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改革方案
凤台县是我省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县,也是我省长期以来坚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县管为主”管理体制的少数县之一。在这次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中,该县县委、县政府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作为深化和完善农村综合改革的有力措施,解决了一些长期没有解决好的问题。现将《关于印发凤台县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办„2008‟76号)主要内容刊发,供各地参考借鉴。
凤台县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业技术
推广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以提供技术支撑和开展有效服务为目标,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合理设置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构建以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为主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二)基本原则。坚持精干高效、合理配置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促进稳定的原则。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三)明确公益性职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职能主要是:新品种和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动植物病虫草鼠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安全检测、监测和检验,农业资源、森林资源、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作物苗情监测,农村能源和水资源管理,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防汛与抗旱,公共信息服务,新型农民培训,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等。
(四)合理设置机构。保留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畜牧兽医局、县水产技术推广中心(挂“凤台县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牌子)、县水利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站、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县农机化技术服务推广站、县植保站、县农科所和县家畜改良站等机构。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成立“凤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副科级建制,挂靠县畜牧兽医局;成立“凤台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挂“凤台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牌子),股级建制,为县畜牧兽医局直属事业单位。上述单位编制在县畜牧兽医局原有事业编制总额内调剂解决。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的意见,成立“凤台县种子管理站”(挂“凤台县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牌子),股级建制,为县农委直属事业单位,编制在县农委原有事业编制总额内调剂解决。
整合乡镇(含经济开发区,下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中的种植、畜牧兽医、水产、水利、林业和农机专业人员,组建成“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股级建制,同时挂畜牧兽医站、水利站、林业站、农机站的牌子。
在县、乡镇两级农业技术推广单位设信息员岗位,同时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设植保员岗位。
进一步落实乡镇首批聘用制农业技术干部(包含畜牧兽医技术干部)各项待遇,对其进行任期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老弱病残不能再续聘者,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生活待遇。
(五)完善管理体制。将上述单位全部纳入县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管理序列。对乡镇派出人员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人员和业务经费由县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其人员在调配、考评和晋升时,要听取所在乡镇政府的意见。
(六)科学核定编制。坚持精简效能和保证公益性职能履行的原则,保持县、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队伍现有编制数。按照充实一线的要求,在现有基础上,严格控制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向县级推广单位流动;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技术人员到乡镇服务单位工作,确保县以下农业技术人员的编制不低于全县农业技术人员总编制的2/3。
(七)改革用人制度。坚持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单位中全面实行全员聘用制。一聘三年。对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技术人员签订长期聘用合同。对工作年限满30年、距国家规定退
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可提前退休。对落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做缓聘处理。缓聘期为一年。缓聘期内,只发给工资总额的70%部分作生活费,同时由单位对其进行相应的业务和技能培训,一年后对达到聘用条件的续聘。对确因表现较差不符合续聘条件的,予以调整岗位、重新竞岗,直至解聘。
积极推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严把进人关。今后,编制内新进人员一律面向社会,按照规定程序从专业对口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中招录,以确保专业农业技术人员占总编制的比例不低于80%。
(八)完善考评机制。对县、乡镇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单位及人员所应承担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量化,签订责任状。同时制定全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将直接服务对象签单认定作为衡量服务效果的重要标准,确保其评价比重在30%以上。把考核结果作为农业技术人员的晋级、续聘、公费参加培训的主要依据。对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的人员,视其情况予以调整工作或作低聘处理。任期考核不合格者,做缓聘处理。
(九)改革分配制度。实行绩效工资制,将县、乡(镇)农业技术人员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效能工资两部分,其中90%作为基本工资,按月发放;10%工资部分作为效能工资,年底考核合格的一次性兑现。对满分超过100分的,给予奖励,奖金最多不超过其年工资总额的30%。
(十)创新推广服务方式。建立县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与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单位工作联系点制度,向乡镇派出技术人员,直接参与基层一线服务。将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人员分别派驻到村和龙头企业(示范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合作社),采取结对帮扶的方式,开展送技术、传信息、联市场、抓示范活动。通过县、乡镇、村、组“四级信息服务网”及凤台农技服务网站、“农技110”热线、《州来三农》电视栏目、便民服务流动车和《阳光热线》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开展与群众之间的互动服务。同时,充分利用现有科技示范场(基地),搞好农业科技示范样板展示服务。
(十一)大力提高人员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农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由县农委制定全县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规划和计划,并具体负责有针对性地对全县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进行技能培训,确保每位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在任期内接受脱产培训达30天以上。
(十二)切实保证履行公益性职能所需经费。加大县财政对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队伍投入,确保其人员工资,保证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年递增。每年拨付不少于80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阵地和设施建设,争取用2-3年的时间,彻底改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单位的工作条件;建立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奖励基金,每年拨付不少于20万元的资金,用于对突出贡献者的奖励和激励;每年提供培训经费10万元以上。
三、促进农业技术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
(十三)放活经营性服务。将为群众提供有偿服务的“技物结合”、农资销售、动物疾病诊疗以及农产品加工转化与市场营销等经营性职能,全部从公益性服务队伍中分离出去,交由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中介机构实施,按照市场化方
式运作。积极探索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的多种实现形式,对各类经营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实体参与公益性推广,可以采取政府订购服务的方式进行。
(十四)培育多元化服务组织。大力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壮大龙头企业队伍,多渠道培育农村经纪人和致富带头人,创建各类服务实体,新建一批“农家店”,扶持民间农业科技组织和民营企业,发挥其各自的优势,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制定优惠政策,支持省内外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项目单位和县外农业技术人员在本县农业生产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全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为此,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县长姚多咏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朱家亚同志任副组长,杨玉国、纪延波、张海舟、宋效良、童俊宏、陈华道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家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玉国同志为副主任。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提高认识、把握机遇,认真研究、精心组织,要从大局出发,积极支持和配合这项工作,努力在全县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凤台县农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