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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阳镇郭门村村改居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理顺黟县城镇管理体制,加快城镇化进程,根据省、市村改居有关政策精神,按照“整体部署、分步实施、各方配合、平稳过渡”的基本方针,结合我镇实际,现就郭门村村改居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市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工作的目标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城镇的城中村、城边村的村改居工作。
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以创新求实的精神,解放思想,因村制宜开展工作;坚持依法办事,以改革发展的思路,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解决好土地、集体资产的处置以及村民住房、养老保险等一系列问题,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坚持统一规划,优化城镇布局,完善城镇功能,推进城镇建设,加快城镇化步伐,建设新型的现代化社区;坚持扎实、稳妥、有效,做到有序进行、统筹兼顾、协调解决,确保平稳过渡、社会稳定。
二、村改居相关政策和办法
1、集体资产和村集体经济的处理办法。集体资产的享受对象不变。村委会改居委会后,原集体资产(包括山场)、集体积累仍属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和享有,严禁非法侵占、哄抢、私分和破坏。
2、有关集体土地处理的具体办法。农村集体土地根据建设需要依法征收和储备,未收储的集体土地仍然由原土地使用者继续使用,农村涉农补助相关政策继续享受,如建设需要,必须配合依法征收。
3、有关房产处理和住房建设的具体办法。原属村集体或农民经批准建造的集体用房和私人用房,房屋所有权性质不变。停止所有集体组织办公用房和农民新增宅基地的审批。村改居后,居民可购买商住房或按政策申请享受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原村民住房若因为城镇规划需要必须拆迁的,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依法办理。
4、有关村民社保问题的具体实施办法。有关村民社保问题按《黟县村改居人员生活保障暂行办法》(政办〔2008〕52号)文件执行。
5、有关村民农转非和计划生育政策。村民转居民后,按有关规定由县公安部门统一办理“农转非”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迁入的挂靠户,愿意转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但不享受原村集体经济相关待遇;不愿意转的,直接转回原籍),并在就业、入学、入伍、供水、供电、低保、户口迁移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同时履行城镇居民的应尽义务。村民转居民后,三年内继续执行农村计划生育政策,未参加社保的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政策。
6、村干部待遇问题的处理办法。现任村“两委”干部和离任村干部的待遇按《黟县村干部报酬“三位一体”保障和激励办法(试行)》(黟发[2008]31号)有关规定办理。待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换届后,社区工作人员按社区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7、经费保障。村改居后,新组建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等按照我县现行社区经费管理体制执行。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村改居工作步骤包括准备工作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时间要求:从2008年10月份开始,到2009年6月底前结束。
(一)准备工作阶段:(2008年10月1日—2009年3月15日)
1、调查研究,摸清底数:(2008年10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认真做好郭门村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2009年1月1日—2009年3月15日)
大力宣传村改居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深远意义;宣传改居后给城镇发展、城镇管理和村民生活所带来的好处和实惠。一是开好“四个会”,即:镇村改居工作领导组会议、村两委扩大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户代表大会;二是印发致全村村民的一封信,送发各家各户。三是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道路有横幅、墙上有标语”。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3月16日—2009年5月25日)
1、公布方案,明晰政策:(2009年3月16日—2009年3月31日)
在大力宣传形成良好舆论氛围的基础上,张榜公布村改居方案,采取各种形式发布村改居的各项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把政策真正交给群众。
2、核准情况,具体实施:(2009年4月1日—2009年5月15日)
碧阳镇组织各专业工作组进村,按各自职责清理核准相关资料,按照相关政策和处理办法,制定具体处理方案,并张榜公布,力求做到户户清楚,人人知晓。在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后,组织实施。
3、组建社区,交接归档:(2009年5月16日—2009年5月25日)
按实施方案,组建新的社区居委会。组建具体工作暂由村“两委”班子实施管理先行过渡,待届满条件成熟后再进行选举。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5月26日—2009年6月30日)
县村改居工作领导组及时组织检查验收后,向县委、县政府书面报告。
四、工作要求
村改居工作是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这项工作。
1、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按程序操作。村改居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统一程序,认真操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严格把关,一环紧扣一环。既把握政策,严格程序,又充分听取村干部、群众的意见,坚持统一标准。
2、实行“四不变”原则,切实做好村改居工作。针对目前农村在土地、人口、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村改居后在过渡期内实行“四不变”原则,即:本村辖区基本不变,土地、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计划生育政策不变,涉农政策不变。同时在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社区服务、公益事业等方面逐步实行属地管理。
3、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确保村改居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村改居过程中,注重稳定干部队伍。村改居时,村级班子成员根据情况暂不调整变动。
4、维护稳定,确保村改居工作有序推进。村改居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容易产生不稳定因素。高度重视维稳工作,加强指导,协调工作,把思想认识、政策宣传、说服教育、司法解释等方面的工作做深做细,从农村综合改革发展大局出发,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社会稳定。深入基层,认真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注意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把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妨碍村改居工作造成社会不安定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及时从严查处,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确保村改居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