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查干部作风”工作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校园干部作风工作方案”。
中心学校“查干部作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创造更加和谐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区教体局党组、区教体局印发的通知》(襄区教发[2013]17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对象
全镇各中小学(幼儿园)领导班子成员。
二、检查内容
今年以来,上述对象在落实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责任中,是否存在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
1、履行安全生产、维护稳定职责过程中作风是否扎实。各单位(学校、幼儿园)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信访稳定“一岗双责”是否到位;主管领导履行工作职责是否到位,有无对本本单位工作人员失察失管、包庇护短、有责不究、执纪不严,造成安全生产事故或社会突发事件;监管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越权滥权、失职渎职、懈怠敷衍、玩忽职守行为;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是否因不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或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工作推诿扯皮、方法简单粗暴,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政策和纪律的行为。
2、对安全生产、维护稳定方面已出现问题的包案、排查、化解、整改措施是否到位。相关长效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不深入基层、不接触实际,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听之任之、麻木不仁的现象;是否存在善后制度停留于书面、工作措施流于形式、敷衍了事的现象;是否存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抱有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的现象。
3、对安全生产、维护稳定方面违规问题和责任人的查处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不力,对生产主体监管不力、对非安全生产查禁不力,纵容、庇护、放任单位及个人进行非安全生产;对违规问题是否依据政策和法规严肃处理;是否存在有案不查、办人情案的行为;是否存在“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的现象;是否存在“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的情况。
4、各单位(学校、幼儿园)开展“三查一促”有关工作情况。人员是否按要求到位,工作是否扎实开展,检查是否及时有效,有无检查工作不具体、不深入、不负责任、放任自流的情况。
5、对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要求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公车的问题;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配车和违规多占住房的问题;是否存在上班时间“带彩”打牌的问题;是否存在同城公款吃请和工作日午餐饮酒的问题;是否存在巧立名目用公款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问题;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吃拿卡要的问题;是否存在寄宿制学校领导干部“走读”现象;是否存在对本校党员干部实行“民情日记”工作敷衍塞责的现象,有没有深入群众,围绕群众所思所盼记“民情日记”,并做好落实和反馈工作;是否存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票等做与工作无关事务的问题;是否存在不遵守考勤和会议纪律,上班迟到、早退,开会不按要求入会,甚至打瞌睡、玩手机等问题。
三、检查办法
中心学校组成工作专班,负责查干部作风工作的联络协调、情况汇总和上报工作。查干部作风采取以下方法: 一是听取汇报。各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要向工作组汇报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维护稳定工作及干部作风建设情况,为下一步工作组检查工作提供印证依据。
二是查阅资料。按照全覆盖的要求,核查承担安全生产、维护稳定方面职责的单位(学校、幼儿园)在履职监管、审批办证、查办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看各类台账有无作假,处理定性是否合理,是否有久拖不决、久拖不结的现象。
三是调查走访。坚持调查走访“全覆盖”。采取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形式,力求全面掌握情况。重点是走访安全生产、社会稳定方面重点案件当事人、重点信访对象、执法人员、有关领导、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调查。凡是调查过的单位(学校、幼儿园),均签字备查。
四是梳理分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群众举报的问题、有关部门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相互印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从中甄别出安全生产、社会稳定方面存在的苗头、隐患及干部工作作风问题。
五是台账记实。中心学校工作组详细记录检查工作情况,实行“一案、一策、一档”,形成规范的记实台账,坚持“日记、周结、月报”。
六是整改督办。坚持边检查、边移交、边整改,中心学校工作组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社会稳定中干部作风问题线索向主管单位移交,提出整改要求、办理时限,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八是加强监督。全面发动群众参与,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向新闻媒体公布等方式,发动群众举报安全生产、社会稳定方面的苗头问题和其中存在的干部工作作风问题。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维护和谐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检查时间
2013年4月18日至7月18日。
双沟镇中心学校“三查一促”工作督查问责办法
第一条 为了确保全区教体系统“三查一促”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根据区教体局党组、区教体局《关于在全区教体系统开展“三查一促”活动的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问责的目的是:通过督查问责,指导和督促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开展“三查一促”工作,促进安全隐患、不稳定因素及干部作风排查问题整改到位,推动全区教体系统“三查一促”工作取得实效。
第三条 开展督查问责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事实求是、客观公正原则;
(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原则;
(三)有错必追、无为必究原则;
(四)依规、依纪问责与促进工作相结合。
第四条 督查问责工作按照《全镇教体系统开展“三查一促”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分阶段进行。督查问责时间从2013年4月18日开始,7月1日结束。
第五条 督查问责主要采取查(查资料、台帐)、看(看现场)、谈(座谈会)、访(个别访谈)、评(组织测评)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 开展督查问责的重点内容是:
1、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三查一促”有关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迅速传达贯彻,组织人员是否按要求到位,工作是否扎实开展,责任是否落实,排查是否及时有效,是否存在落实不够、推进不力的行为,有无工作不具体、不深入、不负责任、放任自流的情况。
2、履行职责到位情况。重点检查全镇中小学(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信访稳定“一岗双责”是否到位,分工是否清晰,责任是否明确。有无对本系统、本单位工作人员失察失管、包庇护短、有责不究、执纪不严,造成安全生产事故或社会突发事件;监管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越权滥权、失职渎职、懈怠敷衍、玩忽职守行为;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违规办证行为;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是否因不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或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工作推诿扯皮、方法简单粗暴,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政策和纪律的行为。
3、整改落实及追责问责情况。督促检查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对安全生产、维护稳定方面违规问题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重点检查对安全生产、维护稳定方面违规问题和责任人的查处是否到位,是否对调查核实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并进行追责问责,是否曝光反面典型。
4、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落实情况。重点督查是否存在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违规多占住房、上班时间“带彩”打牌、同城公款吃请和工作日午间饮酒、用公款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问题;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吃拿卡要的问题;是否存在不遵守上班和会议纪律,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票的问题。第七条 责任追究方式。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襄州区党政机关治庸问责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采取以下方式问责:
1、对安全隐患、不稳定因素和干部作风排查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贻误工作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停职检查处理;给予单位通报批评。
2、纪律观念淡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排查问题不到位、整改问题不及时,给予责任人停职检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实行免职或责令辞职处理;给予单位通报批评。
3、廉洁自律意识差,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同城公款相互吃请、工作日午间违规饮酒的,责令个人分摊费用,并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处理。
4、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的,视情节分别给予诫勉谈话或调离岗位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免 职处理。
5、对党员干部“带彩”打牌或参与赌博的,先停职检查,再调查处理。
受到以上问责的党员干部取消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受到通报批评的单位取消评选年度综合类先进资格。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依据相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相关机关按程序处理。
第八条 镇中心学校将组织督查组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开展“三查一促”活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明查暗访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教体局报告。
第九条 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督查问责工作,及时沟通情况,报送相关信息。各督查组要深入实际,坚持原则,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期限,与被检查单位及时沟通。要注重加强与区教体局治庸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及时沟通和反馈工作情况。
第十条 中心学校督查组成员要严守工作纪律、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督导期间,不准接受吃请和任何馈赠,不得干预各单位正常工作。凡违反督导检查工作纪律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镇中心学校治庸问责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