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_教师职务岗位评聘方案

实施方案 时间:2020-02-29 06:12:59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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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中小学教师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推进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改革,规范和完善我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根据人社部门的关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配套,与专业技术人员需求相一致的原则,积极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按照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职称管理方式,逐步建立科学、分类、动态、开放、完备的职称评价体系,激发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在岗人数确定岗位和按编制数确定岗位相结合的原则(二坚持严格执行编制,无空岗不评聘原则。(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

三、评聘范围

凡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在我市教育系统工作的在编在岗,并持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符合吉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条件,评聘当年年度考核在合格等次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方法步骤

本次评聘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准备阶段(年月日至年月日

主要做好调查摸底,了解各单位人员基本情况等工作。并由编制部门核定各单位人员编制、确定各级别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比例和数量

实施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梅河口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下设办公室,负责评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对各单位评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验收。

(二制定实施方案。梅河口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梅河口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

(三召开动员大会。召开教育系统各学校、幼儿园、局直属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具体部署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各项工作。

(四广泛进行宣传。各单位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梅河口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讲解相关文件、政策、精神,切实使广大教职工了解评聘工作的操作步骤、政策依据、评聘办法等细节内容,保障教职工对职称评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五认真组织实施

1.成立组织机构。各单位要成立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和由法人、教职工代表组成的评聘工作委员会(简称聘委会,负责本单位职称评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将领导小组和聘委会名单报市教育局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

第一,根据学校规模,聘委会由7—15人组成,聘委会主任由学校校长担任(校长参加评聘,则由书记或副校长担任,教师代表应占50%以上。由学校教职工大会差额投票选举产生。

第二,聘委会组成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备相应的资历和业务水平。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要各占一定比例。

第三,竞聘过程中,聘委会成员与竞聘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接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聘委会成员本人进行竞聘时,必须回避。

第四,聘委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本单位职称评聘工作实施方案;按职称评聘文件规定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按程序对参加职称评聘人员进行评议、考核;按评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2.制定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按照《梅河口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评聘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指导思想、评聘范围、参评条件、方法程序、组织领导和具体要求等。

第二,实施方案要经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教育局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后,方可实施。

3.公布评聘名额。公布本单位拟聘中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名额及评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公布期限不少于3天。

4.个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人员要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向聘委会提交与评聘条件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时间顺序列出业绩明细单,申请人申报业绩材料要在本单位公示3天。

5.进行资格审查。聘委会要对提出申请人员逐个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各级别参评人员数量。2003年、2004年已取得中高、中级职称资格未被聘任的人员,原

资格仍然有效,免于资格审查,在审定基本素质时以满分计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2003年、2004年已取得中高、中级职称职务资格未被聘任的,自2012年1月1日起五年内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给予聘任并从批准下个月起执行相应职称工资待遇。

6.认真组织评聘。这次职称评聘,其任职时间、学历年限及各种材料均截止到2010年的12月31日(含当年退休且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分别组织评聘,按先中高、再中级的顺序进行。

7.评聘结果公示。职称评聘结束后,必须将评聘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8.同级改职。因工作岗位变动参加专业技术资格改职的人员,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可按现从事岗位的专业系列任职条件要求改职。改职后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专业完全相同或专业相近的,系列相同、专业相近的,改职前和改职后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系列和专业都不同的,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年限不能连续计算,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之日算起。总结验收阶段(年月日—月日

各单位职称评聘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将报告及公示后无异议的职称评聘结果报教育局人事科。

五、竞聘赋分办法(一百分制赋分

竞聘实行百分制的赋分办法,其中竞聘者基本素质占20%,年度考核占40%,专业工作业绩占20%,竞聘演讲占10%,民主测评占10%。

(二各项赋分标准

1.基本素质(赋分比例占20% 基本素质包括:教龄、专业年限、任职年限、班主任工作及行政职务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职称评聘当年年末。具体赋分为百分制分数,乘以20%为该项得分。

