灌肠剂;泡沫剂;胶浆剂(外用)。

外用溶液剂同一竞价组为:洗剂、冲洗剂、外用混悬剂。(八)注射剂

注射剂不同竞价组为:粉针剂;注射用混悬剂;注射用乳剂;注射液。

注射剂同一竞价组为: 冻干粉针剂、溶媒结晶粉针剂。(九)软膏剂

软膏剂不同竞价组为:乳膏剂;凝胶剂;软膏剂;糊剂;乳胶剂。(十)贴剂

贴剂不同竞价组为:贴剂(贴片);贴膏剂;巴布膏剂;硬膏剂;橡胶硬膏剂;膏药剂;敷剂;缓释透皮贴剂。

贴剂同一竞价组为:橡胶膏剂、橡皮膏剂。(十一)膜剂(十二)栓剂

栓剂不同竞价组为:直肠栓;尿道栓。(十三)滴耳剂

(十四)滴鼻剂,含玻璃酸钠的为不同竞价组。(十五)滴眼剂,含玻璃酸钠的为不同竞价组。(十六)眼膏剂 眼膏剂不同竞价组为:眼膏剂;眼用凝胶剂。(十七)滴丸剂(十八)丸剂

丸剂不同竞价组为:浓缩丸;丸剂;糊丸;糖丸;微丸。丸剂同一竞价组为:蜜丸、大蜜丸(含蜡丸)、小蜜丸;水丸、水蜜丸。

(十九)煎膏剂(二十)胶剂(二十一)锭剂(二十二)阴道用药

阴道用药不同竞价组为:外用阴道膜;阴道软膏剂;阴道栓

阴道用药同一竞价组为:阴道片、阴道泡腾片、阴道胶囊剂。

(二十三)植入剂

植入剂不同竞价组为:植入剂;缓释植入剂。二、相同剂型按制剂规格不同分类

(一)所有制剂(中成药只包括注射剂):按不同容量、含量分为不同竞价组。

(二)造影剂含药量相同浓度不同的分为不同竞价组。(三)脂肪乳含药量相同浓度不同的分为不同竞价组。(四)氨基酸注射液按组份不同分为不同竞价组。三、其它(一)注射剂带专用注射溶媒的和不带专用注射溶媒的分为不同竞价组。

(二)注射剂预充式和非预充式分为不同竞价组。

(三)单支(瓶)含量相同、容量不同的小容量注射液为同一竞价组。

(四)50ml以下注射液包装按照玻璃、塑料材质分为不同竞价组。

(五)50ml(含)以上注射液,按玻璃瓶、塑料瓶、软袋、直立式软袋包装分为不同竞价组,其中双阀、单阀、双层无菌包装为不同竞价组。

(六)部分剂型(如颗粒剂等)中含糖和无糖型分为不同竞价组。

(七)不同酸根的注射剂:有机酸根和无机酸根的注射剂分为不同竞价组。

(八)抗生素与酶抑制剂比例不同的原则上为同一竞价组。(九)不同亚型品种按药理效应、临床用途的不同分为不同竞价组

例如:干扰素α-1a、α-2a、α-1b、α-2b、γ等不同亚型分为不同竞价组;胸腺肽中胸腺肽α及胸腺肽F分为不同竞价组。

(十)长链、中长链脂肪乳分为不同竞价组。

(十一)预混胰岛素按混合比例不同分为不同竞价组;笔芯和普通瓶装胰岛素分为不同竞价组。四、中成药制剂按药监部门的通用名为标准分为不同竞价组。同名异方或同方异名的品种按处方组成不同分为不同竞价组。

第3篇:药品采购

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制度

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规范采购流程,根据上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负责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剂科应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院长、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库管理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管理及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 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供货商必须证照齐全、参加年度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品种、获得配送权,营业相关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按医院要求在纪委和监审部门监督下与供货单位签定年度质量购销合同和责任合同。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参加山东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年度中标目录采购药品,严格执行中标购进价和零售价,按照上级招标负责部门的要求及时在医院醒目位置以电子显示屏的形式向患者公布年度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最新中标执行价格,执行的结果接受上级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4篇:采购实施方案

采购实施方案 采购实施方案 篇1: 20170315采购实施方案 附件: 2017年度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 根据?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6号)、?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案(试行)?(赣府厅发?2017?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一、定义

