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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发挥行政服务中心功能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集中办理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推进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管理创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利企便民、应进必进”原则,凡面向企业和群众的审批和服务事项,均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二、主要内容
各部门审批服务职能向行政审批服务机构集中,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所有审批服务项目进驻中心到位,审批权限对大厅窗口授权到位,确保行政服务中心 1
功能作用发挥到位。
(一)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行政审批目录
对现有行政审批项目、依据、实施主体等内容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清理已经取消的项目,同时对保留项目进行调整和规范,制定《大庆市本级行政审批目录》。
(二)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条件,规范审批流程
各部门对经确认保留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要逐一进行梳理,清理许可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擅自增设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等问题予以纠正,确保审批要件规范合法。制定规范快捷的办理流程,做到一个项目一个流程,每个事项的办理程序、环节、时限、责任人都具体明确。
(三)授权到位,推进行政审批服务集中办理
各单位要根据许可审批事项的具体情况,整合归并单位内部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向行政审批服务机构集中。凡面向企业和群众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做到审批服务项目进驻中心到位。对审批项目少和审批频率低的单位,经批准可进入中心综合窗口代为受理。因特殊情况不能进驻中心的,要经领导小组领导审批。进驻中心的部门,其审批服务职责权限向相应岗位相对集中,要做到部门审批权限对窗口授权到位,不允许“两头受理”和“体外循环”现象发生。
(四)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发挥行政服务中心作用。明确中心职能,统一体制机制,加强县、区和部门分中心建设管理,推进行政服务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并联审批、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开展重大项目“绿色通道”服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要逐步纳入电子监察范围。
三、工作安排
推进行政审批服务集中办理工作涉及面广,程序要求严,业务要求高。为此各部门要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力争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一)摸清底数,整合集中行政审批服务职能
各部门要全面清理面向企业和群众的审批服务事项,重点掌握事项的办理程序、条件、时限、收费等基本情况。要加快整合集中内部行政审批服务职能,根据审批服务事项的具体情况,本着“应进必进”原则,提交现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情况表(见附件2),在2012年4月底前,报市推进行政审批服务集中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二)搞好审核对接,制定落实进驻方案
办公室要对各部门未进入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
行审核,对拟进入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与各部门进行对接,研究进驻方案,确定进驻人员(进驻人员必须具有行政审批资格)、岗位、窗口,开展人员培训。要按进驻方案要求,抓好审批服务事项进驻中心的各项工作。对部门不准备进驻中心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领导小组领导审批。
(三)改善办公条件,提高服务水平
行政服务中心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办公场所,努力改善办公条件,满足项目入驻和开展工作的要求,为各部门提供便利条件。同时,要加大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力度,提高行政服务中心整体服务水平和能力。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行政审批服务集中办理,是进一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各单位要按要求积极开展职责范围内行政服务事项职能的整合,实现职能到位、授权到位、人员到位。编办、法制办和行政服务中心要各司其职,搞好配合,做好指导、协调和综合工作。
(三)强化管理,健全制度。要建立健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退出)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已经进驻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未经批准不得撤离中心。
(四)强化监督,加强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行政审批服务集中办理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查纠“两头办理”、“体外循环”以及应进不进的问题。对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告诫,并视情节追究部门领导责任。附件1:《行政审批服务集中办理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附件2:《大庆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情况表》
大庆市委办公室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月*日
附件
1行政审批服务集中办理工作
组织领导机构
为保证行政审批服务集中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推进行政审批服务集中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市长
副组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员: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市编办主任,市法制办主任,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市委督查室主任,市政府督办室主任,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中省直单位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行政审批服务集中办理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办公室主任: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副主任:市法制办副主任、市编办副主任、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市纪委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主任;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