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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明委[2010]3号
康保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 《创建文明县城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
现将《创建文明县城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康保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2010年10月29日
关于创建文明县城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建设成果,进一步提升县城居民文明素质、强化公共文明意识,全面构建‚和谐康保‛,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创建文明县城百日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省市县委、政府‚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重大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以活动为载体,以 ‚倡导文明诚信、构建和谐康保‛为目标,通过教育明理、专项整治、长效管理等手段,改善县城形象,提升县城品位,规范县城管理,达到卫生整洁、秩序良好、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目的。
二、重点活动
(一)县容县貌整治行动
1、对县城及其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从根本上解决摊点乱摆、广告乱贴、丧葬衣物乱扔、私搭乱建等诸多问题。一是取缔马路市场。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局要对县城十字路口、永安大街、建设大街两侧流动摊点按照经营类别,定场入市的办法进行取缔,同时要对不进场或进场一段时间又出场的小商小贩摊点给予严厉处罚。二是取缔‚牛皮癣‛小广告和乱写乱画。教育局要组织各校师生,划清责任区进行不定期彻底清理。建设局、康保镇环卫所要联合成立巡逻队,昼夜巡逻,一经发现乱贴、乱写小广告的,要给予严厉处罚。三是整治城区户外广告牌匾。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局要按照县委、县政府户外广告牌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动态细化管理和审批制原则,加大对县城永安大街、建设大街、公园路等路段户外广告整治的力度和进度。四是整治‘一元’的和出租车市场。由县交通局牵头,公安局、城城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行动,规范‘一元’的随时随地乱停行为,要设立固定站点,严厉查处出租车中途甩客、绕道行驶和乱收费等违章行为。同时整治驾驶员形象不佳,重经济效益,忽社会责任,法制观念淡薄,举止不文明,车容车貌不整洁等与县城“窗口”形象不相称的问题。五是整治‚城中村‛容貌。康保镇要对在门前道路上私自搭建厕所、猪圈等建筑及门前堆积粪便、散养家畜等农户进行治理。对不理采、不改进者给予严厉处罚。六是整治城乡道路旁丧葬衣物。殡葬管理所要设立专门的殡葬衣物焚烧点,派专人焚烧。同时要不定期对城乡道路旁的殡葬衣物进行焚烧,以达到长效治理。
2、全面清查商场店铺内外。重点对县城主街道两侧的门脸房、饭店旅店、大型商场内外进行清查。一是工商局要严厉查处各商场店铺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特别是对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进行重点清查。二是物价局要认真监督商品价格是否存在欺诈行为,标价是否符合要求、真实可信,是否存在自行规定的不符合要求的‚霸王条款‛。三是县社要协调整治县城十字街旁大型商场外自行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特别是员工自行车要全部清理到商场院内整齐摆放。四是交警队要严禁十字街50米内停放机动车辆。五是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局要对大型商场以外商店门前私搭乱建的篷房或堆放的货物进行强行拆除或清理。要组成专门执法队对店外乱放货物进行长期监管。
(二)大力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一是开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签字活动。由交警队牵头,组织全县各单位司机、自驾人员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关爱生命,文明出行‛签字活动。通过签字活动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增强文明意识,促进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二是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以县城设有红绿灯十字路口为主阵地,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严格执法为主要方法,从县直各单位抽调百名志愿者,通过简单培训协助交警上岗值勤,维护县城良好交通秩序。三是大力整治交通秩序。以县城各十字路口、永安大街、建设大街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警力,对少数车辆、行人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进行严格处罚,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带动全县交通的井然有序,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营造文明交通环境。
(三)整治文化市场和严打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县公安局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要求,组织开展网吧专项治理整顿,重点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经营网络游戏等行动,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黑网吧‛。二是县文体局对全县文化图书摊点进行全面清查,特别是盗版教辅和淫秽色情出版物,一经发现要全部没收。三是公安局要加大巡逻力度,对有损县城形象和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要严格执法,大力惩处,要重点治理盗抢顾客行人钱物问题,盗抢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车问题,打架斗殴问题,在商场无理取闹、干扰商场正常经营秩序问题。
三、实施步骤
此次创建文明县城活动,从2010年11月1日开始至2010年1月10日结束。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1月1日—2010年11月10日)。全县召开动员大会,要求各单位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面宣传创建文明县城百日行动的意义、举措和内容;县电视台、康保报重要时段版面刊播这次活动的重点整治内容,努力营造创建文明县城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11月11日—2011年1月20日)。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整治办法,快速推进工作;同时在全县深入开展不文明行为曝光行动。在县电视台、《康保报》开设‘不文明行为’曝光专栏,组织记者深入一线暗访,针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市场秩序等方面存在的不文明现象给予曝光。
第三阶段为巩固提高阶段(2011年1月20日—2011年2月10日)。认真总结第二阶段整治经验和取得的成绩,进一步完善整治措
施、巩固整治成果,查找整治不足,建章立制,步入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管理轨道。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使创建文明县城百日行动真正取得实效,特成立创建文明县城百日行动领导小组(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协调组织工作。
2、强化督导检查。成立专门的督导组,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把曝光内容反馈到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3、及时反馈情况。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向创建办反馈整治工作进度和成效,创建办要组织县内媒体,加强活动的宣传报道,突出活动的主题,并及时向省市文明办反馈活动开展情况。
主题词:创建文明县城百日行动2010年方案通知康保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2010年10月29日(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