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农资打假工作方案”。
清水县农业局2011年春季农资打假护农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及省、市农村和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掀起春季农资打假高潮,确保春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根据市农业局《天水市农业局关于开展春季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天农发„201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突出重点,强化监督,依法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促进现代农业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农资市场主体,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农膜、农机及农机具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违法行为,推动农资市场秩序实现根本好转,使物流畅通,售者守法,用者放心。种子市场经整 1 顿达到力争使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设施完备,证照齐全,代销售者持照经营。虚假广告,未审先推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种子包装、标签基本规范,种子质量全面提高,抽检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基本杜绝重大和恶性案件的发生;使农药经营者主体合格率达到80%以上,农药质量合格率达到80%以上,农药标签合格率达到70%以上,基本杜绝高剧毒农药的使用,无公害农药及生物农药使用率占到70%以上;对化肥生产、销售实行全程监管,力争做到“两减少、两满意、一提高、一好转”,即假冒伪劣产品减少、农民举报案件减少、农民满意、企业满意,肥料抽检合格率提高,肥料市场秩序基本好转,坚决杜绝大案要案的发生,农膜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通过农机管理部门的努力,力争使农机市场秩序得到根本好转,农机经营、维修单位证照齐全,初步实现可追溯管理,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和自我维护能力进一步提高,实现基本清除假劣农机具导致重大恶性农业生产事故发生的目标,年内完成农机及其零部件产品抽样检验50批次,全面掌握全县农机具市场产品质量状况,力争产品合格率逐步增加,使农机整机和零部件市场抽样检验合格率分别达到85%和70%以上。
三、工作重点
春季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行动要突出工作重点,即以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及农机具等主要农资产品为重点,强化监管。
农作物种子方面,以玉米、马铃薯、大豆和其他主要经济作物种子为重点,加大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扩大抽查范围,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超范围经营、无证生产经营、未按规定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品种包装标签介绍与审定公告表述不符等违法行为。
农药方面,严厉查处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禁止的高毒农药、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份、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标签不规范以及“以肥代药”等违法行为。
肥料方面,以复混肥、有机肥、叶面肥、微生物肥料、床土调酸剂及市场销量较大的尿素、磷酸二铵等肥料为重点,严查有效成分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农机及农机具方面,以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具为重点,严厉打击和查处制售假劣农机具及零配件、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许可证书、产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及无推广许可证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局成立了由局长蔡小明为组长、农技站副站长杨杰斌、农机监理站站长俞庚戌、种子管理站高级农艺师吴明珍为成员的清水县农业局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协 3 调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立在清水县农业局办公室,电话为7151249,领导小组各成员按各自分工的职责,抓好本系统分管的农资打假护农工作,真正做到职责清楚,责任到人。
二是加大宣传,造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话、报刊、网络、标语、集市及有关活动,广泛宣传打假护农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一方面,针对当前部分农资广告不规范,内容不属实的现象,开展整治虚假农资广告和发布虚假农资广告的不法行为,提高经营主体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的意识。对造成危害、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另一方面,通过宣传和科普知识的普及,提高广大农民群众识假辨假能力,保护自身权益,同进也要提高经营主体守法经营的意识。
三是排查市场,加重处罚。通过与工商、质检、物价等部门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方法,不移工作重心,采取明查暗访和接受举报等形式,要严格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严厉查处大案要案,实行公开曝光,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对一些违法违规的或区域性制假售假行为,实行集中整治,坚决果断予以查处,防止反弹。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