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整改工作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
宜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整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9号),以及《自治区质监局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工作方案》(桂质监发„2012‟70号),做好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在本市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整改行动,及早发现安全风险,针对问题多发企业、监管薄弱领域以及重点品种开展治理和整改,使“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得到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切实保障,促进我市食品产业转型升级,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标准执行情况和食品安全隐患的大排查行动和行政许可复查大清理工作。检查食品生产企业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全过程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运
行情况,重点检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执行情况和持续保持获证条件的情况,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的大治理、大整改行动。严惩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等行为。
三、工作要求(时间安排)
从2012年3月至9月,分4个阶段进行。
(一)大排查、大清理阶段(3月—4月底)
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标准执行情况大排查行动和行政许可复查大清理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开展执行标准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自我整改,完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持续保持生产许可证获证条件,并将自查自纠书面材料上报当地质监部门。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级质监部门组织对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排查,做好相关记录。
(二)大治理、大整改阶段(5月—6月底)
对查找出的薄弱环节、发现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对整改不能达标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加大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和相关部门间配合通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三)全面提升、大力推进阶段(7月—8月底)
围绕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全面提升监管能力、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力推进质量兴市和“三抓手”监管模式,加快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四)强化牢固、健全长效机制阶段(9月)
对大排查大治理大整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把好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管理制度,把阶段性工作的成果寓于长期性的监管之中,形成长效机制,努力实现质量安全从“监管”向“监督”转变、从“管产品”向“管法人”转变,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防范”转变,全面实现工作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安全隐患排查,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检查企业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全过程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运行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执行标准情况,督促企业保持资质的一致性,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同时,建立销售台帐,主动收集保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按规定妥善处臵食品安全事故,企业生产加工食品的标识标注、标准执行、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以及企业接受委托加工食品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定期排查制度,定期向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提交排查报告,特别是季节性生产、间歇生产和需要进行生产转换、停产检修复产的企业,应当做好开工
前风险分析预防、开工后问题排查工作,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对容易出现问题的食品质量安全指标要重点检测,自备水源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每年还应向监管部门提供至少2次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要积极督促引导企业主动向社会做出食品安全承诺,主动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组织食品生产许可复查,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加强证后监管。加强对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运行的指导、服务和监督。建立以网络互联索证索票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建立以市、县级监督抽查为基础、自治区级监督抽查为补充的区、市、县三级监督抽查体系,配合区局和市局对食糖、米粉、食品添加剂、酒类、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饮料、月饼、大米、膨化食品、冷冻饮品、酱腌菜等与民生关系密切、产业规模大、敏感度高的重点食品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完善企业诚信体系和电子信息记录系统,实行诚信动态管理和质量信用分级管理,进一步增进企业诚信意识,推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四)加大查处力度,严惩违法行为。按照从严从快原则,严惩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无生产许可证的非
法食品生产加工等行为。对发现的案件,全面查清违法事实,按照规定上限采取行政处罚、停产整改等措施,坚决杜绝纵容包庇、一罚了事、以罚代管等轻罚慢处行为,切实做到排查彻底、治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