(一)江西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 指为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的综合性网络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主要包括信息发布系统、企业及药品数据库系统、网上限价竞价系统、网上采购系统、政府监管系统等。

(二)生产企业: 指在“平台”上注册,并经审查合格,参加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自行配送(具有配送资质)或委托药品经营企业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送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和符合上述要求的获得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药品生产企业

授权的全国总代理企业。(三)投标人: 指参加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四)配送企业: 指具备国家规定的配送资质和条件,受生产企业委托,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药品配送及相关伴随服务的药品经营企业。

(五)中标品种目录: 指通过统一限价,经经济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省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后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的药品品种目录。

(六)原研制药品: 指国家发改委文件中标明为原研制的药品,或者国家发改委文件中未标明原研制的单独定价且获发明国专利证书的进口药品视为原研制药品。

(七)专利药品: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授予的有效期内的化合物实体专利的药品,同时应拥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颁发的监测期不低于4年的新药证书。在其专利文件中应当有化合物的名称、结构或分子式等关键表征,保

护的对象是化合物本身。不包括药物组合物专利、天然物提取物专利、微生物及其代谢物专利、生产工艺流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实用新型等其它专利。

(八)单独定价药品: 指国家或江西省发改委药品定价文件确定的单独定价药品或优质优价中成药。

(九)获得国家级奖项的药品: 指近3年内所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药品,不包括获得上述奖项的通用技术和其他通用研究成果的药品。(十)国家保密处方的中成药: 指国家保密局和科技部共同颁布的中药保密处方目录中的药品。(十一)国家一类新药: 获得国家一类新药证书且国家药监部门颁发的生产批件上注明一类新药的药品。一类新药证书有正副本之分的,正本持有者认定为一类新药;生产企业持有副本、科研机构持有正本的,副本持有者认定为一类新药。无正副本之分的,以新药证书持有者为准。

(十二)进口药品: 指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颁布的进口药品注册证的药品。(十三)差比价: 指同种药品因剂型、规格或包装材料的不同而形成的价格之间的差额或比值。差比价的计算以国家发改委?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发改价格?2017?9号)和?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605号)为依据。

(十四)竞价组: 指按药品的通用名、剂型、规格进行评审和报价的组别。

二、总体思路和遵循原则 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包括经省政府批准的增补品种),实行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发挥集中批量采购优势,招标和采购结合,签订购销合同,一次完成采购全过程,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进一步建立和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实现基本药物安全有效、品质良好、价格合理、供应及时,促进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的建立,保证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和合理使用,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药物需求。2017年全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实守信;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

三、组织形式

(一)药品招标采购领导机构: 省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协调和领导,涉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重大事项由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省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各设区市、县(区、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贯彻上级有关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规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行组织管理。

(二)药品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机构: 省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能,负责对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各设区市、县(区、市)监督小组贯彻上级有关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规定,对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及各方当事人进行监督管理。各监督管理部门依据职能,受理有关集中采购活动中的举报、投诉,对改进和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提出建议。

(三)药品招标采购机构(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在省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省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负责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具体实施,主要职责是具体操作、提供服务、维护集中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四、采购的责任主体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药品(包括非目录药品),统一通过政府主导的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实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作为采购的责任主体,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授权或委托协议;负责定期汇总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需求,编制基本药物采购计划,实施基本药物采购,并与药品供应企业签订购销合同,负责合同执行。

五、供货的责任主体 原则上用量大的基本药物直接向生产企业采购,由生产企业自行委托经营企业进行配送或直接配送;用量小的基本药物集中打包向药品批发企业采购(含配送)。无论哪种方式,供货主体都必须对药品的质量和供应一并负责。

六、中标药品的采购方式 纳入全省集中采购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通过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网址: 或)进行网上采购。篇2: 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集中采购试行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政府集中采购工作,2017年8月开始对部分采购规模需求大、次数频繁、技术规格较为标准的采购项目试行批量集中采购,具体内容和程序如下: 一、试行品目: 台式计算机、打印机、网络设备(网络交换机、网络路由器、无线局域网产品、网络存储设备、网络监控设备、网络测试设备、网络安全产品、网络应用加速器)。