2.年度考核(赋分比例占40% 以《通化市教师工作考核规则》和学校制定的考核方案为基本要求进行量化考核,竞聘人员竞聘年度考核得分为百分制分数,乘以40%为该项得分。加分项目在“年度考核”与“专业工作业绩”两项赋分时不能重复加分。

3.专业工作业绩(赋分比例占20%(1任现职以来在教育、教学、教研、管理等方面获得的并由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方可加分。教师节表彰的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为综合性荣誉,其他视为单项荣

誉。教育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按单项荣誉对待。赋分时既要审查荣誉 证书,还要审查表彰审批表,必要时还需要审查开展评比的文件、通 知与表彰决定等。(2)论文(论著)必须是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独立或共同完成并与 本人申报专业相关的,并公开发表在国家承认的学术性报刊上的论文(或国家承认的出版社出版的论著)方可加分。(3)业务成果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评比,并由教育行政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发证的方可加分,必要时还可以审 查开展评比的文件、通知及表彰决定。(4)科研成果必须是承担规划立项的教育科研项目或其子课题,并有通过鉴定验收的相应书面成果的方可加分。上述加分标准可按照附件

5、附件 6 确认。以上各方面的具体赋分 为百分制分数,得分乘以 20%为该项得分,并予以公示。4.竞聘演讲(赋分比例占 10%)(1)聘委会组织竞聘演讲会议。(2)参加竞聘演讲会议的人员为聘委会全体成员、竞聘人员、聘 任单位全体教职工。(3)每个竞聘人员的演讲时间为 10-20 分钟(时间由聘委会研究 决定)。(4)每个竞聘人演讲满分为 100 分。(5)竞聘人针对所竞聘的职

称进行竞聘演讲。(6)每个聘委会成员根据竞聘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举止形 象以及对所竞聘职称的理解程度和适应能力、工作信心等情况当场以 6 无记名方式赋分,去掉 1 个最高分和 1 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再乘以 10%为最后得分,具体操作办法由各聘委会研究决定。(7)每个竞聘演讲人的演讲最后得分当场公布。5.民主测评(赋分比例占 10%)(1)民主测评工作由各聘委会负责组织。每个竞聘人测评结果满 分为 100 分。(2)民主测评在学校全体教职工中进行。(3)采取背对背打分的测评办法。(4)测评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等 5 个方面(测评分值 见测评表)。(5)对每个竞聘对象要分别计票和计算得分。得分计算方法为去 掉 1 个最高分和 1 个最低分后,有效票得分相加之和,除以有效票张 数,再乘以 10%为最后得分,并予以公示。

(三)核定总分公示 全部单项赋分工作结束后,由聘委会核定总分、确定职称拟聘人 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5 天。

六、报批聘任 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吉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 技术职务聘任登记表》,报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批 备案,对通过审批的人员,从批准下个月起执行相应职称的工资待遇。

七、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 组建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工作能力强的领导机构和评聘委员会,7 在教育局工作指导组的全程指导和监督下,不折不扣地按照上级文件 精神扎实有序地开展工作,确保此次职称评聘工作顺利、平稳、如期 完成。

(二)坚持原则,把握标准。在资格审查、业绩考核、业绩赋分 等原则问题上必须严格坚持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不得徇私舞弊,确保教师的权益不受损害。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凡发现竞聘人员有伪造证件、谎报 或剽窃他人成果、诬告他人、贿赂聘委会成员等行为的,一律取消其 本次及今后三年的竞聘资格,并低聘一级职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法律责任。如发现聘委会成员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党政纪处 分,取消其终身担任聘委会成员的资格,同时取消其三年内竞聘资格,并低聘一级职务。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绝不姑息。附件 1:2010—2011 年梅河口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 臵一览表 附件

2: 梅河口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 附件 3: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附件 4:通化市教师工作考核规则(试行)附件 5: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项目赋分标准 附件 6: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项目等级确认办法 附件 7: 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组安排一览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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