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及价格的工作方案_猪肉市场价格的稳定

实施方案 时间:2020-02-29 00:30:05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实施方案】

关于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及价格的工作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猪肉市场价格的稳定”。

肃北县关于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

及价格的工作方案

为促进生猪生产平稳持续健康发展,稳定市场供应,防止价格大幅波动,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实施意见》(酒政办发〔2011〕30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明确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政策措施以及市政府的要求,鼓励发展大型现代化生猪养殖场,逐步减少生猪养殖场户总数,稳定生猪生产,“十二五”期间全县生猪年出栏量维持2010年水平,并力争达到8千头,生猪自给率维持在95%左右;鼓励我县生猪养殖大户在周边县市建立供应我市的生猪基地,加强与产地的产销对接;加大冻肉储备,提高生猪市场调控能力,防止生猪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保障市民食肉安全。

二、落实工作措施

(一)继续大力扶持生猪生产。

1、大力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大对大型生猪养殖场的资金扶持力度,“十二五”期间,县财政平均每年安排万元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并视情况适当增加投资。重点扶持年出栏千头以上大型生猪养殖场的养殖设施、环保设施、防疫条件建设和标准化改造,着力建设一批国内一流水平的大型现

代化生猪养殖场,推进生猪养殖向规模化、标准化、环保化、现代化发展,确保我县生猪生产能力稳定。

2、保障必要的生猪养殖用地。在加大环境保护和生猪环保处理力度的同时,合理规划生猪养殖区建设,将大型生猪养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保障、落实年出栏千头以上大型生猪养殖用地(包括生猪栏舍用地和附属配套设施用地),确保生猪年出栏量。

3、加强生猪产销对接工作,加快对生猪市场的监管工作,扩大供应渠道,适时帮助生猪批发市场等扩展业务,组织外地生猪供应我县,保障我县生猪市场稳定供应,切实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和猪肉价格过度上涨。

4、落实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要求,继续实施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制度,研究确定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发放标准。

5、积极推进种猪产业发展。落实生猪良种繁育政策,大力支持科技含量高的种猪产业发展,增强育种科技创新能力,提高良种猪供种能力,推广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促进生猪品种改良。

6、加大生猪养殖综合技术推广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环保、防疫等技术的推广、培训力度,提高生猪安全养殖的综合技术水平。

7、加大对生猪养殖扶持政策。对生猪规模养殖户给予信贷政策资金支持,重点用于改善生猪生产条件、加强防疫服务、贷

款贴息和保费补助等。

(二)进一步加强生猪疫病公共防控体系建设。

1、落实防疫责任。加大畜牧兽医站等防疫机构建设的投入,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购置必要的检测设备、落实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和生猪“瘦肉精”速测等质量安全工作正常开展;切实加强生猪监测和防控,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严防疫情扩散和病死猪流入市场。

2、落实免费强制免疫政策。坚持预防为主、免疫与扑杀相结合,切实做好生猪疫病防控工作。继续落实好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免费免疫政策,做到应免尽免。健全基层动物防疫队伍,按照中央及省、市要求落实基层防疫员工作经费的地方财政补助。

3、落实生猪防疫扑杀和无害化处理政策。按规定落实好因防疫需要而扑杀生猪的补助,病死猪要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认真贯彻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商务部财政部令2008年第9号)和《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608号),督促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认真做好屠宰环节病害生猪、病害生猪产品、待宰前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的台账登记,切实做好数据统计、核实、填报等工作,并按照规定及时做好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工作。要落实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地方财政

分担费用。

(三)继续强化信贷和保险对生猪生产的支持。

建立和完善生猪生产担保贷款体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生猪生产担保贷款体系。加快推进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标准化养殖场(小区)提供信用担保服务。建立规模养殖企业联合体担保贷款机制并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标准化规模生猪养殖企业的信贷支持。

(四)加强生猪市场调控和监管。

1、建立和完善生猪市场调控机制。建立和完善以储备制度为基础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机制和保障市场供应机制,有效维护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我县实际,在现有储备规模上,适当增加冻肉储备和相应财政补贴,并根据生猪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合理把握猪肉储备吞吐的时间、节奏和力度。指导、支持冻肉经营企业落实采购和销售计划,确保全县猪肉储备量。

2、加强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切实加强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各个环节的监管,落实进货查验、台账登记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猪肉及其制品的检疫和检验,严禁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及其制品流入市场。严肃查处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猪肉及注水肉等不法行为,规范生猪市场交易行为和流通秩序。加强生猪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3、完善生猪生产和市场统计监测工作。各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共同做好生猪生产和市场统计监测工作。统计部门完善对生猪的抽样调查制度,尽快做到按月定产,及时发布生猪存栏、结构和出栏数量等信息。物价部门加强对生猪生产的成本调查和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工作。农业部门加强生猪生产动态跟踪监测分析以及价格监测工作,重点加强生猪存栏结构、变化和生猪疫情的调查分析预警。发改(物价)部门会同工商等部门继续做好生猪屠宰量和生猪产品市场销售量、价格的调查统计工作。财政部门安排资金,保证生猪等“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统计、监测、分析工作的正常运行。

(五)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

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临时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根据我县物价、特别是低收入居民食品消费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及时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同时,要采取定点供应储备食品、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学生食堂管理等多种形式,确保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

(六)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有关单位要健全统一信息发布平台,按照职责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养殖场(户)合理调整养殖规模,优化养殖结构。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生猪等“菜篮子”商品的生产、市场和价格信息,客观分析价格变动的原因和影响,准确解读国家在扶持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积极引导新闻媒体真实、客观、全面报道生猪市场变动的信息,平衡报道猪肉价格变动对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的影响,防止过度渲染,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政府责任。

要将发展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放在重要位置,切实落实《甘肃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生猪生产发展长效机制。同时,要一并抓好牛羊肉、禽蛋奶和水产品等其他“菜篮子”产品的生产与市场供应工作。

(二)落实政策措施。

相关部门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我县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及价格的工作方案,组织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依据职责,尽快将有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及时上报我县生猪生产的相关信息。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下载关于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及价格的工作方案word格式文档
下载关于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及价格的工作方案.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