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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整治旧村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开展旧村整治,是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央、省委和省政府有关精神提出‚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是造福广大村民百姓、加快我市农村城市化建设进程的重大举措,为深入推进该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旧村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整治旧村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和市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精神,按照构建和谐东莞、平安东莞的要求,全面整治旧村,加快推进农村城市化建设进程,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工作目标是:通过清理违法建筑、实施拆旧建新、消除安全隐患、整饰村容村貌、进行厂区整合、完善道路建设和各种设施配套等综合整治,改善人居环境,将旧村改造成安全卫生、设施配套、舒适文明的和谐社区。
二、基本原则
整治旧村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规划先行原则。各镇(街)要编制好规划,旧村改造、村庄居民点撤并、新村建设、街景立面改造等各项工作应在规划指导下开展,遵循‚先规划后建设‛方针,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委会)、‚城中村‛均在整治范围之内。
整治旧村要紧紧围绕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这个关键点和出发点,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清理违法建筑和乱搭物、实施拆旧建新、整饰村容村貌、整合厂区、改造村道巷道。
(一)清理违法建筑和乱搭物
一是巩固违法搭建专项清理第一阶段工作成果,拆除旧村内影响村容村貌、妨碍交通、存在安全隐患的乱搭乱建物;二是坚决遏制新的违法建筑的产生,禁止新建单家独院住宅,新的违法建筑发现一栋拆除一栋;三是对村内所有建(构)筑物(含桥梁及各种公共设施)、危险边坡地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结构安全性隐患和处于危险边坡地的建(构)物要迅速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和整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坚决拆除,危险边坡要及时组织整治加固,消除地质隐患。要逐步对村内的泥砖房进行改造整治。确保村内无危房、危桥,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安全。
(二)实施拆旧建新
整体或局部拆除旧村,集中建设农民公寓。一是已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和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的旧村、“城中村”,土地被完全征用,必须整体搬迁和集中安置的村;二是一些经济条件许可,村民自愿进行整村拆除或局部拆除改造新建的村,可按规划建设农民公寓。提倡若干个行政村、自然村合并联建,集中建设大型居住区或组团式农民公寓,实现人口的集聚和基础设施、配套设施-4工业布局,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聚集,对调整、搬迁出来的旧厂区用地可按‚退二还三‛原则进行改造,或用于市政公共设施及绿化建设。暂不能外迁的一些企业厂房周围用绿化、道路与居住区进行分隔,切实做好厂区的防污治污工作。整治位于村民居住区内的小工厂小作坊及其它经营生产场所,对既不整治、搬迁,又影响居民生活、污染环境的,要限期关停,给村民创造安静、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
(五)村道巷道和环境整治
一是村道巷道全部实现硬底化,适当拆除影响道路交通的建(构)筑,确保村道巷道平坦、整洁、通畅;二是完善村内排水设施建设,要实现‚三化‛,即雨水排放明渠化,污水排放暗渠化,排水系统的各种管渠硬底化,保证排水畅顺;三是整治村内河道和池塘,污水不能直接排入自然水体,应逐步建设截流管网,将污水引入市政管网。有条件的应在河、塘边砌筑石堤并设置防护栏。
四、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机构
市成立整治旧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梁国英任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袁绍东、市建设局局长黄志安任副组长,由市建设局、市委宣传部、城建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城市管理局、财政局、民政局、文广新局、公安局、房产管理局等部门领-6理局、公安局、民政局、文广新局、房产管理局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整治旧村的相关协助配合工作。
五、工作步骤和计划
旧村整治工作计划用五年时间全面完成。
(一)召开全市整治旧村动员大会(2006年7月初),开展宣传发动,发布†东莞市整治旧村工作实施方案‡,形成整治舆论氛围。
(二)各镇(街)制定工作方案(2006年7月底前完成)。明确目标任务,确定完成整治计划和时间安排。工作计划及整治方案报市整治旧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同时,以清理违法建筑和建设‚五有‛新村为切入点开展工作。迅速开展违法建筑普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做好违法建筑登记申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新的违法建筑的产生;落实市‚五有‛新村建设工作目标要求,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印发„东莞市清理违法建筑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2006”58号)和†东莞市‚五有‛新村建设实施方案‡”。
(三)试点先行,典型引路(2006年12月底前完成)。各镇(街)选取1至2个村作为旧村整治试点,抓好试点村的整治规划设计和具体工程实施方案工作,切实开展整治,确保年底前初见整治成效。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镇(街)要加强对试点的工作指导,边实施、边总结、边推广,以先促后,有效推进。
(四)加强检查督导。各镇(街)要加强对各村(居)整治工作的检查,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整治工作按计划落实。市旧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镇(街)的工作计划,定期检查督导。各镇(街)每月一次向市整治旧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度情况,每年上半年报一次工作小结,年终报一次工作总结,市整治旧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向市整治旧村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报告一次进度情况,每半年报一次工作小结,年终报一次工作总结。
各镇(街)要及时将完成整治工作村的名单报市整治旧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将及时组织考核,对已完成整治的村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