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教育系统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_学校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实施方案 时间:2020-02-29 00:45:18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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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教育系统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学校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澂江县教育系统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工作部署,为有计划、按步骤地组织实施和落实中小学环境教育工作,确保我县中小学环境教育指标达到“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下简称“创模”)的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师生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环保行为习惯为目标,以加强学校环境保护教育为重点,创建“绿色学校”、“国际生态学校”为载体,着力改善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不断美化绿化校园环境,提升校园环境质量,逐步建立学校环境教育教学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及工作要求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全面提高城市整体发展水平的一项重大举措,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创模”工作,对照《关于印发(第六阶段)的通知》要求,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12年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目标任务。教育系统要力争在各项检查考核中不失分,确保顺利通过省检、国检考核。

三、主要指标要求及工作任务

(一)国检主要指标要求

1、全县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

2、全县有统一的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教材。

3、环境教育纳入地方课程,每学年环境教育12课时以上。

(二)主要工作任务

1、开展环境教育宣传活动。全县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环境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师生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环保行为习惯。

2、开设环境教育课程。将环境教育作为地方课程纳入学校课程计划,使用由市政府免费提供的《环境教育》教材,每学年安排12课时,课堂教学与实践活动课时比例为3:1(义务教育阶段1—9年级、高中阶段1—2年级),每学年结束时,采取开卷考试的方式,检查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学生环保知识知晓率。

3、积极开展“绿色学校”、“国际生态学校”创建活动,全县确保每年新增两所以上省、市级“绿色学校”或“国际生态学校”。

4、开展环境教育实践活动、环境公益活动;加强学校卫生整治,绿化美化校园环境。

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创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达标工作。

四、责任目标、工作时限1、2011、2012年全县中小学全部开设环境教育课,全县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100%,按时发放《环境教育》教材,每个学段新生人手一册,依据教学计划按期完成教学任务。工作时限:2011年秋季学期起。

2、开展“绿色学校”、“国际生态学校”创建活动,制定创建的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全县确保每年有2所以上中小学获省、市级“绿色学校”、国家级“国际生态学校”表彰。工作时限:2011年—2012年。

3、开展“创建环保模范市、构建美好校园”、“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将环保宣传延伸至家庭、社区,组织开展节水、节电等科技等环保活动。工作时限:2011年秋季学期起。

4、建立创模工作档案。收集整理2009—2011年创模工作文件、资料,开展环境教育、实践活动及成果的图片及影像资料,以及各级绿色学校创建申报原始材料整理。工作时限:2011年11月20日前完成。

5、分类将《环境教育》教案、课件。自然、地理、化学、物理、生物等相关课程涉及环保内容的教案、课件、环保实践活动、公益活动方案、记录等,以校为单位分别整理编制成册备查。工作时限:2011年11月20日前。

6、强化环境教育宣传,营造良好的环保氛围,进一步

完善创模宣传长效机制。工作时限:2011年秋季学期起。

7、绿化、美化校园,提升校园环境质量,师生环保满意率达≥85%以上。工作时限:长期保持。

五、创建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1、秋季开学前夕,召开全县中小学环境教育会议,对学校“创模”工作进行再宣传、再动员。

2、开学初,要求所有中小学,在学校门口、校园内悬挂“创模”横幅,学校张贴“创模”标语。

3、开学后,要求学校充分利用橱窗、宣传栏等,宣传“创模”工作内容。

4、学校开学典礼,学校要宣传“创模”要求。开学后,要求各班第一期板报,要有“创模”内容。

5开学后,学校要向全校师生发出参与“创模”活动的倡议。

6、开学工作检查,要检查学校“创模”工作安排。

7、发动各中小学,继续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

(二)全面实施阶段

1、新学期,所有中小学,必须按照“每学年环境教育12课时以上”的要求,做好环境教育的课程安排,确保每学期环境教育6课时以上。

2、所有中小学校新课程表,要在“校本课程”中,安排环境教育课程,并在课程表备注栏上注明教学内容。

3、所有中小学,统一使用市政府免费提供的《环境教育》教材。

4、坚持把主题教育与学科渗透相结合,学校德育处、团委(少先队)结合环境保护的有关重要节日,集中对学生进行专题环境教育。已创建为“绿色学校”的学校,要开设环境教育课程。学校对各学科教师,特别是科学、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老师,要提出明确要求,在备课、上课中,体现环境教育的内容。

5、所有的学校,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环境教育知识竞赛,至少安排一次结合市“创模”、环境教育的征文活动。

(三)巩固提高阶段

1、所有中小学,要进一步加强校园管理,杜绝脏乱差和杂草丛生现象,促进校园绿化、美化建设。

2、校园内的花草树木、绿地要设立保护警示牌。

3、全县中小学,校园内合理设置垃圾箱,明确垃圾分类,及时清理。

4、全县中小学要在校园内相应位置,设有节水、节电提示语,防止滴漏水和长明灯现象。

(四)自查整改、建档阶段:2011年7月15至2011年11月20日,对照市创模办《玉溪市创模工作手册》要求,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并开展自查;2011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市、县创模办进行督查,学校进一步整改。

(五)迎接国检阶段:2012年1月20日前,全县中小

学报送创模资料、档案,准备接受国家专家组考评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创模”工作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创模”领导小组。全县各中小学也要成立相应的“创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对“创模”工作定期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指导、协调、督办、检查、考核和通报。

(二)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创模工作目标和任务、责任到人。

(三)加大专项经费投入。一是加大环境教育活动经费投入,确保实践活动的正常开展;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对学校基础设施进行改造维修,绿化美化校园,采取措施节水、节电,降低学校运行成本。

(四)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学校要积极与周边社区或街道联系,做好学校周力环境整治,共同营造创建工作氛围。

(五)加强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制,教育局将加强创模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创建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教育局将给予表彰。对因领导不力,工作不落实,行动迟缓并影响到教育系统整体创建目标无法完成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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