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牵头工作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反腐倡廉工作实施方案”。
***县教育系统
2012年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牵头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县领导和县级部门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的通知》(委发〔2012〕6号)、《关于印发〈***县2012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纪发〔2012〕1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落实第十七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学校领导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的工作目标,按照“抓常规、探创新、重实效”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县委提出的纪律参谋、纪律规定、纪律教育、纪律监督、纪律查处五种职能,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荣昌县委关于推进“勤廉荣昌”建设的决定》,努力打造“勤廉教育”。
二、主要工作
(一)逐步完善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学校财务、基建、物资采购、领导干部选任等的监督
1.加强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的监督。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重点从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规避招标、虚假
招标的行为;插手干预物资采购,指定、推荐产品或供货商的行为;插手干预资金安排使用,违规预付、多付、拖欠、拒付的行为,着力解决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突出问题,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确保工程建设廉洁运行。
2.加强惠民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以中职资助、“两免一补”、高中学生资助、普惠制幼儿园和民办学校为重点,从严整治截留、克扣、骗取、挪用、贪污等违纪违法行为,着力解决侵占惠民资金的突出问题,确保惠民资金真正惠济民生。
3.加强学校预算外收入的监督。继续加强预算外收入的清查,要求各教管中心、学校对学生食堂、学生超市、学前幼儿班、返还费、租赁费、捐赠费等非税收入进行自查自纠,所有单位每年在2月中旬前上报上一年度的所有预算外收入,教委对各单位上报情况进行分析,对未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的单位,将对其重点进行监查。
4.加强对领导干部选任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
(二)开展“阳光治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1.坚持规范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制度。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严禁违规收费。学校向学生提供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和不盈利原则,严禁从中牟取利益,严禁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提供服务和进行收费。对投诉量大、乱收费情节严重的学校,进行全程重点监控,并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2.继续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委制定的《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为学生选用学习用书。对教辅资料,包括各种形式的练习、测试题集等课外读物,严格做到“两统一一自愿”和学校不参与的原则,确需增加,须经过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把握“数量、质量”,不得印发教辅资料《推荐目录》,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对违规行为的将加大查处力度。
3.继续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格执行《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价〔2010〕316号)规定,加大对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监督检查。
4.继续治理有偿家教与违规补课。严禁学校和教师违规组织学生补课和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行为,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监察,对违规者按照师德师风承诺进行严肃处理。
5.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坚持义务教育学校免试且按照县教委划定的招生范围入学原则,坚决制止与入学、考试和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要严格执行“流动儿童少年就学以
流入地管理为主”的政策规定,为妥善安置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规范招生秩序,努力化解大班额。
(三)大力推进学校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校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1.加强廉政教育。一是继续坚持“一把手”上廉政党课。要求中心校以上学校校长为本校教职工上廉政党课,加强自身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二是继续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扩大廉洁教育示范学校,深入开展青少年廉洁教育,广泛开展“唱、读、讲、传”活动,弘扬校园的清风正气。三是继续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开展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和干部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广大干部教师思想道德素质,县教委继续开展校长、教师“五要五不”践诺社会满意度测评工作,并将测评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和绩效工资考核,不断增强干部教师的服务意识、进取意识、创新意识。
3.加大校务公开力度,强化民主管理。各校要继续完善制度与评价、考核方案,切实加强财务、校务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努力化解各种矛盾,确保教育稳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深化教育改革、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加强领导是关键,责任明确是基础。完善由县教委牵头,会同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财政局、县科委、县卫生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对加强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机构,强化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和情况通报工作,认真开展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深入开展廉政文化活动,举办主题班会、演讲比赛、文艺演出、廉政征文、廉政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以法治校,廉洁从政,廉洁从教意识,弘扬校园的清风正气。
(三)加强监督,严肃查处
继续本着“有案必查、有错必纠、违纪必究”的原则,依法及时办理各类信访案件,重点查处侵占惠民资金、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基建工程及学生食堂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保护干部的职能,不断完善信访反馈和澄清机制,确保教育系统的稳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