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职业病治理工作方案”。
灵台县卫生监督所
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平卫发[2010]205号文件《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职业病放射卫生监督督导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我县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我所工作职责,特制定《灵台县卫生监督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科室要在近期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重点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灵台县卫生监督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灵台县卫生监督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卫生监督 职业病危害 整治方案
抄报:市卫生监督所、县卫生局。
灵台县卫生监督所 2010年6月 25日印
共印10份 附件1
灵台县卫生监督所
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先争优”学习活动为契机,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本着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改善劳动者作业条件,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及其合法权益,根据平卫发[2010]205号文件《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职业病放射卫生监督督导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我县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
二、组织领导
(一)县卫生监督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
(二)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的精神,由县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企业职业卫生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系统建立情况;
(二)有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以及有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职业健康监护的情况
(三)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改进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以及对辖区内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等
四、整治范围和有关要求
(一)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全县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和家庭作坊的职业危害。集中力量对相关的企业和经济实体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督促其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对作业方式落后且已引发职业病危害,或具有潜在职业病危害,安全隐患难以消除,不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及安全的企业和经济实体,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对非法生产经营,造成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和经济实体,依法予以查处。
(二)整治要求
对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作业方式极其落后、职业病危害,安全生产隐患难以消除,不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职业病防治法》严肃处理,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关闭。
五、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7月10日)
1.卫生监督所利用县、乡、村三级网络,采取各种措施,摸清辖区内有职业病危害企业名单。
2.县卫生监督所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对全县有职业病危害的重点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员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我县职业病危害的形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次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职业病危害的治理方法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
3.县卫生监督所对本次专项整治的监督执法人员和监测检测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县卫生监督所要举办全县职业卫生监督员专项整治专题培训班,掌握职业病危害的特点和防护措施,明确本次专项整治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统一工作程序和方法。
(二)监督检查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7月10日—7月31日)
1.县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有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填写《有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表》(附表4);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指导其制定系统可行的整改方案;对未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未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的企业,督促其联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作业场所监测和劳动者的健康监护。
2.县卫生监督所督促有关企业做好自查自纠。
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负责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全面监测和原材料主要危害成分的检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负责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检查项目按照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确定。
(三)整改验收阶段(8月1日—8月10日)
县卫生监督所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有关专业人员成立验收工作组,对整改后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仍达不到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企业,要停止其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对职业病危害特别严重、存在严重职业中毒安全隐患且拒绝整改的,要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疑似职业病患者,要积极组织诊断和治疗,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四)总结阶段(8月10日—8月20日)
县卫生监督所组织专项整治工作自查和总结,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职业病危害新情况和新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快速化解,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县卫生局。
六、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职业病危害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科、室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责任意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以科学严谨的决策和有序的运作程序,建立健全考核制度,细化工作措施,调整工作思路,安排部署科学到位,确保工作全面落实。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宽松氛围。要坚持把深化认识,形成共识放在监督工作首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培训咨询,采取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普及职业病危害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宣贯。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说教,提升全民参与,防范侵权隐患的责任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以减弱工作阻力,保证职业病危害监管工作的协调,有序开展。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科、室要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在所班子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行事历,明确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职业卫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热点问题。
(四)严肃纪律,严格考核。各科、室要在分管所长的带领下,以科、室长为第一负责人,组织本科、室工作人员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坚决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尽职尽责地做好工作,落实奖罚措施,对工作不落实、消极应付贻误工作的要上报所班子,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附件2:
灵台县卫生监督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1、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薛 虹 所长 副组长:于怀宏 副所长
张西平 副所长
马 力 副所长
组 员:郑红光 职业卫生监督科科长
景永世 公共卫生监督科科长
徐州平 医疗卫生监督科科长
张栓文 办公室主任
张珠峰 法制稽查科科长
2、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分管领导:于怀宏。
3、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郑红光、李纬、孔鹏、位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