二、适用范围: 所有在京中央单位及所属机构。

三、基本要求: 中央单位在一个月内(紧急采购任务除外)准备采购台式计算机、打印机、网络设备规模达到一定限额的,不再执行协议供货,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施批量集中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对中央单位报送的批量采购实施计划进行汇总归集,并整合打包,统一组织招标,以实现价格最佳,体现集中采购规模优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采购程序: 批量集中采购每月组织一次。采购流程包括报送批量采购实施计划、汇总归集采购需求、整合打包、编制招标文件、信息公告、抽取专家、评标及公示结果、签订合同等环节。

(一)报送计划。主管部门所属各单位每月计划累计采购台式计算机50万元、打印机30万元、网络设备120万元等以上的,应当集中编制批量采购实施计划,并于每月15日17点前由主管部门按照统一格式将批量采购实施计划及委托书报送集中采购机构,参加当月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超过时间报送的批量采购实施计划,参加下月批量集中采购。

(二)归集整合采购需求。报送批量采购实施计划时间截止后,集中采购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中央单位批量采购实施计划和需求进行汇总整理,分类打包,编制成具体招标采购需求,包括采购内容、数量、技术性能、售后服务、供货时间及地点等。

(三)招标公告。集中采购机构在形成具体招标采购需求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和信息公告的发布。采购公告在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披露媒体和相关媒体公示20天。

(四)评标及公示结果。评审专家从财政部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并组成评审委员会。中央单位可派人监督开标和评标活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中心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放未中标通知书。

(五)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10日内由中央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管理要求

(一)符合规模采购要求,但时间和任务紧急不超过一个月时间的采购任务可以通过协议供货形式采购,但事先要向集中采购机构备案。

(二)主管部门或所属单位同一品目产品一个月内采购规模不得超过该品目实行批量采购的限额。

(三)主管部门要制定汇集所属单位月度采购项目的工作程序和办法,加强对批量集中采购的管理。

(四)集中采购机构要认真落实批量集中采购有关工作,做到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岗位职责清晰,确保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主管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要注意总结试行工作的经验,及时向财政部反馈意见和建议。篇3: 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集中采购试行方案 为降低成本和消耗,完善和深化集中采购工作,对部分采购规模需求大、次数频繁、技术规格较为标准的采购项目试行批量集中采购,具体内容和程序如下: 一、集中采购品目: 办公用品、食品、酒水。

二、适用范围: 所有部门单位。

三、基本要求: 在一个月内(紧急采购任务除外)准备采购规模达到一定限额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部门实施批量集中采购。集中采购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的批量采购实施计划进行汇总归集,并整合打包,统一组织招标,以实现价格最佳,体现集中采购规模优势,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

四、采购程序: 批量集中采购每月组织一次。采购流程包括报送批量采购实施计划、汇总归集采购需求、整合打包、编制招标文件、信息公告、抽取专家、评标及公示结果、签订合同等环节。

(一)报送计划。各单位每月计划累计采购**元等以上的,应当集中编制批量采购实施计划,并于每月15日17点前由主管部门按照统一格式将批量采购实施计划及委托书报送集中采购部门,参加当月集中采购部门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超过时间报送的批量采购实施计划,参加下月批量集中采购。

(二)归集整合采购需求。报送批量采购实施计划时间截止后,集中采购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公司批量采购实施计划和需求进行汇总整理,分类打包,编制成具体招标采购需求,包括采购内容、数量、技术性能、售后服务、供货时间及地点等。

(三)招标公告。集中采购部门在形成具体招标采购需求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和信息公告的发布。采购公告在公司指定采购信息披露媒体和相关媒体公示20天。

(四)评标及公示结果。评审专家从公司领导和相关人员产生并组成评审委员会。公司可派人监督开标和评标活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部门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放未中标通知书。

(五)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10日内由公司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管理要求

(一)符合规模采购要求,但时间和任务紧急不超过一个月时间的采购任务可以通过协议供货形式采购,但事先要向集中采购部门备案。

(二)主管部门或所属单位同一品目产品一个月内采购规模不得超过该品目实行批量采购的限额。

(三)主管部门要制定汇集所属单位月度采购项目的工作程序和办法,加强对批量集中采购的管理。

(四)集中采购部门要认真落实批量集中采购有关工作,做到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岗位职责清晰,确保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主管部门和集中采购部门要注意总结试行工作的经验,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意见和建议。篇4: 2017年采购实施方案 2017年战略实施计划及方案 2017年是“三三战略”,即“内涵式大发展”战略推进与实施的最后一年,根据市政基地2017年实际发展情况,2017年为适应技术研发、产品推广以及生产现状的需要,对现有供应商、供应量、采购价格及包装进行调整的细化方案。

