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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河南省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一、检查对象
(一)以行政区域内所有的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存在粉尘、金属冶炼、电池制造与回收、箱包制造、制鞋的中小企业为重点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上行业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
(二)对存在粉尘、铅、镉、金属冶炼、有机溶剂的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对有害作业场所监测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三)对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2008年度(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立项的所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进行职业卫生审核、审查、验收情况的检查。
(四)按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甲级、乙级)、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依法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用人单位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基本情况检查,包括辖区内存在各种粉尘、铅、镉、金属冶炼、有机溶剂等职业病危害企业总数、检查企业数、职工总数、接害人数等。
(二)健康监护情况的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体检以及应急体检、现有职业病人数和健康档案建立情况,应急体检人数和实际体检人数,职业病人数和健康监护档案建立情况,对患有职业禁忌人员的调离情况,对职业病病人妥善处理情况等。
(三)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卫生审核、审查和验收情况的检查,包括项目的名称、投资概算、所属行业、核准或审批的部门,建设项目总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数、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数,应进行卫生审核、审查、验收项目数,已进行卫生审核、审查、验收项目数等。
(四)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情况的检查,包括是否按照资质范围开展工作,所出具的技术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结论分析是否有针对性,技术人员是否具备执业能力、设备情况、工作质量控制系统是否持续有效的运行,有关档案是否健全、是否依法开展工作,有无超出认证范围开展工作等。
三、检查方法
(一)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及有害物质检测工作情况的检查,可通过现场检查、查阅档案、填写调查表、询问劳动者等方式完成。
(二)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立项、职业病危害评价、卫生审核、审查及竣工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可通过政府年度计划工作会议、经济计划部门、现场检查确认等途径进行收集统计。
(三)省卫生厅将在第三季度适时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重点督察。
四、组织分工
(一)各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作业场所有害物质监测以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本辖区的县级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省卫生监督所负责对省辖区市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卫生系统以外的其他行业、企业单位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并负责全省检查结果的汇总。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2009河南省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职业病危害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突出重点,保障工作经费,加强人员培训,认真组织实施。对2008年重点监督检查中已查处单位的整改情况要进行监督抽查。
(二)无粉尘、铅、镉、有机溶剂企业的省辖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对重点职业危害企业的监督检查
(三)各地在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和程序进行。同时,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积极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防治知识。
(四)监督检查工作要实行岗位责任制,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严防流于形式。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轨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布,重大案件及时向省卫生厅报告。
(五)各省辖市卫生应于2009年10月30日前,将本辖区监督检查工作的书面总结、汇总表及典型案件材料(含电子版)上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
联系人:宋天才 0371—65924117 hnwsjdsong@126.com
贾小芳 0371—65588726 zywsjd@yahoo.com.cn
附表:
1、2009年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基本情况汇总表2、2009年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重点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3、2008年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核、审查、竣工验收重点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4—
1、2009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处罚情况汇总表 4—
2、2009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处罚情况汇总表5、2009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6、2009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表7、2009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查表
8、有害作业企业监测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