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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集团进一步加强煤矿重大灾害防治
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根据安监总煤装〔2016〕10号文、皖经信煤炭〔2016〕201号文精神和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杜绝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杜绝井下着火、透(突)水事故;杜绝机运、顶板等较大生产责任事故。
二、总体要求
以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指导,以体系建设为统领,以五年治灾规划实施为抓手,以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为主线,以严细实作风为保障,强技术、严管理、夯基础、转作风、重问责,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安全基本面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瓦斯防治。以“零超限”为目标,以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为重点,以瓦斯治理工程“六项指标”为抓手,以强化现场管理为保障,严考核、重问责,狠抓瓦斯抽采“四化”管理,不断提高瓦斯治理效果与效率,确保瓦斯防治先达标,再掘采。
(二)水害防治管理。以“零突水”为目标,贯彻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严格执行核准的“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水害防治措施。坚持“查清、根治、验证”的水害防治总体原则,遵循“预测预报、超前探查、综合治理、安全评估、验收审批”的防治水工作程序,按照“疏干、堵死”技术路线,全面落实“先治水后掘采,不达标不掘采”的要求。重点做好陷落柱、老空水、灰岩水、断层水等水害查治工作。
(三)防灭火管理。以“零着火”为目标,坚持“设计源头、前瞻预防、强化管控”的原则,持续开展防火会战,做到系统完善、装备完好、方案科学、工程到位、措施有效。矿井防火灌浆、注氮、束管(气相色谱仪)等运行正常。认真执行防火日分析制度,严格落实“防火模式”,高度重视采掘工作面过断层及收作、小煤柱沿空掘进、厚煤层分层开采工作面防火管理,消除自然发火隐患,杜绝煤层自然发火事故。
(四)严格机电运输管理。
以井筒提升和矿井供电安全管理为重点,认真落实机电运输管理规定及技术规范,完善矿井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和检修标准,切实提升机电运输基础管理水平;
1、按照集团公司机电运输管理规定,落实两个“规范”及安全质量标准化刚性规定。认真贯彻机运管理工作流程及岗位作业指导书。
2、继续落实设备包机制和定期检修制,强化井筒提升设备和矿井供电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定期开展井筒提升设备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井筒装备运行情况及主、副井提升机各类保护装设是否灵敏可靠,符合要求,各种记录是否齐全规范。
4、对照《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化标准》、《机电运输管理规范和技术规范》,逐条逐项认真排查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从基础资料到现场管理,把存在的问题真正暴露出来,找出问题原因,制定整改项目、整改日期,验收时间。
加强供电系统继电保护整定计算、校验工作,严格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及设备技术性能测定,抓好试验及测定结果应用,切实提升装备投入水平和安全可靠性;
1、加强供电系统继电保护管理。供电系统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按期对供电系统继电保护进行核算、调校和整定。确保继电保护整定值与实际相符,防止出现供电系统故障时保护拒动作或越级跳闸等现象。
2、做好设备强检工作。严格按规定对主提升、主通风、主排水、压风设备,供电系统保护、防雷接地装置,电缆和钢丝绳等进行定期检验。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雨季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并按要求进行联合排水试验。认真分析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及设备技术性能测定结果,对试验及测定中存在的问题按期整改、复测。
3、加强供电系统及设备的管理工作,严防供电系统和设备切除保护运行,确保供电系统和设备保护动作灵敏可靠,保障供电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落实特殊时段供电系统巡查检修制度,加强井下电气现场管理,保证供电安全可靠;
1、加强进网作业人员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制度,规范电气作业“两票”制度,完善应对极端天气和矿井停掉电应急预案。加强矿井电源线路和风井线路春秋两季蹬杆检查、日常检查、特殊时节检查和清障工作,做到每月巡查两次,雨季每周巡查一次,并且在暴雨后再加强外线巡视工作,并留有记录。
2、杜绝电气失爆
狠抓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严把电气设备检入井关。电气设备下井前再次通电试验,必须凭“防爆电气设备验收合格单”和“防爆合格标志”签发下井合格证后方准入井。严把井下电气设备检修关。隔爆电气设备检修后,要保证台台合格、台台防爆。
3、对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应定期检查,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井下移动防爆设备要按期进行升井检修。
完善无极绳、单轨吊等新型运输设备管理制度,固化采区内部运人模式,强化采掘工作面辅助运输系统的设计和设备选型管理,严禁使用非标连接装置,全面提升运输管理水平。
1、加强运输设备检修和安全运行管理,完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切实提高运输系统设备运行质量。推进辅助运输工艺改革,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规定、标准,落实“属地管理和专业化监管相结合”的矿井运输管理原则,认真执行斜巷轨道运输 “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各类机车(绞车)加锁管理、司机把勾工等持证上岗基本要求,强化现场管理,确保安全运转。
2、从设计入手,优化矿井开拓布局,合理确定运输方式、选择辅助运输装备;加强开拓布置研究,合理确定巷道联络方式、断面尺寸,加强支护技术研究,满足新型装备对巷道要求;要加强单轨吊、无极绳牵引车配套设施、无线视频监视、通信调度系统开发研究,完善安全防护功能;要完善制度、细化管理,保证辅助运输工艺改革和装备技术进步成果。
3、斜巷中使用的链环、插销必须具备“MA”标志。斜巷运送特殊车辆,链环不能满足现场连接要求时,可以用马蹬连接,马蹬必须由具备生产资质的厂家制造,并有出厂标志和合格证。