一、供应商管理举措(为了稳定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1、开发新原料供应商,增加供应商数量,在保证原料及时供应的同时,有力的支撑了同牌号原料采购时,比价举措的有效实施。

2、对选定的供应商,公司与之签订长期供应合作协议,在该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言互惠条件,确保在淡季市场价格上涨的同时我们货源和价格稳定。

3、通过每月对供应商评价,包括: 1)、质量水平。(1)质量保证体系;(2)对质量问题的处理。2)、交货能力。包括:

(1)交货的及时性;(2)扩大供货的弹性;(4)增、减订货货的批应能力。3)、价格水平。包括:

(1)优惠程度;(2)消化涨价的能力;(3)成本下降空间。4)、技术能力。包括:(1)工艺技术的先进性;(2)后续研发能力;(3)产品设计能力;(4)技术问题材的反应能力。5)、现有合作状况。包括:(1)合同履约率;(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3)合作年限;(4)合作融洽关系。

通过对供应商的评价确定主要供应商,不合要求的予以淘汰,从候选队伍中再行补充合格供应商

二、比价机制举措(效益的来源,材料的价格显得尤为重要,为进一步使市政产品每批原材料采购价格处于市场中下水平,有效的控制住原料的采购价格)原材料采购前,要求最少3家以上供应商以传真的形式盖公章进行报价,并对报价单附采购合同存档,促使各供应商之间形成价格竞争,从中选取同原料种类牌号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比价采购机制的建立,有效的控制住了原料的采购价格。

三、原料质量保障措施

1、建立所有供应商的档案台账,包括企业资质及每批原料合同、原料检验报告及合格证明等相关文件,要求供应商在签订正常的采购合同之外,再增加每批原料的“质量承诺书”(主要针对燃气管),以便于出现质量问题有索赔依据。

2、针对PERT原料在转运过程中使用PVC原料托盘进行监督,PERT原料严禁使用PVC原料托盘进行转运,保证原材料的清洁。

四、市场调研

1、每月进行1次西安及周边化工原料市场的调研。一是增加部分特殊原料(市场上比较紧俏的原料)的供应商;二是确保支撑比价机制的实施,拓展采购渠道,避免市场原料紧张由供应商随意抬价及断料的风险;三是分析目前市政基地所购各种原料价格的合理性。

2、根据市场调研和与供应商沟通,了解标杆企业生产原料,通过了解,按照市场产品档次需求的不同,提供不同质量档次的产品,满足销售低价位订单。

五、储备安全库存量(减少库存大、占用资金的压力)1、根据2017年采购情况分析,在生产淡季减少库存储备量,进行月采购计划,要综合考虑,既要保证物资及时供给,又不会造成不必要的库存积压。

六、劳保及办公用品(确保办公所需,倡导勤俭节约、物尽其用,杜绝铺张浪费)1、采购前,应做好市场调查,充分掌握欲购物品的性能、价格及附加优惠条件,货比三家,讲价压价,努力达到货真价实,物美价廉。之后遵循定点采购原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办公用品的保管与采购人员应由2人分别担任,各负其责,不得一人双兼,一季度采购一次。

3、库存办公用品的种类和数量要科学确定,合理控制。常用、易耗、便于保管和适于批量采购的办公品可适量库存。要避免不必要的储存或过量积压,确保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用省。

七、包装物及样品(降低成本)1、由于包装材料尺寸、包装材料材质不能与同行接轨,及包装材料的尺寸不合适,造成了一定浪费,导致包装材料一直超计划预算。计划对包装进行调整,将驰名商标改为亚洲品牌500强,这次包装的调整,在原基础上增加了部分产品取得的质量证明资质(例如: 8760h、5000次试验等等),并对国家新出的标准号进行了修改,在外包装上增加了产品的亮点,届时包装费用在现有基础上有所下降,将低于计划预算标准。

