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享健康——爱心献功臣大病援助项目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健康帮扶实施方案”。
沈阳市慈善总会
同享健康—爱心献功臣大病救助项目
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市慈善助医项目深入发展,切实解决我市在乡老复员军人、在乡伤残军人、享受定期抚恤烈属等涉军群体因患重性、慢性疾病而面临的实际困难,沈阳市慈善总会拟建立“同享健康——爱心献功臣大病救助项目”,现制定项目方案如下:
一、项目宗旨
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使我市罹患重大疾病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在乡伤残军人、享受定期抚恤烈属等涉军群体能够得到及时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生活援助,缓解他们的生活压力,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形成政府主导、慈善补充、社会参与的扶困助医的工作体系。
二、资金来源
(一)市慈善总会福彩公益金优抚对象(涉军群体)大病援助经费100万元;
(二)社会爱心企业和人士的自愿捐赠。
三、救助名额及时间
计划援助200人,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
四、大病范围
尿毒症、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及糖尿病、痛风、心脑血管疾病、风湿、类风湿、骨关节炎、前列腺疾病等老年慢性疾病。
五、援助对象
沈阳市在乡老复员军人、在乡伤残军人、享受定期抚恤烈属等涉军群体。
六、救助标准
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一次性门诊或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和药费等,在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和药费达到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按以下标准给予救助:
1、对治疗费和药费个人负担在5000元以上1万元以内的救助3000元;
2、对治疗费和药费个人负担在1万元以上1.5万元以内的救助5000元;
3、对治疗费和药费个人负担在1.5万元以上2万元以内的救助8000元;
4、对治疗费和药费个人负担在2万元以上的救助10000元。
七、救助程序
(一)凡符合救助条件的涉军群体出院或在门诊药后,到各区县(市)慈善会领取《救助申请表》。
(二)填写《救助申请表》,经区县(市)民政局审查
同意后,到市慈善总会审批。审批时需提供并查验以下材料:
1、《救助申请表》;
2、涉军群体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
3、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结算单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收据原件(医疗收据原件被其他单位留存者,需提供医疗收据复印件加盖留存单位公章,并由留存单位写明:医疗收据原件留存于何处、报销金额、自费金额)。
4、在门诊开药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和医生处方,并在县级以上医院购买相关药品的报销收据原件;
5、出入院证明或病历首页复印件;
6、查验患者出院病历和清单;
7、盛京银行卡复印件,开户者为患者本人或直系亲属。
(三)经审核后,材料齐全的,由经办人填写《资金领取表》,经沈阳市慈善总会负责人签批后,通过网上银行直接发给患者本人或直系亲属。
八、组织机构
沈阳市慈善总会成立项目实施小组负责项目具体落实。负责人:李叶 沈阳市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 实施责任人:
钟湘东 沈阳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募捐救助部部长 于冬悦 沈阳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募捐救助部工作人员
九、监督机制
(一)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二)接受市民政、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审计部门对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
(三)本着“公开、诚信、直接”的原则,将通过沈阳慈善网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公示。
附件:表
救助申请表银行卡信息确认表3.资金领取沈阳市慈善总会
2014年12月10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