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雍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纳府办发„2011‟77号
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纳雍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纳雍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主题词:交通公路整治△方案主送: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11月3日印发
共印85份
纳雍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我县“10〃31”特大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县政府决定从2011年11月4日至2012年2月4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除隐患、抓整治、压事故,全面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工作,强化基层建设,打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着力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机制,实现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乡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责任,特别是突出“三长”责任落实。建立和完善各乡镇驾驶人、车辆的基础台帐,扎实清理整顿和重点消除重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 1
力整治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道路交通安全严重违法从业单位和人员,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和领导,特成立纳雍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组长:杨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焜(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玉星(县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王国霖(县督办督查局局长)
龙从晖(县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方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方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副组长所在单位各抽2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为成员。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带一个工作小组,对各乡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过程督查,督促乡镇限时整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过程督查及检查验收结果报县督办督察局,作为对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动态考核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工作分组
1.第一工作小组。组长:李玉星,负责督促检查雍熙镇、水东乡、鬃岭镇、王家寨镇、张家湾镇。
2.第二工作小组。组长:张焜,负责督促检查姑开乡、羊场乡、厍东关乡、维新镇、锅圈岩乡。
3.第三工作小组。组长:龙从晖,负责督促检查沙包乡、化作乡、寨乐乡、乐治镇、老凹坝乡。
4.第四工作小组。组长:方健,负责督促检查龙场镇、猪场乡、左鸠嘎乡、昆寨乡、董地乡。
5.第五工作小组。组长:王国霖,负责督促检查勺窝乡、新房乡、阳长镇、百兴镇、曙光乡。
三、工作步骤及整治内容
(一)摸底排查阶段(2011年11月4日至11月20日)
各乡镇组织派出所、协管中队、安监站、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和村交通安全员,深入村、组、户,摸清本辖区内机动车辆(含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及驾驶人底数,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指导下,建立完善本辖区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基础信息台帐;在辖区乡、村道路上进行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对陡坡、易滑易冻、急弯、路窄、无防护措施等事故
易发路段,建立重点隐患档案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整改。公安部门要加大对黑车、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打击力度,依法督促上牌或坚决予以强制报废;对无证驾驶、黑车非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坚决根据法律规定的处罚上限严厉打击。
(二)重点整治阶段(2011年11月21日至2012年1月22日)
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全面清理、有力打击农村道路上非法营运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黑车非驾及报废车、拼装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各乡镇要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乡镇派出所、协管中队、农机监理的职能作用,每天安排1—2个检查组上路,加强乡村道路管控,制止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临近春节,农村“婚、丧、嫁、娶”比较集中,要发动村级交通安全员上门打招呼,杜绝农村道路上违法载人、酒后驾车、超载等违法行为;县公安交警部门每天要保障足够的警力上路,确保农村道路见警车、见民警,加强对县、乡道路行车秩序的整治,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及剧毒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严格检查、登记,严格查处客运车辆超载、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县交通运输部门要安排执法人员上路,加大对农村道路“黑面的”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农村道路交通营运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农村道路客运市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农机部门要开展对农用车、拖拉机涉牌专项清理,重点查处未年检、未入户的拖拉机,理顺农机牌照车辆管理机制。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月23日至2012年2月4日)
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对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专项整治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按分组要求,对各乡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确成效,达到预期工作目标。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安部门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和细化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工作,彻底扭转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工作的被动局面,坚决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完善制度,确保运转
乡镇一级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建立但成效不明显,各乡镇要认真落实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例会制度,召集派出所、协管中队、安监站、农业服务中心、各中(小)学校及村两委会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各个时段本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重点加强对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和无牌无证车辆的管理,切实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要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的良好运转,形成政府统一领
导,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管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三长”责任,层层落实
各乡镇要完善和落实“三长” „乡(镇)长、村主任、校长‟责任制,即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村和中(小)学校一把手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定期检查和定期通报情况,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在管理中,派出所、协管中队、农业服务中心、中(小)学校的领导和乡镇干部,要实行分工包村、包校,村两委成员包车、包驾驶人的工作制度,切实加强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四)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县各宣传媒体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通过张贴标语、开设宣传栏、场天宣传、组装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道路交通的法律法规和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重点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县教育局要督促全县各中(小)学,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开展,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重要内容,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教育途径,营造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畅通渠道,报送信息
县安全监管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要设立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并对举报经查实者给予奖励。各乡镇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治理情况、机动车和驾驶人基础信息台帐(副本)必须于2011年11月20日前报送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系电话:3521806)。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以简报的形式通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各乡镇、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于2012年1月31日前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各督查工作小组于2012年2月6日前,向县政府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情况,并抄报县督办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