2、包装厂家新扩展了一家,PERT由原来22.5元/吨,降低至19.9元/吨;PPR盘卷包装由18元/吨降低至15元/吨。PPR直管内包装的材质由塑料编织袋换成薄膜,成本由原来4.5元/条将至2.1元/条。

3、2017年对样品管进行样品盒包装,这样便于样品管的美观和上档次,达到宣传的目的,并对样品管尺寸进行确定,PE、PE燃气管样品管只做32和40;PPR、PERT管材样品管只做20和25。这样有益于样品管的管理和降低样品管的损坏污染。篇5: 采购项目工程实施方案 工程实施方案 工程实施范围和内容 针对本项目,我们将负责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所采购的安全的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1)计算机、服务器的逐点逐机安装调试;2)计算机、服务器管理员培训;3)计算机、服务器的试运行和验收;4)设备运行情况定期巡检及相关安全服务;工程实施方式 在本项目的实施工作中,工程实施将在绵阳师范学院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我公司的工程人员将按照经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和监理方批准的工程实施计划开展项目集成工作。由我公司负责现场的设备安装调试的工程实施。

我公司承担的责任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公司将承担以下责任: 1)我公司将派代表参加项目协调办公室,参与管理决策;2)我公司将就本项目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实施计划安排将符合绵阳师范学 院的统一实施计划安排,当计划出现变更,则须得到项目管理委员会的批 准和用户方的同意,按照采

购项目的实施工程进度,按时完成项目实施;3)我公司的工程实施质量将按标准验收,我公司所提交的验收方案由用户方、监理方审核;4)我公司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将指派专人担任项目联系人,处理工期、质量等问题;5)我公司将严格按照用户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工程文档;6)我公司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用户方的要求提供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并确 保项目实施的人力资源;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出现由于我公司的责任而造成用户方不能按时完 成项目实施而造成的用户方损失,我公司将负责用户方的损失。

工程实施地点 本项目我公司的工程实施地点位于绵阳师范学院。项目进度计划 总体时间进度 我公司公司自合同生效起30天内将完成整个项目的实施工作,如遇到特殊的需要定制的情况,也将保证在40天之内完成工程实施(此时间不包括最终用户验收时间)。

工程实施准备 采购设备的生产和运输 在本项目中如果四川宽创中标,四川宽创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向生厂厂家下单,进行产品生产,和出厂检验。采购项目涉及产品的厂验在生产厂家公进行,网御神州将在厂验前两周,向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提供厂验内容及方法,并提供正式的厂验报告交由用户确认。

网御神州将就本次项目中所涉及的防火墙产品的运输事宜与国内较大的物流运输机构签订协议,保证在15天之内递送到绵阳师范学院各级单位的安装现场。施工工具准备 网御神州将在项目施工之前,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用到的专用工

具和仪表及安装材料等进行准备,并考虑在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损坏现象进行备份。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调查装调环境 为了保证防火墙项目的顺利实施,并且不影响人民法院各级单位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网御神州在准备阶段对安装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防火墙的网络环境、不同资源相应的安全策略在本项目实施前进行准确、仔细的装调环境调查工作。

网御神州会向绵阳师范学院及其各级机构下发《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防火墙项目工程实施环境调查文件》,了解大体网络拓扑结构和所使用的网络设备,重点了解系统应用环境和网络环境、,并进行安全策略制定工作。此调查表是本项目调查安装调试环境的具体内容,同时也是制订实施方案和防火墙维护工作的重要依据。

项目实施计划 试点工程实施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安装实施,网御神州将根据《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防火墙项目工程实施环境调查文件》中安装调试环境的调查结果进行分类,在各类型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试点单位制定实施方案进行试点系统安装、调试,确保工程实施质量、实施进度按照要求进行,在系统调试期间,用户单位可派出技术人员参加。

确定试点工程方案 依据《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防火墙项目工程实施环境调查文件》中安装调试环境的调查结果,技术支持小组将根据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及其各级单位的网络拓扑结构、业务类型等信息进行分类划分,同时在各类型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试点单位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策略,确定配套设备,形成详细的《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防火墙项目工程实施环境调查文件》,经各试点单位负责人确认后报项目领导小组审批。

将审批过后的《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防火墙试点项目配置方案》交工程实施小组供工程实施参考。

