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初稿)转发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事业单位清理规范”。
志丹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和中央编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1】24号)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陕办字【2011】80号)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市办字【2011】8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行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的实际,制定志丹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是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的重要步骤。清理规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要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优化结构、精简效能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通过清理规范,全面掌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解决目前一些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不规范、编制管理不严格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要科学合理地界-1-
定事业单位的公益性质和职责任务,实行政事、事企分开。
2、坚持优化结构、精简高效的原则。要通过清理规范事业机构编制,进一步优化布局结构和编制配置,增强事业单位的公益服务功能。
3、坚持分级负责、积极稳妥的原则。全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同步进行,实行分级负责制。各部门单位要将清理规范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整体实施,统筹兼顾,以人为本,稳步推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清理规范的范围
本次清理规范的范围是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直属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及其他组织所属事业单位。
三、清理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对机构设置和实际运行存在突出问题的事业单位,分别予以撤销或整合,全县事业单位撤销整合后,保留事业单位数额必须控制在市上下达的机构限额以内。应予撤销的机构主要包括: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擅自设立的;承担的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职责消失或任务严重不足,长期不出成果,社会效益差的;批准设立两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的等。应予整合的机构主要包括:设置过于分散、难以有效履行职责、规模过小的县、乡所属3名编制以下的事业单位;职责相同、职能交叉、名称相近、重复设置的等。
(二)编制。在规范机构设置的基础上,对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对于职责任务严重萎缩或定编数量较大且空编两年以上的事业单位,根据业务运行和履行职责的实际需要,重新核定编制,将空编予以收回。对社会团体使用的事业编制进行清理,规范事业编制的使用范围。全县事业编制清理后,核定的编制数必须控制在市上下达的编制限额以内。
(三)职责。对保留和整合后的事业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规范其主要职责任务。把应由行政机关承担的行政职能交给机关,把应由社会中介机构承担的职能交给中介机构。
(四)对在政府机构改革和行业体制改革中已经明确撤销、合并或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在撤并或转企后运行正常且人员得到妥善安置的前提下,撤销事业建制、收回事业编制。
(五)对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调研其业务运行和资产、人员等现状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转企改制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积极稳妥地推动这些单位实行事企分开或转制为企业。
在清理规范工作中,凡涉及机构、编制、职责调整的事
业单位,均要依法及时办理事业法人变更登记手续;凡已发文撤销事业建制、收回事业编制的事业单位,均要依法及时办理注销事业法人登记手续并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告。
四、组织实施
全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
全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由县编办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参与,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于2012年1月31日前基本完成。具体按4个阶段推进:
(一)拟定清理规范意见阶段(2011年12月10日至20日),由县级各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和要求,提出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清理规范意见并填写相关表格,报县编办审核;
(二)审核清理规范意见阶段(2011年12月21日至31日),县编办对各部门提出的清理规范意见逐单位逐部门进行审核;
(三)审定清理规范意见阶段(2012年1月4日至10日),县编办将审核的规范意见报请县编委审批,审批意见以县编委会名义批复;
(四)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1月11日至31日),县各部门按照县编委会批复意见,组织实施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主要职责的调整规范工作。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
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政策,认真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任务,妥善安置撤并整合和转企改制单位的人员,确保事业单位在清理规范期间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二)把握原则、严肃纪律。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把握好清理规范工作原则,在深入调研和摸清情况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清理规范意见,如实填报有关情况,不得虚报瞒报。各部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一经审定,要严格执行,认真落实,不得擅自变通。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期间,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禁违规提拔干部、调动人员和评聘职称;要严肃财经纪律,不得突击花钱,不得借机分钱分物及公款旅游。县编办要加强对清理规范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人社、财政部门要做好相关工作;宣传部门要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会同编办对清理规范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严肃查处,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三)严控总量,加强管理。全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期间,要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工作要求,对事业机构编制实行总量控制,事业机构编制要坚持只减不增的原则,机构规模和编制数量只能减少、不能增加,严格控制领导职数和机构规格;确因工作需要需成立机构、增加编制的,要坚
持撤一建
一、内部调整编制的原则;严禁超编进人,现有超编人员要逐步消化,严格控制事业机构、编制和人员违规增长。
附件:
1、志丹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运行现状统计表、志丹县主管部门清理规范意见表、志丹县部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