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参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实施方案_创建中医社区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时间:2020-02-28 20:24:58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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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2010年中医药参与城乡社区卫生

服务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特色和优势,使中医药对促进人群健康发挥更大的作用,加快推进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现决定实施第二周期中医药参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建设,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积极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科室的内涵建设,提高社区中医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建立健全城乡中医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城乡社区卫生“六位一体”服务功能中的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中医医疗和保健的需求,使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少花钱,治好病”的实惠。

二、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省社区中医药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我县中医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社区中医药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充实中医药服务内涵,积极运用中医药养生保健理论方法指导社区居民开展养生保健,扎实推进中医药进社区、进农村和进家庭活动。城乡居民中医药服务和知识的知晓率和利用率大幅提高。全县中医药服务占医疗服务的比重有较大提升。所有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标准建设一级中医科室和中药房,所有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能提供不少于5种中医药治疗方法。拓宽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内容,以镇、村为单位的拓展推广覆盖率达100%,使用率达100%。年内创建扬州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努力创造条件,开展“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

三、主要任务

(一)县卫生局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修订社区中医药服务考核评价指标,加强城乡社区中医药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管。要将中医药业务开展情况和制定鼓励开展中医药服务的激励机制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将接受中医药服务居民的满意度作为考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业绩的重要标准。要在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经费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发展社区中医药服务,特别要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所需的基本设施设备和人员培训的投入。要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调整中医诊疗收费标准,适当提高中医诊疗技术服务价格,同时增加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等医疗保障报销范围的中医诊疗项目和中药品种,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

(二)健全社区中医药服务网络。将中医药参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到社区卫生服务总体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健全以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以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等其他基层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区中医药服务网络。同时,加快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中药房规范化建设,真正把中医药服务融入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

(三)合理配置社区中医药资源。要发挥县中医医院在社区中医药资源中的龙头指导作用,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有效的双向转诊制度。县中医医院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充分发挥技术力量,与区域内2所以上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长期、对口、密切合作关系。加强全科医师临床培训基地建设,积极承担全科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任务。全县副主任以上中医师每年要保证有1周以上的时间到城乡社区开展系列服务。主治及主治以下的中医师每年要保证有2周以上的时间在对口支援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坐诊。

(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须设置一级中医科,可根据需要设置中医诊室、针灸室、推拿室、理疗室、康复室、养生保健室等中医科的二级临床科室,有特色专科的可设中医病房;中心要按规定标准建设中药房,并相应设立中药煎药室,配备250种以上的中药饮片、50种以上的中成药,配齐常用的中医药诊疗设备。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站设有中医诊室,有条件的设置康复室、养生保健室和中药房和煎药室。也可采用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配送和代煎。服务站要配备30种以上中成药,或一定数量的中药饮片,根据需要配置针灸器具、火罐、刮痧板、颈腰椎牵引、中药熏蒸及理疗等常用的中医药诊疗设备。中医临床科室布局、设施、风格建设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指南》规定执行。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任的中医类别医师数应占医师总数的20%以上,保证每个中医诊室(含针灸室、推拿室等)配备至少1名中医类别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职称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中医诊室(含针灸室、推拿室等)数量配置中医类别医师,没有中医诊室的,应有系统接受过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的临床类别医师。从事中药饮片调剂工作的药剂人员应具有中药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五)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按照中医药工作质量和数量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制度,鼓励应用中医药服务。要有较完备的相关服务制度和工作机制,在门诊、病房、出诊、家庭病房等工作中运用中医理论辩证论治处理常见病、多发病,运用中药、针灸、推拿、拔罐、刮痧、按摩、中药熏蒸、敷贴、穴位注射、热敷、药熨、敷脐、耳压、点穴、雾化吸入等在内5种以上的中医药治疗方法。社区中医护理要在辨证施护的基础上,开展慢性病、心理、母婴、临终护理和护理咨询指导以及家庭护理等专项中医护理服务。社区中医药服务质量和水平逐年提高,社区居民对中医药特色服务内容的知晓率和满意率分别不低于90%和85%。100%的居民健康档案要有中医药内容和特色,并进行动态管理。