试点工程实施 项目实施工程师根据《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防火墙试点项目配置方案》中的内容对试点单位的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防火墙进行实施,形成工程实施办法。

试点实施中的培训 网御神州的项目实施工程师在试点实施过程中将对所在地的用户工程师进行现场培训,形成现场技术的培训办法。

试点工程验收测试 网御神州的项目实施工程师在试点单位装调完毕后,对试点单位的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防火墙进行测试验收,具体测试方法参见“项目验收测试计划” 试点工程试运行 在试点项目验收测试完毕,试点项目将进入试运行期。在此阶段网御神州将继续保持一定的现场技术支持人员,为实施地点的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防火墙运营提供保驾护航服务,对试运行阶段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响应和总结,并且形成相应的工程事故报告。

在试点工程的试运行期内出现重大问题则延长试运行期。试点工程小结 试点工程结束后,项目组会论证项目试点效果,提出全面实施原则,网御神州将向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提交《项目验收报告(XX试点单位)》经试点单位负责人确认后报项目领导小组审批备案。

工程全面实施准备 确定各点配置原则 参照前期各试点单位的配置策略,确定配套设备,形成详细的《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防火墙配置方案》经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各级单位负责人确认后报项目领导小组审批。将审批过后的《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防火墙配置方案》

交由项目实施工程师小组供工程实施参考。

审批各人民法院防火墙项目配置方案 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审批《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防火墙配置方案》。

配送防火墙产品 在项目领导小组审批《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防火墙配置方案》后,网御神州将防火墙直接配送至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各级单位指定地点。

复查准备情况 复查装调环境: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防火墙项目工程实施环境调查文件》,了解大体网络拓扑结构和所使用的网络设备,重点了解系统应用环境和网络环境、,并进行安全策略制定工作。此调查表是本项目调查安装调试环境的具体内容,同时也是制订实施方案和防火墙维护工作的重要依据。

项目实施计划 试点工程实施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安装实施,网御神州将根据《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防火墙项目工程实施环境调查文件》中安装调试环境的调查结果进行分类,在各类型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试点单位制定实施方案进行试点系统安装、调试,确保工程实施质量、实施进度按照要求进行,在系统调试期间,用户单位可派出技术人员参加。确定试点工程方案 依据《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防火墙项目工程实施环境调查文件》中安装调试环境的调查结果,技术支持小组将根据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及其各级单位的网络拓扑结构、业务类型等信息进行分类划分,同时在各类型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试点单位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策

略,确定配套设备,形成详细的《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防火墙项目工程实施环境调查文件》,经各试点单位负责人确认后报项目领导小组审批。将审批过后的《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防火墙试点项目配置方案》交工程实施小组供工程实施参考。

试点工程实施 项目实施工程师根据《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防火墙试点项目配置方案》中的内容对试点单位的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防火墙进行实施,形成工程实施办法。

试点实施中的培训 网御神州的项目实施工程师在试点实施过程中将对所在地的用户工程师进行现场培训,形成现场技术的培训办法。

试点工程验收测试 网御神州的项目实施工程师在试点单位装调完毕后,对试点单位的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防火墙进行测试验收,具体测试方法参见“项目验收测试计划” 试点工程试运行 在试点项目验收测试完毕,试点项目将进入试运行期。在此阶段网御神州将继续保持一定的现场技术支持人员,为实施地点的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防火墙运营提供保驾护航服务,对试运行阶段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响应和总结,并且形成相应的工程事故报告。

在试点工程的试运行期内出现重大问题则延长试运行期。

试点工程小结 试点工程结束后,项目组会论证项目试点效果,提出全面实施原则,网御神州将向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提交《项目验收报告(XX试点单位)》经试点单位负责人确认后报项目领导小组审批备案。工程全面实施准备 确定各点配置原则 参照前期各试点单位的配置策略,确定配套设备,形成详细的《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防火墙配置方案》经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各级单位负责人确认后报项目领导小组审批。将审批过后的《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防火墙配置方案》交由项目实施工程师小组供工程实施参考。

审批各人民法院防火墙项目配置方案 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审批《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防火墙配置方案》。

配送防火墙产品 在项目领导小组审批《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防火墙配置方案》后,网御神州将防火墙直接配送至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各级单位指定地点。