(五)强化顶板管理。认真吸取祁南和袁一两起事故教训,认真执行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开展采掘顶板管理会战的通知》(淮矿生便〔2016〕49号)、《淮北矿业锚杆支护安全管理刚性规定》(淮矿生〔2015〕362号)、《综采工作面安全管理刚性规定》与《采煤工作面煤锚支护巷道安全管理办法》(淮矿生〔2016〕28号)、《强化区段提料斜巷、巷道交岔点设计和施工管理刚性规定》(淮矿生〔2016〕40号)和《淮北矿业综采切眼安全管理刚性规定》(淮矿生〔2016〕42号)等文件精神,坚持技术、管理、装备与培训并重,强化顶板岩性探测、矿压监测监控管理、支护质量的巡检和敲帮问顶措施落实,重点加强安装、初采、收作、拆除、开窝、贯通、过地质异常带、应力集中区等特殊时期的顶板管理和大倾角、大采高等特殊采掘工作面安全管理,严防大面积冒顶,严防发生顶板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上级文件要求,成立集团公司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公司安全生产技术副总工程师,机关安全、生产、机电运输、通防地质、党群、经营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局。下属各单位应相应建立组织机构。
(二)保障必要投入。各矿要用足、用准、用好安全费用,避免短期行为,做到精准投入,切实解决瓦斯、水、火等重特大事故防控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公司机关部门要加强专业监管、安全监察,督促各矿管好用好安全和维简费用。对集团公司安排的隐患整改,矿拒不投入资金整改落实的,予以问责。
(三)强化技术支撑。持续健全完善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支撑体系,充分发挥技术源头保障作用。落实各级技术人员责任,健全技术管理工作机制。严格设计、规程、措施管理,将设计、规程、措施纳入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的内容。按照“地质先行,保障得力,探资源,控断层,治灾害”总体要求,杜绝地质误揭误判。以瓦斯、火、水及火成岩等重大灾害防控为重点,以防突、防火及水害治理模式为抓手,查明开采条件,抓好设计源头,科学治理灾害,提高灾害治理超前性、有效性。
(四)强化隐患排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察总局85号令《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按照公司《关于印发淮北矿业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通知》(淮矿安〔2016〕18号)要求,公司季、矿月、专业周、科区日、班组班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层层开展风险评估,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强化监督检查。公司业务部门按照业务范围采取专题调研、评估剖析、“双随机抽查”等形式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盯住重大灾害防控,进一步细化重大灾害防治的重点工作,严查灾害治理工程是否落实,治理效果是否达标,严防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六)提升业务素质。一是开展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宣贯活动,对照《煤矿安全规程》排查存在问题,抓好整改落实。二是举办瓦斯治理培训班;三是举办防治水培训班。
(七)开展警示教育。及时将集团公司历史上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及相关事故案例进行汇编,并对一些典型事故案例,采用现场再现、场景模拟、三维动漫等形式,制作安全警示教育专题片,组织职工学习收看,吸取教训,起到震撼职工灵魂的作用。
(八)强推“四化”建设。公司制定了“四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四化”建设推进目标、责任和实施的关键节点,要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严格考核问责,以严细实工作作风确保煤炭主业“四化”扎实、有效、快速向前推进,实现工作目标。
(九)实施“一优三减”。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十三五煤炭生产与灾害治理规划》,优化简化矿井生产系统,开采条件极为复杂的刘店、海孜大井,加快系统回收,实施暂缓开采和收缩开采。其他矿井要按规划时间封闭或报废采区,做好矿井“一优三减”工作,实现合理集中生产,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准备阶段,(4月1日至5月底)。4月1日,公司以《关于转发安徽省进一步加强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淮矿通地便〔2016〕119号)进行了动员部署,各矿要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登记建档,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将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报集团公司安监局(联系人:刘琪,电话:0561-4951573)。
(二)排查整改阶段(6月)。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门依据职责,对各矿进行监察监管,督查矿排查问题和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份以后)。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抽查。结合日常安全管理,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整改,巩固安全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依据本工作方案,制订本单位实施办法。
(二)抓好结合,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把加强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日常安全监管和检查、全省煤矿安全专家会诊成果运用、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等相结合,盯苗头、抓重点、除隐患,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加强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的重大意义,普及煤矿重大灾害防治知识,进一步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四)及时总结,改进提高。每阶段结束后,各单位都要及时认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要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