(六)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城乡社区中医类别全科人员的中医药全科知识的培训,分别取得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证书和规范化培训证书。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有的其它类别医师重点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临床应用指南(中药)》开展中成药合理应用培训,对药剂人员开展中药基本理论、药材辨识、中药配伍、饮片调剂等方面的继续教育培训,对护理人员开展中医辨证施护继续教育培训,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对有意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其它类别医师,特别是社区卫生服务站没有配置中医类别医师的,除中成药合理应用培训外,还要开展中医药基本理论和知识以及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特别是火罐、刮痧、熏洗等中医非药物疗法。要鼓励支持其它类别医师参加中医学历教育、西学中班等,参加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

(七)全面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工作。县卫生行政部门要按《扬州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拓展推广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组织辖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人员集中培训,重点推广扬州市筛选的3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八)利用中医药“简、便、廉、验”的特点,对诊断明确的重点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中风、恶性肿瘤、慢性肝炎、慢性支气管炎等制定个性化的中医防治一体化方案,采取中医防治菜单式服务,包括病因病机、诊断要点、预防和行为干预、中医辨证治疗、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中医药养生保健、家庭护理等。针对社区内中风、偏瘫、腰腿痛、颈椎病以及伤残等康复服务对象,制订个体化的中医康复干预方案,应用针灸、推拿、理疗等技术方法和社区简易康复设施开展康复治疗和咨询,提高病人生活质量。

(九)组织开展中医药“治未病”服务。广泛开展中医体质辨识,对体质类型不同的人群指导个体化调护方案。针对孕产妇,运用中医药知识开展孕期、产褥期、哺乳期的饮食起居指导、常见病食疗、康复训练指导、产后心理辅导等保健服务。针对季节性易感疾病和传染性疾病的易感人群,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并采取中医药干预措施。针对不同人群,推广使用涵盖养生保健、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疗法和体质调养等内容的中医健康教育处方不少于10种;通过健康教育,向中年人群、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社区居民宣传相应的中医药预防保健、养生调摄知识以及中医药慢性病防治和传染病防治知识。要通过宣传栏、宣传保健手册、开设讲座、播放音像等多种形式,向社区居民普及中医基本知识与养生保健技术,增强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积极传授养生保健和健康生活方式,推广普及五禽戏、八段锦、太极拳等运动。年内完成不少于12场中医药健康大讲堂,推广不少于1项养生保健运动。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2010年1-4月)

1、制定下发《宝应县第二周期中医药参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宝应县第二周期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建设考核标准》,修订下发《宝应县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审标准》,并予以部署。

2、各相关单位相应制定项目建设实施细则,落实具体措施,做好宣传发动。

(二)组织实施(2010年5-8月)

1、2010年5月中旬前,组织《社区中医药工作指南》市级培训,关在辖区内的分级培训。

2、督促县中医医院、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总体方案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项目建设中各项工作任务。

3、对项目实施动态监控,随时进行督查、评价、检查和指导,确保实施效果。

4、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报送本地中医药参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重大活动和工作进展情况。

(三)评估验收(2010年9-10月)

根据建设情况及分配名额,于2010年9月30日前,向扬州市卫生局推荐申报扬州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扬州市卫生局组织评估验收前,县内组织自评验收。全面开展的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工作,县卫生局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完成对辖区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工作的全年自查。并将第二周期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实施情况的书面总结及项目自查评分表报扬州市卫生局中医处,并作好接受市级抽查的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负责辖区第二周期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工作。县中医医院负责对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业务指导,承担社区卫技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任务。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认真开展各项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县卫生局对各相关单位的项目实施情况实行阶段抽查或年终考评,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要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定期对建设单位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对不按要求实施项目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

(三)加强交流,示范推广。各单位要及时搜集项目实施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采取多种方式组织交流。要继续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深入推动项目建设的实施。被评为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单位要努力发挥示范作用,推广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县城乡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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