复查准备情况 复查装调环境》中出现的问题,重新核查上交表格中的关键点。

确定配置参数: 工程实施小组在接到完成审批的《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防火墙配置方案》的10个工作日内,向技术支持小组提交《防火墙的配置参数》进行备案。

确定培训方案: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防火墙配置方案》的10个工作日内,向技术支持小组提交《防火墙的配置参数》进行备案。确定培训方案》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出现设备损坏、数量不全或产品型号不符等问题时由网御神州负责解决。

各点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防火墙安装实施 为了保证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防火墙项目的顺利实施,并且不影响绵阳师范学院各级单位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我公司的工程实施小组尽量利用绵阳师范学院各级

单位业务闲置时间进行装调工作。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安装地的用户技术人员将一同参与安装调试工作。

在安装调试工作的过程中,我的项目实施工程师将在安装现场对用户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具体内容参见“项目培训方案”。

工程验收测试 网御神州的项目实施人员在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各级单位装调完毕后,将对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各级单位防火墙进行测试,具体内容参见“项目验收测试计划”。

在完成上述测试之后,网御神州将提供《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防火墙测试报告(XX单位)》经各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各级单位确认后报项目领导小组备案。

各法院设备试运行 在各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各级单位防火墙验收测试完毕,将进入三个月的试运行期。在此阶段网御神州将继续保持一定的现场技术支持人员,为实施地点的绵阳师范学院计算机、服务器等采购项目防火墙运营提供保驾护航服务,对试运行阶段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响应和总结,并且形成相应的工程事故报告。

在试运行期内出现重大问题则延长试运行期。

第5篇:采购实施方案

2014年战略实施计划及方案

2014年是“三三战略”,即“内涵式大发展”战略推进与实施的最后一年,根据市政基地2013年实际发展情况,2014年为适应技术研发、产品推广以及生产现状的需要,对现有供应商、供应量、采购价格及包装进行调整的细化方案。

一、供应商管理举措(为了稳定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

1、开发新原料供应商,增加供应商数量,在保证原料及时供应的同时,有力的支撑了同牌号原料采购时,比价举措的有效实施。

2、对选定的供应商,公司与之签订长期供应合作协议,在该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言互惠条件,确保在淡季市场价格上涨的同时我们货源和价格稳定。

3、通过每月对供应商评价,包括:

1)、质量水平。(1)质量保证体系;(2)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2)、交货能力。包括:(1)交货的及时性;(2)扩大供货的弹性;(4)增、减订货货的批应能力。

3)、价格水平。包括:(1)优惠程度;(2)消化涨价的能力;

(3)成本下降空间。

4)、技术能力。包括:(1)工艺技术的先进性;(2)后续研发能力;(3)产品设计能力;(4)技术问题材的反应能力。

5)、现有合作状况。包括:(1)合同履约率;(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3)合作年限;(4)合作融洽关系。

通过对供应商的评价确定主要供应商,不合要求的予以淘汰,从候选队伍中再行补充合格供应商

二、比价机制举措(效益的来源,材料的价格显得尤为重要,为进一步使市政产品每批原材料采购价格处于市场中下水平,有效的控制住原料的采购价格)

原材料采购前,要求最少3家以上供应商以传真的形式盖公章进行报价,并对报价单附采购合同存档,促使各供应商之间形成价格竞争,从中选取同原料种类牌号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比价采购机制的建立,有效的控制住了原料的采购价格。

三、原料质量保障措施

1、建立所有供应商的档案台账,包括企业资质及每批原料合同、原料检验报告及合格证明等相关文件,要求供应商在签订正常的采购合同之外,再增加每批原料的“质量承诺书”(主要针对燃气管),以便于出现质量问题有索赔依据。

2、针对PERT原料在转运过程中使用PVC原料托盘进行监督,PERT原料严禁使用PVC原料托盘进行转运,保证原材料的清洁。

四、市场调研

1、每月进行1次西安及周边化工原料市场的调研。一是增加部分特殊原料(市场上比较紧俏的原料)的供应商;二是确保支撑比价机制的实施,拓展采购渠道,避免市场原料紧张由供应商随意抬价及断料的风险;三是分析目前市政基地所购各种原料价格的合理性。

2、根据市场调研和与供应商沟通,了解标杆企业生产原料,通过了解,按照市场产品档次需求的不同,提供不同质量档次的产品,满足销售低价位订单。

五、储备安全库存量(减少库存大、占用资金的压力)

1、根据2013年采购情况分析,在生产淡季减少库存储备量,进行月采购计划,要综合考虑,既要保证物资及时供给,又不会造成不必要的库存积压。

六、劳保及办公用品(确保办公所需,倡导勤俭节约、物尽其用,杜绝铺张浪费)

1、采购前,应做好市场调查,充分掌握欲购物品的性能、价格及附加优惠条件,货比三家,讲价压价,努力达到货真价实,物美价廉。之后遵循定点采购原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办公用品的保管与采购人员应由2人分别担任,各负其责,不得一人双兼,一季度采购一次。

3、库存办公用品的种类和数量要科学确定,合理控制。常用、易耗、便于保管和适于批量采购的办公品可适量库存。要避免不必要的储存或过量积压,确保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用省。

七、包装物及样品(降低成本)

1、由于包装材料尺寸、包装材料材质不能与同行接轨,及包装材料的尺寸不合适,造成了一定浪费,导致包装材料一直超计划预算。计划对包装进行调整,将驰名商标改为亚洲品牌500强,这次包装的调整,在原基础上增加了部分产品取得的质量证明资质(例如:8760h、5000次试验等等),并对国家新出的标准号进行了修改,在外包装上增加了产品的亮点,届时包装费用在现有基础上有所下降,将低于

计划预算标准。

2、包装厂家新扩展了一家,PERT由原来22.5元/吨,降低至19.9元/吨;PPR盘卷包装由18元/吨降低至15元/吨。PPR直管内包装的材质由塑料编织袋换成薄膜,成本由原来4.5元/条将至2.1元/条。

3、2014年对样品管进行样品盒包装,这样便于样品管的美观和上档次,达到宣传的目的,并对样品管尺寸进行确定,PE、PE燃气管样品管只做32和40;PPR、PERT管材样品管只做20和25。这样有益于样品管的管理和降低样品管的损坏污染。

第6篇:医院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

关于推行医院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的实 施 方 案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按照我市卫生计生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为做好我院药品采购“两票制”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及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不断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按照“规范市场、强化监管、分级推进、保障供应”的基本原则,以在药品购销中推行“两票制”为抓手,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依法打击非法挂靠、过票洗钱、商业贿赂等行为,净化流通环境,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

二、“两票制”的界定

“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鼓励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结算配送费用。

三、实施步骤

(一)正式实施时间。《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于2017年10月13日正式生效,生效之日起进入过渡期,2018年4月12日过渡期结束,过渡期内有关配送企业和医院逐步消化掉不符合“两票制”规定的库存药品。过渡期结束后,医院不再销售不符合“两票制”规定的药品。

(二)严格执行票据查验工作。自2017年12月31日起,医院在药品验收入库时,由药库管理人员会同专职药品会计向配送企业索要加盖公司红色印章的厂家随货同行单及发票复印件(第一票),同时索要公司开给医院的随货同行单及发票随货同行联(第二票);并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票据信息系统查验发票信息,四票药品信息完全相符方可办理入库及付款手续。

(三)方案试行情况。医院已与2017年12月1日提前试运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并对医院库存药品及时清理,避免渡期结束而销售不完的药品。下一步医院将根据药品采购销售目录及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公布的“两票制”开票企业清单,梳理出不符合“两票制”的药品,在12月31日前完成药品配送供应关系的调整工作。由于我省药品采购暂不施行“第三票”,医院药剂科在编制每个品种,特别是抢救药品和市场短缺药品的采购计划时,要尽量做到品种全、数量足,以满足临床需求。

(四)创造有利条件保障“两票制”的落实。药品采购实行 “两票制”后,由于要求提供并查询相关信息资料加以印证,采购配送及验收出入库都没有原先及时,药品流通企业之间和兄弟医院之间都不能再行调剂,医院将最大限度满足临床需要,但也不可避免地出现缺药现象,请临床医务人员应耐心给病人做好解释工作。

五、加强组织管理

各相关科室要密切配合、主动作为,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监管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两票制”推行工作,现成立“两票制”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 分管副院长 成 员:×××

药剂科科长

×××

财务科科长

×××

审计科科长

×××

药剂科干事

×××

药剂科干事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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